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11-21 20:12:49 好文 我要投稿

(精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去年我生日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本书——《格林童话》。里面的语言很生动,也配上了插图,我很快就喜欢上了它。

  我几乎每天都在看这本书,休息时看,在书桌前看,写完作业后看……。总之,我只要一有时间了就会看。

  《格林童话》里有《莴苣姑娘》《桌子、全驴和棍子》、《玻璃瓶里的妖怪》。比如说《青蛙王子》讲的是一直变成青蛙的王子帮小公主捞回玩具后,小公主看到青蛙的外貌就失信了,当小公主把青蛙扔到地上时,王子竟然恢复原貌了,后来王子和小公主过上了快乐的生活。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不能看外貌就判断别人的能力。

  记得有一次,我做卷子时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很长时间也没有答案。就在我准备放弃时,脑子里突然蹦出来《少女和狮子》的故事告诉我们的`道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才会取得成功。想到这儿,我又冥思苦想了一会儿。这道挡路的难题,终于被我攻克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诚实与欺骗,友爱与仇恨。

  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爸爸。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爸爸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的。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的爸爸就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其实,杨歌的爸爸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他原本也是一个身高一米八、高大威武的壮汉。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经常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杨歌的爸爸一次,杨歌的爸爸就会缩小一厘米,骂了一百八十次后,杨歌的爸爸就只有1.8厘米高了。变小后的爸爸什么也干不了,他只能整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

  一天,杨歌捡到了一把金钥匙,就把它挂在了脖子上。因为这把金钥匙能使人永远正确,所以杨歌就成了无师自通的天才。后来,杨歌的金钥匙被他的死敌——猴子给偷走了。猴子利用金钥匙把上千枚核弹给盗走了。这些核弹足以将整个世界毁灭十几次。为了阻止猴子的阴谋,拯救世界,杨歌的爸爸又复制了一把金钥匙,调换了猴子手中的金钥匙,从而阻止了猴子称霸世界的阴谋。

  读了这本小说,让我明白了:不能贪图小利,不能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只要自己努力去做,就会获得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一本书,就是天上的星星,星星越多,那就代表爱读书的人越多。

  我也不例外,我的书架上有许多书,其中我最喜爱的《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有个故事,有一天,那是我的生日,我与妈妈来到超市,这里的.书真多啊。琳琅满目,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着。呀,它在这里,我要求妈妈给我买,没想到妈妈爽快的答应了。我特别喜欢它,甚至,后面还有外星人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高兴,我还从中学到了知识,我知道了太阳脸上的雀斑,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黑暗中明亮的灯,书使我知道世间的悲欢离合,书是一位良师,一位知己,我爱书,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今生,我与书有不解的缘分,每当,我拿到书,就想到一个小姑娘坐在床上看书。我觉得读书也有好处,它可以让你知识,还可以让你破涕为笑,书是百变的。书,我爱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是人类登上成功顶峰的阶梯,书是到达幸福彼岸的航船。我从小时候就喜欢读书。我读过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今年暑假我读了近十本书,这本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狗之间,历尽千辛万苦找妈妈的故事。书里的情节有的让我捧腹大笑,有的让我潸然泪下,我陶醉在书中,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

  迪克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狗,他刚生下来因为长得丑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阿炯收养。

  阿炯小时候,他的妈妈就和爸爸离婚了,他和继母生活在一起,过得十分困苦,得了眼疾失明了,迪克就成了他的导盲犬。后来阿炯就去遥远的春城昆明找分别多年的妈妈。他和迪克在街头一路卖艺乞讨,历尽千辛万苦,有一位“神秘的阿姨”总会把一元钱放进他兜里,还帮他安排伙食,甚至在阿炯生病时把他接到家里养病。后来阿炯当上了二胡演员。在一次偶然中,阿炯知道了那位阿姨就是自己分别已久的妈妈。

  后来迪克这被坏人关了起来,阿炯为了救迪克,放弃了和妈妈相聚的幸福生活,继续和迪克一起去流浪。

  迪克虽然是一条长得很丑的小狗,它对阿炯非常忠诚,心灵很美,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调皮小子,聪明Girl》,这本书很好看,希望大家也能看看这本书。

  现在我就讲一下故事的内容吧: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白天,他是一个小男孩,他的好朋友是巴豆,有两个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第一个故事是这样的:一天,白天想逃学,巴豆也想逃学,于是他们两个就一起逃出了学校,可是巴豆身上只带了一毛钱,连买面包都不够,最后被警车给带回了学校,还被司马老师给骂了一顿,从此白天和巴豆发誓再也不逃学了,而且司马老师还说了一句话:“现在的小孩胆子可真够大的,还敢逃学!

  第二个故事是:我的爸爸是警察,这一个故事让我感到非常吃惊,因为吴亚妮的'爸爸(叔叔)是警察,连坏人在他身上扎7刀都不怕,后来跟领导说是穿了防弹衣,真是厉害呀!吴亚妮还说他爸爸(叔叔)跟踪毒贩子跟踪了三天三夜,还说他爸爸(叔叔)遇见过鬼,白天就说:“什么乱七八糟的,编的吧!”结果同学们再也不相信吴亚妮了,有一次,白天亲眼看见吴亚妮的老爸(叔叔)抓了一个小偷,终于相信吴亚妮的话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人人都有自己最爱读的书,我也不例外。我喜欢读的书有很多,比如:《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还有各类作文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那本《感恩,我们要行动》,是它教会了我如何尊敬长辈,如何孝顺老人,如何感激他人。

  那是一个晴空万里的上午,一个叫王冲的老师,在我们的学校里进行了一场演讲,大家听了都感动得哭了。在演讲结束时,奶奶在王老师那里给我买了这本书。

  从那以后,每次回到家中,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感恩,我们要行动》。记得有一次放学回家,我一口气跑上楼,打开书就看,书里的那些真实的故事,让我泪流满面,奶奶叫我吃饭,我才回过神来,这下把奶奶吓坏了,连问我为什么,我不好意思地下楼了。

  几年过去了,那本书我现在天天带着,一有空就会看一看,内面的故事看了一回又一回,经常在我朋友的面前讲给他们听,他们都夸我是个小书迷。

  书,它把我带入一个充满知识、充满故事的神奇世界里,我知道了大自然的美妙、海洋的'奇特等。它不仅是我学习上的良师,更是我生活上的益友。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成为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里有五彩缤纷的世界;我喜欢读书,因为书是开阔视野的海洋。我的书有很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十万个为什么》,它里面装满了知识,只要翻开它,就会看见它神奇的大千世界。

  有一次,妈妈在收衣服的时候叫我帮忙,只见妈妈拿来一件衣服,嘴里念叨着:“怎么每件黑衣服上都会有苍蝇和蚊子的粪便呢,真是奇怪了。”我把衣服拿来看了看,还真是这样,这是为什么呢?我就去请教我的老师——《十万个为什么》,看完以后我恍然大悟。原来,蚊子多半喜欢弱光,因为黑色衣服反射的光线比较暗,而蚊子正好喜欢这样的光线,黑色容易吸收太阳光,穿黑色的衣服会比穿浅色的衣服感觉热,流的汗也更多,汗液里含有一种叫乳酸的物质,也是蚊子喜欢的'。

  我非常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享受知识带给我的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在打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第一页后,突然感觉它是异常沉重的。密密麻麻、星星点点的细小字体一个挨着一个;密的像是蚂蚁家族侵占了每一页、每一行、每一个空白的地方,密的让我怀疑自己有没有密集恐惧症;害的我都将近一个小时了,才读了五页,讨厌!不仅有很多字不会读,还经常掺杂着一些英文单词;总感觉每个字足有千斤万两之重。

  书上经常会有名字出现,并且都很长。比如约翰·H·华生、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再比如作者阿瑟·柯南·道尔,许多长的名字记也记不住,相似的名字还常常傻傻分不清既不想读,又不会读。

  这本书似乎有一股魔力;文字尽管有多难读,但好奇心可不听使唤,受故事情节牵引非要看完不可。看书看得时间长了,自然就适应了;在书中,在我与福尔摩斯的对话中,他改变我的思维方式。就譬如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就写了他的洞察力:福尔摩斯和华生刚见第一面,他通过握手就知道了华生的职业、身体状况、和他刚从前线战场归来等等。以前,我不善于观察;看完书后,逐渐懂得了遇事冷静思考,对身边的点点滴滴进行生活细节的观察

  我原来有多讨厌《福尔摩斯》,现在就有多对它爱不释手。因为它给我了另外一种生活体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古人有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也喜欢看书,我喜欢看的书有:《童年》、《呐喊》、《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等等。但是,经过我百里挑一的选择之后,最终脱颖而出的就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在《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中,我最感动的片段就是孙少平忍受着房子中潮湿黑暗的环境,点燃蜡烛,坚持读书。每次读了这篇我的眼泪都不禁流了下来,如果他能够来到现在这个时代就好了,我们现在的很多人都不懂得珍惜去上学的时光,以为学习是父母逼的,是爸妈自己未完成的梦想,是爸妈自己的尊严。但是,你不知道的是学习全是为了自己的未来,虽然学习苦了这几年,但是换来的.就是后面60年乃至70年的幸福快乐。

  《平凡的世界》中,不仅有我最喜欢的片段,还有我最喜欢的人物——那就是孙少平了。他好胜心强,以看书作为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事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还有着许多感人的故事,如果你也想看,就去购买《平凡的世界》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王子》,它是由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写的。

  《小王子》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它被评为20世纪最佳法语图书,全球发行量超过了5亿册。我拿到书后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至今已经读了不下10遍了。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去远行,一共游历了7个星球,在旅途中见到了许多奇怪的人。他认识了威严的国王,狂妄自负的人,嗜酒如命的`酒鬼、占有欲强的商人,勤劳的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点灯人了。他的工作很单调,他的星球每转一圈,他就要点灯、熄灯。结果他的星球越转越快,一分钟转一圈,因此他就要不停的点灯、熄灯。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但他仍然坚守自己的岗位,他的忠诚让人敬佩。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点灯人。比如环卫工人,他们不管严寒酷暑,刮风下雨,每天都从大清早开始就工作,兢兢业业,为城市的优美环境奉献了自己的一份力。再比如边防战士,他们驻守在祖国的边疆,一年才回几天家,十分辛苦。但他们却毫不抱怨,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知道许多有趣的东西,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情,让我们爱上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今天我是升旗手》,著名作家黄蓓佳所作。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肖晓他是一个阳光向上的开朗男孩,所以他便有了一个远大的目标,那就是当一回学校的升旗手,但他的愿望总是难以实现。沉重的打击只能是弱者低头叹息,所以他并没有放弃,为了早日实现这个目标,他团结“学习尖子”林茜茜,帮助“追星族”祝小娜,和包郝、马驭等同学智抓“偷猴贼”,积极参加“手拉手,献爱心”活动……终于,他在临近小学毕业的时候亲手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送上蔚蓝的天空。

  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如果心中有一个愿望,却总是实现不了,没关系,千万不要放弃,你要不停地向那个愿望努力,去拼搏,让别人知道你是有能力的,那你就会比别人提前到达成功的.彼岸,攀上胜利的顶峰。我曾经看过一篇短文,文中的主人公的理想及其远大,老师和同学不断地嘲笑他,并劝他放弃,但他并没有听别人的话,而是凭着自己顽强的性格和坚持不断地努力,他最终取得了成功。

  同学们,有梦才会有期望,有期望才会有拼搏和激情,守住自己的梦,勇敢地走下去,你就会比别人提前到达成功的彼岸。牢牢记住这句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读书就像和位高尚的人在谈话,今天我要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河南寻宝记》。

  这本书主要是讲关于河南的地理常识,例如:豫菜、河图洛书、牡丹……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豫菜。

  豫是河南的简称,豫菜是指河南名菜例如:牡丹燕菜……牡丹燕菜原名为假燕菜,这作假的典故跟武则天有关。有一年秋天,洛阳长出一个三尺高的大萝卜,人们视这萝卜为祥物敬献给武则天,武则天非常高兴,命御厨拿去做好菜。但是萝卜能做出什么山珍海味呢?御厨只好硬着头皮将萝卜掺入山珍海味制成羹。武皇吃后非常满意,觉得很像燕窝,便赐名“假燕菜”,从此上自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纷纷效仿,都把假燕菜作为餐桌上的一道菜……

  三不粘也是豫菜中的十大名菜之一,同时三不粘还是豫菜的佼佼者……三不粘背后其实也有一个故事。

  皇帝经过安阳时,想品尝安阳的`风味小吃,就让厨师炒了一盘桂花蛋,献给皇帝,皇帝吃后非常高兴,观这道菜一不粘盘子,二不粘筷子,三不粘牙齿,当即就下了圣旨,赐名为“三不粘”……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地理常识,当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怎么能不喜欢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最喜欢《勤学故事》这本书,只要一翻开它,就来到了一片崭新的知识天地。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这本书是我9岁生日时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这本书的封面是棕黄交错的颜色,上面写着“勤学故事”四个红色的大字。字的下面有一幅图,图上画着一个小男孩,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书。

  这本书写了好多故事,如“苏秦锥刺股苦读”、“孙敬‘头悬梁’”、“匡衡凿壁偷光”、“司马光警枕砺勤”……其中我最喜欢“苏秦锥刺股苦读”这个故事。刚开始,苏秦对于他师傅教的知识只学点皮毛就满足了,因此连连失败。最后,他刻苦学习,终于受到六国国君的.重用,被六国同时拜为宰相,成为一代有名的纵横家。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毅力,要坚定不移,不能轻易放弃。

  有一次,我在学琴,当弹到“采茶扑蝶”这首曲子的时候,我遇到了困难,如弹十六分音符时要用快速,可是,我的手指不灵活,跟不上那么快的速度,怎么练都练不好。我有点灰心了,想放弃。但是,我记起了“苏秦锥刺股苦读”的故事,我想:苏秦遇到这么大的困难都没有退缩,我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它。本来我一天弹五遍,现在我加大力度,每天弹十遍。经过我的刻苦练习,我的手指灵活了,速度赶上了,终于战胜了困难。

  《勤学故事》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我真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是个爱读书且读好书的人。生活中如果没有书看,我就像断了奶的婴儿一样营养不良。每当遇见好书,我都会使出浑身解数借来先睹为快。书已经是我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两天前,我突然想到家中的书已经读完了,于是我急急忙忙奔向我们班的书柜,借到了这个《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只用了一天就读完了。由于没有新书,于是忍不住把这本书翻了一遍又一遍。

  这本书是海伦·凯勒·亚当斯的自传,可怜的海伦,只拥有了19个月的“彩色世界”,本来活泼健康的她只能与黑暗作伴,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海伦太多的恐惧,但是安妮·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海伦的命运,从此海伦充满自信,与命运抗争,一步一步奋勇前进,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海伦熟练的掌握了英、法、拉丁等语言,完成了十四本著作。试想,不经历风雨的磨练,怎能见到美丽的彩虹?试想,海伦成功的背后究竟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她凭着自己不懈们努力,冲破了的黑暗与孤独封锁,谱写了一曲不朽的奋进之歌。

  饱经风霜的战土,才能驰骋于辽阔的草原;经风沐雨的海燕,才能自由的飞翔在无际大海上;孤绝萧杀的雄鹰,才会翱翔于乌云弥漫的天空;遇上好书的我、就像遇在沙漠中发现了一眼甘甜的清泉。在生活中,我不仅要爱读书、还要读好书,善于从书中涉取知识的养分,用自信书写成功,用努力铸就样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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