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管理制度15篇(优选)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监控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监控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xxxx煤炭局局煤炭调运监控中心各项工作的科学管理,确保钟山区煤炭调运系统正常运行,保证监控中心工作人员的优化、廉洁,提高监控中心工作效能,促进全区煤焦税费征收工作的发展,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行政管理政策和规定,结合监控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职责、环境卫生、设备管理、劳动纪律。
第三条监控中心负责人有对中心工作人员、设备、物资等进行管理的权利,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其管理。
第二章监控中心工作职责
第四条监控中心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钟山区煤焦税费征收的各项政策,对全区各煤炭产品验票站税费征收执行情况进行二十四小时监控。
2、负责维护全区煤炭调运系统的正常运行。
3、及时收集、整理税费征收的原始数据资料及征收动态消息,为全区煤焦税费征收工作的决策、管理提供完整可靠的信息。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监控中心负责人职责
1、根据区政府、局党组的工作要求,安排、布置监控中心全年工作及钟山区煤炭调运系统监控中心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及监督检查,并分阶段组织落实。
2、及时传达区政府、局领导的工作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协调解决钟山区煤炭调运系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监控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值班分工、卫生、考勤及计算机硬件及消耗材料的配备等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工作汇报制度,对各项工作的设想和组织实施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4、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廉洁自律水平。
5、负责对监控中心总体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6、负责人不认真履行其职责,弄虚作假,欺骗上级,干扰监督检查工作,对监控中心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纠正、不汇报的,或者组织和参与偷逃煤焦税费的`,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钟山区煤焦税费征收政策,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循私情。
2、严格按监控中心制定的值班表执行上下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认真填写工作记录。
3、若发现验票站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以及运煤车辆冲岗、停电等其它特殊情况,要及时登记并通报稽查队或向局领导汇报。
4、按要求参加全局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严格遵守监控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5、对在各验票站过磅、刷卡的每一辆煤炭运销车辆,必须在十分钟内稽核是否如实地进行刷卡操作。如发现验票站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及时向稽查队汇报,否则,将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6、认真完成监控中心负责人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7、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如不认真履行其职责,特别是发现验票站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不汇报,发现运煤车辆冲岗不通知验票站,不汇报或者伙同验票站值班人员和运煤车辆偷逃煤焦税费的,一经查实,将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三章环境`卫生、设备管理、劳动纪律
第七条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每天接班前要打扫监控中心机房,做到无灰尘、纸屑、杂物、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第八条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着装整洁,持证上岗,不随地吐痰,不随地掸烟灰、丢烟头、纸屑、果皮。必须换拖鞋才能进入监控中心机房。
第九条监控中心交接班要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对煤炭调运系统运行状况主做好记录。如发现验票站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或运煤车辆冲岗、停电、设备出现故障等重大问题,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监控中心负责人,稽查队或分管局长报告。
第十条严禁变更现有程序和数据,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中心机房。
第十一条计算机出现故障,必须及时向监控中心负责人报告并联系维修,严禁自行打开机盖,盲目乱试。
第十二条严禁在监控中心私接和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第十三条事假、病假必须书面向分管局长请假,严禁后补假条行为,严禁擅自脱岗离岗。
第十四条监控中心机房必须二十四小时保持专人值班,值班人员禁止同时上厕所或外出就餐。
第十五条参加各类函授、半脱产、全脱产学习者须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方可参加学习。
第十六条严禁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泄露工作秘密。
第十七条严禁值班时间打瞌睡,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若发生验票站私放车辆或冲岗的运煤车辆被稽查队查获,将追究未及时报告的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严格禁酒、禁赌、禁毒,严禁留宿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严禁与验票站值班人员、煤炭运销经营勾结偷逃煤焦税费,严禁参与违纪、违法活动。
第二十条若违反以上规定,将对责任人给予停发当月工资补助,待岗(待岗期间停发一切工资福利),直至辞退的处罚。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控管理制度2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巡逻岗或离事故区域最近的安管员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上级领导。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通知相应的责任单位人员进行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接值班电话时必须规范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立即通知上级领导,尽量提供帮助。
四、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按规定时间交接班,
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五、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打私人电话、玩游戏、听音乐等;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在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填写《监控查看审批表》,必须经安管部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七、保持监控室干净整洁,禁止带零食进入室内,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八、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值班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时时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九、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监控管理制度3
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学校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干部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叫巡逻队员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校园的治安稳定。
四、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干部的领导,认真完成保卫干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上网,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四、学校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五、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保安队长负责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应及时另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本系统正常自动存放数据时间为一周。
二、监控人员对校园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应该另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应另存后通知教技中心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
设备维修登记制度
一、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报教技中心。
二、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由教技中心负责每月的系统维护,以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监控管理制度4
第一条 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制定“矿井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员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条 安全监测人员(包括队干部)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安全监测人员的调动必须征得技术矿长的同意。
第三条 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安装的工作面,如果瓦斯监测系统不健全,不具备断电功能,不准验收投产。
第四条 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分站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作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报技术矿长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应由通风科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矿长批准。
第五条 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第六条 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部门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及控制线,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第七条 装备的设置标准;
1、回采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回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回风流、专用排瓦斯巷和上隅角各设一个瓦斯传感器。
(2)机尾传感器安设在回风巷距机尾10米内,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1%。
(3)回风传感器安设在距回风第一贯眼10---15米处,瓦斯报警及断电浓度为1%,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1%。
(4)专用排瓦斯巷传感器安设在回风巷口栅栏以里10---15米处,瓦斯报警浓度为2.5%,断电浓度为3%,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安全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2.5%。
(5)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安设瓦斯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范围: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2、掘进工作面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双巷掘进工作面的正副巷口以里10—15米、距煤头5m以内、双巷掘进总回风,各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均为1%,断电浓度:煤头传感器为1.5%,工作面回风流传感器为1%,断电范围:正巷瓦斯超限,切断正付巷内部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点小于1%。
(2)单巷掘进工作面应在距煤头5米以内,巷道口以里10—15m处,各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煤头传感器为1.5%,工作面回风传感器为1%,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3)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时,除按正常安设瓦斯传感器外,还需在串入回采工作面的进风巷中再增设一个传感器,位于距回采面煤壁3—5m范围,报警断电浓度均为0.5%,断电范围:回采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点小于0.5%。
(4)掘进工作面使用串联通风时,在所串入的局扇入风前3—5m范围内,再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报警断电均为0.5%,断电范围:被串入的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小于0.5%。
(5)在大巷开口或某一采区口确需要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入的风流中安设瓦斯传感器,一旦瓦斯超限,能切断被串入区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报警断电点均为0.5%。
3、回风井、回风巷独立供电运行的设备(包括水泵、绞车等)应安设瓦斯传感器,当瓦斯达到1%时,自动切断该地点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4、井下各装煤点、煤仓上方应安设断电瓦斯传感器。
5、地面抽入泵站机房内,应安设瓦斯传感器,当空气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发出报警。
6、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于200mm,要避开淋头水,顶板条件不好的地点,能够正确反映所测地点的瓦斯浓度。
7、凡应安设监测设备的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采掘队根据《作业规程》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安装,否则,不许开采作业。
第八条 掘进、回采工作面,都必须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第九条 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通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第十条 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缆线均由该地区机电工负责,改线或移设备时,必须提前与通风科联系,与监测人员现场共同处理。
第十一条 增加井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应携带标准气样、空气样、便携式瓦斯检定器三者进行校正。调试完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
第十二条 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进行处理时,应在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第十三条 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包括检查、更换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技术矿长批准。
第十四条 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超出限差时,监测人员应及时进行校对,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运装置,否则必须及时更换。
第十五条 所属巡检员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所管辖范围内监测装置的工作和完好情况,并将核对仪器指示瓦斯浓度记入瓦斯巡回检查图表。
第十六条 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六个月以上时,应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全部进行检修、清扫、调试、校对。
第十七条 凡与装置无关的电器设备需要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技术矿长批准,在监测人员配合下进行检修工作。
第十八条 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器设备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第十九条 监测中心站必须保持24小时连续运转,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包括分站、传感器、运行状况),断电情况,及时打印监测班报表,并送通风科长,安全矿长,技术矿长,矿长审核。
第二十条 矿井必须建立维修校验室,并配备标准气样、校验台等设备,维修校验必须有记录可查。
第二十一条 监测中心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终端机屏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情况,遇到报警情况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通风科、矿调度室、技术矿长。
第二十二条 监测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保存2年,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维护使用管理人员责任制,分站、声光箱,电缆等由使用单位的电工负责日常维护,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传感器移动由巡检员负责。
第二十四条 采掘队、组不按规定移动传感器、声光箱、电缆或发生解脱,破坏监控装置的,必须坚持先停产后追查的制度,严肃追查处理责任者。
第二十五条 凡需停运监测装置,必须经技术矿长批准,否则追究停运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安全监测应建立报表和台帐:
1、设备仪表台帐
2、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
3、校验记录
4、巡检记录
5、值班日志
6、安全监测班报表
监控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同时为学校各类大型考试活动提供保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是指为保障学校的主要道路、校门、公共楼宇、公共场所、重要场馆、重点保密部位安全建设实施的视频监控。按辖管区域分为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和部门视频监控子系统,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归属见《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归属一览表》(附件1)。
第三条 学校视频监控属于特殊安防系统,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删除、修改系统运行程序和记录;
(二)擅自关闭系统或者改变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三)泄露系统的秘密;
(四)将系统记录资料用于不正当目的;
(五)其它妨碍系统运行的行为。
第二章建设管理与维护
第四条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本着“学校统筹,分级建设”、“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全校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由网络信息中心统筹负责,后勤处、教务处、学生处作为视频监控系统的主要使用用户,(校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由后勤处使用管理、校内教学、实训、考试视频监控系统由教务处使用管理、学生宿舍区视频监控系统由学生处使用管理)负责日常巡查管理,发现故障或异常,应及时通过海软易校园一卡通报修系统报网络信息中心检修;各部门根据工作自身需要建设视频监控子系统,其管理维护由各部门负责。
第五条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纳入年度预算。
第六条新增公共视频监控摄像点,遵循“谁使用、谁提出”的'原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紧急情况需新增个别摄像点,由使用部门提出需求,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网络信息中心会同使用单位制定安装方案,由使用单位填写《视频监控工勘记录表》(附件2)后,由网络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第七条公共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运行,视频资料保存期限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保存期内(30天)禁止删除或覆盖视频资料。
第八条各单位在新建、修缮道路、装修房屋等设施时,不得随意停用、挪移、损坏电子监控系统设备。如因部门建设规划确实需要停用、挪移的,须提前报告监控使用管理部门及网络信息中心(附件3),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任何部门与个人未经网络信息中心和监控使用部门同意,不得随意移动、遮挡、关闭视频监控设备的电源和损坏视频监控设备。如发现有损坏公共视频监控设备的行为,学校将追究部门和个人责任,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九条各部门监控系统须明确专人负责,并报后勤处、网络信息中心备案,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布防,如因人员调动、工作原因更换布防、撤防责任人,需及时通报后勤处和网络信息中心进行信息变更。
第十条学校相关部门组织重大考试活动需要全程视频监控保障,组织单位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报告教务处,经教务处同意后,网络信息中心配合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章视频监控工作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 改变监控系统的用途,将其用于采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及其它合法权益的信息;
(二)删改、破坏留存期限内的监控系统信息资料的原始记录;
(三)故意隐匿、毁弃监控系统采集的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资料;
(四)向本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提供监控系统的信息资料。
(五)改变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的位置和功能。
第十二条如发现有以下情况者,学校将追究部门领导和个人行政责任,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一)故意遮挡和损坏监控设备;
(二)因工作失职造成监控录像及相关资料外泄的,以及造成不当后果的;
(三)监控系统管理人未及时布防,给单位和学校造成损失的;
(四)不能认真履行有关管理职责、玩忽职守的。
第十三条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值班工作人员应当利用监控设备做好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查工作,发现涉及公共安全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可疑信息,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巡逻人员和门卫下达指令,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第十四条监控值班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如下纪律: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
(二)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凡是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记录下来;
(三)做好交接班手续,无遗漏,无差错,登记准确及时,内容清楚;
(四)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保护好各种监控设备、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
(五)不利用监控平台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四章视频监控资料管理
第十五条视频监控资料属学校内部管理资料,其调阅使用实行审批登记制度。系统维护人员、监控值班人员、主管领导例行工作期间,查阅视频监控资料,应当如实登记。严禁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进入监控室, 操作监控设备,查看、复制、删除录像资料。
第十六条严禁以个人身份调阅视频监控资料。校内外单位(部门)因工作需要调阅视频监控资料,实行审批制度。审批程序如下:
(一)校内部门申请调阅视频监控资料程序
1.调阅部门填写《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审批单》(附件4),明确调阅内容和用途,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相关视频监控管理部门审批,(校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管理由后勤处管理审批、校内课堂教学视频监控管理由教务处管理审批、学生宿舍区视频监控管理由学生处管理审批),经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调阅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各部门管理的视频监控资料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批准;
2.调阅涉及师生个人隐私、国家教育考试、试卷保密室、重点监控部位等方面视频资料需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调阅。
3.视频调阅由系统管理人员按照所申请的内容进行,并严格按要求填写调阅记录,明确记录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去向以及调阅视频资料的时间段等情况,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保存。
(二)校外单位原则上不得调阅本校视频监控资料。国家公安机关、司法部门、学校主管厅局等部门确因业务需要,按如下程序办理调阅手续。
1.单位出具调阅请求公函,明确调阅用途、调阅人员、调阅方式。
2.调阅人员持单位公函和本人身份证件,填写《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审批单》(附件4),经后勤处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3.因公安机关、司法部门调查案件取证资料,经批准同意调阅的可根据需要同期拷贝视频资料。
第十七条经审批同意调阅相关视频资料的单位(部门)及调阅人员,对其调阅视频资料负有安全保管和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拷贝和截图所调阅的视频资料。因调阅单位(部门)和个人导致视频监控泄漏造成不良影响和法律后果,由调阅单位和相关人员负责。
第十八条经批准调阅的视频监控资料,由相关管理部门报送网络信息中心统一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司法机关有规定的除外)。保存期间严禁删除。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归属一览表
2.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视频监控系统工勘记录表
3.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视频监控系统停用、挪移监控点位申请表
4.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审批单
监控管理制度6
监控室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监控室的全面工作,认真落实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行业操作规程。
2、负责各类技术资料的收集,制定有关管理条例及各项工程的计划实施。
3、负责监控员工的工作安排
4、负责落实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改进技术,大胆创新。
5、掌握科技动态,引进新技术、推广新产品;
6、定期检查、实时掌握监控系统的实时运行情况。
7、定时安排技术人员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8、对监控相关人员制定(长期、短期)培训计划,提高整体素质。
瓦斯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矿规矿纪。
二、严格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三、做好监测设备的调校台帐和出入井台帐。
四、对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主机每月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必须每10天调校一次。
五、瓦斯探头应垂直挂于顶板下0.3米内,距巷道侧壁不小于0.2米。
瓦斯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矿规矿纪。
二、严格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三、做好监测设备的调校台帐和出入井台帐。
四、对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主机每月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必须每10天调校一次。
五、瓦斯探头应垂直挂于顶板下0.3米内,距巷道侧壁不小于0.2米。
六、每天必须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并使用瓦斯器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做好检查记录;出现误差时,以较大值为依据,同时必须在8小时内调校完毕。
七、负责对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收发及维护,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八、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处理故障,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井下监控设备作业规程
一、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禁与调度电话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二、断电仪、传感器下井之前必须在地进行调试,稳定运行后方可下井。
三、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接线时必须遵守井下机电防爆要求。
四、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有故障闭锁功能,当其与闭锁控制的有关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并闭锁。
五、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没各,需要安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矿调度室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监控调度值班制度
一、监控调度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电脑和产量监控方面的知识,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交接班。
二、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不得接触机器,特殊人员需进入机房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且要听从监控人员的指挥。
三、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和报表,并报有关领导申签。
四、严禁任何人带易燃易爆、强磁性物体进入监控室。
五、严禁在监控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如果必须使用,应先进行杀毒,确认无病毒后再使用。
六、若出现监控系统异常或网络通讯异常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每班至少对监控系统巡查4次。
八、保证监控室的清洁与卫生,做到空气新鲜,无灰尘、杂物。
九、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做好各种报表的申签工作。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监控调度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电脑和瓦斯监控、人员定位、产量监控等监控方面的知识,学习《规程》中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交接班。
二、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不得接触机器,特殊人员需进入机房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且要听从监控人员的指挥。
三、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四、监控人员要对运行信息定期备份。
五、严禁任何人带易燃易爆、强磁性物体进入监控室。
六、严禁在监控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如果必须使用,应先进行杀毒,确认无病毒后再使用。
七、不准在监控室吸烟、与闲人聊天,严禁在监控电脑上玩游戏、上网。
八、若遇到监控异常、数据传输不正常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九、保证计算机的正常工作,加强监控室的防电、防火措施。
十、保证监控室的清洁与卫生,做到空气新鲜,无灰尘、杂物。
十一、专机专用,不能在监控电脑上打印文件,不准随便更改电脑设置和操作系统。
监控微机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监察与管理工作,发挥煤炭安全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在安全监察中的重要作用,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微机室要经常保持干净,清理室内卫生不要用扫帚打扫,应用拖布拖,以防尘土扬起,影响计算机使用精度和缩短使用寿命。
二、保持24小时不离人,发现脱岗一次罚款50元。
三、如发现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聊天、玩游戏、上网等现象,处罚值班人员50元,其他人员50元。
四、如由于非正常操作,导致系统文件丢失或影响工作不能正常传送资料,一次罚款100元。
五、严禁任何人带强磁性物体进入机房,以免影响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六、严禁在监控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如果必须使用,应先进行杀毒,确认无病毒后再使用。
瓦斯超限报警处理措施
为了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有效预防瓦斯超限报警,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瓦斯超限报警处理措施。
一、井上监控人员发现监控系统在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和瓦斯超限报警等事故隐患时,应立即通知调度室及值班领导,及时向县煤炭局监控中心发传真汇报,同时通知井下瓦斯检查员查明原因。
二、值班领导接到超限报警等通知后,马上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处理工作。
三、调度室接到超限报警等通知后,配合值班领导,及时通知各职能人员做好隐患的排查处理工作。
四、井下瓦斯检查员在接到超限、报警隐患通知后,迅速赶到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测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二、地面中心站应设置主机2台,其中1台备用,还应配置打印机、录音电话,屏幕显示器等设备。
三、地面主机报警要有声、光形式。
四、瓦斯监测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五、断电仪、传感器在下井前必须在地面进行调试,稳定运行后方可入井。
六、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接线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并根据井下实际部署及时修改。
七、地面瓦斯监控中心站应设置防雷、防电、防火装置。监控设备必须专机专用,不得玩游戏和做其它事情,非监控人员禁止上机操作。
监控室计算机运行管理制度
计算机管理系统在我矿安全监察中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加大监管力度势在必行,特制定以下几点规定:
一、努力学习计算机管理系统运行的知识,熟练掌握操作步骤。
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向煤炭局上传瓦斯监控数据。
三、每日适时将本矿生产情况,领导下井情况,通风瓦斯等输入煤炭局中心控制主服务器。
四、不可随意改变操作系统,防止文件的删除或丢失,保证瓦斯监控软件的正常运行。
五、如一旦发现软件有不正常现象或有其它故障,如处理不了,向领导汇报。
六、严禁存监控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如果必须使用,应先进行杀毒,确认无病毒后再使用。
七、按时填写计算机逐日运行日志。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省、市煤炭信息系统中心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可随意改变操作系统,防止文件的删除或丢失,保证瓦斯监控软件的正常运行。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地面中心机房必须每天24小时值班。
三、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终端机所显示的各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传输监测数据和上传各类报表和图纸,并负责打印监测日报表。
四、值班人员每天8点前必须将前日监测报表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签。
五、监控系统值班人员瓦斯超限报警、无数据及瓦斯曲线不正常时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
六、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将领导干部下井情况、安监人员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微机。
七、每月l、10、20日,值班人员要把矿井图纸或图层及时更新。
八、每月l、10、20日前,值班人员要把井下采掘面情况、通风系统、通风设施、设备参数及风量等数据及时录入微机。
九、监控人员要对运行信息定期备份。
十、监控系统值班人员要对监控系统的运行安全、传输数据的真实准确负责。
监控系统逐日报表传送审阅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把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监控系统工作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起到良好的效果,特制定监控系统报表传送审阅制度。
一、监控室传送各类报表,必须做到认真准确按时传送汇报。
二、每日早上8点钟准时把前日报表送往调度室,由技术负责人审阅,并汇报监控情况。
三、每日调度会后,监控室人把监控报表送往矿长办公室,由矿长审阅,并向矿长汇报监控系统的情况。
四、把各审阅后的各类报表存放调度室,整理归档,严格遵守。
监控人员交接班制度
为保证我矿监控系统工作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监控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1、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提前l0分钟到达,由值班员查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确认各项工作无误后,由交班、接班人员先后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完成交接工作。
2、当值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应有专人代替,亦应该办理交接手续,绝对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在途中进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监控室。
3、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交接班手续结束后,一切工作应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代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接清楚听明白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4、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高度负责。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一、地面瓦斯监控中心站应设置防雷、防电、防火装置。监控设备必须专机专用,不得玩游戏和做其它事情,非监控人员禁止上机操作。
二、不可随意改变操作系统,防止文件的删除或丢失,保证瓦斯监控软件的正常运行。
三、瓦斯监测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四、断电仪、传感器在下井前必须在地面进行调试,稳定运行后方可入井。
五、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接线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并根据升下实际部署及时修改。
六、必须在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备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
七、掘进工作面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扇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八、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甲烷传感器在顶扳下0.3米,距巷道侧壁0.2米处。
九、甲烷传感器必须安装在坚固的支护处,防止冒顶以及其它的机械损伤。安设在采掘工作面中的瓦斯探头,放炮时由瓦斯员将其移到安全防护地点,放炮后再按要求移回规定的位置。其它人员不得擅自移动甲烷传感器。井下作业人员不得人为封堵甲烷传感器。
十、每天必须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并使用瓦斯器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作检查记录。出现误差时,以较大值为依据,且必须在8小时内调校完毕。
十一、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主机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必须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调校1次;并做好检测设备的调校台帐和出、入井台帐记录。
十二、地面瓦斯监控中心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每天必须将瓦斯报表打印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要求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对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
监控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一、为了保障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正常运行,我们必须对这些设备进行定期检修。
二、井上下各设备之间使用的传输设备必须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并要对电缆进行悬挂。电缆的敷设、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规程》有关规定。
三、矿井监控系统中心站机房应采用空调设施及抗静电地板,应配备两台主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并配有打印机,中心站计算机电源应经在线或不间断电源或交流稳定压器加后备或不间断电源供给。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系统还必须有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打印报表功能。
四、对矿井监控系统,甲烷断电仪等监控的馈电开关,启动器的工作状态应采取措施进行监测,每月应进行不少十一次的检查,并有记录可查。确保瓦斯超过规定后被控开关断电灵敏可靠。
五、安全监测设备调校、校正每月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必须按照《规程》的要求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进行调校,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并将测试记录保存备查。系统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后,必须将井下设备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
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1)设备、仪表台帐;
(2)监控设备故障登记;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矿井安全监控日报;
(7)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
(8)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示意图,标明井上、下设置的分站、传感器的位置和传输线路等情况。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矿瓦斯监控系统网络正常、稳定、可靠运行,允分发挥其监测预警作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网络的运行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网络管理与维护的专业队伍,做到各负其责。制定各岗位人员责仟制和和突发情况处理应急预案。
2、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网络系统和网络设备运行日志的记录,即每天要检查监控网络及网络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3、要积极与上级监控管理部门沟通、汇报,一旦发现网络出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上级监控中心或有关部门进行协商解决。
4、加强节假期问对安全监控网络的管理与维护,安排专人值班,确保监控网络及上班正常运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汇报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监测监控系统千里眼的作用,保证出现故障和事故隐患后迅速处理,根据本矿具体情况特制定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排除汇报制度。
一、监控系统无数据
1、监控员迅速汇报调度室。
2、调度室向值班领导汇报。
3、由值班领导安排向井下瓦斯员、监控维护员询问无数据原因,根据井下汇报情况,提出处理竟见,处理完毕,瓦斯员、机电工汇报调度室。
4、由监控值班人员向上级监控中心发传真汇报,相关人要在瓦斯监控异常情况汇报表上签字。
二、瓦斯超限现象
1、监控员迅速汇报调度室。
2、调度室向值班领导汇报。
3、由值班领导向井下瓦斯员、监控维护员询问瓦斯超限因,根据井下汇报情况,提出处理竟见,处理完毕,瓦斯员、机电工汇报调度室。
4、由监控值班人员向上级监控中心发传真汇报,相关人员要在瓦斯监控异常情况汇报上签字。
三、通讯停止现象
1、监控员迅速汇报调度室。
2、调度室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安排矿自动化科检查通讯线路,非本矿故障时,由自动化科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3、值班领导联系上级监控中心、监控厂家对本矿监控系统进行分析处理。
4、处理结束到监控恢复正常运行,有关人员要把相关情况在监控系统登记薄上登记清楚并签字。
四、动力、风机停止运转
1、监控员迅速汇。报调度室。
2、调度室向值班领导汇报。
3、由值班领导向井下瓦斯员、机电工询问动力、风机停止运转原因,根据井下汇报情况,提出处理竟见,处理完毕,瓦斯员、机电工立即把原因汇报调度室。
4、监控值班人员要尽快向上级监控中心发传真汇报,相关人员要在瓦斯监控异常情况汇报表上签字。
瓦斯监控探头使用及处理制度
为了做到监控数据准确,特对监控探头使用及管理情况作如下规定:
一、要保持瓦斯探头灵敏可靠,每次交接班时,监控维护员和瓦斯员都要对瓦斯主机和瓦斯探头外观及数据显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汇报。
二、回采工作面的瓦斯探头要悬挂在回风顺槽离工作面小于10M的地方,瓦斯员必须每班向后移,保证探头至工作面的规定距离,另一个悬挂在回风顺槽距回风口10—15米的地方。上隅角由当班瓦斯员负责悬挂瓦斯报警器,开炮时负责收回。
三、单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距掘进头不大于5米的地点(风简出风口的另一侧)、距回风口10—15米的掘进头回风流地段以及与全风压风流混合的地点(回风巷内)设置三个瓦斯监控探头;双巷掘进工作面与单巷掘进面布置瓦斯探头类似,探头数量不能少于5个。掘进工作面悬挂在掘进头的探头,在开炮时要由瓦斯员负责,后移至离掘进头10米的范围,并用专门的铁板挡住保护好,放炮结束待炮烟吹散后,要重新拉到掘进规定地点。
四、瓦斯探头要悬挂在距顶板不大于30C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CM的地点。
五、放炮时,炮检瓦斯员要对掘进头的瓦斯探头和信号电缆进行保护,以防打坏探头和信号电缆线,放炮后,炮检瓦斯员要把探头悬挂在离掘进头不大于5米的地点。每次透贯时,炮检瓦斯员必须把受放炮危险的探头拉到安全地点,以防透贯时打坏探头和电缆。
六、如果瓦斯探头超限发出警报,瓦斯员要立即检查原因,并排放瓦斯使瓦斯探头进行正常工作,并报调度瓦斯监控值班室说明原因。
七、如果瓦斯探头超限发出警报,经瓦斯员检查发现确实不是瓦斯超限的原因,瓦斯员要立即找电工进行更换探头,并报调度瓦斯监控值班室说明原因。
八、调度瓦斯监控室发现某地点有超限报警情况,或发现某一个探头数据传不到电脑上时,要立即打电话到到该工作面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同时还要通知井下监控维护员,监控维护员接到电话后要立即到指定地点进行检查,排除故障或更换探头,处理完毕后要向调度瓦斯监控值班室说明原因,以备记录在案。
九、每班瓦斯员检查瓦斯时,每次都要对各地点的瓦斯探头进行实地检查对比,如发现瓦斯器和探头数据误差超过允许值时,首先要以数据较大的为依据进行处理,然后再进一步检查校对。
十、瓦斯探头由矿监控室工作人员每10天送县煤炭局仪器中心校检一次,井下监控维护员要对到期的探头进行及时换,不准使用过期的瓦斯探头。发现一个探头过期一次罚监控负责人50元。探头的日常管理瓦斯员如果发现误差超过规定值而不上报的,一次款50元。不按规定移动探头的一次50元。监控人员在瓦斯超限未按规定进行上报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监控系统瓦斯瞬间超限处理措施
瓦斯瞬间超限的原因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甲烷传感器失灵,造成工作面瓦斯假超限。另一种是由于煤层瓦斯含量不均匀,在炮后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回采工作面顶板垮落造成的瓦斯真超限。根据以上原因,我矿特制定瓦斯瞬间超限的处理措施:
1、瓦斯超限监控分站断掉工作面供电以后,要立即由瓦斯员用光学甲烷检测仪进行检测,如果瓦斯浓度不对照,要立即用其它瓦检仪进行比对,经比对是由于甲烷传感器失灵原因造成的假超限,要由监控维护员立即更换探头。在此期间不得进行一切与处理瞬间超限无关的活动。
2、如果经瓦斯检测,确实是瓦斯浓度超限,要由瓦斯员逐段检查巷道瓦斯浓度,一旦达到3%。不可再向工作面前进,如果在3%以下,要一直检查到工作面,检查分析瓦斯涌出的地段和原因,如果瓦斯浓度持续不降,要利用调节风窗增大工作面风量。稀释工作面涌出的瓦斯。在处理瓦斯超限过程中,工作面不得从事其它活动。
3、瓦斯超限要由瓦斯员立即向跟班安监人员或跟班矿长报告,跟班矿长要向调度室汇报超限原因及处理结果,调度室要向安监站及县煤炭局监控中心发传真汇报。
4、严禁甩开监控探头不用,工作面严禁超限作业。一旦发现此类情况以重大三违人员论处,直至开除出矿。
监控中心机房操作规程
1、控中心机房工作人员一律穿鞋套入内。
2、要求安装软件的请通知机房管理负责人员,并预约安装时间。
3、机房内保安静,不得大声喧哗,雨具不要带入室内;严禁吸烟吐痰、乱扔废弃物,注意保持整洁卫生,坚持经常清扫室内卫生。
4、爱护操作键盘、鼠标要轻敲,若发现主机有异常现象,立即通知管理负责人员;因操作不当而损坏者,照价赔偿。
5、请爱护光驱和软驱,如发现故障应向管理负责人员汇报。
6、不能携带违纪光盘、软盘及U盘及其它存储介质进入监控机房,以防病毒感染,如需安装软件须和管理负责人联系。
7、不得在监控机房内玩游戏。
8、若遇机器故障,监控主机、机柜设备由管理负责人员检修,其他人员禁止擅自维修。由机房管理负责人员现场及时处理,不能马上解决的一周为响应周期。
9、机房人员必须按正常程序开关机。
10、爱护计算机设备,严禁对计算机拆卸、改装,严禁改动任何接线,违者后果自负。
11、网络运行发生故障,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机房管理负责人员。要做好故障发生时间、处理方法、故障原因分析等必要的记录。
12、应提前上岗,在值班期间不能擅离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13、做好上机记录,有问题做到及时登记、查找原因并上报。
地面瓦斯监控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开机步骤
先开显示器等外围设备。
(二)关机步聚
如需关闭所有运行的程序,点击右上角的“X”再点击左下角的“开始”,选择“关闭系统”,选择“关闭计算机或者重新启动计算机,最后按下显示器的电源开关,方能关闭显示器。
(三)进入KJ 70N监控系统
1、开机进入windows界面,KJ70N监控系统自动启动,便进入主监控界面。
2、坚持2 4小时值班,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3、每天打印瓦斯日报表,做好瓦斯监控记录。
4、井下瓦斯传感器显的瓦斯数据超限时,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并作好原因分析与处理记录。
5、在监控中发现瓦斯超限达l%以上时,必须及时汇报矿长或技术负责人处理。
6、监控室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7、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监控室。
监控管理制度7
1.目的:保证保安监控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及人员安全;
2.范围:保安监控系统设备;
3.职责:电气主管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并监督本专业人员及设备厂家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并检查结果;
4.管理规定:
4.1保证系统不间断电源的开启;
4.2系统的不间断电源严禁使用监视设备以外的`负载;
4.3楼层摄像头的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其他负载;
4.4未经本专业主管同意,严禁修改系统参数;
4.5系统参数修改后,应在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并即时通知当班监控员;
4.6巡查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做详实记录并上报专业主管;
4.7监控系统各种设备非本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操作;
4.8主机专机专用,严禁安装任何其它无关程序。
监控管理制度8
目的:
加强安全工作的保密性,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程序:
1、凡医院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需查看监控资料,应经保卫科长同意,填写“调看监控录像审批表”,报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由保卫科人员陪同到监控室查看相关监控资料。
2、公安机关因工作需要查看录像资料的',按以上程序办理。遇有特殊情况可由保卫科长陪同查看相关监控资料。值班人员要做好记载。
3、监控资料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拷贝监控资料的,需经主管院长核准后方可进行拷贝。监控值班要做好记载。
4、监控工作人员对监控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和监控录像内容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向外界透露,有违反者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予以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保卫科长、副科长科可查看当日监控资料。
6、凡查看的监控资料,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记录,以备查阅。
7、监控技防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违反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罚,领班人员承担共同责任。
监控管理制度9
一、学校校园广播系统是学校现代化教育、教学的重要设施,校园广播担负学校日常广播、文化宣传和考试听力等重大活动任务,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保障广播系统的正常使用。
二、校园广播的使用由教育技术(电教)管理员负责,其余人员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制使用校园广播设备。离开时随手锁门,妥善保管广播室钥匙。
三、管理员应掌握校园广播系统的基本结构,能熟练操作广播系统和终端设备,掌握一些基本维护知识和具有一定的故障排除能力,保障广播系统的`正常使用。
四、遵守宣传纪律,上课时间不能随意播放广播。播出的节目要讲究思想性、教学性、知识性、艺术性,不得播放与学校工作无关的节目。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播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对播放节目内容和质量做好实时监听。
五、针对学校重大活动、考试听力等任务,教务处、德育处和班主任等处室应提前一周通知管理员做好准备,管理员应提前2天对广播系统进行检查,做好准备。同时,在英语听力考试时,教务处应安排1名教师辅助播放。
六、管理员应经常打扫广播室卫生,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七、任何人员都不得破坏教室内外的终端设备,违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进行处罚。
监控管理制度10
一、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监测监控机房是重要的场所,日常只允许工作人员进入,非工作人员是绝对不允许进入,参观人员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出入机房,必须登记填写“机房人员登记表”,做好记录,并写清事由或工作内容。
二、机房电气设备多,电缆线路多,是火灾多发地,工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的维护,要定时的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三、要定期对机房设备进行全面的除尘,防止设备过热、短路,造成严重的后果。
四、对机房的所有设备要实施每日检查,保证所有设备正常运行。
五、对机房重要的数据要定时的备份,防止设备发生故障造成数据丢失。
六、定期检查机房的灭火器装置,发现失效时要立即更换。
1、监测值班员是当日机房监测调度、异常处理、机房管理、防灭火、防盗的第一责任人。
2、值班员应掌握我矿重点采掘工作面有关通风、瓦斯、抽放、安全监测、瓦斯监测网络、放炮、防尘以及煤尘自燃发火等方面的动态变化情况,负责相关数据的调度、计算和统计工作。
3、值班员必须严格并全面遵守时间交接、内容交接和任务交接。交接班内容严格按照“手指口述”逐条确认,并做到“手对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坚守工作岗位,保证机房24小时不离人。
4、交接班做到五交清:⑴交清当班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任务超欠原因。⑵交清安全情况及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变化情况。⑶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执行情况。⑷交清正在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详细内容。⑸交清下一班的工作计划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5、值班员要严格遵守排班表上岗。
6、内容交接和任务交接要双双交接清楚当班业务工作进度、未完成事项、重要观察任务、领导交办临时任务、监测事项下传、机房安全以及监测系统运转情况等管理业务。
7、高度警觉并严密监视瓦斯数据动态,严格遵守瓦斯数据异常的处理规定。遇到瓦斯超限、超限未断电等情况应立即通知矿调度并汇报值班领导。
8、培养良好的文化素养和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形象。
9、模范遵守并积极维护《机房管理制度》、《防火、灭火、防盗管理制度》、《监测异常处理规定》。
10、认真做好上级通知、指示的接收和下达工作,并做好完整、准确的详细记录。
11、了解熟悉采掘工作面的生产、通风、监测、抽放、防尘放灭火情况,掌握现场生产状况,为做好监测工作奠定基础。
12、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13、负责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
监控管理制度11
一、工作期间,应着装规范整洁,佩戴上岗证,穿工作鞋;不允许戴戒指、项链等首饰,不允许留胡须,留长发、染发。
二、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严禁会私客、办私事、嬉笑打闹、吸烟、吃零食、看闲杂书籍;除应急情况以外,严禁使用外线电话,严禁长时间占用内线电话。
三、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卫生,地面无果皮纸屑,办公设施摆放到位,消防和监控设备保持干净,无尘土。
四、严格遵守单位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个人请假要书面写明请假事由,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严禁串岗、空岗、外出要向领导请假,未经领导的批准,不得私自离岗。
五、工作期间,严禁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监控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六、工作期间,提高警惕,时刻注意检查、观测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汇报领导。爱护设备,按程序操作,严禁违章和野蛮的操作。
七、工作期间,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报警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作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工作期间,认真、如实的填写各种纪录,记录应书写规范,不漏项、漏登。
八、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交接班过程中当班组长要将值班情况详细交接给接班组长并在工作纪录上签字,待人员到齐,交接工作无问题后方可下班。
九、值班期间应精神饱满,时刻提高警惕,严禁睡觉、喝酒、打扑克f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中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
十、工作期间,保持作风严谨,做到文明礼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互助互敬。
十一、按时参加监控例会,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十二、积极努力的完成领导伽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不出差错。
十三、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监控管理制度12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上岗时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2、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交接班人员提前十分钟到岗,就餐时有人在岗,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3、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4、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5、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7、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9、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设备
10、监控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通讯记录和问题处理记录
11、监控员值班期间不得玩游戏、看视频、上网聊天、听音乐看书等,不准在机房设备上运行非系统设备配置的其他软件,严防病毒侵害
12、监控员必须负责监控室打扫清洁卫生,始终保持室内清洁,做到监控室办公用品放置有序
13、未经保卫处领导允许,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改变系统设备工作状态或关闭设备,不得随意切掉电源或关机
(二)管理准则
1、要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值班日记,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交代给下一班;
2、不得擅离岗位,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3、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4、接值班电话必须用文明语言、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尽量提供咨询或联系有关部门
5、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或保卫处领导报告;
6、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7、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接到“校园110”报警及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卫处领导;
8、务必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接电话、打私人电话;对讲机保持电量充足和信号畅通
9、不得无故间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保卫处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配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泄露
6、以上规定一经颁布,立即生效,望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监控管理制度13
第一章、安全视频监控部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推动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施工现场的作业行为,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需具备视(音)频采集、传输、编解码、终端监控和存等功能。
第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公司监控中心、视频监控专网、项目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三大部分内容。
第四条
在施工现场的作业面、料场、出入口、仓库、围墙或塔吊等重点部位必须安装监控点,监控部位应无盲区;
第五条
项目开工后办公、生活、材料堆放等区域规划布置完毕后30天内需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第六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监控室,项目部应于工程开工之前须确定具体安装的公司。
第七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工程,对施工现场未及时安装或未按要求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情况,项目部应当及时向公司技术中心报告。
第八条
施工现场应确定至少1名能熟练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负责设备日常管理确保施工作业期间该系统正常运行,以保证信息的上传,监控系统应保证全天24小时开机运行。
第九条
远程监控系统安裝使用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企业年度安全考核、文明工地评审及其他奖项评比的内容。
第十条
对于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要求的工程,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且未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告的项目部,将对项目部负责人进行考核。
第二章、警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为了确保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更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警示管理制度。
一、安全标志牌管理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易于看到。
3、
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
2、
安全警示标志
1、
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红色:表示禁止
蓝色:表示指令
黄色:表示提醒
绿色:表示允许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种。
三、安全标志的使用
1、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大门入口,必须悬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等标志牌。
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3、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4、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5、在脚手架、高处平合、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
6、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7、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等标志牌并建立警示带或隔离带。
8、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物料提升机等场所,必须悬挂当心坍塌等标志牌并建立警示带或隔离带。
9、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10、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洞等地方,必须悬挂禁止靠近等标志牌。
11、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12、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道等标志牌。
附则
(一)
本规定由公司前期工程部负责解释。
(二)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监控管理制度14
正家物业监控录像带管理规定
1.0监控录像带是对一定时间、空间内所发生的具体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事后分析事情发生的起因、过程和结果,都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作用,并被司法机关列入证据范畴。因此,监控录像带的保管使用应执行以下规定:
1.1录像带录制完后,保管期限一般为7天,保管期满后,确认无重要情况需要保留后,可重复使用。
1.2管理处应备有一盒用于复制、保存重要情况的专用录像带。所谓重要情况录像,系指现场摄制的已经发生或有迹象表明有可能发生的治安事故、刑事案件,包括可疑的`人或事,并对事后分析事故(案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结果和所涉及的人员等,以及对事后处理事故(案件)能够提供帮助的实况。
1.3对有重要情况记录的录像带,须填写《监控录像带使用保管记录表》,并在带上做好起始时间、地点、部位等标识,须保留至事情处理完毕后,再将有重要情况的录像时段,复制到重要情况专用录像带上并播放,经管理处护卫主管浏览确认复制完成后,请示管理处主任同意,原带可重复使用。
1.4重要情况专用录像带应编好目录,确定专人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损坏。
1.5重要情况专用录像带列入长期保存范围,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监控管理制度15
第一条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
本制度所称监控系统是采用数据采集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以有效提高通信电源,机房空调维护质量的先进手段,其维护包括:
1、对通信电源、机房空调实施集中监控管理,对各个独立的电源系统和系统内的各个设备进行遥测、遥信、遥控;
2、实时监视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态、记录和处理相关数据;
3、及时侦测故障,通知人员处理,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通信设备的安全性。
第二条监控系统安全机制
1、系统软件应具有较强的抗误操作能力,不能因误操作而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2、当系统软件局部功能模块发生故障时,不应影响其他模块的正常运行。
3、监控系统应有自诊断功能,随时了解系统内各部分的运行情况,做到对故障的及时反应。
4、非专线方式,通过拨号进入监控主机用的号码资源不对外公开。
第三条用户权限
为保证监控系统的有序运行,在集中监控中心和区域监控中心分别对操作人员按照其工作性质分为一般用户、操作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按职权享有相应的操作权限。
1、一般用户的权限
为完成例行业务使用监控系统的'一般用户,能够登录系统进行一般的查询和检索功能、打印所需材料、响应和处理一般问题。
2、系统操作员
操作管理员除具有一般用户的权限以外,还能够通过专有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实现对具体设备的遥控功能。
3、系统管理员除拥有系统操作员的权限外,还具有配置系统参数、管理用户等职能。系统参数是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数据,只能由系统管理员设置和管理;用户管理即实现对一般用户和系统操作员的账号、密码及相应权限的分配与管理。
第四条保密措施
1、监控系统设置完善的密码管理功能,以保证系统及数据的安全。
2、所有登录密码均应作保密处理,有关人员之间不得相互打听;系统管理员根据有关规定可以更改有关账号的密码。
3、不同的操作人员应有不同的密码,系统登录和遥控操作的所有数据均必须保存在不可修改的数据库内作为安全记录。
4、对关键设备进行遥控时,应该确认现场无人维修或调试设备;有人员在现场操作设备时,应该通知上级监控单位在监控主机上设置禁止远端遥控的功能,在人员撤离时,通知恢复。
5、系统所有安装手册、操作手册、软件等资料作机密保管。
第五条监控系统设备维护
1、监控系统设备包括:
(1)各级监控中心主机和配套设备;
(2)计算机监控网络、监控模块;
(3)前端采集设备;
2、设备硬件要求:
(1)监控中心主机和配套设备应安装在干燥、通风、xx的室内,并配有防静电设施及空调等;
(2)负责人员应保持监控中心主机和配套设备的整齐和清洁;
(3)监控中心主机和配套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
(4)监控中心主机和配套设备应由不间断电源供电,交流电压的变化范围为xx至xx,直流电压的变化范围为xx至xx。
3、一般维护要求:
(1)监控系统作为通信电源的高级维护手段,其自身应有例行的常规巡检,定期对系统功能与性能指标进行测试。监控系统的功能和性能指标每xx个月抽查一次,每xx个月年检测一次,抽查检测过程以不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为原则。
(2)xx负责分析每天的各种数据报表、历史数据报表和参数曲线,结合月、季的阶段汇总报表,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制定相应的设备维护计划。
(3)监控中心应实行24小时值班,日常值班人员应对系统终端发出的各种声光警报应立即作出反应。对于一般警告应作记录并进一步观察;
对于紧急警告,应立即通知上述有关维护人员进行处理;如涉及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严重故障、影响通信网正常运行的,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抢修,并通知xx。
4、具体维护项目:
(1)监控中心局域网和整个传输网络工作是否稳定和正常;
(2)监控中心内设备、服务器、业务台、打印机、音箱和大型显示设备等运行是否正常;
查看系统操作记录,操作系统和数据库日志,是否有违章操作和错误发生;
(3)前端采集设备的数据采集、处理以及上报数据是否正常;
(4)监控系统采集设备的准确性、连接点可靠性。
第六条监控数据的管理与维护
1、监控中心每xx个月将数据库内保存的历史数据导出至xx来进行保存,按规定贴标签分类保管,保存时间为xx年。
2、系统配置参数发生改变时,自身配置数据应进行备份,若出现意外,将用于恢复系统。
3、系统操作记录数据,每xx个月备份一次,以作备查。
4、集中监控中心和区域监控中心中主机的有关软件有应正规授权,并配有安装盘,在系统出现意外情况的下,进行重新安装恢复;具备完善的安装手册、用户手册与技术手册,整套软件和文档由xx负责保管。
第七条附则
本制度自即日起生效,如需补充或变更,由xx负责修订;如有不明之处,由xx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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