儒学“天人合一”说辨正-兼论其环境伦理学意义
传统儒学"天人合一"说的真谛乃是道德本体论,而非"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统一".把儒学的"天人合一"顾名思义地翻译成白话文"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以此来阐发其环境伦理学价值,不仅是解义上的根本错误,而且也少有建设性.儒学"天人合一"说的环境伦理学价值在于,它提示一种新的文化和哲学视角.
作 者: 王党辉 李晓虹 作者单位: 河南大学,政治系,河南,开封,475001 刊 名: 周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ZHOUKOU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 2002 19(3) 分类号: B222 关键词: 儒学 天人合一 形上学 环境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