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起源与价值的原始发生和本然规定--关于价值问题的本体论思考
价值在本质上不是"认识"现象,而是一种"存在"现象.因此,关于价值的本质揭示应突破传统主、客体关系模式这种认识论范式桎梏,转入本体论的思考.从"存在"的角度看,价值作为一种事实,在本然上是生物的生命存在及其显现方式的规定或属性.只有生物才有"生"、"死"规定,从而构筑生物生存的他律性和自由性以及相互作用而形成"损益关系",使价值得以原始发生.无机界则没有这一价值的原始发生机制.当然,价值的规定是有层次和种类结构的,如主体与客体的区别、价值主体间活动层次的区别等.当把本体论统一于认识论、实践论并从主体实践的本能层次上升为自觉层次的把握时,其只能指为人类领域的.
作 者: 刘宗碧 作者单位: 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贵州,凯里,556000 刊 名: 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SOUTHEAST GUIZHOU NATIONAL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 2004 22(2) 分类号: B6 关键词: 本体论 认识论 生命起源 价值的原始发生 价值的本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