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

时间:2023-08-20 16:21:50 好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推荐)这就是我15篇

这就是我1

  我是个机灵古怪的女孩,一米六左右的个子。头发与众不同,卷卷的,又粗又黑,不短不长。一双眼睛虽然不大却充满身采,显得很机灵。一个不扁不挺的鼻子,一张红红的.脸上,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这就是我。

  我有一个特大爱好,那就是看书。你瞧!我的房间就像是书窝一般,到处都是书。床上也有、桌上、书柜上、地板上,到处都是我的书。我喜欢看童话故事书、小说、作文书、历史书、杂志……可以说,看这些书我都入迷了,被深深的吸引了。什么《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上下五千年》《巴黎圣母院》《爱的教育》《飞越太平洋》《女生日记》……本人都已看过了。

  就说那一次吧!爸爸给我买回一袋的张之路非常可笑系列的书,我非常高兴。书一拿到手,顾不得做其他事,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我被书里的文章吸引住了……里头做到惊险悲壮的案件,我也学着神探柯南的样子当一回小法官,在鬼门关走一回……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拧着我的耳朵大声说:“吃饭了!”那声音惊天动地,震耳欲聋。我怔住了,回过头来一看,原来是妈妈呀!

  妈妈神情严肃地说:“我叫你几百回了,你也没听见。我以为你出事了,还叫你爸爸打电话给你同学,问你在哪?”听了妈妈的话,我惭愧的低下头,谁叫我看书看的太入迷了呢!嘿嘿,这就是我。

  我还很爱捉弄人呢!记得有一次,我看见可可正在看书,这时雯欣走过来对可可说:“开卷不一定有益哦!”我一见,为可可打抱不平。我走过去,津津乐道地对雯欣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谁说开卷不一定有益,开卷有益。”“你欺人太甚!”雯欣大发脾气。“没关系,你骂吧!骂得口渴了,我拿水给你喝。”我得意洋洋地说。“哼。”雯欣甩着马尾巴辫走了。我一看,不好,她真的不理我,我跟她开玩笑的,我连忙说:“开卷不一定有益,开卷不一定有益……”这就是我。

  我的自我介绍就是这样了,一个平凡、普普通通而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女孩,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2

  明天的我,构成了一幅活灵活现,纯真的自画像。

  朝阳向我招手,小草在点头,让我们为努力而奋斗。

  这就是我初中作文 我,今年九岁,在公园路小学上三年级。

  我这双明亮而有灵气的眼睛,镶嵌在圆圆的脸蛋上。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巧嘴,哦,还有一对迷人的酒窝,有人问:“你的五官里,你最不喜欢哪里?”我会低声回答:“鼻子”,因为我的鼻子很扁。 我酷爱围棋,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下围棋,不管是在网上下还是自己下。我还喜欢阅读课外书,我的书柜里已有75本书了。我的优点很多,比如:交哥们、出点子、游泳说实话我很懒,每天早上都不愿起床,每天晚上的作业都要做到10点钟以后才得休息,我觉得我简直比伏尔加河上的纤夫还“惨”!我虽然优点多,可是缺点个个是致命。考试常常把“+”当成“x”,把题目“289”,常常抄成“298”,没有一次能检查出来。就因为这粗心的毛病,100分都不和我做朋友了。我还挑食,所以还不是很强壮,身高全班倒数

  两个长得有些调皮。

  呵呵,这就是我! 我叫城?,名字很特别,对吗?不错,我姓城,普天之下只有我一个人独占此姓,是我老爸专门为我创造的;至于?呀,也比较特殊,电脑字库里不太好找,《现代汉语辞典》的`解释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珠。特殊的姓,特殊的名,自然就寄托了老爸对我特殊的希望。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就拿古代一位杰出女诗人的名句来激励我,这位女诗人叫李清照,她的名句是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为鬼雄呀,那是百年之后的事情?做人杰嘛,现在也还不敢当。不过不甘人后还是应该的。还好,从小到大,本小姐基本上没给关心我的人丢了脸。

  幼儿园的时候,每年六一儿童节我都要把红花幼儿的大红奖状捧回家。五周岁那年,我还参加了由共青团吕梁地委、妇联吕梁地区办事处和石州电视台联合举办的离石城区少儿电视风采大赛,面对年龄比我大一点的哥哥姐姐什么的,我也没感到怎么害怕,一不留神还得了个三等奖,把一台电子游戏机抱回家来。嘿嘿,让老爸老妈高兴得呀,一晚上合不拢嘴!

这就是我3

  “有一个姑娘,她有一点任性,她还有一点嚣张……”,伴着这熟悉的旋律,大家总会不由自主的想起我——一个时而乖巧,时而叛逆,时而笨拙,时而机敏的女孩。

  在家长的眼中,我是乖乖女,在老师的眼中,我是好学生,在自己的眼中,我是个固执,不听话,叛逆的小屁孩。一直都在坚持着旁人不理解的本心。

  那父母认为平平淡淡才是真的,我却觉得与平庸相斥,当女生都沉浸在寄君一曲,不问曲终人聚散,男生们都沉浸在姹紫嫣红看遍,鲜衣怒马少年时,我却独独喜欢宁可枝头抱香,死不曾吹落北风中的铮铮铁骨。女生呢,认为我太爷们了;男生呢,又觉得我太尖刻。于是就在两个群体都不接受我的情况下,我就这么孤独,顽强,茁壮的成长着。我知道我的性格是不可逆的,也不想让自己去迎合他人,于是我也就自成一派了。

  我很喜欢汉服,这也是别人不理解的爱好之一,其实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都排斥汉服,觉得汉服是奇装异服。我汉族儿女你穿上汉服,却被他们认为是异常,作秀,博人眼球,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如果不让我们华人来继承,那又有谁来帮我们继承呢?就算我身边的人都不理解我,我依然要圈着我那块地“与我志同者进,不同着绕道而行”。

  很多人惋惜隋朝的早逝,很多人喜欢唐朝的繁华,而我却偏偏爱上了历史课本上并不怎么赞扬的明朝。想我大明朝276年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可由于满清的缘故,总有人对明朝极尽污蔑之能事,好像明朝是最不中用的.王朝,其实只要细心比较,就会发现,明朝其实是历史上最有骨气的王朝。与最强大的汉、唐相比,明朝亦毫无逊色,让我看到历史书上对明朝的描述,心底无疑是失望的,但我并不是一个悲观的人,竟然这么多人都没看到这个神仙宝藏,那还是让我一个人守着吧。

  细细想想,我算个另类吧。在小学的时候,老师陪我们做了一个未来的梦想表格,我故意等到最后一个上去填,在我的名字下写下了心理医生,想着总有一个人,和我梦想一样吧,可不想我向上一看,全是公务员,医生,银行职员……我笑着摇了摇头,还真是我见诸君多有病,料诸君见我应如是也。

  这就是我——一个不愿与人交往,独守孤地,特别让人讨厌和喜欢的女孩。

这就是我4

  一位正迎着朝阳蓬勃向上的孩子,一位追求时尚,敢想敢做的“都市”男子,这就是我,一位十三岁的男孩。 孩童时候的我,天真活泼,性格刚烈,是家中的掌上明珠,名副其实的“娇小姐”。

  现在的我变了,变得更争强好胜,自尊心和虚荣心更强了。虽然我还保留那种独特的性格,但往日的欢声笑语变成了一片宁静。不过注意了,不是不会再开怀大笑了而是要变成“帅哥”了。童年的我,活蹦乱跳,哪儿热闹到哪儿,为此,没少让父母伤脑筋,无忧无虑,整日迷恋于吃,喝,玩,乐,忘不了曾和爸爸为抢一个频道而争得不可开交,面红耳赤,要不是妈妈解围“两伊”战争又开始了;忘不了在电脑面前玩游戏,“废寝忘食”而被妈妈批评了一顿,更忘不了和昔日的朋友玩耍的脚步。现在的我,180度大转弯,在那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街道上重温那昔日的温馨,一切都让人留恋忘返,贴在记事薄上,翻开崭新的一页,在那人烟稀少,令人瞩目的书店,那充满诱惑力的音像店。出现了我,如饥似渴地遨游书海,吸收精因,静听那美妙的旋律,放松自己的神经。

  此时,把全部的魅力释放出来,投入在自己的爱好中。这就是我,一束耀眼的`郁金香,一盆争奇斗艳的米兰。成长的脚步往往留不住美好的时光,弹指一挥间,绚丽多彩的童年过去了,13岁的到来,犹如一切突如其来的“厄运”同时又敲醒了我那沉睡的心灵,我再也不是不懂事,调皮,爱搞恶作剧的我了,家长也开始警惕了,开始攒钱,密切关注着孩子的言谈举止,戒条多了,什么不给看电视,不给玩游戏,不准看谈情说爱的小说啦等等,就连课外书,家长也翻一遍,怕不健康的内容玷污了你的心灵,但还是随心所欲,现在的我有了远大而崇高的理想,把这里当作起点向上,再向上,考上重点高中,名牌大学,毕业后,作一名优秀的主持人,这一连串的幻想,虽然遥远,深不可测,但却有一颗赤红的在翻腾,跳跃。

  昨天的我,今天的我,

  明天的我,构成了一幅活灵活现,纯真的自画像。

  朝阳向我招手,小草在点头,让我们为努力而奋斗。

这就是我5

  浩瀚璀灿的星空中,有着许许多多颗闪烁的星星,也许其中的一颗闪着丝丝荧光的无名的小星星就是我,但我也有自己的特色。

  坐爱盘珍馐

  我的家人和朋友都喜欢称呼我为“包子”,说实在话,这个绰号真是名副其实,他们还说我早晚会成为真正的包子,为什么这样说呢?当然是贪吃的缘故了。

  那天,夕阳的余晖染红了天边,我正坐在客厅看书,忽然一股肉香扑面而来,惊得我立马从沙发上蹦起来,抬头望向香味的源头,两眼如同饿狼般紧紧盯着妈妈手里的那盘可乐鸡翅,要知道,那可是我最喜欢吃可乐鸡翅了,我的魂儿一下子全被它勾走了。

  像是等了千百年,妈妈终于把它放在餐桌上,又转身回到厨房了。我瞅准机会,蹑手蹑脚地走到桌子旁边,赶紧抓了一个鸡翅,一股脑儿塞进嘴里,捂住嘴巴狼吞虎咽地嚼了起来。三下五除二,一个鸡翅全溜进了我的肚皮。可我觉得连牙缝都没塞满,只好又一次伸出“罪恶的双手”,一边抬起双眼死盯着厨房门口,一边争分夺秒的消灭“赃物”。唉!我正吃得不亦乐乎时,突然,耳旁传来一声炸雷:“你偷吃够了吗?”原来,妈妈早就站在我身边,我尴尬的看着盘里硕果仅存的几个可怜兮兮的鸡翅。

  这样的镜头在过去的日子中不断上演着。于是乎,我就渐渐地变成了一颗白白胖胖的大包子了。虽然我有时对自己的包子身材有些不满,但每当看见好吃的',那坐爱盘珍馐的习惯总是改不了。

  腹有诗书气自华

  我一直坚信“腹有诗书气自华”,可爸妈的眼中我却是名副其实的“啃书虫”。爱看书的我,什么书都不放过,小说、散文、报纸、杂志,对漫画也情有独钟,百看不厌。在书的世界里,有时我会变成善战的将军,在波光诡谲的战场上驰骋;有时变成了科学家,在实验室探索未知的奥秘;有时又成了演员,在舞台上给大家送上欢声笑语。也许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遨游世界,但是我却有自己的秘密武器,书可以带我去天涯海角。我可以一眨眼跑到非洲和狮子嬉戏;下一秒又可以轻轻落在沙滩上,感受浪花拍打着海岸;一转眼,又飞到了清香四溢的荷花池畔……

  琴棋书画样样通

  虽然我不能说是一个琴棋书画样样通的人,但能说是一个兴趣广泛的人,上至天文地理下到风土人情,在各个领域都有我的的兴趣。我爱地理,经常去探索新的风情;我喜欢科学,经常亲验证理论的正确性;我喜欢音乐……闲暇时,电子游戏更是我最好的选择我。未来,我相信在我的兴趣会越来越多,而我会继续坚持我的兴趣,让它给我的生活带来快乐!

这就是我6

  瞧!那个女孩是谁呀?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头上绑着一条小辫子,坐在椅子上东张西望。哦!那不就是我咯!

  我,一个读初一的学生,今年12岁了,我的名字叫冼培如,在别人面前我总是不太爱说话,所以显得我很文静。告诉你吧!我有有很多爱好,我喜欢打羽毛球,喜欢画画,喜欢骑自行车……我最大的爱好就要数养动物啦!我觉得动物很温驯,很可爱。

  还记得去年秋天,我从市场里买来了一只可爱的小鸡,它一身金黄色的羽毛,毛茸茸的,像一个软绵绵的小圆球,它走起路来摇摇摆摆,不时傻乎乎地发出几声:“叽叽叽:”我别提多喜欢它了,可是妈妈却总是罗罗嗦嗦地说个没完没了:“知道你最喜欢小动物了,可是你现在买一只小鸡回来,到了冬天恐怕就养不活咯!以后看着它死掉了,不更难过吗……”我没听妈妈的劝告,摇着头说:“我会对它很好的啦!放心放心吧!”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我每天都喂小鸡吃小米和饲料,我尽心尽力地照顾它,它也在慢慢地长大。冬天终于来了,天气真冷啊!我们大家都穿上了大毛衣,我去喂小鸡吃东西时,小鸡“叽叽叽”地叫,我想了想,恩!小鸡一定是冷了!我立刻找来一条毛巾在小鸡的“睡房”里铺上,小鸡“躺”在毛巾上不停地发抖,我还是好担心,我心想:“这下可怎么办呢?我可不想小鸡被这寒冷的冬天冷死了。”我找来一个盖子,里面装满热水,这不就行了吗?这些热水不仅可以让小鸡冷的时候取暖,还可以在小鸡口渴时起到作用,嘿!一举两得!,这下行了吧!

  到了第二天早上,我跑来找小鸡玩,可一看,“咦?小鸡怎么不动呢?它没醒吗?”我把小鸡轻轻地捧起来,抚摸着小鸡,等小鸡“起床”,可突然我发现小鸡的身体不是热乎乎的`,我等啊等!小鸡再也没有醒过,我的泪水像掉了线的珠子不停地往下掉……

  我伤心极了,此后,我变得更加喜欢和爱护小动物,即使是一些微小的动物,我也决不会伤害。每当我知道有人捕杀动物,我就会很生气,也会很难过……我要提倡我门一起去保护动物,爱护动物们……

  嘿!这就是我,一个平平凡凡的我!

这就是我7

  欢乐时且笑,伤心时且哭,这就是我,一个率真直爽的女孩。

  说出来有点不好意思,我对一些生活中的琐事,常常心不在焉。

  就拿洗脸来说,每每洗完后,我才忽然想起没拿毛巾,顺手抓起放在手盆边的衣服就擦;什么衬衫、裤子、背心等都与我的脸有过亲密接触。

  有一次,我又顺手抓起手边的衣服就擦,忽然感觉不对:怎么有股怪味?

  我忙睁开眼睛一看,不由大惊失色——怎么手里攥着一块洗脚布?而站在一旁偷窥的妈妈早已笑得前仰后合。

  看来,我还真得好好改改这个毛病了,要是那天换成臭袜子,那可真够我受得了!

  在大雪纷飞的冬季,我会吟唱起齐秦的?《大约在冬季》;在骄阳似火的.夏季,我会高唱庾澄庆的《热情的沙漠》;而在姹紫嫣红的春季,我则会哼唱起何炅的《栀子花开》。

  没错,我对唱歌情有独钟,是个“超级粉丝”。“超级女声”,我可是一场都没落下呢!“超女”能唱好,我怎么不行?于是,我每天晚上都会引吭高歌。

  可让我尴尬的是,当我忘情高歌的时候,爸爸总是匆匆忙忙说要出去散步,一会儿便没了踪影;妈妈则一边捂着耳朵说“狼来了”,一边游魂似的到处乱窜。

  无奈,真的无奈,我唱得如痴如醉,为何总无人欣赏?

  “唱着自己的歌,让别人说去吧!想唱就唱,要唱的漂亮。”瞧,我又开唱了!

  也许你认为女孩子很细心吧,但是我又是粗心的可以,你看。

  “卖糖葫芦了,二元一支,又酸又甜!”

  唉,那不是我最喜欢吃的糖葫芦吗?,我一个箭步冲上去,刚想掏钱买,却想起妈妈的教导,便学起妈妈讲起价来:“便宜一点!”

  卖糖葫芦的叔叔试探的问道:“那你说个价?”

  “五元二支”,我脱口而出。

  只见叔叔一脸惊讶,一边小伙伴也是齐刷刷的看着我。我则得意的想:本人果然是天生丽质难自弃。”突然,我一下子反应过来:哪有越讲越高的价呀,丢人!

  莎士比亚说过:“人应该活的像自己。”这就是我,一个活得有滋有味,充满情趣,干脆爽快的我!我,就是我!

这就是我8

  瞧,镜子里那个小女孩是谁呢?那就是我!我叫任子煜,今年13岁了,已经从一年级小朋友变成了中学校园的大同学,为此,我要更加努力学习,更加懂事听话。

  我的个子总是“垫底”,身材也是胖胖的,看上去活脱一个小“胖墩”,一张如同正摆着的瓜子脸红扑扑,肉嘟嘟的,两只水汪汪的小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而且睫毛还特别长,忽闪忽闪的,把同学们迷得神魂颠倒,特别是女同学一见到我,都会说:“哇!你的眼睫毛可真长!”每当听到他们对我的称赞,一点骄傲之感便会油然而生。可爱的小鼻子由于脸胖的缘故有点塌下去的感觉,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

  我是一个自信的女孩。知道吗?每一个见到我的人都会说:“天哪!那个女孩可真胖!”不过这肯定是第一眼看到我的人的最初印象,如果和我接触久了,都会觉得我超级可爱!(我是不是有点自恋?嘻嘻!)而且我的声音还非常甜美动听,就像夜莺出谷之鸣一般。

  我是一个乐观、坚强的女孩。为什么这样说呢?听我给你一一道来。在我上小学六年级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使我的生活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它使我的`外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大街上、校园里,还是家中来的一些亲戚朋友,都会说一些关于胖的话题或是嘲笑我,可我并不理睬他们,有句俗话说得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但妈妈总会在一旁默默地抹眼泪,这时,我就会在旁边安慰她,给她讲有趣的事,直到她被我逗得破涕而笑才肯罢休。我相信,这一定是上帝给我的巨大考验,所以,我很乐观,每天都会因为一些其实并不搞笑的事情而嘻嘻哈哈笑个不停,这大概就是名符其实的傻笑吧!我不抱怨这次大病,相反我还要感谢它,是它使我变得坚强,乐观与自信;让我学会读懂父母;让我变得更加懂事,更加孝顺;让我真正学会成长!

  我是一个淘气的女孩。经常会课间偷偷地蒙住同学的双眼,让她猜猜我是谁?还会时不时搞一些无伤大雅的恶作剧,比如把同桌的书藏起来或是在同桌正要准备坐下时,来个“猛然袭击”——把同桌的凳子放到后面一点儿,然后她就会一屁蹲坐在地上,这是我就会开怀大笑,哈哈!你瞧,我真是个淘气的女孩子吧!

  好了,这就是我,一个可爱、坚强、乐观又有点小淘气的女孩,虽然我现在并不漂亮,但丑小鸭总就要变成白天鹅,而我将会是最美的那只!

这就是我9

  小学生中有一个看起来不太顺眼,又很特别的同学。头上一撮显眼的白发,土眉土眼,面黄肌瘦,和同班同学相比,好像来自另外一个多灾多难的饥荒世界。若是和同学闹矛盾甘拜下风的准是他。他就是我——马红昌

  多灾多难的年月里我来到这个世界

  农历1960年4月初7降生到这个世界,我是生不逢时的.人,那一年,正是我国自然灾害最严重的时期。一些人因没有粮食吃饿死了。我来到这个家庭,既是这个家庭的喜星,也是灾星。喜的是:我母亲生我之前,就生养过四个孩子。可是都养到五岁、六岁左右前后病死了三个,只留下一个姐姐。母亲为痛失其子呼天号地的痛哭,泪水都流干了。母亲三十六岁这年,生下我,又是儿子,给全家带来喜气,高兴之中,又怕病魔夺去我的生命,就在生我的房间地上,钉下一个钉子,并取小名马钉子,家人认为这样就可以把我的生命永远留在这个家里了。外婆离我家很近,听说我妈生了儿子,高兴的跑来,进门饿昏过去。生活太差,母亲没有奶水,亲戚们想方设法弄来一罐大米,磨成面,吃这面糊糊我度过婴儿期。

  母亲生我之时,父亲在离家很远的当阳白河修水库,半个月后才回家。

  病魔王纠缠我活下

  从两岁开始,病魔缠身,几乎是三天一大病,两天一小病。一发烧就人事不醒。吓得父母寝食难安。

  慢慢的长到四五岁,我是长得又小、又黑、又瘦。万幸的是在母亲的精心呵护下从病魔手中夺回了我的生命。亲友们看到我弱不禁风的样子,出主意,要我母亲去向一百户人家讨一百块小布做一件衬衣,穿在身上,驱灾辟邪,孩子就会好起来。母亲似乎为我找到了救星,,走东家,窜西家,讨来一百块各色的布缝成一件花衬衣要我时时穿在身上。可是穿上这件花衬衣,并没有免除我的灾难,七岁那年跟着我的一位叔叔到大队加工厂去玩,不小心摔倒在高速运转的机器转梁上绞断右上臂骨头只剩下主血管和神经没断,全身上下大面积受伤,血肉模糊。要不是及时送往宜昌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我这条小命早就没了

  骑在牛背上,我长大

  七岁开始,我就有了两件大事做。一是白天上学读书,二是早晚回家放牛。从小学放到初中毕业。村里人都笑我既当学生又当先生

这就是我10

  我不愿像报春喜鹊一样叽叽喳喳,张狂肆意;也不愿学那些整日在阴霾下度日的“老树寒鸦”。我就是我—一个阳光上进的男孩儿——黄鹏炜。

  从小,书画就是我的“伙伴”。上幼儿园的第一年,我有缘跨入了美术这个美妙的艺术花园。犹记得,那天傍晚,教我们画画的老师让班上几位有绘画基础的同学留下来单独辅导。我也想去,但老师没有点到我的名字,于是我就在老师办公室门外等着,妈妈来接我了,我硬是不肯走。最后美术老师看我那么“执着”地守在门口,便“放”我进去试试。那时的我真是高兴的不得了。为了不让老师“白收”我这个弟子,每天晚上我都和外公一起画些鸟、老虎、飞龙之类的铅笔画。过了两年,上大班的时候,我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儿童画水平,并在全市的幼儿绘画大赛获得了一等奖。上了小学以后,光是儿童画已经不能满足我对画画的渴求了,于是我学会了中国画、素描和工笔画,可以说,画画已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因为我爱,所以我没有怨言。

  常言道:书画相通。我觉得,还真有这么个理。小学三年级,我又接触了书法这项充满魅力的艺术,被老师推荐参加了学校里的“丑小鸭书法社”,教书法的是一位温柔细致的女老师,姓刘,在她的耐心指导下,我的书法进步飞快,取得了不少的荣誉,当然,这些荣誉不仅仅是我的,更是刘老师的`,没有她的耐心指导,也不会有我的点滴成绩。

  书画是我的强项,看书更是我的一大乐趣。不信?那就瞧瞧我的书柜,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书本,琳琅满目:有沈石溪的全套动物小说,有J·K罗琳的《哈利·波特》,有果戈里的《死魂灵》……每一本我看过的书上都有我自己的摘记和心得,我爱读书,但更要善读书。吴晗先生说过:并不是所有认得汉字的人都善于读书,能和善,相差只有一个字,实际距离却不可以道里计。所以,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朝着“善读书”这个目标进发。

  我善字画,爱读书,还很喜欢运动。游泳跑步不说,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我都有涉略,但又仅是摸着皮毛而已。即使如此,我对体育的热爱却不会减少一丝一毫。

  每个人从出生起,他(她)的人生就是一张毫无杂色的白纸,看你如何用绚烂之笔在纸上勾勒出五彩缤纷的图样。我们年纪尚小,抓紧时间,趁这花样年华,学好本领,强健体魄——

  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灿烂,

  让我们的阅历更加丰富,

  让我们迎着初升的朝阳,进发!

这就是我11

  我就是我,独一无二,数一数二,谁也改变不了我。我是一个“多面体”,每一个面都是五彩斑斓的,我是一个完整的我。正面正面,我是一个典型的“乖乖女”,一看就知道架着一副眼睛,规规矩矩的样子,老师说什么,我就照着做什么。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好榜样”,上课,我很专心,眼睛一刻也不停地跟着老师,下课,我在座位上安静地做作业,所有违纪现象都与我无缘地擦肩而过,这就是我的正面,也是你最常看到的一面。侧面优异的学习成绩下,我隐藏着与众不同的侧面。我是一个及其幼稚的大小孩。

  上了初中,动画片还是我的最爱,棒棒糖还是我的挚爱。一回到家,我就毫无保留地把这一面展示出来叼着棒棒糖,对着电脑看《机器猫》、《猫和老鼠》、《麦兜的故事》之类百看不厌的片子。这是我那么多年来最可爱的一面。背面我的背面像大海,时而风平浪静,时而狂风呼啸,阴晴不定,晴天的时候,我是宁静的,我喜欢语文,语文是李太白的杯中酒,是曹雪芹的梦中泪,是朱自清笔下的和风细雨,是陆游《钗头凤》中的绵绵情丝。语文伴我成长,我喜欢这门高尚的`艺术,我在语文的殿堂里欢快地舞着。

  我更爱好书法,书法是一种豪放的艺术,是我精神的宣泄。语文、书法让我变得充满了书卷气,多了一份宁静。而我的阴天,却是气势磅礴的,是我的任性酿成的海啸。当我心情不好时,电闪雷鸣,狂风呼啸,不管是谁,只要在这个时候动我一下,准会被雨淋得狼狈不堪。但是,总有雨过天晴的时候,到那时,海面又是一片谐和。这就是我的背面,它并不矛盾,它是我最真实的一面。慢慢地,这三个面融合在一起,使我变得更成熟,我的幼稚,随着年轮的发展,藏在了心底,我的任性,让我一口起吞下,让岁月这把精致的倒仔细地雕琢着我。现在的我,只有一面,我永无止境地前进着。当我落魄是,我撷取一丝微笑,让他伴我走过;当我受伤时,我撷取一丝温暖,让他伴我走过;当我自卑时,我撷取一丝自信,让他伴我走过。我喜欢现在的我,这个独一无二、数一数二的我。

这就是我12

  在亲友看来,我是一个不爱说话的女孩;在朋友看来,我是一个直爽的女孩;在家长看来,我是一个叛逆的女孩;在我自己看来,我已经很懂事了。

  亲友对我不爱说话的印象大概是在我小时侯形成的吧。记得我小时侯,每到过节的时候,一大堆我认识的不认识的人,见到我,都会拉着我的手,摸着我的头,笑眯眯的问我:“哎,今年又长高了!考了多少分啊?”我的回答永远只有一个字,那就是“嗯”。因为我根本没有长高,我的成绩也不好意思让他们知道。而我的妈妈看到这一切,就会责怪我:“这孩子怎么不知道叫人呢?真是不会说话!”时间长了,我也就真像妈妈说的那样,不爱说话,不会说话了。

  在朋友的眼中,我是一个比较直爽的女孩。每次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如果看到前方有一个好看背影的美女或帅哥,我就会快步的走到那个人的前面,假装不经意的回头看。往往我回过头时会大失所望。这时我就会很大声的说:“真是浪费我的眼神了,长得不怎么样啊!”我旁边的女生就会捂着我的嘴巴,拉着我飞快的跑远。

  妈妈总是说我不听话,说我叛逆。其实我自己觉得,我已经很听话了,可是我不管做什么,妈妈总是不满意。我想,也许是因为家里有我哥哥这样一个优秀的孩子和我比较吧。因为哥哥很乖巧,成绩也好,所以成绩一般,又喜欢和妈妈顶嘴的我,才显得那么普通,那么不听话吧。总之,我做的一切,妈妈都不满意。比如我洗碗的时候声音大一些,妈妈就会很生气的说:“想造反吗?”我听了会在心里小声的嘀咕:下次我就学我哥,故意把碗打碎。这样老妈就不会让我刷碗了吧?可是犹豫了半天,终究还是下不去手。

  在亲友,同学,家长的眼中,我有着不同的性格,他们在和我的.接触中,了解了不同的我。其实,在我自己的眼中,我只是一个性格有点内向的,渴望被家长宠爱的小女孩。我已经长大了,开始有自己的思想,开始懂事了。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的了解我,没有人真正的走进我的内心世界,认识一个真实的我。

  这就是我,一个在不同人的眼中,有着不同性格的女孩。

这就是我13

  妈妈说,我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变模样,总是能够第一时间在人群里把我找到。她一天天地看着我长大,没有出奇的表现,没有过人的文理。

  我叫叶青,一个平凡的女孩,每天有着属于自己的生活规律。在鸡还没啼之前,我相信我已经被尖锐的闹钟声深深刺痛了。奔波于上学的路上,我还是会不停的犯困,偶尔还能忘了吃早餐。上课的时候我很认真,不过谁也不会想到,我的手臂上都是一块紫一块红,嘿嘿,那是我上课犯困最好的证据。放学的时候我相信自己一定是在这一天里最开心的时刻,不过,我同样相信我的校友们也会有这种心情。

  我的相貌不出众,没有一张明星脸,不过我是不会承认自己是大众脸的,我坚信每个人的模样都是上帝送给我们的礼物,所以呢,我们不要和别人比美,在上帝心中我们都是最美的孩子。我没有水灵灵的双瞳,没有高挺秀丽的`鼻子,没有小巧水嫩的嘴巴,倒是还带了一副牙套,托阳光姐姐的福,我有个很别致的外号“钢牙妹”。不过呢,我从不为这些担心,因为我至少能看这个世界,至少会在美食下服软,至少能与闺蜜聊八卦。

  我笑点很低,不论是学校里还是家里面,一些繁琐小事都能令我笑起来。同桌和我放学搬凳子的时候,她把凳子刚举起来,就不小心碰到我肚子了。本来这该是捂肚皱眉,吃痛的样子,可我在那一瞬间与同桌四目相交,就突然笑了。哈哈哈哈,四节拍的。这一笑呢,居然停不下来,我都直接蹲在地上捂着肚子笑了,若是同学们过来问一句,你们在笑什么?我认为我肯定会笑翻天的。我不爱听笑话,因为一点都不好笑,可是很奇怪的是,我一听到“来,我给你讲个笑话哦”,我居然笑了!我看呐,我不是笑点低,而是笑点出现的时候有些奇怪,冷幽默吧!

  我一直一直都在努力,爸爸妈妈把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我不可求自己有什么功勋伟绩,努力过了,就是成功。我相信失败是成功之母,那是我从小的信念。我不愿把自己夸大,我本来就是宇宙中微茫得几乎什么都不是。不过我不会因为渺小而进入失望的深渊,我是这样的,别人亦是如此。竞争是公平的!我有一个心愿,想要站在山顶听风声,只有在岩壁里呼啸过的才是真正的风,我想要坚强不屈,只有在困难挫折下抗衡过才有真正的坚强不屈。我要如水,剪不断那意志,却不与它随波逐流;如火,燃不尽的热情,却不与它烟灭长眠。拥有这样的精神,哪怕是身在黑暗中,也会发光。

  我一直坚信着,对于有益的,只要有兴趣,就是学习!我愿用最真挚的笑容展现在大家眼前,我平凡,但我能行!

这就是我14

  步入了一个崭新的校园,一个崭新的班级,在座的各位同学我都不曾相识,我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自我介绍认识我,我想要与大家共同渡过这初中的学习生涯。

  我是一个很爱笑的人,嘴角边经常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我的性格很直爽。在小学的时候我不管与班里的男同学还是女同学都打成了一片。

  当然更值得一提的是我的名字。我叫:李婉颖。乍一听觉得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为什么要说的值得一提呢?大家可别把结论下得太早了。我想大家一定知道冰心奶奶的原名吧!对了!冰心奶奶的原名叫做:谢婉莹。这样是不是觉得我的.名字有点意思呢?

  我最喜欢的作家,不用说我相信大家都已经猜到了吧!对了,她就是冰心奶奶。我可是冰心奶奶的头一号书迷呀!只要是冰心奶奶写的书我家都有。比如说:《小菊灯》:《寄小读者》:《繁星》:《春水》……

  我从小就立下志愿,我希望自己长大以后能成为像冰心奶奶那样了不起的作家。写出好多好书来给人们读。因为书籍是人类精神的食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希望自己长大以后能够成为一名了不起的作家。

  介绍到这相信大家都已经记住我的名字了!

  老师们都很喜欢我,我希望在座的各位同学们也能够喜欢我。我喜欢交朋友,有句古话:朋友千个少,敌人一个多。我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能够与我成为好朋友,一起快快乐乐地度过这三年的初中生活。

  这就是我,我希望大家能够记住我,我希望大家能与我成为好朋友!

这就是我15

  瞧瞧镜子里那个其貌不扬的女孩子:大饼脸,两眼无神,塌鼻梁又是那么显眼,肥胖的脸蛋上堆着几颗褐色的雀斑,整个像早餐店里卖不出去的“豆沙包”。

  虽然我深知自己长得并不可爱,但是,我仍旧不害怕,也不自卑,还是要为自己竖起大拇指!

  第一幕——勇敢的我

  以前我从不敢想象自己能和”勇敢“这个神圣的字眼沾上边,但是经过那一次,我相信了。

  那是一个周末,我从图书馆看完书,正准备回家,就在这时候,我看到对面马路上站着一个看上去只有四五岁的小男孩,他身边没有一个大人,自己就一个人准备横穿马路。这可把我吓坏了,我看着两边来来往往的车辆,来不及多想,找准一个缝隙一个箭步跨过去,紧握着拳头飞奔到小男孩身边,紧紧地将他护在怀中,然后,把他带到了安全的地方。围观的几个叔叔阿姨看见了我的壮义之举,都向我竖起大拇指夸奖道:“真是个勇敢的乖小囡!”我听了,心里乐滋滋的。

  第二幕——乐于助人的我

  我不仅勇敢,而且也十分乐于助人。记得刚开始进入五班的时候,我没有什么朋友,可是就凭着一颗热情的乐于助人的心,我就收获了很多很多。每当周围有同学找不到笔的时候,我都会慷慨地把自己的笔借给他们用;当有同学忙着去做值日的时候,我也会挺身而出帮他们抄好一天的作业,帮他们收拾书包;当有好闺蜜有求于我的时候,不管再苦再难,只要我能办得到,我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他们完成任务。

  记得那一次,小丽的一本练习册丢了,恰好那天我做值日,硬是在教室和图书馆前前后后找了一个多小时才帮她找回了练习册。所以,大家都说我是只乐于助人的小蜜蜂。

  第三幕——诚实的'我

  其实小时候,我也是一个爱说谎的孩子,可是经过了爸爸妈妈的深刻教育,我发誓,一定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乖小囡。

  记得那一天,我不小心把邻居家的弟弟撞倒在了地上,他大哭起来,恰好这时候,小弟弟的爸爸回来了,他怒气冲冲地问小弟弟是谁把他撞到的。看到叔叔那么生气的样子,我很害怕,可是,我还是决定站出去,说出了真相。“叔叔,是……是我不小心把小弟弟撞到了……对不起。”叔叔听完,并没有怎么责怪我,相反,他还欣赏我的诚实呢!

  哎,果然还是应了一句话“傻人有傻福。”没办法,谁叫我这么厉害,总能靠智慧化险为夷呢?

【这就是我】相关文章:

这,就是爱作文03-27

这,就是自强不息作文08-07

我就是我08-19

这似乎就是人之所以会伟大的原因作文03-01

我爱这土地作文07-05

这真让我着迷作文07-13

这实在让我着迷作文07-26

这让我无法拒绝作文08-01

这让我难以拒绝作文07-07

我就是我作文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