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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务实施细则
学校校务实施细则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姜教发[20xx]90号文件精神,制定《姜堰市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校务公开的内容
校务公开的内容是社会和教职工关注的热点,学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校务公开的内容务求真实、全面、具体、规范,其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决策和实施方案。
3、学校经济运行及经济管理。
(1)教育事业费预、决算。
(2)教育经费的项目收支情况。
(3)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结构比例情况。
(4)设备添置、大宗物品采购情况。
(5)学校附带产业租赁、承包、转让、竞标、经营情况。
(6)国家财务规定和发放标准执行情况。
4、学校基建及基建管理。
(1)基建项目。
(2)招投标程序、结果。
(3)基建项目预决算、审计结果。
(4)小型基建项目的内部审核情况。
5、学校收费及收费管理。
(1)收费的政策文件依据。
(2)收费的项目及标准。
(3)收费的程序及手续。
(4)收费的解缴及管理情况。
(5)代办费结算清退情况。
(6)捐资、集资、借读费的收缴情况。
(7)教职工房租、水电、个人纳税、捐款情况。
(8)学生义捐的班级、姓名、数额以及捐赠资金的流向。
6、学校招生及招生管理。
(1)招生计划。
(2)招生政策、程序。
(3)招生收费标准。
(4)特困生、贫困生收费减免的学生姓名、人数、金额及减免的政策依据或原因。
(5)招生结果。
7、教职工住房的分配与调配。
(1)分配住房与调配住房的条件、办法、结果。
(2)住房补贴情况。
(3)教职工的集资建房情况。
8、教师、职工、干部的聘任与晋职。
(1)教师、职工聘任的岗位指标、条件、程序、结果。
(2)干部晋级的指标、条件、程序、结果。
9、评优、职评和年度考核。
(1)评优、职评的指标、条件、程序、结果。
(2)年度考核的优秀指标、条件、程序、结果。
10、学校内改与人事管理。
(1)学校的核定编制。
(2)岗位数。
(3)任用的条件、数量、程序、结果。
(4)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和福利待遇情况。
(5)临时人员任用的岗位数、条件、程序、结果。
11、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2、公开举报监督电话。
二、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校务公开的途径和形式要根据校务公开的内容确定,从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校务公开的地点、范围、时间、对象。
校务公开的途径和形式主要有:
1、会议型: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教(职)代会、董事会、校务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临时张贴、永久或时段性公开栏、移动标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社会新闻媒体。
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
三、校务公开的时效与实效
1、校务公开按事情发生先后顺序,分为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
(1)凡学校在有重大举措、重要事务之前要实行事前公开,一般有:学校的发展大计、年初经费预算、学校内改方案、基建工程立项、教职工职评、晋级、评优、收费政策及标准等。
(2)在事情发展和学校事务处理过程中,需要听取教职工意见的,事前无法公示的,可实行事中公开。
(3)凡列入校务公开项目的,事后都必须公布其结果。
2、校务公开从时段上可分为:年初公开、月度公开、季度公开、年终公开,亦可按学期段进行公开。
3、校务公开从范围上可分为:学校内部公开和社会公开。
4、校务公开要从实际效果出发,在内容、形式、效果上实行三个结合:
(1)公开的目的、要求、预期效果与学校的生存、发展、管理相结合。
(2)公开的方式、方法和内容与广大人民群众及教职工的愿望、要求相结合。
(3)公开的地点、时间、范围与事情的性质、程度、时序相结合。
5、校务公开的内容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科学性、预见性、超前性,公开的形式要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工作要全面、具体,突出重点,可单项公开、也可综合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审核与施行
1、校务公开应执行提供、审核、发布等完整规范操作程序。
(1)凡校务公开内容文字材料的提供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姓名签字和提供人的具体科室。
(2)所提供的文字材料要经同级或上一级审核证明,并在文字材料上注明属实字样。
(3)所提供的文字材料最终审核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学校负责人审定。
2、校务公开的途径和形式必须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学校负责人签字施行。校务公开由校长室或校长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实施,校务公开的发布落款单位统一为所在学校正规批准名称。
五、校务公开的档案与管理
1、校务公开应建立专项档案,将校务公开的内容及时予以记载、汇总,形成校务公开的档案资料。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学校校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2)教代会、职代会、工会等以组织形式召开的记录、会议资料。
(3)校务公开的原稿及有关公开内容的审核记载。
(4)监督小组的审查意见或讨论记录。
(5)与校务公开有关的其他资料。
2、校务公开的档案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执行,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管、连续编号存入学校档案。
六、校务公开的领导与监督
1、校务公开必须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
(2)组建校务公开工作班子。
(3)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代表组成。
2、建立以学校工会委员会为主体的校务公开监督委员会,负责检查和监督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和运行,考核和评估校务公开工作的效果和作用。
3、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班子、公开监督小组之间应主动加强联系、配合,协调处理好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
七、校务公开的考核与奖惩
1、校务公开是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校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重要措施,因此,校务公开工作是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校务公开须接受上级的领导和指导,凡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或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校务公开的,学校必须依照执行。对由于校务公开不力,产生群众信访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的,依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3、各学校和广大教职工要正确理解和维护校务公开的职能,对学校的重大事务,学校有权决定进行校务公开,对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社会群众、学校内部教职工有权提出校务公开的建议。但无论学校和个人不得以校务公开为名义,影响和干扰学校的正常秩序、败坏学校的声誉,不得以校务公开为借口,达个人之目的,不得在校务公开操作执行当中故意泄露国家、学校和个人机密,否则按违规违纪论处。
4、对校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于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学校校务实施细则2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校务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机制,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校务公开的目的是要接受群众的监督,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校务透明度,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对群众反馈的意见,要有专人负责收集。学校领导对群众的意见要认真研究,有错必究,有疑必释。合理化的建议要及时采纳,并将结果公开。
三、校务公开内容、要求及责任人
1、财务管理公开(每年公布一次)
学校财务预结算、财务收入(学杂费、勤工俭学、捐资助学等),教职工奖金、福利分配方案、资金财产管理、财务支出、学杂费减免等情况公开。
负责人:xx
2、收费公开(每学期公布一次)
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要严格按教育局、物价局和财政局三家联合下文的有关文件执行,实行亮牌收费,填卡公布。
负责人:xx
3、工程建设、校舍维修、大宗物资采购及门面、食堂招标等公开
校园建筑项目的确定与资金来源、施工队伍选择、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总造价及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大宗物资采购、门面、食堂招标等公开。
负责人:xx
4、计划生育管理公开(每年公布一次)
全体教职工及户口挂靠的婚育、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申领生育计划证,申领独生子女证,违反生育计划生育人员的处理等情况公开。
负责人:xx
5、教职工奖惩公开
学校各级评优的范围、对象、条件、名额、评选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以及对违纪职工的处理等情况公开。
负责人:xx
6、职称评审公开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包括学校职称评定组织机构,职称评定,任职条件,上级下达的职数、评审秩序、评分标准、申请者名单、参评材料及考核情况,确定推荐上报人选等均公开。
责任人:xx
7、招生工作公开
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名单,特长生的认定,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公开。
责任人:xx
8、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贫困捐助公开
学校每学年评选的各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名称、标准、评选程序和结果等公开。
责任人:xx
9、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包括管理制度,干部任用,教职工聘用,业务考核,收入的分配方案等。
责任人:xx
四、校务公开的要求
1、加强领导
要把校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支部要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加强校务公开的民主监督。
2、严格时限
根据公开项目的具体情况,及时或按月、季度、学期、学年向师公布。
3、明确责任
中层各部门各负其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校务公开,做好各自负责项目材料收集与公示。
4、健全议事规则
校务公开的项目和内容,须经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
5、公开形式
在学校综合楼一楼设立校务公开栏及“服务社区”网络栏,在校门口设举报箱及监督电话(xx),公开栏内未设立的项目临时必须公开的项目,也可采用公告、通知、墙报张榜,建立校长接待日,师生大会、家长代表会等形式进行公布。
坚持每学期一次教代会,行政述职、考评、提案解答、决议。
五、校务公开组织机构及名单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
副组员:xx
成员:xx
2、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xx
组员:xx
学校校务实施细则3
为了认真贯彻平罗县教体局关于实行校务公开的安排意见《平教体发文件》。根据《宁夏区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宁夏区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的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z九年制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校务公开的内容及原则:
(一)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是关系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二是关系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三是关系到校级领导廉洁自律的主要问题;四、收费问题。
具体公开的内容为:
1、重大决策公开;
2、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开;
3、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情况公开;
4、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公开;
5、教职工奖惩情况公开
6、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
7、“两免一补” 等情况;
8、学校经费使用情况公开;
9、其它需要向职工公开的事项;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
1、党政共同负责的原则;
2、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原则;
3、实事求事的原则;
4、立足实际、逐步推进的原则;
二、校务公开的程序:
1、有关部门整理出公开内容;
2、提请学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
3、按照校务领导小组确定的时间和形式予以公开。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
1、全校教职工大会,定期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通报有关事项,通过有关决定;
2、学校例会、校委会会议公开有关内容;
3、设立公开栏定期公开的事项;
4、利用通告、通知等形式,向家长及社会公开有关事项。
四、校务公开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实行校务公开,要坚持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各方齐抓共管,群众全员参与。为此,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
学校校务实施细则4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建立科学的组织领导体系和监督协调机制,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形式的规范化和结果的实效性,实现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努力推动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原则:
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校务公开要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形成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代会积极推动、纪检部门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校务公开工作要以保证学校各项政策措施的正确性,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增强凝聚力为目的,着重处理好学校改革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3、依法公开的原则。校务公开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范围内依法开展,除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其它事项均要在一定的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以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4、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公布、质询、反馈、整改等校务公开的各个环节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真实,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第三条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根据校务公开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持,纪委、工会监督协调的要求,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并各下设办公室。
(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担任,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党办校办。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校务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重大事项,决定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将校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和督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制定和落实具体方案、措施,并将其纳入部门行政管理程序,保证校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督促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事务,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校务公开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校务公开具体工作制度、措施和计划;
2、编制校务公开指南和目录,以适当的形式安排校务公开内容;
3、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4、负责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协调;
5、收集和处理师生员工对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二)校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由纪委、工会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监察处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监察处。校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围绕办事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纪律、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等方面,重点检查校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和形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有效的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整改措施。办公室对校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负责,完成监督协调小组交办的各项事务。
第四条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学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学校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和基本职责;学校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程序性规定;有关事项办事原则和办理结果;有关工作纪律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等。具体公开事项包括: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行政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信息公开报告年度;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内部管理体制;学校办学思想,学校重大事件,学校各种大型会议的组织情况;学校重大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以及会议纪要
2、发展规划处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单位目标考核办法、程序及结果
3、人力资源管理处
学校机构设置、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人员招聘信息;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技术职务评聘情况,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各类评优选优情况
4、财务处
财务管理制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捐赠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学校经费来源;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各类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及代收代办的项目,住房公积金、有关福利费、养老金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科研(非军工项目)经费收入、分配和使用管理情况;各类财务报账办法、流程
5、国有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制度;大宗物资、仪器设备采购和招投标情况;受捐赠的房屋构筑物使用与管理情况;公房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
6、仪器设备处
捐赠的仪器设备等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7、基本建设处
学校基建工程、材料设备招标采购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及执行情况,竣工工程验收情况;重大基建工程项目进度
8、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本专科生招生录取政策、程序和结果,应届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规定及程序,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9、教务处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专业设置;课程与教学计划;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教学成果评选;本科教学管理规章,教学考核情况,教学基金资助及使用情况;教研项目的申报、评审情况,免试研究生的选拔与推荐办法、程序和结果,课程设置情况,学生培养计划,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留级情况;各类考试信息及违纪处理情况,专业评估信息及结果;学生成绩查询、申诉办法及流程
10、研究生院
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研究生奖励处罚办法及学生申诉办法;博士、硕士招生录取政策、程序及结果,研究生毕业情况,研究生培养经费使用情况,研究生违纪处理情况
11、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当年新增专业;授予博士、硕士、学士的基本要求;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资格审查和学历水平认定;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予学科过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停招专业名单;重点学科建设情况;学位授予情况;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新招专业情况
12、科技产业处
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科研项目(非军工项目)和科技奖励的申报、评审办法和结果;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和相关情况
13、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风建设机构;学生申诉办法;学生奖惩情况;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学生评优评奖等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困难补助的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结果
14、国际交流合作处
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外籍教师的管理制度;公派出国管理办法、办理流程;因公临时出国信息;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信息、选派办法和结果;外国专家管理办法、项目信息、申报指南、聘请流程;来华留学管理规定、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申请程序、录取结果、毕业情况、违纪处理情况;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信息、申请、发放情况;中外合作人才培养项目信息
15、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与处理情况;案件调查处理程序,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结果
16、后勤管理处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理情况;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大宗公寓物品采购和招投标情况;办公区及家属区物业管理收费及使用情况,水电暖收费标准,个人住房申购调整情况
17、后勤服务集团
学生公寓、食堂、澡堂、教学区、体育场馆等使用情况与管理办法
18、工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教代会提案与处理结果
19、组织部
校内中层干部任免,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20、校医院
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21、安全保卫处(部)
校园治安、交通管理办法和措施
22、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离退休人员活动开展情况;落实离退休人员待遇情况;走访慰问离退休人员情况
23、图书馆
图书的采购情况;捐赠图书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图书藏量
24、继续教育学院
成人教育招生、考试预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
25、其他
社会关注的以及涉及教职工与学生利益的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范围以及暂时不宜公布的事项外,各单位、各部门凡是与学校改革发展、学校管理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涉密的以及待定事项不宜提前公开的经相关部门和领导同意后,可以不公开。
第五条校务公开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负责人)为所在单位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校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将校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和干部本人的工作目标和职责范围,抓好所在单位校务公开的落实。
第六条校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形式:适宜向全校教职工公开的信息可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干部会议、校情通报会、民主党派会议、工作会议和座谈会等会议,以及校情公告栏、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校刊、校广播、校电视台、校园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公开。适宜向学生公开的信息可以通过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的代表大会等形式公开。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信息可以通过电台、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形式公开。
(二)程序:
1、审核。由校务公开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公开。根据批准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进行公开。
3、反馈。由校务公开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涉及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形成处理意见,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以及反映人。
(三)时限:常规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适时公开。
第七条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与问责
学校每年定期组织检查各单位校务公开推行情况。检查结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指标。学校要求公开的内容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公开,对在实施校务公开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校务公开办事制度、隐瞒和捏造事实,导致矛盾激化,影响学校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所在单位校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八条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本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院(处)务公开实施方案(包括办事制度、应公开的具体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等),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本细则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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