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范畴刍议
环境范畴的产生,是社会存在及其发展的逻辑产物。长期以来,主、客体的相互作用被看作认识论的固定模式,这是人类实践认识活动发展的结果,又是人类实践认识活动产生种种失误的重要原因。环境是客观的、普遍的、成系统的。环境分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不同的环境对主体实践认识活动产生不同的作用。
作 者: 李万古 作者单位: 山东师范大学,马列主义教研部,山东,济南,250014 刊 名: 山东师范大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PKU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SHANDONG TEACHERS'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 HUMANITIES) 年,卷(期): 2000 45(1) 分类号: B023 关键词: 环境 主体 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