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2 11:59:00 好文 我要投稿

现场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现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场管理制度集合(15篇)

现场管理制度1

  为贯彻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的八项要求,为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治安秩序,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及时打击,保障安全”的方针和《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以及《浙建二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订立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进入项目部施工的我单位职工和联营队伍。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理室治安、消防、交通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把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范围,并落实各项职责。

  三、凡扰乱正常的施工现场秩序,其行为够不上犯罪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情节显著轻微的,按本制度处罚执行。

  四、有下列违反、扰乱施工现场行为之一者,给予处罚(见第五条规定):

  1.有拒绝妨碍值班人员查询、查验物品行为的。

  2.偷窃价值较少的工程材料、设备,无产生严重后果的。

  3.偷窃少量废旧、边角料等材料的。

  4.轻微损坏机械设备的'。

  5.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妨碍施工进度的。

  6.提供利用交通工具,偷运工程物资的。

  7.窝藏、销售被盗物资的。

  8.对不法或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

  9.不按制定地点停放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的。

  10.在工棚、车间使用大功率电器照明取暖的。

  11.私自存放危险、易燃物品的。

  12.破坏消防设施的。

  13.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滋事生非的。

  14.违反其他文明施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

  五.本制度处罚形式。

  1.罚款10~200元

  2.行政处罚、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查看、开除。

现场管理制度2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加强安全设施管理,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保证职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1.2适用范围

  对公司安全设施的采购、策划、制作、布置及监督检查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

  2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电综(1997、669号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

  q/527-207-20xx记录控制程序

  q/527-211-20xx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3职责

  3.1物资、机械部门负责相关安全设施的采购。

  3.2安全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

  3.3保卫部门负责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管理。

  3.4施工单位负责安全设施的布置。

  4程序

  4.1安全设施分类

  4.1.1用于防止人员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

  1、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用于施工人员上下攀登;

  2、速差自控器,用于安全带不够长的高处悬空作业;

  3、活动支架,用于借助于结构的悬空作业;

  4、高空摘钩及对口走台托架,用于借助于结构的悬空作业;

  5、安全网,用于防止人员高处坠落;

  6、手扶水平安全绳,用于施工人员水平行走;

  7、孔洞盖板、临时防护栏杆、爬梯,孔洞盖板用于现场孔洞的临时遮盖;临时防护栏杆用于孔洞、楼梯口、电梯口等易造成人员高处坠落的临时遮拦;爬梯主要用于施工人员的临时上下。

  4.1.2用于防止触电的安全设施:

  1、安全隔离电源;

  2、施工配电盘集装箱(不包括电气设备、;

  3、漏电保护器;

  4、低压配电盘;

  5、便携式配电盘。

  4.1.3用于其它方面的安全设施:

  1、安全围栏;

  2、高处水冲式厕所(含附属管道、设备、;

  3、电焊机集装箱及二次线通道(含快速接头、通风设备,但不包括电气设施、;

  4、安全标志;

  5、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场所、;

  6、施工电梯;

  7、集中广式照明设施;

  8、废料垃圾通道(含附属设施、;

  9、主厂房施工消防水系统;

  4.2策划

  项目部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对本项目安全设施的类型、数量及总体布置进行策划,形成文件。

  4.3采购

  4.3.1安全设施采购应符合《物资采购控制程序》要求。

  4.3.2下列(但不限于、安全设施的供方应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

  1、安全自锁器;

  2、速差自控器;

  3、漏电保护器;

  4、施工电梯;

  5、低压配电盘;

  6、便携式配电盘;

  7、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

  4.4制作

  公司自行制作的安全设施宜参照电综(1997、66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对文中未规定的,一般由技术员负责编制图样,安全部门负责审核,由项目总工或工程部门负责批准,项目部组织制作。

  4.5布置

  4.5.1按项目部策划结果和每项作业的危险控制计划表的要求布置安全设施;对有可能造成施工人员高处坠落、触电等伤害的危险因素,应采用安全设施加以控制。

  4.5.2消防设施布置见《消防安全管理程序》,由保卫部门负责实施。

  4.5.3安全设施与施工发生矛盾需临时拆除时由班组长提出,填写安全设施变更审批表,经安全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4.6监督检查

  4.6.1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4.6.2各单位应妥善保管、使用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完好使用。

  4.7报废与移出

  4.7.1经试验或修理后达不到保障安全作用的或转运、修理费用已经超过重新采购或制造价格的可作报废处理。

  4.7.2项目(工程、结束后,符合使用要求的安全设施可转到其它项目部使用。

  5记录

  --安全设施变更审批表表式由安全部门提供,施工单位填写申请,安全设施复原后送安全部门保存。

  --安全设施检查记录由检查部门形成并保存。

现场管理制度3

  为了健全工地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工地,使该退场的人员及时而正常的退场,特制订以下制度:

  1、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进行工地和宿舍区。

  2、经批准在工地录用人员,由接收班组长先带到门卫登记,并上交本人身份证和一寸脱帽照片六张,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办理好有关手续的,不作为本项目部的职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录用人员进场后7天内必须与接收班组签订劳务协议书,并上报工程部备案,否则将不予录用。

  4、录用人员必须听从工地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指挥,服从领导,自觉地严格执行本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5、持他人证件进场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罚款50-100元后予以清退。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处理。

  6、经组织批准的.退场人员,由所属班组的班组长申请,项目安全员签字,在门卫处领取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在此工地应得的实领工资。

  7、任何人退场时或持行包出门,门卫都必须在门房履行行包检查手续。

  8、凡与门卫无理取闹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者送派出所处理。

现场管理制度4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以工人上班及不影响工人上班为准。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项目经理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值班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不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8、年终评奖金时,按出勤天数和工作中有无事故责任来评定。

现场管理制度5

  施工现场值班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上岗时要坚守岗位,敢于劝阻、制止扰乱企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2、门卫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不得看书、下棋、睡觉或做其他有碍本职工作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岗。亦不得随便让他人代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严禁酒后值班。

  3、进入工地的.各种材料,值班人员必须进行认真登记,注明材料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并填写日期、装卸材料要登记。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查验、登记无误,方可放行。

  5、值班人员要建立交接班记录本,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经接班人员核查无误后,双主签字后方可接班,以便分清责任。

  6、保证昼夜轮流值班,严禁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时间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违者罚款100元。

  7、如发现有偷盗者,迅速报警并通知管理人员。

  8、白天值班期间,门卫要负责大门处的卫生环境。

  9、节假日、敏感时期要加强保卫工作。

  10、如因值班期间因值班门卫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失,项目部视情况的严重性给予值班门卫罚款处理。

现场管理制度6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各作业班组的质量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期交付使用;特制定本制度,遵照执行;

  一、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检验批质量的保证项目、一般项目必须达到相关的国家验收标准;不合格的,责任班组必须返工,一切损失由责任班组自负;项目部对不合格检验批另外处以罚款100至1000元每批次,并在生产会上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施工班组,予以清除出场;

  2、具体质量问题处罚:

  2.1模板工程:

  1轴线偏位:基础、柱、剪力墙偏差5mm以上,每处罚责任班组50元;

  2模板爆模达20mm以上、面积达400平方厘米以上者,每处罚责任班组50至500元20mm以下、面积少于400平方厘米者可不予经济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包括材料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

  3梁、板、柱、墙截面尺寸超出+4至-5mm每处罚责任班组50元;

  4预留洞、预埋件偏位10mm或遗漏一处罚责任班组20元;

  5楼梯踏步出现跑模,视情节严重程度每处罚责任班组50至200元;

  6模板标高超过+2至-5mm,每处罚责任班组20元;

  7竖向构件垂直度和平整度偏差超过8mm,每处罚责任班组200元;

  8楼板水平极差超过15mm每块板罚责任班组200元;

  9支撑系统不合格,导致事故的,除承担事故损失外,视情节严重程度每处罚责任班组10000至30000元及以上;

  10柱墙根部、阴阳角、梁头、柱头等漏浆严重的每处罚责任班组100元及材料损失;

  11模板缝宽大于2.5mm每处罚责任班组10元;

  12模板和施工缝处的杂物未清理干净,每处罚款20元;

  13凡爆模部位必须按要求及时剔打修复到位或返工,否则将给予经济处罚;

  2.2钢筋工程

  1钢筋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每颗罚责任班组100元;

  2主筋保护层达到设计保护层2倍以上,每处罚责任班组200元;

  3护筋人员不在岗或不认真护筋,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班组100元;

  4受力筋搭接位置和长度不符合要求,锚固不够,弯钩角度不正确,分布筋绑扎不够或多加每处罚责任班组20元;

  5钢筋无保护层或保护层不规范,每处罚责任班组50元及以上;

  6钢筋焊接质量不合格,接头位置不正确,每处罚责任班组100元;同时按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箍筋制作尺寸错误5mm以上每类罚责任班组200至1000元;

  8未正确留设构造柱、拉墙筋钢筋每处罚责任班组50元;

  9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技术通知单、技术交底等进行施工;凡是验收不合格的钢筋,责任班组无条件进行整改、返工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3砼工程

  1砼施工出现严重孔洞面积超过400平方厘米,每处罚责任班组500元及以上,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砼夹渣、麻面、蜂窝单个构件面积累计超过900平方厘米,每发现一处罚100元及以上,露筋、烂根每处罚责任班组200元;

  3砼表面平整度超过8mm,每一处罚责任班组100元;

  4混凝土施工中随意损坏钢筋,每一处罚责任班组20至50元;

  5砼养护不及时,每一次罚责任班组200元;

  6混凝土施工中随意割除主筋,每一颗罚责任班组50至1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混凝土振捣不密实养护不到位等造成渗水漏水每处罚责任班组200元;8落地砼未清理干净,每发现一处罚责任班组50元;

  9落地砼未及时清理利用,项目部有权直接派人清理,责任班组需支付所有清理费用,并处以2倍所浪费材料费的处罚;

  2.4砌体工程

  1干砖上墙、落地灰不清理干净,每发现一处罚责任班组50元; 2砂浆浪费不及时清理,项目部有权直接派人清理,责任班组需支付所有清理费用,并处以2倍所浪费材料费的处罚;

  3门洞尺寸、标高超过10mm大,每一处罚责任班组50元;

  4接槎不规范,墙拉结筋不够长度或漏埋,每一处罚责任班组20元;

  5砌体灰缝厚度、砂浆平直度超过规范每面墙罚责任班组100元;

  2.5装饰工程

  1墙面空鼓长度大于30cm,每发现一处罚责任班组100元;

  2分隔缝直线长度不顺直超过3mm/5m,梁柱阴阳角不方正超过3mm/2m,每发现一处罚责任班组50元;

  3外墙线条不顺直,大角垂直度偏差超过30mm或建筑总高度的千分之一时,每一处罚责任班组500元;

  4门窗洞口不正,窗台滴水线倒泛水,每处罚责任班组20元;

  5女儿墙、阳台、厨房、卫生间倒泛水,每发现一处罚责任班组100元;

  6厨房、卫生间、屋面、补洞结构试水时渗漏且不及时修补每处罚责任班组施工班组100元;

  2.6楼地面工程

  1楼地面空鼓超过400平方厘米、脚槎4次起砂、裂缝超过50cm,每发现一处罚款责任班组50元;

  2楼地面平整度超过4mm/2m,缝格平直度超过3mm/2m,每发现一处处罚责任班组50元;

  3踢脚线上口平直度超过3mm/5m,出墙厚度不均匀,空鼓长度大于20cm,每发现一处罚责任班组50元;

  4地漏进杂物不漏水每个罚责任班组50元;

  3、质量整改

  1经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按照要求限期整改,否则,项目部可安排其他人员按照项目部确定的价格进行处理,所有费用由责任班组承担;

  2所有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均不得对已完工工程造成破坏或污染,否则每次处罚50至100元;

  3如本班组未按图施工,或不按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交底施工,或不按现行国家规范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应自行按规定返工,赔偿项目部材料及机械费用,并承担建设单位等处罚,同时还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

  1、各班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严禁违章蛮干;否则,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责任概由责任班组负责;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未佩戴者处以10元/人/次的罚款,佩戴不规范者处以5元/人/次的罚款,管理人员违反者处以双倍的罚款;

  3、高空作业高度2m及以上必须栓好安全带且正确使用,并栓牢固定,严禁敷衍了事,违者处以20元/人/次的罚款,屡教不改者将加倍处罚,因此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概由责任班组负责;

  4、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必须根据施工进度及时防护到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设置,严禁遗漏或防护不到位,违者处以责任班组20~200元/处的罚款,且立即整改,因此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概由责任班组负责;

  5、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卸料平台侧边、基坑边、安全通道周边斜道、跑道必须设置1.2m以上的围栏、180㎜踢脚板并搭设安全网,违者处以责任班组50~500元/处的罚款,且立即整改到位,因此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概由责任班组负责;

  6、外架3层必须通长设置一道牢固可靠的硬防护,违者处以责任班组200~500元/层的罚款,且立即整改到位;

  7、电梯井内每3层且不大于10m必须设置一道硬防护,违者处以责任班组50元/层的罚款,且立即整改到位;因此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概由责任班组负责;

  8、作业层必须设置一道连续可靠的水平硬防护,脚手架必须超过作业层不少于1.5M,违者处以责任班组200~500元/层的罚款,且立即整改到位;

  9、未经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连墙件、安全防护、安全围护等,违者处以责任班组50元/处的罚款,且由责任班组负责修复;

  10、外架的搭设、连墙件的设置必须严格按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搭设,违者视情况将给予经济处罚;

  11、钢管脚手架上严禁堆放钢管、扣件、木方、木板等杂物,违者处以责任班组20元/处的罚款,并负责清理干净,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12、施工现场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处以责任班组5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3、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由专人专职电工负责,严禁私拉乱接,违者处以责任班组2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各种施工机械均须按要求设置接零接地;

  15、塔吊必须按“十不吊”的原则进行操作,如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班组负责;

  16、施工电梯严禁超负荷作业,超载运行及违章操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班组负责;

  17、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和盗窃事件的发生,如发生打架、斗殴和盗窃事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班组责任人500~3000元的罚款,情节恶劣者将扭送行政执法机关,并由责任班组责任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18、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和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进行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班组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负责整改到位;

  19、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和项目部指定的位置分类堆码整齐并悬挂材料标示牌;

  20、各班组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否则每次处罚100至300元,且项目部安排他人清理后按实际费用的双倍给予责任班组处罚;

  本班组已阅读并领会上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自愿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质量、安全奖励

  在工程施工全工程中未受到处罚的责任班组,在工程结算时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至50000元;

现场管理制度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在建设、施工中发生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急救预案。

  二、施工单位应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落实好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三、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四、施工单位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符合防止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绝缘鞋、耳塞等)。施工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五、对施工现场可能产生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危害的作业,施工单位在作业时应及时监测,采取通风、隔离、佩戴防护用品、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杜绝违章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

  六、施工单位应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存放处、使用处和道路的扬尘防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道路及时洒水,清理路面,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七、施工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机件、物品摆放规范,施工项目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工业垃圾池,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在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凡是垃圾散落在公司道路和其他单位卫生区域,应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八、施工单位不得安排超过60岁的员工,有心血管、神经系统疾病员工从事高处作业、高强度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九、高温季节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避开高温施工,并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用品。女员工在孕期、经期、产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体力作业、夜间严禁安排值班。

  十、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严禁吸烟。

现场管理制度8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堆积、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二、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进厂职工的培训;项目部与劳务工人的三级教育

  2、项目之间的职工调动教育

  3、项目内部的职工调动教育

  4、临时工的教育

  5、定期教育

现场管理制度9

  施工合同的订立依据;签订程序;注意事项;审查要点

  《合同法》第二条将合同定义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任何合同均具备三大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主体指签约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客体也叫标的,如:工程项目、货物、劳务等;内容指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的权益和义务。

  从合同理论上说,建设工程合同也是广义的承揽合同的一种。建设项目关系的多元性、多变性、金额大、履约周期长等特征、竞争激烈等因素,构成和加剧了工程合同的风险性。施工合同又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主要合同,是开发项目工程施工管理的源头,是进行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之一。

  为了加强开发企业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提高各级管理人员订立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和相关法律常识,指导工程合同的签订工作,维护自身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以往合同签订中的经验和教训写了《〈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及注意事项》一文,供大家在以后的合同签订中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依据和条件

  1.1施工合同订立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

  1.2施工合同订立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3)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4)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单位的工程,其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和签订程序

  2.1施工合同的内容

  承发包方应尽可能采用标准的合同范本订立施工合同,通常按所选定的标准合同示范本本(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GF-1999-DZ01)或双方约定的合同条件协商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主要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协议书

  《协议书》规定了合同当事双方最主要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合同当事人需要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双方的承诺书等。

  (2)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承发包方双方的协议义务做出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做了修改,补充或取消外,其余条款双方都必须履行。

  《通用条款》具有行施的通用性,基本通用于各类工程。《通用条款》共有11部分47条。基本内容包括:

  ㈠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包括词语定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语言文字和通用法律、标准及规范和图纸。

  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师、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项目经理、发包人工作、承包人工作。

  ㈢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包括:进度计划、开工及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和工程竣工。

  ㈣质量和检验。包括:工程质量、检查和返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重新检验、工程试车。

  ㈤安全施工。包括: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事故处理。

  ㈥合同价款与支付。包括:合同价款及调整、工程预付款、工程量的确认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㈦材料设备供应。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㈧工程变更。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其他变更和确定变更价款。

  ㈨违约、索赔和争议。包括:违约、索赔和争议。

  ㈩其他。包括: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险、担保、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文物和地下障碍物、合同解除、合同份数和补充条款。

  (3)专用条款

  由于建筑工程的条件各不相同,《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各个具体工程,因此《专用条款》对其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使《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成为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专用条款》的条款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明确或者对《通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4)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的附件,是对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明确,并使合同当事人的有关工作一目了然,便于执行和管理。

  2.2施工合同的签订程序

  施工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签订也应该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从合同法角度分析,通过招标方式签订的合同,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施工承包单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发包人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对双方的责任、义务、权益等合同内容做出进一步的文字明确。

  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中标人应与发包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书中已确定的合同条款在签订时不得更改,确定的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发包方应依据合同条件逐条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承发包双方对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后,即可正式签订施工合同文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施工合同即生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方法及注意事项

  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协商和填写方法

  《协议书》共十条,其中需协商和填写的有六条,其中:

  ⑴工程概况

  本条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的地址;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筑规模和结构特征。

  ⑵承包范围

  主要指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并注明其中单位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交接部位。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方法可参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的相关内容。

  ⑶合同工期

  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在协议中应明确开工和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工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协议书中应按承包人的承诺工期为准。如果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移交部分工程的,在专用条款中应予以明确。

  工期计算可参照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标(20xx)38号文执行。

  工期定额依据地区类别、建筑规模、结构类型、檐口高度等指标编制,总工期=±0.00m以下工期+±0.00m以上工期。

  群体建筑的工期一般在单栋工期的基础上增加15~25%,抢工期的项目,允许在定额工期的基础上下浮20%计算合同工期;超过20%的,一般给1~5%的赶工费,通常补贴2%。

  ⑷质量标准

  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的规定一般填写为合格。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③有关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应完整。

  ④主要功能项目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⑤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对于有评优要求的可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xx)该标准适用建筑工程在质量合格后的施工质量优良评价。且是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价标准。各类奖项的评优,也可按各类评优标准填写,如:鲁班奖、姑苏杯、扬子杯等。

  ⑸合同价款

  ①合同价款的确定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②追加合同价款

  指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③合同计价方式的确定

  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a、固定价格合同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

  b、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c、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d、工程预付款的约定

  专用条款内约定是否预付款及付款总额,一次或分阶段支付的时间和每次付款比例(或金额)、扣回的时间和每次扣回的.计算方法、是否需要承包人提

  供预付款保函等内容。

  e、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约定

  其支付时间和方式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进度款可以按月支付、按完成工程的进度分阶段支付或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方式。对合同内不同工程部分或内容也可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

  3.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应注意的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承发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为了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除了上述填写方法,下述诸方面应引起注意:

  (1)对承包方应了解的内容:

  对承包方(总包、分包、专项承包等单位)履约能力应认真分析判断,其中:

  ㈠资质情况(特别是专项资质)

  ㈡施工能力(业绩)

  ㈢财务状况(是否具有与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能力)

  ㈣社会信誉

  ㈤外地企业是否当地注册登记

  对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非独立法人不能签订合同。

  (2)关于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的界定是工程项目范围管理的内容,是防范合同纠纷和扯皮的重要方面。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做好工程承包范围的界定和文字描述,重点可考虑下述事项。

  ㈠应明确界定与相关相连接工程之间具体的分界部位,具体描述举例如:单体建筑工程:

  ①给排水系统与室外给排水系统工程可界定为出外墙面一米或至室外第一管进位,管井及接头由室外施工方负责等。

  ②散水以内的土建工程(含散水、室外台阶)、给排水、电气照明、防雷接地安装及预留预埋属合同范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本合同不含消防(但含疏散指导、应急照明的安装)门窗等安装工程,但含以上部分安装后的补洞、补灰、补砖等配合工作。

  ㈡应符合质量验收单位(子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规定和有利于工程的总包验收、分包验收及专项验收要求。如:人防工程中,统一由消防验收的通风工程与消防工程分别包给不同队伍施工,在系统专项验收报验时总包分包之间容易扯皮。

  ㈢应符合工程定额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要求。如:塔吊基础的施工与完成后的基础拆除、土方工程中的挖基槽及修整边坡等,均应按定额工程内容完整描述工程承包范围,防止工程内容重复和结算扯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对上述方面的问题做出了解释,可供参考。

  (3)关于合同价款

  ㈠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应做到第一要有协议,第二要明确确定。如: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等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㈡采用固定价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闭口价)、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争议。同时,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风险费用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或绝对值法)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㈢工程量变更的程序及计价方式均应明确说明,防止只有工程量变更程序性条款,却无计价方式条款,引起双方扯皮。

  财建【20xx】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八条对合同价款方面的问题做出了解释。

  (4)材料设备供应条款

  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应约定供应方、现场施工方、发包方等各方在材料设备供应、运输、拆验、现场保管等环节的具体责任及结算方法。

  应明确界定材料设备供应付款的具体标准。如:“货到付款”、“货到全付款”等说法,即没有界定具体货名,也没有到货数量和验收标准,容易造成供货方到部分货就要求付款或要求全部付款的诉求。

  (5)质保金的返还

  根据法规的规定,各分项工程的质保期是不一样的,在合同中应重申法定(或约定)各分项工程质保期限,同时,明确各项质保金的返还期限。不要简单约定:“质保期届满ⅹⅹ天内返还”的不明确说法。同时应注意质量保修期和

  质量保修金期限的区分。具体内容详见: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期的规定。文件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⑤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施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同时《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做了规定。文中规定:保证金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可委托金融机构托管…价款可按工程价款定额的5%左右比例预留…

  ⑥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施工合同文本》第二条以列举方式表述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协议书》中这一条款与通用条款第1、2条以及专用条款第2条相呼应,更是这两个条款的基础。在填写此部分内容时,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有利于本方的优先解释顺序。

  ⑦工程分包

  依据建设部令第124号《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所谓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管理办法》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高院解释》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了“建设单位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承担过错责任”。所以,一般不宜将总承包企业承包范围内专业工程简单地指定分包单位,并单方面另行签订分包合同,这样容易引发合同纠纷或承担法律责任。若工程需要指定分包单位,可同总包方协商以总包方名义赋予总承包方管理权(管理费)或签订建设单位、总包方、分包方三方协议,避免出现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分包的证据,以保护建设方的权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前的审查要点

  在施工合同订立签章生效前,应做好合同文本的分析审查工作,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通常施工合同文本分析包括下列方面:

  (1)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分析

  具体包括:当事人双方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条款)和所指行为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如: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税赋等法律要求等。

  (2)施工合同的完备性分析

  具体包括:属于施工合同的各种文件(特别是工程技术,环境,水文地质等方面的说明文件和设计文件,如:图纸、规范等)齐全;施工合同条款齐全,对各种问题都有规定,不漏项等。

  (3)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及其关系分析

  主要分析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益是否互为前提条件。如:如果合同规定承包方有一项权利,则要分析该项权利的行使对发包方的影响,该权利是否需要制约,承包方有无滥用这个权利的可能,承包方使用该权利应承担什么责任,以此提出对这项权利的制约。对于责任和权益应尽可能具体详细,并注意其范围的限定。(比如:现场配电房或供水泵房等公共设施的管理授权要谨慎,防止总包单位反控发包单位自分包施工队伍的用电用水等问题的出现。)

  (4)合同条款之间的联系分析

  由于合同条款所定义的合同文件和合同问题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如:实施的顺序关系,空间上和技术上的相互依赖关系,责任和权利的平衡和制约关系,完整性要求等)使得合同条款之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同样一种表达方式,不同的合同环境中,或不同的上下文,则可能有不同的风险,通过内在联系分析,可审查出合同条款之间的缺陷、矛盾、不足之处和逻辑上的问题等。

  (5)合同实施的后果分析

  应对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合同履行的环境做分析和预测,并对可能发生的后果风险做出应对分析,以便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实施后果预控。如果分析发现实施后果严重难以控制,则应重新审视合同条款,避免不可控后果的产生。

现场管理制度10

  十四冶建设集团机安公司云南文山800kt/a氧化铝工程安装现场

  临时施工用电方案

  云南文山800kt/a氧化铝工程

  焙烧炉安装

  临时施工用电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编制依据———————————————2

  三、供配电方式——————————————2

  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3

  五、现场线路布置—————————————3

  六、施工用电负荷计算及电缆选用——————3

  七、施工技术要求及措施——————————7

  八、临时用电系统使用管理维护———————8

  九、安全技术措施—————————————8

  附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14

  一、工程概况:

  氧化铝焙烧系统是整个工程的重要组成项目,也是氧化铝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该项工程主要由悬浮焙烧炉钢结构框架、悬浮焙烧炉、工艺通用设备,电除尘器,给排水系统、工艺管网、电气仪表、电讯照明等项目组成。

  氢氧化铝悬浮焙烧炉钢结构框架是氧化铝工程厂区最高的建筑,高度约为60~70米,

  结构为双跨多层敞开式钢框架结构,柱、梁截面均为焊接H型,每套框架总重约1100吨。其中①-④线为焙烧部分,柱子分5段,钢平台11层;④-⑤线为过滤部分,柱子分2~3段,砼平台8层;电梯间约高70米。

  焙烧炉系统是通过风机形成的负压将物料悬浮运动,并燃烧煤气使AL(OH)3中的结晶水蒸发而成为AL2O3物料通过四级予热加温到1175℃焙烧后再经四级冷却并通过沸腾冷却床降至80℃出料。其中最大件为焙烧炉,直径约5米多,重约28吨,其余非标设备总重约230吨。

  过滤部分④-⑤线目前在5.000米平台和10.000

  米平台有马达控制中心和计算机室,16.400米平台有-50立方米料仓。

  电除尘器是氢氧化铝焙烧的关键设备:建筑面积约160多平方米,

  设备总重约250吨左右,

  在电收尘器框架旁边有一台750KW抽风机,

  是全系统功率最大的运转设备,主要提供物料运行的动力。

  二、编制依据:

  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⑵、《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⑶、焙烧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和现场平面布置图。

  ⑷、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三、供配电方式

  1、电源:自建设单位提供的配电室引出两路电源至我方低压配电盘N1、N2,供施工现场临电用。从N1、N2配电盘引出5个回路接至现场的5台一级配电箱。

  2、现场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四、主要施工机械配置表

  编号

  用设备名称

  型号及功率(KW或KVA)

  数量

  设备容量(KW或KVA)

  履带起重机

  交流电焊机

  时代手弧焊机

  气体保护焊机

  空压机

  角磨机

  二氧化碳焊机

  五、现场线路布置

  根据建设单位供电线路的特点及现场施工要求,由建设单位现场提供的配电室引二路电源至施工现场总配电柜N1、N2,供施工现场临电用。低压配电盘N1、N2引出5个回路接至现场的5各一级配电箱,配电箱分布在现场四周,配电箱应做重复接地。

  六、施工用电负荷计算及电缆选择

  1、公式及负荷计算

  P30=KdPe

  Q30=P30??tanφ

  S30=P30/cosφ

  I=S30/1.732U

  ε=ΔU??I30??L

  式中P30

  ——有功功率

  Q30——无功功率

  S30——视在功率

  cosφ——功率因素

  ε——电压降

  ΔU

  ——电缆线路1A

  ??km电压损耗百分值

  L——线路长度,km

  负荷计算表

  编号

  设备名称

  设备容量

  需要系数

  计算负荷

  履带吊车

  1#焙烧炉

  成品过滤

  氢氧化铝仓

  2#焙烧炉

  电焊机

  磨光机

  电焊机

  2、电缆截面选择

  N1-1路:

  计算电流I=206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V29铜芯

  3*120+2*70mm2电缆,

  ε=ΔU??I30??L=0.083*206*0.16=2.7%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1-2路:

  计算电流I=150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V29铜芯3*95+2*50

  mm2电缆,

  ε=ΔU??I30??L=0.083*150*0.18=2.2%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1-3路:

  计算电流I=171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29铜芯

  3*95+2*50mm2电缆,

  ε=ΔU??I30??L=0.083*171*0.20=2.8%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2-1路:

  计算电流I=190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29铜芯

  3*120+2*70mm2电缆,

  ε=ΔU??I30??L=0.083*190*0.06=0.95%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2-2路:

  计算电流I=150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V29铜芯3*95+2*50

  mm2电缆,

  ε=ΔU??I30??L=0.083*150*0.18=2.2%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七、施工技术要求及措施

  ⑴、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其高度和宽度应便于设备出入;面积和高度满足操作与维护所需的安全距离,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⑵、本工程使用临电配电箱应符合当地有关临时用电管理规定,配电箱符合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TN-S的要求。

  ⑶、二级配电箱处PE线各做一组重复接地。接地极采用L50*50*5mm镀锌角钢,接地极每根长度2.5m,间距5.0m,接地电阻小于10欧,履带吊接地电阻小于4欧。

  ⑷、二级配电箱的漏电开关的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

  ⑸、从总箱到二级配电箱的电缆沿墙或埋地0.7m敷设。电缆过大门或穿越道路时穿铁管保护。

  八、临时用电系统使用管理维护:

  ⑴、持证上岗与维修制度。

  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施工现场的配电设施要一个月一检查,一个季度复查一次。

  ⑵、配电箱安装与保护。

  应保持配电线路与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损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工地所有配电箱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在现场施工,当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在开关箱上悬挂“禁止合闸”警示标志。

  经常检查配电箱内电器的螺丝有没有松动,动力设备有没有缺相运行的情况。

  九、安全技术措施

  ⑴、现场与周围环境。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气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电气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设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距离应一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3、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应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以上

  最小垂直距离(m)

  4、当小于第2、3

  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置屏障、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监护。

  5、在静电的施工现场内,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⑵、接地与防雷。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2、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3、保护零线不得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得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5、电力变压器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A的变压器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6、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⑶、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3、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4、配电箱、开关箱的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箱体必须防雨、防尘。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6、手动开关电器只允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电动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⑷、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1、施工现场的所有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b、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c、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符合规范要求,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2、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一次侧电源长度应不大于5米,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3、使用焊接机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焊机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电缆。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

  4、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⑸、照明:

  1、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钠灯或卤钨灯。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或器材。

  2、照明灯具电源末端的电压依偏移应符合下列数值:

  A.一般工作场所的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5%;

  B.远离电源的工作场所,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C.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电压为12~36V的照明,电压偏移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3、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或塑料护套护套电缆。

  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

  6、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米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⑹、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应配有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场地布局合理、预留充足宽度的消防安全通道。

  2、配电箱、磁力起动器等,必须装在专用的配电室内,如装在室外要有防水防尘措施。引至各用电设备的线路,应选用铜芯穿在铜管内。电线管路应密封,尽量沿外墙敷设。

  3、贮存氧气、乙炔和油漆、稀释剂、油料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和电开关,应选用防爆型或有用防外投光照明,开关应安装在室外。

  4、防止电火花引起的火灾,应在具有燃烧、爆炸危险等及选择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或封闭式电气设备。

  5、引入易烯易爆场所的电线绝缘良好,并敷设在钢管内,防止因短路产生电火花。

  6、在进行电焊和气焊操作时,不能有丝毫大意,在易烯易爆场所,不得使用蜡烛、火柴或普通灯具照明,而且应采用封闭式或防爆型电气照明。禁止吸烟和携入火柴、打火机等。

  7、安装维修所有电路,确保接零,防止电弧、火花、超载、超载导致的阻抗热和短路产生。

  8、用保险丝和电流断路器保护每一个电路。保险丝和电流断路器安装应在一个离工作场所很近的盒子内。

  9、应使用固定的金属丝线路而是延伸软线,以避免对电路的损坏。在线路中不可使用多插头,以避免线路超载。

  10、在每个工作点都安装单独的控制开关,以避免线路超载,并紧急情况下,能立即切断电源。

现场管理制度11

  1、项目经理统一负责销控和认购价格,项目经理不在时由项目经理指定的销售人员具体执行,并在第一时间知会项目经理;

  2、公司各部门员工、公司领导在销控单位时,须向项目经理询问销控情况。确认该单位尚未售出时方可销控。

  3、销控的标准是以交临时定金并填写临时认购单或交正式定金并填写认购协议书为准;

  4、销控时项目经理或指定的`销售人员需在确认销控的同时,确认该单位即时公布的价格;

  5、销售人员在客户缴纳定金前必须于项目经理处将单位核对无误并同意后方可带领客户办理手续;不得在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指定的销售人员不知情或销控未果的情况下自行销控单位,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临时认购单或认购协议书除一份交客户外,其他应及时返还项目经理办公室,在返还客户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将客户保存的临时认购单或认购协议书收回公司;

  7、客户落定前需销售人员填写详细的置业计划,经项目经理或指定的销售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方可收取定金,核对无误后,方可开具定金收据;

  8、销售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的定金金额要求客户落定,若遇特殊情况报项目经理,取得同意后并在置业计划和临时认购单上注明补齐款项时间,经客户确认签字后,财务方可办理收款手续;

  9、临时认购单、认购书须在收到定金后开具,临时认购单和认购书中的楼价栏须按客户选择的付款方式所达到的折扣予以计算成交价,且须经客户确认;

现场管理制度12

  早会制度

  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操场开早会,如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罚,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分3分,二次以上者将罚款10元,旷会者罚款20元。

  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大声喧哗、相互扯谈、谈笑、讲小话等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否则10元/次的罚款。

  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操场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如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罚,每周一次者将扣3分的绩效分,每周超过一次者将扣6分/次的绩效分。

  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公司或上级的最新指示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否则将扣3分的绩效分。

  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请假制度

  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除生病及特殊情况需请假外,其他任何情况不得请假。

  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如有违反处以10元以上罚款。

  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 4小时内由组长批准;

  (2)三天以内由车间主任批准;

  (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计划部经理批准;

  (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清洁卫生制度

  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卫生。

  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星期三、星期天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

  车间的垃圾与废纸箱须倒到指定的垃圾区域,不得四处乱倒,违者处以20元/次的罚款。

  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车间要保持干净亮丽,不随地吐痰、丢纸屑、烟蒂等其它杂物,违者处以10元/次的罚款。

  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违者扣绩效分5分。

  不随便在车间内涂写、张贴,如发现一次将处以20元/次的罚款。

  不得在洗手间内乱丢垃圾、乱倒茶水、胡乱涂划;热水炉须每天擦拭;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

  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带厂牌上班,无特殊情况必须穿厂服上班,违者扣绩效分3分。

  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奇装异服,同时不准带任何食品到车间内吃,如违反者将处以10元/次的罚款。

  上班时,不得说和作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5-30元/次的处罚,态度恶劣者,开除处理。

  上班时,组长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离岗必须经得主管的同意。

  上班时,组长应对每道岗位的员工耐心指导,不得向员工乱发脾气,更不准置员工不理不睬;违者扣10分以上的绩效分。

  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上下班时,车间各岗位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办公管理制度与车间管理制度,违者按相关条款处罚。

  上班时,须坚守岗位,不得到处走动,做事须主动配合,不得被动等待、观望,做完一道工序后,要马上要求组长再安排工作,否则将扣绩效分3分/次。

  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80-10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安装时须带好手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0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对教育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

  1工具专人专用不得遗失,违者照价赔偿,不经当事人同意,乱拿者罚款10元。

  2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电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罚款5-10元。

  3中午(无特殊情况)不得逗留于车间内午休或干其它事情,违者罚款10-20元。

  4车间内物品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放置,不得随意乱堆乱放,对不听安排者,处以5元罚款。

  5车间内员工必须在规定作业区域操作,通道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否则每发现一次将处以5元/次的罚款。

  6上下班随时留意,岗位有无偷盗现象,对车间内偷盗者立即开除,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或造成玻璃半成品、成品破损,违者按原价赔偿。

  8员工在操作过程中,闲杂人员不得靠近、攀谈,影响其工作,违者一次罚款10元。

  9员工不经允许不得随意靠近办公台、坐办公椅、拿办公用品、翻看文件、使用电话,违者一次罚款10元。

  10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1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设,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12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对举报者查经属实给予适当奖励。

  13流水线必须随时保证传送带的`干净,不可将杂物放于传送带上。同时,每天上线前必须用抹布对传送带擦拭一次。

  14功能障碍的工具、设备不得使用,必须由其负责人填写《检修申请单》,申请检修,并作好《暂停使用》标识,检修后要有《检修报告》。

  15上班所必须的五金配件(较大的)必须用小胶框盛放,按规定的位置摆,放于工作现场(横放于工位左边,不得超出黄线)。

  16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不良品可以混放),所有的小盒子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17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扣绩效分5分/次。

  18在工作期间,部门主任离岗时,指定代理负责人,要求部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代理负责人必须尽力完成赋予的工作任务。

  19任何会议和培训,出现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扣考核分5分/次,对每次考试经复考不及格者,将进行降级或辞退处理。

现场管理制度13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高层建设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给城市带来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问题。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点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征,所以高层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相应具有以下特点:

  1、在施工过程中,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没有安装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

  2、施工现场的有些搭临设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临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往往影响消防安全。

  3、工现场由于深基坑的开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较多,且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5、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民工临时宿舍人员也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群死群伤事故。

  6、施工现场使用的是临时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压等都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应采取适当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条件。

  二、施工组织设计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头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高层建设施工总的部署,其中应包括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从施工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考虑消防安全问题:

  1、施工总平面布局

  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

  2、消防设施的配备

  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毫米;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

  三、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油漆作业场所、木料堆场、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

  1、木料堆场及木材加工场所

  木料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2、电气焊割场所

  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保卫部门申请用火证后方可作业;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的`可燃物;焊割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3、油漆作业场所

  油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漆料应设专门仓库存放,油漆车间与漆料仓库应分开;漆料仓库宜远离临时宿舍和有明火的场所。

  4、用电场所

  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瓷套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5、民工临时宿舍

  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和乱接电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作灯罩。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现场管理制度14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省、市有关用电安全的相关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督促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本工地《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

  三、施工现场严格按《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要求实施安装。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可供电。

  四、施工现场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五、进入现场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按有关要求进行绝缘等方面的`检测,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六、施工现场负责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及安全技术资料归档管理。

现场管理制度15

  西景花园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时间为:每日8:30---19:00,其中12:00---14:00 18:00---19:00之间不得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设施。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非施工时间,施工人员严禁在小区内逗留或留宿。

  2、严禁向楼下扔垃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装修施工许可证》应放于施工现场、《装修出入证》应随身携带,随时备查。

  4、施工中注意安全,出现人身事故,由责任者自负。

  5、严禁在小区内闲逛或洽谈业务。

  6、下班后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阀门或开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施工,不准无证进入小区。

  8、更换施工方案需经物业公司同意。

  9、施工期限原则上规定为90天,如超过须经装修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

  10、施工期间,室内防盗、防火、人身安全工作由装修公司负责,业主自装的由用户负责,施工期间的防火责任人为装修公司负责人(自装的为业主本人)。

  11、施工期间,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至少4公斤的灭火器,否则,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12、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13、动用明火,请到物管处备案。

  14、施工期间,严禁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炒)锅、电水壶、电热棒等大功率家用电器以及在施工现场做饭和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15、施工期间,须遵守电梯使用规定:

  (11)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丢弃杂物。

  (12)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嬉戏玩耍。儿童乘电梯应由成人陪同。

  (13)严禁使用客梯搬运货物、垃圾等。

  (14)不得擅自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特别需要,应报经物管处批准且派专人护运方可。

  (15)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进出门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16)使用电梯禁止动作粗野,只按运行之按钮,不得击打按钮,撞击门板。

  (17)搬运货物,不得超过限定重量。

  (18)不得开启轿顶安全窗装运较长物件。

  (19)搬运物品时使用不当或蓄意损坏电梯,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16、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物管处:

  (1)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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