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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敬老院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敬老院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敬老院是指由政府举办的,专门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提供集中供养的服务机构。
第二条敬老院工作人员是指由举办单位任命或与举办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含管理员、炊事员、护理员等,在职村干部不得任敬老院工作人员)。
第三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由所属乡镇(街道)直接管理,县民政局联合所属乡镇(街道)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监管。
第四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执行-的道路、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养老事业,有爱心,勤奋踏实,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爱岗敬业,能胜任本职工作,不怕脏、不怕苦累。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爱护和悉心照料服务对象。
(五)遵守职业道德和传统美德,努力提高本身业务技能和综合服务能力。
(六)服从领导,顾全大局,身心健康。 (七)爱护公共财物,公私分明。
(八)讲究个人卫生,仪表端庄,着装得体、整洁。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由本乡镇(街道)公开招聘,详细招聘方案由乡镇(街道)制定。
第六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县民政局备案。
第七条敬老院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集中供养对象的10:1比例配备,护理员按实际供养半失能对象人数的6:1及全失能对象人数的3:1比例聘用。
第八条聘用条件
(一)年龄。原管理人员(女50周岁以内,男55周岁以内),新聘用人员必须在30-50周岁内(大专文化以上或获得社会工作资格证者可适当放宽)。
(二)文化程度。聘用副院长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护理员、炊事员等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
(三)身体心理健康,无任何传染病及精神疾病史;
(四)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的其它情形。
第九条招聘程序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面试、考察或其它形式;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聘用合同
第十条乡镇(街道)必须与所属敬老院聘用工作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新聘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的,可签订5年以内的聘用合同。
第十一条敬老院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10年,提出签订聘用合同至退休的,如能胜任工作且无重大过失,无违背单位规章制度所属乡镇应当予以考虑。
第十二条有下面情形之一的,由所在乡镇(街道)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一)敬老院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二)敬老院工作人员年度考评不称职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评不称职的;
(三)违背敬老院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操作规程,经屡次教育不改或因而造成责任事故的;
(四)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滋事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在本职岗位上出现责任事故、案件或重大问题者;
(六)工作期间因故遭到刑事处罚者;
(七)严重渎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本人要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由本人提早30日向敬老院提出书面申请。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敬老院工作人员遭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五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所在乡镇(街道)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四章考评和培训
第十六条县民政局会同乡镇(街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评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并以(永兴县敬老院绩效评定(星级创立)施行细则)和永兴县敬老院院长、护理人员、炊事员工作绩效考评细则为主要根据。(详见附件1、2、3)。
第十七条考评分为季度考评、年度考评和聘期考评。
年度考评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档次。第十八条考评结果作为调整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根据。
第十九条乡镇(街道)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条培训经费可从日常运行管理经费中列支。
第五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二十一条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基础工资根据平常考评情况及工作履职,原则上按季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终工作绩效考核等次一次性发放。
第二十二条县民政、财政部门负责建立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由乡镇(街道)造表审批,民政汇总报财政,通过银行直接发放。
第二十三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我县的村干部相关标准执行。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四条敬老院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当年绩效评定(星级创立)按综合得分情况评定为三类(三个星级),即一类(三星级)敬老院占总数的30%,二类(二星级)敬老院占总数的40%,三类(一星级)敬老院占总的30%。一类(三星级)敬老院所有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增加50%发放;并评出3名作为优秀工作人员,分别奖励600元;二类(二星级)敬老院所有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按足额发放,并评出1名作为优秀工作人员,奖励600元;三类(一星级)敬老院所有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只按50%发放。奖励资金从敬老院运行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五条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敬老院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渎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背纪律的。
第二十七条处分分为警告、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第二十八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十九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责任追查
第三十条敬老院工作人员违背本(办法)规定的,由所属乡镇(街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开除。
第三十一条对敬老院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背本(办法)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声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声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所属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在敬老院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详细事宜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敬老院管理制度2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新人院老人及心理、行为异常的老人应作重点交接班。
2、老人出入院要有登记制度,外出活动要有请假、登记制度,不能自理老人外出时需要有人陪伴。严防老人走失。
3、加强老人物品管理,防止危险物品带人居室。
4、加强巡视,对行动不便、失智及意识模糊的老人要求重点巡视,以防意外。
5、特护老人洗澡应有护理员照料,防止烫伤、跌倒。自理老人洗澡,不倒锁房门,护理员巡视、协助。
6、护理单元各种设备,如电器、灭火器、门窗、玻璃、床架、扶手、助行设备等,应定期检查,若有损坏应及时修理。
敬老院管理制度3
为保证养老院安全有序地进行,对养老院情况特殊性而采取的办法,特制定安全值班制度:
每月分三旬,领导带班值班,每班两人,值班时间早七时到晚二十时,除正常工作外,由值班领导详细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值班期间发生大的失误或无故不到场者扣发当月工资,造成损失者进行责任追查和处罚。
养老院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把握老人饮食起居状况,发现安全隐患时第一时间通知院长及时整改,确保我养老院住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生大的失误追查当事人责任并处罚。
节假日根据值班表值班,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随时把握养老院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值班要求:
(一)、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饮酒,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值班人员严禁脱岗或在岗时间内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值班员不得将与本院无关的人员带入或留在养老院内。
(三)、值班人员应定时巡视检查养老院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对象要具体查看。养老院的.重点防备设施为:居室、食堂、配电间、消防器材等。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防备意外情况的准备。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碰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
(五)、值班人员应遵守职责,遵守养老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定时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发现异常情况,值
班人员应及时报告院长或相关责任人,立即处理。
(六)、夜间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值班人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
敬老院管理制度4
为保证养老院安全有序地进行,对养老院情况特殊性而采取的办法,特制定安全值班制度:
1、每月分三旬,领导带班值班,每班两人,值班时间早七时到晚二十时,除正常工作外,由值班领导具体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值班期间发生大的失误或无故不到场者扣发当月工资,造成损失者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2、养老院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老人饮食起居状况,发现安全隐患时第一时间通知院长及时整改,确保我养老院住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生大的失误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处罚。
3、节假日按照值班表值班,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养老院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值班要求:
(一)、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值班人员严禁脱岗或在岗时间内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值班员不得将与本院无关的人员带入或留在养老院内。
(三)、值班人员应定时巡视检查养老院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对象要详细查看。养老院的重点防范设施为:居室、食堂、配电间、消防器材等。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防范意外情况的准备。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
(五)、值班人员应恪守职责,遵守养老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定时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发现异常情况,值
班人员应及时报告院长或相关责任人,立即处理。
(六)、夜间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值班人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
敬老院管理制度5
一、农村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组成
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财务管理制度
五、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六、敬老院院长职责
七、敬老院财务人员职责
八、敬老院服务人员职责
九、敬老院炊事人员职责
十、敬老院院民准责
十一、敬老院志愿服务队构成
十二、敬老院作息时间
农村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组成
一、院务会:
主任:(院长)
副主任:(副院长及社会监督员)
成员:(由各组组长组成)
二、卫生组
组长:
成员:
三、财务组
组长:
成员:
四、安全组
组长:
成员:
五、服务组
组长:
成员:
六、生产组
组长:
成员: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个人卫生
1、衣服勤洗勤换。
2、定期换洗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定期洗澡、洗头、刮胡子、剪指甲、理发。
4、睡觉起床后整理床铺。
5、患病院民由服务人员或经院里指定的其他院民帮搞个人卫生。
二、居室卫生
1、住房内按人统一配置床、被褥床单、桌椅、大衣柜、鞋架、脸盆毛巾架、暖水瓶,各种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叠放,门外张贴身份牌。
2、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洁净卫生,无蜘蛛网、污迹、烟头、积尘和异味。及时消除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之物。
3、床铺、蚊帐、衣被、鞋和其他物品统一格式放置,严禁白天室内存放便桶及在室内大小便。
4、严禁室内明火取暖、做饭及从事其它烘烤,不得在室内擅自拉线,不得在照明电线上晾挂衣物,不得放置迷信物品,不得在墙上乱钉钉子、乱帖(挂)字画或其它物件。
安全管理制度
1、预防火灾事故。
2、预防淹亡事故。
3、预防触电、雷击事故。
4、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5、预防中暑事故。
6、预防院民走失事故,建立值班登记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
7、加强外来人员管理。未经批准,院内任何人员不得留客人在院住宿,不得私自会见国外、境外人员。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配有会计和出纳员。
2、县级民政部门下拨的供养经费、乡村补助的供养经费、自费人员寄养经费、社会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自产农副产品及生产经营收入等收入和支出都必须分别设立相应帐目,日清月结,做到账款、账物、账目清楚相符。
3、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事先经院长同意,重大开支要向乡镇及上级业务部门请示。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2名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4、坚持财务公开,做到收支账目每半年公布一次,生活开支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5、严肃财经纪律,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挪用、拖延、抵扣、截留、私分敬老院任何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敬老院报销经费。
6、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购置和制作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帐。一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存档。
7、敬老院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账据必须列入移交。
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1、持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积极发展种、养、加工等院办经济
2、按院民人数配置蔬菜基地,做到院民蔬菜基本自给。
3、敬老院应根据生产经营项目,成立种、养、加工等若干生产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院民参加生产劳动,对表现突出且有重大贡献的院民给予适当奖励。
4、敬老院生产经营收入必须入帐,专款专用,随时接受院务会检查监督,生产经营收入主要用于改善院民生活、再生产投入和对院民的奖励。
敬老院院长职责
1、在上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敬老院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领导全院工作人员圆满完成五保供养具体工作。
2、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并完善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完善敬老院各种生活设施,落实责任人,适时维护,确保常年完好,并充分发挥其效用。
4、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5、组织实施院务会议,提请聘任或解聘敬老院工作人员;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敬老院财务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及主管部门的监督。
2、账目必须做到账物相符,并按时公布收支情况。
3、做好敬老院的预算工作,正确、及时上报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定期编写财务收支情况分析。
4、负责审核生产经营计划、经济协议和其它经济文件,并做好存档工作。
5、妥善保管好各种票据、账册、现金及有关印章。
敬老院服务人员职责
1、认真遵守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为院民提供优质服务。
2、负责院民的生活起居等日常工作。
3、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协助院民整理好内务卫生,并监督、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保证院室内清洁、无异味。
4、组织院民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适当的学习活动。
5、及时掌握院民的心理动态,做好院民的思想工作和调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院长报告。
6、协助医务人员做好院民的医治护理工作。
7、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敬老院炊事人员职责
1、敬老院炊事人员上岗前须经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认可可以从事炊事工作,实行持证上岗。
2、炊事人员负责全院所有人员膳食和饮用水供应,并按需要或医嘱制作软食、流食及其它特殊饮食。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规定,防止食品中毒事故发生。劝阻非厨房值班员或工作人员进入厨房。
4、穿戴工作衣、帽上班,搞好伙房、饭堂内外卫生,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
5、接受院务会监督,倾听院民意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经常调剂伙食。
6、负责食品仓库、厨房、餐厅内食品、物资设备、公用餐具、厨具的管理。
敬老院院民准责
1、自觉遵守纪律,不违反制度。
2、搞好院内团结,不互相争吵。
3、提倡互助友爱,不无事生非。
4、服从院内管理,不擅自外出。
5、爱护院内财产,不损坏公物。
6、确保院内清洁,不乱丢杂物。
7、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放物品。
8、注意文明卫生,不随地吐痰。
xx县农村敬老院志愿服务队构成
队长:(由驻乡单位有爱心有名望的能人担任)副队长:(由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担任,配合协调服务队工作)成员:(由驻乡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xx县敬老院作息时间安排表
上午:
6:30--7:00起床
7:00--7:30晨练
7:30--8:00早餐
8:00--10:00 整理院内外环境卫生10:00--12:00生产劳动
中午:
12:00--12:30午餐
12:30--2:30午休
下午:
2:30--4:00生产劳动
4:00--5:30娱乐活动
5:30--6:00晚餐
6:00--8:00院内自由活动
8:00熄灯睡觉
敬老院管理制度6
一、职责单位和职责人
职责单位: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
职责人:廖翔鲲、黄广华、廖雄彪、史文锋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和。
三、集中供养基本原则
供养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属地管理、动态操作的原则;
院财乡管院用的原则;
财政供养为主的原则;
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
四、审批条件
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应由五保对象本人申请或经本人同意由其监护人或村民小组申请,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监护人的基本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组织体检,由敬老院与五保对象监护人或村委会签订入院协议,明确相关职责和义务。入住敬老院的对象务必是农村五保户,服从敬老院的管理,积极参加敬老院组织的.力所能及的活动。患有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的五保对象,不能到敬老院集中供养。
五、农村敬老院供养资料和标准
农村敬老院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免费带给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忙,并每月发放适当数额的零用钱。
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其供养资金透过乡财县管专账直接拨付到各乡镇敬老院。
六、申报农村五保供养所需材料
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需带给以下证明材料:永兴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入院审批表;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和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体检表;
入院协议;
属残疾人的,应带给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2张;
敬老院认为需要带给的其它证明材料。
七、办理程序
本人申请;
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
组织体检;
张榜公示;
乡镇敬老院审核;
乡镇审批;
签订协议;
贴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入院手续,不贴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八、政策咨询服务
县民政局救灾股电话:5536760,也可到各乡镇民政办咨询。
敬老院管理制度7
为更好发挥中心敬老院管理人员和五保对象的潜力,规范提升中心敬老院管理工作,县民政局敬老院管理中心制定印发《县中心敬老院管理制度》,便于中心敬老院操作,其主要资料如下:
一、会议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院务委员会议,由院长主持,院务成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主要听取供养人员对院务工作的批评和推荐,分析院内生活、生产、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状况,进行总结并研究布置工作。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解决生产、生活、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检查评比岗位职责制、规章制度执行状况,提出改善意见。研究财务开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公布财务收支状况,总结、布置工作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实行民主理财,每月按规定式样公布一次收支状况。
2、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用公款(物)请客送礼。
3、院内一切收支均须使用管理中心印制票据,手续健全,账据相符。
4、除伙食费外,支出在300元以内的由院长批准;300元以上1000元以内报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1000元以上书面形式报县民政局批准。
5、其他参照上民发号文规定。
三、卫生管理制度
1、督促供养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执行个人卫生标准。
2、持续室内外清洁卫生,划分卫生区,每一天清扫一次;统一室内物品放置,到达整齐美观;搞好绿化、美化、净化。
3、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坚持定期消毒。
4、定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对患病供养人员要妥善及时地诊治。
5、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改善。
四、食堂管理制度
1、成立缮食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经常征求供养人员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善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伙食标准,确保收支平衡。
3、每周制定一次食谱,讲究营养,科学配餐。
4、采购食品(蔬菜、肉类等)及其他食堂用品由两人(缮食委员会成员一人)以上完成,并经厨房值班员验收入库。
5、厨具、餐具定期消毒,碗筷专人使用,分别存放。
6、不购买、食用腐烂变质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五、请示报告制度
1、敬老院对自我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请示通常采取书面形式,逐级进行。
2、敬老院应每月一次书面报告状况。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状况应及时报告。
六、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制度
1、建立《敬老院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登记簿》。
2、《敬老院要事日记》的主要资料是:出入院人员、病号及处理、请假销假、供养人员违纪、上级领导来院、院内重大活动、院外人员来院慰问和服务状况;院内发生事故、案件状况;供养人员死亡及处理状况;上级通知、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3、《夜班巡查登记簿》主要资料:外出院民回院状况,电器使用状况、门窗关锁状况和其他需记载的状况。
4、《敬老院要事日记》由敬老院管理人员填写,《夜班巡查登记簿》由
敬老院管理制度8
为落实市政府五保供养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敬老院及散居五保供养安全管理年”为主题,强化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方法,着力提升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全区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工作形势稳定,全力促进全区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意识、体制机制、管理本领、管理效能和安全管理队伍等五项建设,达到“九安全”:即设施安全、用电安全、用水安全、药品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行为安全、住宿安全,最终实现责任事故零目标,确保全区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责任,建立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要坚持五保对象安全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会事务办主任、敬老院院长(常务副院长)落实具体职责。建立健全各级各层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是加强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由乡镇与区民政局签订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各敬老院与乡镇签订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各村与乡镇签订散居五保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对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安全管理工作实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制度,确保落实
一是要有紧急处置预案。各乡镇要按《市区敬老院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文件要求,建立完善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领导机构及职责、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等。
二是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乡镇要按《市区敬老院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要求,建立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院内、室内、消防、食品、疾病、用电、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等。
三是要明确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各乡镇根据实际,设置门卫、院内、室内、消防、食品、疾病、用电、锅炉使用等各安全岗位,岗位、职责明确到人,确保层层抓落实。
四是要落实散居五保供养“三项制度”。各乡镇必须克服“重集中供养、轻分散供养”的倾向。在今年内,各乡镇务必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即:五保对象年审制度、巡视走访制度、包保责任制和监护制度。特别是每个五保对象要落实1个包保责任人或1个监护人(无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五保对象落实监护人),各乡镇要建立五保对象包保责任人、监护人台卡,明确责任,动态管理,切实维护散居五保对象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三)搞好排查,杜绝隐患
一是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要以安全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搞好安全应急演练;对散居五保对象落实“防高温、防雷击、防水淹、防火、防盗、防跌、防走失、防食物中毒、防流感、防传染”等十防措施。
二是落实敬老院“三设置”要求。即在敬老院内重点部位按要求设置灭火器、设置安全通道、设置应急照明灯。
三是拉网排查杜绝安全隐患。各乡镇要在6月底以前组织人员对本乡镇敬老院及散居五保对象住房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落实整改措施。敬老院要实现“三杜绝”:即杜绝用电用火(吸烟)安全隐患、杜绝饮食卫生安全隐患、杜绝老人外出安全隐患。区民政局在7月份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对全区敬老院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建好队伍,抓好培训
一是抓好敬老院院长、常务副院长队伍建设和培训。各乡镇要多渠道、宽视野的`选拔人才,将政治素质好、有爱心、有热心、有耐心、敢于负责、善于管理、乐于奉献的同志选任到敬老院院长的岗位。同时,区民政局将在区福利服务中心、西眉敬老院建立敬老院院长培训基地,拟于8-9月份对全区敬老院院长、常务副院长进行一轮培训,并将建立培训的长效机制。
二是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训。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安全管理岗位,并将责任明确到人。同时加强安全岗位工作人员安全管理意识、管理本领、管理效能及应急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一年每个岗位不低于两次的安全演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学习阶段(6月1日-15日)。各乡镇认真组织学习市局《通知》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良好氛围。
(二)方案制定阶段(6月15日-6月30日)。各乡镇按照安全管理年活动目标,结合实际开展调研,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以“六个一”工作为载体,制定工作方案。
(三)全面推进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乡镇落实敬老院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要集中人力、物力,对各敬老院进行摸底调查,按照目标要求全力推进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作实效,继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探索建立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要将在开展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工作工作方案,并从解决瓶颈性问题着手,按计划、按步骤,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五)检查总结阶段(12月1日-20xx年1月15日)。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区民政局对在此次活动中探索出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在全区积极推广应用,更好地巩固“敬老院安全管理年”活动成果。同时区民政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开展敬老院安全管理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量化打分的方式。检查结果将由区政府通报,得分最后一名,要向区民政局提交整改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本“敬老院安全管理年”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能职责见遂安民政〔20xx〕65号文件)。同时,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明确职责。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敬老院安全管理年”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分解下达,明确职责,不留死角,充分调动积极性,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敬老院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的文明管理,保障住院老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增进老人的身心健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街道兴办的敬老院(敬老楼,下同)是基层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实行养老与康乐相结合和勤俭办院的原则。
乡(镇)、街道的敬老院,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领导,并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敬老院收养的对象是:
(一)农村五保户(含孤儿),城镇无生活依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人;
(二)城乡孤老烈属、孤老退伍红军、孤老复员军人。
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者,不得吸收入院。
第四条老人入院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敬老院提出申请,经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入院。
第五条老人入院后,其原有财产仍属本人所有,可由本人保管或委托亲友、敬老院代管。老人去世后,其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敬老院应办好伙食,保证饮用开水和洗澡热水的供应。
第七条敬老院应健全老人生活护理制度和卫生工作制度,搞好老人的个人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对患病老人应及时治疗。
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设医疗室,尚未具备条件的,应与附近医院建立联系,做好老人的疾病防治和定期保健体检工作,建立老人健康档案。
第八条敬老院应组织老人参加一些有益的学习活动,使老人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自觉遵纪守法,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敬老院应经常开展文娱活动,活跃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逢年过节和老人生日,可举行节俭和有益的慰问、祝寿活动。
第十条敬老院可根据当地实际条件,组织种养、加工、服务和小商业等生产经营项目,增加经济收入,改善敬老院设施和住院老人的生活。
院办经济实体可吸收老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或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敬老院设院长(或正副院长)、医生(卫生员)和工作人员若干名(以下统称管理人员),按入院老人总数的百分之十五至二十配备。
管理人员要挑选遵纪守法,热心为老人服务的人员担任。院领导要由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事业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笔文化水平的人员担任。
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合同制,对表现不好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可以解聘。
第十二条敬老院实行民主管理,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或民主管理小组,由院长和管理人员代表、老人代表组成,其中老人代表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民主管理组织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管理本院伙食、卫生、文娱、学习、生产、财务收支等,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老人较多的敬老院,可按住宿区建立老人自治小组,组长由老人担任。
第十三条敬老院的管理人员应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分工、任务和职责。建立健全考查、评比、奖惩制度。
敬老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管理制度。会计、出纳、保管、总务由管理人员兼任或老人代表担任。财务收支帐目要日清月结,每月张榜公布,物资进出仓库要登记、验收。
第十四条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标准,应相当于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并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调整。
入院老人为乡(镇)五保户的,其粮油与供养费用(包括菜金、被服、医疗、文娱、零用等费用,下同),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供给,属城市街道孤老的,其生活供养费用,按政府定期定量救济与街道集体补贴相结合的`办法供给。
入院老人领取抚恤金的,从抚恤金中向院缴交基本生活费。
第十五条敬老院的基建、设备费、管理费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由乡(镇)、街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第十六条县(区)、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教育和发动各单位干部和群众支持敬老院的建设,搞好卫生,绿化环境。
社会各方面应扶持敬老院办好经济实体,在政策、场地、资金、技术、产供销等方面予以照顾。
第十七条民政部门应加强对敬老院的业务指导,帮助敬老院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搞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由敬老院或主管部门分别情况对直接责任者予以批评或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九条村办敬老院可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1988年8月1日起施行。,敬老院管理制度
敬老院管理制度10
一、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对各方面工作及管理负总责。
二、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短期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上岗前必须由院长进行安全培训。坚持经常性安全教育,每日检查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消除措施,隐患不消除不能安排居住或正常活动。
三、对入住老人经常引进安全知识教育,让老人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对看护老人、居室内外用电器、饮食卫生,要明确具体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相关要求,确保安全。
四、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环境,按要求清洗更换床单、衣服、晾晒被褥,室内定时通风。不让老人吃腐烂变质的食品。严格做好餐具消毒,生、熟食品分开,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五、收住老人必须经过老人和家属同意,持有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有传染病、精神病、老年痴呆病、严重心脏病及其他疾患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不能收住。入住老人在正式办理入院手续前,由本院负责人与入住者本人见面交谈,根据考察的情况,电话通知家属代表是否同意办理入院手续。老人入院必须由老人及其监护人与本院签定入院协议书,并同意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
六、工作人员必须关心尊敬老人,爱护老人,不得与老人争吵,不准有不文明、不礼貌举动,发现老人有思想问题时及时劝导,生活有困难时主动帮助,照顾老年人的合理要求。
七、坚守工作岗位,不准随意离岗办私事。坚持夜间值班制度,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发现老人患急病或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与家属联系,报急救中心妥善处理。
八、爱护院内财产设备,不断改善老人起居活动环境,重要事项及重大问题及时向服务中心领导报告。
敬老院管理制度11
一、学习时间:每周一下午二点为老人和职工共同学习时间,每月初周一会后为职工办公会时间。
二、学习内容: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卫生保健宣传知识,民主生活会及职工办公例会等。
三、参会人员:所有在院能自主活动的供养、休养老人及职工。
四、学习要求:
1、不迟到,不早退,或无故缺席,有病、事要请假,并做好考勤记载。
2、会上讨论时积极发言,态度诚恳和睦,不要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敬老院管理制度12
一、学习时间:
每周一下午二点为老人和职工共同学习时间,每月初周一会后为职工办公会时间。
二、学习内容:
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卫生保健宣传知识,民主生活会及职工办公例会等。
三、参会人员:
所有在院能自主活动的供养、休养老人及职工。 四、学习要求:
1、不迟到,不早退,或无故缺席,有病、事要请假,并做好考勤记载。
2、会上讨论时积极发言,态度诚恳和睦,不要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敬老院管理制度13
一、敬老院医务室管理制度
1、医务室配备一名熟悉医疗业务的人员。医务人员可专职也可兼职,专职的应具有执业证书,兼职的应经过不少于三个月的专业培训。
2、配有血压计、体温表、听诊器、治疗床和简单注射器械及常见病药物。
3、购进药品必须到正规医疗部门购买,不购污染、变质、过期药品,并凭正式发票报销。
4、药品购进时,分类别登记入库明细;治疗时,分类别登记出库明细;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
5、医务室定期消毒,保持卫生清洁,药品摆放整齐。
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认真做好食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确保购进食品新鲜卫生。
2、要切实做好餐具、炊器具的卫生清洗,消毒和管理工作,按规定要求做好餐厅、厨房的清洁卫生及炊事员的个人卫生。
3、要严格食品采购和管理制度。实行两人采购一人验收的“三人采购小组”的工作制度,并进行认真的成本核算。
4、要强化安全管理,做到封闭式操作,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要实行分管领导责任制,明确食堂管理人员安排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6、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消灭蚊、蝇、鼠等害虫,杜绝各种病毒传染漫延,确保万无一失。
7、要科学合理拟定主、副食及菜谱,并根据季节变化和院民意见,不断更新和调整饮食结构,确保饮食安全。
三、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敬老院老人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敬老院食物中毒预案。
(一)成立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敬老院管理人员
(二)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被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敬老院院长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院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区社会事务办报告,并通知领导小足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
1、组织抢救工作由负责。应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由负责向区社会事务办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报告电话:
3、由负责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剩余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容器用具必须保留,待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原因;
4、由维持现场秩序并接待有关访人员。
(四)敬老院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院内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系电话: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按照《消防法》要求,配齐各类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加强对工作人员安全消防知识的培训,确保正确使用各类消防设备。
3、加强对院民消防安全的教育和培训,普及火灾安全防范、紧急救护、逃生技巧等知识,不断提高院民的消防意识。
4、严禁院民在住宿房间内用电炉、烧煤炉和私自使用电热毯,教育吸烟人员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卧床吸烟,不要随处丢烟头。
5、对消防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员工培训规定
(一)工作内容
1、陪伴老人
(1)陪老人聊天:陪同坐在敬老院门口、大厅、以及房间里的老人聊天
(2)陪老人看电视
(3)陪同敬老院大厅、门口、以及房间里可以走动的老人散步
(4)推轮椅带腿脚不便的老人散心:推轮椅带腿脚不便的`老人到花园散心呼吸新鲜空气(千万不能自己独自把老人抱上轮椅以及抱上床)。
(5)文娱活动:到房间里给老人表演文艺节目、陪同老人下象棋…等
(6)替老人读信、读报纸给老人听
2、护理
(1)帮忙給老人擦药。
(2)帮老人按摩。
(3)告诉老人一些健康常识。
(4)帮忙給手脚不便的老人喂饭(也可以饭前帮老人洗手、吃完饭后帮忙老人清理衣裤并送老人回房)。
3、劳动
(1)打扫:打扫敬老院里的扶手、门窗、老人的饭桌椅、老人的房间、拖地、收拾老人的物品等。
(2)帮助老人修理一些小物品。
(二)服务技巧
1、与老人交谈
(1)态度:
主动出击(遇到老人主动打招呼、主动选择话题),和蔼可亲、平易近人,面带微笑,让老人感受你的亲切感,有耐心
(2)交流:
(a)与老人交谈时,语调和语速根据不同的老人需求而调整。(b)尽量不要让老人抬起头和你说话(在与躺着或坐轮椅的老人聊天时,身体尽量半蹲)。
(3)在与老天聊天的时候眼睛不要东张西望。
(4)主动选择老人发现老人的长处以及喜爱的话题(例如家乡、敬老院里的环境),当老人信任你之后就尽量扩展话题。当无意中提及老人不喜欢的话题时老人情绪有变,尽量不要劝说,先用手轻拍对方的手或肩膀安慰,稳定情绪,然后尽快机灵地转移话题。
(5)每个人都渴望得到肯定,真诚的赞赏老人。
(6)如果不会粤语的同学,甚至会粤语也听不懂老人语言的同学要巧妙性的多用非语言表达(肢体语言)或者向听得懂老人方言的同学求救。
(7)礼貌:进入房间前,必须先敲三下门,征求老人意见后才进入房内。
2、散步
(1)要小心地滑,扶好老人。
(2)志愿者如果发现老人跌倒,保持安静,询问老人情况,立即找护工,禁止随意把老人扶起。
(3)在冬天,要给老人多带一件外套。
3、推轮椅
(1)推轮椅前,必须检查刹制是否打开,检查老人的腿是否在脚踏板上。
(2)在碰到障碍物时,志愿者可用脚把倾后杆踩起,然后用适当的力把轮椅推越障碍物。
(3)如果是一些能够交流的老人,建议志愿者主动与老人交流,并询问是否需要按摩。
(4)几个推轮椅的志愿者可以把老人聚集在一起,这样可以使不同老人之间得到交流,志愿者可以在他们谈话的时候适当的融入到老人的谈话中。
(5)如果是在冬天,多给老人带上一条毛毯。
4、按摩
(1)单手加压揉法
左手按在需要按摩处,右手则加压在左手背上(或者右下左上),多使用在背部或肌肉丰厚(小腿处)的地方单手加压揉法
(2).按法
利用指尖或指掌,在身体适当部位,有节奏地一起一落按下,叫作
按法。通常使用的,有单手按法、双手按法。
5、打扫
(1)有条件的志愿者可在去敬老院之前准备好抹布、报纸、和桶。
(2)打扫房间前征求老人意见,不要随便动老人房里的摆设和其它物品,例如有些老人院里的婆婆就爱把剪刀、药油摆在床上,提醒她注意安全就行啦。
(3)在打扫卫生的时候要注意自身安全,例如擦高处的电扇、窗户的时候。
6、喂饭
(1)建议每位参与的志愿者都带一包纸巾,以便在喂饭时帮老人擦嘴。
(2)建议喂饭之前询问老人或者护工,是否可以吃当时饭堂所提供的所有饭菜,因为,有时饭堂会提供一些萝卜之类的饭菜,老人吃了会让原先吃的药失去药效;也有些老人因为没牙齿吃不了青菜。
(3)有些老人可能由于心情、身体不好或是撒娇而表示不想吃饭菜,建议志愿者们想尽办法去哄那些老人吃饭,多吃一口算一口。
(4)喂饭时一定要细心,根据老人不同的需要或是大口的喂或是小口的喂,有鱼吃的时候特别要小心千万别让鱼刺弄伤老人们,有些老人牙齿比较少,在喂饭的时候就需要用勺子把饭弄得比较糊一些。
(5)喂完饭之后注意观察腿脚不便的老人的身上和轮椅上是否有饭菜残留,如果有的话,志愿者尽量帮忙清理。
敬老院管理制度1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预防火灾事故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的管理。
9、使用取暖设备和燃气灶具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10、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二、预防淹亡、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1、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有专人管理,经常检修。
2、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
3、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4、严禁工作人员和供养老人到江、河、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
三、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1、严禁采购和食用发霉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植物,严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
2、制做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制做凉拌食品应当严格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菜剩饭应当妥善保管,食用前仔细检查,充分加热。
3、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4、水井、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防止污染和不法分子投毒。
四、预防煤气中毒事故
1、使用燃气灶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气,及时修理。
2、查铺时应当认真检查室内通风情况。
五、预防中暑事故
1、炎热季节,敬老院应当制定合理的外出活动安排,适当控制供养老人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
2、暑期每天供应饮用水和适量淡盐水。
3、室内注意通风。
六、预防冻伤事故
1、在严寒季节来临之前,应当准备御寒的被装和防冻药品。
2、注意保持衣、帽、鞋、袜、手套的干燥和清洁,注意手、脚、耳、鼻的保护。
七、严防智残和患有老年痴呆的供养老人走失。
1、为全体供养老人佩戴写有照片、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以便供养老人走失后的查找工作。
2、对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老人有约束保护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
3、敬老院要根据本院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其它事故采取相应措施。
八、预防偷盗事件发生
1、门卫、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2、院领导要做好院内全体人民的思想工作和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内部失窃现象的发生。
3、若发生失窃,要即时报警,根据损失情况,追究责任。
九、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十、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敬老院管理制度15
一、会议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院务委员会议,由院长主持,院务成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主要听取供养人员对院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分析院内生活、生产、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研究布置工作。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解决生产、生活、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检查评比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财务开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实行民主理财,每月按规定式样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2、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用公款(物)请客送礼。
3、院内一切收支均须使用管理中心印制票据(原始凭证作为附件),手续健全,账据相符。
4、除伙食费外,支出在300元以内的由院长批准;300元以上1000元以内报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1000元以上书面形式报县民政局批准。
5、其他参照上民发[20xx]号文规定。
三、卫生管理制度
1、督促供养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执行个人卫生标准。
2、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划分卫生区,每天清扫一次;统一室内物品放置,达到整齐美观;搞好绿化、美化、净化。
3、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坚持定期消毒。
4、定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对患病供养人员要妥善及时地诊治。
5、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改进。
四、食堂管理制度
1、成立缮食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经常征求供养人员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伙食标准,确保收支平衡。
3、每周制定一次食谱,讲究营养,科学配餐。
4、采购食品(蔬菜、肉类等)及其他食堂用品由两人(缮食委员会成员一人)以上完成,并经厨房值班员验收入库。
5、厨具、餐具定期消毒,碗筷专人使用,分别存放。
6、不购买、食用腐烂变质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五、请示报告制度
1、敬老院对自己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请示通常采取书面形式,逐级进行。
2、敬老院应每月一次书面报告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六、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制度
1、建立《敬老院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登记簿》。
2、《敬老院要事日记》的主要内容是:出入院人员、病号及处理、请假销假、供养人员违纪、上级领导来院、院内重大活动、院外人员来院慰问和服务情况;院内发生事故、案件情况;供养人员死亡及处理情况;上级通知、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3、《夜班巡查登记簿》主要内容:外出院民回院情况,电器使用情况、门窗关锁情况和其他需记载的情况。
4、《敬老院要事日记》由敬老院管理人员填写,《夜班巡查登记簿》由护理人员填写。
5、敬老院院长负责督促检查《敬老院要事日记》、《夜班巡查登记簿》按时如实填写。
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2、院工作人员上班实行签到,每日上午8至8:30分和下午5:30至6点在专门的签到簿上各签到一次。未签到视为旷工,当天少签一次视为旷工半天。签到不得代签,代签者每代签一天,当事双方均视为旷工一天。
3、工作人员旷工一个工作日扣40元。
4、院工作人员请销假:工作人员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凭医院证明和病历单报管理中心批准,不予扣款,因事请假,报管理中心批准,每天扣款20元,轮休假不予扣款。
6、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干私活。上班期间工作人员干私活发现一次作旷工处理。
7、实行夜晚值班,至少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在院值班,对院内的所有安全和老人管理工作负责,确保安全无事故。值夜班人员未在岗在位的一次扣款30元。
8、院工作人员出勤上班情况由院每月公示一次,并上报管理中心备案。
八、外出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内敬老院炊事、护理人员外出,管理人员外出超出所在乡镇辖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外出视为旷工
2、炊事、护理人员外出由院长批准,管理人员外出由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并同时报告当地民政所长。
3、供养人员外出一天以内,向管理人员报告,二天以上须请假,归院后,须向管理人员销假。
4、外出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工作人员视为旷工,供养人员应予以经济处罚。
九、接待制度
1、对来院的人员,应当验明证件,查清身份,问明来意,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
2、院民亲属来院,敬老院应当介绍供养人员在院的情况。
3、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供养人员不得留客人在院内住宿。
4、对供养人员亲属携带给供养人员的`食品,应认真检查,确保安全。
5、来院人员(含工作人员亲属)在院食堂就餐的,按供养标准(由敬老院管理中心发布)缴纳餐费,并开具发票入帐,在院务公开栏内公布。
十、证件和印章管理制度
1、供养人员的各种证件,由敬老院代为保管;
2、供养人员需要用证件时,到敬老院领取,用后交回。遗失证件,应当及时报告,需补办时,由敬老院代为办理。
3、敬老院的印章应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丢失应及时上报核发机关处理。
十一、绩效工资发放制度
1、平均每人每月100元为绩效工资,其中:工作强度50元,按人均管理或服务的供养人员数量计算发放数值;月度考核50元,按月度考核结果计算发放比例。
2、发放办法:
工作强度:人平管理或服务50(含)人以上,发50元,30(含)至49人发40元,29人以下发30元。
月度考核:每月由管理中心到各院按〈县中心敬老院目标责任制度日常考核细则〉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得分数值为下月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如得分84,则发放:50元*84%=42元。)。
3、年度绩效(每年7月至次年6月):因考核扣除的未发放月绩效工资年底进行清算,余额用于奖励年度考核达标前三名的中心敬老院(“三无”敬老院:无上访、无安全责任事故、无超出预算开资,实行人均600元奖励)。
十二、工作人员交流制度
1、敬老院工作人员交流调整一般一年一次,管理人员在同一敬老院工作三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异地交流。
2、交流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在通知的期限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按时到新单位或新岗位报到上班。
3、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在管理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可降为炊事员或护理人员岗位。
十三、院办经济创收奖励制度
(一)创收经济计算办法
1、院内自食采购五保对象种植的蔬菜粮果按80%计价,不纳入创收收入。自食采购的禽畜养殖类产品按90%计价,其收入纳入创收收入,可按规定奖励有关人员。
2、院内投入成本的按纯收入计算: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创收项目所需的支出)得出年纯收入。
(二)奖励办法
院办经济纯收入的50%奖励敬老院工作人员和直接参与生产的其他人员。
1、申报:由各敬老院在每年的元月十日前,将上年的敬老院院办经济财务收支情况和分配方案上报至县敬老院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县局讨论。
2、经县局讨论批准分配方案后,拔给敬老院奖励资金。
十四、考核和辞退制度
1、每月下旬由敬老院管理中心组织一次日常考核,考核结果为月绩效工作资发放依据。
2、每年6月下旬由敬老院管理中心组一次年度考核,对所有工作人员及全年工作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为评先评优和续签合同的依据。
3、辞退规定:
(2)殴打供养人员或工作人员之间打架斗殴的。
(3)辱骂供养人员或工作人员之间吵架情节较重、影响恶劣的。
(4)工作人员不服从交流安排的。
(5)炊事员、护理员不服从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和临时工作调度安排经查实三次(含三次)以上的。
(6)、个人考核当年不合格者,调整岗位,个人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
(7)病假连续超过半个月或年度总病假数超过一个月的;
(8)工作人员旷工连续超过三天或半年内旷工总天数达到七天的。
(9)工作人员,出现违反风俗道德不良行为,产生严重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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