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车辆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车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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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1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首先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3、每次出车时,驾驶人必须到行政部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外出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数、油量等内容,并签字确认,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人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填写归来时间、返回公里数,并签字确认,表明车辆已返回。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4、驾驶人应相互监督,用车前后应环车一周,认真检查车体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损坏,车胎瘪陷等问题,车辆内部是否干净整洁,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数是否属实,如发现车况异常或填写数据不真实应及时上报,并有权拒绝接车使用,责任由前一位驾驶人承担。
5、驾驶人在离开公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车辆需出车、送货、接货等需告知总经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私自外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车体损坏,由外借人承担所有责任并负责赔偿。
7、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总经理批准。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8、公司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若出现违反交通规则,私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带、违规驾驶、违规停车等现象产生违章罚款时,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9、在驾驶过程中未按规范开车,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所有责任均由驾驶人承担。
五、附则
1、行政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2
进出校园车辆及闲杂人员的管理细则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校园安静,加强对进出车辆及闲杂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车辆进出管理
1、因公来校联系工作的小汽车须停车登记,听从指挥,限速行驶,依次停放,不得占道,不收停车管理费;
2、为学校运送物资的车辆,须停车登记,限速行驶,予以放行,不收停车管理费;
3、各类因私需进校的车辆,须停车登记,经许可后,交纳停车管理费,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不得占道;长期停放在校内过夜的各种车辆,不得停入家属区内,应停在指定位置(进校方向马路右边,即十号楼—校医院—桥头),并办理月票,教职工租用的`出租车只登记,不收管理费;
4、校内物资外运,须停车检查,出示物资外运手续或由有关部门联系方可放行;
5、拖拉机、农用车、垃圾车通过时间:早7:0 0以前,晚6:0 0以后,粪便不得外溢,否则给予10~50元罚款;
6、空驶的外来出租车不得进入校内,违者给予10~ 50元罚款;
7、两轮摩托车进入校仙内必须证件齐全,带头盔,不得超载、拖挂,违者给予处罚
8、违反前四款的各类车辆依照校园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二、闲杂人员进出管理
1、因私来校探亲访友人员须在门卫登记;
2、外来人员进校不得在家属区大声喧哗,违者按校园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3、外来拾废收旧人员,除周六和星期天可进入外,其它时间不得入内,进入者须交2元管理费,违者按校园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车辆管理制度3
(一)使用前的准备:
1、操作者检查铲车的轮胎气压、确认水箱加足水,机油面在油尺规定范围内,电瓶要有电,风扇、发电机皮带10—15mm间隙,特别是电路连通并且没有裸露的电线。
2、观察车底地上有无油渍、水渍,发现及时查找原因;同时观察各种仪表是否正常,低速试刹车、灯光是否好用。
(二)设备的启动
1、打开电源总开关启动车辆,变速操纵手柄、大臂、铲斗操纵杆放置在空档。
2、冬季时发动机转速在800—1000转/分钟情况下空转3—10分钟,使发动机、液压油升温;每天早上启动时,活动所有油缸:大臂上下升降3次;铲斗收放3次;左右转向各3次,保证液压油路畅通。
3、行驶时铲斗抬离地面高度与前桥高度一致为宜。
4、铲车为无极变速,变速操纵手柄选择低速前进档,缓慢起步;同时注意周围人员及障碍物。
(三)设备的使用
1、在路况较差路面、急转弯、紧急情况下减小油门减速通过;牛场限速15km/h,牛舍限速5km/h。
2、方向盘右手边是大臂与铲斗操纵手柄,操作人员要缓慢操作,宁慢勿快!
3、换档时不准踩油门,当车辆完全停止才可以由前进档换为倒档,反之如此。
4、铲车不准用二档铲料,应用一档,因为二档是行走档;用铲车铲起紧贴地面重物(精料、石块、沙子)时,前轮不得离地;如铲不起来,出现轮胎打滑现象,不得用铲斗撞击货物,立即收斗车辆倒出。
5、提升大臂使铲斗的下端超过卸料点上端时卸料,边提升边使铲斗向前翻转,卸料时要柔和;不能利用操纵杆控制大臂长期处于最高位置,否则损坏液压油缸。
6、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称重显示器上的数字所代表的'不同牛群日粮,同时观察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7、操作人员必须明确知道正确的投料顺序;必须严格按照TMR配方添加原料,合理控制加料数量。
8、加羊草、苜蓿草捆时要散开检查,3秒钟内加料不得超过250kg。
(四)设备的停放
1、按照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两车之间距离不能小于1米,关闭设备总电源。
2、停放的位置因地制宜,但环境一定保证干净、整洁、无易燃物,地面平坦、坚硬。
3、铲斗必须平放在地面上。
4、对操作人员的要求:专人专车,车内不准吸烟。
车辆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第四条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五条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第六条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第七条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第八条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第九条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第十条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第十一条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十三条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第十四条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第十六条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第十七条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钩时,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
第十九条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二十条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第二十一条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第二十二条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第二十三条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第二十四条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第二十五条车辆的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
第二十六条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
第二十七条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第二十八条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活、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
第二十九条传动轴万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第三十条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第三十一条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第三十二条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第三十三条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车身应喷有“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
第三十四条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第三十五条全挂车和半挂车中间应加装安全防护装置。
第三十六条各类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三十九条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第四十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第四十二条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劳动部统一设计、监制。
第四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四条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第四章安全技术检验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第四十六条劳动行政部门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由劳动行政部门限期整改,并予以复检。
第四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四十八条受检单位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第四十九条从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必须经省级或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检验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第五章罚则
第五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劳动行政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并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通报、停驾、停驶、罚款的处罚。
第五十一条对在检验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检验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查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五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车辆管理制度5
一、所有的机械车辆必须经项目部领导或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出车。
二、机械车辆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机件、转向器及制动装置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各系统的油、水是否加足,确认无故障后方可出车。
三、操作和驾驶机械车辆时,必须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开疲劳车,不开赌气车,不违章开车。
四、机械设备作业时,要认真观察周围环境,倒车或调头时要兼顾前后左右,机械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施工车辆严禁超速行驶,严禁抢装抢卸,严禁超车,严禁驶出施工区域,夜间开车必须使用近光灯。
六、机械车辆行驶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须立即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运行。
车辆管理制度6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一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景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职责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职责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进取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景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我处理的故障尽量自我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景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景,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坚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坚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职责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职责,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景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景报单位领导。
车辆管理制度7
遵照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一、车辆行驶证年审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提前二个月制作车辆年审月度计划表,并安排驾驶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年审车辆。车辆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备案。
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车辆行驶证年审合格后,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原件及车辆技术档案在审验到期当月到市交管处车管科对车辆进行年度技术等级审验。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
三、车辆维护与上线检测
1、车辆二级维护
货物运输车辆自车辆运行之日起,每三个月需对车辆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提前一月制作车辆二级维护月计划表报,并按计划安排驾驶员到具有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护,并到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二级维护检测。二级维护上线检测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相关资料在二级维护到期15日内到交管处车管科对车辆二级维护进行备案,备案完毕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二级维护合格证原件交驾驶员随车携带,合格证复印件、报修检验单原件、维修过程检验单原件及检测报告单原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
2.车辆日常维护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必须对车辆勤保养、勤检查、勤调整,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驾驶员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个人无法排解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处理;超越自修能力的'项目,由车辆管理人员联系修理厂修理。
车辆在外出执行运输任务出现车辆故障驾驶员不能自行修复时,驾驶员要及时向车辆管人员报告,由车辆管理科安排救急或到就近的修理厂维修。
车辆维修完毕后应将维修的相应资料交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将相关资料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并予以记录。
四、车辆入籍、转籍、报废管理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入籍、转籍、报废管理工作。旧车入籍、转籍必须将车辆档案袋随车转入、转出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上作好记录;新车入籍必须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内容;车辆报废须将报废证明放入车辆档案袋。从车辆开卢至车辆报废整个流程必须在车辆档案袋中予以体现并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五、车辆档案管理
1.车辆档案分类
1)在户车辆档案
2)注销、过户车辆档案
3)在户车辆管理协议
4)已注销、过户车辆管理协议;
2、档案的归类、排列与编号
1)车辆档案归为4类后,应把每份材料归入相应的类别中去。
2)车辆档案归类后,每类中的材料应按一定的顺序排列起来:即按照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从远到近,依次排列。
3、车辆档案管理
1)车辆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除档案管理人员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
2)档案管理人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3)所有车辆档案一律用档案袋保存,一辆车一份档案袋。
4)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当天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
5)车辆档案资料内容:单车技术档案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二年内的二级维护资料原件(三单一证)、车辆照片、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保单原件、大修资料原件及大修单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押运证复印件等其它临时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要完善档案资料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6)车辆档案查阅:无关人员不得要求查阅车辆档案。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查阅车辆档案且需带离公司的,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查阅人填写《车辆档案借阅登记表》,档案管理人员方可提供资料查询。
4、档案保存期限与销毁
所有已下户车辆档案在车辆下户之日起12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销毁申请单,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销毁。审核、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案。
车辆管理制度8
第一条目的
为了使公司车辆得到有效的清洁、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公司物流运输车辆
第三条物流车辆的.清洁内容和卫生标准。
1、车头、车身无浮灰积成,无昆虫、鸟粪、油污等杂物;
2、车上玻璃明亮清洁,无污痕水迹和灰尘;
3、仪表板上无杂物,仪表玻璃清洁干净;
4、座椅无灰尘、污渍、垃圾;
5、车内内饰板整洁干净,无污迹;
6、车厢内整洁无杂物、异物、油污和尘土;
7、轮胎无积泥,脚踏板无积物;
8、出车回来若遇下雨,在停雨后1小时(司机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必须清洁车辆。
9、每次出车回来,车厢内不能遗留任何物品(包括托盘、废旧纸箱);
10、出车完后,必须关好车门、车窗、尾箱门、并整齐摆放。
第四条检查与处罚
1、每日现场管理员对车辆进行检查,一项不合格者,扣罚当月责任人10元奖金。
2、检查结果纳入当月个人考核。
3、对连续5次检查不合格者,对该责任人进行停职停薪并交由综管部处理。
第五条执行日期
《车辆卫生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关于车辆卫生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车辆管理制度9
(一)自行车进出厂区至停放点,一律下车推行。非指定停发点,如道路、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试验室等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点,一律不准停放。
(二)三轮车载货时,前长度,左右宽度,不准超出车箱二十公分,后长度不得超过五十公分,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1.6米。进出厂区,一律推行。
(三)手推车载货时,高度民主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1.5米,左右边不准超过10公分,全长不准超过3米,载重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准两车共载一物。
(四)手推车载货入易燃易爆车间、仓库时,车轮不得是金属的,应有胶胎,防止擦出火花引起燃爆事故发生。
车辆管理制度10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2、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3、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4、不准穿越、人行道、车道和道口的护栏。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1、凡是在本公司实习、培训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禁酒后上岗和班中喝酒、
2、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前要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酒后上岗,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3、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留长发;
4、不得擅自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确因工作需要移动时须请示车间领导同意,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
5、禁止跨越运行中的设备,确因工作须跨越时要走跨梯
6、凡在两米及两米以上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坚固的构件上并认真检查,防止安全带移位和下沉。
8、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桶、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带等)完好、齐全、定置摆放。
9、生产区域禁止睡觉和非工作时停留,禁止吸烟和明火,禁止堆放油布、杂草等易燃易爆物品。
10、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域,禁止随意操作设备。
车辆管理制度11
为了科学、规范、合理有效地使用车辆,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做到行车安全,用车高效,节能降耗,全力支撑和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总公司、分公司、各项目部的所有公务车辆。
二、公务车的使用管理
1、公司公务车辆全部交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办公室根据公司用车需求合理调派车辆。
2、车辆驾驶原则上实行专车专用,专车专管制度。若司机请假或另有任务,办公室可指派其他司机或持有驾照人员驾驶。
3、严禁公车私用。车辆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一旦发现,对驾驶员和使用人均按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同时该车司机应记录并告知借车人车辆状况,并且牢记借车时间。接客或接送本单位员工需要用车的,由办公室主任调配或请示总经理批准。
4、确保行驶安全,严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由于无照驾驶或擅自出借或动用车辆而受到罚款、处罚的,由该车驾驶员自行承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公司概不负责。一年内没有受到处罚的驾驶员,公司将予以表彰、奖励。
5、下班后及夜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特殊情况除外),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如需用车,原则上由总经理安排所保留的车辆。严禁未经请示私自动用公务车,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6、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出差人员,须填写《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见附表1),用车一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审批,用车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7、车辆如在公务中遇到车祸,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立刻与公司管理联络,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凡外人借车发生事故的,一旦获悉情况,就得向公司汇报,不得隐瞒。
三、公务车的使用
1、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完成工作或接待任务,后其他事务的原则安排。
2、专车专用。总公司现有车辆两辆,必须再借用鄂g62288和鄂a1122两辆轿车(借用合同另订)供董事长和总经理专用
3、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4、接送公司宾客等。
5、每10天应登记车辆的行程公里数(见附2《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
四、车辆用油管理
1、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使车辆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二卡(中石化和中石油)制度。一般情况不允许现金加油。若卡内无款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现金加油后必须凭正规的税务发票报销。
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
10天登记一次(见附2表《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月底登记完毕后,连同表1交给办公室主任存档备查。
4、司机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应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五、维修保养与保险
1、本公司实行专车专管制度,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每周应定期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视方便与否予以加油,最好不要在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3、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做到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车辆问题和隐患,及时向车辆管理员反映,及早进行维修,避免严重的损失。尽量自己动手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4、加强车辆维护管理,建立车辆维修台账。车辆管理员应督促驾驶员定期进行保养检修,如实如数地登记维修、罚款情况,每次维修费用如实填入《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
5、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6、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车辆管理员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六、车辆费用报销车辆维修保养、油费、过道、停车洗车等其他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应贴好票据,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到财务部据实报销(或由办公室主任代付)。
七、附则
1、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
2、未尽事宜,由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商定增改。
车辆管理制度12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司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种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和重庆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度本制度。
公司以张鹏为第一责任人(法人为领导,成立有安全科,驾驶员,办公室文员,财务员。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科是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和机动车及驾驶员技术安全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协助公司总经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宣传和贯彻执行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技术培训,交流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或修订、审查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召开各类安全、车管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布置和检查各运输单位的安全学习,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
5、负责机动车的技术检验、鉴定和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负责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伤残鉴定及保险理赔善后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车主、驾驶员、押运员的教育和管理,对有严重违章行为或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司反应,取消其运输资格;
7、负责监督和检查公司下属部门在经营活动中有无违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现违章行为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三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科的日常安全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主持公司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3、负责督促技术安全科对驾驶员的建档管理和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车辆有关手续的经办工作。
4、负责督促公司技术安全部门做好车辆的技术检验和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制度对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案。
6、办理公司总经理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事项。
(四公司安全科科长负责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政府颁发及公司制度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车辆、机械的技术建档和使用管理,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车辆运行、保修、肇事等有关资料,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制订所属部门的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3、教育和督促驾驶员遵守操作规程,做好爱车例保工作,管好、用好、养护好车辆,组织和开展群众性的专业技术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督促技安人员编排车辆、机械保修计划,按期组织安排车辆、机械保养和维修,并会同安全员定期做好车辆例保质量检查及技术等级签定工作;
5、贯彻执行公司对安全生产的有关登记、考核、统计、盘查等各项管理工作,搞好成本节支、实施节超奖罚,定期分析测算、按月汇总上报;
6、负责组织各种安全事故的处理及其他安全生产业务;
7、办理公司主管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8、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五公司在所属各部门设立安全员。安全员应具备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懂得汽车驾驶技术,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并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同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六车管员应具备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懂得汽车驾驶技术,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和修理技术,有独立判断和排除汽车一般故障的技术和现场处理能力,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公司对安全员和车管员要进行有计划的培训,通过自培或选送代培训渠道,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同时根据他们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授于一定的工作权力和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
三、安全例会制度
1、公司每个月开安全会议最低一至三次,地点就在办公室,时间有公司安全科通知。
2、每次开会都由公司第一责任人(张鹏主持。每位员工务必参加,不到者无特殊情况责扣20分。
3、开会时所有参会者都要将手机或其他通信设备调为振动,如会议期间手机铃声响起影响会议纪律者扣10分。
4、会议都会在提前一天通知时间,如迟到者扣10分。误到者扣20分。
5、每次会议都有专人记录下来,要求到场者签字确认。
6、会议内容要能记脑海里,特别是驾驶员要注意一些开车时的安全问题。
7、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者请到场者相互转告会议内容。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以执行董事为组长,公司总经理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均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成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一公司建立各级正副经理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科长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责任人:下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在工作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经理为所在工作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员、车管员为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责任人。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运用全面质量管理办法抓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二公司下属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和管理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生产经营与安全的关系,实行全方位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决策部门的议事日程,齐抓共管。
(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下属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推广行车先进经验和表彰好人好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自觉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四公司技安管理部门每月应至少召开两次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组织公司驾驶员进行两次安全学习,开展经常必须的教育。学习内容:
1、学习交通法规,提高安全观念;
2、总结行车工作,交流安全经验;
3、分析事故案例,查找事故苗头;
4、检查安全漏洞,制度防范措施;
5、宣传安全典型,表扬好人好事。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和签到手续;(五实行车辆承包经营的驾驶员,必须把安全考核指标纳入承包合同,并要加强对承包者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对承包车的技术管理工作,不得以包代管,以罚代教。
(六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经理要经常深入到各单位、各部门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及各项原始资料的建档登记情部。公司及各部门应建立领导值班制度,设立安全值班日记和原始资料记录台帐或档案。(七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季节变化和运输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如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春运全竞赛、安全知识和优质服务竞赛等,并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统计工作,报送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
五、驾驶员管理制度
公司聘用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驾驶技术考核合格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一)持有汽车驾驶执照未从事过职业驾驶工作的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公司驾驶车辆时,必须经过驾驶技术考核合格才能安排驾驶车辆。
(二)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员工及新聘用的机动车驾驶员,均须到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填表登记建立驾驶员档案。
(三)解聘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在解除聘用后十天后办妥相关手续。其解聘后的违章肇事行为与本公司无关。
(四)被聘用的驾驶员,在报到上班前必须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合同和安全保证金,并由技安科做好岗前教育培训工作,否则不准安排驾车。
(五)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的整洁及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履行车队工作程序,做好车辆交接班工作。
7、服从完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六)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安全行车规定,切实做到“十坚持” “九不准”、十坚持:
1、坚持中速行驶,不开英雄车;
2、坚持各行其道,不开霸王车;
3、坚持文明礼让,不开斗气车;
4、坚持安全第一,不开冒险车;
5、坚持预防为主,不开侥幸车;
6、坚持二严律己,不开违章车;
7、坚持三勤例保,不开带病车;
8、坚持四慢五掌握,不开盲目车;
9、坚持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
10、坚持安全为主,不开酒驾车
九不准:
1、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钦食和玩耍;
2、不准光脚和穿拖鞋开车;
3、不准超速和超载;
4、不准疲劳和带病驾车;
5、不准驾驶技术状况不良和与驾驶记录不符的车辆;
6、不准钦酒后开车;
7、不准动用单位车辆私带学徒学车;
8、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外单位司机及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
9、不准装运赃物。
(七)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了解和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和精神状态,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注意劳逸结合,适度安排出车,防止疲劳驾驶。坚持顾客至上,不开缺德车。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公司各部门应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方面的教育,其内容包括:
1、本岗位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岗位责任安全制,事故因素及事故处理方法。发生紧急情况下的急救措施和报告方法;
3、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
(二)对从事危险品转运的员工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方面的教育。
(三)对违章作业以及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人,公司技安科应根据其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应进行离岗安全教育。
(四)重大事故责任人上岗,必须到技安科接受遵章守纪、安全思想和对本次事故的认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并将事故性质、责任登记在案。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建立车辆档案,车辆档案内容包括:购买车辆的原始资料、行驶证、保险单、养路费、税单等行车必备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维修项目登记表,以及驾驶员资料等。
(一)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需认真检查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等影响安全行车的机件,如发现损坏或不良情况,应立即进行修理。不得开带病车。
(二)公司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保养,经常保持车况完好,车容整洁,并定期参加年审。
(三)从事货运的车辆,标志应悬挂在指定的位置,各种证件齐全有效,交应按时到运管部门参加技术等级评定。
(四)车辆装载货物时,货物宽度不准超出车箱左右各二十厘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共不准超过车身2米,超过部分不准触地,货物必须拴牢。
(五)载重车辆禁止违章搭人。
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有关条款如与政府部门颁发的法令、规定不符,应及时进行修改;如与本公司原来制订的制度有出入的,则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技术安全科。
车辆管理制度13
1.0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保障车辆在进出项目停车场内的安全性。在停车场智能系统发生故障时,确保停车场资金及车辆进出的有效控制和安全管理。
2.0适用范围
停车场
3.0职责
3.1经理对停车场监督管理。
3.2主管负责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停车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3.3停车场班长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
3.4车场管理员负责停车场的车辆安全管理、及车辆停放规范管理。
4.0管理要求
4.1停车场日常管理:
4.1.1停车场出入口应设立明显的停车须知。
4.1.2停车场对出入车辆应发放月租或临停票(卡),道闸系统故障时应发放临时进出票(卡)临时进出票(卡)。
4.1.3停车场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应张贴在进出口的明显位置,收费标准按乐山市物价局备案标准公示。
4.2收费系统的'停车场管理措施:
4.2.1收费系统的停车场,如遇停电、系统发生故障等其它原因造成收费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停车场收费员因立即采取措施,对进出车辆进行手工登记操作,并发放临时停车票(卡),对月租车收费员要确认核实是车主后,方可放行;对临停车收费员必须要求驾驶员出具临时停车票(卡),如无法提供临时停车票(卡)的车主,收费员必须核实驾驶员行驶证及驾驶证,在登记签字后方可放行。
4.2.2在车辆入场时收费系统正常,出场时收费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车主须出示入场时停车票(卡)核实后按标准收费,收费金额与系统正常后产生的应收款金额的差额须列表上报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可由系统管理员消除或在免费记录本上登记。
4.2.3统一制作停车场系统故障时的进出场临时票(卡),并存放于停车场管理员处,在发生故障时立即由守车员对入场车辆发放,出场时由收费员收取,核实后登记并放行。(制作的临时停车票(卡)要有编号、停车须知,并明确双方的责任)
4.2.4在停车场收费系统正常时,原则上不允许有手动抬杆行为,如有手动抬杆行为发生,值班守车员因在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有项目经理签字认可,项目应制作手动抬杆记录本,以备核实及检查。
4.2.5月租车收费台帐统计,各项目停车场管理负责人每月应建立月租收费台帐,应登记汽车排量、车型、车牌号、月租车收费金额、车主姓名、汽车固定开出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对。
4.3车管员岗位安全措施:
停车场出入口有对车辆进出车牌的识别监控,但车场出口收费处的监控,要调整至全方位的监控角度,全面监控收费处,在外来车辆因拒交、不交停车费及其它原因与车管员发生矛盾、、纠纷、时或其它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为后续处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监控证据。
4.4停车场巡查
4.4.1停车场守车员必须不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巡查,确保停车场进出通道畅通,车辆行驶有序,无交通堵塞现象,并填写检查记录。
4.4.2停车场班长必须每天不定时对停车场进行巡查,抽查停车场停车状况、收费状况,并填写检查记录.
4.4.3票据监管员每周不定期的抽查停车场应收费情况,月租车停放情况以及日收费记录的真实性,优惠及免费停车记录的真实.
车辆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车辆管理,规范车辆行驶、停放,保障师生员工的通行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创建文明整洁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是进入上海理工大学校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保卫处为校园机动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出入校园及校内动态、静态交通秩序的管理,停车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职责为:
1、对校门口进出车辆进行管理与检查。
2、校园道路交通指示标志的设置,划定禁行、禁停区域。
3、对违反本车辆管理办法的车主进行管理和处罚。
4、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措施对校园车辆进行区域性指挥和管理。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四条本校在职教职工凭本人教师卡及驾照行驶证可办理一张“上海理工大学机动车通行卡”(以下简称通行卡)。通行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办理办法详见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机动车通行卡办理细则》。
第五条严禁无牌照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车进入校园或在校园行驶;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试车和酒后驾车。
第六条各种特种车辆,经门卫问明情况,可直接进入校园。
第七条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老弱病残者、搬运重物、恶劣天气等)需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进入校园。
第八条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进入禁行区或禁停区的,必须事先征得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入;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的,保卫人员有权制止并责令其将车辆驶离禁行区或禁停区。详见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校内道路交通管理细则》。
第九条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持“行人优先”原则,按校园内设置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禁止鸣笛,进出校门不超过5公里/小时,校内行驶不超过20公里/小时。
第十条保卫处有权对所有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有权制止可疑车辆出校。机动车辆出校门,驾乘人员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须由学院、部处开具有效物品出门单,物品出门单应由所在单位盖章或签字,经门卫检查后给予放行。
第十一条学校各单位组织重大活动,涉及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应事先与保卫处联系,须到保卫处备案,保卫处负责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第十二条生活保障用车(送食品、煤、清运垃圾等)和建筑工程用车进入学校时,由负责部门到保卫处备案,确定具体时间和路线。
第十三条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不得影响交通。
第十四条通行卡仅作为进出校门凭证,不作为保管凭证。
第十五条爱护停放场地内的所有设施、装置以及其他车辆,因过失导致损坏的,肇事车主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学校班车应在指定地点停车和上下客,其他路段禁止停车上下客。
第四章违规处罚
第十七条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办法。
第十八条对违规车辆的处罚由保卫处负责实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上海理工大学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车辆管理制度15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学、幼儿园要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二、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三、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四、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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