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作文

时间:2023-10-05 13:40:48 好文 我要投稿

(热)我的最爱作文14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的最爱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热)我的最爱作文14篇

我的最爱作文1

  “我的最爱是什么呢?”我在茫茫宇宙中四处寻觅。啊!找到了,找到了!这就是在大漠中巍然屹立,顽强生长的仙人球。

  有人可能难以接受:仙人球浑身是刺,好似一动不动的刺猬,人们一碰那尖利的“针”就血流不止,个个都避之不及。你最爱的东西居然会是仙人球,你不会弄错了吧!

  凡事都有两面性,你们看到了刺的坏处,却忽略了它的妙处。对仙人球而言,这些刺可是它们生活的希望:许多年以前,仙人球与我们平时看到的植物一样,全身上下盖满了绿叶。可仙人球生活在狂风肆虐的沙漠中,正所谓树大招风,仙人球满身的嫩叶就如同一张帆,给仙人球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沙漠中的阳光也格外强烈,可叶子的体积较大,接受日晒的面积也十分广泛,大家知道,植物的生长离不开水,但是太阳会将水蒸发掉,这使仙人球又受到了严重的迫害。这两点致命的缺陷,让仙人球濒临灭绝。这种情况下,仙人球并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而是展开了行动。它们将身上的叶子统统驱逐,披上了一件满是针刺的衣裳。结果,它们存活了下来。仙人球的刺还是它自卫的武器。每当有动物靠近它,定会受到重重的攻击。因此,食草动物们都拿它没办法,它才能免遭厄运。再说,成天面对着那些柔弱无力的花瓣与嫩叶,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吗?看看这些刚硬无比的“钢针”,难道不会有一种刚毅的感觉吗?望着它,谁不会有一种勇往直前的力量,永不放弃的精神呢?

  你可能会有些疑惑不解:我只是喜欢那些刺,仙人掌也有刺啊,我为什么偏偏对仙人球情有独钟呢?

  仙人球圆滚滚的,给人一种舒畅温和、柔嫩、亲切的感觉。仙人球的刺是刚毅的象征、而外形却透露出柔和的.魅力。刺在这种柔之美的衬托下显得十分柔软,给人一种亲和力。

  富丽堂皇的玫瑰,娇艳欲滴的水仙,娇艳动人的牡丹……深受人们的喜爱。可我更爱仙人球,爱它那顽强的生命力,爱它那独立,不依靠任何人的品质,它是真正的强者,具有强大的能力却毫不显露,它是世间的精华啊!

  早在几年前,我就与仙人球结下了不解之缘:一年夏天,我与爸爸妈妈来到了一座山脚下。这天,天上无一丝云,地上无一丝风,太阳像一盆火烤着大地,柏油马路烤软了,路面渗出了柏油。树叶蔫了,垂着头,知了在树上干喊:‘渴啊!渴啊……’就连狗也躲在树荫下,伸出舌头直喘粗气。我一边擦着不断涌出的汗水,一边抬头向上仰望:山峰直插云天,在白云的遮盖下,我根本无法判断山的顶峰到底通到了哪里,不过应该快把天捅破了吧!我到底要不要上去呢?天气这么热,我难道不会被烫伤吗?山这么高,我怎么可能不会累坏呢?正当我想要退缩时,路旁的一簇仙人球吸引了我的眼球。它们在猛烈的阳光下傲然挺立,没有一丝埋怨之意,反而更加生气勃勃。这些仙人球在这炎热的地方生存了这么久,活力依然旧。而我只要坚持一会儿就行了,难道我要退缩吗?不!绝对不能退缩!心动不如行动,我立刻踏上了这条未知的道路,与此同时,我也踏上了人生中的光明大道。经过漫长的跋涉,我终于到达了山顶,途中,我多次想要放弃,可一回头,那些仙人球就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让我勇往直前。站在山顶,俯视地下那绿油油的仙人球,它们仿佛都在对我笑。难道这不是世间最美的景色吗?

  仙人球,你是我生命中一颗永不落的明星。你告诉了我,面对困难,大胆的克服才是正确的抉择,而退缩,只会使你的未来一片漆黑。仙人球,你是我的最爱,更是的守护天使,你激励着我,给我信心,给我勇气,让我毫不畏惧的面对困难!我爱你,仙人球!

我的最爱作文2

  再回到这个村子,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天空,是悠远的蓝色,一直延伸,没有尽头,麦田,是温暖的金色,风里涌动,一眼无边。时光流转,记忆倒带,又是秋季,又是山楂成熟的季节,记忆中那串模糊的冰糖葫芦渐渐地,渐渐地,清晰成了画面。

  小时候,我最爱吃冰糖葫芦,玛瑙似的糖壳儿下是一颗颗红得透亮的山楂,光是瞧着,就一个劲儿的流口水。我们村上有一个卖糖葫芦的老奶奶,每到秋季,她就忙着采摘山楂,烧制糖浆,每到这时,村里一群孩子就在她跟前儿围着,痴痴的看着那一串串火一样的糖葫芦。我也经常去她家看她做糖葫芦,她的儿孙都不在家,所以待我们这些孩子就格外亲热,从不嫌我们吵,从不赶我们走。我没事儿就喜欢搬个小凳子坐在她旁边,她也偶尔讲些小故事来逗我,有时说着说着,自己笑了,我很爱看她笑,笑起来眼角的皱纹叠加在一起,眼睛眯成一个小月牙的形状,还带着点光亮,秋风轻轻柔柔地飘过,半白的发丝就在风里缓缓地飞扬,格外安详,格外宁静。

  小时候我很爱哭,一哭就停不下来。有时她来我家,奶奶抱着还在哭的我迎上去,她总是半弯着腰,两只手背在后面,像是藏了什么稀世珍宝似的,笑眯眯的看着我。

  “你猜我给你带了啥?”

  我眨巴着被泪水湿润的眼睛,还在回味刚才的伤心事,迷迷糊糊的不知所以。

  “快瞧,这是啥!”她像变戏法似的从背后变出一串糖葫芦。

  我看着她,立马就破涕为笑。可不是吗!糖葫芦!那金黄的糖浆还没有完全凝固,像是随时随地都要流下来的样子,里边包裹着的山楂带着层新鲜的红色,与此时灯光下她的脸庞是统一色调,都是红色,是让人看着就欣喜,就温暖的颜色!

  我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糖壳甜,却不过分,山楂还是脆生生的,可以咬出水来,酸酸的,更多是甜,与糖壳不同,是果味的甜,凑近了闻一闻,糖浆和山楂的香味便混在一起,氤氲在整个午后,清甜的滋味,让我一度陷入回味无法自拔。偶尔,我会在泪眼朦胧中看一眼她,她依旧笑着,灯光摇曳,暖黄的光打在她的侧脸上,细细勾勒着那一条一条的皱纹,熠熠生辉,笔锋浓厚,硬是将这幅画面深深刻进我记忆的深处,在某个寂静的夜晚,便像蓝桉般在心中蔓延,生生不息。

  后来,我离开了村子。如今每个季节,每条街道,冰糖葫芦都随处可见,我总会买一串尝尝,甜,依旧有,但却有丝腻,山楂因为不在季节也显得有些干瘪,再后来商店街道上就有了好多新鲜玩意儿:五色棒棒糖,七彩糖,巧克力……长的要比糖葫芦好看的多,味道也是不一样的.新颖,让我倍感新鲜,到了后来我买糖葫芦的次数越来越少,可记忆里的味道并没有就此被冲淡,隐藏在某个角落,像是等待着什么将它再次勾起。

  人说生活是个圈子,兜兜转转也总还是要回到最初的地方,所以我回来了。村边的小树不知什么时候就长成了参天大树,只有麦浪还是一如既往的涌动,让人心潮澎湃,思潮暗涌。

  我半眯着眼睛,隐隐约约的看到一个老人步履蹒跚地向我走近,满头华发在秋风中淡淡的飘扬,手里是……手里是……一串糖葫芦!夕阳下,秋风中,糖葫芦的香气浮动在空气中,猛地一嗅,记忆深处的味道终于被深刻唤醒了,她逐步的靠近,带着我的回忆,仿佛是在奔向我。

  那一刻,我确定了,任世间繁华,美味数万,我的最爱,都只是一串冰糖葫芦。

我的最爱作文3

  闻着浓浓的墨香,心中便卷起缕缕思情;回想起那漫长的学习经历,心中不禁泛起丝丝厌倦;望见那一幅幅亲手写出来的作品,便情不自禁的发出感叹……

  小时候,看见电视上那些哥哥姐姐,拿着一支大笔在一张张白纸上写出刚劲有力的大字时,我就会高兴地拍起手来,手舞足蹈的。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叫做梦想,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追求,只是觉得写大字很好玩,便慢慢地喜欢上了它。而我与书法也因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后来在我长大一点的时候,在大年三十那天清晨。我正香香地做着美梦,不知不觉得,空中飘起了一股奇特的香味,我皱了皱眉头,似乎是真的。随即,我猛然睁开了眼睛,嗅了嗅空中的味道,咦?是什么味道。那味道若隐若现,若有若无,似乎保函着四季的芳香。

  我被着股清香给吸引了,嗅着它一路迎去。看见爷爷正在大堂正中间的“八仙桌”上龙飞凤舞地写对联。看着爷爷写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像被一块磁铁吸引住了一般,看得我如痴如醉。就如一品好茶,初尝了味道就忍不住再尝一口。书法那博大精深的内涵让我不由得深深地爱上了它。这时,便央求爷爷让我写一下。没想到,爷爷竟头也没回的就答应了。就这样,我与书法便真正地相识了。

  小学时,爸爸便答应了我的请求,爽快地给我报了书法培训班。从此,我走上了漫长的书法之路。然而,这一趟却一发不可收拾,书法使我深深地入了迷,

  “叮铃铃!”寒冷的冬日早晨,我被一阵急促的铃声吵醒了……

  我压着培训学校上课的铃声一路小跑进了教室,迎面而来的是一股浓浓的墨香。这墨香自由散漫地漂浮在空中,如同清晨的白雾一般。那香味缠缠绵绵,宛如一位婀娜多姿的少女在翩翩起舞。教室里静悄悄的,只有宣纸和毛毡摩擦的声音,一眼望去大家都在埋头苦练。我赶紧来到自己的位置上,一边端详着字帖,看它怎么起笔和收笔的,一边写了起来。横、竖、撇、捺、点,不一会儿,我已经写好了一个术’字,拿它和字帖比了一下,简直是天壤之别。字难看归难看,但我并不失望。我左看看、右瞧瞧,在老师的指点下,又开始写第二遍,第三遍……

  腿已经麻木了,手也冰冷了,拿毛笔的手指凹了进去。空气中的墨香此时已不在那么美好,我厌倦了它的味道,开始烦躁。我有些不耐烦了,为什么总是写不好,难道我不是写书法的料。正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老师走过来摸摸我的头,说:“点’换一种写法就好了。”我顿时恍然大悟。心情也渐渐好了起来,空气里的味道又变回来了。当我感觉这个字写得不错时,便拿给老师看。老师看了之后摇着头说:“粗细变化不明显”。我沮丧地回到位置上,像做错事似的,嘟着嘴巴,耷拉着脑袋。望着大家的认真劲,心想:大家都在这么认真地练,有的人比我还小,我不能灰心。即刻我伸了一个懒腰,活动了一下筋骨,不知不觉中心情也好了许多,仿佛在水里散开的`墨汁,慢慢地舒展着。紧接着我拿起笔;粗的地方按下笔尖,细的地方提起笔尖,一次、两次、三次……书法梦让我不能止步。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他现实的红艳,然而当初的芽,浸透了奋斗的泪水,洒遍了牺牲的血雨。”暑去寒来,无论是下着倾盆大雨,还是飘着鹅毛大雪,我都会准时出现在书法的课堂上。

  我坚信只要有梦想,就会有希望,然而我也会在追逐书法的道路上越行越远。

  浓浓墨香,缠缠绵绵,原来人可以如此痴迷的爱上一种味道;龙飞凤舞的字体,它古朴典雅,灵秀清丽,不由得让人沉醉于其中;那浓稠的墨汁,被宣纸吸收于其中,散发独特的清香……

我的最爱作文4

  十三岁,有位老人打趣地问我曾去过哪里?

  打开记忆的闸门,许多地方如滔滔江水般涌来,伸出手指头数一数,不知不觉走过了国内十三个省以上,老人惊诧的表情逗乐了我。

  小时候,旅行的记忆就是寻找舌尖上的美味。一手拿着红艳艳的冰糖葫芦,一手拿着五彩的巨无霸冰淇淋,满嘴红一块白一块,还吮着手指,意犹未尽。看着童年旅行时的相片,都是各种不同、搞怪可爱的吃相。我喜欢云南的嘉华鲜花饼,玫瑰花瓣散发出淡淡的清香,甜而不腻,酥而不散;我喜欢新疆的馕坑肉,外脆内嫩,油亮生辉;但我却不喜欢无辣不欢的湘菜,吃起来口里像点燃了一把火,“催人泪下”,简直活受罪。每个地区都有与众不同的饮食文化,一方水土养育着一方人,中国真不愧是饮食文化最悠久的国家。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味为先”,除了辣,作为广东人的我基本上是南北通吃的小吃货,还曾经梦想当个美食节目的主持人呢。

  上学后,我从书本上知道了许多名胜古迹,有的还是世界文化遗产。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真是件惬意的事。我欣赏过敦煌莫高窟壁画,领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西域风光;我去过江浙一带,感受“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江南景色。但印象最深刻的却是贵州,原生态的自然风景和浓郁的民族风情勾住了我的眼。不必说徐霞客去过的.壮观的黄果树瀑布,不必说梁衡笔下美丽的天星桥,不必说洞中有瀑,瀑下有湖,湖下有天生桥的神秘小七孔,仅仅那西江千户苗寨的夜景就足以让我一饱眼福,无比震撼。夜幕之下,万家灯笼闪烁,犹如郭沫若描写的“天上的街市”。旅行中,我拥有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心血来潮时也会把大自然画下来。

  旅行的路上不仅仅品尝美食,欣赏风景,我渐渐了解中国璀璨的历史文化。

  湘西凤凰古城便是因沈从文而闻名,大名鼎鼎的作家安葬于沱江边的听涛山下,没有凸起的坟堆,没有华丽的雕刻,坟上只有一块天然的五色石头,四周长满了绿油油的的苔藓,让我怎么能不心生敬仰呢?我买了一本他写的《边城》作为留念。

  “匡庐奇秀甲天下”,庐山是文人墨客游山玩水作诗的地方。诗仙李白留下千古名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为了看这个三叠泉,我差点走断了两条腿;诗魔白居易在“花径”感慨:“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让人留连忘返;诗神苏轼在西林寺墙壁上题诗“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寺前香火旺盛,山上凉风习习,万国别墅群风格迥异,山脚满塘荷花竞相开放,真是自然避暑的人间仙境啊;一代伟人毛主席挥笔写下“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不难联想到他的伟大气魄。庐山也是政治名山,特别和近代史紧密相连,参观庐山会议旧址、谈判台旧址、庐山博物馆,图文并茂的资料,让我对历史更加兴趣盎然。我开始写一些简单的游记。

  每一次旅行,都是一次心灵的释放,吃吃画画写写,山因水而灵动,水因山而浩瀚,城因人而闻名,人因城而停留。从自然景观到人文历史,不断震憾着自己的内心,感悟生命的意义。

  旅行打开了我的眼界,旅行也让我遇到很多感动的故事,有辛酸,也有欢喜,有失落,也有收获。

  周游世界,也许就是我的最爱吧。一边旅行,一边寻找梦想,重新发现不一样的自己。

我的最爱作文5

  从傍晚5:30开始,我便开始倒计时,还有3个小时就是“超级女声”第四场入围赛啦,也就是距离10800秒,10799,10798……呼~好期待啊!

  终于,经过我独自一人寂寞的等待(我老妈宁可出去散步也不陪我看~气死了!),终于盼来了“超级女声”,说实话,我真不容易,好像已经过了一个漫长的世纪,我都怀疑自己很老了…… “超级女声”随着35位大众评审唱的《想唱就唱》一曲拉开了帷幕,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每次看“超级女声”都好激动,就像是自己参加比赛一样,那种感觉说不清啊!是兴奋,是欢喜…… 让我高兴的是,柯以敏走了后,何炅替代了她的位置,不算很糟糕,他也是一个十分幽默,并且公平的评委啊!

  首先是靓颖,仍然坚持她的风格——英文歌,(我老妈终于回来了)她的英文得到了MOM的好评,我还是很高兴的!老妈也喜欢她,不过我高兴早了,她竟然接着说:“你看看人家,不仅唱歌好,英语还那么好!你好好学学,别只知道听歌!”天啊!原来是这个目的!

  02号是何洁,《我爱高跟鞋》,这也是我喜欢的一首歌,她唱得很有味道,我觉得比原唱还要精彩!但是中间有一句歌词她唱早了,不过整体感觉还是不错的!后面的歌手更是给我很大的惊喜,真是太精彩了!终于到笔畅了,今天她挑战了F4,哇,一听第一句,我就认为她一定会挑战成功的!她的歌声真的好动听,这首歌好像专为她而写的,很合适她的声音!有点男性化的声音,但又没有丢失本来的'特色,总之就是:“Veryverygood!”宇春和“小鸭梨”都是很棒的,她们都进步了很多,超越了自己!尤其是“小鸭梨”后来SHOW的那段篮球秀,让我很是难忘!

  广告时间,晕~这么久,一共8分钟!真希望能够缩短广告时间啊!

  还好,我等得还不是很烦,8位超级女生跳了一段街舞,唱着HIP-POP风格的快节奏歌曲,好劲爆!竟然把我老妈的激情都调动了起来,真是太难得拉!

  不过兴奋之后就是我最不喜欢的一个部分了——PK~我已经猜到了,易慧的观众支持率会最低,果然不出我之所料,唉~黑楠,我认为他是最不公平的评委了,他们竟然说“小鸭梨”唱得不好,岂有此理!可把我妈气得不成样子,这两个选手是她最喜欢的了。

  易慧被淘汰了,这个结果也是我意料之中的,我一直认为易慧的形象不是很好!而“小鸭梨”一个16岁的小女孩儿,我觉得大家也不会忍心看她走下台吧?

  不过,我支持易慧!她要继续走这条路,她总有一天会得到大家的肯定!

  下面的比赛就不细说了,当然是可想而知,比前面还要精彩呀!

  最后一个不能进6强的超女是谁呢?最后的PK赛,竟然还是黄雅莉!另一个超女是叶一茜,自从我看了网上对她的“流言蜚语”之后,我就很讨厌她,并且特别希望她能够早早下台!她的观众支持率之所以最低,也许是因为太多的人对她有非议,认为她不是靠自己的实力进决赛的。不过,她被淘汰后,我忽然很心痛,想想她的表现,并没有哪里比别人差啊!

  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恒古不变的真理。虽然她们有的成功,有的失败,但她们都是很棒的!我们将会看到所有的超级女生在音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开辟属于她们的一片天空!

我的最爱作文6

  不知你的最爱是什么,是乐事薯片,是土司面包,还是巧克力?至于我,我的最爱是——两个老头老太。

  今天早晨我又没睡成懒觉。妈妈要带一个朋友去聚会,也把我带上了,还带上了礼物——是给太婆的。

  中午休息时间妈妈带我来到了太婆家。

  太婆属猪,84岁了,是个又老又可爱的金猪宝宝。她一开门,我首先看到的是头发,只有前面一点点白,真不相信这是一个年过80的老人。太婆至今都还是自己烧饭,自己洗理,行动利落,听说前两天还和三阿婆逛了整个西湖,回来她自己说:“真是造孽呀!冷死的冷,到西湖逛了一圈!”

  我叫太婆金猪宝宝,还因为她的外形。太婆本身并不胖,但她怕冷,穿得多,你看,最里面是棉毛衫,接下来是一件外套,这一身武装起来,金猪宝宝没什么区别。

  大人们开始谈话了,太婆一个劲儿地埋怨妈妈买的东西太贵,“这些东西毛贵得啦!好少买一点的!”她们谈了半天也没结果,妈妈就开始搞卫生了,里里外外,上上下下都打扫了一遍,太婆又一个劲地说:“你啦,太爱干净了!”

  大概一个小时后,我们告别了可爱又老的金猪宝宝太婆,她说清明以后要到我们家住3天,我希望她住5天,而且把我朝南的房间让给她,让太阳也带给她多一些温暖!

  X光?X光不是在医院吗?怎么般到我家来了?其实这个“X光”是指爷爷厉害的.眼神。虽说我爷爷的眼睛已经老花了,但他里面的眼睛还是雪亮的,能把我的错误给一个一个毫不留情地揪出来。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开始写作业,爷爷从我身后走过,说: “再近点,再近点,跟书靠牢算了。”我下意识挺起背哩,说:“知道了。”却故意把整个脸全贴上书面。爷爷本来就布满血丝的眼睛瞪圆了,更红了,说:“近视算了!”就走了。我朝他愤怒的背影做了个鬼脸,却马上做好标准姿势。等爷爷再次经过时,说:“‘恩’!这还差不多!”蹒跚的步伐都透着满意,肩头还一耸一耸的。

  爷爷的X光不仅扫描我,和我相关的也不落下。我的同学来我家写作业,一天下来,她妈妈接她走后,我爷爷开始了喋喋不休,说她怎么好,我怎么有缺点,原来这一天,爷爷都在观察我们,我心里不是滋味,便和他斗嘴:“他这么好,那你叫她当你孙女好了!老是把我和她比较,我是我,她是她,我讨厌你!”一气之下我就跑进了房间,爷爷和妈妈待在客厅。妈妈进来了,我还是问了一声:“爷爷有没有生气?”当然,不过一会儿,我们就“化敌为友”了,好像从来没发生过这回事一样。

  但这也丝毫不影响爷爷下一次的喋喋不休和毫不留情,我呢,就或开心或不开心地让他“修理”,有这样一个X光在旁边,想犯错还真不容易呢!

  所以,我爱我的 X光爷爷,不止耐心听他数落,还给他盛饭,说:“吃得饱一点,才有力气骂我哟!”爷爷则一旁没有任何怒气地笑了。

  说实话,和其他小孩一样,我也贪吃零食,爱乐事薯片,爱土司面包,爱巧克力,爱得不得了,但你问我最爱什么,我一定给你一个似乎跑题的答案——两个满脸皱纹,满眼慈爱的老头,如果没有他们,再好吃的薯片、土司、巧克力都失了味。

我的最爱作文7

  我爱世间的万物,我爱地球上任何一种东西,但我更爱音乐。

  音乐并没有生命,但它确实非常神秘,就因为这种神秘的力量,使我爱上了音乐。

  我爱听各种音乐,国外的、国内的都喜欢听,听音乐使我认识了许多歌手:周杰伦、光良、刘欢、周笔畅……这些都是大家很熟悉的歌手,他们的歌真的非常好听,他们的歌就像是一种心灵的安慰,非常亲切。

  每听一首歌,就有不同的感受。当我听到周杰伦唱的《稻香》时,我会勾起对童年的回忆;当我听到林妙可唱的《歌唱祖国》时,我会心潮澎湃;当我听到一些经典红色歌曲时,我会热血沸腾;当我听到《北京欢迎你》时,我会为中国申办奥运会而感到自豪……总之,我听每一首歌曲,都有别样的`感受。我想;这也许就是音乐的灵魂吧!

  每当我走进音乐世界,都有一种入情入境的感觉。歌曲诉说的故事,仿佛在眼前出现,还会跟着歌曲一起浮想联翩。歌曲诉说着痛苦的事情,我也会因此而难过;歌曲诉说着高兴的事情,我也会因此而高兴。歌曲,总是蕴含着喜怒哀乐。可以说,听音乐的确是一种享受。

  渐渐到了六年级,学习几乎占用了我大量的时间,听音乐成了一种奢侈的享受。但是,我不惜从中挤出一些时间来听音乐。空闲的时候,就开始听。听音乐成了我无法割舍的爱好。我爱音乐的情感,从中流露了出来。

  我爱音乐,它不但给了我快乐和心灵的安慰,更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

  4我爱音乐

  一个个跳动的音符,一对对变化莫测的长短拍,一首首激奋昂扬的的旋律,一篇篇意味深远的歌词,带给我们多少欢乐多少甜蜜。音乐,在我心中已不仅仅表达的的是一种情绪,更是一种灵魂,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高贵!

  我欣赏古典音乐。闲暇时,我会静品一杯苦茗,看着窗外明朗的天空,打开音响,任由浮游空气中的音乐游离、升华、沉淀……听着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我会感叹生命的激情与奋斗;听着《欢乐颂》,我会佩服于音乐家深沉的人生阅历,对生命的不懈追求;我更喜欢阿炳的《二泉映月》,凄伤的二胡声徐徐拉出,我仿佛看见主人公在一片皎洁的月光中,在空明澄澈的的泉水旁,诉说着心中的无限哀伤。我会用心去倾听,去思考,乐曲中的每一处细微末节,哪怕是一个小小的颤音,也会让我为之颤动。感人至深的音乐,常常引起我的共鸣,在我的心波里徜徉散开……

  我也看好流行音乐。流行音乐简单适口,琅琅上口,在多种乐器的配合下,音符变得立体仿佛有一种辐射和扩张的趋势,暗藏着你听得见或听不见的声音。流行音乐不仅仅因为它的旋律好听,歌词所富含的意义同样让我心动。当年一首《常回家看看》红遍大江南北,激起多少游子的共鸣;小天王周杰伦的歌词更是带着难以捉摸的韵律。一首《三年二班》“这第一名到底要多强,到底还要过多少关,可不可以不要这个奖,我当我自己的裁判……”让我如痴如醉,更懂得竞争的真正含义。

  对于我来说,音乐如同一阵台风,袭卷了我的小天地,又如同一阵春雨,滋润了我的心灵,又如同一道彩虹,偷走我无尽的遐想。我爱音乐,它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成分!

我的最爱作文8

  十三岁的时候,一个老人开玩笑的问我去哪里了。

  打开记忆的闸门,很多地方如滔滔江水般涌来。我伸出手指数了数。不知不觉就过了中国13个省。老人惊讶的表情让我很开心。

  小时候旅行的记忆就是发现舌尖上的美味。一只手拿着一个红色的糖葫芦,一只手拿着一个五颜六色的巨无霸冰淇淋,嘴巴红白相间,手指还在吮吸。看着童年旅行的照片,都是不一样的,搞笑可爱的吃法。喜欢云南的嘉华花饼,玫瑰花瓣散发出淡淡的清香,甜而不腻,酥而不散;我喜欢新疆的肉,外酥内嫩。但是我不喜欢湘菜,辣的不开心。它的味道就像嘴里的火,让人流泪,让我痛苦。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独特的饮食文化,有一面是水土滋养的。中国确实是饮食文化最古老的国家。俗话说:人以食为先,以味为先。除了辣,作为一个广东人,我基本上就是一个南北兼收的小吃,曾经梦想成为美食节的主持人。

  上学后,我从书中了解了许多名胜古迹,其中一些是世界文化遗产。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一件惬意的事。我欣赏过敦煌莫高窟的壁画,体验过西域沙漠孤烟,长河落日圆的风光;去过江浙一带,感觉江南的风景总是很适合比较西湖和西湖。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贵州,那里原始的自然风光和浓郁的民族风情吸引了我的目光。不用说,徐霞客参观过的壮观的黄果树瀑布,梁衡笔下美丽的天星桥,山洞里神秘的带瀑布的七小拱门,瀑布下的湖泊,湖下的天生桥,都足以让我大饱眼福,叹为观止。夜色下,成千上万的灯笼闪烁着,就像郭沫若描述的天空中的街道。在我的旅行中,我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我也突发奇想地画自然。

  在旅途中,我不仅品尝了美味的食物,欣赏了风景,还逐渐了解了中国灿烂的历史和文化。

  湘西凤凰古城以沈从文闻名。这位著名的作家被埋葬在沱江上的汀涛山下。没有凸起的坟墓,也没有华丽的.雕刻。墓上只有一块天然五色石,四周青苔环绕。怎么能不佩服呢?我买了一本他写的《边城》作为纪念。

  匡庐是天下第一,庐山是文人游山玩水,写诗的地方。诗人李白,留下千古名句,直飞千尺,疑是银河陨落后九天。为了看这个三体拳,我差点摔断两条腿;诗人白居易在花道中抒写情怀:四月,人间尽,山寺桃花开,令人流连忘返;诗仙苏轼并不知道塞林寺墙上庐山的真面目。他只在这座山上。寺前香火浓,山风吹,各国别墅风格各异。山脚下的荷花竞相开放,这真是一个人间仙境,自然的暑假。一代伟人毛主席写道,他出生在一个童话般的山洞里,在险峰上有着无限的风景。不难想到他的大气魄。庐山也是一座著名的政治山,与近代史联系特别紧密。参观庐山会议旧址、谈判台旧址、庐山博物馆,配以图文并茂的资料,让我对历史更感兴趣。我开始写一些简单的游记。

  每一次旅行都是灵魂的释放。吃、画、写,山因水而聪明,水因山而辽阔,城因人而出名,人因城而留。从自然景观到人文历史,他们不断地震撼心灵,实现生命的意义。

  旅行开阔了我的眼界,也给我带来了很多感人的故事,有苦有乐,有得有失。

  环游世界可能是我最喜欢的。

我的最爱作文9

  终于考完试了,我虽然成绩不理想,可人总得活啊,人生在世哪能事事如意?做人嘛,不用活那么累。嘻嘻,我是乐观主义者,前一次考试的不快一扫而光,准备好好玩两天。我把书抛在空中,“解放了!”我高声叫道。我又以潇洒的一个鲤鱼打挺跃下,摁响邻居的门铃,“Le’go!走!”我叫道。“OK,OK。”邻居喊道。我们骑上车,走,走,走,玩去喽!

  有这么多年的玩车经验,花样自然不少。今天作业早写完了,所以准备玩个遍。第一种玩法是“走南闯北”,我们到处玩,最远去过两站地的奥赛家具广场,最近只在楼下玩。一路看着风景,一旁欢叫的小鸟叽叽喳喳的和我们打招呼,树儿在一旁摇摆,我们心情舒畅,说说笑笑,边骑边放歌,小花小草随风摇曳,看的风景一个比一个美,真是风景如画。

  第二种玩法是“平地飞驰”,在广场上“风驰电掣”般的“飞驰”,为的是追求速度,玩“双龙阵”,绕着广场绕它几十圈,什么“8字型跑道”,“0字型跑道”……不断挑战着极限,一圈又一圈,我们渐渐累了,从开始的6挡慢慢变成5挡,4挡,3档……我们体力不支,汗如雨下,“破纪录了,56圈,不行了,停吧。”我说道。“嗯。”刹了车,我大口粗喘着气,坐在一旁。我们虽有些疲惫,但也快乐。

  第三种玩法是“赛场无敌”,是跟别的.骑车爱好者比试高低,在广场“飙车”。我们吸足一口气,调到6挡,两只脚像跑步一样,迅速的抬起落下,我和邻居是组合,我们不断变阵,加速,看着前面的身影,我又继续蹬车,抽出一只手擦了擦汗,又追上……“好样的!”邻居喊道。我超了他们的领队!我骄傲的一笑,又赶忙拐弯,因为我们的比赛离结束还早。“oh,no!”我叫道,“他们到终点了!”“算了,这次他们侥幸,下次就没这么容易了。快走吧。”邻居提醒。“嗯,快走吧。”我又不甘心,说道:“下次你们别想赢!”“切!”他们一哄而散,我们也匆忙走了。

  第四种玩法是“充当汽车”,我们当做公共汽车,绕着大街随便转。“汽车拐弯,请乘客们扶好站稳……”“*路车到站了,下车的乘客请赶快下车……”我们叫喊道。我们逛上几圈,最后叫道:“*路车已到站,请乘客们下车……”“哈哈……”我们大笑起来。“哈哈……真好玩!”邻居笑道。“哥哥……姐姐……能加上我吗?”邻居小女孩问道。“OK,来吧?”……笑声在空中回荡……

  最后一种,也是最好玩的一种,是“急速陡坡”,我们那里有倾斜70~80°的斜坡,我们喜欢去攀那个倾斜75°的斜坡,我们先骑上去,那叫一个费劲,我们变速,用2挡直冲上去,风在耳边呼啸,腿也显得无力,好不容易骑上去,大汗淋淋,“腰酸背痛腿抽筋”,不过幸亏骑的次数多了,也不觉得很累,稍加休息就要往下冲了。坡上的风景真美啊,从这远眺,只见下面的人像手机那么大,汽车跟砖头那么大;从上面望去,虽是寒冬,但小花五颜六色的,小草有的翠绿,有的绿中透黄,有的枯黄,混在一起,形成了一幅水彩画;从这鸟瞰,树叶随风摇曳,侧耳倾听,树叶“沙沙”作响。我不禁感慨:“真美啊!”“行了,行了,快走吧!”“好的。”“你怕吗?”邻居开玩笑道。“才不怕!”我叫了声,“冲!”我冲了下去,人们从我身边“飞”过,其实我的速度并不快,因为我害怕撞人,一直狠狠的摁着刹闸。不过有人超了我,我也不管了,冲了下来。总结来说,就一个字:“爽”!

  愉快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转瞬即逝,可我不会忘却,会把它收在记忆的匣子里,珍藏着,守护着……

我的最爱作文10

  “时时之间龙蛇走,做盘右蹙旭惊电。”“挥毫落如云烟。”“飘若浮云,矫若惊龙。”每当吟诵起这些别具韵味的诗句,我的脑海里总会浮现出一幅幅龙飞凤舞的书法作品——中国五千年历史文化汇聚而成的瑰宝。那一道道纵横交错的笔画凝聚成的一个个美轮美奂的文字,令人陶醉其中。我也被它那浓郁的历史文化气息所吸引,喜欢上了书法,在爸爸妈妈的支持下,踏上了漫长的“书法之路”。

  初学的那天,我怯生生地走进书法教室,兴奋与羞涩同时萦绕在我的心头:兴奋是因为总算能够学习自己所喜爱的书法了,可面对这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老师、陌生的同学,心里不免多了一份胆怯。但这胆怯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是对这份艺术的陶醉。教室里静悄悄地虽有十几个学生,却没有一个人说话,每个人都静静地,专注着写自己的字,整个教室好像沉浸在浓浓的墨香之中。老师向我走了过来。他的身体瘦得直教人担心,似乎风一吹便会摔倒似的,他深深的黑眼圈和微微泛黄的`脸让人得以看出他的疲惫,他虽憔悴,眼中却闪动着艺术家特有的活力。

  老师开始给我示范基本笔画,他先轻轻逆锋,起笔,然后缓缓地运笔,最后提笔、顿笔、再收笔,这才写出了一个楷体的“一”字。老师写字时,好像电影中的慢动作,是那么不紧不慢,与我印象里“毛笔一挥,字便跃然纸上”截然不同。老师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他说:“学习书法一定要用心,每一笔每一划都必须认真对待。如果急于求成,结果肯定不尽人意。”我使劲点点头,自认为听懂了老师的话,便提起笔,模仿老师的样子,逆锋、起笔……

  刚下笔时,我还颇为满意,正当我得意之时,原本清晰的字迹立刻渗开来,字变得臃肿不堪,使我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老师见了,不慌不忙地说:“你的毛笔蘸了太多墨水,写在纸上自然会渗开。写字时一定要注意,字虽要写的有力,但同时字迹也得干净。”说罢,他又提起笔为我做了示范:每一笔都写得苍劲有力,字迹显得那么干净清晰……

  “下笔之前一定要先观察字帖,记住笔画所在‘米’字格的位置,比如,楷书颜体的横总是稍微向上倾斜。如果这些细节都做到位了,那么你的书法水平一定会有提高。”我认真地听着,不住点点头,一边对照字帖,一边细细临摹,写出来的字总算有点形了,老师在一旁赞许地点点头。我看着笔在纸上游走,留下了一个个楷体的“一”字,心里涌起一股成就感。

  渐渐地,我也写出了不少楷书的作品。两年后,我开始发现自己的楷书似乎怎么写都没有进步。每当我完成一幅作品后,总觉得差不多了,开始觉得练习书法有些乏味,提不起兴趣,练字时总走神。很快,老师发现了我的异常,他并没有生气,而是给我换了一种字体——隶书的曹全碑。我突然觉得很有新鲜感,同时又很有挑战性,而且这个字体也十分适合我:笔画于正端庄、规矩严谨、优美扁平、工整精巧,讲究“蚕头雁尾”“一波三折”,立刻又燃起了我对书法的兴趣。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四年来,在老师的悉心教导下,我的书法水平突飞猛进,获得了不少奖项,而我对书法的追求是亘古不变的。这因为书法是中华历史文化的瑰宝,更因为它是中国古人智慧的结晶!书法的魅力在历史长河中熠熠闪光。

我的最爱作文11

  爱玩总是孩子的天性,我当然也不例外,我不仅爱玩,电脑更是我的最爱。但是自从有一次我知道了贪玩电脑的后果,我就很少玩电脑了。

  那是有一个周末,语文老师让我们完成一个有关爱国人的课件,可是家里的电脑上不了网,于是我只好跑到大姨家去做课件了。去的时候,我是下定决心一写完作业就回家,绝不玩游戏的,可是一到大姨家,做到电脑前,我的意志就动摇了,心想:反正有足够的时间,不如做好课件后,玩一会游戏,等吃了中餐就回家。可是打开电脑,把课件做了一半,我的心就痒痒了,心想:不如就玩一会吧,就几分钟。可是所谓的几分钟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而我确是越玩越起劲,浑然没有觉察到时间的流逝,几分钟,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直到大姨喊我吃饭时,我才意识到自己还有作业没有完成,我看了看时间,不由得大吃一惊,天哪,我竟然玩了将近三个小时,我也顾不上吃饭了,匆匆忙忙的把剩下的一半课件完成,然后存到qq里就去吃饭了,不过此时饭已经冷了,可是,这又能怪谁呢,只能怪我自己了,谁叫我的自制力不够坚定呢!

  回到家的时候,家里的电脑可以用了,我把存在qq硬盘上的课件调出来给家教老师看,本以为虽说不是太好,也勉强可以过关的,谁料老师毫不犹豫的否决了我的课件,我又只好重新再修改,改了将近一个小时,家教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唉,看来贪玩确实是有很多的坏处,这次,我因为贪恋玩游戏,导致了开始的作业不合格,后来又得重新思考,既浪费了时间,也浪费了精力,真是自食恶果啊!

  也就是因为这件事,让我领略了贪玩电脑的坏处,所谓吃一堑,长一智,经历了这件事情后,我也就不再贪玩了。

  课,谁没有上过,不过那一节节课都是千奇百怪的。语文有语文的稀奇,数学有数学的奥秘,真是各有各的秘密呀!

  我最喜欢的是一节别班老师代替的语文课,那天我们表现好了,那个老师就告诉我们第二节课要成语接龙,我们高兴地快疯了,上课铃一响,全班没有一个在外面玩耍的。全部都坐好在座位上,开始了成语接龙……我最喜欢那节课了,老师让我们做成语接龙就是为了我们平时积累的好词佳句多不多,可以临常发挥,并且这样也可以试试你的口才能力,能在说话中运用到,这样既丰富了课上的积极性也锻炼了自己的`表达能力好不好。

  那一节语文课,我平常是不喜欢说成语的,现在呀一出口就是成语,大家都说我着了成语的“魔”了,呵呵,我学了成语以后作文就不用愁了。平时不好好烧香,临时抱佛脚,是没有用的。我学了成语就在也不怕了。

  语文课啊语文课你真让我喜欢,你教给我无穷无尽的知识;你教给我琳琅满目的成语。是你让我的生活变的语文味了,我喜欢你—语文课! 指导老师:林丽娟

  今天,我的心情格外的好。因为,今天晚上有我最喜欢的菜——美味的鲜肉串和椰汁西米露。一想到这个我就想流口水。 虽然说我妈炒的菜,很好吃很香。可是,神仙都有做错的时候,她也有一毛病。就是,别人不能说她的菜不好吃。如果,你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她会对你说:“你说它不好吃,你就不要吃!还有,那你来炒一下试试看。”

我的最爱作文12

  我的爱好是打篮球,篮球我的最爱作文。我几乎每天都打篮球,这不我又出现在篮球场上了,你知道我怎么喜欢篮球的吗?告诉你吧,以前我也没打过篮球。可我喜欢看“NBA和CBA”的比赛。那些球员非常了得,抢篮板可帅了,手一勾球便到手了,那三分球更是不在话下,他们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的潇洒自如。我心里也渴望和他们一样当个球星。我的偶像是姚明和乔丹。瞧,我的床头还贴着他俩的照片呢!爸爸说:“既然你的偶像都是篮球明星,你也就学打篮球吧,同时也学习他们在球场上的那种拼搏精神。”于是我每天都坚持打一会篮球,渐渐地便爱上了篮球。打了几个月,我发现自己长壮了,饭量也大了许多。在学习上更爱动脑筋了,所以我更喜欢打篮球了。我每天打篮球可是有规律的,除了早上打,晚上也打,不打到七、八点肯定不回家。每天得去上课,而我又想利用早上比较凉快多打一会儿,所以我总是在前一天傍晚就约好几个小伙伴,早上六点不到,就到篮球场汇合。别看我个子小,可我是神投手哦。我的劲可大了,你看伙伴在我的面前防守,我无法到篮下,于是我站在三分线以外,瞄准后使劲一推,“哇!三分球。”伙伴们惊叫着。我得意极了,仿佛自己就是姚明和乔丹了。

  有一天早上,我和伙伴们打篮球,在拼抢中我受了伤,但我不后悔,几天后伤口还没全好,我就又出现在篮球场上了,因为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篮球!

  小时候的梦想,是五彩缤纷的,四季分明的。

  春天的梦想是种一棵小树苗看着它和我一起长大,我们比比高。

  夏天,我想去水沟里抓鱼,回来养着陪我游乐。

  不喜欢秋天的衰败,但钟爱秋天的凉爽,武汉的秋天于夏天无异,喜欢在半夜出来搬个竹床让外公给我讲着讲不完的故事。

  最喜欢的是冬天,因为过年和生日一起在这个时候到来,梦想着自己是世界的宠儿所有的烟火都是我的。我做梦都想做一个全世界最大的雪人,保护我,捍卫我幼小的梦..........

  现在,喜欢做梦,但不再去想象了........

  但我有了我始终坚持的东西,我最大的爱好____篮球

  对于我来说,身高不高,弹跳一年比一年差,院队还打替补,这都不足以打消我对它的喜爱。总是说自己打球十年了十年了,今天估计是第十个年头了吧,它可以说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的利益与成就。但是我对它依然执着,甚至痴迷。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梦里开始出现它了,梦想着自己能够象乔丹一样打球。当时拼命的联系后仰跳投,运球,篮板,摸高......

  和每个喜爱篮球的人一样梦想着扣篮,但是看来是不可能了......

  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的梦想开始变得现实化了,我突然想拥有一个自己的篮球场。我会把它围起来,地上涂鸦,篮板也是,换成链条一般的篮网。当然,还有环绕立体声,放着节奏极强的音乐。

  在这个我对现实非常迷茫的今天,我还是忠于我的最爱,我的篮球。我想我可以做我爱做的`事。而且一定有一批和我同样热爱的人和我一起做。

  然而球场只是一个开始,我不想一辈子以场租为生,我要从一个做到几个,从小区开始,公园也可以,慢慢做大。然后可以承接一些赞助商的比赛,在场地上作一些赞助商的广告以增加收入以便再投资。

  关键在于形成一个风气,热爱篮球的人们聚集一起的风气,慢慢的等我有了足够的资金。各个城市的街头篮球开始成型,我希望可以建立一个民间的篮球联盟___街球联盟。 这个才是我的终极目标!

  然而这里写得太简单了只是一个意向,但是我认为现在中国起码在武汉周边地区还没有这个风气,这可以作为我们创业的起点,即使只能做广告承办比赛估计也比一辈子打工要好。关键是是在做我们真正喜爱的东西。这样再大的困难也不会怕的我想的话。

  这只是一个不成熟的梦么,但这个梦似乎很美好。

  其实。有时候甚至梦想回到小时候,回到雪人身边,还有我那个亲爱的鱼儿,回到在竹床上听着外公的故事在扇子轻轻的拍打下慢慢睡着的我。

我的最爱作文13

  游泳听起来很简单,但是学习游泳的过程却是需要努力的,游泳我的最爱作文。那年的暑假,妈妈给了俺一个老大难的“任务”------学游泳。收到这个“任务”时,俺还有点恐惧,但是我坚信“相信自己是最棒的”这句名言。因为我有了决心,所以一定能把这个老大难的“任务”给征服。

  那天,我来到游泳池,进了更衣室。搞定一切事情后,穿着小泳裤,迈着小方步,准备接受游泳的挑战。教练让我这个“新兵”跳下水去,要先考考我的水性如何。我捏住鼻子,正准备往下跳,突然,教练叫我停下,告诉我不要捏住鼻子,否则会呛水的。俺听从了“命令”,毕竟人家教练是个“将军”,上过“战场”,我这“新兵”吗还在“训练”之中。于是,俺松开了捏着鼻子的手,跳下了水,只听见“砰”的一声,俺像一颗“重磅炸弹”,顿时水花四溅。教练看到了,对我这个“新兵”说:“你的水性还不错,再练练就可以游起来了。过了几天,教练开始教我游泳了。俺游啊游,学啊学,可是为什么我学个游泳这么困难,一会儿是脚不到位,一会儿又是脑袋不对头。“铁杵都能磨成针”,我为啥不行呢?经过努力,我一点点地在进步,姿势越来越端正,样子越来越标准。

  憋气是学会游泳最基本的一步,基础打好了,接下来,开始学习“蛙泳”。说句老实话,学起来其实并不难,俗话说:“99%的辛勤和努力再加上1%的智慧就能得到一个好的'结果。”蛙泳这种姿势肯定是受青蛙的启发,改变成如今的游泳方法。我刻苦地学习“蛙泳”,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我可以游起来了。去年的暑假,我又向“自由泳”迈进,这个姿势要比蛙泳的难度更大了。虽然难度要大些,但是,速度要比蛙泳快,所以我仍然认真努力地学习自由泳,现在已基本学会。

  终于到了我这个“新兵”出征的时候,妈妈说要和俺小陈较量一番。我做好了出征的准备,走上了“战场”,俺一上场就察看地形,这可是“水之战”,我要格外小心。站到了跳水台上,只听见“扑通”一声,人家都是用“梭子鱼”的样子去跳,俺小陈却来了个“海星”式的花样跳水,下水后比妈妈慢了一步,我赶紧用“自由泳”去追,超过妈妈以后,我便用“蛙泳”和她拼,终于到了终点,妈妈成了俺小陈的“手下败将”,

  俺小陈虽然胖了点,但是你们可别小看我!在水里可是个“大浮桶”哦,哈哈......我还爱打乒乓球,而且打得还可以。我现在要多运动,因为我的体育成绩总是在“及格”和“良好”之间徘徊。相信经过我的努力,“优秀”榜上一定会有俺小陈的名字。

  我的爱好可多了,有游泳,画画,下象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

  我喜欢读书,感觉就像在书海里尽情遨游,探索奥妙。一会儿碰到了丑小鸭,亲眼目睹它变成了白天鹅,一会儿看到了尼摩船长和阿龙纳教授遇到了大漩涡,忍不住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有时跟着科学巨人们上天入地,解开一个又一个的神秘的面纱,有时又跟着先贤圣人学做人的道理,一篇篇鸿篇巨著,让人仰视,美不胜收。

  人们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却不觉得学习很苦,而是很有趣,很快乐。

  有时候,我趁着上厕所的时间,拿本书坐在马桶上看,有时一看就是几十分钟,虽然我知道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可是有时候还是忍不住。因为这,爸爸妈妈提醒我很多次。

  有一年暑假,哥哥送给我好多书,共十六本《小学生作文选刊》,我狼吞虎咽、如饥似渴地读着,除了吃饭睡觉,我一有时间就读,结果没到一星期就把一大堆书给读完了。里面有很多好作文都非常精彩,我真想让自己也能写出如此精彩的文章啊。

  我很爱读书,但是我的读书笔记写的不多。今后我要边读边记,把优美的句子和词语都收集起来,并写出更多的读书心得,这样我就可以得到更大的提高了。你说对不对?

我的最爱作文14

  鸟儿在窗外蓝天中翱翔,我们悦耳的朗读声充满整个教室。语文,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讲到它,我仿佛看见那一本本散发着浓郁油墨馨香的童话故事和文学故事,以及名家散文或著作,像金山宝藏般耸立在我眼前,吸引着我贪婪地扑向它…

  初来乍到,刚开始学语文的我,就被语文课堂上的“有趣”所吸引:课外书上一幅幅可爱有趣的插图,无不使我入神。那小小的神奇的拼音,是我国“字”的母亲,是那小小的拼音,造就了我们中国伟大的汉字,看着这些字,就如看小人书似的。上课时,声声朗读,是那样有感情,是那样动听,好似那春的声音,风的演奏。看着语文书上一个个汉字,就像图画一般,令我痴迷。阅读题的有趣事件,让我饶有趣味。老师提出的问题,象曲径探幽,乍看“山重水复疑无路“,经过老师的引领,结果都会“柳暗花明又一村”!随着岁月的推移,我渐渐长大,语文,也随之越来越难,可难中,也有着无穷的乐趣,让我学在其中,不知其艰苦,只知其美好!

  打开记忆的闸门,回到记忆之中,那节课,让我记忆犹新。梅雨季节,窗外纱雾环绕,细雨穿过一层层薄纱,滴落到地面。班级里死气沉沉,凝结的空气仿佛要窒息。同学们都担心这节语文课是否无聊乏味,心情,也如窗外细纱那般迷雾。老师悄无声息地来到讲台桌边,整个班级的目光都好似聚光灯齐刷刷的投向老师,沉寂,欢快,就在这一记之选。当老师嘴巴中飘出“做游戏”时,顿时全班炸开了锅!耶,终于可以逃离沉寂啦!同学们高兴地手舞足蹈,放声欢呼。凝固在一起的空气瞬间破开,变得活跃。只见老师神秘地拿出两个星星,说“男一组女生一组看那组先把星星贴到墙顶。”说时迟,那时快,同学们按老师的要求快速摆好桌椅,空出一大场地。“开始”!只见人声鼎沸,沸沸扬扬,男生簇拥到高个子旁,抓起他的脚,直接将他向天花板抬,二十多双手一起使劲,不退缩,加油,不放弃加油!还差一点儿!汗水顺着脖子,从头流下,那炽热的坚决的励志,男生们越战越勇!“嘿咻嘿咻”男生们喘出了粗气,手紧紧抓住高个子的脚,不肯防松,十来个男生用尽吃奶的劲儿,终于让高个子把星星贴到天花板上。女生也不例外,一大群女生围拥着女高个儿,所有女生一起使劲!凭借着女生那小小的力量,远远不足男生,但她们的心,仿佛合在了一起同心协力,团结一心,总能胜利!果真,女生用她们小小的力量,举起了女高个儿,“啊!”女生们奋力一搏,双手一起使力,腿再向上撑,快!快!你们也要成功了!最后,女生贴上了那颗璀璨明亮的星。微风拂过,带来的是胜利的喜悦,成功的欢快。这次,老师用意非凡,仔细想一想,其实,老师想表达的意思是团结的力量啊!因为团结,因为大家共同出力,才造就了那遥不可及的成功!而不是孤军奋战,与成功拉远了距离。团结,是多么重要。这次的'语文课颇然有趣,有趣之中,又掺杂这几分道理。玩中学,学中玩。这是我最喜欢上的一堂课。

  我最爱语文课,是因为语文课堂上,不仅仅是死板的知识,也有做人的道理。我喜欢语文课,不止它的魅力,也包含着它教给我的做人道理。

  语文课,我的最爱!是因为语文课中处处充满欢快的气息,哪怕是做练习,做活动,回答问题。带着喜爱它,发现它的心去学,你终将发现,语文课,带给我们的是无以言喻的趣味和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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