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组织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组织管理制度[通用15篇]](/pic/00/d6c6b6c802_6136d9e1d9c01.jpg)
组织管理制度1
一、XX公司组织建设的基本思路:
示范: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初期,管理项目限于XX花园一项目,若组织层级过多则易造成在工作沟通、衔接方面的不畅并导致管理效率低下。因此,在公司发展初期,应先行规范业务管理,同时从发展的角度考虑,设立的组织架构必须具有丰富的可塑性,必须既能满足当前阶段发展的需要,又易于职能的扩充与转换。
项目初期拟设立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XX花园管理处合二为一的组织架构,在组织层级和部门设置上进行了精简与压缩,易于工作协调。同时以业务管理和职能管理为两大主干,组织职能的'线条划分比较明晰,避免了职能重叠,多头管理。在该组织架构中,物业公司总经理下设两名部门经理,公司内部分设综合办公室和客户服务中心共两个部门,两位部门经理向总经理负责。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当出现多项目操作时,可将原架构中综合办公室的职能提升,设置为职能管理部门;客户服务中心则转变为物业管理处,其中客户服务中心对外代表公司接受客户服务,对内代表客户提出服务需求,因此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具有组织协调其他业务部门的职责和权利,在组织上保证以客户为中心原则的体现。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架构的基本思路是:全面顺利介入XX花园的物业管理,保证XX花园的物业管理在一个较短时期内,达到较高的管理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物业公司的发展,丰富健全物业公司的各项职能。
二、该组织架构特点:
1)体现了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四个业务部门围绕客户服务中心运作,客户服务中心对内代表客户提出服务要求,对外代表管理处接受服务申请。
2)调整灵活。在业务范围逐渐扩大的过程中,可通过在业务口增加人员,在行政职能口岗位细分(品质和培训分拆、人事、信息、资料分拆、行政后勤和采购分拆)来加以解决,而不必在架构上进行大的调整。
3)便于人才培养及储备。除各业务口负责人外,客户管理员、品质培训人员均对部门的各项业务较熟悉,有利于公司管理梯队的培养。
三、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四、XX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架构说明
公司内部共设置两个部门,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客户服务中心。
公司总经理下设一名综合办公室主任和一名客户服务中心经理。项目初期业务量不大且成本控制要求高时,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可由总经理兼任,也可在公司发展壮大或需要人员储备时,单独任命经理。由于该经理职责涉及管理处主要业务,可作为管理处经理的储备人选,客户服务中心经理的选择既可从客户管理员中提拔也可从业务部门负责人中抽调;
客户服务中心设立安全管理、工程技术、清洁绿化部门、客户服务部门,下设现场操作岗位,安全班、公共维修班、设备运行班、家政维修班、绿化运行班、家政服务班、清洁运行班、前台接待、装返修管理、经营管理、客户大使、社区文化的岗位。
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品质、财务、人事和后勤等工作的管理。在初期部分岗位可以兼任(如人事与培训,信息与资料管理),业务扩大后则可拆分为品质、人力资源、行政后勤部等职能部门。
以上组织架构人员可考虑前期运行阶段的成本和工作量,适当在人员上进行兼职,待后期管理规模扩大和收入正常后再分别设立。
组织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守护安全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守护员是公司烟花爆竹储存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烟花爆竹的储存安全负责;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守护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自觉参加和接受公司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效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自觉遵守公司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
4、禁止任何人员在库区内动火、抽烟等。
5、拒绝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
6、为进入库区的车辆加戴防火罩.
7、严禁儿童进入库区玩耍。
8、作好进出库区人员登记,要求进入库区人员交出携带的火种.
9、负责库区内及周边的.巡查,及时清除仓库周边的易燃物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及时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组织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为了更好的贯彻团委的精神,加大组织部工作力度,提高组织部成员素质及工作能力,保证组织部成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组织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第二章组织部基本工作职责
一、负责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院团费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院每学年优团、优干的评审与登记工作。
四、协助团委老师进行新学期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自行组织或协助其它部门组织相关活动。
六、完成老师布置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组织部人员职能
部长职能: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掌握组织部大的工作方向,指导和督促部内的总体事务。
副部长:是部长工作上的助手,起协调作用,主要负责组织部内部日常工作及人员安排.。
秘书:主要负责每次例会及其它会议的会议记录。
部员:遵循部长及副部长的各项安排
第四章组织部制度
一、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二、组织部各成员要坚持原则,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有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思想。
三、组织部各成员必须服从上级的各种正确安排,认真执行上级的各种决议,并按质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
四、组织部成员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五、例会等会议及各种需要组织部各成员出现的场合,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严禁出现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缺勤一次内部警告,无故两次,采取书面检讨,缺勤三次,将给予退部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说明。
六、考勤的情况采取记分制:
1每次会议和活动准时参加者记满分3分
2迟到,早退者记1分
3无故不参加者记0分
有特殊情况未参加者酌情给1~2分
七、学期末时,部长将对各部员做出总体评价
评价等级分为:一般,良好,优秀
八、在工作中,部门所有部员必须做到相互团结,相互尊重,礼貌待人,要清楚,大家代表的可是团委的形象
九、认真完成正(副)部长交代的任务,并积极向正(副)部长提出意见建议。
十、该制度将直接作用于评定年终优团优干的重要标准之一
为把组织部建成一个有组织、有纪律、有影响力的部门,更好的配合院团委的工作,请各位成员认真对待,严格遵守。
公司员工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节约用电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组织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了有效组织公司各级研发项目顺利开展,对项目实施过程实时检讨,为最终项目考核提供有效依据,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进步的研发项目。
三、职责
3.1技术委员会: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管理,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3.2工程研究中心: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研发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研发技术标准、抓好研发技术管理、实施研发技术监督和协调。
3.3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组织、计划、实施及控制的过程,以保证项目目标的成功实现,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四、主要内容
4.1研发项目组织管理过程
4.1.1进度计划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研发项目计划书》制定研发项目进度控制表,主要是监督进度的执行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错误。在控制中要考虑影响项目进度变化的因素、项目进度变更对其他部分的影响因素、进度表变更时应采取的实际措施。
1)项目开始后项目负责人要建立一个“工作日志”,完整、准确记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细节,包括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内容。团队成员都要养成写“工作日志”的习惯。
2)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项目跟踪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项目计划中预订的计划进行;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是否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加人;
(3)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按制度执行;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5)有无不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行为和情况。
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保存项目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究到结项全过程的重要情况,收藏有关文字、配方和经费开支等材料。项目负责人每周填写有关的项目检查表,提交项目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在通常情况下,每周项目负责人要向技术委员会汇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
4)在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项目小组要经常检查落实科技计划实施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工程研究中心要为项目组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
4.1.2经费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实施前,依据技术委员会及总经理批准之项目预算,报请财务部划拨预算款,报请时应写明各项目阶段所需款项金额、需求时间、用途等。
1)项目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款项接收和管理,详细记录每笔金额的出入时间、经手人、批准人和用途。
2)项目资金使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技术副总批准后方可领用。
3)项目资金的管理必须做到帐款清晰、收支平衡、帐务票据一致,专项资金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途。
4)公司财务部有权对项目经费的管理情况不定期审计。
4.1.3物资管理
对于每一项目所需要的物资,要列入公司采购计划,并保证科技研发项目所需物资的充足。用于项目研发的物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管理方法同于4.1.2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4.1.4人员管理
项目组成员务必依照研发项目进度控制表,准时、保质保量完成各自所承担的研发任务,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必须详细记录项目实施过程中:
1)人员出勤情况
2)工作投入情况
3)工作期间纪律情况
4)工作量负荷情况
5)工作质量
4.1.5专利保护
公司必须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申请的成功意味着对未来市场的拓展和合法垄断,可以延缓同行的进入时机,并能以仿制嫌疑诉讼同行一些企业。
1)项目小组的所有相关保密资料必须存档保存(文本、光盘、软盘等)。此项工作由工程研究中心体系办负责。
2)在公司研发技术平台上,任何形式获得的研发技术成果必须要提出申报专利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3)工程研究中心由专人负责专利申请的报批工作。
4.2研发项目的实施管理过程
研发设计过程控制是项目管理中最难、最重要的部分,它包括项目研发的全过程,具体有决策评审点设置、计划修改、项目报告、项目测评等。
4.2.1阶段决策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产品规格、系统总体方案、各分项方案、产品计划及预算、关键技术解决的可行性、产品采购及制造策略、产品开发综合风险评估,以及后续产品计划(包括物料、产品测试、验证、数据、文档、资料等)。
4.2.2项目计划修改
1)评估项目组计划的延迟要根据标注的配合点通知调整相关计划,判断对项目总计划的影响;
2)项目总计划进行修改,向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副总提出申请;
3)修改后的计划要与真实工作进度相吻合,并符合计划制定的要素,满足完整性、层次性和合理性的要求;
4.2.3项目变更与解除
研发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项目组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项目申请:
1)项目小组所需资金长期不落实的;
2)经认证,项目所选技术路线、方案已无实用价值,或依托的研发项目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行的;参加研究开发的合作部门或项目小组人员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展的。
4.2.4项目例会
1)自上次项目例会以来的主要工作进展;
2)项目计划的执行及进度情况;
3)重大问题及行动计划;
4)向公司领导要求的特定援助,以及向公司内部任何职能部门要求的
特定援助;
5)下阶段的工作计划;
6)决定下次回顾检查会的召开时间。
4.2.5项目的质量控制
1)制定质量保证计划;
2)标准的设定和严格的规格更改控制;
3)对开发全过程需求、规格和配置的监控;
4)阶段的技术评审-规格和方案评审、概要设计评审、详细设计评审、
单元测评评审、样机评审;
5)系统测试、一致性测试及可生产性的验证;4.2.6项目样试、批试要求及技术转移
1)每一项新产品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召集技术委员会进行鉴定。
2)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讨论,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做出评价,确认项目产品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及移交时间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3)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流程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4.2.7项目反馈、评定和纠正措施
在项目完成产品试运行之后,项目负责人要密切关注现场产品运行情况。产品运行一段时间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同营销部或使用部门取得反馈,调查产品使用情况,及时掌握客户或使用部门提出的新的要求和意见,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拿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使产品可以得到持续改进。
4.2.8项目总结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后,应编写项目总结,说明实际取得的开发结果,并对整个开发工作的各方面作出评价,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开展整体状况
2)产品质量及开发方法
3)文档完成情况4)获得经验及教训
4.2.9项目测评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由技术副总组织评审小组对该项目作整体的测评。测评指标构成包括但不限于:
1)准确规划——规划质量、规格符合度、技术评审要素通过率;
2)快速实施——开发计划完成率;
3)质量保证——问题管理力度、规范遵从度、产品成熟度;
4)成本控制——预算正确率、毛利率、销售计划完成率;
5)市场竞争力——客户满意度、产品故障率目标完成率、技术支持力度;
6)流程执行——主要流程执行符合度。
4.3研发项目结题
1)研发项目测评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总经理办公会。项目的最终成果应是项目计划书所要达到的成果形式。
2)填写结题申请,与研究技术文件一并上报,经技术副总和总经理签批后,所有与此项目相关的输入和输出资料交由工程研究中心体系办存档。
组织管理制度5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加强和规范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更好地贯彻《消防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1、项目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项目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消防情况,杜绝一切消防隐患的发生。
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要配备齐全常用的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狠抓防火、防盗、防电、防煤气中毒的“四防”工作。
3、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和管理,重点是电缆、炸药库、材料存放处,布设足够的防火设备和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4、现场各类压力容器,应防止曝晒和碰撞。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装置应齐全完好,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石油气容器等,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各单位电气焊作业时,严禁有明火,要采取隔离,不得混在一起作业。
5、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要严格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在非用火区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在非用火区内吸烟及违章使用明火。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现场使用明火,进行电焊、气焊等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对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排除,做到以预防为主,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施工管理之中。
7、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项目建立义务消防队:
队长:
成员:
8、在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
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③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④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9、项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检查内容包括:
①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②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③消防重点部门的人员在岗情况;
④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⑤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10、项目部将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队将给予奖励,对未依法执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罚款。
11、其它有关规定参照《消防法》执行。
组织管理制度6
一、组织架构:
备注:安全管理部目前编制3人(目前编制3人,其中经理助理1人、安全专员1人)
二、岗位责任:
1、安全管理部经理
a、负责本公司安全质量及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运作之监督、检查和维护;
b、组织安全管理评审工作;并对提出的各类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c、指导、协助各部门制定职业安全计划,并进行监督;
d、安全系列制度及考核的编制;
e、组织对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工作;
f、进行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知识方面的专项培训;
g、对部门业务开展进行指导、监督并提供相应的支持;
2、经理助理:
a、负责管理项目入驻前的安全管理评估;
b、在管项目安全管理评估、夜间查岗、神秘客户检查;
c、项目安全方案的策划;
d、各业务部门业务的月度检查;
e、安全骨干、班组长的培训;
f、组织公司各业务安全月度会议;
g、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专业研讨工作,研究并解决项目安全工作中的各种新技术和新问题;
h、组织、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
3、安全专员:
a、负责各项社区活动、室外客户活动安全风险控制;
b、负责公司风险管控、检查及验证;
c、公司级演练和业务部门演练计划及实施;
d、总控中心管理;
e、对业务部门安全类及风险评估;
组织管理制度7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项目资金高效运作,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余姚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对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具体内容:预算管理、集中拨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提高组织的财务管理能力。
第二条 财务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目团队须根据合同规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核算,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三条 所有的公益服务项目在申报时,都需申报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预算明细。项目资金审批下达后,项目资金使用内容应与项目申报预算一致,并在每月活动后报销或者上报活动费用支出。
第四条 公益项目的经费预算,按照下面要求进行编报:
(1)社会服务支出。直接用于受益对象和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所产生的物品购置、场地设备租赁等费用,应保留活动照片和档案、受益对象清单、发票和消费明细等备查。物品购买要附明细购物清单,要注明具体活动项目用途,并有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名列支的审批手续,物品领用必须有经办人、领用人、批准人签名的审批手续。严禁列支各类购物消费卡票据和业务内容“模糊”的票据。直接用于受益对象和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所产生的资金总计不得低于项目资金总额的50%。
(2)补贴费(包括劳务费)。用于开展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交通、误餐、通讯、保险等必要的费用,以及支付给实施团队人员的费用。每人每天最高不得超过50元。费用的支付应保留人员名单,包括领取人姓名、性别、联系电话、服务时间、费用名称、金额、领取人员签字等内容。对于非实报实销的补贴款,应建立补贴标准,不得超规定的标准列支。总计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20%。
(3)培训费。用于人员培训费用支出,应保留讲师简历、培训方案、教材讲义、活动照片和档案、签到表、发票、消费明细等备查。专家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一般人员3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费用标准按200元/人天执行。专家授课应保留费用支付表,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时间记录、专家费金额、领取人员签字等内容,专家授课费,总计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额10%。实施方工作人员不得领取专家费。对于发生的专家费,实施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宣传费。用于开展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资料印刷、版面制作等费用,应保留样稿样品、发票等备查。总计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10%。
(5)其他费用。是指无法归属到上述费用中用于机动的费用。包括项目活动物资、会议费等,以及已经登记注册且资质完备的法人社会组织的机构行政、财务、宣传及其它管理费用,总计不得超过项目资金的10%。
上述资金支付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缴纳。
第五条
公益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对于必须购买固定资产的项目,需经市中心审核同意,在项目实施结束后报市中心统一备案,并注明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日期、存放地点、保管部门、保管人等。
第六条
编制项目资金支出表。实施方的财务人员应在中期报告中据实填写“资金支出情况”一栏,在终期报告中据实填写“资金支出情况”一栏和“项目支出明细表”。
第七条 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按正常渠道集中拨付至实施项目的社会组织(单位)或实施项目所依托的社会组织(单位)账户;如果没有账户也可由中心代为报账。项目分两次拨款:初期签订合同后拨付70%、终期评估结题验收后拨付30%。
签订公益项目创投合同,收到项目资助的金额后,应向合同相对方出具相关票据。
第八条 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由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根据项目进展需要申请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开展无关的支出,也不得由项目团队以外的人支配使用。
对评估验收不达标或虽达标,但未按项目计划要求执行的项目结余资金,应当退回市民政局;立项团队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不诚信的行为将记录在案,并取消其再次参加公益创投活动的资格。
第九条 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在财务核算上应实行专帐核算。即按照资金来源、资金支出分别设立专项明细账,准确核算、明确记录每笔经济业务的'发生。
第十条 公益项目必须设立项目明细账进行会计核算。对发生的每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应当在当月及时办理会计核算程序,不得积压和跨月。
编制项目收支报表:根据项目协议的要求按月编制项目收支报表按时归档;编制项目收支决算表:项目收支决算表应在公益创投项目全部完成的次月上报。
第十一条 公益创投项目的列支手续分为以下三类:
1.原始票据的列支: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要素;应当履行经办人、证明人、批准人签名等审批手续;不得列支各类购物消费卡票据和业务内容“模糊”的票据。
2.物品采购的列支:要附明细购物清单;要注明具体活动项目用途,并有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名列支的审批手续;要有专人登记管理,对于经常发生或数量金额较大的物品,要办理出入库手续,购入时要填写入库单,领用时要填写领用单。
3.人员补贴类的列支:志愿者补贴、专家讲师的培训讲课费等的发放要制表造册,并有领取人、经办人和审批人的签名手续;要附活动项目的补贴等费用发放依据,包括志愿者签到表和专家讲师签到表。
第十二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项目计划标书和批准的项目预算执行。除下列原因外,不得随意变更或者终止项目预算: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计划不周或物价波动等原因,致使项目内容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项目预算调整的,立项团队应当事先向监管方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报告,并按监管方出具的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擅自调整项目预算内容的,视情责令整改,直至停拨或收回资金。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应当向监管方提出终止申请,经核实后,未履行合同的项目资金按原出资渠道全额收回。严禁擅自向他人转让服务项目。
第十三条 本项目会计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会计档案由财务人员负责整理归档。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
组织管理制度8
7月27日下午,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召开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管理制度宣贯会,会议由副经理董新宁主持,各分公司主管工程建设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按照会议议程,首先由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施工管理业务负责人李新平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管理规定》进行了培训和宣贯,在逐条详细解读了管理规定的内容后,随堂进行了考试,加深了参会人员对制度内容的.理解,达到了巩固效果;随后,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相关人员针对工程项目设计、立项及合同、工程档案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并结合近期工作开展情况与分公司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和答疑,同时也对业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了强调和要求。
副经理董新宁在会议上就近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做了总结,并提出要求,一是强调要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体现出专业、水准和水平,必须以规章制度为指导,规范各项业务操作流程;二是分公司与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施工现场自查、检查力度,对基础设施较差、问题隐患较多的项目要督促整改进程,追踪整改结果,达到整改效果;三是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态度面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以高标准高起点做要求,严把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力求做到向管理要效益,要成果。
组织管理制度9
一、志愿消防队员由校行政及各班主任组成,统一由校外消防辅导员负责管理。
二、校外消防辅导员对志愿消防队员每学期进行一次培训,临时参加的义务队员在开展活动前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讲解安全知识。
三、校外消防辅导员每半年对志愿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志愿消防队员要服从校外消防辅导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概括分工各司其职,名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校外消防辅导员对志愿消防队员及时调整、补充。
六、培训的'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火灾报警的基本知识;
3、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4、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5、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6、火灾现场的保护;
组织管理制度1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第三条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筏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汽、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筏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九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十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组织管理制度11
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主要指教学秩序、教学环节、教学评价、教学科研与教学改革四个方面的管理。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是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完成学校教育任务的基本保证。
一、教学组织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各教研组、备课组、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条例》,经常对照,做好自查,规范教师的教学工作。
2、各教研组、备课组及全体教师,每学期期初都应根据学校对教学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认真地制订教学工作计划,落实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项措施,并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切实实施计划,期末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的总结。
3、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地抓好教学过程中的六个基本环节—— (1)备课:全体教师要积极参与集体备课。每堂课前都要认真地写好教案(新教师一定要写详案),充分做好教学的各项准备(包括直观教具、实验或活动器材、电教用具等),不上无准备之课。杜绝不备课、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的现象。提倡各学科教师利用网络收集备课资料,拓展备课内容。
(2)上课:教师应严格按课表进教室上课或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不得私自调课、停课或擅自改上自修课。公出由教务处安排,因请假、或其它原因需调课、停课者,提前提出,经教务处批准;确实临时需要调课的,必须向教务处补办手续。杜绝上课迟到或提前退课现象(包括选修课,辅导课),体育课可以提前三分钟下课(不含室内课)。教师要尊重、爱护学生,不讥讽、嘲笑和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作业的布置和批改:各科教师都应该按照教学需要,精选和设计作业。必须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强调格式、强调订正。作业必须由教师自己认真批改,掌握情况,及时反馈,及时调整,及时布置二次达标性作业,确保落实“段段清”教学要求,杜绝只有布置、不作批改或不及时批改的现象;
(4)预习和复习:教师应根据学科的.特点和教学内容的需要,认真布置好学生每天的预复习工作,要提出具体要求,给予具体指导,并且落实检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倡各学科教师布置学生利用网络收集学习资料、拓展学习内容作为预习和复习的要求。 (5)辅导:教师应重视课外辅导,提倡各学科教师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6)考试:全体教师都应按照教导处要求,认真做好复习、命题、打印、监考、阅卷、结分、统计、分析、讲评工作。限时做好测试质量报告、测试质量分析、及补救办法。
4、全体教师都应积极地投入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1)听课:积极开展互相听课、评课活动,研讨和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可以在备课组内听课,也可以跨年级、跨学科听课。 (2)开课:根据各备课组、教研组确立的课堂教学改革的专题或重点,主动争取,积极上好交流课、研讨课、示范课、评优课等。(3)课件:每位任课老师都要积极学习现代教学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注重通过改进教学手段来改革课堂教学方法。青年教师必须学习多媒体课件制作,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应该至少完成一个课件的制作,并积极参加学校或市区的多媒体课件评比。
二、教学常规制度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学校建立教学常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的宣传、指导、检查、督促、考核、评价,提出奖惩意见,每学期末负责做好教师的综合考核工作。
1、对教师执行基本要求情况作常规检查。不能根据学校规定按时完成和上交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总结、教学专题总结,不能根据学校要求完成听课、课件制作等情况的,在期末常规考核时予以公布。
2、对教师认真备课情况作常规检查。课前缺乏准备,甚至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3、对教师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作常规检查。作业无布置,或者有作业布置而经常不及时批改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4、对组织考试情况作常规检查。平时的阶段考查工作工作不负责任,一学期不进行阶段考查;或者考查全部采用外来试卷、不能够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出卷;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不能认真做好考试质量分析、不能认真进行试卷讲评,或者考试成绩弄虚作假的,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5、对尊重爱护学生情况作常规检查。课堂上讥讽、嘲笑和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查实后作为一项师德事故予以记载。
6、对调课情况作常规检查。未经教务部门同意,擅自调课或改上自修课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7、对准时上课情况作常规检查。没有特殊情况,不准时进教室上课或提早退课(包括辅导课)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8、对认真监考情况作常规检查。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包括学校接受的其他监考任务),发生监考教师不能准时领取试卷进入试场,或擅自离开试场放任考生,或在试场内吸烟、看小说、看报等,以及在试卷的收发、整理、装订中因主观原因造成差错而影响阅卷工作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9、对遵守作息制度情况作常规检查。不能够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经常迟到、早退,擅离学校的情况,查实后批评教育,作为一项师德事故予以记载。
上述违反学校教学常规要求的各种情况,将作为教师在校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在学期末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中。
组织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公司为求组织合理化以发挥经营效能,并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五人,其人选均依法律规定由股东会选举,任期三年,并可以连任。
第三条 公司董事组成董事会,并由董事中选举一人为董事长,根据董事会决议代表董事会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 制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
3、 决定公司的减资、增资、转让、合并、中止、终止和解散;
4、 审查公司经营状况、财务预算和决算;
5、 决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
6、 签署对外重要合同;
7、 任免总经理及财务总监;
8、 制定董事会保留决定权的公司所有重要规章制度;
9、 决定设立公司的任何分支机构;
10、决定公司资产及权益的抵押、质押或保证;
11、制定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12、行使其他依法规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并可连任。总经理依据经营方针及计划全面管理全公司业务。其职责为:
1、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业务管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2、 董事会另有规定外,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拟订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实施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投资方案;
(4)拟订、检查及修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订、审核及修订本公司的具体规章;
(6)任免由其委任的公司其他管理人员;
(7)有权代表公司对外处理业务并根据董事会的授权签署有关合同及协议;
(8)向董事会提交月度经营和财务报告;
(9)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 总经理制订下列规章制度应报请董事会批准:
(1)经营和管理制度;
(2)财务制度;
(3)职工工资、奖惩和福利制度;
(4)采购和验收供应品的制度;
(5)需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制度。
第六条 公司定期召开经营会议,商讨公司经营策略及各项重要工作。经营会议由总经理主持。
第七条 公司设办公室主任一人,辅助总经理办理所指定业务及处理公司相关事宜,其人选由总经理聘任。总经理因故未能视事时由办公室主任代理。
第八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其职责如下:
财务总监负责稽核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按董事会决定的时间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并于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年终财务报告。
第九条 公司设下列部门:
1、办公室; 分设:
(1)人力资源部
(2)行政部
2、财务部;
3、市场部;
4、外联部;
5、ZZ地下河景区;
分设:
(1)导游部
(2)电工部
(3)渡工部
(4)保安部
(5)园林工程部
6、XX峡景区。
第十条 行政部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展开工作。行政部的职责如下:
1、文书管理办法及其作业流程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2、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3、办公用品的登记、整理、维护、发放及保管;
4、办公环境与设施的改善、整理、维护、安全等事项的处理;
5、文书的收发、登记、编号、归档及保管;
6、办公用品的采购及备用金的支用与保管;
7、表格、书刊、讲义、制度的印制、登记及整理;
8、通讯设备及电话总机的管理;
9、在总经理的指示下,做好公司的各项接待工作;
10、本部门财物的经管;
11、其他有关行政事项的办理。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展开工作。人力资源部职责如下:
1、组织结构、部门职责及权责划分的研究、分析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2、人力资源发展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3、人事制度与其作业程序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4、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5、名额编制目的研订、控制及调整;
6、人员的任免、考勤、考绩、奖惩、差假、迁调、退休等事项的办理;
7、员工待遇的分析、研订及办理;
8、员工教育及培训计划的拟订及实施;
9、员工工作安全、福利、保险、退休等办法的拟订、实施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10、员工资料的调查、统计、分析、整理及保管;
11、员工建议制度的建立与推行;
12、员工关系的维系及促进;
13、有关法律事务的接洽与办理;
14、员工违反公司规章与失职的调查及处理;
15、本部门财物的保管;
16、其他有关人事事务的办理。
第十二条 财务部职责如下:
1、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2、预算制度的研究、设计、推行;
3、财务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4、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5、年度预算的编制、控制及执行结果的分析与报告;
6、现金、契据等由出纳保管及移转;
7、各部门收支款项的审核及费用的控制;
8、凭证的编制、审核与保管;
9、会计账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
10、税务会计事项的处理;
11、成本的计算及
分析控制;
1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分析;
13、结算与决算报告的编制;
14、参与公司各项物资的管理、验证以及合格供应方的评估;
15、参与公司有关制度的制订、实施;
16、参与公司经营计划的拟订;
17、其他有关财务、会计事项的办理。
第十三条 公司设市场部经理一人,辅助总经理办理有关市场开发总体规划和其他所指定业务,其人选由总经理聘任。市场部职责为:
1、营销计划、宣传公关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营销管理办法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3、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4、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
5、营销途径的研究与设计;
6、促销活动的设计与执行;
7、广告宣传及公司网页的拟订与执行;
8、市场潜力调查及市场情况分析,编写市场调研报告报总经理;
9、收集并整理市场资料,形成完整的市场资料库;
10、业务员待遇的研究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11、业务员教育训练计划的拟订、实施协办;
12、有效选择大众传播媒体,宣传公司形象;
13、会同财务部进行营业资料的分析;
14、收集游客对景区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与本部有关的投诉;
15、其他有关业务事项办理。
第十四条 ZZ地下河景区
全面负责本景区的游客接待工作。景区经理工作职责如下:
1、确保景区各项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游客的游览安全,每周一次安全例会;
2、负责景区工作人员安排,参与景区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及计划的拟订;
3、负责景区工作人员的应知应会等知识培训,拟订培训计划;
4、负责景区环境卫生工作;
5、拟订景区费用计划;
6、参与景区各项物资的评估及合格供应方的评估。
第十五条 XX峡景区
全面负责本景区的游客接待工作。景区经理工作职责如下:
1、确保景区各项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游客的游览安全,每周一次安全例会;
2、负责景区工作人员安排,参与景区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及计划的拟订;
3、负责景区工作人员的应知应会等知识培训,拟订培训计划;
4、负责景区环境卫生工作;
5、拟订景区用费用计划;
6、参与景区各项物资的评估及合格供应方的评估。
第十六条 外联部的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与政府等部门的外事协调工作;
2、根据《公司采购、验证制度》,负责公司各项经营物资的采购工作;
3、处理与本部门有关的其他事务。
第十七条 公司视业务需要由总经理批准设置各种委员会或顾问及增设其他部门,其人选由总经理聘任。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装卸消防工作,保障装卸生产和基本建设安全,努力减少、消灭火灾事故,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铁路消防管理办法》及路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铁路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项管理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和岗位消防负责制。
第三条 装卸消防工作由公司消防领导小组领导,由各装卸分公司负责。消防工作纳入装卸生产、经营和基本建设之中。
第四条 装卸消防工作由装卸公司安全部牵头,设备部、业务部协同管理,接受铁路公安机关监督管理,由各分公司负责实施。
二、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对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公司安全生产部。公司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员。
第八条 公司消防安全组织领导:
1、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组长,安全生产部、技术设备部、业务部、行政办公室、党群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为成员。
2、公司消防安全办公室: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公司消防安全办公室于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部、技术设备部、业务部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
第九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分公司经理,对本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对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在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分公司安全技术室。分公司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分公司安全技术室安全员。
第十二条 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班组长,对本班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职工个人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负责。
第十三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组织领导:
1、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组长,分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分公司消防安全办公室: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分公司消防安全办公室于安全技术室,安全技术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技术室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十四条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
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切实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设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事实演练。
第十六条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1、组织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基层分公司、负责公司机关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收集和整理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本单位消防档案,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资料;
3、检查本单位的火灾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管理工作;
6、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7、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和事故责任者以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者,提出奖惩意见;
8、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9、认真完成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1、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分公司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收集和整理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分公司消防台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资料;
3、检查本单位的火灾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管理工作;
6、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7、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和事故责任者以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者,提出奖惩意见;
8、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9、认真完成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公司、分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消防安全责任:
1、公司、分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是领导和组织全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的管理机构,行使消防安全管理职能;
2、公司、分公司消防领导小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负责制,各分公司消防领导小组向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并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向总经理负责,做好全公司消防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铁路消防管理办法》和铁路局、公安局及地方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等。执行上级下达的消防工作任务,并督促落实;
4、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分公司消防管理规定和办法,把消防工作列入装卸生产、基本建设、营销管理之中;
5、根据铁路装卸生产的特点和消防管理工作的要求,组织有关部室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和整改火灾隐患,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适时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6、定期召开消防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消防工作经验,表彰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
7、支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提供必要的消防装备和活动经费,充分发挥消防监督作用;
8、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和火灾事故肇事者。
第二十条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
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其它消防行政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落实上级和公司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任务。
3、起草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计划、文件,提出消防工作的意见、建议。
4、掌握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情况、动态,收集消防信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账,定期分析工作状况,剖析火灾原因,探索火灾规律,制定相应对策。
5、组织、实施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检查、评比,总结、推广消防先进典型。
6、完成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第二十一条 班组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遵守车间、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不违反操作规程,不准在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的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
2、对本班组配备的消防器材负责管理和使用、保养、不准私自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3、由班组长组织对本班组、本岗位作业处所,进行日常的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视火险就是命令,听到报警和发现火险时,班组长要立即采取措施,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尽量减少损失。
第二十二条 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不在严禁吸烟的场所吸烟。
2、懂得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遵守车间、班组防火安全管理。
3、严禁将烟头、可燃物、油脂类等易燃物品乱丢。
4、每位职工必须要做到消防安全的“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办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四、消防组织管理
第二十三条 消防责任人、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员等人员变动后,新任人员必须自觉学习本单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以尽快具备应有的消防管理素质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二十五条 消防管理人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在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协调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有计划地增加消防资金投入,逐步改善消防基础设施,适应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 公司、分公司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八条 公司、分公司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九条 公司、分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
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条 新建、改建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设计,应当按照国家和铁道部工程建筑消防设计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新建、改建工程的建筑防火审核工作,由铁路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审核。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建筑的消防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报送铁路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第三十一条 经铁路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工程建筑设计需要变更的,报原审核单位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第三十二条 按照国家和铁道部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铁路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十四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各级电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三十八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三十九条 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第四十条 发生火灾的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公司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应在12小时内逐级向铁道部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十二条 凡发生火灾事故,各单位都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认定责任,严肃处理。
五、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组织管理制度14
一、领导小组
二、工作小组
三、工作职责:
主管校长(一把手校长)
(1)认真贯彻实施体育大课间活动工作,组建能使学校体育大课间工作良性运行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2)主持制定好学校体育大课间活动计划实施,保障学校体育大课间活动的基本条件和活动经费;
(3)切实加强对学校体育大课间实验工作的宏观管理,为年级部开展该项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分管领导(分管校长)
(1)协助体育教师切实把学校体育大课间活动落实到位并做好其他各部门间的协作沟通;
(2)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根据学校学生的班数比列配齐配足活动协助体育教师,不断优化校园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
教务处主任
(1)负责体育课程的'编制和课表落实
(2)负责体育教师的业务培训保障
德育处主任
(1)以年级为单位,督促年级部主任和班主任、体育教师为学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间体育活动;
(2)严格按照有挂要求各年级课任教师不占用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授课不拖堂,不随意加课,不留过量作业,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加强体育安全管理,指导学生科学锻炼。对体育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学生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做好学生体育卫生和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工作。
总务处主任
(1)负责做好学校体育场馆、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
(2)完善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安全措施。
体育组组长
(1)负责做好学校体育大课间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制定学校“阳光体育活动一小时”的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带领体育组做好体育教研组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工作,做好材料收集、归档。
(2)负责学校各项体育竞赛,内容设置的计划和组织实施,协调体育组人员认真开展好各项校园体育活动。
各年级主任:全面负责各年级的总体事物,以扁平化的管理模式落实年级各项工作,做好各年级班主任的监督协调作用。
德育团队(德育处和年级班主任):总负责班级各项阳光体育活动计划的具体落实,德育处负责日常体育大课间的检查评比工作,每月公示评比结果并整理存档检查材料。
体育器材室(保管员):定期对学校场地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做好日常体育器材的出借和归还记录,保证体育大课间的日常器材使用和发放回收工作。
医疗组(校医):定期对全校学生健康体检,负责大课间学生请病假的核准工作和大课间突发伤害的应急处理。
组织管理制度15
一、残疾儿童少年确认
1、视力残疾儿童应由县(区)级以上(含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根据国家规定的残疾标准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和评估。
2、听力残疾儿童的筛查、鉴定:由聋儿监护人陪同,到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经评定验收达三类以上(含三类)的听力语言康复机构或当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的残疾标准,对其残疾类别和听觉言语康复效果进行评估和鉴定。
3、对智力残疾儿童的筛查、鉴定:先由家长或班主任提出申请后,由监护人陪同,到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格筛查,做出鉴定。
二、残疾儿童少年登记
1、对学校服务区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
2、残疾儿童的筛查、鉴定结论等档案资料应由有关管理、教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泄露与扩散。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一)入学对象及条件
1、随班就读:
(1)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视力(包括盲和低视力)残疾儿童。
(2)配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电子耳蜗,双耳补偿后的.听力其中一耳在60分贝以下,参加过系统的听觉言语康复训练,具备听觉言语能力,或者会看话、唇读,有聆听习惯和言语交往意识的聋童。
(3)无间歇发作性疾病、无其他残疾的轻度智力残疾儿童。
2、特殊教育学校:
不符合以上标准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
(二)入学组织
1、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只要家长提供由县(区)级以上(含县级)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经评定验收达三类以上(含三类)的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当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出具的检测评估等组成的随班就读审核鉴定机构认定,对确实经过康复训练,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且属于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普通学校应当依法接收,不得拒绝。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可以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就近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原则上,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且残疾类型应相同,以便于管理和教育。
4、原则上每年对智障学生进行一次复测,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并对残障情况和随班就读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残障状况好转,学习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有明显改善,能跟上普通学生学习进度的残疾学生不再视为随班就读对象,学校应及时将复测审核结果反馈给家长。
5、在家长自愿的情况下,这些学生也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听力障碍、视力障碍、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都到特殊学校、特教辅读班就读。随班就读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少年相同,特殊情况下进入小学起始年级可适当放宽,申请缓学。
6、各类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须由家长申请,并提供资质的机构鉴定,接受申请学校上报区随班就读审核鉴定机构核准后,学校予以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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