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的属性不是公共管理
摘要: 自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生效以来,物业管理的属性争议本应消除,但是,近期阅读了一些物业管理同仁的文章或著作,以及各级政府已经出台的或正在征求意见的一些法规政策之后,却深感值得一辩. 作 者: 鲁捷 作者单位: 期 刊: 现代物业 Journal: MODERN PROPERTY MANAGEMENT 年,卷(期): 2010, ""(5) 分类号:【物业管理的属性不是公共管理】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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