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8 18:43:57 好文 我要投稿

塔吊管理制度[精华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塔吊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塔吊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塔吊管理制度1

  1、塔吊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大型机械的拆除安装,对参加拆装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拆装程序,拆装时要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

  4、大型机械的安装拆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并通过当地安检部门验收后方准予使用。

塔吊管理制度2

  本工程第一批为了确保施工正常进行,配备大型设备,塔吊5台,协调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需委派项目部安全主管与材料设备主管负责运转维修、保养的工作,塔吊的.安装拆由专业施工队伍负责装拆。

  施工要点:

  装拆及加节有施工方提供施工方案,经总工批准后实施,并报当地安监站备案。

  安装或拆除前,由生产经理组织,必须对专业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教育、拆装安全技术交底。

  装拆时由安全科安排设置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标志,并有专人监护。

  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主管部门、市建委、市劳动局、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挂牌方可使用。

  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做好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由材设科负责。

  吊塔施工升降机加节,每次均应申请,经批准后,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控制点:

  必须由总工批准方案方可实施。

  司机、指挥及装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期检查、保养、维修、调整,负责。

塔吊管理制度3

  a司机岗位职责

  一.司机必须认真执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一般规程。熟练掌握塔机的构造原理,技术性能,严格遵守塔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坚持日常的维护保养,随时检查和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如发现较大问题影响塔机安全使用,要立即停机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三.凡因司机只管操作,不进行日常维护检查而发生机械事故,事故隐患不论何故,则司机负有主要责任。

  四.要密切配合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没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灵和无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物体重量不清,以及绑扎不牢均不得操作。

  五.司机如发现吊、索具、灰斗、砖笼、电气、机械和金属结构等有问题,要及时报请领导解决,不得带病操作。

  六.对于起重物体的吊装,司机要按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认真执行,无安全吊装技术措施不得操作。

  七.司机如因服务质量不好,或因闹待遇而造成塔机事故,要从重处罚。

  八.司机要时常检查路基,特别是因春季解冻、雨季或是回填土地基耐压力不够等原因而下沉,要立即停机,及时报请领导派人抢修。

  九.对于两班作业的塔机,司机要将塔机情况(存在问题)转告下一班操作人员,并做好交接班手续。

  b塔机指挥岗位职责

  一.指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指挥信号,一般采用旗语指挥,不得用手势指挥。对于中、高层建筑物,要设地面和建筑物面上(双层)指挥,以保证安全生产。

  二.要熟悉塔机技术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吊物的重量,起重幅度等,超载或捆扎不牢,不得强行指挥。

  三.指挥人员对于砖笼、吊、索具、灰浆吊斗及捆扎物件等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

  四.凡因指挥信号不明,或属于指挥上的失误而造成塔机事故,指挥者应负有一切后果责任。

  五.在高层施工中,除用旗语指挥外,还必须用对讲机与司机联系,确保指挥无误,保证塔机安全施工。

塔吊管理制度4

  为保证铁路路网性行车乘务楼工程的顺利完成,保证施工过程中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塔吊司机管理制度如下:

  1、 塔吊司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保证设备及人员24小时正常作业,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塔吊司机如请假必须得到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和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2、 司机必须安装塔吊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不安全因素发生。塔吊司机应对操作的塔吊设备做到心中有数,要定期检查,按照“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的作业方法对塔吊进行保养,对设备出现的不良现象应及时向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反映情况,以便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 每台塔吊固定2名塔吊司机,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塔吊司机时,必须服从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的安排。

  4、 未经项目部同意,塔吊司机不得擅自更换;若必须更换塔吊司机,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同时更换的塔吊司机必须经专职管理人员验证方可上岗。

  5、 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必须听从专职信号工的指挥,同时拒绝除专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的指挥要求,但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指令,均应立即执行。塔吊在吊装过程中,禁止超载、超负荷吊运以保证塔吊安全运行。

  6、 塔吊司机严禁上班时间、中午休息时间喝酒。工作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工作中手机聊天、听音乐,以免影响工作。

  7、 在塔吊正常工作中,如有其他问题,要及时向项目部提出,项目部视情况予以解决。

  8、 十不吊:

  (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6)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雷雨等恶劣天气不吊  

塔吊管理制度5

  1、基座围栏上悬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性能、载荷特性表及其它安全警示标牌。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悬挂明显部位,以便检查对照。

  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单独供电系统工程,极差符合要求,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规定。

  4、机械设备按jgj46-20xx技术规范做好保护接零、避雷、接地和重复接地的工作(设备金属结构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结)。

  5、塔机基座底部和周围做好防水、排水措施,严禁长期淹泡。

  6、基础座边缘部位用砖、混凝土和其它坚实材料做好高500mm挡板墙。

  7、挡板墙上用砖砌方式搭设高度不少于2、7米(含0、5米)高的坚固封闭围栏,留有800mm安全门一道,随时关闭和销固。

  8、除塔吊司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和翻跨围栏内阻碍正常工作和从事其它非法活动。

塔吊管理制度6

  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等。明确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做的工作。

  2、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所有进场的职工针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教育,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布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5、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6、 司机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7、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8、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9、 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入生产。

塔吊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条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

  (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xx

  (2)《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条例》国务院549号令

  (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92号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第三条:本塔吊安装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江门市星河路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工程塔吊安装及使用过程中。

  第四条:本工程项目现场应按照本管理制度,实行层级管理,层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工程慨况

  本工程为重庆白鹤电力有限公司(2×300mw)烟气脱硝技改工程,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由山东一箭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本工程使用成都市强力塔式起重机厂生产的塔机,最大幅度起重量10000㎏;安装单位重庆长风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塔式起重机安装安全组织架构图及各成员岗位职责

  第四章塔式起重机安装及及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责任规则

  起重机械的正常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起重机具的管理,保证起重机具能保持良好的正常操作,特制订以下责任制度。

  1、机械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用具。

  2、项目部每十天检查一次,主要是操作规程,机械性能和保养情况。

  3、班组机修人员必须每天上下班前对所有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和整改。

  4、要检查机具防护装置,对没有达到标准或要求的,必须及时整改。

  5、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落实,并要进行复查和抽查工作。

  6、机械损坏,要有专职机械修理人员负责修理,严禁违章

  2、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持有上岗证,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

  2、接班时,应对控制器、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及各润滑点润滑状态进行检查,并进行一次空载试验,检查起重机各运行机构的工作状态。

  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断续鸣铃或报警。吊臂下、起吊物下方不得有人。

  4、操作者必须服从司索指挥,按司索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严禁起吊物件在人头上越过。

  5、有下列情况不准起吊:起吊物体超载或重量不清;堆积物体捆绑吊挂不牢;起吊物体上有人或有浮置物;工作场地昏暗;不准斜拉、斜吊物品;有爆炸可能性的危险的物品;禁止用于拔桩类似的作业;。

  6、不准利用极限装置、急停开关停车。

  7、不准在工作过程中进行调整和维修机械等作业;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维护标志牌或加锁。

  8、开关主电源前或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回零位。起重物件未放下,操作者不准离开操作岗位。

  9、当起重机作业结束时,应将塔机回转机构松闸,吊钩升起,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处),并关闭总电源;当风力达到6级时,应停止塔机的使用。并关闭总电源。

  10、严禁将起重机上的安全装置“人为短接或任意调整”。

  11、做好交接班记录,在操作中发现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严禁起重机带故障运行

  3、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1、司索工必须熟悉各类起重机的安全规程和动作特性,并具备绑扎、吊挂知识,熟悉吊钩、绳索等起重工具的性能和报废标准。

  2、司索工在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吊、索具是否牢固,若发现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应禁止使用。

  3、吊运物料时,应尽可能地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物料从人的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吊运物料下停留或行走,并不得将重物长时间吊悬空中,严禁使用塔机吊运人员。

  4、吊运物料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物料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品,绑扎钢丝绳与物料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物料张紧的吊、索具。

  5、如吊运的物件涂有油污,应将绑扎处的油污除净,以防滑脱。锐边棱角应用软物衬垫付,防止割断吊、索具,绑扎后长出的不受力的绳头,必须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上,以防吊物在移动中钩挂到人员或物品。

  6、合理选择起吊区,严禁使用吊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没或凝结在地面的重物。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物或以人力支撑重物起吊。

  7、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厘米,停机检查塔机的稳定性、制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物料必须拴拉绳。

  8、盘状的钢筋原材料(一般每盘重约2.5~3吨),必须根据物料实重,按起重力矩幅度指示标志调整小车的相应力矩位置后,方可起吊物料。

  9、司索工必须熟悉各型号塔机臂端所能起吊重量和熟悉各截面规格钢材每根的重量。

  4、塔式起重机操作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严禁酒后操作,在非生产时间不得私自使用机械设备。

  3、操作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4、操作人员与指挥者应加强沟通,如遇生产和安全有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严禁违章操作和指挥。

  5、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料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6、操作人员要精力集中,操作时必须在收到正确指挥信号后方可操作,在进行回转、变幅、吊钩升降时应鸣铃示意。

  7、当起重机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距离较近或两台及以上相邻较近的起重机同时交叉作业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的高差位置,严格区分相互间的'指挥信号,避免碰撞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起重机,确保安全作业。

  第五章起重机械项目部安全职责

  我部根据施工实现情况,落实各项措施。加强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装拆、维修、顶升、附墙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第一,人人有责,预防为主”方针做到落实,加强使用管理具体如下:

  1、参加装拆、顶升、附墙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明确了解设备装拆步骤及过程,熟透掌握本工种技术。

  2、凡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做安全措施,正确配戴安全带在每个工作位置上都必须将安全带系好。并将安全钩扣紧。在操作台作业时工具要放在工具包内,不得随意摆放,防止掉落造成伤人事故。

  3、设备装拆高空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熟悉设备装拆过程,要有一定装拆经验且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状态。明确物体重量,吊装物件重心点。

  4、作业人员必须精神饱满、睡眠充足、安全操作、服从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5、顶升、降节前必须对顶升机构各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6、对设实行月检制度,检查设备传动机构、连接件螺栓、安全限位装置、结构焊缝、钢丝绳等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总收入,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4、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领导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全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

  9、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生产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协助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年度期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的同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及考核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及专业性工程施工方案时,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5、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本企业外省市施工队伍的审查与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6、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7、定期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时的安全生产问题。

  8、本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伤亡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9、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工程师负责具体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技术负责在总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定期主持召开基层单位、部室技术负责人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4、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

  6、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7、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施。

  8、参加重在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和改进措施。

  9、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负责人领导和组织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职责如下:

  1、在组织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

  3、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作业人员生产和健康及财产的损失。

  4、定期组织专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发现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6、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组织编制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和协调工作。

  8、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出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工作。

  9、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保护用品。

  10、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五、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参加有关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5、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6、主持制定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7、项目工程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8、参加重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患措施。

  六、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卫生的各项规定,对本工程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3、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置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不违章指挥。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七、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加项目部定期的安全检查,监督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4、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5、参与现场各类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验收工作。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监督整改预防措施的落实。

  7、项目安全投入的管理和统计。

  8、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执罚。对不听劝告者,有权责令其离场。

  八、工程质检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责协查和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九、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3、组织本班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6、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组织全班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7、带领本班工人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的基本知识和器材使用方法。

  十、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操作工人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指挥。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水平。

  4、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和领导忽视工人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塔吊管理制度8

  一、 塔吊司机,指挥(信号工)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省、市劳动部门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

  二、 作业前司机应做的一些常规检查:

  (1) 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异响,各机械的制动器及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应确认。

  (2) 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4) 主要部位与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5) 钢丝绳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三、 作业中应遵守的规定

  (1) 司机、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2) 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3) 司机、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4) 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

  (5) 应经常检查连接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6) 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 起重机的安装、拆卸

  必须按照原厂规定执行,并指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伍与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由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五、 作业完毕应遵守的规定:

  (1) 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断开各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打开高空指示灯。

  (2) 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部位检查修理时必须带好安全带。

  (3) 做好交班、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接班记录,当发现或怀疑起重机有异常时,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应当面交接。

  六、 例行检查

  (1) 指定专人对起重机的吊钩、滑轮、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查。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

  (2) 检查内容:①各连接件有否缺少或松动。②吊钩:有否变形、磨损、补焊。③滑轮:裂纹、不均匀磨损达3mm,钢丝绳直径的50%。④钢丝绳:腐蚀、变形、压扁、绳心脱出、电弧等高温损伤、局部变大、断股。

  七、 维修与保养

  (1) 司机对临时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对机械认真的做一次保养,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用润滑剂做好各部位润滑。

  (2) 若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调整和保养检查。

  (3) 修理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严禁修理单位自行改装。

塔吊管理制度9

  塔吊操作规程

  1、塔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训练,了解塔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塔机的保养和使用,还应严格执行本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2、检查各钢丝绳头的压紧有无松动,尤其是起升卷筒与减速机输出轴联接滑块处的螺栓切不可松动。

  3、起重机的工作环境温度为+400C,-200C,风力应小于6级。

  4、塔机上的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随时保养,不得任意搬动和拆卸,严禁超载过负荷使用。

  5、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施。

  6、停机修理或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总电源,不许带电作业。

  7、地面、楼台、施工面要设专人指挥塔机作业,与司机的联络必须规定严格的`信号或手势、旗号等。

  8、在遇大雨、暴雨、浓雾或风力超过5级时一律停止起重作业。

  9、司机在接通地面电源,登上塔机进入司机室后应全面检查各按钮,操纵柄等是否处于非工作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总按钮。

  10、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机技术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图的规定作业,不得超载和强行作业。

  11、塔机不得斜拉或斜吊重物,并禁止用于拔桩等类似作业。

  12、各机构的操作必须顺序按档位从低速、中速到高速启动,再由高速、中速到低速顺序停止,中间不得越档操作,每档过渡之间必须停歇2-5秒。

  13、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待查清排出故障后在使用。

  14、塔机在每班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吊臂转到建筑物平行的方向,吊钩升高至离开最高建筑的高度,小车停在吊臂全长的中点处,切断总电源方可离去。

  15、司机在正式作业之前,必须逐项检验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绝对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的情况下勉强作业。

塔吊管理制度10

  一、塔机安全使用注意要点

  1、塔吊的拆除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除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拆除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除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塔吊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升降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其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万向的螺栓重新插上,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万可继续下一动作。

  (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4、应保持塔吊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5、起重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器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6、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万可上机。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转运,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万可作业。

  8、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塔吊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9、应恨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0、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l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1、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取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2、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3、作业完毕后,塔吊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起重臂顶端2~3m处。

  14、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5、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塔机附着装置安安装注意事项

  1.附着装置锚固前的准备和检查

  (1)检查附着框架,附着杆及附着支座等结果应无变形、开焊、裂纹,附着杆长度符合要求,螺栓、销轴、垫铁等紧固件齐全。

  (2)检验建筑物上附着部位混凝土强度(预埋锚固件的框架梁所浇灌的

  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使用),检查附着点结构尺寸是否符合安装要求,附着点混凝土结构设计图纸应保存备查。

  2.操作要点

  (1)应用经纬仪调整塔身轴线,使塔机处于以塔身轴线为中心的平衡状态,且使臂架等效于与附着方向垂直的位置。

  (2)调节螺杆外侧桁架四角钢或槽钢等型钢可靠焊接。

  (3)将预埋钢板及螺栓表面混凝土残留物清除干净,与附着杆件可靠焊接。

  (4)附着杆件锚固完毕后进行标准节的顶升,将标准节顶升至预顶高度,紧固螺栓,将标准节固定。

  3.附着锚固完成后的重点检查

  (1)附着框架在标准节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原厂技术规定。

  (2)检验附着框架和标准节是否相对固定稳固,框架和标准节之间应无松动,各固定点螺栓紧固可靠,销轴无松旷,垫铁、契块等紧固件齐全可靠,符合技术规定。

  (3)附着杆的布置方式、水平面角度和垂直面角度应符合原厂技术要求。

  (4)附着杆各节之间,附着杆和附着支座以附着框架之间连接紧固可靠,符合技术规定。

  (5)建筑物附着点的墙体结构应和附着支座连接牢固,螺栓、销轴等连接件紧固可靠。

  (6)锚固完毕顶升到预顶高度后,应检查锚固点到起重铰点的自由高度应符合原厂技术要求。标准节的组合方式符合技术规定。

  (7)检测最高锚固点以下的塔身轴线,其垂直度偏差值在自由高度时,为4‰,安装附墙后为2‰。

  4.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

  (1)因附墙杆只能受拉、受压,而不能受弯,故其长度应能调整,一般调整范围为200mm为宜。

  (2)附着框安装上塔身中部有水平腹杆处,上下偏移不超过200-300mm,最上一个附着架内安装内撑杆。

  (3)安装和拆卸附着杆,必须使塔式起重机处于以塔身轴线为中心的平衡状态,安装完成后,应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

  (4)安装每一道附着杆,都不得任意加高塔身,必须保证在附着前,使起重机的自由高度符合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拆卸塔身时,应配合降低塔身进度拆除锚固装置,要做到随落随拆,在拆卸附着杆时,必须先降落塔身,使塔式起重机在拆除这道附着杆后形成的自由高度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5)附着撑杆与附着框架、连接支座之间的连接,以及附着框架与塔身顶杆的连接必须可靠。附着状态的塔机,每3道中间应有一道与塔身放松,以减小塔身额外负荷。运行后应经常检查有否发生松动,并及时调整。

  5.安全措施:

  (1)安装作业必须按规定规程进行,风速不大于60km/h。

  (2)安装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

  (3)要确实安装好和调试好各种限位保护、安全装置。

  (4)附着锚固工作完成之前,禁止一切操作。

  三、施工现场塔机安全检查要点

  1、基础的检查:

  塔吊基础是关系塔吊安全的重要环节。在检查中首先要关注塔吊基础地耐力是否符合制造厂家设计要求。目前,大多数塔吊基础对地耐力的要求一般为200~300kpa,对应查看地质勘测报告,看是否符合要求。对于实际地耐力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检查塔吊基础是否已进行打桩、基础加大等相应处理。

  对于以下几种形式的塔吊基础处理形式,检查中应特别关注如下检查点:

  1.1基础下沉形式

  基础下沉形式是指塔吊基础底面低于±0.00标高,置于地下室基坑底部标高位置的形式。对于这种塔吊基础处理形式,应关注塔吊基础部分的排水,避免积水。厦门市去年曾发生一起由于塔吊基础节积水,影响司机、检查人员检查而未能及时发现基础节底座焊缝裂缝,再加上焊缝处钢材疲劳损伤严重而发生的倒塔事故。

  1.2基础置于边坡上,这种基础肯定要进行打桩处理,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充分考虑边坡产生的侧压力,检测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开挖边坡时,应采取抗侧压力措施,如采取土钉防护或进行锚杆处理等措施,在我门检测回访中,就发生过多起因施工单位未考虑边坡侧压力,土方开挖时,引起塔吊基础发生严重偏移的事例,给施工单位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

  1.3对预埋件问题,笔者认为应提倡使用预埋底座或固定支腿,对使用预埋高强度螺栓的,材料应由原厂提供,厂家应提供检测报告,并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预埋,并做好相关的隐蔽验收记录。厦门市今年年初发生的一起塔吊倒塌事故,就是由于租赁单位预埋的高强度螺栓不符要求,螺母和螺栓公制和英制混淆,塔吊安装到吊第一节配重时发生塔吊倾倒的重大事故;

  1.4塔吊基础处不得再覆盖土层,一则增大了地基的承载力,二则不利于观察底座的焊缝情况,去年厦门有一台基础盖土的`塔吊,好在司机比较老练,感觉塔吊有异响时,马上把标准节螺栓全部检查一遍,未发现问题,后把土清除,结果发现底座钢结构的焊缝有开裂现象,经及时处理,未造成重大后果。

  2、金属结构联接:

  2.1塔身螺栓联接

  对于金属结构的联接,国家质检总局《起重机械监督检查规程》中明确要求:“螺栓联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高强度螺栓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检查方法规定为“用力矩扳手检查高强度螺栓联接状况”。塔身高强度螺栓联接中预紧力矩非常重要。由于塔身回转时产生扭矩,如果塔身高强度螺栓副预紧力矩达不到设计要求,螺栓会因此受到剪力,造成螺栓同时受剪、受拉而且受力不均匀,使螺栓受力状况更加复杂而危险。检查中塔身标准节螺栓预紧力矩检查可先采用直观法初检,即检查人员位于塔身标准节中间观察塔身受拉主弦杆处的标准节联接情况,如能看到标准节联接处有微小缝隙则表明螺栓预紧力不够;同时,让塔吊左右旋转,如能听到金属的吱吱呀呀声,也表明螺栓联接不紧;之后再用力矩扳手或其他方法仔细排察,以提高检查效率。笔者曾遇到过一起由于螺栓松动造成塔吊底座加强节上部螺栓处方钢拉裂的事例,由于发现并及时处理到位,所幸未发生重大事故。

  2.2起重臂销轴联接:

  检查起重臂销轴联接状况时,应关注轴端挡片、销轴开口销的固定状况。应特别关注如图2所示起重臂销轴联接形式,这种销轴为等直径销轴,销轴向内侧位移窜动由销轴挡片止挡,当塔吊使用多年以后,销轴挡片容易磨损或脱落,使销轴有可能移脱落,造成折臂事故发生。厦门市去年曾发生过一起因这种起重臂销轴向内脱落而造成的折臂事故,检查中应特别注意销轴挡片的状况。

  3、塔吊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多塔作业

  3.1在城市施工中塔吊与架空输电线路发生交涉的施工现场很多,由于塔吊吊物、钢丝绳进入架空输电线危险区域与输电线路发生碰撞造成输电线短路、钢丝绳断裂吊物下坠的事故在其它地区已发生了多起。国家标准、检查规程都有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均需达到一定安全距离的要求。检查中如发现塔吊吊物、钢丝绳有可能进入输电线路危险区域现象的。应提出防护要求,要求施工方搭设防护屏障,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及制度。塔吊正常作业时,由防护屏障保证塔吊的吊物、钢丝绳不能进入输电线路危险区域。当遇到风力大于20m/s非工作状况时,应停止工作,将吊钩置于起重臂根端,避免随风回转时吊钩、钢丝绳进入输电线路危险区域。

  3.2对于多塔作业,检测时应提醒施工单位编制多塔作业方案,并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方可作业,决不允许低塔的大臂与高塔的标准节间的安全距离不足的情况发生;有这种情况发生,检测单位应马上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起升机构减速器中有电磁离合器的情况

  当塔吊起升机构减速器中有电磁离合器的,应特别关注电磁离合器与电刷之间的的接触状况,同时还应检查电磁离合器欠电流继电器的工作状况,保证电磁离合器工作可靠。以前发生过由于电磁离合器电刷磨损过度、欠电流继电器失效,离合器失电造成吊物下坠而发生的事故,应引起检查时关注。

  5、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测:

  5.1起重力矩限制器是塔吊至关重要的安全装置,起重力矩是至关重要的参数,超力矩起重是最危险的事情,弄不好会导致机毁人亡,检测合格后,能否采用象供电局对电表采用的铅封形式,并配以照相取证,值得同仁商讨;绝不允许任何人塔吊检测合格后再调力矩限位。

  5.2起重量限制器同样也是很重要的安全装置,其作用一是保护电机,不至于让电机过多超载,再一方面是发出信号及时切换电机的极数,不至于发生高速档吊重载,防止起升机构出现反转溜车事故。

  6、上塔吊大臂检测时检测人员自身安全问题:

  当检测人员在塔吊大臂上检查时,此时塔吊处于操作状态,其零位保护已打开,而同时检测人员与塔吊司机的联系大都采用口语联系,距离往往比较远,塔吊司机有时听不清楚,下意识的弯身动作,很容易身体碰到操作杆,造成小车误动作,我检测时就发生过这样的事例,所幸本人反应快,才未造成重大事故。

  7、塔吊附墙的定期检测

  (1)附墙装置安装高度不超过说明书要求范围。

  (2)有垂直度测试记录。

  在重新验收前,应当请检测检查单位复测一次,在目前,塔吊附墙框、附墙杆件及预埋件的安装都比较不规范,部分租赁单位甚至采用标准节螺栓作为附墙件的销轴使用,而塔吊与建筑物的距离,很多都大大超过说明书要求的距离,对此类情况,务必要求安装单位在安装方案中应有附墙杆件及预埋件详细验算资料,检测时应重点检查附墙杆件的刚度及附墙角度,在塔吊额定载荷及最不利工况时,附墙杆件目测应无扭曲变形现象,角度不得超过±8°

塔吊管理制度11

  1.安全管理:

  1.1.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经过公司三级教育与项目部签订安全操作责任书,方可上岗。操作人员除按塔机操作规程操作外,还要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上班之前不得酗酒,操作时保持精力集中,对影响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汇报现场全管理人员或施工员,操作人员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制动系统、机械设备、塔身金属结构安全运行情况,设备检修后的使用情况应有记录,并向安全主管人员汇报;

  1.2.未经项目部许可,吊臂不得旋转出现场围墙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指挥将塔吊臂旋转至现场围墙外;

  1.3.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1.4.被吊物品应绑扎牢固,起吊市中心要平衡,不得倾斜,要平稳起吊,其吊制作完的钢筋时,至少要保证三个吊点,各吊点受力要平衡,必要时要制作钢扁担,钢扁担用料不小于18的工字钢,长度不小于被吊物的1/3长,防止被吊物起吊和回落时圆弧过大,影响起吊或就位;

  1.5.散装物品必须用吊篮,防止散件坠落伤人;

  1.6.为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报废的规定时,应予以报废;

  1.7.备吊材料、设备,不得在楼板上集中堆放过高,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kn/㎡,钢筋、木方、模板、钢管等材料,堆放时,在材料下应放有垫木,使钢丝绳松动抽出。

  2.文明施工

  2.1.所吊材料在地面或平台上堆放时,按材料品种、规格、材料的使用部位、

  性能,按现场材料堆放要求,分片、分区码垛堆放整齐,垛与地面之间、层与层之间要有垫木分开,便于堆放整齐、吊用方便,严禁材料堵塞现场交通;

  2.2.操作人员要保持操作室清洁干净,每班要打扫卫生,垃圾不得从高空往下扔,应集中存放,电气设备、开关箱、室外卷扬机要保持干净,驾驶室玻璃要擦干净,以保证操作时视线清楚;

  2.3.修理设备更换的配件,擦洗轴承、设备配件的废油,更换完的润滑剂等,应将配件放在吊篮内,液体放在器皿内,用吊篮送回地面;

  2.4.地面塔吊3米范围内不得乱放材料,保持上塔吊畅通、安全;

  2.5.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和安全职责要挂在操作人员时刻能看到的地方,以提醒操作人员时刻要尽职、尽责,保证他人和自己的安全,保证设备不受损失。

  3.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强制性条文:

  3.1.1.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或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3.1.2.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3.1.3.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予操作人员密切合作,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3.1.4.其中记得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开关等安全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和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3.1.5.严重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能起吊。

  3.1.6.严禁起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到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发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3.1.7.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2.塔吊使用安全措施:

  3.2.1.塔吊安装时基础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75%以上时才能安装,且基础施工材料合格证齐全,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基础表面标高允许偏差1/1000;3.2.2.起重机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3.2.3.在起重机的最大安装高度,工作时风速不大于六级,爬升或顶升操作时的风速不大于四级。

  3.2.4.起重机安装后,无风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基础平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5.2.5、起重机的接地必须有牢固可靠,起重机接地装置电阻不大于4ω。

  3.2.6.起重机每转移一个工地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并且在这之前对塔吊做好如下工作:

  3.2.6.1.检查塔吊的各机构和各部位:如金属结构及焊缝、重要部位的螺栓质量、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滑轮系统(滑轮机轴部位的磨损)、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

  3.2.6.2.顶升系统的检查:检查液压油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

  3.2.6.3.旋转塔身的检查:检查旋转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

  3.2.7.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照明条件.保证司机和塔吊指挥视线不受影响;

  3.2.8.起重机应避开高压电线安装,起重臂、平衡臂、吊钩与一般动力线或照明线有干涉时,应按(gb5144-94)第10.4条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3.2.9.遇到大雪、雷雨、大暴雨、浓雾等天气起重机应停止工作,遇到其它情况应按(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执行,如天气预报有10级以上大风时,塔机要用缆索加固;

  3.2.10.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并进行一定的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塔机定机定人,专机专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非安装,维修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攀登塔机,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

  3.2.11.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应保证起重臂能随风自由转动,

  3.2.12司机室限载150㎏,禁止存在润滑油,油棉纱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炸物,用电炉取暖时,更要注意防火;

  3.2.13.起重机的使用,必须严格遵照专项方案和塔吊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使用及管理。

  3.2.14.沉降观测:塔吊的沉降观测每半月一次,垂直度的测定当塔吊独立高度以内每半月一次,塔身垂直度偏差超过塔高的1/1000时应对塔身进行偏差校正,校正时塔身用钢丝绳缆紧;

  3.2.15.塔吊在作业中停电或电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时,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下降到安全地带。

  3.2.16.塔吊指挥人员应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远离地面时指挥与操作人员用对讲机联络;

  3.3.起重机的顶升作业:

  3.3.1.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管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和专人紧固螺栓,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得登上爬升架的操作平台,更不得擅自启动泵阀开关或电器设备;

  3.3.2.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仔细注意检查,顶升前必须先放松塔身的垂直电缆,使电缆放松长度超过需顶升的总高度,严防电缆被夹拉、刮、碰、挤伤等;

  3.3.3.顶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若遇到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照明设备.

  3.3.4.凡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顶升(降)作业:

  3.3.4.1.作业高度处的风力超过4级以上及有雨、雪、雾天气、容易打滑的环境不得进行顶升作业;

  3.3.4.2.有烟雾熏呛的环境里;

  3.3.4.3.在顶升前,把回转部份紧紧刹住严禁上部回转及其它不允许的作业方式,调整载重小车位置,使顶升部份重量平衡,使塔身所受的不平衡弯矩为最小值.

  3.3.4.4.在顶升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经查明原因将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爬升;

  3.3.4.5.每次顶升前后,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和收尾工作,特别是在顶升以后,连接螺栓主弦杆是否按规定紧固,有否松动,液压系统的电源开关是否切断等,确认合格后顶升工作才能结束;

  3.3.4.6.顶升完毕,应旋转起重臂架不同的角度,检查塔身各接头处高强度螺栓的拧紧情况(哪根主弦位于平衡臂下时,就拧紧该弦杆上的螺栓);

  3.4.操作前的准备:

  3.4.1.在总电源合闸后,必须试电笔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是否有电,保证安全后再攀登塔机;

  3.4.2.司机室内的总电源开关闭合前,应先把控制箱分段控制开关合上,以后不必拉下,再检查各操作开关是否置于零位.总电源开关闭合后,检查电压和电源,符合要求才能作业;

  3.4.3.检查液压油箱和制动器储油装置中的油量,应符合规定,各油路无泄漏现象;

  3.4.4.司机在作业前必须经下列各项检查,确定完好,方可开始作业:

  3.4.4.1.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

  3.4.4.2.试吊重物;

  3.4.4.3.核定和检查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

  3.4.5.钢丝绳在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有下列情况时不允许作业:

  3.4.5.1.爬绳、刮绳、啃绳、吊钩拧绳、卷扬机缠绳时乱绳;

  3.4.5.2.多层缠绕时,各层间的绳索互相塞挤;

  3.4.6.禁止在起重机各个部份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物品;

  3.4.7.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保养、检查;

  3.4.8.在操作时,必须按本说明书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3.4.9.填好当班履历书和各种记录;

  3.5.起重机的操作:

  3.5.1.必须严格按《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规定执行;

  3.5.2.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笛)报警,操作时要思想集中;

  3.5.3.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特性表中规定幅度和起重量进行工作,不允许超载工作;

  3.5.4.塔吊不得斜拉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桩及类似作业;

  3.5.5.工作中塔梯上和平台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整或维修机械等作业,严禁使用起重机的吊钩载运人员;

  3.5.6.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近臂架活动范围之内;

  3.5.7.各电器系统保护装置、液压系统、结构部件及各种安全装置的调整值严禁随意更动或拆卸;

  3.5.8.起重机的回转运动没有停止之前,严禁使用回转制动器;

  3.5.9.在有正、反的机构中,需反向时,应在惯性力消失、电机停转后才能开反向开关,严禁突然开动正、反转动开关;

  3.5.10.对有快慢档的机构操作,必须是由慢到快,或由快到慢,严禁超档操作,每过渡一个档位的时间,应保证停2~4秒;

  3.5.11.用起升机构低速起吊物时,每10分钟内满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不允许超过2分钟,以免烧坏电机;

  3.5.12.载重小车的维修吊篮承载负荷不得超过100㎏,起吊物品时该项维修吊篮内严禁载人;

  3.5.13.司机下班前,必须将吊钩提升到比最高障碍物高3m,载重小车停留在距离机身中心30m处左右;

  3.5.14.在离开司机室前,将各操作开关回零位,回转制动器放松,切断室内电源,然后将司机室门锁好,下塔机后,再切断供电的总电源钢壳开关。

  3.6.起重机的维护、保养与维修:

  3.6.1.起重机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转动部位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机构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如塔身连接螺栓,应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和磨损损坏,如有松动必须及时拧紧;

  3.6.2.机械设备维护保养:

  3.6.2.1.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份的润滑按表中的要求进行加油和涂抹,换油时要清除干净箱内的铁屑、杂质、加油时要注意油的清洁和充盈程度;

  3.6.2.2.要注意检查各部份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断丝松股超过5﹪或名义直径磨损超过5﹪,均应更换新的钢丝绳。钢丝绳石墨润滑脂要饱满;

  3.6.2.3.各传动机构必须有防护罩,不可随意卸掉;

  3.6.2.4.经常检查各部份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遇有松动,及时拧紧,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

  3.6.2.5.经常检查各设备的传动轴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杂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3.7.液压顶升系统的维护保养:

  3.7.1.使用的液压油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并超过工作油位线,但不能高于最高油位线(无油位线指示牌时,则加至距液温液位计零油位线以上160㎜~220㎜之间)通常为半年更换一次;

  3.7.2.接好电源,注意电机的'旋转方向必须与所标注的箭头方向一致;

  3.7.3.检查胶管的连接是否与原理图相符,应经常检查各部位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3.7.4.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更动,每次进行顶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3.7.5.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3.7.6.油泵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更换液压油时要清洗油箱,压力阀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更动,爬升之前压力表工作要正常;

  3.8.电气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3.8.1.供电线路的维护与保养:检查所有的电缆线,在使用过程中有无损伤,有损伤时要及时包扎或更换已损伤部分;

  3.8.2.电机润滑要保持良好状态,各部分电刷其接触面保持清洁,及时调整电刷的压力,使其接触面不小于50%;保养好电机传动轴系统润滑,检查电机有无噪音、过热现象;

  3.8.3.经常检查接地和防雷电阻是否正常,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主回路与控制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ω,导线完好。

  3.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强制性条文:

  3.1.1.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或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3.1.2.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3.1.3.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予操作人员密切合作,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3.1.4.其中记得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开关等安全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和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3.1.5.严重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能起吊。

  3.1.6.严禁起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到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发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3.1.7.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2.塔吊使用安全措施:

  3.2.1.塔吊安装时基础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75%以上时才能安装,且基础施工材料合格证齐全,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基础表面标高允许偏差1/1000;

  3.2.2.起重机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3.2.3.在起重机的最大安装高度,工作时风速不大于六级,爬升或顶升操作时的风速不大于四级。

  3.2.4.起重机安装后,无风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基础平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5.2.5、起重机的接地必须有牢固可靠,起重机接地装置电阻不大于4ω。

  3.2.6.起重机每转移一个工地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并且在这之前对塔吊做好如下工作:

  3.2.6.1.检查塔吊的各机构和各部位:如金属结构及焊缝、重要部位的螺栓质量、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滑轮系统(滑轮机轴部位的磨损)、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

  3.2.6.2.顶升系统的检查:检查液压油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

  3.2.6.3.旋转塔身的检查:检查旋转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

  3.2.7.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照明条件.保证司机和塔吊指挥视线不受影响;

  3.2.8.起重机应避开高压电线安装,起重臂、平衡臂、吊钩与一般动力线或照明线有干涉时,应按(gb5144-94)第10.4条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3.2.9.遇到大雪、雷雨、大暴雨、浓雾等天气起重机应停止工作,遇到其它情况应按(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执行,如天气预报有10级以上大风时,塔机要用缆索加固;

  3.2.10.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并进行一定的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塔机定机定人,专机专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非安装,维修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攀登塔机,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

  3.2.11.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应保证起重臂能随风自由转动,

  3.2.12司机室限载150㎏,禁止存在润滑油,油棉纱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炸物,用电炉取暖时,更要注意防火;

  3.2.13.起重机的使用,必须严格遵照专项方案和塔吊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使用及管理。

  3.2.14.沉降观测:塔吊的沉降观测每半月一次,垂直度的测定当塔吊独立高度以内每半月一次,塔身垂直度偏差超过塔高的1/1000时应对塔身进行偏差校正,校正时塔身用钢丝绳缆紧;

  3.2.15.塔吊在作业中停电或电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时,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下降到安全地带。

  3.2.16.塔吊指挥人员应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远离地面时指挥与操作人员用对讲机联络;

  3.3.起重机的顶升作业:

  3.3.1.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管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和专人紧固螺栓,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得登上爬升架的操作平台,更不得擅自启动泵阀开关或电器设备;

  3.3.2.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仔细注意检查,顶升前必须先放松塔身的垂直电缆,使电缆放松长度超过需顶升的总高度,严防电缆被夹拉、刮、碰、挤伤等;

  3.3.3.顶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若遇到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照明设备.

  3.3.4.凡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顶升(降)作业:

  3.3.4.1.作业高度处的风力超过4级以上及有雨、雪、雾天气、容易打滑的环境不得进行顶升作业;

  3.3.4.2.有烟雾熏呛的环境里;

  3.3.4.3.在顶升前,把回转部份紧紧刹住严禁上部回转及其它不允许的作业方式,调整载重小车位置,使顶升部份重量平衡,使塔身所受的不平衡弯矩为最小值.

  3.3.4.4.在顶升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经查明原因将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爬升;

  3.3.4.5.每次顶升前后,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和收尾工作,特别是在顶升以后,连接螺栓主弦杆是否按规定紧固,有否松动,液压系统的电源开关是否切断等,确认合格后顶升工作才能结束;

  3.3.4.6.顶升完毕,应旋转起重臂架不同的角度,检查塔身各接头处高强度螺栓的拧紧情况(哪根主弦位于平衡臂下时,就拧紧该弦杆上的螺栓);

  3.4.操作前的准备:

  3.4.1.在总电源合闸后,必须试电笔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是否有电,保证安全后再攀登塔机;

  3.4.2.司机室内的总电源开关闭合前,应先把控制箱分段控制开关合上,以后不必拉下,再检查各操作开关是否置于零位.总电源开关闭合后,检查电压和电源,符合要求才能作业;

  3.4.3.检查液压油箱和制动器储油装置中的油量,应符合规定,各油路无泄漏现象;

  3.4.4.司机在作业前必须经下列各项检查,确定完好,方可开始作业:

  3.4.4.1.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

  3.4.4.2.试吊重物;

  3.4.4.3.核定和检查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

  3.4.5.钢丝绳在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有下列情况时不允许作业:

  3.4.5.1.爬绳、刮绳、啃绳、吊钩拧绳、卷扬机缠绳时乱绳;

  3.4.5.2.多层缠绕时,各层间的绳索互相塞挤;

  3.4.6.禁止在起重机各个部份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物品;

  3.4.7.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保养、检查;

  3.4.8.在操作时,必须按本说明书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3.4.9.填好当班履历书和各种记录;

  3.5.起重机的操作:

  3.5.1.必须严格按《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规定执行;

  3.5.2.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笛)报警,操作时要思想集中;

  3.5.3.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特性表中规定幅度和起重量进行工作,不允许超载工作;

  3.5.4.塔吊不得斜拉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桩及类似作业;

  3.5.5.工作中塔梯上和平台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整或维修机械等作业,严禁使用起重机的吊钩载运人员;

  3.5.6.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近臂架活动范围之内;

  3.5.7.各电器系统保护装置、液压系统、结构部件及各种安全装置的调整值严禁随意更动或拆卸;

  3.5.8.起重机的回转运动没有停止之前,严禁使用回转制动器;

  3.5.9.在有正、反的机构中,需反向时,应在惯性力消失、电机停转后才能开反向开关,严禁突然开动正、反转动开关;

  3.5.10.对有快慢档的机构操作,必须是由慢到快,或由快到慢,严禁超档操作,每过渡一个档位的时间,应保证停2~4秒;

  3.5.11.用起升机构低速起吊物时,每10分钟内满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不允许超过2分钟,以免烧坏电机;

  3.5.12.载重小车的维修吊篮承载负荷不得超过100㎏,起吊物品时该项维修吊篮内严禁载人;

  3.5.13.司机下班前,必须将吊钩提升到比最高障碍物高3m,载重小车停留在距离机身中心30m处左右;

  3.5.14.在离开司机室前,将各操作开关回零位,回转制动器放松,切断室内电源,然后将司机室门锁好,下塔机后,再切断供电的总电源钢壳开关。

  3.6.起重机的维护、保养与维修:

  3.6.1.起重机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转动部位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机构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如塔身连接螺栓,应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和磨损损坏,如有松动必须及时拧紧;

  3.6.2.机械设备维护保养:

  3.6.2.1.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份的润滑按表中的要求进行加油和涂抹,换油时要清除干净箱内的铁屑、杂质、加油时要注意油的清洁和充盈程度;

  3.6.2.2.要注意检查各部份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断丝松股超过5﹪或名义直径磨损超过5﹪,均应更换新的钢丝绳。钢丝绳石墨润滑脂要饱满;

  3.6.2.3.各传动机构必须有防护罩,不可随意卸掉;

  3.6.2.4.经常检查各部份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遇有松动,及时拧紧,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

  3.6.2.5.经常检查各设备的传动轴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杂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3.7.液压顶升系统的维护保养:

  3.7.1.使用的液压油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并超过工作油位线,但不能高于最高油位线(无油位线指示牌时,则加至距液温液位计零油位线以上160㎜~220㎜之间)通常为半年更换一次;

  3.7.2.接好电源,注意电机的旋转方向必须与所标注的箭头方向一致;

  3.7.3.检查胶管的连接是否与原理图相符,应经常检查各部位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3.7.4.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更动,每次进行顶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3.7.5.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3.7.6.油泵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更换液压油时要清洗油箱,压力阀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更动,爬升之前压力表工作要正常;

  3.8.电气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3.8.1.供电线路的维护与保养:检查所有的电缆线,在使用过程中有无损伤,有损伤时要及时包扎或更换已损伤部分;

  3.8.2.电机润滑要保持良好状态,各部分电刷其接触面保持清洁,及时调整电刷的压力,使其接触面不小于50%;保养好电机传动轴系统润滑,检查电机有无噪音、过热现象;

  3.8.3.经常检查接地和防雷电阻是否正常,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主回路与控制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ω,导线完好。

塔吊管理制度12

  塔吊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1、一台塔机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每班一个司机一个指挥一个司索,在多层面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个指挥和司索;

  2、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3、司机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标准节是否有开裂现象,标准节螺丝是否松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各滑轮的磨损情况,各联接销轴的连接情况,以及各润滑点的油液润滑情况,“四限位”“两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发现以上问题及时向塔机租赁单位汇报,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除标准节开裂外,以上各种事项司机必须及时处理;

  4、司机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以拒绝执行;

  5、在塔机起升、下落重物时,指挥必须执行“起重臂和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6、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按照《塔机操作规程》和《十不吊》作业;

  7、在塔机起吊过程中严禁将钢丝绳与钓钩吊斗连在一起时进行人工装卸,司索必须将钢丝绳取下后,吊钩升到臂根部,转开吊斗位置后方可进行人工装卸;

  8、司索必须服从指挥的指挥,对于指挥的.违章指挥司索可以不执行。但司索在吊挂重物时必须知道重物的重量和该塔机起重臂各位置的吊重量以及绳索怎样挂牢靠,在起吊后不松动、下滑。取钩时必须等所吊物体停稳、放平后方可进行;

  9、每台塔机指挥不只是指挥本台塔机的起吊等还必须观察其周边物体的情况,以便该塔机正常安全使用;

  10、塔机租赁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两次严格的设备巡检,并填写好巡检记录,交项目一份自己保留一份;

  11、司机、指挥、司索、塔机租赁方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2、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有专人管理,设立机械操作班;

  13、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三者之间必须使用规定的语言进行上下联系;

  14、司索必须每天检查吊斗挂钩焊接的牢固情况,捆绑吊装必须由专业的司索员操作;

  15、司机上班要有详细的塔吊运行记录,下班有双方签字的交接班记录;

  16、司机在物体起吊至下落过程中必须响铃或按喇叭,以提醒下方施工人员避开重物,塔吊运行时,先响铃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

  17、塔吊司机、指挥、司索必须尽量做到协调一致,配合无误;

  18、塔吊停用时,必须对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等一一加以检查,并拉断电源,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9、当遇有恶劣的雨雪、大雾天气及风力超过六级都必须停止使用塔吊;

  20、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高低错开使用,高塔吊运行时,低塔吊大臂必须转动到高塔吊旋转半径范围之外,低塔吊运行时,高塔吊吊钩收至大臂根部,避免发生两机大臂相撞事故;塔吊吊物必须先垂直上吊物体再旋转,后走小车,这样当两台塔吊的高差超过20m时,高塔吊的吊物超过低塔吊机身才开始旋转,其使用将基本不受限制。

  21、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确保一机一台班三人,且操作工不得疲劳作业,坚决不允许一人同时指挥两台塔吊;

  22、塔吊作业无指挥人员,或只有一个指挥,或无证指挥时,司机必须拒绝操作。

  23、以上条款接受人签字后必须无条件执行,如发现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款,一次罚款100元。

  24、关于塔吊使用过程中违章行为的检查,塔机租赁单位派专人协助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巡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报告安全员,由安全员依据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塔吊管理制度13

  一、塔吊司机的任职条件

  1、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2、经公司考核确认具备相应岗位能力。

  二、塔吊司机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塔机的构造原理、技术性能。

  2、坚持日常的检查维护保养,如果发现较大的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安排,当班司机应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4、塔机进行大修和检修时,积极配合维修人员,熟悉塔机的检修情况及性能。

  5、要紧密配合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当遇到无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物体重量过重时,不得进行操作。

  6、对于两班作业的塔机,当班司机应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操作中的隐患、故障一定要填写清楚,并当面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7、日常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应及时的记录。

  8、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一、塔吊司机的任职条件

  1、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2、经公司考核确认具备相应岗位能力。

  二、塔吊指挥的岗位职责

  1、每天下班后向各班组工长了解第二天的吊装工作任务,合理的调节各班组的吊装任务。

  2、在明确工作后,配合各班组需要吊装物料工作,在作业工作中检查物料是否捆绑牢固在确定安全后给塔吊司机指令。

  3、吊物在屋面下降时,应提示作业人员避让,防止碰上作业人员。

  4、严禁超负荷使用塔吊及工具和索具

  5、协调各班组得吊装任务,不得因吊装问题发生冲突事件。

  6、在室外作业时,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浓雾、雨雪等不良气候,应停止作业;夜晚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条件。

  7、塔吊吊运大型吊物经过障碍时,须先调查测量核算障碍的宽度、高度,以确保其顺利经过。

  8、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施工电梯司机岗位职责

  一、施工电梯司机的任职条件

  1、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2、经公司考核确认具备相应岗位能力。

  二、施工电梯司机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准时上班,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上班时间禁干私活。

  3、必须关好平台防护门及人货电梯防护门方可开行。

  4、施工高峰期间应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开机人员不得任何理由拒绝加班,延误工期。

  5、发现机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开机人员严格按照人货梯操作规程开机。

  6、及时做好机械操作运行记录及机械维修保养记录。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并及时上锁,钥匙不得随意交给她人。

  7、每日清扫货箱,保持干净。

  8、严禁超载

  9、与安全员定期对防护门、连接杆及通道平台的安全检查。

塔吊管理制度14

  为确保塔吊拆装工作的顺利进行,杜绝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塔吊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拆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塔吊拆除、安装时,应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所有参加拆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

  4.塔吊的安装、拆缷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塔吊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并通过劳动部门验收后方准予使用。

  二、塔吊拆装

  (一)施工单位

  1、对拆装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严禁招用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拆装塔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拆装单位编制的专项拆装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报监理单位总监审批。

  3、企业的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应对拆装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做好记录。

  4、 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应对安装的塔吊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人对验收质量承担责任。

  5、塔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须持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拆装单位

  1、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拆装施工方案,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2、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拆装作业人员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现场设置明显警戒区,并对拆装进行全过程监管。

  3、现场拆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技术负责人参加已装塔吊的联合验收。

  (三)监理单位

  对拆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总监审查拆装专项施工方案,参与已装塔吊的验收,并签字确认。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拆装过程进行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塔吊使用

  (一)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持证的塔吊司机、信号工和起重工,加强教育培训。塔吊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塔吊司机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塔吊的运转记录,每天向安全员汇报运转情况,不得超时和带病操作塔吊。

  3、信号工要配备对讲机、指挥旗、哨子等指挥工具,认真观察吊物的运行路径及旋转范围,并进行有效指挥。

  4、起重工必须确保吊物不超重,绑扎科学、牢固。

  5、现场安全员要对吊装过程进行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6、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全责。

  (二)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对吊装工程进行巡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告筹建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塔吊维护

  (一)施工单位安全员必须每天对塔吊的安全使用性能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塔吊的关键部件和部位发生故障需进行修理、更换的,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塔吊产权单位进行检修,严禁塔吊带病运转。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盐化工筹建处

塔吊管理制度15

  一、一般规定

  1、塔吊司机必须熟记塔吊“十不准吊”、“操作规程”,熟悉所操作塔吊使用说明书,禁止塔吊司机违章作业。

  2、严禁塔吊司机酒后上岗。

  3、保持驾驶室内卫生,玻璃干净、驾驶室内清洁、物品放置整齐无杂物、保管好对讲机、随机工具等。

  4、塔吊司机班前,必须对塔吊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空载、满载试运

  行一个工作循环,确认正常并填写“塔式起重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后方可投入运行。

  5、在塔吊上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规定。

  7、依据塔吊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执行维护、保养工作。

  8、发现塔吊存在故障或隐患时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

  二、班前检查管理规定。

  1、检查基础接地线是否完好,检查基础有无沉降,检查基础内是否清洁、无积水。

  2、检查各连接件螺栓是否牢固无松动,销轴无窜动,开口销完全撬开,配重块无晃动。

  3、检查底座、加强节、标准节、回转机构、平衡臂、起重臂、各拉杆结点等主要金属结构有无变形、开焊,上人爬梯、休息平台是否完好。

  4、检查附着环梁与标准节固定是否牢固,附着撑杆本身是否变形,附着撑杆与建筑物锚固连接是否牢固,底座螺栓、加强节螺栓、标准节螺栓、附着螺栓是否紧固。

  5、检查各滑轮是否完好、转动灵活,有无噪音。钢丝绳是否润滑良好,有无断丝、断股现象,钢丝绳固定端是否可靠。

  6、检查电气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有无噪音,线路绝缘有无老化。

  7、检查各机构润滑油量和油质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吊钩保险、防断绳保险装置是否有效,各限位器是否有效。起升抱闸、小车抱闸、回转抱闸制动是否正常,有无溜车。

  三、作业中管理规定。

  1、遇有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严禁作业。当风力超过6级时塔吊严禁使用,当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塔吊吊装大模板作业。

  2、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3、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

  4、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紧急措施。

  5、力矩、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发出警示或接近临界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6、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定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专用吊装筐装载,确认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无误后方可吊运。

  7、吊装作业前必须按动电铃,对回转半径内作业人员进行提示,引起回转半径内作业人员注意后方可运行。

  8、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位,然后逐级加档,每档停2-3s。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行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9、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不得从现场作业人员头顶经过。

  10、回转制动装置只可用于大臂静止工作中抗风定位,不可用于回转过程中的制动使用。

  11、运行中发现存在障碍物必须停止作业,吊物放置地面,待障碍物清除后方可继续运行。

  12、作业时禁止多塔抬吊同一物品。

  13、夜间工作时在现场有充足照明灯情况下方可运行。

  14、当塔吊突发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严禁带病运转,随后及时通知项目设备员进行维修。

  15、突然断电时,各操作手柄必须置于零位。并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最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

  16、塔吊司机作业时不准离开驾驶位置,必要离开时必须将吊物放置地面,小车收至起重臂根1.5米处,吊钩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闸断电,锁闭驾驶室,严禁其他人员操作塔吊。

  17、塔吊时间不得找人代班,不允许教授别人操作塔吊,有事不能上岗的事先向项目部请假,并安排好调班事宜。

  四、作业后管理规定。

  1、塔吊司机每班作业后必须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1.5米处,吊钩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闸限电,锁闭驾驶室,严禁其他人操作塔吊。

  2、塔吊作业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可进行回转制动与锚固。

  3、每天班后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填写天气情况、隐患排查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当天塔吊总计运转时间。

  4、夜间和视野不清晰时打开高空障碍灯,提供夜间警示信号。

  五、塔吊司机奖惩管理规定。

  1、塔吊司机在工作中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一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下岗处理。

  2、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发现设备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上报安全管理人员,经核实无误的奖励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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