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业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业务管理制度1
薪酬管理体系在设计的时候,必须要从两个角度考虑:一是业务人员,二是非业务人员。业务部门是赚钱的部门,其余的部门都是成本。因此,业务人员的薪酬设计是员工激励中非常重要的部分,那怎样设计业务人员的薪酬制度呢?
1.低底薪+高提成
“低”是指在本行业、本地区最低标准。“高”是指本地区、本行业最高。底薪很高,提成很低,他的焦点就在底薪部分。底薪很低,而提成很高,他焦点就是提成,他每天想的是:完成业绩就有提成,完不成就没有提成;完成得多,提成就高,完成得少,提成就少。“优秀的人才最优惠,平庸之人最昂贵。”总之,要让业务人员的.焦点集中在提成上。
2.阶梯式升降
一成不变的工资提成制度不可能刺激业务人员拼命销售。而要升降有序。“升”就要“越多越高”,“降”就要“越少越降”。此外,要制订基本任务值。如以10万元为准,往上的开始高,往下的开始降。很多业务人员缺少目标,甚至根本没有想过这个月要创造多少成果,结果一遇到点困难就放弃。有了基本任务值,等于就是帮这些人制定了一个目标。
3.季度奖金
无论普通业务人员,还是部门领导,都需要经常给他们刺激,才能激励他们更好的创造价值。季度奖金就是一个很好刺激方法,每过三个月就让他们冲刺一下。怎样设置季度奖金呢?一个季度是三个月,每个月都有固定的基本任务值,可以在三个月之后再设立一个基本任务值的超额部分。
假设基本任务值是5万元,超过10万元另有奖励的话,当业务人员做到6万元的时候,他会不会想办法努力在剩余的时间完成另外的4万元?肯定会,要不然他会觉得这6万元亏掉了。当然,这个超额部分还是由你自己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4.领导级差奖金
什么是领导级差奖金?假设业务经理领导20个业务人员,这个月做了50万元的业绩,给他500元的奖金;如果做了100万元,给他1500元的奖金;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每增加20万元再奖励他500元。通过这样的奖金模式,业务经理才会拼命帮助业务人员做业绩,协助他成交,而且跟着业务人员一起跑,签大单。
业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外贸业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利益,遵守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外贸业务管理制度是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外贸业务活动的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订单管理、合同管理、运输管理、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管理等。
第三条 外贸业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本制度,并负责对全公司其他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和管理指导。
第四条 所有从事外贸业务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订单管理
第一条 订单的接收
1. 外贸业务部门接收到订单后,应及时确认订单的相关信息,确保订单内容准确无误。
2. 确认订单后,应及时将订单其他相关部门,如采购部门、生产部门等进行通知。
第二条 订单的安排
1. 外贸业务部门根据订单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生产和运输的时间和方式,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2. 在订单安排过程中,需考虑产品的库存量、生产能力、运输成本等因素,并提前预警风险。
第三条 订单的跟踪
1. 外贸业务部门应及时关注订单的执行情况,确保订单按时交付。
2. 如出现订单延误或问题,应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并寻找解决方案,确保客户满意。
第四条 订单的结算
1. 在订单完成后,外贸业务部门应及时整理相关资料,进行订单结算。
2. 结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方式和时间进行,同时保证收款流程的合法合规。
第三章 合同管理
第一条 合同的签订
1. 外贸业务部门在与客户进行合作前,应先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签订合同前应认真审核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合规,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合同能够得到履行。
第二条 合同的履行
1. 外贸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安排好产品的生产和运输,确保合同的履行质量和时间。
2.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并商定解决方案,以便顺利完成合同。
第三条 合同的变更
1. 如果发生合同变更的情况,外贸业务部门应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并及时修改合同。
2. 合同变更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合同变更的'合法合规。
第四条 合同的归档
1. 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外贸业务部门应及时整理归档合同的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2. 合同归档应分类存储,并定期进行备份,确保合同资料的安全性。
第四章 运输管理
第一条 运输方案的确定
1. 外贸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产品的特性,确定合适的运输方案。
2. 运输方案需要与物流部门进行沟通,确保运输的安全和准时。
第二条 运输跟踪
1. 外贸业务部门应及时跟踪运输的进程,确保货物按时到达目的地。
2. 如出现运输问题,应及时与物流部门和客户进行沟通,并寻找解决方案,以保证货物的安全和交付。
第三条 运输费用的结算
1. 运输费用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确保运输费用的准确性。
2. 运输费用的结算需与财务部门进行对账核对,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合规。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一条 产品质量控制
1. 针对外贸产品的特点,外贸业务部门应制定和执行产品质量控制计划。
2. 产品质量控制计划需详细说明质量标准、检测方法、采样规则等层面,并进行内部和外部质量审核。
第二条 不合格品管理
1. 外贸业务部门应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品,并与生产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寻找解决方案。
2. 不合格品需进行记录和归档,并根据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后续处理和改进。
第三条 售后服务管理
1. 外贸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确保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2. 售后服务需记录客户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供产品改进的建议。
第六章 其他管理规定
第一条 数据统计与分析
1. 外贸业务部门应定期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分析销售情况、客户需求、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数据,以提供经营决策的依据。
2. 数据统计和分析需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合规。
第二条 培训与交流
1. 外贸业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技能。
2. 外贸业务部门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交流和合作,共同解决业务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条 法律法规的遵守
1. 外贸业务部门需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业务的合法合规。
2. 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外贸业务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需经公司管理层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修改和调整。 第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废止以前的外贸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法务部所有,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可向公司法务部咨询。
第四条 本制度的修订和调整需经公司法务部和外贸业务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第五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如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 本制度由外贸业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并负责对公司其他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和管理指导。
业务管理制度3
为促进学科发展,提高整体医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更好地救治病人,医院对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准入管理规定如下:
一、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的定义及分类
凡本院、本科室原来未开展的项目,无论国内外其他单位是否已实施,均属新技术、新业务项目。新药品、新器材的临床验证不属本规定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
分类:
1、技术改进项目:在原开展的项目上有所改进。
2、院级新项目:本院未开展,本市其他医院已进行的技术项目。
3、市级新项目:本市未开展,省内其他市已进行的技术项目。
4、省级新项目:省内未开展,国内其他省市已进行的技术项目。
5、国家级新项目:国内未开展,国外已进行的技术项目。
6、国际新项目:在国内外均未开展的技术项目。
二、申请程序
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应先由项目负责人(主治医师以上)认真填写《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申请表》(见附录三),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签字确认后报医务科。
三、审批程序
1、对于技术改进项目,医务科接到科室申请后,组织相关专家和职能科室对申报项目报告进行讨论和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
2、对于院级及其以上项目,医务科组织由医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和相关职能科室成员参加的论证会,听取项目负责人与科室的答辩,论证通过后,报院长审批。
3、对于限制性开展的项目(如器官移植等),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经审批通过的项目,科室及时向财务科申报收费标准,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价格标准后方可实施。
四、实施与管理
1、对新开展的.项目,各科要如实、详细地向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知情介绍,并填写知情同意书,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2、科室主任和项目负责人认真监测新项目开展全过程,以保证项目安全、顺利地实施。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并发症或意外时,必须积极处理,并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等有关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4、科室要认真记录项目的开展情况,留取完整的资料。
5、医务科负责监察项目的进展情况,会同财务科、核算办对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估,向主管院长汇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责令整改,直至终止。
6、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的期限为1-2年,具体由审批部门确定,时限期满后,科室写出总结报告,经医务科报院领导批准后转成常规技术项目。
五、奖惩与责任
1、医院学术委员会对开展一年及其以上的技术、新业务项目进行评估,对于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
2、对于特殊的高投入新项目,科室可申请单独经济核算。
3、凡未经医院批准开展的新项目,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并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理》,由此引发的任何问题,由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4、凡经审批同意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若有医疗纠纷由医院与科室共同处理。
业务管理制度4
第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归本公司。
3、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结合足浴行业的特殊性而制定。
4、本制度是为了严肃劳动纪律,完善服务质量,提高宾客的满意度及员工的配合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5、全体员工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务好每一位客人,提供的足浴服务让每一位客人满意。
第二、考勤
1、员工工作时间为xx小时/日,如需加班另计加班费。
2、上下班准时(按照上下班时间规范化有序,考勤卡严禁涂改、乱写乱画,不准带离公司,方便考勤。每月的为xx日19:00——20:00统一收回当月考勤卡,发放下月考勤)打卡、签到、签退;忘记打卡超过三次者从第四次开始罚款xx元,第五次开始每多一次加罚xx元,以此类推。不可以代打卡,否则双方各罚款为xx元/次。
3、当月请事(病)假的扣除当月全勤奖、相应月奖金,并根据当月天数影响工休。
4、员工一律不准电话(便条)请假,越级请假,不满一天的请假需部长同意;1天(含1天)须主任同意;一天以上须经理同意。(注:无论谁批准的都必须相互交接,以方便协调更好的开展工作)。
5、员工上班须遵循《班次安排表》,不准随时调班、调休、顶班,员工休假前一天须找所属管理人员签卡后方可。
6、员工特殊情况当月未休完(因公司原因)可在下月补休,否则当月休完,不可累假。
7、员工有请假,当班管理人员批复后须将请假单交予人事处。
8、凡是有请事假、病假、休假、加班(罚加班除外)、补班的找批准人员在考勤卡签名并注明情况、迟到(旷工)的找当班点到人员,签名人员监督好员工补班情况并在卡上注明。
9、每月xx号发上月工资,每月xx签上月工资单。
10、调职加薪:员工在原岗位上服务一段时间后,根据个别意愿,经公司批准调换工作岗位,试用期满享受新的.工资待遇,入职满一年不享受年限奖,需在新岗位上服务满一年方可享受年先限奖。
11、公司举行的培训、会议和集体活动,任何员工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以上考勤制度未尽事宜,可做适当相应处理。
第三、日常行为要求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先服从后上诉”的原则,不得带情绪上班,蓄意顶撞、不服从上司指令者罚款xx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或解雇处理。
2、全体员工需有功德心,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倒饭菜、破坏他人劳动成果,应主动清理营业区内的烟头、纸屑。
3、员工不得占用客用设施及物品,如客用楼梯、客用洗手间、客用拖鞋、客用纸巾、客用毛巾,不准在客用休息厅休息,严禁下班后在营业区内留宿、打牌、喝酒、看电视、抽烟等。
4、不准偷食、饮用水吧台食品,凡私自品尝饮品、生果,私拿杯具和其他用品,水吧员及员工视其具体情况给予罚款xx元/次。
5、全体员工在工作区域内,不准并行奔跑、勾肩搭背、牵手、打闹、唱歌、吃东西靠墙等,见到客人按照礼节礼貌的要求问好、打招呼。
6、员工损坏或遗失公司物品须照价赔偿,不承认者将加倍处罚,损坏客人物品由当事人赔偿。
7、上班不化淡妆罚加班一个小时或罚款10元/次。
8、上班时间带手机罚款10元/次。
9、收房时看电视罚加班半小时;私自到房间看电视、打招呼罚xx元;私自到房间睡觉罚xx元。
10、私自饮用、食用、占用客用食品、物品罚款xx元。
11、擅自离岗罚款xx元,情节严重者计旷工。
12、所属区域物品补充不全、卫生检查不合格,当事人罚加班一个小时;买单后余额放自己口袋(私藏)处以xx倍罚款。
13、站岗当值人员不负责任导致房间客人投诉者罚xx元/次。
业务管理制度5
为保证二级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管好用好事业单位各项经费,,结合我局经费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只适用于局所属二级单位。
二、二级单位财务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各项财务活动纳入正常的计划管理,按预算计划开展活动,尽量减少临时性支出,杜绝无计划支出和一事一议。节约的公用费用报局长批准后可用于改善本单位职工福利。局规财科具体履行对二级单位财务收支状况的监督和指导,对二级单位的财务人员实行双重管理。
三、二级单位实行收入与支出彻底分开、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收入支出计划根据局党组讨论确定的数额为准并以责任状形式下发各单位。收入以银行存款为主,直接由付款人汇缴银行专户,现金收入由财务人员当日(原则上不能超过次日)缴入银行专户,现金收入不得截留用于单位支出。如有截留、坐收坐支现象,一经发现,停拨该单位下月所有经费,并对该单位一把手、财务人员通报批评。二级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规财科管理。支出个人部分(包括工资和各种福利)按人事部门核定金额,由二级单位财务人员列造工资发放表,填写拨款申请书并付单位负责人审签的工资发放表报局分管财务领导签署意见,规财科根据审签意见加盖财务专用章。支出公用经费由二级单位财务人员按年初责任状要求的收入进度、支出计划填写拨款申请书,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上报局规财科,由规财科及局分管财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规财科根据审批意见在支票上加盖财务章。公用经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四、局规财科负责办理各二级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业务。负责二级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根据财局要求负责编制各单位的部门预算和年终决算、固定资产年终报表等工作,配合物价、审计等部门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审核各二级单位经济活动和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规范做好各单位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据实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五、各二级单位明确一名财务人员,负责本单位财务和资产日常管理。根据市财政和局下达的`经费指标编制全年用款计划,办理各类收入的缴交和支出票据的缴销,审核归集原始凭证,负责各单位职工工资造表、发放和日常财务收支,到财局办理本单位拨款事宜,协助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单位财务监督。
六、严格费用开支审批程序,确保开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二级单位各项经费收支参照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实行“一支笔”审批制。重财务事项实行申报制度,一次性支出1000元以内的由法定代表人审批、1000元以上的必须由分管局领导审批。每次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并说明用途。局规财科严格对各单位报销票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和超计划费用部分一律退回原单位。
七、严格专项经费的管理。专项经费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单核算。专项经费的`支出,按照核定的开支范围和规定的用途、标准按实际发生数额列支。专项经费支出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核、局分管财务领导审签意见并报局长审批。
八、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和额购置须先由单位提出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局分管财务领导审签意见,报局长审批后交局规财科组织实施,属政府采购范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九、各单位的固定资产以及上级配置的能力建设方面资产应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员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侵占、挪用。
十、局每半年对二级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各单位应每月公开一次账目,主动接受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局规财科每年7月、次年元月对二级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严格现金管理。收取的现金应及时入账入库,严禁坐收坐支。各单位的财务账目日清月结,及时报账、记账,做到账面、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二)严格票据管理。局规财科负责二级单位票据的管理。未经局分管领导批准,不得违规发放票据。二级单位财务人员负责本单位票据的监督使用、日常管理、回收工作,并配合局规财科到财局办理本单位票据的领取、更换。
(三)未尽事宜参照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业务管理制度6
第一条采购部门的划分
1.生产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2.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办公室或办公室指定的部门或专人负责办理。
3.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作业。
第二条采购作业方式
一般情况,采购部门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采购前,先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批准后通知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替换现有面辅材料供应商;如有更适合供应商而需要替换原供应商的,采购部必须提交书面变更供应商陈述材料,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4.询价、议价结束后,需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方可定价,否则公司不予认可价格;由此引起后果由责任人负全责。
5.采购作业合同签订由公司指定或授权委派专人负责,否则视为无效。
6.毛领、毛条、面料等大额材料合同签订由分管采购副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办理。
第三条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有关部门以便参考,如果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采购作业处理
第四条询价、比价、议价
(一)经办人员应对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并经过深入调查分析后,以电话或其他联络方式向供应厂商议价。
(二)凡是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的,采购经办人员在议价后,应在请购单中注明,经主管签字确认后上报。
(三)采购经办人员接到“材料采购单”后应依采购材料使用时间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产品的书面比价,经分析后进行议价,议价结果书面上报主管领导。
(四)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生产部、总经理办)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情况,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第五条审核及批准
附注:凡是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采购项目应该以“财产支出”批准权限进行上报。
第六条订购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批准的“材料采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向厂商订购,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材料需按款号标明分包包装。
(二)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在“材料采购单”上署名“分批交货”以供识别。
(三)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在“材料采购单”上署名“暂借款采购”,以供识别。
第七条整理付款
1.面辅材料仓库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入库单单,经与供应商送货核对无误后,于第二日将原始单送会计部门。
2.缺交应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3.超交应经主管批准后,才能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价格及质量的复核
第八条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1.采购部门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业务管理制度7
一、商品请购管理
1、各部门按需进行商品请购的申请,填明请购的时间、要求到货时间、请购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建议价格,其中商品的建议价格为必填项。由部门经办人、产品经理、部门经理、采购部经理签字确认后上传到经营财务部进行审签,单据生效后留存财务一份,由采购人员进行商品询价。
2、工程类产品在请购前需向采购部、经营财务部提交各部门签字确认后的开工报告方可申请采购。
3、工程类产品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增项情况,需在请购单生成前对原开工报告进行变更,经各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申请采购。
4、请购单由业务部门经理签字后为生效确认,如需他人代签,需部门负责人签发“授权书〞同时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前方可代签,并于当日传于采购部及财务部。
5、请购生效后,如发生请购变更,需进行请购单变更,不得在原单据进行修改,审签流程与第一条类同。
二、实物库存管理
1、出库管理:
A.对入库手续齐全的到货商品,库房保管员应及时通知业务人员,办理出库手续;
B.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到货商品,库房保管员不具有处置权,业务人员不得擅自提货;
C.直达商品及物资的出库办理程序等同于实物商品,库房保管员应在出库单据上标注“直达〞字样,并注明直达单位;
2、商品责任划分:
A.出库手续办理完毕后,商品直接责任转移至业务部门实物负责人。实物负责人应对所负责的商品及商品包装妥善保管,保证其平安性、完好性,不得擅自将商品借于他人及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开封损坏,出现非人为损坏及质量问题的商品应及时返还物流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
B.如发生人为损坏,由行为人按价赔偿;
C.出库手续办理后,库房保管员对库房内暂存商品仍负有监管职责,有义务与业务部门实物负责人配合,保证商品存放平安;
3、其他业务管理
A.调拨:公司间各业务部门因业务需要,可进行商品调拨。由调出部门实物负责人填写调拨单,调拨单上应写明商品名称、数量、本钱价。双方实物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调拨单生效,实物责任转移至调入方;
B.领用:
1、内部领用:由领用部门出具领用单,领用单注明商品名称、数量、进价。由领用人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签字许可后,领用单生效;
2、赠送领用:公司发生赠送行为时,由实物负责人出具领用单,注明商品名称、数量、进价及对方单位。由领用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营销总监、公司总经理签字许可后,领用单生效,方可付出商品;
4、月末库存管理
A.经营财务部每月最后一天协助业务部门实物负责人进行实物盘点,盘点表应按实物填写;
B.盘点后实物负责人应在二天内,完成自行对帐及与财务人员的对帐工作;
C.盘点日后二天内,业务部门实物负责人应出具盘点汇总表、当月赊销表、应收及质保金表。库存表需注明库存原因,存在三超数据的说明超期原因及处理方法;
D.盘点表中要将零本钱及取得的赠送商品列入其中,其销售及领用、调拨手续等同于其他商品。
5、送货管理
A.为保障公司资金正常运转,各业务部门不允许出现实物库存,除因到货时间较晚、天气原因或甲方特别要求等客观因素外,当日到货商品要求当日送出;
B.为标准、躲避、统一送货流程,公司所有业务部门需送客户的商品均由技服中心统一提货、送货,技服中心按照比率对所需部门收取送货费。
C.各部需送货时,由业务人员签写送货签收单,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商品名称、型号、序列号、数量等,交由技服中心送货人员,送货人员持单去库房提货;
D.提货过程需认真仔细,保管员有检查、验货的责任;
E.送货活动发生后,送货签收单应当日返回,偏远单位的单据返还日期不超过二天;
F.送货人员应保证商品的平安送达及对方签收人的真实性;
6、超期管理商品出库日后二个月,纳入超期库存范围,管理方法参照?三超管理规定?。
三、赊销业务管理
1、送货签收单返还公司后,赊销业务即确认发生。业务部门帐务负责人与财务人员按送货签收单内容及时登记赊销明细;
2、特殊业务发生的送货行为,无法取得买方签字的,必须向部门经理及财务人员说明原因。正常填写送货签收单,得到业务部门经理签字、主管副总经理、营销总监签字确认后,赊销行为方可生效;
3、工程类、工程类发生的送货行为,不能一一取得送货签收单的,需经办人员填制进场签收单,按批次取得甲方人员签字后,及时上传财务,赊销生效;
4、因业务结算需求,需要对赊销进行部门间调拨的,调拨手续等同于实物调拨,调拨单生效后,赊销业务转入调入部门,调入部门帐务负责人对其登记仍以该赊销初次发生日期为准;
5、因业务需求,需要对赊销内商品进行领用的,领用签字流程等同于实物领用,领用单生效后,如属部门自用商品以进价计入部门运行费,如属客户所需商品以进价计入部门日常营销费;
6、超期管理:
A:商品销售业务:送货之日起二个月后纳入三超范围;
B:工程施工工程:公司内验结束一个月后,工程内所有工程物料纳入三超范围。
C:针对长城公司、辽河区单位无方案运行工程〔提前供货的情况〕由营销总监批准后适当调整为送货之日起三个月后纳入三超范围。
四、销售业务管理
1、业务人员在开具发票前,对已供货商品填制销货单。开具时要认真、准确填写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客户信息,已签合同的注明合同号,冲预交款的要标注预交款的发生日期;
2、合同内商品销货时,销货单要与合同单项一一对应;
3、零星采购销售毛利率不能低于25%,低于此毛利率的需经其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平价销售的需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销货单方可生效;
工程类工程销货允许平价填制销货单,毛利统一加在一项商品内;
4、对于不符合合同供货明细的销货单,财务部不予审核,合同变更单提交后,方予以计入业务部门收入;
5、对于前期已收预交款,后续供货的业务,要求业务人员及时与甲方核对帐目,及时对帐内相应商品进行销货处理,冲销预交款;
6、对发生退货的,要及时填具红字销货单,由其部门经理确认后,财务部方予以审核,冲减其收入。
五、应收帐款管理
1、发票开出之日,应收款形成。由业务人员及财务人员予以登记,保证每笔款项的发生日期、金额、单位、性质准确无误;
2、公司资金申报例会所形成数据,业务部门结算人员要做到清晰明了,据以合理安排结算业务;
3、按合同规定比率、日期及甲方挂帐凭证,对质保金做以准确登记,结算人员需在质保金到期日前一个月,熟知应结质保金情况,并进行结算手续的办理;
4、超期管理:
A:应收款:开发票日期起一个月后纳入三超范围;
B:质保金:合同规定到期日后纳入三超范围
六、发票管理
1、开具发票经办人必须持有效单据包括:已签订生效的合同、销货单等开发票。
2、经办人需正确提供甲方单位的开票信息,有需要在备注中注明的要提前说明。
3、资料提供不全时,财务人员有权拒开发票。
4、业务人员申请开具发票时,需同时提交与发票等额的销货单;
如为预交款,那么应提交其他应收单,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财务人员方可予以开具,以减少先预交后走帐的行为。
七、合同管理
1、合同上传管理要求业务人员在合同签订后,即刻提交合同原件一份,交由财务留存;
2、合同变更管理
A.本着不损害公司利益,需变项供货的商品,在与甲方协商后,需及时填写合同变更单;
B.合同变更单需注明合同名称、甲方单位、变更金额、变项内容及原因等,由甲方人员、业务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营销总监、经营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公司总经理审签后,变更单生效;
C.经营财务部要严格对合同变更单进行审核,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前后本钱差异等,无异常情况,方可予以审批;
D.业务人员按期与财务人员核对工程变更的.履行情况。
八、收款管理
A.交款单需正确写明交款日期、合同编号、交款单位、交款金额、款项性质按照结算单位具体划分回款情况;
B.各部门交款应日清,现金款项必须当日提交财务出纳处。
C.转帐方式回款的交款单应在回款后当日内送至经营财务部。
九、特殊帐务管理
1、经营过程中,甲方人员有特殊帐务需求时,业务人员要合理安排,如实填写走帐申请单,经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营销总监、经营财务部、公司总经理审签批准后,方允许进行走帐行为,开具发票等;
2、走帐申请单需列明:走帐单位、人员、联系、走帐金额、提款方式、开票种类、税金及管理费扣取比率等;
3、税金及管理费扣取比率规定:
A.如甲方提供等额进项发票时,不另扣税金,管理费收取比率为8%-20%;
B.如甲方不能提供等额进项发票时,税金扣取比率为17%,收管理费取比率为8%;
4、合同外走帐业务,需待发票回款后,方准按申请单签订比率办理结算;
5、合同内走帐业务,依情况可予以先行办理款项的提取,但必须经过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营销总监、经营财务部、公司总经理审签批准前方可提取;
6、合同中变项走帐部份的利润率不得低于同单位其他合同的利润率;
7、预交业务事后转为走帐业务的,补提走帐申请单,须经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营销总监、经营财务部、公司总经理审签批准前方可办理;
十、罚那么
1.对销售人员销货单填写不全或填写不准确按10元/次,从工资中扣除。
2.不按规定时间将销售款项交至公司财务按10元/次从工资中扣除。
3.出现未入库先取货的情况,从保管员及取货经办人工资中分别按20元/次扣除。
4.对于盘点表、赊销明细表、盘点金额汇总表不认真填写、核对,按10元/次从工资中扣除。
5.在盘点中出现的商品短缺及物品丧失等情况,由实物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按商品本钱金额扣除工资〔过后查出者不予补发〕。
6.经办人员擅自商品外借、不爱惜商品、未办理手续擅自开封使用、不及时返厂等情况造成商品滞销,发现一次按10元/次从工资中扣除。
7.赊销商品未办理赊销单或送货单的,一经发现按20元/次从工资中扣除。
8.如有丧失发票现象,按税额的30%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并责令弥补发票损失。
9.对于请购单未下提前进货、送货商品,一经发现按100元/次从工资中扣除。
10.以上现象如有发生,那么按当事人罚额的25%对部门经理进行罚款。
以上制度由经营财务部修改及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人员,财务部直接下罚单交由办公室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上述条款,财务人员不认真审核制约,按所罚额双倍自罚。
业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参照《陕西省卫生计生委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采购是指局机关各科室(办、所)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非税收入、自筹资金)采购市级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四条 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指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由市财政局批准。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划分
第五条 成立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规划资金的副局长、局纪委书记及项目业务科室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规划资金管理科、监察室及采购项目科室(办、所)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审议决定政府采购工作重大事项;审定、修改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申报、参数制定、采购结果进行审定并组织实施采购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政府采购日常事务性工作,办公室设在局规划资金管理科。
第六条 规划资金管理科负责组织政府采购工作。工作职责为:
(一)起草制定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二)负责编制全局政府采购预算,与市财政局进行采购事项的协调并报批采购申请文件。
(三)协调市财政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
(四)协调市财政局抽取评标专家及组织专家论证招标文件参数。
(五)负责发布招标文件,组织采购招标,审核采购合同,回复中标结果,按照采购合同付款,协调财政部门办理采购物品的调拨。
(六)组织答复招标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问题。
(七)负责整理记录采购活动的资料、文件并保管。
(八)负责汇总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决算。
第七条 项目科室(办、所)负责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编制本科室(办、所)政府采购预算,提出采购计划、预算申请及货物分配计划。
(二)负责提出政府采购项目的参数及功能需求(不少于三个品牌),草拟招标文件。
(三)参加专家参数论证会,负责审核招标文件。
(四)负责并参加评标,审核中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
(五)负责回复在采购中的质疑及投诉等问题。
(六)执行合同,提出支付申请,验收货物,协助办理调拨手续。
第八条:监察室工作职责为全程监督政府采购工作。主要包括监督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抽取专家、论证招标文件参数、审核招标文件、开标、审核中标结果、回复质疑投诉、货物验收、资金支付等重点环节。
第三章 采购审批
第九条 采购项目科室(办、所)要严格执行采购预算。
第十条 政府采购专项预算下达后,采购项目科室(办、所)要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采购计划,提出功能需求及发放计划,经分管副局长签署意见,分管规划资金的副局长审核,局纪委书记签字,主要领导审批后送规划资金管理科。
第十一条 规划资金管理科根据领导批示,填写政府采购申请审批表,经分管规划资金的副局长审批后,协调财政部门办理采购手续,并按照市财政局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对机关的办公设备(用品)、固定资产、资料印刷等,由规划资金管理科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统一采购。
第十三条 局规划资金管理科在市财政局批准招标后,将采购审批情况报局纪委备案。
第四章 代理机构
第十四条 采购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批后,需要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的'项目,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需要由代理机构承办的,局规划资金管理科协 调市财政局选择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确定后,局主要领导负责与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每个代理机构不得连续代理2次,每年代理不超过3次。
第十五条 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工作。
第五章 采购实施
第十六条 局规划资金管理科协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根据采购项目参数及功能需求,组织从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渭南分库中抽取的专家、局采购项目科室(办、所)、代理机构等对采购项目的参数进行论证。局监察室参与全程监督。
局采购项目科室(办、所)根据论证意见草拟招标文件,经项目科室(办、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分管规划资金的副局长审核、局纪委书记签字、采购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同意后交规划资金管理科,由规划资金管理科协调市财政局及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标段的设置应遵循统一集中原则,不得随意分标,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 开标时,规划资金管理科组织项目科室(办、所)和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从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渭南分库中抽取评标专家。监察室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 开标大会由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规划资金管理科、监察室派员及项目科室(办、所)负责人参加。采购项目科室(办、所)应根据整体招标的需要指定专人参加评标。
第十九条 现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项目科室(办、所)负责人及监察室监督人员签署意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结果正式函告规划资金管理科。规划资金管理科根据评标结果,经项目科室(办、所)分管副局长及分管规划资金的副局长审核,局纪委书记签字、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确认同意后,正式函告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
第二十条 对投标单位依法提出的质疑及投诉,规划资金管理科组织采购项目科室(办、所)、监察室及代理机构予以答复。
第六章 合同签订与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招标结束后,采购项目科室(办、所)根据招投标文件内容及中标结果,起草采购合同,经规划资金管理科审核后,由项目科室(办、所)分管副局长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二十二条 采购项目科室(办、所)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对采购货物进行验收、发放,并协助规划资金管理科办理货物调拨手续。
第二十三条 规划资金管理科根据采购项目科室(办、所)的货款支付申请、发票、货物验收报告单、货物发放及采购手续,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并办理相关固定资产调拨手续。
第二十四条 规划资金管理科在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已办理完毕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省、市财政部门有关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局直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实施政府采购行为时,需经市卫生计生局审批同意,局纪委对采购行为全程监督。
第二十七条 局直属单位应参照本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各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报市卫生计生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业务管理制度9
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白话文为大家整理的业务员薪酬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员工工资及福利
A、试用员工工资待遇(三个月)
1、底薪1800元月,当月任务:必须当月销售飞马仕节油器6个;
2、当月完成销售数量在2个的,工资待遇为:1000元;
3、当月本人业绩量超过6个,超额部分金额×5%作为奖励;
4、当月无业绩的,公司给付基本生活费450元(含交通费50元、手机话费补贴100元);
5、试用员工享受公司三天的免费岗前培训课程,合格者正式上岗。
B、正式员工工资待遇(取消底薪制)
1、当月个人零售额×15%=当月工资;
2、享受公司年底一次性奖金3000元;
3、当月享有交通费100元,手机话费补贴1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的(职业主管成长和初级讲师)培训班。
D、业务主任津贴
1、享有正式员工的一切待遇;
2、增加提成:当月本人直辖团队累计业绩(包括本人业绩)×3%;
3、当月享有手机话费补贴150元,交通费补贴2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职业经理人成长和中级讲师)培训班。
E、业务经理津贴
1、享有正式员工和主任的一切待遇;
2、在晋升主任后的1-3个月内,直接或间接育成二个以上营业组,当月各小组累计业绩×2%;
3、当月享有手机话费补贴200元,交通费补贴3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职业高级经理人成长和高级讲师)培训班。
F、奖金分配
是指公司业务部当月销售额×2%的基金,公司以当月各级业务人员排行前3名分别给予(奖金)或奖品,具体分配作如下规定:
第一名:奖基金总额的50%;
第二名:奖基金总额的30%;
第三名:奖基金总额的20%;
G、半年度旅游奖金
半年度旅游奖金是指公司营销部当月销售额×1%的基金,经过半年的业绩累计,员工在公司工作6个月以上的`,个人业绩排行公司前三名的员工,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给予奖金。
二、各级员工的定级
1、业务员
是指:年满22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并持有高中以上的学历,经公司正式录用和理解公司三天的新人岗前培训,具体要求是:填写个人求职表一份,二张二寸无冠照片和一张五寸生活照片,并供给个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试用期内个人业绩当月不得低于1360元(二个节油器)。
2、业务主任(主管)
是指本人直接推荐二位以上员工,小组当月人力不少于3人(不含本人),当月小组业绩不底于1.8万元的业绩标准;
3、业务经理
是指本人直接育成2个营业组(每个小组人力不少于3人,不含本人),当月团队业绩不少于3万元的业绩标准,个人季度业绩不少于直接销售2单;
三、各级业务员工的收益分析
1、某员工当月业绩2万元×佣金系数15%=3000元,当月个人业务排行公司(假定当月公司销售部业绩是10万元),你排行第一名(10万×2%)x50%=1000元,该业务员当月收入:3000元+1000元=4000元;
2、某业务主任当月个人业绩1.8万元,团队业绩4万元,当月个人业绩排行销售部第二名,这位主任的当月收入是:1.8万元×15%=2700元,团队业绩4万元×3%的主任津贴=1200元,奖金(10万×2%)×2%=500元,该主任的各项收入:2700+1200+500=4300元。
业务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评估销售部人员工作绩效,提高本部门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确立销售部人员奖励、处罚的方式和标准。
第三条凡公司销售员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业务主管领导、营销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绩效部经理、财务经理组成销售员薪酬评定小组。薪酬评定小组负责销售员薪酬考核具体工作,制定考评指标、提成参数,决定销售员奖惩实施。
第五条薪酬评定小组由销售部经理每季度召集一次,由绩效部工作人员制作会议记录并负责完成相关批准签字工作。
第三章销售部人员薪酬构成
第六条销售部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奖励提成和公司福利构成。 1、发放月薪=基本工资+奖励提成
2、实际月薪=基本工资+车补+通讯补助+奖励提成第七条基本工资标准
1、销售员实习期内(1-3月)基本工资为1800元/月;转为正式职工后享
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基本工资为20xx元/月。
○1完成当月任务60%以上,可享受通讯+车补500元;○2当月完成销售任务回款额80%以上,可享受岗位工资500元。
2、销售经理实习期内(1-3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月,转为正式职工后
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基本工资为3500元/月。
○1完成当月任务60%以上,可享受通讯+车补500元;○2当月部门完成销售任务回款额80%以上,可享受岗位工资500元。○3当月完成部门销售任务60%以上,可享受部门管理绩效。
第八条业务提成标准
1、每个销售员每年的销售任务应达到销售额万元,完成销售任务后,
公司发放基本工资。
2、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的,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奖励提成:超额万-万部分:
奖励提成=毛利润x2% +业务支出
超额万-万部分:
奖励提成=毛利润x5% +业务支出
超额万-万部分:
奖励提成=毛利润x10% +业务支出
超额万以上部分:
奖励提成=毛利润x15% +业务支出
3、业务支出包括业务人员工作期间的差旅费、通信费、资料费等。业务支出的具体额度经财务部门核算后另行公布,业务支出超出部分由销售员自
业务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5
第一条、目的:
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以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平竞争的意识。
第二条、薪资构成
员工的薪资由底薪、提成及年终奖金构成。
(年终奖金根据公司一年来盈利情况而定)
发放月薪=底薪+业绩提成
标准月薪=发放月薪+任务提成
第三条、底薪设定
底薪实行任务底薪(无任务底薪),业绩任务额度为(入金量)50000元/月,底薪1500元/月。
第四条、底薪发放
⑴市场部人员的底薪在次月15日-18日发放,
⑵市场部人员当月业绩提成在次月20日发放
第五条、提成设定
1.提成分为业绩提成与任务提成
2.业绩提成设定为18-38%
微盘经纪人:按客户手续费18%起(由交易所系统自动生成)
1)微盘经纪人收入1000—3000元的部分额外奖励20% 2)微盘经纪人收入3000—5000元的部分额外奖励25% 3)微盘经纪人收入5000以上部分额外奖励30%大盘经纪人:按客户交易手续费10000以下按18%起提成
1)大盘客户交易手续费10000—30000元区间按23%计算
2)大盘客户交易手续费:30000—50000元区间按28%计算
3)大盘客户手续费:50000—100000元区间按33%计算4)大盘客户手续费:100000—150000元区间按38%计算
二元期权经纪人
1)二元期权按客户交易总金额:100000元以下的按1%计算
2)二元期权按客户交易总金额:100000—300000元的按1.2%计算
3)二元期权按客户交易总金额:300000—500000元的按1.3%计算
4)二元期权按客户交易总金额:500000元收入的按1.5%计算
4.市场部人员未完成任务额:
⑴未达到公司要求(入金量)50%时,所有提成为15%;
即:提成只有底薪,业绩提成实行分段制
⑵未完成任务额,但是超过公司要求(入金量)任务额的50%时,按原百分比佣金发放办公室坏账损失:公司办公室发生损坏损失时,按成本价计。
包括两种:
第一种:是所有手续齐全的情况,所有相应办公用品相应的办公室用品清单表都有相关人员签字的,由市场部人员承担成本的35%,经理承担15%,公司承担50%。
第二种:是手续不齐全,没有办公室用品清单的,由市场部人员按成本的15%承担,经理承担15%,公司承担70%。
注:当产生的损失通过折价等其它方法处理掉以后,公司按原有相应比例返还业务人员承担的损失。
第六条、提成发放
1.业绩提成随底薪一起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15号-18号,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2.提成每月20号前发放一次,以手续费款额计算,并在结算后一个月内与季度末月薪资合并发放。
第七条、管理人员享受0.3-0.5%的总业绩提成、
(具体指是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八条、对于新进的市场部人员,公司采取如下薪酬管理方法:
1、对于月销售业绩考核未达标的新市场部人员,当月少发1/3的底薪,业绩提成按规定提取;
2、如次月业绩考核再次未达标者,次月累加少发2/3的底薪,业绩提成按规定提取;
3、第三个月仍未能达标者扣除底薪,业绩提成按规定提取,是否延长试用期决定新业员的
业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xx市粮食收购秩序,规范粮食经纪活动,促进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健康发展,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理》、《xx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和《xx省粮食局〈粮食经纪人业务规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xx市粮食经纪业务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粮食经纪人是指活跃在农村市场,以盈利为目的,直接向种粮农民或其他粮食生产者收购原粮,销售给粮食经营企业、饲料及工业用粮企业、个体粮食加工户或自然人。
第三条粮食经纪人从事经纪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粮食经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县级以上(含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粮食经纪活动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质条件
第六条从事粮食经纪活动的经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粮食经营资金筹措能力;
(二)具备鉴别粮食质量的基本技能;
(三)熟悉粮食收购政策和有关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常识;
(四)具有加盖委托人公章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复印件。
第七条申请从事粮食经纪活动,应当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提供个人简历、资金等书面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申请者授予粮食经纪人资格,并颁发《粮食经纪人资格证》。
第八条粮食经纪人应当持《粮食经纪人资格证》与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企业签订《粮食经纪合同》后,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第九条《粮食经纪合同》为格式合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内容应当注明代购粮食的品种、数量、价格、质量标准、货款结算及付费方式。
第三章业务管理
第十条粮食经纪人应当明确各自收购粮食的市场份额,自觉遵守粮食收购纪律,共同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障收购本市场份额内的粮食。
第十一条粮食经纪人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不压级,不抬级,不得在收购的粮食中掺杂使假,不得收购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
第十二条粮食经纪人应当遵守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依质论价,不压价,不抬价,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
第十三条粮食经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支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收购市场管理与指导工作,履行经纪人义务
第十四条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纪人,应当告知售粮农民或者在收购场所挂牌公示收购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
第十五条粮食经纪人收购粮食,应当及时支付售粮者售粮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款项。
第十六条粮食经纪人应当向与其签订《粮食经纪合同》的粮食企业提供各种收购信息,反映粮食收购活动中遇到的各种情况。
第十七条粮食经纪人跨区域收购粮食,应当向收购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接受收购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粮食经纪人根据其经纪业务需要,可以以股份合作、联合经营等合作方式与粮食企业进行购销合作,并与粮食企业签订合作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合作业务。
第十九条粮食经纪人应当加强经纪行业自律,在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监督和协调作用。
第二十条粮食经纪人由委托企业一年一聘。一经聘用,委托企业应当将其聘用资料报送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粮食行业协会应当吸收粮食经纪人为协会会员,在经纪人多的地方,可以成立农村粮食经纪人分会。协会应当为经纪人提供下列服务:
(一)组织粮食经纪人进行经纪业务和政策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粮食经纪人经纪业务水平,增强粮食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适应能力;
(二)组织粮食经纪人向农民宣传粮食生产政策,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种植市场适销对路、收益更高的粮食品种;
(三)传递粮食市场信息,在经纪人之间架起信息共享的桥梁。
第二十二条在粮食收购期间,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经纪人市场行为的规范、管理与监督,以增强经纪人内部自我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鼓励和引导粮食经纪人直接与粮食生产者签订粮食订单,或者根据粮食企业需要,协助粮食企业走村入户做好粮食订单工作。
在收购期间,粮食经纪人应当按粮食订单要求履约,优先保证收购订单粮食,确保农民订单收益,形成订单粮食业务与粮食经纪业务发展互动、双赢的局面。
第二十四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鼓励和引导粮食经纪人与农民开展粮食品种兑换业务,通过品种兑换业务收购农民余粮,为农民提供需要的各种物资,满足农民需求。
第二十五条粮食企业应当对其所属粮食经纪人加强管理,保持联系和沟通,了解粮食经纪人的粮食收购信息;敦促粮食经纪人履行《粮食经纪合同》,帮助粮食经纪人解决粮食收购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粮食经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所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视同无证收购,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41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粮食经纪资格,禁止从事收购粮食活动:
(一)未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取得《粮食经纪人资格证》;
(二)未签定《粮食经纪合同》。
第二十七条粮食经纪人违反本《办法》第14条规定,和在收购活动中有压低或抬高价格收购粮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行为的,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43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粮食经纪人资格,解除粮食经纪人聘用合同。
第二十八条在收购活动中,发生下列不正当行为之一的,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44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粮食经纪人资格,解除粮食经纪人聘用合同:
(一)压低粮食品种等级标准;
(二)在粮食中搀杂使假;
(三)拖欠售粮者售粮款;
(四)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中所指粮食收购,是指为粮食经营企业、工业及转化用粮者、个体粮食加工户,在农村开展零散收购粮食的活动。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xx市粮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业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集团及公司法律事务的规范和管理,增强经营风险防范,维护集团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集团”系指远洋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系指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等,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法务人员系指集团法务部法务人员及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
第四条
集团法律事务由集团法务部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无专职/兼职法务人员的则由集团法务部直接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
法务运作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包括:
(一)对集团/公司的重大经营和管理活动,出具法律意见;
(二)为集团/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三)为集团/公司各部门的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及法律支持;
(四)起草或审核合同、协议、函件等各类法律文件,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项目的谈判;
(五)接受集团/公司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六)保障集团/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七)协助起草、审核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为规章制度及其条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
(八)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九)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
集团/公司各部门在将法律文件报法务人员审批前,应先报审各业务 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同意;并由经办人向法务人员提供完整的基础信息,法务人员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由于未能提供完整资料(含补充资料)而引起的差错,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法务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出具法律意见,各项法律事务除已备案的标准文本及业务分管领导认为无需法务人员审核的以外,均须由法务人员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实施。
第八条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的实施情况(状况)应及时向法务人员反馈。
第九条
集团/公司的诉讼案件及仲裁案件:
(一)作为原告(申请人):在决定诉讼(申请)之日起三日内;
(二)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在收到法院(仲裁机构)传递的起诉书(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日内;
业务部门应将案件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报送法务人员。
第三章
法律事务管理
第十条
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应在法律事务发生当日告知法务人员。如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递交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十一条
公司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由法务人员审核同意后,方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务人员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在谈判前二日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可决定是否亲自参与谈判。
第十二条
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处理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法律意见,供经办部门参考实施。
第十四条
如需聘请律师代理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的聘请和管理由业务部门负责,法务人员不参与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如需集团法务人员给予协助的,由公司法务人员上报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经审批后,以工作联络单的方式发送集团法务人员请求协助。如集团法务人员需要公司提供协助的,应向公司负责人以工作联络单的方式发送请求协助。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以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合约、契约、订单、确认书等。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
(1)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或(2)其签订和履行将对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或(3)集团/公司对外签订的标的额较大的合同。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集团/公司授权的人签署。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因业务需要,必须以有关职能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
第二十二条 签订合同前,业务部门须确定一位具体负责的承办人。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限或超过代理期限,承办人不得签订合同,否则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授权的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四条 授权委托书由法务人员负责办理。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范围、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第二十五条 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利用数据电文和电子邮件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认。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 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楚。
第二十七条 凡国家或行业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
第二十八条 使用合同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示范文本未涉及到的问题,应当补充进去。
第二十九条 合同正式文本应当打印或印刷制成。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使用中文,或至少应当制作中文文本。
第三十条 重大的或涉外的合同谈判,应由法务人员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 共同参加。
第三十一条 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行能力、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产品/服务质量、价格等背景资料进行了解和调查。
第三十二条 业务部门应对其所提供的调查资料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 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首先将合同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提请业务部门审核;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业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应包括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审核意见。
第三十四条 通过业务部门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草案、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和业务部门审核意见表提请财务管理部门审核;财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十五条 通过业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再将合同草案、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业务部门审核意见表和财务管理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表提请法务人员审核;法务人员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十六条 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未对合同审核。
第三十七条 业务人员、财务人员、法务人员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承办人应予以配合。
第三十八条 通过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和法务人员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草案和各部门的审核意见表报送公司授权的人以及印章保管部门审签及盖章。
第三十九条 对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表不齐备的合同草案,公司授权的人、印章保管部门可拒绝签署或盖章。
第四十条 合同审核工作原则上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审核部门都需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传递、跟踪、落实、归档等。
第四十一条 业务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的经济性;
A市场供应/需求情况经调研属实;
B市场供应/需求价格预测可靠、合理;
C应予考虑的其它经济因素。
2)合同的技术性:
A技术依据真实、可靠;
B技术措施完备、可行;
C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可行;
D验收标准;
E技术标准。
3)合同的可行性:
A整体项目技术具有可靠性;
B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
C具有可操作性。
4)合同的安全性:
A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
B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
C业务部门认为必须审核的其他内容;
D对公司的重要业务客户进行资信调查。
第四十二条 财务管理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涉及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统一的资金调度计划;
2)资金、资产的合法性:
A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
B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C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3)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
A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
B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C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
D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4)公司内外部财经法规的合规性。
5)财务管理部门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三条 法务人员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法性:
A主体合法: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无明显属于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合同的情况; C形式合法:订立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D签约程序合法:订约等有关程序应符合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
2)严密性:
A条款完整、齐备;
B文字清楚准确,不致产生歧义;
C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确切;
D相应手续完备;
E相关附件完备;
F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3)法务人员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4)合同审核要点:
A主体是否适格
B合同期限
C金额及支付方式
D双方权利义务
E违约责任
F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G 争议解决方式
H 签约日期及法务人员认为重要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四条 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向有关部门提交合同草案时,应在2~5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完成合同审批流程。
一般合同各审核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合同并返还承办人;重大合同各审核部门应在2-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合同并返还承办人。
各审核部门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时间的,向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说明情况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后累计审核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
涉外、重大合同的审核时限累计最长不应超过20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
第四十五条 各审核部门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审核意见中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连同全部文件资料退还承办人。
第四十六条 承办人修改之后应重新提请审核,审核期限重新计算。各审核部门须及时提出审核意见,不得拖延。
第四十七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进行必要的审查。
第四十八条 集团/公司授权的人以及印章保管部门根据各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签约及盖章。决定签约及/或盖章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盖章;决定不予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将整个事件报告给董事长,提请处理。
第四十九条 合同必须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登记、批准或报工商管理部门鉴证、公证处公证的,应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十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合同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
第五十一条 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员应及时检查、了解履行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业务部门负责人汇报及向法务人员通报。
第五十二条 任何人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承办人。
承办人应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以法定、约定或没有此种规定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收到对方履行异议时,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亦应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以法定、约定或时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
第五十三条 向对方提出异议的文件和对对方提出异议的答复文件须事先经法务人员审核方可发出,并报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 签订合同后,应当积极、全面履行。如遇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办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部门、法务人员报告,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并由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于当日或3日(含本数)内通知对方。
第五十五条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部门、法务人员报告,并由承办人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当日或3日(含本数)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收集有关证据。
第五十六条 合同订立后,不得因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影响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变更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并进行必要的交接。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五十七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变更或解除时,应与对方协商一致 进行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合同有特别约定的,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第五十八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五十九条 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书面函告并限期答复。
第六十条 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及时提请所在部门、法务人员处理。
第六十一条 变更、解除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六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主体变更、解除,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二)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求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
(三)经登记、批准、鉴证、见证、公证的合同,变更协议应重新登记、批准、鉴证、见证、公证;
(四)合同中订有保密条款或附有保密协议的,合同解除后,其效力并不受影响;合同变更时,如果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变更或合同内容的变更,应变更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
(五)联营、承包经营、涉外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特别规定办理。
第六十三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达成之前,根据实际情况,应采取继续履行、补救或中止履行等措施。
第八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六十四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或已经进入到仲裁/诉讼阶段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处理。
第六十五条 处理合同纠纷、仲裁、诉讼的原则:
(一)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及时处理的原则;
(三)双方协商解决的原则;
第六十六条 纠纷/仲裁/诉讼发生后,承办人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法务人员递交合同纠纷说明,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原件);
(一)合同文件(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工作联络单、传真、信函、图表、视听资料、广告、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二)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票证票据;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信用证、完税凭证、有关资金管理账目;
(四)作为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及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
(五)证人证言;
(六)其他证据材料。
第六十七条 法务人员根据情况,在3-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最终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六十八条 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
第六十九条 对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经董事长同意,属于集团/公司作为申请人或原告的,可由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集团/公司作为被申请人或被告的,可由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代理参与仲裁或诉讼。如决定由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负责处理纠纷的,集团/公司法务人员无需再参与,应由业务部门自行与外聘律师联系、沟通、转递材料等。
第七十条 纠纷处理完毕后,由法务人员负责的纠纷由法务人员向集团/公司负责人报告、由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负责的纠纷由外聘律师向向集团/公司负责人报告;重大合同的纠纷处理,应随时向向集团/公司负责人报告进展情况。
第七十一条 处理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应特别注意下列问题:
(一)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向法院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二)发现对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将使我方权利难以实现时,及时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做好每起合同纠纷、仲裁、诉讼案件的实况记录,存档备查;
(四)凡属我方责任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并责令其提出补救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双方已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及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交法务人员、业务部门收执,督促该文书的履行。
第七十三条 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后没有履行上述文书规定义务的,业 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及时通知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
第七十四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的,经董事长同意后,可由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代表集团/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九章 合同归档制度
第七十五条 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按规定对其经办的合同进行收集、整理、建档。
第七十六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单据、凭证和其他相关材料都须附于合同档案内。
第七十七条 合同档案须按公司保密制度有关规定确定合同的密级并采取保密措施,密级标注于合同正本的封面。
第七十八条 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文件形成后3日内,根据合同的性质将合同档案移交集团/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及财务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不得据为己有。
第七十九条 重大合同应将副本提交法务人员备案。
第八十条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按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合同的外借。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本办法由集团法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八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远洋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业务管理制度12
为了进一步规范xx门窗有限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有序顺利发展,全面倡导以“以诚信促发展,以质量增效益”的公司宗旨,以年度120分目标考核管理奖惩办法量化员工工作绩效考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公司的考勤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吵架、打架、打牌、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外出办理相关业务须报请本部门负责人同意,违者每次扣发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员工月工作日27日,管理人员加班按基本工资补发;轮休由各部门负责人安排。夏天作休息时间:8时一12时,14时一19时;冬天作休息时间:8时30分一12时,14时一18时;门店员工中午要保证二人看店销售)。
二、公司员工休息及夜间加班。由邓总统一安排调度指挥,员工必须服从指挥,无正当理由无故缺岗加班的,违者按旷工处理,并扣发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2分(门窗生产车间加班工资,由公司按计件工资核发);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公司员工因事请假1天(含1天)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员工请假2天(含2天)由邓总批准,月请假超过3天的,每天扣发年终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每天扣发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婚、丧、产假,由邓总特批不作该请假范围内).
四、公司每十天召天一次部门负责人工作生产调度会议,通报劳动纪律、生产、业务等相关工作情况,每位部门负责人对前期工作简要总结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打算;部门负责人未经邓总批准请假的不得缺会,违者一律按无故缺会处理,每次扣发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开会时间:10、20、30日晚7时,地点:铝合金生产加工厂)。
五、员工考核考勤原则上由各部门负责监督考核,部门负责人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管理制。如弄虚作假,包痹袒护本部门员工早退、旷工、迟到、工作时玩手机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律按员工违规负同等责任扣发度目标考核管理奖分;
材料、营销、生产、安装、货款回收工作责任制
一.仓库保管材料员。对出入库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金额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发三联单据办理出入库手续。平时要掌握各种材料性质及用途,每月对出入库的材
料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票一至,对损坏的材料要填报三联单据报生产厂长、邓总审定签发后方可入帐,材料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每次扣发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
二.技术总监、后勤部长负责甲方门窗尺寸规格草图制作,交设计员制图后再呈报技术总监、后勤部长审核,三人签名,将设计图纸交门店长下单到生产车间保管员安排加工的原材料及设计图交生产厂长、生产队长安排员工进行样品下料制作,再经技术总监、后勤部长、生产厂长审核,确保样品制作无误后,生产车间方可大批量按合同生产加工,对未按该规定制作审核把关造成加工材料损失的,由上述相关责任人承担(来自:小龙文档网:门窗公司业务管理制度)损失,并扣发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2分;
三.设计员未按技术总监、后勤部长负责甲方门窗尺寸规格草图制作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制图,并擅自改变制图规格形状后,未经技术总监、后勤部长审核签名交门店长下单加工的,每次扣发设计员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2分;
四.安装队从生产车间领出的'加工材料。必须经仓库保管员,生产厂长清点开出三联单据签名,方可领料出库安装,安装人员在运输、下料安装过程要妥善爱护加工好的材料,因工作失误损坏的加工材料,扣发责任人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2分、队长1分。
五.公司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对货款的回收。对单位和个人加工安装的门窗一律签定合同,并电话跟踪服务回访,
督促甲方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对未按合同要求付清货款的,业务员应跟踪在一个月内将货款回收,未收回货款的每户每月扣发业务员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收回货款后,报请邓总批准可恢复被扣分值)。
六.生产车间工作人员必须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上线作业,严禁穿拖鞋、玻璃操作工不戴工作手套进入生产车间作业,严禁将非工作人员带入生产车间,违者每次扣发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
卫生、食堂、车辆、财务工作责任制
一.每天早上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员工对责任区进行打扫。生产车间按各自生产线进行清理打扫,对脏、乱、差的部门,扣发部门负责人年度目标管理奖1分、员工0.5分。
二.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食堂清洁卫生、整洁。对食物的采购要精打细算,力行勤俭节约,适时安排每天的用餐,严格实行员工实名报餐制,每天每位就餐员工餐费成本控制在10元内,超额部分由食堂工作人员承担,按时用餐,如发现食堂卫生脏、乱、差,每次扣发食堂工作人员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员工家属到食堂用餐按每人每餐5元收费;用餐时间:冬季早餐8时至8.30分、中餐12时至12.30分、
晚餐18时至18.30分;夏季早餐7.30分至8时、中餐12时至12.30分、晚餐19时至19.30分)。
三.公司工程车辆必须用于工作。驾驶员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行驶,爱护、维护、保养好工程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公车私用,未经邓总批准将车辆用于非工作,一律追交油费100元,并扣发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奖1分;
四、公司财务严格实行邓总一支笔审批。公司管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支出工作经费的,经报请邓总同意,凭发票经邓总审核,方可到财务报账。
附:1、公司管理制度如存在不宜事项待以后工作中完善;
2、本管理制度只限于本公司员工;
3、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长;
4、本管理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永兴xx门窗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业务管理制度13
一、认真学习档案工作有关文件和基本知识,努力提高档案人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接受上级领导检查,不断改进工作。
二、做好文书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以及收文、发文登记工作。健全业务档案、教职工业务档案和幼儿档案,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和归类整理工作。
三、管理好档案,切实做好防潮、防湿、防蛀、防盗及安全工作。
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和档案保密制度,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缺损,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业务管理制度14
一、营业服务管理:
1、营业厅服务时间:
营业时间为每日早8:30时至晚17:30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调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另行公告用户。
2、开店管理:
(1)营业前应注意更换厅内空气,保持适宜温度。雨雪天应在厅门口铺垫地毯,贴出温馨提示。
(2)打开营业服务设施和营业工作设施电源,检查设备状态是否正常,(简单故障马上自行处理)如不正常需马上报修。营业服务设施在修复前须贴出通知指引客户。
(3)每日主管组织当班人员进行班前会。
(4)组织营业员对门前及厅内进行保洁,组织营业员将台席内部和台面收拾整齐。(由主管进行安排)
(5)营业开始,营业员应在相应工作岗位迎接客户。
3.关店管理:
(1)营业员下班无法继续办理业务时,应提前10-15分钟将提示牌放于工作台前,但必须接待完正在等候的客户,并请引导员协助引导客户到当日当班台席办理。
(2)营业结束时,如有客户在等待办理业务,稳定客户在等候中的急躁情绪,待所有业务办理完毕后再结束营业。不得无礼驱赶客户。客户全部离开后,关闭厅门。
(3)关闭营业后不需要使用的营业设施电源。
(4)营业员将台席收拾整齐,整理厅内资料架、休息区等。
二、晨会管理:
(1)营业厅在营业前要进行班前会,由营业厅主管,当班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2)根据排班表对当天当班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点名。同时检查营业员仪容仪表、着装等达标情况。
(3)针对前日工作情况营业厅主管进行点评。
(4)针对当天学习与目标环节:布置当天工作,强调注意事项。
(5)针对团队百分百环节:激励当班人员,创造良好气氛,提高团队的士气与合作精神。
三、交接班管理:
(1)当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排班表上班,不得擅自调班或离岗,严禁私自代换班,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代换班的,需经过营业厅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若未经营业厅主管批准,私自代换班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双方共同承担。
(2)将未处理完的事情妥善交接给接班人员,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四、单据及营业款管理:
(1)用户业务受理单、收据或发票需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带出或转交他人,如有填写错误的,请注明作废字样,提交给营业厅主管处理。为用户填写时业务受理单或收据时,需字迹清晰、规范、统一,不得私自涂改或增加公司政策以外的承诺。
(2)每日营业款金额认真核对准确,按公司规定按时上缴公司部门,确保人身及公司财务安全,营业报表要求准确无误。
五、每日两级巡检制度:
(1)一级巡检:每日主管对营业厅的现场情况进行合理组织,并不定期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岗位作业顺畅,使营业现场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二级巡检:值班主管每日分别从环境卫生、营业安全、营业设施、员工仪表、员工业务、员工服务、业务保密等七方面进行检查。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目标及改进期限。以便及时处理营业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确保营业服务质量。
六、特殊情况处理:
1、设备故障处理:
(1)业务支撑部门已提前告知营业系统因升级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主管需提前制作营业厅对外公告在营业座席前进行公告;同时对外解释口径要及时统一。
(2)现场临时出现营业受理系统运行缓慢或者出现死机情况,营业员需要对正在办理业务的客户致歉并说明情况;安排营业厅工作人员为客户提供其他可行的建议或替代方法。对于缴纳费用的客户,应引导和进行缴费。对于办理变更类业务的客户,要求营业员现场帮助客户登记、填单、复印相关证件并留下用户联系方式,待故障排除后为用户办理,通知客户。
2、客流高峰疏导处理:
(1)营业厅出现客流高峰,当客户办理业务的`等候时间较长时(超过15分钟时),营业厅主管应及时调度,增加营业受理台席,缩短客户等候时长,达到快速疏通客流量的目的。同时对于业务促销而产生的客流高峰,客户办理业务异常拥挤时,营业厅主管应及时采取预登记、预受理等各种方式,减轻前台压力。
(2)请其他同事帮忙时,要求主动询问用户办理业务种类,能协助先期办理或填写的先行处理,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当场明确回复,注意主动营销。
3、业务体验区情况处理:
(1)业务体验区是重要的营销场所,每日应有专人负责演示区的机器设备情况,以保证当日营业所需。
(2)每日营业员应对演示电脑、电视、耳机、电话机、等设备情况于营业前进行彻底的检查,检查的标准是设备状态能满足演示所需,同时根据不同的业务情况将电脑设置于演示业务的外网界面。如检查中发现机器设备故障、网页无法正常打开等情况及时通知营业厅主管,主管接到情况第一时间及时与维修人员取得联系,马上处理,确保营业使用。
(3)每日营业员对业务体验区的宣传展架、宣传材料、饮水机、水杯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需要及时补充的要及时补充,发现有破损、污迹、褪色、起角等情况及时更新、清理,时刻保持演示区的环境卫生。
七、客户投诉、意见及建议反馈:
(1)根据客户投诉的问题,营业员应主动耐心解答,如现场不能直接解决,做好安抚工作,明确告诉客户回复时间。
(2)如有投诉客户在前台大声吵闹,主管需将客户引导到适当的地方进行解释安抚,避免投诉客户对其他客户的影响;做好投诉客户的安抚,安排就座,递送茶水,将处理过程反馈给客户(对不便向客户反馈的过程可委婉解释),让客户知道我公司正在及时处理中,请客户耐心等候。做到先解决用户情绪,再解决用户问题。
(3)将处理结果或领导的处理指示精神告知客户,并同时做好相关解释,必要时可向客户赠送小礼品表示歉意。
(4)营业厅台面摆放《客户意见及建议簿》,及时反馈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解决,以提高服务品质,提高客户满意度。
八、现场卫生管理及营业台面的日常管理:
(1)营业员上班前要把自己所在的工作区打扫干净,包括工作台、地面、背景墙、电脑、打印机等,并要检查电脑、打印机等工作设施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2)营业期间,要保持营业厅内地面干净、无污物(主管安排值日表)。当班人员发现污物,应在5分钟内自行清理。主管安排营业厅员工定期清洁环境卫生(玻璃,地面,电脑,个人办公区域)。
(3)营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整理工作台面的资料、物品摆放整洁有序。营业台席规定摆放受理登记单、宣传单类、指示牌等。
(4)电脑摆放位置统一,单面显示屏要方便营业人员与客户的沟通。所有电脑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游戏、私人图片;显示器不得私自粘贴饰物,屏保及桌面图片应按公司统一要求设定;应安装病毒软件,作好防电脑病毒工作。
(5)设备故障或部分操作设施有问题及时通知主管马上处理,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的,马上更换备用电脑,减少用户因设备故障而等待的时间。
九、保密制度:
(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和业务机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2)公司内部文件和资料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带出。
十、防火防盗等应急情况处理:
(1)发生盗窃、抢劫的处理:如果发生盗窃、抢劫时,需及时拨打110立即报警,并做好现场保护,防止坏人趁火打劫。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主管及上级领导。
(2)发生火灾的处理:如果发生火灾时,需及时拨打119立即报警,所有员工都有本单位防火灭火的责任和义务,头脑要冷静,迅速把初期火扑灭。必需第一时间通知主管及上级领导,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把火灾的原因清楚。
(3)隐患防治:离岗前关闭营业后不需要使用的营业设施电源,检查好门窗、水电、电脑及其他办公设施,消除一切隐患。
业务管理制度15
【摘要】:
提高业务员工作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扭转当前业务开展的不利局面,达到提升业务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绩效,开创业务工作的新局面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一、劳纪及日常报表提交
一、劳纪及日常报表提交
1、出勤。
每天在早上八点种以前在人力资源部签到,签到的过程中不许代签、迟签,因开展业务需要,需在业务场所滞留,须当日说明,对于不签到且没有提出请假/外出申请的视为旷工或者迟到,除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外,事业部考核20元/次。
2、日常报表提交。
认真按时完成工作日报、周报表及各类总结计划。日报表、周报表将各项事宜交代清楚,并于次日上午8:30前交办公室,不能按时完成的'按20元/次考核;早上填写前日日报表的,按10元/次考核;字迹潦草、敷衍了事的,按10元/次考核并重新填写,重新填写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按10元/次考核;月总结下月2日前交办公室,迟交无论理由,考核30元/次,完成质量按上述规定考核。
3、按时参加公司及事业部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或活动。
无故缺席除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外,事业部考核20元/次。
二、业务开展
1、信息收集
1)对业务员业务范围暂作如下划分:
罗攀:盘龙城一带、金银龙湖
朱黄刚:山、阳逻一带
荣天祥:吴家山、阳逻
龚波:磨山工业园、汉阳王家湾一带至汉口
黄方敏:王家湾沌口开发区至汉南
朱自佳:江夏至武昌火车站
海兴啸:江夏至武昌火车站
彭国祥负责武汉市及周边其他区域,并对其他业务员的业务开展情况跟踪抽查。业务员按划分的业务区域开展业务活动,除各人已上报目前跟踪重点项目外,业务活动原则上不得过界。
2)各业务员对负责区域所在建或筹建楼盘、厂房信息应有全面了解。本制度下发一个月内完成对所负责区域所有信息的收集,每迟一天考核10元,不封顶。此前每周须提交跟踪到的信息及计划下周开发的新信息数量。未完成上周计划的考核10元,150%达成计划的奖励10元。信息收集完成后,由办公室会同业务部对业务员信息收集情况进行考察,对虚假或有明显遗漏的,一处考核30元。
2、业绩。奖励及处罚制度按公司下发《公司营销人员奖惩规定》之相关内容执行。
三、本制度涉及考核项,均由业务员收到考核单后三天内将罚款交至办公室,三天内不交则罚款翻倍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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