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档案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更有效的对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有效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材料,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全体员工之个人档案(入职档案、培训档案、绩效管理档案、离职档案)、统计资料、劳动工资、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由行政部专人负责保管人事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档案材料,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四、档案管理内容
(一)员工入职档案:
1)个人简历;
2)员工入职登记表
3)应聘人员登记表;
4)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表;
5)笔试结果报告;
6)身份证复印件
7)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材料
8)离职证明;
9)试用期员工跟踪表;
10)试用期考核表;
11)各类合同及协议;
12)员工异动履历表.
(二)员工培训档案:
1)培训通知;
2)培训签到表;
3)培训总结报告(或考评结果);
4)派出培训审批表;
5)员工外派培训合同
6)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
7)员工培训统计表。
(三)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的档案资料按月归整。
(四)员工离岗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五、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一)基础管理
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应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或解聘处理。
3、人事档案按入司时间分类存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录于《在职员工人事档案目录》(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目录》(附件二),并在档案袋上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袋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为永久保存。
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档案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状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交人事部归案,原件当场查验。
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字后归档。
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保留至该员工离岗8年止)。
8、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气候的不同变化,经常注意档案的通风、温度、清洁、防火、防盗、防潮、防晒、防蛀。
9、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签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10、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
(二)档案的查、借阅
1、公司档案分为保密级与非保密级两个级别,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非保密级档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附件三),并经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跨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人事档案,特殊情况下经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3、公司级领导、人事行政部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4、所有经批准后借阅出的人事档案需于借阅的三天之内归还(特殊情况可延长期限),对借阅后到期未还者、归还破损、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5、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6、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四)。
(三)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1、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和损坏档案材料;2、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如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必须事先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同意。
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原则上不允许员工自带档案流动,确有需要,由档案发出方做好封口,接收方接受档案时须注意检查档案封口是否完整。
六、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二)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四)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五)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七、制定、修订、废除与颁布实施
本办法经核准后,由行政部公告实施;修订或废止亦同。
档案管理制度2
为了使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我校教育科研档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学校、由课题组负责人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中期检查情况、实验报告或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
按教学档案或文书档案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
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等设施。
四、保管期限,县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长期,学校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短期。
五、借阅利用
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划线、打圈、批注和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档案管理制度3
1、综合档案室库房是本单位存放档案的'重地,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患上入内。
2、档案库房应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磁、防尘、防光、防有害生物等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档案库房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档案装具以外杂物,保持库房清洁、整齐。
4 、档案接收整理或者提供利用完毕应即将入库,不患上任意堆放。
5、工作人员离开库房,须随手关锁好门窗。
6、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借阅制度,按制度规定提供利用档案。
7、查阅档案必须遵守保密有关规定,不看与自己所查无关的档案,不与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随便将档案拿出阅档室。借出的档案不患上转借他人。
8、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档案或者将档案私自转借他人。
9、借阅或者归还档案,须严格履行借阅或者检查手续,如有遗失损坏,要追究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4
为了使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安全、保密和便于查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处长、系(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系办公室主任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同时,与人事处搞好协调工作。
2、系指定专人(一般为教务员)进行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工作。
3、系办公室进行编号登记,每学期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增员缺档的教师及时建档。
4、教师业务档案的封面、规格、样式力求统一。
5、查阅教师业务档案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系主任同意方可查阅。
6、根据查阅单位用途,档案管理人员按需提供材料,就地查阅。
7、教师业务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系主任批准方可借用,但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时归还。
8、查阅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9、本规定由土木工程系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制度5
1 人事档案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
人力资源管理就是对与一定物力相结合的人力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合理的组织、培训与调配,使人力、物力能够保持最佳的比例,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是人事档案提供的信息,人事档案管理的优劣将会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产生直接影响。
2 人事档案管理对人力资源管理的促进作用
2.1 人事档案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和数据
人事档案是现代社会人存在的最有力的证明文件,其伴随着人的一生的成长历程,可以说,人一生中所发生的所有重大事件在档案中都有所记录,使组织能够及时地发现新人,各尽其职,扬长避短,使人才得到充分的利用。
2.2 人事档案对人力资源开发有促进作用
(1)利用人事档案有助于动态分析员工的人生轨迹,从而预测其发展潜力。依据人事档案提供的信息,可以使各类人才扬其长,避其短,司其职,用其智,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效力。
(2)利用人事档案能够进一步了解员工的相关信息,从而对其进行科学管理。
2.3 人事档案为人力资源提供重要的依据
人事档案为企事业单位的一些重大决策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如绩效考核需要有大量的考核记录作为依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充分利用人事档案,对员工的业绩、素质、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做出相应的决策,从而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
2.4 人事档案可以优化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随着信息化、全球经济一体化加速和国内法制体系的健全,以知识、信息、服务等为特征的新经济时代对传统人事档案管理实施了合理配置,进而更好地促进企事业的迅速发展。人力资源配置是实现人与物相结合,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和使用价值的重要途径。人力资源不是静止的,它随着时间的'推移、内外环境的变化,会出现人员流动、岗位变化、优胜劣汰等情况,人事档案可以实现人力资源信息的共享,科学预测人力资源的需求,促进人才在各地区、行业、组织之间的合理流动,使人力资源得到最佳配置。
2.5 人事档案有助于制定合理的管理规划
近年来,学界对人事档案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人事档案管理问题与对策、人力资源需求,并且对人力资源的预测更科学、规范,从而制定出合理的管理规划。
2.6 使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人力资源管理中,人事档案管理是重中之重,因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所有业务活动的展开都是围绕人事档案信息来的,所以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相应的也得到应有的重视,相应的管理水平也有所提升。
3 人事档案管理不善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阻碍作用
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事档案管理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然而,人事档案管理不善的问题仍然存在并阻碍了人力资源管理,其负面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虚假的档案材料妨碍了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档案的基本特性,有时掩盖了其真实性,如果没有了真实性,人事档案也就失去了利用价值。如今造假学历、防伪学士学位证及个人简历的伪造、虚报年龄事件等层出不穷,导致人事管理混乱重重,出现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诸多不对称的信息对未来人力资源配置的预测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并将使企业失去更多的人才。
(2)人事档案材料分散,内容简单雷同,降低了人力资源的效力。如今有些人事档案材料单一,内容抽象,无法体现个性特色,这种人事档案对企业的选人、用人失去了真正意义上的参考价值,以至于影响到员工的选拔和正常晋升等,不仅使员工的积极性受挫,还会导致组织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大大降低了人力资源的效力,增加了企事业的管理成本。
(3)档案材料管理手段落后,缺少时效性,降低了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随着信息全球化、经济、技术不断更新,人事档案也在不断地产生新的管理制度和体系。如果落后的管理制度不予以剔除,那么将阻碍新制度的发展,降低管理效率。如果不加强制度和技术更新,日新月异的社会,加上人员的流动性巨大,将跟不上人事管理规划的脚步,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工作效率低,只能被动地接收信息。
4 完善人事档案管理,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是维护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4.1 优化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增强人事档案的动态性和真实性
人事档案管理的活动中,应该及时对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规章制度进行改革,从而建立新的、适应新形势的、更为合理、更为科学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法律化和制度化。建立和完善档案材料的传递、登记制度,实现动态管理和考核,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及时对遗漏丢失的材料进行检索,及时查找补救,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4.2 建立人事档案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
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运用现代化信息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资源的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5 提升人事档案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作用的策略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转变观念,转变服务模式,把档案工作延伸到经济建设的最前沿。
5.1 充实人事档案的内容
在传统人事档案的基础上应增加一些能够反映个人综合能力、素质和由权威部门认定的业绩考核资料以及能够反映个人性格特征、专业能力、兴趣爱好等个性化的材料。
5.2 增强人事档案的真实性
真实性是人事档案最基本的特性。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清查、核对人员信息,剔除无效、虚假信息,扩展存档范围,将个人可公开信息分类储备,建立企业人才数据库。这些数据库由专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对于企业较为重要的人员应更为详尽地收集其个人信息。此外,现代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可以充分借用现代化多媒体手段,以音像资料记录个人信息,这样,可以扩展信息量,形成完备的信息管理体系和处理系统,提高整体使用水平。
6 加强人事档案的时效性
人事档案应根据时代的变化及现实情况的需要,不断把新产生的有关个人经历的材料有选择地、及时地补充到人事档案中去,增强人事档案信息的时效性。加强人事档案的动态性管理,定期对原有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鉴定,剔除无保存价值的内容,补充新的内容,使人事档案的信息得到及时更新,方便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了解和认识一个人的全部实际情况,包括历史的和现在的。
7 加强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
人事档案工作应摆脱旧有模式,改变手工操作对策,大力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实现自动化、网络化和文档一体化,变被动接收档案资料为开发档案的潜在价值,主动提供服务。传统档案以纸张为介质,占用空间较大,保管环境要求较高;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应充分利用这一平台,改变原有工作对策。企业可以将个人的档案资料输入计算机,形成数据化的档案资料,并在企业内部局域网上建立平台,形成资源共享。
8 切实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
档案管理制度6
1、档案工作人员应严厉贯彻履行国家保密法规,遵照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完全。
2、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换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3、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十防”的要求,要装置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题目及时处理。
4、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5、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包管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寄存、销毁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卖。
6、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7、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物品外出开会、参观、研究、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保管。
8、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
9、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7
1、技术档案管理各类技术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编制目录,专人管理及制订借用制度。
技术档案一般可分成四类:物业施工竣工验收的整套档案资料;
设备的规范、标准、各项制度及技术标准;
设备新技术信息及资料;
职工技术考核标准及资料。
1.1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图纸、使用说明书、工具书、工程维修保养原始记录等均作为工程技术档案在工程部资料室归档统一保管。
1.2文件、资料是大厦的重要财富,人人都要爱惜。
1.3未经批准,不得将任何资料借给本公司以外人员。
1.4重要的工程技术档案应保存原件,原件通常不予借阅,以复印件的'版本外借。
1.5档案资料借阅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除图书外,档案资料严禁带出大厦。
重要资料只限在资料室内阅读。
1.6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特殊情况需得到总工程师批准。
借期为一个月,到期应办理续借手续。
图书不得在个人手中长期持有。
1.7对档案资料,借阅人不得裁减、抽页、乱画、涂改,保持版面清洁。
2、设备登记卡设备登记卡是设备管理的主要依据,每一台设备都应设立一张登记卡。
为了便于查阅,可按设备系统分别装订成册。
现代化设备管理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重视对设备状况及维修保养工作情况的调查和统计,系统地、有计划地积累分析原始记录,在调查分析中研究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的规律,使设备能够达到最高的综合效率。
设备登记卡应包括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以及重大事故记录,这些可作为设备计划检修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也是设备技术改造、报废的主要依据。
设备一般每年按设备登记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核对,应该做到帐物相符。
3用户设备档案卡物业的每套客房可认为是为用户服务的独立设备,因此,每一独立单元需设立一张用户单元设备档案卡。
这有利于掌握对用户设备的完好程度及设备返修率程度的了解。
4质量记录《设备档案卡》ed-tb-0309-113《设备编号法则》
档案管理制度8
第一节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文件资料管理,明确工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范围、接收、分发、回收、存档的具体工作程序,划分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有关方均能及时获得,顺利进行工作,以利工程建设和竣工移交,特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节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过程(前期、中期、后期)。
第三节职责
1、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和工程图纸资料的归档管理。
2、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环境控制措施等文件的初审、督促实施,以及相关文件的归档管理。
3、负责项目建设中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地掌握工程施工的情况,以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4、管理好领用的工程文件,回收、整理、移交文件。
5、负责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质检单位等的相关工程文件,进行回复、收集、归档。
6、负责本公司总工办、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传递、回复、归档。
第四节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文件资料的接收、分发
1、对施工方、监理方、总工办等相关单位或部门发送至我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
2、将整理完毕的图纸资料,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的'份数分发至相关单位,并做好发放记录。
二、标识、版本更新、设计变更
1、设计及材料、设备文件均应在每张图上做明显状态标识,以确认是否为有效版本。
2、名称相同的改版文件,如是整卷册(整袋)改版的则在图纸袋上加注版次,如是对前版文件某一张(某几张、某一部分)进行改版的,要在文件袋上清楚的注明将前卷册文件哪一张(哪几张,哪一部分)作废更换。
3、对于发送至工程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部将对设计变更通知单分类、编号、登记。原件归档,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发放给有关单位,并做好收发记录。
三、图纸资料的补遗和索赔
1、图纸资料如遇交付清单不符或短缺,难以辩认等问题时,工程部应立即通知总工办,由总工办函告设计方限期补齐和更换。
2、如图纸资料末按合同日期提供,工程部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督促落实。
四、图纸不符的处理
1、收到图纸资料,如果认为该图纸资料与工程项目不符不能执行应注明原因,及时将图纸资料送还总工办。
2、如问题涉及甲供材料、设备制造厂商。工程部及时督促总工办物资采购人员协调解决并负责与材料、设备厂商联系处理。
五、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有关要求
1、工程部所有文件按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并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分部试运前应组编完毕,并作为竣工、试运必要条件,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验收。
2、文件应齐全、规范、完整、符合要求,归档文件资料要字迹清晰,图面整洁。编制文件资料应使用微机打印或黑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
3、在竣工后移交给有关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对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审核、交接、验收等鉴定合格,档案管理人员逐项检查,全部合格后接收资料,由工程部保管,归档文件应为原件。
六、施工、调试文件的审查。
1、当施工方、调试方的施工专业文件资料、资质文件资料及工程合约等准备就绪时,应由施工方、调试方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盖章(签字)确定,资料文件上报交监理方审核、确定后交工程部审核备案。
七、工程文件资料的借阅、复印
1、工程文件资料需要借阅时,应由借阅人填写《工程文件资料借阅申请单》,经借阅人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核准,签字确认,工程文件资料借阅'即借即还'不得将文件资料带至文件资料借阅指定区域之外。
2、工程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允许复印,因工程需要必须复印时,由当事人填写《工程文件资料复印申请单》经借阅人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核准,签字确认,方可复印。复印件按照受控文件控制要求执行。
八、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编制要求
1、工程技术资料主要划分为五类:
①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②工程分部分项(观感质量评定)评定资料;
③工程技术资料;
④施工管理资料;
⑤竣工资料(竣工图)。
2、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应随施工进度反映工程质量。新工艺的实施,新结构的试验,地基检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相关的照片,音像资料,能够反映工程的实施情况。资料应按有关规定装订,每册资料应有名称、目录、页码、说明,以便查找核实。凡引用复印资料必须有复印时间,日期,复印人签字,复印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的位置和索引。
3、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流程:工程技术资料应采用国家统一的格式、表格。
对于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分部分项评定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应先由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填写,然后报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再由监理公司向建设单位工程部申报。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上报的工程技术资料进一步审核,根据资料的类型交相关负责人,包括总工办(材料部、造价部)各专业工程师的核实、给予签认,并留档备查,同时复回监理公司。对建设单位不须确认的工程资料,工程部存档即可返回。
对于施工管理资料,工程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公司申报,经监理公司审查后会同监理公司的资料统一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统一审查、归档、移交社会档案管理中心。
4、工程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同步收集、整理、整编,应做到齐全、准确、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对确认归档的资料,不得涂改、删除、更换,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专人负责。
九、工程部档案资料入档序目
1、工程招投标资料
a、招标文件;
b、招标答疑;
c、标外文件;
d、商务标;
e、技术标;
f、中标通知书
2、工程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按当地档案部门规定顺序整理。如:前期资料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原件)、各种检验实验资料、分部分项自检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等。
3、竣工图(有竣工图章内容齐全)
4、竣工工程结算书(造价咨询单位审查三家盖章)
入档的文件资料要按照有序、成卷、分类存放,便于查询、有条件利用的原则进行保管。
十、工程部档案资料的销毁
工程部接收施工单位报来的竣工工程档案资料,在本部存放时间为3年(从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期满后由工程部综合业务主办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负责移交给综合办档案室。
工程部移交给综合办公室的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管理期限为50年,需要销毁时要办理销毁手续,逐级审批,监督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9
一、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0岁以老人、困难群体、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每年免费随访4次,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社区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续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六、非社区卫生服务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
未经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10
一、认真学习与档案工作有关的文件和基本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认真接受上级领导检查,不断改进工作。
二、做好收文、发文登记工作,健全业务档案,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和归类整理工作。
三、管理好档案,切实做好防潮、防湿、防蛀、安全工作。
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和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严禁外单位复印与借出,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缺损,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档案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符合会计基础规范化的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立卷管理办法
1、会计凭证:每月做好的会计凭证必须在下月5日内进行顺号、查对、清点,检查凭证是否都符合规定,然后按每本50号装订成册,凭证封面标名每月共几本、每本凭证的.编号,再将装订成册的凭证按顺序立案存档,使查找凭证方便、快速、一目了然。
2、会计报表:每月做好的会计报表必须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再将会计报表按年份顺序存放,立案归档,以便查找。
3、会计帐本:每月结帐后,将打印出来的会计帐簿加具封面,装订成册,标明帐户名称、顺序号、标上标签,将会计帐簿按年份顺序存放,立案归档,以便查找。
4、财务文件:财务文件、审计报告等按文件内容进行分类,按立案时间打出文件清单,标上标签、编上编号,便于查阅。
二、会计档案调阅管理办法
借阅档案必须按正常手续进行,财务部查阅档案资料,要求当天查阅当天归放原处;审计人员查阅档案要有借阅手续;外调档案,必须经财务部主管批准,并付上借阅档案借据,写明借调日期、用途、档案名称、份数、归还时间等,方可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借调档案规定,到期及时催收归还档案,确保档案完整无缺。
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
①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保管期限为15年;
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管期限为3年;
2、会计帐簿:
①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期限为25年;
②明细帐保管期限为15年;
③总帐保管期限为15年;
④辅助帐簿保管期限为15年;
⑤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后保存5年。
3、会计报表:
①月、季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15年;
②年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永久。
4、其他:
①会计移交清册保管期限为15年
②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保管期为永久
③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为永久
④银行存款对帐单保管期限为5年
四、会计档案销毁
根据会计档案保管期限,销毁会计档案时,到期限的档案必须列出详细的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编号、册数、起止年度、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并有档案管理人员签名、财务部主管签名、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会计档案销毁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员监销。
档案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档案局《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市、县、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含各开发区,下同)进行建设活动的各建设、施工和房地产开发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市、县、区的城建档案工作,由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市、县、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对本地区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建制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本集镇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各级城建档案馆(室)是同级人民政府所属的科学技术事业单位,在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地区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是当地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中心。
第六条 市、县、区要加强城建档案馆(室)建设,要设置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和办公场所。要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七条 城建档案馆(室)的库房建设和设备购置资金,在城市维护建设费中列支。
第八条 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处(室)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接收和保管本城市需要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城建档案和相关资料;
(二)对接收进馆(室)的城建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的管理,不断提高城建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对本地区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监督;
(四)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开展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编研工作,主动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五)做好有关城建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工作,配合档案提供利用;
(六)开展城建档案学术研究与交流工作,促进城建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范围
第九条 城建档案的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和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档案。
第十条 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重点管理并接收下列档案:
(一)城市勘测、规划档案
1、勘察:编制城市规划所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普查及详查成果档案(或副本)。
2、测绘:编制城市规划所必要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成果档案(或副本),城市地形图和地下管线图。城市地下管网普查、补测成果档案。
3、规划: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成果档案。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筑工程档案
1、道路: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停车场和重要公路的工程档案。
2、桥涵:城市永久性桥梁、立交高架路桥、重要涵洞、隧道的工程档案。
3、供排水:城市供排水以及污水处理工程档案及管网图。
4、燃气:城市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工程档案及输气管网现状图。
5、供热: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管道工程档案及热力管网现状图。
6、照明:城市路灯工程档案及照明线路现状图。
7、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城市绿地、公园、植物园、风景名胜、古树名木保护和城市标志性建筑、雕塑等工程档案。
8、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场、大型公厕及其他重要环境卫生设施工程档案。
9、城市防灾:防洪防灾规划、城市河道水系图、防洪堤坝工程档案。
10、城市人防: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档案局《人民防空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办理。
11、村镇建设:建制镇、集镇的`。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建筑工程档案。
(三)城市交通、电力、邮电工程档案
1、铁路:城市规划区内区段站以上的客、货运站、编组站及专业厂房工程立项、可行性论证材料、总平面布置、地下管线径路图及竣工验收报告。配套设施工程档案,按有关规定办理。
2、民航机场:民航机场立项、可行性论证材料、位置图、净空图、总平面图、综合管线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航站等建筑工程按工业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3、港口:港口工程立项、可行性论证材料、位置图、总平面图、综合管线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客(货)运站及配套设施工程档案,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4、公共交通:汽车、出租车场站建筑工程档案及管线现状图。
5、主要长途汽车客运站及配套设施工程档案,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6、城市供电:电厂和供电设施工程立项、可行性论证材料、供电管网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
7、电信、邮政:邮政、电信枢纽设施工程档案,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四)城市民用、工业建筑工程档案
1、民用建筑:民用建筑(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住宅工程、科技、文教、体育、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房开发建筑等)工程档案。
2、工业建筑:工业建筑(包括大中型工厂、矿山、仓储等)工程立项、可行性论证材料、总平面竣工图、综合管线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配套设施建筑工程档案,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3、军事建筑工程档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关规定办理。军队的非军事设施建筑工程档案,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办理。
(五)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建筑业、质量监督、风景园林、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形成的业务技术管理档案。
(六)城市科研档案(包括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建筑建材等科研成果)。
(七)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等方面主要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城市历史、自然、地名、水文气象及经济技术等基础性资料。
(八)根据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其他特殊需要,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认为应该接收的相关档案、资料。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编制和报送
第十一条 凡是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包括个人),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城建档案管理规定要求,负责收集和保管本部门、本单位形成的城建档案,并向所在地区的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属于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
第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按照《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川建厅办〔20xx〕0423号)的规定与当地的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档案的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报建审批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和竣工图。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一套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
凡工程档案编报不完整、不准确、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签发该工程竣工备案书,不得核发房屋产权证书。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技术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移交给建设单位。
第十四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提前七天报请城建档案馆(室)对工程档案材料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馆(室)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在验收前,应由档案局会同建设局、项目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馆(室)对项目档案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质量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当地城建档案馆(室)参加验收并签署意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六条 在城市的道路、道沟、各种地下管线及其附近地段进行开挖、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到当地城建档案馆(室)和有关单位查清该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分布情况。
第十七条 本规定公布之前的已建工程项目,至今未移交竣工档案的或原有档案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的,必须按城市统一的坐标和高程进行补测、补绘,整理归档,并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城建档案馆(室)一套保存。
第十八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技术管理档案,凡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管理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规定要求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九条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接收进馆。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第二十条 建制镇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三至五年后移交县、区城建档案室保存。
第二十一条 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的城建档案文件应是原件,并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89)标准要求。
第二十二条 城建档案实行多套分存、分级管理的原则,凡应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不得少于一式三套,即送城建档案馆(室)一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存一套备查。不需进馆(室)的一般工程档案(如门厅、厕所以及1000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保存备查。
第二十三条 移交城建档案的单位,应编写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经双方核对无误后,在移交目录上加盖公章,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
第五章 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必须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管理工作,以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十五条 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城建档案保管期限,定期进行城建档案的鉴定工作。鉴定工作应有从事档案工作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参加,成立鉴定小组,对过期和失去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进行鉴定,对应销毁的档案,应提出销毁报告,呈请单位领导审批后方能销 毁。
第二十六条 对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种地下管线工程进行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一套保存。
第二十七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或上级主管部门移交保存。
第二十八条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城建档案的利用。同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采用先进技术,确保城建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十九条 城建档案馆(室)对接收的城建档案,应及时做好登记、整理入库、编制检索工具等基础性工作。保管城建档案应有专用库房和设备,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高温、防虫蛀等保护设施。必须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破损或霉变的档案,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三十条 城建档案馆(室)要创造条件,应逐步实现以计算机、缩微等新技术、新方法管理档案,不断提高城建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三十一条 凡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捐赠、寄存城建档案、技术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对其档案中不宜开放的部份,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城建档案馆(室)应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 城建档案馆(室)应积极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拓展利用渠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深层次、全方位地为社会各项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城建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 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无故延期或者不按规定归档、报送城建档案的;
2、涂改、摘录、销毁、伪造城建档案的;
3、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城建档案或据为己有的;
4、倒卖城建档案牟利或卖给、赠给境外组织或个人的;
5、明知所保存的城建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保护措施,造成城建档案损毁的;
6、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城建档案损失的。
档案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财务部档案的管理。
三、档案管理职责
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调阅、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四、财务档案定义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五、会计档案范围
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
六、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一)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2)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3)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二)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1)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2)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3)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三)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1)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
(2)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善保护。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1)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2)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3)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
(4)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6)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五)档案保管期限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3)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4)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5)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6)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7)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8)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9)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10)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七、财务信息化档案
(1)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涵义:财务信息化档案指存储在计算机、磁盘、光盘、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科目体系、各类编码、各种应用方案、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
(2)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查阅、外借和拷贝必须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的批准,重要数据必须经总经理批准。重要数据是指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数据。
(3)对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八、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财务档案,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二)公司所属集团及下属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财务档案,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经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三)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财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财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财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并限期归还。
(五)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原因,财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九、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2)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3)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十、附则
(1)本制度有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14
为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
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详附件一)
(二)归档文件的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3、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
4、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归档。
二、工程档案的管理机构
各工程部设资料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归档、移交、
索引、保管、统计
(一)工程档案的收集
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责任人(经手人)必须于当天交一份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登记入盒。
(二)工程档案的.整理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三)工程档案的立卷
1、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组卷。
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4、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5、竣工图按专业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四)工程档案的编目
1、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责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未按要求编目的,每项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五)工程档案的装订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
(六)工程档案的归档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0日内,部门资料员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未按时归档的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七)工程竣工档案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60日内,部门资料员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一份移交给城建档案馆,一份移交给工程档案室,未及时办理移交的,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八)工程档案的索引
工程代号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定,档号由工程档案中心根据工程代号填写。
案卷号如:第1卷1.1.1-1
专业号如:基建类1为1.1.1
工程代号如zz花园首期为1.1
楼盘代号如zz花园代号为1
(九)工程档案的保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保持档案室的干燥和通风,保证工程档案不被腐蚀。
(十)工程档案的统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四、工程档案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具体详附件一)
1、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
2、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3、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五、工程档案密级
密级分为机密、秘密两种。同一案卷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为机密级,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为秘密级。
六、工程档案的借阅及销毁按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本制度由部门经理负责考核部门资料员,工程技术部经理考核工程档案管理室档案员。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15
档案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重视。切勿丢失、泄密,以确保工作的`有序正常进行。
1.所有文档实行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
2.所有收、发文件由专人统一登记,文件传阅后应及时归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3.对性质不同的文件,实行分类立卷保管,以便日后查找;
4.对于客人档案应建立详细档案,未经上级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将客人资料告知他人;
5.所有文件作到不泄密、不失密,定期检查所有文件;
6.对欲销毁文件必须经过部门经理批准后进行销毁工作,严禁向废品回收站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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