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

时间:2023-11-21 09:46:45 好文 我要投稿

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1

  我喜欢读书,我爱读书。不管是在人声鼎沸或是鸦雀无声的地方,我都能静静地坐在那,津津有味的`读书。我读书通常是细嚼慢咽,不像有些人走马观花的读书

  书!可以给我能量;书!可以给我精神;书!可以给我知识。书,是无所不能的!

  我常常读书到深夜,又是还废寝忘食,我妈妈因为这也没少说我,可我还是不能自已。只要一见到书我就会不由自主的坐在那看一会,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猜我可能走火入魔了。

  我读书的范围很广,上到天文,下到地理。百看不厌。我现在不仅会看,而且还会讲。每次看完一片后我都会娓娓动听地讲给我妹妹。我妹妹忽而笑容满面,忽而愁眉双锁。妹妹还经常说我感情丰富呢。

  又一次,我竟然不知不觉地看了六个小时书!那天中午妈妈不在家,我就坐在那尽情地看着!直到傍晚妈妈回来时,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去!

  书——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2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样东西是我的最爱,他不但能让我得知全球各地的最新消息,也能在我需要查找资料时,助我一臂之力,这个神奇的科技产品,就是我的宝贝——电脑。

  电脑的所有功能及用途实在是太多了,而常用的功能就有,查阅新闻、搜集资料、制作档案、听音乐、上网、寄电子邮件……等,在各种不同的功能中,有一项是我最喜欢也是最常用的,就是玩电脑游戏,每当我闲闲没事做的时候,我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开电脑来玩线上游戏,因为电脑不但能纾解一下压力,还能把烦恼或是不愉快的是抛到九霄云外去,所以玩电脑是我最喜欢的嗜好。

  虽然玩电脑可以暂时纾解压力,可是绝对不能长期的沉迷于电脑游戏,可能让自己满脑子都想着线上游戏,导致课业荒废。而且长时间的'使用电脑,会使眼睛过度疲劳,让眼睛受到伤害,因此,每使用三十分钟的电脑,就要休息十分钟,绝对不要因为电脑让自己的人生从彩色变成黑白,所以未来使用电脑,也要记得看点绿色植物,不要让电脑坏了你我的人生。

我的最爱3

  在暑假里,我做了许多体育运动,其中一项是篮球。

  有一天教练把我们分成两组我们队是红队,他们队是蓝队。蓝队先发球,蓝队的前锋带球突破进了三分线在投篮时,我方队员一个鱼跃盖住了球,而球飞出了场地。接着,蓝队前锋带球进入三分线,来了个三步上篮,可惜没有进。他的队友想要补篮,由于球没有拿稳,篮球滚出了界限。我方发球后,后卫把球传给我,我迅速突破来了一个上篮—球进了。

  经过20分钟的比赛,我方比蓝队胜出10分。这时,组织后卫告诉我们要加强防守,接下来的5分钟,我们防守的很严密,没让蓝队进一个球。可对手接二连三反攻,而且速度很快,我们的防守也出现了漏洞,接连丢分。我们和对手只有5分的'差距了。

  轮到我方发球时,前锋把球传给我,我转身投篮,球又进啦。为球队再添两分,我很兴奋,在场上也更加活跃的奔跑起来。蓝队发球时,我迅速的跑到对手前面将球截断下来,立即转身迅速将球投出,又为球队拿下了两分。最终我们以24比15的比分赢得了比赛。

  打篮球难免给身体带来一些意外伤害,可我对这项运动却乐此不疲。那是因为在篮球比赛中,顽强、拼搏的精神一直在激励我不停地向前进步。

我的最爱4

  每一次去外滩,有一个必玩的游戏。是什么呢?没有错,就是轮滑。

  记得,是今年的大年初十,同学生日把我拉出去玩,而玩的项目就是轮滑。

  我一点也不会,刚穿上鞋子,起来。“呜——呯”。我已重重地摔在了地下。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止不住地往下流。好朋友们看见我,马上把我扶上椅子,一边安慰我,一边拍着我的后背。我说:“不玩了,不玩了。”好朋友欣妍连忙说:“别哭了,再说票买了,进来了还不滑浪费钱啊!”我在心里想:要不滑吧!不行万一又摔了怎么办?算了,欣妍说的对,别浪费钱。最终我选择了滑。我慢慢站了起,开始试滑。刚开始,我扶着栏杆,慢慢滑,再加上差不多会滑了。欣妍,树涛开始带着我滑,虽然我摔跤的次数开始少了。我可以自己滑了,不过我还是会摔跤但是非常少了。我们便在轮滑场上熟练地滑着,手拉着手十分开心。

  自从那以后,我便爱上了轮滑,只有到了外滩,轮滑就是我必玩的`项目。

  来到轮滑场,有时我在小道上飞速地滑,有时我在场上滑,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有时和同学们手拉手轻快地一起滑。

  轮滑我的最爱。从中我明白了,如果那时候我认为痛不学了的话,那我也许就学不会了。要学新知识必须要吃苦。

我的最爱5

  我的爱好广泛,多得你眼花缭乱。我喜欢跳舞,画画,我爱看书,写作,我最爱的便是英语。英语,为我打开了成功的大门。

  我从小对英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呀呀学英语。A,B,C,D……成天都听到我在家中认真的朗读英语。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学得越来越多了,可是我却开始厌恶起了英语。

  各种时态句型弄得我头昏眼花,仿佛正用凶神恶煞的眼神盯着我。每天都将英语作业放到最后做,而且也不认真做,都已到深夜英语作业还如同一座小山堆在书桌上令人望而生畏。我的英语成绩也从第一名的宝座跌入了万丈深渊。

  我不服气了,当初我的最爱——英语,怎么退步得如此厉害?我要恢复我的`第一名。我每天背单词。积累词汇量。每天看语法书,掌握时态句型,就连平时的课余时间,我也带着耳机边听英语,边做英语题。后来,我再一次坐上了第一名的宝座,成了英语课代表。成为了英语老师的好帮手,我沉浸在英语带给我的喜悦之中。

  我写得英语小报被贴上了我们学校得学习中心,我每天中午还去图书角看原装得全英文书籍,在外教课上我与外教老师亲切交谈,被老师表扬。升旗仪式上我一口流利得英语给老师和同学留下了深刻得印象。一次一位外国人向我问路,我用英文告诉他正确得方向,给他留下了好印象,令我感到喜悦异常。英语曾让我讨厌,憎恨,可是如今我对英语可谓爱不释手,英语带给我许多,也让我收获许多。

  英语带给我许多荣誉,奖状也塞满了我的小橱。我的最爱——英语!

我的最爱6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萝铃的魔力》。我想大家一般都看过《哈利波特》吧!《萝铃的魔力》的主人公是萝铃,和哈利波特一样小的时候的没见过自己的父母。到了大一点的时候才开始接触魔力(魔法),可毋庸置疑他们都是有优秀的父母,优秀的朋友,所以他们经历过的事情旁人也无法想象。 不过《箩铃的魔力》还通过宇宙给它又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这也表达出21世纪的人迫切的想知道宇宙中还有星球有其它生命,接下来我将带到充满魔力的星球,也是箩铃的家乡萧龙星球。萧龙星球共有魔力种族23个,最大的有八大种族:魔族、巫术族、精灵族、吸血族、魔药族‘、精灵族、妖精族、太史家族。 主要人物巫术族的超魔力者——箩铃。

  因为这里好的东西太多太多,我无法一一介绍可我要告诉大家《箩铃的魔力》是有四部。一《巫术族的`预言》、二《墨夷家族》、三《不存在的秘方》、四《信徒,生命的余响》。

  我敢说这是及哈利波特后的又一部充满魔力色彩的长篇小说。请大家去看一看中国的“哈利波特”

我的最爱7

  我的业余爱好十分广泛,乐高、打鼓、游泳,但最令我喜爱的,还是那美妙的音乐。

  说来也巧,我和音乐有着不解之缘,因为我妈妈是音乐老师,耳濡目染,我从小便喜欢上了音乐,起初我只是跟在妈妈后面唱唱歌,逐渐我开始练习弹琴了,我又从只会单手练琴,到了现在的加踏板、四手联弹等等。像巜四小天鹅》、巜致爱丽丝》、《蓝色多瑙河》都是我的拿手曲目。

  在我最艰难的时候,也是音乐一直鼓励着我,让我不断前行。那次,离考级时间已经不多了,即使每天练习四个小时以上,也很难完成最后一支曲子了,难道我就这么放弃吗?这时,音乐仿佛在鼓励着我:“加油!行百里者半九十!千万不要放弃哦,不要畏惧困难,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是啊!我明白了,我要坚持下去,再苦再难决不放弃,“既然选择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我开始埋头苦练,不知疲倦。“功夫不负有心人”我顺利通过了十级的考试。

  如今,音乐已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每当遇到挫折时,它会鼓励我不断前行;每当伤心时,它会给我安慰我不要灰心,每当我成功时,它会为我呐喊助威,每当我骄傲时它又会告诉我要谦虚谨慎。啊!美妙的`音乐,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8

  每个人多有自己喜欢或不喜欢的东西,事或物。而我对吃却很在行,尤其对榴莲情有独钟。不少人多会觉得榴莲不但难吃,而且很臭,所以很多人都讨厌榴莲。而我每次只要闻到榴莲的味道,就恨不得吸了口气不要呼出来,因为它的味道实在是让我无法抗拒。

  每当拨开它那黄黄的厚外套,就可以看到那美味的果实,一口咬下去,软软的,甜甜的。那软软的感觉就像睡在一块大草坪上晒太阳,软而温暖;那甜甜的感觉就像无数花儿绽放引来无数只可爱的蜜蜂。每次只要我和妈妈一起去水果店,都会让妈妈帮我买,然后回家慢慢享受。

  我是最喜欢吃榴莲的.,但我老爸是最讨厌榴莲的。只要家里买了榴莲,我藏的再好,也会被他发现。有一次我把榴莲准进饭盒,放入保鲜袋,再放入冰箱,结果还是难逃他的“狗鼻子”被他发现,好不留情的丢进垃圾桶。

  美味的榴莲是我的最爱,我不但喜欢它的美味,更喜欢它丰富的营养,因为它是水果王国的国王。

我的最爱9

  课余生活丰富多彩,我最喜欢的弹古筝了。对了你吧,我参加古筝考级了。

  那是去年暑假的,爸爸带我去参加古筝考级,我很紧张,生怕考不上,安慰我说:“不要紧张,要对自己有信心,你能。”

  考场,我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等待着,可心里还是紧张,既希望快点到我又很害怕点到自己的名字。好一会儿,终于念到名字了,我和其他的小朋友一二楼的考场,里面演奏的同学,我听到弹得都很好,想:弹得都好,我万一考不好办?终于轮到我了,我又紧张又期待,心怦怦地跳,我暗暗对自己说:"加油,你能行的!我稳稳的`坐在琴凳上,用手抚扶了扶琴,报出自己要弹的曲目,开始演奏了。我觉得很奇怪,候我就一点也不紧张了,我流畅地弹出每音符,全心的投入到曲目的演奏中,仿佛自己置身于曲目的意境之中,很奇怪,候我就一点也不紧张了。由于得很充分,两首考级曲目《渔舟唱晚》和《浏阳河》都很。演奏完毕,我高兴的从教室走,爸爸问我样,我自豪地说:"没,你们就等着好消息吧!"奖励我,还带我去看了电影,我好高兴。

  这我参加古筝考级的,年,古筝陪伴着我,给课余生活了无限的乐趣。也使我明白了,做事都要通过努力,只有付出辛勤的汗水,收获的喜悦。

我的最爱10

  每一个小孩子都有一件自己最喜欢的玩具,我也不例外,小时候过年,妈妈买了许多玩具,虽然玩具都很好玩,但我还是最喜欢许多玩具中的一个最不起眼的足球。

  说起这个足球,是几年前我过生日时爸爸送的,爸爸送给我的时候,说:“我们是男子汉,足球这些才是我们男子汉该玩也是必须要玩的。玩这个后你就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男子汉了。”我接过足球,把足球放在地上,往后退了几步,又跑上前,右脚向前一踢,球嗖的一声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勇往直前,忽然足球撞到墙上又反弹了回来,我看着足球,双手伸直在足球的必经之路,足球和我的手发生碰撞,我虽然把足球接下了,但手被那股反冲力震得发麻,身体也被震退了好几步,足球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冲力。

  从这件事开始,我和足球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上学时带着它,同学们都说我走火入魔了,可我却不以为然,有人还直接把平板电脑带来了。

  我把足球当成亲密无间的知心好友,每天我都把我的烦恼对足球倾吐出来。现在我把足球放在橱窗里,每天我都看着他,若要是足球不见了,我会找那个拿足球的人拼命的。

我的最爱11

  秋游前一夜,我始终睡不着,几乎没合眼,好像只眯了几分钟,我就要起床,妈妈告诉我才凌晨二点多,唉!终于熬到了天亮。

  一大早,我就兴冲冲地背起了装满零食的书包赶到学校,同学们早已叽叽喳喳说着自己的兴奋,不一会儿,我们坐上车出发了。终于到了景点————阅江楼,听说站在阅江楼上可以看风景,很美很美。可是一到那里立刻傻眼了,要爬那么多级的台阶,准得累个“下马趴”,我硬着头皮往上爬,感觉双脚像灌了铅一样,但我还是走了上去,站在楼上看,室内建筑雕梁画栋、古色古香,仿佛来到了金碧辉煌的宫殿。楼外桂花香气逼人,绿树红阴,就连最普通的.树木,此时也变得格外迷人,我的心里充满了喜悦。真是:“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到了午饭时间,同学们都有从书包里拿出零食,我们饱餐了一顿后,又向静海寺出发.“咚!咚!咚!还没进去,就已经听到了敲钟的声音,探头一瞧!原来寺庙里有一口大钟被同学们撞得直响,旁边还有许多小朋友摇着平安铃,这些声音仿佛组成一首动听的歌曲。这时听同学在喊:哇!美女!我们赶紧望去,原来是海神的雕像,我想应该就是她保佑了郑和七次下西洋吧!

  最后我们又游玩了天妃宫,这真是一次愉快的秋游,既锻炼我的意志,又欣赏到了美景!

我的最爱12

  我的家人都称我为“小小美食家”,我尝过很多的美味,有辣椒炒肉、辣子鸡、牛肉拉面、羊肉火锅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红烧肉。

  红烧肉不仅吃起来微辣爽口而且颜色鲜红。肉是一大块一大块的,上面的辣椒酱好像是肉娃娃们的“红衣服”,葱花犹如绿叶衬托着“鲜花”。不时,从盘中散发出一阵阵诱人的香味,真是令人垂延三尺啊!

  红烧肉的做法看上去很复杂,实际上非常简单:先把猪肉切成一大块一大块的`,然后再把它倒入锅里,它们像热锅上的蚂蚁被煎的团团转,之后把它们捞上来,接下来把鲜红的辣酱淋上去,再撒上一些葱花,最后把它们放在电饭煲里蒸。蒸了一个小时后,一道美味的红烧肉就做好了。

  吃红烧肉时,要先在盘子里沾一些辣酱,再一口吃下去,真是入口即化啊!微辣中带有一丝丝甜味,特别爽口。

  看着这空荡荡的盘子,我舔了舔嘴巴,笑着说:“这红烧肉的味道可真是名不虚传啊!”

我的最爱13

  是我最喜欢的体育运动,它已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并不因各类篮球明星的耀眼而喜欢篮球,我钟情于它是因为它能给我无穷的力量。

  我在孤单苦闷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篮球。因为它就像忠实的伙伴,任我发泄,陪我玩耍,让我表演,由我陶醉……当放下手中的篮球时,孤单苦闷已被快乐所取代。

  我在没目标时,是篮球触动我换角度去追求。因为每当这时我脑海中就会浮现出球场上球员的投篮:手感要有,但力度与角度的配合更为重要,这样球才会乖乖地进入篮筐。于是,我就懂得了:该换个角度去追求,可能会更好!

  我在感到无助时,篮球会给我力量——团结。因为每当这时沸腾的篮球赛就会展现在眼前:这边五个人,恰当的分配,巧妙的配合,严密的防守,有力的扣球,精准的投篮,比赛赢啦!这边五个人,紧紧地拥抱。因此,我尝试着去找人,寻求帮助……

  这就是我的.最爱——篮球,忠实的伙伴、哲理的教师、心情的调节器……不断地在我身上变换角色,于是我不由自主地爱了上它。

我的最爱14

  “家”这个字我们都很熟悉,因为我们一想起这个字就会想起家里人对我们的爱护。

  记得去年的时候,我在操场上玩,突然后面冲来一个小男孩,因为速度太快了,我直接被撞倒在地上,“啊!”我撕心裂肺的叫起来,我捂着手,在地上滚来滚去,最后还是去了医院。

  结果出来了——骨折。于是我只好打上石膏,晚上我睡也睡不着,因为我害怕手好不了,一直很担心自己会不会变残废。还好,我外婆一刻也没有离开我,每天都陪伴着我,每次检查都细心的和医生沟通,对我进行全方位的保护。

  在养伤的时候,我每天躺在家里,无时无刻的想着学校里的同学,我多么想早一点手能快快好啊!能快点回到学校这个大家庭,只要我的'手一好,我就能重新上我最喜欢的体育课,也能重新和同学一起玩耍。

  温馨的家对我很重要,她呵护我长大,大家庭也对我很重要,我需要朋友,我需要老师,不然我会很孤独。

我的最爱15

  我家有许多小猫,其中有一只很有特点的小猫,它叫煤球。

  它的特点有两个:就是粘人和黑。

  为什么说他粘人呢?因为它总是在人的.脚边蹭来蹭去,仿佛再说:“主人,你抱抱我吧。”当你把它抱起来那一刹那,他会用眼睛深情地凝视着你,身体瘫在你怀里,随后发出“呜呜”的声音,用手推都推不走,好像粘在你身上的一块“黑膏药”。

  通过它的名字就知道,它是一只小黑猫。黑到什么程度呢?它趴在跑步机上跟跑步机一个颜色,偏偏在跑步机上睡着了,直到它醒来伸懒腰时,我和妈妈才发现跑步机上趴着一只猫。

  有一次,煤球趴在打印机旁(黑色打印机)妈妈到处找它,就是找不到,直到妈妈发现打印机旁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才知道煤球一直趴在那里。这个黑色的小家伙能和所有黑色的东西“融为一体”。

  别看煤球又粘人又黑,它性格很温顺,从不与其他猫咪打架,它用它粘人的本领成为猫群中的“老好人”,或许其他猫咪不与它争斗还有一个原因吧,那就是它太黑,别的猫咪看不见它吧。

  这就是我家最有特点的小猫,煤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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