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5篇[通用]](/pic/00/d6c6b6c804_6136d9e1daeab.jpg)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1.1为了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国家环保的法律法规。
1.2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3为给员工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门,包括外包工、实习考察人员等。
三、职责:
环保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监督。其它各相关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完成本制度的实施。
四、引用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xxxx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xx年6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五、术语、关键词:
5.1预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所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文(GB8978-1996)(GB16297-1996)(GB18596-20xx)(GB12348-1990)件。
5.3后勤部门:是指除生产部门以外的公司内所有部门,包括技术部、质量部、人事行政部、采供部、销售部、仓库、财务部、环保部门等。
5.4环保事故隐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环境污染的设备、操作等所存在的环保隐患。
5.5微小环保事故:指小量人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现象,所辖区域环境卫生未达标等。
5.6一般环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沟、地面、空气等大面积污染的环保事故。
5.7较大环保事故:指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村民与公司产生矛盾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环保事故。
5.8特大环保事故:指环境污染被省、市、县级环保部门通报,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环保事故。
六、内容:
6.1环境方针: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经营;持续改进公司的环境行为,为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而努力。
6.2环境口号:清洁、精益生产,“三废”达标排放;全员、全过程参与,推行开源节流,循环节约运行。
6.3在我公司现行的制度中,环保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并且具有一票否决权。
6.4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6.4.1新改扩建项目、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引进时,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5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6.5.1水质指标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100mg/L,PH=6~9,悬浮物排出的水必须做到无色、无味、无油迹。
6.5.2各生产车间尾气必须全部接入废气吸收系统,达标排放。
6.5.3固体废弃物必须分类管理,危险性固体废弃物必须送到有环保处理资质的部门处理。
6.5.4对周边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工业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6环保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教育工作,逐步增强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全民动员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6.7环保主管部门要建立监督巡查管理制度,制定监督巡查管理规范,加强对各环境因素的监督和管理,定期通报公司的环境状况并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
6.8凡有新产品建设的项目,必须从小试进行跟踪分析,制定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等污染物的处理方案,未能制定有效可行的处理方案的不能进入中试。
6.9凡有新产品建设的项目,确立后必须进行公司内环评论证会,对生产工艺过程中所产生的“三废”,根据公司实际处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处理方案,给新产品建设项目提供可靠的保证。
6.10“三废”处理中心的要求:
6.10.1确保废水处理系统安全可靠、正常有效运行,发挥其技术特性,减少故障,确保系统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从而使废水达标排放。
6.10.2确保废气吸收系统安全可靠、正常有效工作,发挥其技术特性,减少故障,确保系统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从而使废气达标排放。
6.10.3对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废固的跟踪监督管理。
6.10.4由环保站负责打水的集水池,必须安排员工及时打水,杜绝出现满溢现象。
6.10.5定期做好各种环境因素的监测检测工作,同时做好登记。
6.10.6保持“三废”操作记录、运行台帐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6.11生产车间的要求:
6.11.1各生产车间必须保持周围的清水沟清洁无污染物。水质经检测,如果超标的,由环保监督管理人员立即通知当事车间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分析,做好有关记录,提出处理意见,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6.11.2各生产车间的物料必须按规定堆放在指定地点,杜绝液体原料桶露天堆放,搬运输送过程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如果经环保监督管理人员检查后发现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作出书面检查。
6.11.3各车间必须严格控制用水量(特别是水冲泵用水量),以达到清洁生产的目的。
6.11.4各车间所产生的工艺废水、水冲泵废水、洗各种物料的废水必须全部进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车间负责的集水井必须安排员工打水,杜绝出现溢流现象。
6.11.5生产区各部门含有各种化工原料的工具(离心袋、烘布、拖把等)应在指定的地点清洗,严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车间地面做到无积水。
6.11.6在运输过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洒落物料,做到先清扫,后用拖把擦净,使地面不留痕迹,严禁用水冲洗排入清水沟。
6.11.7凡公司内动火,必须严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绝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污水产生量,缓解污水处理的压力。
6.11.8对机械维修产生的污油,不得乱排乱放,必须先收集存放后统一处理,洒漏地面的油污于完工后必须及时吸附清扫,统一处理。
6.11.9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水,必须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0严格控制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对所有桶、坛、罐、锅等使用后必须做好加盖密封措施。
6.11.11对生产废气的排放,各车间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环境管理目标、指标要求限期整治,对吸收回收设施未能正常运行或随便停止运行,或对回收液体达到浓度且不及时排放到指定地点的,对回收设施泄漏未及时修理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必须严肃处理。
6.11.12各车间废气吸收设施和废气处理系统必须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废气吸收系统操作规程》。6.11.13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气,必须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4各车间产生的不同种类的固体废弃物不得混放,固体废物放置见废物放置标识牌,各生产车间应注重减少各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做到节能降耗、清洁生产。
6.11.15对于一般工业固废,生产车间有沉淀池的要对残渣进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对不能利用的,经压滤后,滤渣运到指定的堆放点,由后勤负责统一处理,滤液排至污水管。
6.11.16对于危险固废,由各部门收集后送至危险固废堆放场,由采供部负责统一送有环保资质的处理部门进行处理,环保负责全过程监控。
6.11.17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固,必须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8噪声污染防治,必须严格控制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生产设备时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6.11.19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如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6.11.20各车间所有管路走向必须规范、标识清楚,设备布局整齐。
6.11.21各车间发生大小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环保主管部门,由环保主管部门会同当事车间对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论证,决不允许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6.11.22各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必须尽职尽责、实事求是协助环保监督管理人员对因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岗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做好记录,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6.12后勤部门的要求:
6.12.1公司建筑物外墙色彩保持统一,钢架结构车间定期除锈、油漆。
6.12.2对各部门清理的废纸、旧报纸及塑料类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门内部进行分类,由后勤收集、联系外卖。对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和垃圾由清洁工统一收集至垃圾场后,由后勤统一运至环卫所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12.3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办公用纸(尽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减少生活废弃物的产生量。
6.12.4后勤负责办公楼及厂区公共区域垃圾筒的`生活废弃物的收集、分类。
6.12.5对于废电池、废旧日光灯管、墨盒等应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处理。
6.12.6实验室、化验室产生的废水必须全部送入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
6.12.7实验室、化验室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液,特别是废溶剂必须倒入废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后送到环保站原水池,进行处理。
6.12.8实验室技术员在做实验时,如果所做实验气味较大,必须在通风厨内进行。
6.12.9实验室、化验室各试剂瓶使用后必须及时加盖,避免气味溢出,污染大气。
6.12.10食堂馊饭菜由后勤安排运走,食堂的馊饭菜不准储存过夜,每天清运,并对存放馊水桶处应及时清理和清洗,清洗废水应排入废水管路。
6.12.11厂区内的通道及绿化带内的固体废弃物,每天由后勤清扫后运到厂区垃圾场。
6.12.12公司内化粪池、食堂洗菜,员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废水全部接入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
6.12.13保证公司内的绿化带的成活率,并定期修剪,及时增补,使绿化面积比例逐年提高。
6.12.14车辆(包括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必须在指定地点清洗。
6.13奖励与惩罚
6.13.1奖励
6.13.2在公司的环境保护中做出较大贡献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张榜表扬。
6.13.3惩罚
6.13.4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公司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处理各类环保事故。
6.13.5公司生产部下属各车间环保员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后勤各部门的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如发生环保事故,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对当事部门的经理、生产部车间主任、组长进行连带处罚(负全面领导责任),但是环保罚款总额每月不得超过本人工资总额的30%(该标准仅适用于本制度中的6.13.6,6.13.7,6.13.8)。
6.13.6对于环保事故隐患,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指出问题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门(车间)落实具体措施,环保协助并登记、备案,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类似事故隐患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微小环保事故,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月底对车间环保员处以50元的扣款,对车间组长处以100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200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3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200元扣款,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300元扣款。
6.13.7对于微小环保事故,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先进行登记、备案,对当事人一律处以50元的扣款。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对车间环保员处以50元的扣款,对车间组长处以100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200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3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200元扣款,对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300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微小环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一般环保事故,月底另外对车间环保员加罚100元,对车间主任(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加罚200元,对生产部经理(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加罚300元。
6.13.8对于一般环保事故,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先进行登记、备案,对当事人一律处以100元的扣款。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对车间环保员处以100元的扣款,对车间组长处以200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300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4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200元扣款,对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300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一般环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较大环保事故,月底另外对车间环保员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30%,对车间主任(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20%,对生产部经理(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10%。
6.13.9对于发生较大、特大环保事故的,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再作出处罚决定,情节特别严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门处理。
6.13.10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每月统计并全公司通报,年终分类统计后,上报公司经理执行层,进行绩效考核。
七、附则
7.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7.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
为搞好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1、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2、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5、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7、有建设项目时,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9、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1、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12、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13、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4、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15、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
1、本工程按照公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分析本工程环境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并针对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环境管理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以便指导施工。
2、工程开工前,主动和当地环保部门联系,征求环保监测部门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3、采用按施工阶段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总结报给业主,并积极配合业主环保监测部门对工程环保的检查评估工作。
4、我方施工中损坏的道路桥梁涵洞等,由我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5、我方施工中所需的一切临时建筑统一规划搭建拆除及清理。经业主同意在所区空地内搭设的`临时建筑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安设专门的分类垃圾转运站,将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后再处置。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谐发展,防止和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人为本、环保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确保“一控双达标"全面实现,构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促进能源节约、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第三条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保护具体要求,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 环境保护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模式及经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同时履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是领导和协调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由公司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公司安委员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
(三)负责公司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四)审定重点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五)协调公司所属各企业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 公司安委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代理安委会管理公司日常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公司安委会环境保护管理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定期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执行《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施工例会制度》),向安委会汇报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传达并组织落实安委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公司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对所属各部门年度目标中环境保护指标的考核,组 织对所属部门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环保隐患整改措施负责检查落实。
(四)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三同时”管理,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编制、审查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及计划。
第三条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应设立环境保护领导机构,统一领导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各企业环境保护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企业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企 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完成上级公司和地方政府下达或规定的环境保护指标要,并对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和环境保护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安全、稳定、连续运转,负责本公司环境统计、培训和宣传工作。
(五)负责编制本企业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现场处理方案,并组织培训。
(六)组织实施本公司ISO14000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落实工作。
第三章 环境管理体系岗位职责及监督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要建立环保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的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第二条 各级部门总经理是环境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其直接领导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归口监督管理。其他各职能管理部门和生产单元对与其业务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第三条 环境保护的专业管理要与全员性管理以及其他专业管理相结合,形成纵横交错、上下协调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计划管理.各部门应将环境治理项目纳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二条 设备管理.要将环保设备纳入设备管理范畴,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标,并与施工设备同时维护、同时检修、同时运转;环保设施、设备台账和运行记录,应单独建立和存放。
第三条 指标化管理.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指标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立指标体系。
第四条 标准化管理。环境保护工作标准化是指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环保有关部门和人员,在进行环境管理工作中所应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内容、职责和必须达到的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 新建及改造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一条 所有新建、改建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
第二条 对现有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技术改造方案必须符合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 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及所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手续报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严禁出现“三边"工程。
第六章 事故应急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要根据上级公司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编制本公司的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各部门要在每年12月中旬将下一年度的环境保护年度计划报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核、备案; 各部门应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按地方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第二条 各企业应根据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的需要,配备控制污染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并定期检查,保证应急设备和物资处于随时可以使用的状态。
第三条 对从事可能发生污染事件或事故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应急反应培训,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组织演习。
第七章 宣传、培训教育管理
第一条 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应优先安排节能降耗、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的研究及科技开发项目,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环境保护科研成果。
第二条 各级企业在培训干部和员工时,要把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列为基本内容之一。要经常开展环保有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环保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的环境管理业务水平。
第三条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时机,宣传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和环保参与能力,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第四条 加强国内外相关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环境保护交流活动.在安排技术引进、出国进修、技术交流和专业考察时,应对环境保护业务予以考虑。
第八章 检查、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 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环保检查可采取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检查、临时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等方式进行。环境保护综合检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其它类别检查可与《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试行)》同时开展。
第二条 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依据年度环保责任书和相关考核办法,负责对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考核。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本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工作。 各部门应该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奖励资金应列入年度资金预算。
第三条 不依法治理污染或委托运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而导致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未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擅自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营的,将追究企业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 未经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或降低环境保护设施技术性能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在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未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的,将追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六条 对未按规定程序上报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认可,而擅自对环保设施实施维修、拆除、停运和更换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对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重大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加强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粉尘排放管理,及时投运环保设备,合理控制工艺参数,将粉尘排放浓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管理。
2。2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是指三级收尘设备巡检管理。
3、职责
3。1巡检是搞好环保的途径,目的是发现、查明、整改各种隐患,制止各种违章作业。保持环保工作正常、稳定地运营。
3。2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厂长、技术动力部、生产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对各部门、车间环保工作及环保设备运行进行检查。
3。3技术动力部每月组织对公司环保工作及环保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出解决方案。
3。4车间主管日常不定时巡检,整理数据,对于车间工段的环保设备、不合理的废物堆放、废水和废气排放有义务监督,出现问题及时上报技术动力部及相关各级领导。避免环保事故的发生。
3。5安全生产部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3。6各车间(班组)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管理。
3。7机修车间负责供水、排水及循环水技术改造、管网维护保养的管理。
4、一般规定
4。1加强现有生产环保设备的技术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使污染物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减少或消除。
4。2生产过程中必须第一时间投运环保设备,安全生产部负责不定时巡检,发现不投运、排放超标、设备跳停等问题要进行处罚。
4。3车间不能处理的`环保设备问题,由技术动力部提出技术改造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实施。
4。4各部门(车间)负责管辖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废水、废气、废渣要100%的利用,废气排放浓度要达到环保控制指标。
4。5各车间(班组)加强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坚持巡回检查,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环保设备的检修,必须列入车间的设备检修计划内,明确检修质量,减少环境污染。
4。6在生产异常情况下,若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排放的,在5分钟之内要向技术动力部口头汇报。
4。7技术动力部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防止设备加油、换油造成的油污染,废油按公司有关规定回收处理。
4。8化验室使用的酸碱有毒有害物的药品,应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残液、废液。
严禁采取稀释、深埋等办法处理。
4。9安全生产部负责物料堆场的管理。供应户运输车辆运往公司指定堆场,要按照规定的路线,采取防洒、防漏、防扬等运输措施,对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防止物料二次扬尘污染。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气的监测外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四)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五)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六)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第四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第十五条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办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第六章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条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局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油集团、管理局、**、实业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企业员工考勤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箭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3、企业员工晋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公司科学、规范的人才选拔和晋升管理机制,充分发掘公司内部人力资源潜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管理干部选拔是指公司副主任以上管理职级的选拔,员工晋升是指公司一般员工职级晋升和提升薪资。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各部门。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管理干部的选拔
第六条管理干部选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级推荐。
第七条逐级推荐可以通过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推荐、人力资源部推荐、员工推荐或自荐三种途径进行。
第八条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职位空缺及员工发展需求情况,推荐人员须依照公司聘任审批权限经逐级审批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聘任或任命手续。
第三章员工晋升管理
第九条公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员工薪资提升调整,公司员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均有机会获得薪资的提升,具体按公司年薪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审批可获得破格晋职晋级:
1.在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显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使公司获得较效益者;
3.为公司赢得较高社会荣誉或挽回较经济损失者。
第十条员工晋职晋级的审批程序为:
1.部门负责人将推荐意见填入《员工晋升审批表》,经过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意见应包括考核情况、突出业绩、工作能力和水平评价、工作态度和表现评价及潜质等5个基本方面;
2.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推荐意见,对员工的工作情况等进行调查了解和核实,并作出审核意见报人事分管领导审核;
3.人事分管领导作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4.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落实员工薪资、福利、职级的调整。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4、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保护卫生教育,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职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一次处以20元罚款,行为严重者,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年内超过3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
4.1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4.2未经调度或主管批准,车辆夜间停放场外或私自开车外出;
4.3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骂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时间内干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4.5未经分管责任人批准,擅自请人代班、上班;
4.6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允许离岗到其他岗位而影响正常工作者。
5、职工病、事、假事宜参照《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6、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职工加班工资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统计,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斧章后统一发放。
7、每天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时间不视为加班。如电话聊天、上网游戏,一律不算加班。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
8、病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误餐费及当月年终奖,事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0天(含10天)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合同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请假程序:请假半天由主管和项目副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由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书面假条报公司批准。公司规定不允许请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集团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动,本人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报公司批准按事假规定处理。
10、职工无正当理由、无请假手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处以20元罚款,党员、管理人员罚款50元。迟到、早退累计达到7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一月之内迟到、早退达7次者视为严重违纪或一年之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1、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及班组工作安排者,当日按缺岗处理,处以50元罚款。一年累计达三次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2、被通知待岗培训的职工需签署书面的《待岗培训通知书》,该通知书将作为职工日常考评记录之一,达到2次内部培训的非在编职工职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编职工达到3次内部待岗培训的职工,予以开除。
13、职工无故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半天处以20元罚款;旷工一天处以50元罚款;连续旷工3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旷工累计达5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一个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编职工)。
14、职工因突击任务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岗者,一次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岗;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15、职工工作时间内严禁喝酒、赌博。违者作旷工处理;一月内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处理后,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6、驾驶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规操作,一月内发现三次取消驾驶资格或上岗操作资格,作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机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员必须停置于规定地点,严禁私作他用,违者处以50元罚款;严禁进行经营活动,违者除经营所得应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职工利用职权接受赂,致使集体经济利益遭受损失者,一经发现,除全额赔偿损失外,另按损失金额的10%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18、职工盗拿公物或盗卖公司废旧物资,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值赔偿并按盗拿物资价值的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物被盗,对值班人员按盗窃物资价值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物资失窃,责任人按失窃物资价值的10%予以赔偿。
19、职能部门工作推诿、办事不力,影响他人工作者,对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调离岗位,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20、财务管理中心职工应将重要财务数据设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许上网。发现未经允许上网者,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主管处以20元罚款。
21、公司对私自外接工程情节轻微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者或发生两次以上者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处理。
22、待岗培训公司内学习13个月,学习期间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取消年终奖50%。待岗培训期间上下班进行出勤签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达三次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重新上岗者需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经岗位部门试用通过后方可上岗,上岗工资由部门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岗一年内仍不能适应新岗位或再次违劳动纪律,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3、年度考评不及格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三个月,培训重新上岗后再次考评不及格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4、年终奖、过节慰问费由各部门根据员工表现情况及考核情况确定发放标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者不享受年终奖。
2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者,视情节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泄露商业机密、项目意向和招投标信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8、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自行驾车办公事,如私自驾车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29 、如出现私人业主借车的情况:
29.1活动范围只限于在武汉市内,必须给其配备专职司机。
29.2活动范围超出武汉市并要在外过夜,必须上报公司书面批准。
凡以上两种情形用车,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均由借车人自承担赔偿责任。
30、对个人和部门重复违本制度的相同错误者,公司将加倍或者递增式进行加重处罚。
31、当职工违相关制度承担责任时,如果处罚和赔偿金额一个月不能处理完时,可以分月扣除工资和奖金(以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为限)直至支付完毕。
32、待岗培训规定:
32.1在编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三个月以上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实行内退。(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取消各种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3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5、小企业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门店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二条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门店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门店安全员会(简称“安会”)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负责防火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安全办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负责门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门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
三、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活动期间,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门店的防火安全。
四、负责建立和修订门店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六、负责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七、参与门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八、负责门店出租房屋、出租场地的《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九、负责对新到门店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定期对门店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知识。
十二、负责《临时动火证》的审批和检查工作。
十三、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办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第五条各事业部及管理部室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西安市关于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门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与各岗位工种安全防火规定,监督检查本部门落实门店制度及规定的情况,对本部门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
三、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地区安会和公司组织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会组织的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公司安全办。
四、爱护门店的防火设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挪用、埋、压、圈、占。
五、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排除,出现火灾应及时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扑救,并向安全办及时汇报,不得瞒报、漏报或延报火灾情况。未经安全办许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六、对重点部门的防火部位和设施指定专人负责,下班前拉闸断电,熄灭灯火。
七、部门全体员工均为门店义务消防队员,应急救援的组织管理工作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条规定。
第四章宣传和教育
第六条安会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第七条安会成员应利用各种会议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通报门店安全情况,并按安会的要求布置落实安全工作。
第八条安全办应利用门店计算机信息网络、通讯、黑板报、宣传画、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门店堂经理应充分重视公司及门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带领员工自觉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组织员工开展防火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意识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7
1.人员变更管理
1.1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进行上岗培训教育。
1.2安全主管、安全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到管理部门报名参加业务培训,获取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1.3技术人员人员变更,需进行技能考核和岗前培训教育。
1.4新工人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考核。
1.5换岗复工人员,需从新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1.6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变更,需进行体检,办理操作证,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
2.机构变更管理
2.1中层管理部门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2.2车间班组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2.3按照管生产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不能随意进行机构变更。
3.工艺和技术变更管理
对变更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建立管理档案,注重完善安全的工艺流程和技术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四新教育。
4.设施变更管理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完善手续,新设备安装验收,必须安全设施齐全,状态良好,达到标准操作环境状态。
5.作业过程变更管理
制定详实操作规程,建立危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档案,对作业全过程进行安全状态评估评价,保障安全作业过程良好运行。
6.环境变更的'管理
6.1环境变更必须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定值管理,保证事故应急、安全救护、疏散条件,通道、设施标准规范。
6.2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
6.3充分调查了解周边环境影响状态,落实评估评价程序,以免造成建后变更,财产损失。
7.制度管理
严格执行安全组织机构执行制度的责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机构的管理职能,发挥工会、员工代表的监督作用,为企业领导决策保驾护航。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8
⑴项目部在开工准备阶段就要创造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开端,在施工期间和启动运行前要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与监督,从而达到对每个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⑵项目经理对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负全责,主管施工的副经理必须抓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工程技术部门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负责部门。安全环保监察部门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的监督部门。
⑶项目部要建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保证体系,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生产部备案后,方可在工程管理中执行。
⑷项目部每次施工生产例会中,必须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列为会议主要内容之一。
⑸工程驻地的施工临建设施必须完备,在显著的位置设置企业标识、工程公告及平面布置图。施工驻地的每个办公房间要有门牌标识,有关组织机构图、职责、制度、施工形象进度表及施工平面布置图要上墙。办公桌上要摆放桌立,办公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办公室、起居室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
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工程相应的规程、规范、措施应完整、齐全。否则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⑺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有明确的文明施工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⑻施工作业区要设置围栏表示其区域范围,并设有施工公告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做到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⑼项目要按工序列出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明细表。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要清洁完好,要有设备铭牌,有操作规程,现场机械设备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⑽施工现场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排放有序,符合安全防火标准。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堆放整齐,严禁野蛮装卸,各种工程所用材料要用铺垫材料与地面隔离。各种物资要标识清楚。
⑾材料站院内要有防火警示牌和防火设施。院内要地势平坦、整洁,无积水坑,材料堆放有序,标识清楚,并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⑿在安全标识管理上,要根据工程内容不同,施工作业区要挂放相应的安全警告牌,安全警告牌规格尺寸必须统一。
⒀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和安全帽,对上级领导及其他外部相关人员去现场者,要提供安全帽。安全帽颜色分为红、黄、蓝三色,领导层为红色;管理层为黄色;作业层为蓝色,胸卡颜色同上。
⒁劳务队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纳入项目部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范围,并在劳务分包合同中体现文明施工要求和环境保护的条款。其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要实行进场许可制度,需经所在项目部验收同意。
⒂材料堆放区和施工作业区范围内做到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施工作业区都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环境管理。
⒃施工机械要进行定期维修保养,认真填写记录,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对大修设备,经修理厂家发质量修竣报告后,方可用于施工作业和运行。
⒄施工现场的驻地应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⒅在施工过程中,要大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⒆各种安装设备到达现场后,必须按设备类型,确定放置场地,并整齐堆放,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⒇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占地,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去做。不得随意扩大占地面积,肆意践踏、毁坏农田和绿地。
(21)进行土石方施工时,基础坑位应设置围栏、警告牌、警示灯等,防止行人坠入。
(22)使用锅炉时,其烟尘排放应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董事长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环部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生产部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花草、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花草、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安环部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四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公司各产生废气、烟雾等生产工序必须采用环保处理设备设施。
第十六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处、安环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十八条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筹建部门申请,督察室、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设计管理处、安全科、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五条未经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六条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二十七条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一份备案。
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时,安环部应当按规定统计企业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一、各单位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二、禁止在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单位有责任教育其职工遵守上述规定。
三、道路保洁清扫应当防治扬尘污染,清扫后的粉尘及垃圾及时运走。
第三十一条定义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一、产生固体废物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二、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必须存放到固体废物回收处。
三、应当根据公司的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回收利用。
四、需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垃圾分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
第三十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厂区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十四条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的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一)定义: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不当,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其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做出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同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责任者或最先发现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车间主任、厂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上报总经理。属较大环境污染以上的事故,应在两个小时内报至总经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经过总经理确认后,由公司办公室48小时之内报至上级行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产生污染单位填写《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除留存外,送至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达时间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
一、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公司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的调查与确认,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进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生产副经理负责;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环部负责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与确认;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总经理直接负责组织调查。
二、在事故调查中,要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技术分析、鉴定或试验,查明下列事项:
3、危害程度,人员或动植物受害情况,经济损失数额等。
4、事故发生前生产情况,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作业人员作业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法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发生前有无异常反映和征兆。
三、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有关情况后进行事故分析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确认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
一、通过事故的调查分析,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对违规指挥者或违规作业者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罚。
2、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野蛮操作。对违规操作者予以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罚。
3、设计、施工、安装上的失误。对相关失职者予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处罚。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下达和公布的指示、命令、决定以及规章制度等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定。
3、设备超过检修期、超负荷运行或设备、设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产设备和环境保护设施在计划检修和保养时,对设备设施中残余污染物未经妥善安置和处理,随意排放的。
5、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违反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擅自投产使用的。
6、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或发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扩大或蔓延的。
二、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1、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推迟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以下处罚。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元以上至20xx以下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
3、事故发生后,由于渎职,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扩大和蔓延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以下处罚。
4、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以下处罚。
第三十九条确定污染事故依据确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国家和地方下达的排放标准为依据。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解释。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满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
2、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是: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上级的有关规定;设计文件。
3、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施行“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在公司总工带领下成立生产手艺部,设立一名专职环境岗位,具体负责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总工职责:负责环境保护带领工作;制定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指标;审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严重污染源的治理方案进行研究,做出决定;评估环境保护整体状况;保证环境保护资本配置;对环境保护做出光鲜明显成绩和贡献的员工做出表扬奖励决定;负责确定有关人员配合政府主管部分调查、处理环境事故。生产手艺部通报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分析研究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效果,并做出进一步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决定与要求,制定下一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指标。
3、生产技术部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治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参加重大环境保护事件调查。
4、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范围,收集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环境保护的信息及行业标准,并负责贯彻落实,针对特殊施工环境、关键过程、特种作业设备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制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及检查落实情况同时做好记录。
三、环保宣传教育
1、对环境知识和意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将环境培训教育计划纳入员工培训教育计划。
2、侧重对分公司、项目部带领、环境保护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教育工作。
3、负责对员工和劳务工进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地政府和项目部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研究教育,进行岗前环保知识教育,使部分员工熟悉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掌握本岗位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因素,进步环保意识。
4、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控制的技能培训。
5、基地和施工工地进行必要的标语、图片、文字宣传,教育员工和劳务工树立“爱护地球、保护自然生态、环保从我做起”的思想。
6、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紧密结合企业环境保护的形势,广泛深入环保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7、各项环保活动要安排具体、目标明白、力争实效,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增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遂开展。
8、建立员工个人环境知识和意识培训教育档案。
四、办公区域环境管理
1、为维护公司、分公司办公场合环境卫生和员工健康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2、办公场合采光必须良好,氛围能够充分流通,在特定的季节里有装备或措施保持相宜的温度。
3、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荣誉室及走道、楼梯等)内均须保持整洁,确保窗明几净,不得堆积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
4、严禁随地吐痰,贴有禁烟标志的区域禁止吸烟。
5、提倡节约用水,生活废水应有专用管道引送与市政管网相连。
6、清洗物品时使用无磷洗涤剂,严禁将茶叶残渣及其他污染物倒入下水道。
7、办公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如因装潢施工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现噪声污染时,应尽量安排在正常上班以外时间进行。
8、办公垃圾分类存放,并在垃圾桶(箱)上贴有明显标记。
9、提高节电意识,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下班时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电源。
10、加强消防意识,各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使用汽油、柴油、液化气、电器等易燃、易爆品时应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五、采购管理
1、物资采购: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把好物资进场检验关,着重检验物资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技术指标、包装储存是否符合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挖掘机、推土机、打夯机、打桩机、电钻、电锤、空压机、切割机、混凝土振动棒等主要施工设备,主要检验噪声的排放,以及设备使用燃料的管线密封性是否符合要求。
对沙、石、水泥等建材,主要查看产品包装、运输是否合格,要制定方案控制该物资进场使用时粉尘的排放。
对油漆、油料、化学材料等物资,主要检验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是否稳定,产品的使用说明、包装运输是否详尽规范,物资储存是否有特殊要求,要制定方案确保该物资进场使用中不得泄漏。
采购其他物资时,均要求对设备或材料的耗能作比较选择,原则上首先选购节能低耗、环保少污的产品。材料采购时要求供方提供符合环境要求的有关证明。
2、劳务采购:
把好劳务输入关,按劳务分包相关规定执行。检查相关的证明,如资质、单位诚信度等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六、施工噪声管理
1、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布局作业机械,妥善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
2、建筑施工作业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项目部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向对该项目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以下简称为环保部门)提出申报,申报内容包括: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进度和安排;
建筑施工场所和作业机械;
施工期限;
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拟采用的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场环保联络员姓名和联系德律风。
3、对于当地法规中明确规定禁止在施工现场生产混凝土的,应使用商品砼。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施工现场生产的,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报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在现场生产混凝土。
4、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产生强烈噪声的设备(如柴油发电机等),若因条件所限,确需使用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后,方可使用。
5、对确因手艺前提所限,经由过程治理排放的噪声仍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的,应采纳限制施工作业时间等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减少对四周居民酿成的影响,同时在环保部分掌管下,与受影响居民协商解决。
6、在城市建成区内,项目部必须遵照法定的施工时间,禁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企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符合前提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经建设部分预审后向环保部分申请,经批准取得《施工噪声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7、有下列情况的,可申请连续施工作业:
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一般为地下室和顶层封顶部分,以及大型裙楼的转换层;
较大型桩的冲孔、钻孔桩成型;
因道路阻塞原因,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白天无法清运的;其他特殊情况。
8、重大节假日,严格按环保部门和主管部门所限定的施工时间进行施工。
七、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管理
1、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的定义:
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易燃品有:汽油、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气、木材及制品、竹材、油毛毡、电器及装备。
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易爆品有: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钢瓶、油桶。
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化学品有:油漆、涂料、防水材料、有机溶剂。
2、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采购时,由项目部材料员向供方索取性能常数,并根据供方提供的性能常数(当供方未提供性能常数时,应查阅资料),填写“易燃、易爆化学品性能常数表”。
3、对于明确规定要求且数量较大的化学品的运输,应选择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装货时对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以及化学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物品不能混装;对遇热、受潮时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运输中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化学品的运输应包装完好,防止洒漏。
4、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项目部材料员负责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进场检验。项目部仓库保管员负责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台帐建立,尽可能做到限额领用。
项目部仓库保管员每半月负责仓库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检查,需要时做好记录。
5、由仓库保管员对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分类堆放、标识,并保持安全距离,储存环境应符合规定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器具,特别是对温、湿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助燃气不得与可燃气同放一处,并与明火保持10m以上距离。
6、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及化学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使用过程中防止挥发及洒落。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或采取隔离措施,不得曝晒。施工现场、生活、工作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满足要求。安全员对操作过程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紧急情况的处置:一旦发生泄漏或洒落时,应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正确的方法及时进行清理,按《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执行。
八、固体废弃物管理
1、固体废弃物:是指在施工生产、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2、固体废弃物按《固体废弃物清单》进行分类3、废弃物的标识:
不成回收废弃物: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并标明不成回收及名称。
可回收废弃物: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并标明可回收及名称。
有害废弃物:单独放置在密闭内或对其进行全封闭,并注明“有害”字样。
4、废弃物的收集:
废弃物应放在指定地点,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使用有盖或全封闭,单独存放,防止再次污染。易燃废弃物的存放应注意防火,必要时设置消防器材。
5、废弃物的运输与处置:
由专门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指定存放地点,并分类堆放,在运输过程中,确保不撒漏、不混放。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利用密闭储运。对于分公司施工、生活、办公中发生的废弃物,需要委托外运处置的应签订《废弃物清运协议书》,并相应负责监督。各单位应对分包方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能力进行调查,并索取资质证明。
6、废弃物处置的实施及跟踪检查:责任部门在废弃物处置时,做好可回收的废弃物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统计,包括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向。
7、对于产生危险废物的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日常检查。危险废物定义: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九、能源、资源管理
1、工程开工前及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施工现场相关人员,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在施工方案中制定水电及施工材料的使用控制计划。
2、用水、用电的控制措施:
宣传节水意识,人走关闭水龙头,杜绝常流水;尽量采用再生水浇水、降尘、冲洗车辆及冲地;水龙头、阀门、水管漏水应及时修理;清洗餐具等用品尽量避免流水冲洗;
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接纳节能型灯管;
宣传节点意识,杜绝常明灯,及时关闭装备的电源;采用环保低能耗办公、施工设备。
3、施工方案中施工材料使用控制计划应包括:预算用量及预订节约指数;
制定符合工程情况的材料消耗计划;对应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即对材料采购、运输贮存及发放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
对应制定施工过程中材料使用的管理控制措施及技术处理方案;
确定责任及督促检查的部门人员;
严厉对各道工序加以控制(包孕交底、检查及验收)。
4、能源、资源的运行控制:
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工程师必须根据所管理控制内容、目标对相应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工程施工中质检员应随时检查计划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需要时报项目工程师进行研究分析及调查;
计划措施结束后由主任工程师或项目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十、污水排放管理
1、施工现场的污水有雨水、生产污水、生活污水。
2、施工及生活区域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设置,保证向市政雨水管排放未经污染的雨水。
3、生产污水管理:
项目部必须建立与市政管网相连接的污水管网。
凡需要向有关职能部分办理排污申请登记注册的,应在工程开工前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项目部负责办理。
对含有泥沙的污水要分类处理。对含有泥沙残渣的污水,可在污水的出口处设立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道,并定期对沉淀物进行清理。
严格将油漆、油料等倒入管网。
4、生活废水管理:
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生活废水的排放。
食堂、餐厅应设置废油桶,严禁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菜倒入下水道。清洗餐具使用无磷洗涤剂,污水出口处设立隔油池或沉淀池并及时清理。
生活洗涤不得使用含磷产品。
施工现场临时厕所,应设置相配套的化粪池。
生活废水应由专用管道引送与市政管网连接。严禁在生活污水管线中倾倒化学品及其他污染物。
十一、施工扬尘管理
1、施工垃圾应分类堆放,专人负责,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在建筑施工时,采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2、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应接纳室内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过程中要采纳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3、现场临时道路及频繁活动区域面层必要时应铺设细石、焦渣、沥青、砂浆、混凝土等,防止道路扬尘,有条件时,可采取临时绿化达到降尘美化环境的效果。
4、施工时,应设专人或设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5、在市区工程施工时,应尽量采用商品砼;在现场搅拌时,应搭设防护棚。同时可实行三级沉淀,二级排放。
6、现场使用的锅炉等设备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
7、对可能发生较大扬尘的活动,施工前手艺负责人应进行手艺交底或编制作业指导书。
8、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卫生,随时洒水防尘。
十二、有毒有害气体控制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在施工作业现场和室内严禁烧木头杂物取暖,一是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二是避免人员中毒。
3、不准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油棉纱、废油漆、木头等废弃物,避免造成大气污染。
4、施工现场要严厉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和防火平安交底制度,严厉执行防火措施并指定防火责任人,确保防火平安和环境控制。
5、在室内、地下通廊及管道内进行焊接、油漆、防腐作业,要采取强制通风,戴防毒口罩,安排专人监控等措施,严防作业人员中毒。
6、采购部门对采购的焊条、油漆、防腐材料等物资应选购无毒无害气体或采用新技术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和对人体的伤害。
7、焊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在煤气管道、易燃易爆场合作业时,必须严厉遵守有关规定,严厉按平安措施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8、焊工或动明火作业的其他人员下班时,应严格检查作业现场有无火种和火灾隐患,确认无隐患后方可下班。
9、购买或大修汽车和厂内机动车辆及发动机等设备时,应检验设备、车辆排放尾气是否达标,不达标的不准购买和出厂。驾驶员、操作工和车辆、设备管理部门应经常查看尾气排放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修理。
10、运输、加工、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品部门应严格履行公安、安全等部门的报批、报检手续并严格执行。
11、现场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库、分类存放,不得超贮。
12、在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园地和存放库区应设置平安警示标志,建立紧急预案和需要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13、施工现场应接纳水冲式厕所,防止恶臭污染。
十三、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1、生产手艺部负责组织和指导公司环境因素识别、更新与评判及运行控制工作,并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公司重要环境因素。组织编制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上报公司带领考核、发布。
2、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技术、环保、材料、机械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艺流程图所确定的工序,共同识别、评价出施项目部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施工过程的重大污染源,未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十四、环境经费计划管理
1、本着满足环境保护需要的原则,必须注重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经营投入。环境保护的投入归生产术部管理,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2、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及重要环境因素,要重点研究环境技术措施、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测算相关费用,纳入环境投入计划。
3、使用环境资金时,经办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单据,财务部分方可列帐。财务部分要优先安排,保证环境投入的资金供应,并建立辅助帐项。
十五、监督检查
1、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各部门都对环境保护负有检查、督促、指导的责任和义务,都应通过各自业务工作的开展,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2、XXX依法对违反环境法规、构成重大环境、事故隐患和环境危害,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法,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
3、生产技术部是环境保护检查监控的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定期的环境大检查,并负责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制止,督促整改。
4、各级、各类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建议。
十六、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1、凡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由事故单位逐级上报到公司,并按规定向中央有关部分报告,组成事故调查组,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2、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3、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由各主责部分施行,归口生产手艺部管理。
十七、奖励处罚
1、对环保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成环境事故和事件的单位和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2、符合下列前提之一的,项目部写出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资料、证书、文件的复印件报公司,公司经考核批准给予奖励;
获得总公司、市、省、部、国家级环境保护荣誉称号的单位、部门、人员。
在环境保护工作理论、方法、实践等方面卓有建立者。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环境保护受到业主或地方政府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单位。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1
1目的
通过对生产、生活活动的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影响,达到改善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的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对环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3.职责
3.1项目部:
3.1.1负责监督相关单位对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对施工现场各种污染进行控制。
3.1.2负责从技术上做好施工过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3.1.3负责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活动过程中用水、用电的节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废旧物品的3.1.4负责汽车尾气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锅炉的污染控制,生活区噪声、生活污水的控制。
3.2项目专业公司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扬尘、噪声、废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和控制。
3.3资产管理部负责在新购机械设备选型时,考虑机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3.5机械化公司负责现场施工机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3.6物资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4管理制度
4.1化学品及油品的控制
4.1.1物资公司负责化学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检验,在接收过程中保证外包装无破损,发现泄漏应及时退还供货方。
4.1.2施工单位在使用化学品及油品时,应保证无跑、冒、滴、漏现象,废油应及时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交物资公司集中处理,严禁将废油直接倾倒。
4.1.3锅炉水压及化学清洗后的排放,项目部要负责制定方案,并与业主方联系排放到指定地。
4.2噪声控制
4.2.1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涵盖施工活动、机械生产噪声的控制措,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同时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护工作,工程管理部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
4.2.2在声源处利用隔音、吸音、消声器等方法降低噪声。
4.2.3现场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具降低噪声的影响。
4.2.4增加绿化面积降低噪声。
4.2.5进入生活区的车辆不准高音鸣笛。
4.2.6锅炉吹管要编制吹管降噪措施,当地环保部门有要求时,方案和措施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4.2.7加强宣传教育,生活区内养成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习惯,自觉控制音响、音量、以免妨碍他人。
4.3大气污染控制
4.3.1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塑料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4.3.2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附近从事露天喷砂和散发粉尘恶臭及有害气体作业。
4.3.3积极使用低污染灭火器材。
4.3.4生活锅炉大气污染的防治。
4.3.4.1使用燃煤锅炉时燃煤选用含硫量低,发热量高的煤种,以充分燃烧,降低排放,使用燃油锅炉时,选用雾化燃烧装置,充分燃烧。
4.3.4.2燃煤锅炉烟气应采用除尘装置,并定期检查除尘器的使用情况,保证除尘器的正常运行。
4.3.5路面扬尘大气污染的控制
4.3.5.1车辆限速行驶。
4.3.5.2路面洒水。
4.3.5.3车辆上路要将车轮清理干净。
4.3.5.4管沟开挖时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4.3.6各种车辆尾气排放执行相关的国家法规。
4.3.7易挥发性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密封好,优先选用环保型化学品。
4.3.8砼的作业场所应做好防护措施;水泥和泥土运输过程中采取封盖措施,防止扬尘。
4.3.9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中的废弃物按要求进行分类,由责任单位统一处理。
4.4办公区域环境保护
4.4.1办公区域的垃圾要分类放置;
4.4.2更换下来的废硒鼓、墨盒等废旧办公设施及配件统一交项目部,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4.4.3一般文件要求双面打印,如非保密文件不应将单面已用过的纸张扔进垃圾箱,此类纸张可用于非正式文件的再次利用。
4.4.4每天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办公电源。
4.4.5用水完毕及时关闭水阀,节约水资源。
4.5废水控制
4.5.1项目部负责对生活污水的控制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并负责同地方环保部门保持联系。
4.5.2食堂严禁将食物的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菜倒入下水道。下水道应经常清理,防止淤积堵塞。
4.5.3施工生产的污水应按照污染程度分别处理。
4.5.3.1锅炉化学清洗产生的污水要根据业主的要求进行处理后排入指定区域,尽量减少对水或土壤的污染。
4.5.3.2对污染影响严重,排放时间较长的污水,要编制污水处理方案,经工程部批准后实施,有特殊要求的要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4.5.3.3施工过程中各种高浓度的有机溶剂,化学废液和油类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要用专门容器进行收集,统一处理。
4.5.4施工过程中应节约用水,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4.5.5工程管理部要加强对施工用水和污水处理的管理和监督。
4.6环境监控和检查
4.6.1环境监督检查执行《安全环境检查制度》。
4.6.2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对现场周边群众的投诉及时沟通与处理。
4.6.3项目部进驻现场后要向业主索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6.4下列材料的分类、标签、储存和处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废旧电池,电脑废旧材料?
●废油?
●废涂料?
●废溶剂
●焊接废料
●油料?
●润滑剂
●辐射性添加剂
●易燃气体(如乙炔)
●气雾剂罐?
●油漆
●溶剂(清洁剂脱脂剂稀释剂)
●泥浆材料
●粘合剂
●氨水
●次氯酸钠
●酸类物质
●腐蚀剂
●水处理化学品
●水处理聚合体
4.6.5现场环境的监控和检查由项目部进行,发现问题时应由责任单位及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实施。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2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环境管理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第二条
加强现场管理,就能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种不安全隐患。
第三条
环境的管理是安全文明生产得要求。通过对生产作业环境的治理,对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加强,必然极大的`优化企业安全产品的大环境。
第四条
在生产实践中,作业人员可能接触到的生产性毒物类型很多,这主要取决与生产条件,所以保护好环境有利于提高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
第五条
作业环境、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企业要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第六条
主管领导负总责,逐级进行监督指导,保证生产秩序和生产环境。
第七条
办公室、保卫部门直接参与公司的环境管理,指导厂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第八条
厂区环境
(一)厂区内有定制图,定制图上应注明各建筑物、物料堆放点、道路及管线的位置。
(二)垃圾定点存放,且有防吹散、防污染措施。
(三)厂区大门开启灵活,方便迅速,无卡死现象。
(四)常去门口、危险路段,需设置限速标牌和警示标牌。
(五)常去门口危险路段车速一般限速5KM/H。
(六)厂区道路应有明显的人车分隔线。
(七)路面排水良好,路面平整,盖板齐全,坡度适当。
(八)照明灯布局合理,无照明盲区。
(九)室外消火栓应合理配置,且有明显的漆色标志,其1M范围内无障碍物。
第九条
车间环境
(一)车间实行定址摆放。
(二)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
(三)危险化学品要有专门的场所存放保管。
(四)安全通道上,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存放物品。
(五)产品摆放要整齐,平稳可靠。
(六)工具模具夹具存放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七)车间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拌脚物。
(八)车间照明采光要符合标准。
(九)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且灵敏可靠。
(十)设备布局合理,有安全隔离措施。
第十条
仓库环境
(一)车行道,人行道宽度符合标准。
(二)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拌脚物。
(三)采光照明符合标准。
(四)消防设施齐全,且灵敏可靠。
(五)物品存放、摆放合理,且分门别类。
(六)危险品要有标识。
第四节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
主管领导负总责,逐级进行监督指导,保证生产秩序和生产环境。
第十二条
办公室、保卫部门直接参与公司的环境管理,指导厂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三条
环境管理直接涉及到职工的身心健康,公司上下职能部门车间都要积极参与,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第五节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生产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3
为保持居住区内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环保建设,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小区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环保意识。
二、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使住宅区整洁有序。
四、小区内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五、小区内严禁滥捕滥杀鸟类。
六、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之噪音。
七、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整齐有序。小区内车辆不得鸣笛。
八、凭证饲养宠物,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
九、不在房屋中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设备。
十、共同努力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安全舒适,健康文明的'居住环境。防止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请按下列方法处理垃圾:
1、可回收垃圾箱--请投入废纸、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橡胶、皮革、金属、纺织物。
2、生活垃圾箱--请投入厨余、果皮、竹木、陶瓷、渣土等。
3、有害垃圾--请投入各种废电池、废光管、药剂罐、气体罐及各种药剂、药品。
4、大件垃圾--如沙发、床垫、废家私、废电器等,请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4
1 .总则
( l )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管理,防治因建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依据国家、一化京市和集团总公司环境保护的相关法令、法规、条例、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 2 )公司所属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2 .组织机构
( 1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现场环保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设专(兼)职环保员一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 2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我保证体系,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3 .职责
( l )公司技术管理部主要职责
l )认真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环保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监仔检查
2 )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施工现场,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3 )制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组织、检查和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4 )组织各单位环保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积极推广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5 )负责制订、吏新公司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控制措施》 、《环境目标、指标》 、《环境管理方案》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等有关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 2 )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其他上级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 )组织项目部人员学习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3 )组织实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时配备环保设备。
4 )负责施仁现场的'环境监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 3 )环保人员的主要职责
l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2 )工程施工前到所在区环保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 )掌握并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并落实执行。
4 )制订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环保治理方案及治理措施。
5 )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控,进行施工现场噪声测定报告、噪声测定原始记录、污染源登记表等环保资料的积累和整理。
6 )每月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环保工作的教育,并做好《应知应会教育》的记录。
7 )每月按规定对所在工地环保工作进行检查评分,同时填写《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 (环境保护部分)。
8 )按照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控制措施》 、《环境目标、指标》 、《环境管理方案》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程序文件》及《管理手册》要求,填写、编制项目部《环境因素调查表》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控制措施》 、《环境目标、指标》 、《环境管理方案》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环境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统计表》 、《环境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施工单位环境管理监督检查表》 ,并按时向技术管理部上报。
9 )协助领导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污染事故、施工扰民等问题,及时上报公司并做好相关的记录《环境信息记录表》 。
10 )积极组织施工现场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4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l )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l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 )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锅炉、烧煤的茶炉、大灶等;现场食堂必须使用清洁燃料,设施符合环保要求。
3 )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耐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未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地,必须在搅拌设备上安装除尘装置并将搅拌棚封闭。
4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物应在库内保存或严密遮盖。
5 )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及清扫。
6 )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销纳。
7 )施工现场出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施工车辆出人现场要严格清洗车轮,防止泥砂带出现场;运土方、渣土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8 )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料,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9 )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10 )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其他有关规定。
( 2 )防止水污染措施
l )施工现场必须设清洗处、排水沟、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2 )现制水磨石作业必须控制污水流向,设置沉淀池,污水沉淀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3 )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必须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废水经除油处理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 3 )防止施工噪声污染措施
1 )施工现场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 )规定的降噪限值,制订降噪制度。在四环路内,施工过程中使用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应按事先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2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有噪声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22时至早6时不得作业。
3 )制订人为活动噪声管理、奖罚制度,特别要杜绝出现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
4 )电锯、电刨、搅拌机、空压机等强噪声机械必须安装在工作棚内,工作棚四周必须严密遮挡,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5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 gb12524 ) ,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 4 )内业资料
1 )环保资料应做到齐全(不散失)、清晰(字迹工整、不涂改)、准确(不错记、不漏记)、及时(与工程同步进行)。
2 )借阅环保资料时,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3 )环保资料应由专人保管,除特殊规定外,工程竣工后应保留半年至一年,备查。
4 )记录表
a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保体系及人员分工。
b .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制度和措施。
c .施工组织设计中有针对性的环保技术措施复印件。
d .施工现场污染源登记表。
e .施工现场噪声监测记录和环保自检记录表。
f .施工现场职工应知应会教育记录和考核记录。
g .施工现场所在区域环保局批复的《排污申报登记表》 。
5 .附则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5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公司投资项目实施后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的要求,实施源头控制,避免新投资项目形成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改造、运用和调试项目。
第三条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环境保护法》
《消防法》
第四条定义
三同时: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条职责
一、制造管理部是“三同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三同时”工作的综合组织和协调。参与投资项目“三同时”的内部评估、审核和验收。依照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职业健康卫生、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三同时”手续;建立和保存“三同时”项目档案。
二、行政管理部保卫处负责依照政府消防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投资项目消防安全“三同时”手续;负责组织消防安全“三同时”的内部评估、审核和验收,并完备档案技术资料。
三、规划发展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立项,负责投资项目“三同时”的申报,并向设计单位提供与“三同时”相关的方案、技术资料和数据。对工艺调整、设备定型、材料更换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四、财务部门应确保项目“三同时”的资金投入;对未进行“三同时”的投资项目不予立项、审核和结算付款;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五、设计单位根据项目主体设计方案和“三同时”评估意见,提出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设计方案。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六、施工单位应按照投资项目“三同时”设计方案,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和申请验收;确保“三同时”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参与“三同时”项目评估、审核和验收,并根据验收结论组织改进,达到设计标准。
第六条 管理内容
一、项目的申报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投资项目正式批准后,规划发展部必须向制造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填写《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申报表》(见附表一)
(二)财务管理部在投资项目总额中,必须包含项目的“三同时”治理投资费用,若该项目无“三同时”投资必要的,必须在《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申报表》中注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由制造管理部向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申报执行“三同时”程序:
1、建成后有新的环境污染产生和排放的项目,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
2、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项目,必须办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
3、对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健康有危害因素的投资项目必须办理职业卫生“三同时”;
4、特种设备投资项目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二、项目“三同时”方案评估、评价
(一)制造管理部根据项目申报资料组织对该投资项目进行“三同时”评估和评价,可采用下列方式:
1、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组进行内部评估、评价;
2、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二)组织评估、评价的单位应根据评估、评价结果,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三同时”的设计依据。
三、项目“三同时”的设计
(一)项目设计单位根据“三同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将“三同时”设施纳入主体项目设计方案;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委托设计。
(二)报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审批的“三同时”项目,其主体工程设计方案中必须设立“三同时”专篇文本资料。
(三)设计工作结束后,设计单位将初设方案按审批流程和权限报批后,转入施工程序。
四、项目“三同时”的施工
(一)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二)规划发展部对“三同时”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日常管理;制造管理部对“三同时”设施采购、安装、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监控,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索取相关的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
五、项目“三同时”的验收、运行
(一)规划发展部在投资项目完工后,主体工程验收的同时,验收“三同时”设施。并填写《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验收表》(见附表二)报制造管理部。
(二)凡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视该项目未完工,财务管理部不予结算付款。
(三)规划发展部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积极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按期解决,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制造管理部。
(四)规划发展部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五)申报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的“三同时”项目验收,由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六、投资项目“三同时”治理设施范围
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类:
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
尘、毒、害治理设施
采光和照明
安全通道和安全操作空间的布局设计
安全标志、标识、标线、信号装置、安全色度。
通风、降噪、保暖设施
物流安全设计
消防安全类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设计
消防通道、疏散出口设计
报警装置、警示标志配置
灭火系统:包括消防用水源、喷淋装置、消防栓、灭火器材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设施
电气防爆设计
环境保护类
污染物(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的处置、治理设施
生态环境设施(绿化、卫生)
其他类
防雷系统设施
电气安全设计
防洪排水功能设施
地质灾害预防设计(滑坡他、塌方、塌陷、地震、泥石流等)
第七条 报告和记录
《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申报表》
《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验收表》
《安全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八条 附则
本制度由制造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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