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作文

时间:2023-10-14 08:48:06 好文 我要投稿

【热】我的最爱作文1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最爱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热】我的最爱作文15篇

我的最爱作文1

  人的兴趣爱好有很多。有的人,喜欢去郊游;有的人,喜欢去逛街;有的人,喜欢去游乐场。但对于我来说,最快乐的事情并不是去郊游,也不是去逛街、去游乐场,而是找一个僻静的地方,静静地在那里看一会儿书。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店,一到那里,我仿佛就到了知识的海洋里,在那里尽情地畅游着。我的零花钱大多数是用来买书的,我的大多数时间也是用来读书的。读书成了我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我喜欢读书,那绝对是个“偶然”,以前,妈妈给我买的书只能在书橱里乖乖地睡觉。但妈妈却一直买书回来,这让我惊奇不已。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妈妈和我来到书城,妈妈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就对我说:“妈妈有些急事,你在这里等妈妈一下。”说完,便急急忙忙地走了。我东瞧瞧,西看看,这里除了书,还是书。小孩坐在地上看书,大人站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书。我闲得无聊,随手拿了一本《安徒生的童话》来看。不知不觉,书中的童话把我引入了一个故事王国,在那里,我为艾丽莎公主感到高兴,为拇指姑娘暗暗地叫好,为小美人鱼感到悲伤。我贪婪地读着每一个文字,与“饥饿的人”是没有分别的。当妈妈来接我时,已接近中午。妈妈微笑地说:“回家了!”我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书城。

  有一次,家里没有油了,于是妈妈给钱我去买油,我接过钱一蹦一跳地去超市了。我忽然发现一间书店进了一批书,便走过去看,随手拿起一本小说就看了起来,不一会儿,买油的事被我置之脑后。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妈妈在家里等了许久,也不见我回来,便去找我,竟看见我在读书,她当时真是哭笑不得。

  读一本好书,滋润着你的心灵;读一本好书,与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读一本好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读一本好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读一本好书,你会发现无穷无尽的乐趣……读书,是我永恒的追求!

我的最爱作文2

  听,楼路里回荡着流利、美妙的乐曲,我沉迷在无穷的遥想中。看着这位“老朋友”——钢琴,口中有说不完的话。我爱她,我的“老朋友”。瞅着她,想起了从前的酸甜苦辣,想起了从相识到成替朋朋的经历。

  第一次交触到她,是在幼儿园。当老师学咱们唱歌时她就会发出让人赏心悦目的美妙声音,诱使我关注了她。一下课我老是对着她发愣,有时会趁老师不留神偷偷按多少下音键,每一个叮叮当当的撞碰都让我着迷。后来老师发明了我的喜好,就告知了我的妈妈。我也就开端了取老朋友的相识。起始我感到很恶玩,很刺激,心想必定要努力地练琴,一定要弹出美妙动人的曲子。起初我实的干到了,我坚持了佳几年,水平有了突飞猛进的倒退,而难度也在不断增长。

  跟着钢琴程度的`一直进步,难度的增添、干燥的训练也让我发生了难堪情感,每当望到小友敌在楼下玩时,而我却在单调的练曲子,那时我想废弃。可是想到我的纲标,想到妈妈的支撑,想到妈妈的不轻易,想到了老师的激励我又再次坚持了下来。盼望也使我刚萌发的抬弃动机云消雾散了。现在我已完整爱上了她,爱上她领出的每一个音符。每当精美的乐曲响伏来时,我就像其中一个音符,美妙的飘着,飘着,顶风而舞,带给爱她的己……应我弹《牧童欠笛》的时候,好像身临其境,就像我骑在牛腹上,在辽阔无垠的草本上安闲的吹着短笛;当我弹《清江河》的时候,恍如像河水,时而钝,时而缓,时而慢,时而急,犹如蝴蝶一样翩翩讫舞;该我弹贝多芬存在哀伤情调的曲子时,我仿佛就像他一样,感触他的苦楚、悲伤,懂得他过后的不谦。

  美妙的音乐让我沉醉,会在你疲劳的时候 ,像一双无形的手重轻推拿着你,让你置松舒服;会在你失踪时像一股清泉,淌入你的心坎 ,让你精力振奋,得以抚慰;会让你在快活时,像朋友一样伴你分享速乐!

  爱上我的老敌人的阅历是波折的,是多变的,但我仍是爱上了她,当初我才跨没一小步,离目的越去越近我未离不启她,清凉的风划功我的脸颊,我逐步练这些难度极大的曲子,固然很甜,很难但播种的果名却是单倍的,之后尔加入了很多竞赛,皆取得了极大的声誉,这种劳动后失掉的胜利让我幸福。然而成过背地有多多汗水跟尽力也是能够设想的,我的保持换来了甜滋滋的幸福!

  听,楼讲面归荡着美好的音乐那就是我和“老友人”独特单干的结果。我爱你,我的“老冤家”——钢琴。

我的最爱作文3

  那天,我第一次看见火烧云的绚丽景象,炽热的残阳正亲吻着外婆的银发。

  ——题记

  我的外婆是一位祥和,节俭的老妇人。

  我是由她带大的。小时候,我常屁颠屁颠地跟在外婆后面干农活。外婆辛苦地劳作时,我在一旁拔点小草,然后拢在一起,捧在手心上,向天空抛弃——一个漂亮的“仙女散花”!“外婆,你快看!”稚嫩的'童声在田间回荡。外婆笑弯了眼,和蔼可亲地赞美:“嘿,这是哪个小仙女哪!”时不时,我又跑到小路旁,摘下几朵小野花:蓝的、白的、紫的、黄的,鲜艳又吐郁着芬芳。我往头顶放上几朵小野花,兴致勃勃地跑向外婆,在她耳旁挂上两朵小花。外婆扭过身子,将耳边的野花取下,静静地说:“娃儿,外婆老了,早就不美了,你瞅瞅这皱纹。”说罢,指了指她额间的皱纹。我看了看,像迷宫一样,又深又多。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闷闷的,很难受。

  一晃眼过了十年,外婆的腿脚早已不像以前那样灵活,只能偶尔做点家务活。

  一个秋日的下午,我趴在外婆腿上,回忆着昔日生活的酸甜苦辣。“娃儿,你说时间过得多快呀!你一下子就从小娃娃变成了一个大姑娘,我呀也老了,不中用了……”灿烂的阳光照在外婆的脸上,金灿灿的,有一种神圣的感觉。夕阳西下,佳人在旁。所谓伊人,非在水一方。“谁说的,您不是还可以炒菜、煮饭、扫地嘛,再说了,在我心里,您可是最美的老姑娘!”外婆被我逗乐了,露出两个甜甜的小酒窝。落叶飞舞,今非昔比……

  我抬起头,发现天空中洁白的云朵被夕阳渲染上一层橙色的胭脂,像一位位羞涩,纯真的少女。那正是民国四大才女——萧红在《火烧云》中描写的秀丽景色!

  烂漫的阳光深情地亲吻着外婆的银发,我知道,即使过了多年,我也不会忘记——那藏

我的最爱作文4

  说到吃肉,我和我爸可谓是猪的“杀手”,我们爱极了红烧猪肉。

  记忆中,对红烧猪肉产生好感的便是在外婆家。那天,外婆从菜场买菜回来,我瞧着这粉红色的瘦肉上有些微白的如同霜的东西,周围有着米黄色半透明的肥肉保护着它,如同一条护城河一般缠绕着瘦肉。看看这玩意儿,我的心中不禁充满了好奇:“外婆,这是啥肉?今天做什么好吃的?”“这叫做猪肉,等一会儿外婆给你做红烧肉”。厨房便热闹起来了……

  “咚,咚,咚……”我从门外探头往到厨房瞧去,只见外婆一手把肉按在木头菜板上,一手高举雪亮的菜刀,正从高处重重切到那块肉上,“咚——"一声巨响萦绕在我的耳畔,立马一块大猪肉“一刀两断",这真是“手起刀落,猪肉落板”。但这仅仅是厨乐章中的第一章罢了……

  而第二章节便是洗肉了,这就跟洗菜差不多了。把水龙头打开,湍急的水流,争先恐后地来帮这一块块肉洗个清清爽爽的凉水澡了。只听“唰唰唰”的水流声,一会儿就有满满一碗水。而那些肉却似乎不大情愿,努力地在满水的碗里探出它们粉嫩嫩的头来……

  肉最悲惨的`时刻到了。外婆打开煤气灶拿来了一桶油,熟练地倒了少许,油遇热立马沸腾起来,发出“嗞嗞嗞"的响声,一个个地比谁跳得最高。“哗一一”,放在碗中的肉一块块地,被丢在了黄色油的极乐世界一一锅里,不一会儿,它们被油烫红为全身,变得微红,然后浑身大红。外婆趁机又放下了一些东西一一酱油,酒,味精……它们似乎不再孤独,兴奋地把身体涨得通红……“嗒嗒",一会儿,外婆把煤气灶关了,麻利地把它们盛入盘中了。

  哇!红色的肉散发着诱人的香气,飘散着缕缕的白烟,它们经历了被剁,被刷,被煮的三部曲,全然一个华丽转身:棕红的外表,流动红烧的汤,点缀的嫩绿葱段,弥漫开来的香气。光看看外表,闻着香气,我的口水都快“飞流直下三千尺"。我赶紧夹了一块,塞进嘴里,一咬下去满嘴的油。红烧肉的味道浓且香,鲜而嫩,并且富有嚼劲。“太好吃了!”我不禁大呼。在外婆慈爱的目光里,我一块又一块地狼吞虎咽……从此,我便喜欢上了红烧猪肉。

  我就爱吃红烧肉,所有的猪请提防我,因为我是一个猪的杀手。嘻嘻……

我的最爱作文5

  我最爱的人,是我的妹妹。

  眉毛如同弯弯新月,虽淡却细长,眼睛像星星般眨啊眨的,瞳仁黑得发亮,像黑曜石一样亮晶晶的,闪着神采。殷红的小嘴像成熟的樱桃。一笑起来,眉眼弯弯,脸蛋红扑扑的.。这便是她了——我的妹妹。如此讨喜的脸再加上不时冒出的俏皮话,怎能让我不爱她呢?

  可我并非一开始就这么认为。事实上,从前你若问我最讨厌的人是谁,我一定毫不犹豫脱口而出:“我的妹妹!”从小到大,我俩就战火不断,这可能与我俩年龄仅相差五岁有关。每次相处不到半小时就能吵起来,见面不到一小时就能打起来。妈妈天天问我:“丢不丢人,还跟妹妹争斗,你是姐姐。”可我觉得不丢人,这能赖我吗?

  比如说,每天早上的时间多么宝贵,可谓千金难求。我刚起床,她就抢先一步去洗手池边刷牙洗脸,把我晾在一旁。要知道:她八点钟才上课,我七点二十就算迟到,还跟我争抢位子?哎!看你小,姑且不与小人争吧,我先去换衣服。终于洗漱完毕,我俩坐在饭桌前吃早餐,好不容易消停一会儿,这时候她开始讲废话了:“姐,你看这个手链,上面有个公鸡……我最喜欢吃的东西是饺子…”我听得太阳穴突突直跳,自动屏蔽她的骚扰,直到我要出门上学的时候,她还唠叨:“姐,你的红领巾戴了吗?热水装了吗?钥匙拿了吧?”

  我终于忍无可忍,“嗖”地冲出家门,可门内的“麻雀”还在那叽叽喳喳,真叫我恼火。心想:真是热馒头都堵不住她的小嘴巴。

  这张小嘴巴除了能说,还会吃。她的爱吃也是有目共睹的。瞧!嘴角边的那个“小黑点”就是最好的证明——好吃痣!有时会把自己吃到积食,后果就是当她说话时我不得不捏着鼻子——那味道实在太难闻,就像下水道一样。可她自己却喜滋滋:“治疗积食的药也很好吃耶!”真是被这“吃货精神”所折服,我和爸爸每次都这样说她:“把你吃东西的劲头用在学习上,准是年级第一。”

  最可气的是,每次她闯了祸总是我背黑锅。看!打破杯子后立马闪个没影,我收拾狼藉时还被臭骂一顿,真是比窦娥还冤!

  妹妹,我的亲妹妹,难道你除了会吃,就是和我争、跟我唠叨,还有让我背黑锅?无数次吵得不可开交后,我忽然想,你就真的没有优点吗?细想之后发现:你每天早上的唠叨使我从未忘带过东西;你有什么好东西总会给我留一份;每次背锅后你总会给我道歉,并赔上你心爱的小玩意儿……哦,原来你这么对我,是在乎我,关心我,真的爱我!我猛然醒悟。

  妹妹,我最爱的人是你,你最爱的人是我吗?

我的最爱作文6

  家乡的雾非常非常的柔,剪不断也扯不散。它轻轻地附在小草上,草雾相伴,小草尽情地吸取着甘甜的乳汁。太阳渐渐地升起来了。“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在太阳的陪伴下,雾悄无声息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默默无闻地消失在花草树木中间。一轮红红的太阳高悬在半空之中,树木、房屋、小草,小河个个都愁眉苦脸,它们纷纷奔出家门,在寻找,在呼唤与它们朝夕相伴的朋友。在奄奄一息的禾苗中间,它们发现了雾的足迹。在雾的滋润下,枯萎的禾苗又重新焕发了生机……

  家乡的雾,没有峨眉山的雾那样壮观,那样美丽;没有黄山的雾那样浓重,那样变幻莫测。然而,我却最爱的还是家乡的雾。

  我的家乡位于淮北平原,这里空气清新,这里的雾也有它的独特的魅力。

  家乡的雾——白。白得美丽,白得让人感到非常清新和凉爽。白得像雪吗?不,它没有。它比雪白得要好看多了。可不是,浓雾沉睡在水乡和田野之间,吸取了田间草木的灵气,不是打扮得更加秀美了吗?这样的白雾,只配乡村才能拥有。任何素描的高手,恐怕也很难调得出来这样白而又美丽的雾吧!家乡的'雾,白得自然,白得雪亮,白得清新。我真想抓一把在手中抚摸它,甚至拥它入怀,把它描在画上,不时地欣赏它。

  家乡的雾——浓。浓得深邃,深得清纯,丝毫没有城市中的雾那样含有油腻味。但它却很可爱,在有雾的天气,虽然人们很难在隔着几步地方看清对方,但是,一丝丝的雾气,飘上了我的额头和我美美的亲吻,我无法躲开它的亲吻。带有轻柔的雾,望望四周,雾浓得很,连树和花草也无法辨清,我却飘飘欲仙,与雾融为了一体。浓雾变化着,一会儿化作了凉风,一会儿变成晶莹剔透的小水球,沾在我的头发上,沾在的眉毛上。我轻轻地闭上眼睛,怕惊吓了它们,任其发展变化,丝丝的清凉使我感到心旷神怡,如入仙境。

  家乡的雾非常非常的柔,剪不断也扯不散。它轻轻地附在小草上,草雾相伴,小草尽情地吸取着甘甜的乳汁。太阳渐渐地升起来了。“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在太阳的陪伴下,雾悄无声息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默默无闻地消失在花草树木中间。一轮红红的太阳高悬在半空之中,树木、房屋、小草,小河个个都愁眉苦脸,它们纷纷奔出家门,在寻找,在呼唤与它们朝夕相伴的朋友。在奄奄一息的禾苗中间,它们发现了雾的足迹。在雾的滋润下,枯萎的禾苗又重新焕发了生机……

  家乡的雾呀!你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亲切,那么的友好。

  家乡的雾呀!你是那么的让人心旷神怡,那么的让人留连忘返。

  家乡的雾呀!你是那么的清新,那么的清纯,那么的无私。

  家乡的雾呀!你知道吗?我是多么多么的爱你!

我的最爱作文7

  只要心中有书,就能使自己的心得以净化,拥有一个无比愉悦的心境。

  ——题记

  读书,我的最爱。从小,母亲就给我讲故事,让我明白了人间的善恶,当自己学会了翻书的那一刻,我就被那神奇的图画所吸引,便对书情有独钟。

  小学时,我便对书有了浓厚的兴趣。尽管许多字不认识,但通过图画总会让我收获许多。

  现在,我已步入了初三的大门。在这紧张而繁忙的日子,我已学会了挤时间来阅读。放学后,我就匆忙地回到家。不多时,便弄好了一切。这时,书就是我的伴侣。每在那时,我总泡一杯茶一边细细品味,一边躺在床上拿着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有时是一些小故事,却从中悟出人生的真理;有时是一些名著,却能体会文章结构的巧妙与精彩的故事情节;有时是几篇优美的散文或诗词,让心灵得到净化。每有所得,便记在小册上,空闲之时,拿出来精读细读,则心中有所悟,脑中不虚也。

  每当自己在月光下静静品读,窗外的小花园中不时散发出诱人的清香,消遣我的.疲劳。

  曾古人读书时,凭着心中的爱好,执著地读上一整晚也是心甘情愿,寻得乐趣的。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真好,不然怎么会有柳宗元“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举动。

  司马迁小时广泛读书,便有了砸缸救友的智举。长大后,曾被关于监狱,但凭着心中的那份坚定,认真苦读,博览群书,最后写出了被大文豪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可见读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敢问,世界上的大多数伟人难道都没有读过书吗?这就可以让人明白,读书对于一个人来说多么重要。

  读史使人明志,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读书,我的最爱。它将成为我的伴侣,一直引领自己走向成功。

我的最爱作文8

  每个人都有爱好,比如:跳舞、唱歌、画画……而我,最爱的还是写毛笔字。

  说起学毛笔字还得从两年前说起,那年春节,我第一次看到爷爷写对联。只见他撑开“八字步”,拿起笔,龙飞凤舞地在红纸上写了起来,笔锋流畅飘逸,如行云流水般,很美,我一下子喜欢上了,羡慕地看着,心想:如果我也能写出这么好的字多好啊!

  刚过完春节,我就缠着妈妈去文化馆报名学毛笔字。

  进了教室,老师发给了毛笔、墨盘,我以为可以写毛笔字了,可是手怎么也不听使唤,墨汁一下子沾多了,弄得纸上到处都是。用手擦擦吧,哎哟,纸上变成一大块墨迹,手也黑了,这可怎么办呢,身边又没有自来水,我一着急,出了满头大汗,习惯性地用手一抹,可好了,我变成了“虎大王”。然后我一瞅旁边的同学,哈,那个男生脸上的笔画比我还多呢!有意思!练了好几天,老师教得全是点、撇、捺这些基本笔画。天哪,枯燥极了。向下先向上,相左先向右,好麻烦哟,笔画一下子写下来多好呀。可老师说:这样表达不出运笔的力量。我有点着急,每天这样写下去,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书法大师呀?我可是个急脾气,多久才能写好毛笔字呢?我心中敲起了退堂鼓。

  妈妈看出我的心思,语重心长地说:“孩子,字如其人,有一笔好字,是一生的财富呀。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写字要心平气和,戒骄戒躁。妈妈希望你的字跟你的人一样漂亮,祝你成功!”妈妈的.话让我铭记在心。以后的日子里,我踏实地跟着老师认真地一笔一画地练习着……渐渐地,我的毛笔字进步了许多,老师也经常表扬我,这让我十分激动。

  书法班快结束了,我还真有点依依不舍。那天,老师让我们每人写一副字。我写下了杜牧的《山行》: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我拿出浑身解数,一副干干净净的唐诗作品就完成了。我感觉不错,于是跑到老师面前呈上去。老师戴上老花镜,审视了一下,和蔼可亲地说:“孩子,你进步很大!”停了一下,接着说:“书法班虽然结束了,可是你要持之以恒。多看、多临帖,孩子,你会写得越来越好!”

  听了老师的话,不知为什么,我鼻子一酸,眼睛湿润了。

  现在,我每天做完作业都要写上一张。去年,我给爷爷写了几幅对联,爷爷见了乐得合不拢嘴。今年,我要把字写得更好,多写几幅送给亲戚朋友们。

  我爱毛笔,它既是我的好伙伴,又是我的好老师,它将永远伴随着我长大。我更爱自己写出来的字,看着这刚劲有力的字,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

我的最爱作文9

  白驹过隙,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悄悄流过,我们唱着“中学时代、黄金时代”的乐曲,听着家长、老师的循循善诱和谆谆教导,在这个洋溢着书香的校园里走过了一个年头。在这里,我们感受到了老师慈母般的关怀,同学们孜孜不倦的学习氛围,还有管理严谨、舒适优雅的学习环境。生活是丰富多彩的,让我感触最大的就是充实。

  跨入初中的校门,有一种长大的感觉,个子长高了,心也变宽了,小学生活的自由散漫、无忧无虑再也找不着了,迎来的是竞争,面对的是挑战,频率提高了,节奏加快了。有时会感到很累,很苦,我们不仅在学习知识,而且在磨练意志。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从一看就让人眼花缭乱的`英文中,了解西方灿烂的文化,历史则告诉我们人类走过的足迹,生物让我们徜徉在大自然神奇的世界中,地理带我们走遍了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数学告诉我们数字的奥妙,语文则让我们领略到古今文豪的风采和祖国语言的博大精深。每天,我们都要通过读名言成语积累词汇,那些我们想都想不出来的妙言绝句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王校长的学法指导课让我们赞不绝口,他教会了我们怎样学习,怎样做人,希望这门课伴随我们度过中学;作文演讲、英语演讲、文言文知识竞答,同学们争先恐后,踊跃参加,生怕错过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我们在浓厚的气氛中采集知识的果实,师生之间由然而生一股至纯的友情。打扫卫生,同学们齐动手;遇到难题,老师会帮助你;碰上伤心事,朋友会安慰你,关心无处不在。下雪了,同学们你帮我站稳,我帮他扶起滑倒的自行车,大家相帮相助走出冰天雪地,真是同学情、手足情啊!

  初一的生活就是这样五彩缤纷,酸甜苦辣融入了每个人的汗水中,从晨读到课堂、再到晚自习,我们在充实中度过一天又一天,我们以全身心的努力去拼搏,以最大的信心去争取,以最平常的心去对待。我们尝到了初中生活像咖啡,虽然苦涩却也香甜;像烈酒,令人充满激情;像甘甜果汁,清爽可口。我们珍惜这美好的时光,我们珍惜这火热的青春,我们难忘初一的生活,我们憧憬美好灿烂的明天!

我的最爱作文10

  游泳听起来很简单,但是学习游泳的过程却是需要努力的。那年的暑假,妈妈给了俺一个老大难的“任务”——学游泳。收到这个“任务”时,俺还有点恐惧,但是我坚信“相信自己是最棒的”这句名言。因为我有了决心,所以一定能把这个老大难的“任务”给征服。

  那天,我来到游泳池,进了更衣室。搞定一切事情后,穿着小泳裤,迈着小方步,准备接受游泳的挑战。教练让我这个“新兵”跳下水去,要先考考我的水性如何。我捏住鼻子,正准备往下跳,突然,教练叫我停下,告诉我不要捏住鼻子,否则会呛水的。俺听从了“命令”,毕竟人家教练是个“将军”,上过“战场”,我这“新兵”吗还在“训练”之中。于是,俺松开了捏着鼻子的手,跳下了水,只听见“砰”的一声,俺像一颗“重磅炸弹”,顿时水花四溅。教练看到了,对我这个“新兵”说:“你的水性还不错,再练练就可以游起来了。过了几天,教练开始教我游泳了。俺游啊游,学啊学,可是为什么我学个游泳这么困难,一会儿是脚不到位,一会儿又是脑袋不对头。“铁杵都能磨成针”,我为啥不行呢?经过努力,我一点点地在进步,姿势越来越端正,样子越来越标准。

  憋气是学会游泳最基本的一步,基础打好了,接下来,开始学习“蛙泳”。说句老实话,学起来其实并不难,俗话说:“99%的辛勤和努力再加上1%的智慧就能得到一个好的结果。”蛙泳这种姿势肯定是受青蛙的启发,改变成如今的游泳方法。我刻苦地学习“蛙泳”,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我可以游起来了。去年的暑假,我又向“自由泳”迈进,这个姿势要比蛙泳的难度更大了。虽然难度要大些,但是,速度要比蛙泳快,所以我仍然认真努力地学习自由泳,现在已基本学会。

  终于到了我这个“新兵”出征的时候,妈妈说要和俺小陈较量一番。我做好了出征的准备,走上了“战场”,俺一上场就察看地形,这可是“水之战”,我要格外小心。站到了跳水台上,只听见“扑通”一声,人家都是用“梭子鱼”的.样子去跳,俺小陈却来了个“海星”式的花样跳水,下水后比妈妈慢了一步,我赶紧用“自由泳”去追,超过妈妈以后,我便用“蛙泳”和她拼,终于到了终点,妈妈成了俺小陈的“手下败将”。

  俺小陈虽然胖了点,但是你们可别小看我!在水里可是个“大浮桶”哦,哈哈……我还爱打乒乓球,而且打得还可以。我现在要多运动,因为我的体育成绩总是在“及格”和“良好”之间徘徊。相信经过我的努力,“优秀”榜上一定会有俺小陈的名字。

  这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11

  对于一枚吃货来说,吃是最重要的,但那些甜腻香嫩的甜点,才是吃货我的最爱。

  奶味甜点-双皮奶

  顺德的双皮奶,是一道奶味极重的甜点,但吃就停不下来。

  正宗双皮奶的做法非常的考究,一步都不能马虎。将清晨新挤的水牛奶煮熟,但不能开,否则会破坏奶质结构,致使不易结皮。蛋白,搅拌均匀,把拌好的牛奶缓缓倒回原来结成皮的碗中,使原来的奶皮浮起,然后放到火上去蒸,不久就可以结出一层皮来。

  不一会儿,一碗馋刹眼球的双皮奶就做成了。要吃双皮奶,其实最要紧的就是牛奶的香甜之外的另一层滑爽厚道。

  看顺德双皮奶白而滑,给人一种端庄而温柔的感觉;闻一一顺德双皮奶香气浓郁,奶味浓,蛋味够,扑鼻的浓郁的'奶香让人联想起广阔无限的大草原中,温和的春风和纯朴的草原生活;尝入口香滑,口感细腻,像婴儿的皮肤一样滑,像妈妈的抚摸一样温柔,每品尝一口都有幸福的味道,唤起童年纯真的生活,心情也格外轻松。

  酒味甜点-浓情布朗尼

  从意外的失误中诞生的经典蛋糕,布朗尼频繁地出现在家庭的餐桌上,咖啡厅的菜单上,酒店西点名厨的必备品上。

  这种即可以平凡也可以高贵的姿态,像是一位气质美丽的女子,有修养,也优雅。

  布朗尼有着细腻的层次感,香蕉与巧克力的甜蜜混合郎姆酒的醇厚,再综合坚果的碰撞,搭配薄荷的清新和车梨子的清甜,全新的味觉体验。吃货我当然是不能错过啦!味道真是BlingBling的棒!

  清新甜点-酸奶慕斯

  这款慕斯的颜色真是清新典雅,这等魅力使得它受迷一片,而我也拜倒在它石榴裙下。

  洁白如雪的酸奶,冰凉滑爽的慕斯,软糯可口的香草蛋糕,搭配鲜橙果酱,黄色白色的鲜明对比,酸甜清爽的冲击让人食欲大开,微微的甜度带住出酸奶的微酸,淡淡的奶香衬托着慕斯的细腻!

  欲罢不能的美味。不行,不行!止住口水!

  甜点呀!甜点呀!你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12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这样,书陶冶了我的情操,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给我带来了快乐也让我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我想说:“书,你是我的最爱!”

  小时候,我常常偎依在妈妈的怀里,听妈妈讲历经磨难的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白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除夕之夜无助地死去,美丽善良的人鱼公主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愿伤害王子……那些有趣的故事,常常使我在变幻无穷的童话世界里流连忘返。就这样,我深深地被书上一页页精美无比的画面和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所吸引,从此,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已经不再满足妈妈给我的那有限的朗读时光了。特别是上小学后,我掌握了汉语拼音知识,便开始看一些有注音的书,后来又学会了查字法,便一发不可收拾地沉迷在书海里。那时我最喜欢读的书有:世界文学名著《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从这些书中,我知道了人世间的真善美,假恶丑。国学经典《三字经》、《弟子规》、《增广贤文》、《成语故事》、《唐诗》、《论语》等这些博大精深的书让我变得知书达礼,心胸宽广。当然教科书也是我喜欢的对象,从语文书中我知道了祖国的美丽富饶,也知道旧社会中吃人的封建礼教,数学书让我懂得了数与数的演变,历史书让我了解祖国五千年灿烂的文明史,但也有大清帝国割地求荣,日本帝国铁蹄下惨遭残害的中国同胞的屈辱血泪史……

  作为初中生的'我,读的书更多了,如朱自清的美文《春》让我感受到作者那份对春天到来的喜爱之情;冰心奶奶的《忆读书》让我知道了读书的好处,应该多读书,还有怎样去选择书;朱自清的《背影》中那感人的爱子之情……还有我现在正在读四大名著呢,不怕你笑话,在看《三国演义》时,当我读到关羽死了时候,鼻子一酸,两眼模糊,情不自已地嚎啕大哭了一场。像这样为故事中人物的命运而动容的时候是时有的事,为他们的快乐而快乐,为他们的悲伤而悲伤。

  现在我每天都抓住一切空余时间如饥似渴地读书,古今中外,都有涉猎,有时太投入了,就会忘记吃饭,忘记时间的流逝,甚至爸爸妈妈叫我做的事情,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所以,挨骂也就成了“家常便饭”的事情,即便这样,读书的热情依旧不减,我还是我,那个爱读书的我!

  有句话说得好:“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智慧,读书使人快乐。”确实如此,书,你就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13

  自幼儿园起,妈妈就陪我读书。于是,这读书之势就如洪水般一发不可收拾了。我天天缠着妈妈陪我读书,直到妈妈口干舌燥,我才意犹未尽地递上一杯早已凉透的蜂蜜水。那时,我只是单纯地因为书中的精美图片与精彩情节而喜欢上了读书。

  后来,我读了一年级,惊奇地发现语文书上的许多字词,我都在妈妈陪我读书时不经意地认识了他们。于是,老师便常常夸奖我,同学们也时常用敬佩与羡慕的眼神望着我。每当这时,我心里就甜蜜蜜的,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喜悦萦绕在我心头,我也由此愈发喜爱书了。

  可到了四年级之后,妈妈便总让我看那些所谓的经典名著,那些什么《红楼梦》啊,《什么什么记》啊,古板又乏味,哪有故事书好看?每当这时,我看情况不对,便总是认认真真地做手中的事——借此假装没听见。要知道,妈妈从来不会在我认真做事时打扰我的。妈妈见我如此,也只好轻叹一声,放弃了她的劝说之势。

  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了五年级期末,作业又多又杂,考试也是考了语文考数学又考英语……在如此多的练习中,我毫不意外地失误了。每当这时,我就情绪低落起来,无精打采地回家,仿佛全身力量都被抽干了一半跌坐在沙发上。此时,我瞥见沙发上有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便随手翻阅起来。谁知一看就是两个小时。我在海伦凯勒充满神奇的曲折人生和她那顽强不屈、不服命运安排的精神中深深沉迷、陶醉了,待回过神来,一本不薄的书早已被我翻到了底页。在知晓了海伦的故事后,我忽然觉得自己遇到挫折与海伦碰到的困难比,真是不值得一提。她失去了听力、视力却还是用自己比常人多好几十倍的不懈努力换来了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她连这么大的困难都能克服。而我呢?我拥有明亮的眼睛,灵敏的`耳朵,健康的身体,为什么就被这么点小小的挫折给吓倒呢?这次考试不好,只不过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颗小得不能再小的绊脚石,我怎么能被她打败呢?我一定要借助书的力量来重新挑战它!我开始努力研究起试卷上的题目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受到了海伦事例的启发后,我认真钻研题目,在之后的练习中越战越勇,期末也取得了好成绩。

  我想,这些都是书的功劳。在成长的道路上,书犹如一盏明亮的路灯,照亮我未知的人生道路,让我不再害怕,不再迷茫;书仿佛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者,教导我怎样做人,怎样做好人,传授给我她的毕生之学,每每阅读,总让我受益匪浅;书又好似一个好伙伴,陪我成熟,伴我长大,共同经历风霜雨雪、喜怒哀乐;书还像……

  书啊,你注定是陪伴我一生的永远的伙伴!

我的最爱作文14

  江山美人是王者最爱,浊酒清风是骑士最爱,白纸黑墨是诗人最爱。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书是我的最爱。

  《西游记》是我较早接触的一本书。我佩服孙悟空在云堂里打球的武功和勇气,为他被压在五星山下感到惋惜。他护送唐僧上西天的时候,每次认出妖怪,都没有人相信,这让我更加气愤。在最后的结局中,他成了为佛而战,我不禁深思:悟空有千变万化的能力,也要耐得住500年的孤独,让风雨打他,一路上被别人甚至师父误解抛弃,最后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这不正是上天要做的吗?所以人一定要苦于自己的心态,疲劳自己的筋骨,饿自己的.身体和皮肤,缺自己的身体,为所欲为?

  上初中的时候,我爱上了《三国演义》。一开始只是喜欢关羽,讨厌曹操。甚至一度认为曹操是反派,只会导致居心叵测的计划,认为刘备和孙权才是真正的英雄。直到月考失败,父母作文的责骂和同学的嘲笑让我抑郁到了极点。晚上在床上失眠的时候,突然想到《三国演义》,终于意识到曹操才是真正的英雄!他打败了华容道,剪了胡子弃袍之后,依然没有忘记一统天下的野心。他在宛城失去了儿子,但他能够巧妙地运用反战术。与孙权不同,他以父兄之业称帝。与刘备不同的是,他在700里大营被焚毁,烧毁了白蒂城。

  从第二天早上开始,看着窗外冉冉升起的太阳,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非常壮观。我不禁想起了日月之旅。星——韩是辉煌的,如果是出于其豪言壮语。

  读《三国演义》,从曹操身上学到了不屈不挠的精神。无论遇到多少挫折和困难,都要志在千里。

  一本书是一个世界,一本书是一种生活。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

  我没有王者的全能回应,没有侠客的奔放魄力,没有诗人的才华横溢。但是我拥有那本书,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

我的最爱作文15

  “看看那冷雨,听听那冷雨,嗅嗅那冷雨,舔舔那冷雨……”读着余光中先生描写雨的诗句,我的思绪又飘回到童年……

  回想儿时,最恼的就是雨天。雷鸣电闪,狂风雨骤,令人惶恐万分。因此,每逢雨夜,我便龟缩在被窝里,以幼稚的心灵感受大自然的神经。每次都是带着惶恐,迷迷糊糊的进入梦乡。所以那夜半听到的雨声,在我看来并不是一首抒情诗,它带给我的是一种湿漉漉地难受和一层苦涩涩地无奈。

  不知从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雨,不仅是和风细雨,而且更喜欢狂风骤雨。不管那雨是淅沥沥地下,还是哗啦啦的下;也不管是号啕雷雨,还是绵绵细雨,总能给大地无限生机,滋润万物。若只有风,只有雷,只有闪电,总感觉缺少震撼心灵的力量。

  不论是窗外的雨,还是林中的雨,总是一个爱跳舞的少女,每当看到它跳跃,又叫我如何不想与它共舞一曲华尔兹呢?它总是时时挑逗着我的心。

  想起戴望舒的《雨巷》,便有一种想与友人共撑一把伞,漫步于林间小道,怡情于雨景中的冲动,在雨中,我们谈古论今,倾听那忧国忧民的杜甫放声高歌:“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还有李建勋的“春霖未免防游赏,唯到诗家自有情。……闲忆昔年为客处,闷留山馆阻行行。”春雨所引发的是诗人对过往岁月的.一种深情的怀念和咀嚼。还有“下雨天,留客天……”“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因为雨,曾给人们带来了不少趣事,它带给人的财富不逊于阳光。

  我喜欢雨的潇洒,说来说来,说走说走,不留恋什么,也不放弃什么,其实我更爱雨的豪迈奔放和有时的委婉和轻愁。就如同欣赏一件巧夺天工的艺术品。

  但是,最美的应是“风雨故人归”了,那是多么感人的一幕。

  因此,我最爱雨——为什么?只因为我喜欢雨给予我的所有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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