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15篇【推荐】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档案管理制度1
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因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网络上报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3、按照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应注明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档案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学生会档案是广大学生会成员在讨论、计划、落实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是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历史记录也是学生会决策和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学生会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学生会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特定下述规定标准:
第二章日常档案整理标准
一、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校、系学生会在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并具有
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计划、表格、报道、照片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应由秘书处归档,所有校、系、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归档。
以下资料应归入学生会档案
(1)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决定及规章制度;
(2)秘书处关于学生会的工作向学生会主席的请示及批复;
(3)关于表彰校、系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个人的材料;
(4)关于每学期被评为优秀部门、优秀部长、优秀部员的材料;
(5)批准加入学生会的材料及因其他原因退出学生会的材料;
(6)系组织举办活动的有关资料。
(7)学生社团组织的名称、会员名单、章程、刊物及学生社团组织的
主要活动的有关材料;
(二)归档时间:一学期中,部门形成的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在新学期到来之前由秘书处统一整理并归档立卷。
(三)归档要求:
第一条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图像、声像资料,是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第二条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统一分类管理。各部门档案由本部门成员整理,办公室监督管理。每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
第三条学生会档案包括成员档案、工作档案及活动档案等。
第四条各部门策划筹备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由办公室统一存档,以备查找。
第五条档案上交日期:视不同类型档案而定。
第六条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件档案,应有文本档案(a4纸打印)和电子档案两种版本。
二、档案保管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是档案存放的机要重地,必须加强管理,非学生会成员在无学生会成员的管理下一律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
2、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秘书处主管,秘书长集中负责,对各种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及时进行总结,并做好保管和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3、学生会各类档案是对学生会各部部长及成员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档案要求做到内容齐全、分类清楚、不漏不重、装订规范、检索方便、管理完备。若秘书处成员有遗失、损坏档案情节秘书处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4、任何人不准随便翻阅档案,若需要先向秘书处提出申请,秘书处可根据档案材质作出决定,重大事项请示主席团。
5、各部门借阅文件后,应保持文件的完整、清洁,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写,并且应该在3日(特殊情况除外)之内归还,若有遗失应作出书面检讨,秘书处会作出相应的通告、批评。
第三章档案存放办法
第一条学生会各部门档案都存于办公室。
第二条将文件存放于文件袋和文件盒中,便于取阅与存放。贴上标签,注明质,部门。
第三条文件按照8个部门存放,查阅。以组织部为例:注:个人履历简介、日常工作评定及思想总结,各部每位成员都交;剩余各项各部交一份即可。
第四条其他部门档案均按以上模式归档。
第四章档案查阅办法
(一)借阅要求
1、全部档案存于办公室档案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2、凡中途离职、撤职、辞职干部,其个人档案在其离职之日撤出总档案;
3、干部任职期满之日,应保留干部的个人档案至其毕业,供评价其工作成绩和毕业时推荐就业之用;
4、任何部门或个人需要向秘书处借阅有关文件时,必先提出申请,经办公室视文件的重要程度作出合理安排,经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方可借阅;
5、学生会部级以上(含部长)工作人员方有资格借阅有关文档,其他人员档案借阅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部门部长签字同意,办公室主任批准,档案出借期间责任由部长负责;
6、在清理档案时,对2年以上的档案,应打包封存,并注明起止时间,内容。如要销毁某些档案,必须经上级机关审查。一般每四年清理销毁一批不具备保留意义的档案。
(二)借阅程序
1、档案具备[档案借阅登记表"(办公室);
2、内部人员借阅资料时,应办理好登记手续(包括资料内容,借阅时间,借阅人,联系方式等)并及时归还;
3、其他各单位借阅资料时,应提出申请,做好登记手续,外借档案不得为档案原件。
第五章附表
(一)档案文件借阅登记表
(二)收档登记表注:收档登记表按部门登记,办公室成员会分派到各部进行登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学生会每年换届时,以往文件移交下届常委会及办公室作为参考。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其他未尽事宜由秘书处请示主席团后决定。
档案管理制度3
为加强办公室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有效地为社团联合会和各社团管理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
第一条 各部门、各社团平时要做好文件的收集、整理,文件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各社团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二条 各类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办公室对各部门、各社团文件立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做好应归档文件案卷的接收归档工作。
第三条 文件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收、发文电,内部文件,各种会议文件,文件汇编,簿、册、图表,出版物原稿、磁盘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四条 立卷的原则。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 立卷方法。根据立卷原则、文件的分类,分年度、分级别、分问题、分保管期限的方法立卷。
1、分年度。将文件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
2、分级别。将文件按其重要性分成公文和一般文件。
3、分问题。将文件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分开。
4、分期限。根据文件的不同保存价值,将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5、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凡是反映部门、社团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例如章程、申请批文、社团成立申请书等)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部门、社团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部门、社团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划为短
期保存。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六条 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或社团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七条 档案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八条 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九条 归档时间。部门或社团应于活动后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办公室移交归档。
第十条 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部门或社团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中性笔或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3、档案袋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一条 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电子文档保存在办公室。
二、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二条 办公室按照社团联合会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第十三条 经鉴定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经分管主席审查批准后,按程序进行档案销毁。
第十四条 办公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与完整。
第十五条 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六条 借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归还档案时,办公室人员要仔细检查,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主席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档案室工作人员,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第十八条 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以便存档和查阅。
第十九条 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办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省、市档案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归档范围
一、市信息办机关及各处室在公务活动中反映本机关职能活动、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由综合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各处室公文办完后,应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向综合处移交。
三、财会、统计和固定资产登记等档案,在会计、统计年度终了后,编造清册,交由综合处归档。
四、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档案。
档案保管
五、所存档案应当分门别类、系统科学、内容完整。
六、办理完毕的文书档案资料,一般应以年为单位,在次年六月底前按规范格式立卷归档。
七、档案管理员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维护好档案的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光、防尘、防潮、防鼠、防高温工作,对损坏、霉变、散失的档案,及时采取修补、复制、收集等补救措施。
2、每季度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
3、严格按规定办事,对进出档案室的档案做到“五清”,即:登记清、清点清、检查清、核对清、档号清。
4、保持文档室内清洁卫生,适时通风透光,保持适宜的温、湿度。
八、档案管理员工作调整时,应履行交接手续。
档案查阅
九、查阅档案应当严格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1、机关各处室、二级机构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需经综合处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2、外单位查阅档案的,应持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经综合处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询。
十、查阅档案应在文档室内进行,档案材料不外借。
十一、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印和拍照,因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复印、拍照。
十二、凡查阅档案,不准在档案资料上涂改、污损、抽拆、勾画,不准在档案材料上标注任何符号。归还档案时,档案员必须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损坏档案的现象,应当追究查阅者的责任。
档案保密
十三、认真贯彻实施 《保密法》,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十四、未经许可,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文档室,不得翻阅档案案卷。
十五、查阅涉密文件资料时,应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不允许复印、拍照等任何形式的复制。确需复制的,须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并严格按照《保密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归档档案不允许带出文档室以外。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其它无关档案。
十七、文档室和档案柜应当随时加锁,确保档案的安全。
十八、未经批准, 文档管理员不得擅自提供、抄录、拍照、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登记统计
十九、建立档案统计台帐,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二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和专业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报送档案统计年报。
二十一、按时完成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部署的登记和统计任务。
档案鉴定与销毁
二十二、按照国家档案局下发的档案鉴定标准对本单位的所有行文进行鉴定。
二十三、档案鉴定后,对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即不归档的文件)和保存期满的档案才能进行销毁。
二十四、凡需销毁的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册,由办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有保密资质的造纸厂销毁。
二十五、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由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特殊情况可暂缓销毁。
二十六、因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给予处分。
市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
二十七、市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遵循《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20xx)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xx)相关规范。
二十八、综合处统一受理项目建设单位的文档报送和档案管理,建设单位不得拒报、瞒报。对不按规定提交项目建设档案的,市信息办有权暂停该信息化建设项目后续工作,所有后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二十九、根据《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信息化项目建设档案包括:
1、项目申报材料:财政预算“一上”截止前,向市信息办申报下一年度信息化专项资金的建设计划和项目预算;申请立项报告及项目建设方案。
2、项目论证材料:项目建设方案。
3、项目立项材料: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简表;项目正式批复。
4、项目实施材料:项目建设合同;《合肥市信息化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表》
5、项目验收材料:技术报告、开发工作报告、测试报告、监理报告、用户报告、经费使用报告及建设合同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验收意见书。
6、经费支付材料:工程款支付情况
7、绩效评估材料:自我评估和第三方绩效评估报告
三十、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纸质材料时,应一并提供电子版以供存档。
三十一、为保证档案质量,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以下统一标准,整理标准文档。
1、文档的编制应遵循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按照产生的时间顺序,并按照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进行整理,各类材料应完整、准确,如实反映项目审批、建设、完善、验收、运行的全过程。
2、文档使用纸张规格统一为a4纸张(党委系统文件使用16k标准用纸除外),纸张规
格不可超过310mm×220mm(长×宽),整卷厚度不得超过40mm。
3、整卷文档应执行完整的页码标识(空白页不标识页码),并在文档首页前编制目录索引。
4、文档不可使用金属及塑料材料进行装订。
三十二、本制度由综合处负责解释
三十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制度4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为保护员工健康,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职业健康档案包括: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组织机构设置文件,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任命与资质文件;
(2)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4)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及其配备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记录与结论;
(6)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7)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人员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与考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8)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
(9)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症、职业健康损害或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
(10)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验收等的回执或批复文件;
(11)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申报等有关回执或批复文件;
(12)其他职业健康管理有关资料或文件。
2、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要求
(1)职业健康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2)职业健康档案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
(3)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职业健康档案资料。
(4)日常职业健康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5)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并复档案室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6)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业健康档案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
(7)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健康档案,要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8)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9)职业健康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健康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10)利用职业健康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健康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健康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11)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5
管理处的服务过程是小区运营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负责公共区域各地点的.各项服务场地管理,也是面对业主各类服务关系。管理处的工作质量的优劣还会影响到日后业主对管理公司的形象。
1.管理处的主要业主管理任务:
管理处的主要任务就是“服务”。只有健全业主档案及服务内容,才可能更好的服务业主。
2.管理处业主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
及时上行下达业主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协调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做好与业主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接听业主投诉,解决业主投诉;
接听业主工程报修电话,及时联系修复;
3.业主档案管理
业主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一般
业主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收集业主单位资料
业主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业主装修工程文件
业主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业主资料补充
业主联络资料
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管理人员在日常职务常与业主人事变迁资料
业主与管理处往来文件
业主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业主请修记录
业主投诉记录
10)业主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与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6
一、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有记录,有完备的历史资料可查,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以下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一)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等文件。
(二)本公司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料。包括职工教育培训的时间、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数、培训部门、考核成绩、取得相关证件的记录和相应的凭证。
(三)本公司及属下厂和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等。
(四)公司按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有安全责任条款内容的劳动合同书。
(五)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专(兼)安全管理人员网络名单、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和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的通知及文件。
(六)企业为全部员工缴纳职工工伤保险凭据。
(七)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生产调度会议有关军垦全生产内容的记录和有关决议文件。
(八)安全生产的'各项检查情况记录。
(九)每年安措项目及安措费使用计划书及其项目实施的有关文件和凭据。
(十)危险源(点)、事故隐患登记建档、评估、检查监控及采取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等有关记录、卡片和文件。
(十一)公司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发生事故后的事故分析、对上级的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预防及整改措施等有关文件和记录。
三、档案材料要分门别类订装,编上目录,指定存放地点和专人保管,并有防潮、防腐、防蛀等措施,以便长期保存和查阅。
四、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安全部负责资料归案和管理,生产部、营销部、财务部、品质部、技术部等有关部门配合,把该归档的文件移交安全部整理归档。
五、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已有,损毁涂污,不按规定归档或不按期移交档案的,要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内容
1 、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2 、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3 、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
4 、个人卫生管理标准:
(1)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
(2)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
(3)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5 、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6 、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7 、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三、考核
1 、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1) 0.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5元的处罚。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0.52到—元的.处罚。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2-5、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xx元的处罚。
2 、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1予元分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3 、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8
一、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迅速准确地收缴并把各类信息、资料、文件归档保存。
二、凡能反映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活动的真实面貌,凡是具有凭证和信息查找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影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必须要妥善保管。
三、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颁发的与本单位直接有关系的学年或学期指导性文件。
2、每学期师生花名册。
3、各年级组、班主任、教研组、个人的学年或学期工作计划、总结、论文、获奖材料等。
4、德育材料、各种统计资料、班主任工作手册等。
5、学校各部门制度。
6、学校教育教学的剪报、简报、录象、录音、图片等。
7、其他与教学活动有关的重要资料。
四、学校各部门上交教务处的教学资料必须充分、准确、完整。须归档的必须用碳素墨水或档案墨水,以利档案永久保存,计划、总结、方案、统计表等材料必须打印。
五、对档案材料要分门别类,归档立卷,分类编号,以利保管查阅。立卷时要做到标题明确,格式正确、字迹工整清楚,页码准确,目录与卷内文相符。
六、重要文件、秘密文件除规定可以翻印或学校主管部门同意翻印外一律不准翻印和载抄、借阅。
七、借用档案时,重要文件必须校长同意,一般性资料如学生学籍,家长情况、成绩统计等可由借阅人直接与教务员联系,但要写好借条登记按时归还。
八、借阅人不得将其文件资料转借、拆散损坏、涂改、遗失。否则追究责任。
九、外单位人员不得查阅有关资料,经学校同意方可借阅。
十、有关人事档案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
十一、采取保护措施,定时投放樟脑丸等以保证档案材料无虫蛀、霉变。
十二、所有档案资料必须摆放整齐,按类整理,注意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
十三、档案材料要进行编目登记,便于使用时查找。
十四、学校教学用书、教学材料一定要妥善保管。教师使用时一定也要及时发放、回收,不得遗失。
十五、若教务员变动,必须将全部文件材料及有关业务事宜交代清楚,严格办好交接手续。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一、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管理档案都要分别有专人管理。
二、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资料分类存放,在存放中要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防盗、防鼠防蛀。
三、档案的调阅要严格执行制度,办理必要的借阅手续。不经有关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借用。
四、根据档案保密程度进行保密,对有关泄露档案机密的情况酌情追究其责任。
五、对档案资料根据保存期的`不同,进行定期整理。对过期已无存档价值的资料进行清除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档案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进行必要处罚。
档案管理制度9
一、根据人事档案、文件档案、资料档案等各类属性不同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做好文件索引,归档存放、管理。
二、各类档案资料设专柜存放保管,分类编号、编注目录,以便查阅。
三、经领导批示传阅的文件,须随文将领导批示和传阅人签字一并归档。
四、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借阅文件,须经领导批准。若需抄摘或复印,应事先请示,未经批准不提抄摘或复印。
五、业主档案资料设专柜存放、保管,未经业主许可或公司领导批准(除本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外)不得查阅或泄露业主档案资料。
六、定时检查、核对档案件数,做好防虫、防尘、防潮、防遗失工作,发现异常或丢失,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七、对已失去作用的档案资料要进行销毁或用碎纸机处理,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认真鉴定,列出清单,送领导审批后指派专人监销,防止泄密。
档案管理制度10
压力容器安全档案至少包括压力容器台帐、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台帐、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为了确保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档案齐全完好,特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台帐
压力容器台帐内容至少包括压力容器名称、型号、种类、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单位、购置时间、检验情况、使用状态、重大维修情况及其它变更情况。
二、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台帐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台帐内容至少包括姓名、作业类别、作业证号、取证时间、换证情况,事故记录。
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
1、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见证的重要资料,应针对每一台压力容器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 压力容器登记卡;
(3) 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技术文件和资料;
(4)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5) 压力容器维修和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6)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7)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2、档案资料均应分类、注册登记、编制索引,不得遗失和混装,每年进行一次普查。每台压力容器均应进行统一编号,以便日常管理。
3、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4、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
5、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由压力容器安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为永久保存,只有当该压力容器报废或拆除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
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一般不外借、外传。如需借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7、常用资料如有需要复印,可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档案管理人员复印分发,并记录在案。
8、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如有遗失,应及时上报、设法补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档案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大力推广配方肥尤其是缓释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至少保存两年,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生产过程问题的追查。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业投入品采购记录表;二是种植业农事生产记录表;三是农产品销售记录表。
三、生产记录由主要负责人填写,并由相关人员对其记录进行定期检查。
通过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全面真实地掌握农产品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情况、质量控制标准、产品生产数量和销售去向,既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也加强了农产品生产者的`自律约束。
档案管理制度12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专职(或兼职)管理,按《小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建立档案。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大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务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党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德育活动档案包括班主任档案,各项学生活动的方案、实施及班主任、学生奖惩记录档案,由政教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教师培训档案等由教务处、教科室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总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7.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9.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10.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1.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有关档案在存电脑的同时应及时刻录成光盘,注意保存,防止丢失。
档案管理制度13
1、尊重来访者,严守秘密,在来访者同意的前提下填写《心理咨询记录》,并由专人保管。
2、专业咨询人员应给有心理疾病的未成年人建立心理病历,包括诊断,会诊记录及治疗经过。并由专人保管。心理咨询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心理测验、信件、录音和其它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人保管。
3、咨询室档案所有材料由专人管理,不得外借。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但在得到来访者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4、 档案内所有内容不得泄露于他人,管理者和使用者必须严守秘密。
档案管理制度14
档案是学校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反映,学校各部门在教育教学及其它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应由学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学校档案室是学校的内设机构,由学校行政校长分管,日常工作由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具体领导。档案室负责统一管理全校的党群类、行政类、教育教学类、基建类、声象类、设备类、荣誉实物类的所有档案。
一、学校档案室的基本任务
1、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和各类材料及时归档制度。
2、及时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学校的全部档案,编制检索工具,提供校内网上查寻,并积极提供档案利用,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服务。
3、负责对全校各处室的档案收集、归类整理、上交档案室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纳入学校对各处室考核检查的内容。
4、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档案室立卷归档范围、原则和注意事项
1.所有学校档案必须集中统一管理,确保真实、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学校各处室要积极负责本处室档案资料的收集、积累、归类、整理、上交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收集完整齐全,并按时移交到学校档案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把档案材料据为己有。如一项工作、一次活动由几个处室联合组织的,涉及多个部门的,文件材料由牵头主办的处室负责归档,其他处室协助提供相关材料。
2.严格执行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及教科研课题组立卷归档制度,坚持做到“三纳入”、“四同步”:即将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学校及各处室、各部门、课题组的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档案工作。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保存已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不得擅自销毁文件、材料。如确需要销毁的文件、材料要由档案室登记造册,经校长批准后专人监销。干部、职工在调动离开原工作岗位时,要彻底清理文件、材料,及时办理文档材料的交接手续。
4、凡是反映本校重大工作与活动,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字、声像制品、图片等资料均属归档范围。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必须要求字迹、图象清晰、书写工整,所有会议记录和文字材料均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书写。立卷单位应负责将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在封面上填写档案名称,编写卷内目录。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准确划分保存期限。凡反映学校重大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有长期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凡是反映学校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列为长期保管;凡是在短时间内对本校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列为短期保存。
5、文件类的归档材料实行以件为单位归档。校内发文要附文件正本、底稿、发文单、附件等。底稿及发文单均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发文单上必须在签发栏内由领导签字,正文上的公章应盖在发文单位和日期处。
6、请示类文件要附相关批复材料。上级来文需要办理并上报相关材料的,要求将上报的相关材料附上。各处室如报表、名册、学生素质报告存根、图册等已装订并符合装订要求的材料,以册(本)为单位移交档案室。
7、德育、师德教育活动、教学、科研、基建、校内小报、设备、学校撤并校舍置换、教育现代化验收资料等专题性的归档材料,仍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立卷,需装订的案卷材料归档部门要装订后方可移交。
8、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得归档。凡不符合档案归档要求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整理后方可移交。移交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用纸规范(A4纸)。
9、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兼职档案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检查,不要缺项、漏项,不要把属于一个内容的档案材料人为地分割开或遗漏。
10、移交的归档材料左边装订处要预留25mm左右的装订线。
11、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面检查,按立卷归档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归档部门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档案材料时应填写档案移交清单,清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备查。
12、档案室应坚固安全,安装防盗门窗、窗帘,有条件可配备空调、电脑。
13、应绘制档案柜案卷存放示意图。
14、借阅档案,必须填写“借阅档案审批表”,经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借阅,借阅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复制卷内文字材料,借阅人不得泄密、遗失、涂改、污损,更不得私自转借给他人,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5、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规范分类,及时整理归档建档
所有档案要及时整理,规范分类,登记归档。档案类目和基本范围:
(一)党群类
1、学校党组织的计划、总结、文件、批复等材料;
2、党员大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改选、增补委员报告、批复;
3、党员名册、年报表、发展党员和转正材料;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宣传、主题活动、纪检等方面的材料;
4、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召开代表大会、工作会议、组织活动的全套文件和材料;各群团组织的计划、总结、经验交流材料、会议记录;换届大会材料;改选报告和批复;
5、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材料;
6、开展各项专题活动的材料;
7、出席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名单;
8、表彰、处分材料;
9、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
1、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总结、报表;
2、行政会议记录、教师会记录、政治学习记录、学校召开的各种工作会议,专业会议材料;
3、学校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奖惩办法、考核检查资料;
4、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主要会议材料;
5、学校文件、会议资料;教代会资料;
6、专题报告;学校重大事项的.调查、汇报和处理情况的报告;
7、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本校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8、学校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处室的请示与学校的批复文件;
9、学校及其各处室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计划、总结、报告和活动过程的资料;
10、学校检查各处室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1、学校的各种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12、学校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话记录,从外机关带回的与本校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13、本校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反映本校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状、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以及展览照片等材料;
14、干部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教职工花名册、报表、各类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工资年报、退职、复职、退休、评残、抚恤、死亡及奖惩等文件材料;
15、本校财产、物资、档案等交接凭证、清单;
16、本校编印的情况反映、简报、校报及有关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17、学校与有关单位及个人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18、各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
19、教师、职工、职员、退休人员名册、劳模、优秀教师、先进班主任、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册和档案;教职工受表彰登记表;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情况调查、处分决定或文件;
20、死亡人员名册和档案;
21、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具体内容按会计档案规定);
22、特困学生“两免一补”登记表、“助学育苗”工程登记表、学生助学金发放登记表;
23、对行政经费民主审查的记录材料;
24、学校绿化、食堂管理、校产管理的有关材料;
25、校办厂资料。
(三)教育教学类
1、学校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办法、规章、条例;有关教学工作的各类会议文件、纪要、安排、总结;
2、学籍管理材料(学籍卡、新生登记表、成绩册);学籍变更材料(升级、留级、休学、复学和退学、转学材料);学生奖惩材料、招生、分配工作材料(招生计划、招生工作总结、新生名册、毕业生鉴定、登记表、毕业生总结材料、毕业班合影照、毕业证书存根);学生素质报告单存根;
3、总课程表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总结;
4、各教研组计划、总结;教科研计划、总结、活动记录;个人教学计划、备课、听课、政治业务学习笔记、校本培训记录,教学大纲、各课程学期授课计划,教师任课、任职安排;各课程考试题、成绩单,成绩统计表及试卷分析,教学质量调查材料;教学实习计划、总结;班主任名单;各类竞赛成绩和名次;
5、本校编制的电化教学录音、录像带等;
6、有关教学经验的总结,教学方法的研究,教学手段的改进,教学效果的反馈,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学术论文,专题发言等原始资料;公开课教案、评课材料、教学基本功竞赛材料、名次;有价值的课程建设的全套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题库、试卷、习题集、自编讲义、主编、参编、主审、参审教材、实习计划、实习讲义、实习指导书、教学总结);
7、教职工在各种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在各种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文章以及各种研究成果的奖励文件;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的成果、结题报告及其审查鉴定文件;教职工编译正式出版的各种学校专著、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等;兄弟学校有参考价值的教学资料;教师发表、获奖的论文和证书;
8、师资培训计划、考核、总结、教师业务档案等有关材料;
9、教师学历进修、普通话、现代技术、考核材料;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青名师工程培训的材料;
10、德育工作计划、总结;各种活动的材料、检查评比的材料、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学生奖惩的材料;
11、本校学生军训、入学教育、国旗下讲话、开学典礼、学期结束会、校会、重要**等重要材料;
12、师生参加本校体育、文艺活动和比赛的材料;
13、本校组队参加各类比赛的运动员名单、成绩;本校最高记录;
14、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成绩统计表;学生体质、保健、近视统计表。
(四)基本建设类
1、有关本校区域变化、布局调整、解决地界、征用土地等文件材料或会议纪要、各种文件和证书、图纸(含平面图、红线图、批准书、契约、合同、房产证、土地证、事业单位代码证等);
2、本校的土木建筑(含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库房等)及抗震加固工程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
3、校舍平面图和有关文件;
4、基建项目报批材料、审批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决算、审计、竣工验收资料;
5、消防、卫生、水电设施的图纸、鉴定、检查的资料。
(五)声象类
录音带、录象带、照片、计算机磁盘等。
(六)设备类
1、各种大、中型物品、器具、设备、动力机械、电子仪表、仪器、微机、语音设备、各种车辆、文印设备等;各类图纸、照片、计算书、说明书、合格证、代码证、验收记录、测定数据,性能鉴定材料、运行记录、技术操作规程、检修记录、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报告、事故记录、审计报告、校舍设计图纸、工程交付验收结论、校舍危房鉴定报告、危房维修工程结算报告、设备养护维修和大修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文件材料等;
2、设备申购报告和批复;合同、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维护协议;使用、故障和维修记录;
3、本校自制或改造更新的各种设备的全套设计文件和图纸。
(七)荣誉实物类
各种奖品、有历史价值的证书、奖状、奖杯等实物。
四、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服务
档案的最终目的是利用,是为满足利用者的需求,就要通过各种方式向他们提供档案材料,或进行咨询服务。如学生的学籍档案对招生、招工、分配、征兵等用人单位的外调,提供出有益的和高效率的服务,使学生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之前,用人单位就已掌握其在校的基本情况和特长,有利于做到人尽其用,各尽其才。
xx第一中学
档案管理制度15
为规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及《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了解档案工作方针,掌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
第二条档案管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第三条忠于职守,负责完成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等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积极开发档案信息,编制各类档案检索工具及参考资料,为生产、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
第五条负责档案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收集工作。
第六条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做好“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七条熟悉馆藏,做好档案利用工作,积极主动热情为用户提供服务。
第八条积极参加各种档案管理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岗位工作质量。
第九条加强团结协作,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公司档案机密安全。
第二章保密测绘资料建账、收发、借用、销毁等制度
第一条为了优化档案室档案,加强档案的保管和有效利用,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做好测绘资料的建账、收发、借用及销毁工作。
第二条档案建账、收发、借用及销毁工作必须在本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成员由公司领导和档案室人员组成。
第三条测绘工程建立档案必须按照公司颁布的《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
第四条建立档案以案卷为单位,对档案的内容、名称、来源、完整准确率程度等,逐卷、逐件、逐页地进行审查建立。
第五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必须附有清单,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并填写移交(接收)登记簿。
第六条对于移交接收的资料,必须分类进行归档,并按存放目录保存,便于查寻整理。
第七条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工作。
第八条本档案室内需要发送的资料,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并保留好备份及相关手续。
第九条销毁档案必须从严掌握。慎重从事。鉴定结束后,对确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主管领导和档案室审查后签字盖章,报公司领导审批或备案,再销毁。
第十条销毁档案要派两人以上监销,并在指定地点销毁,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销毁人、监销人、批准人、鉴定小组人员均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十一条对保管期满但属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测绘档案,要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保管期限。
第十二条应销毁的档案不得改作它用或以废纸出售。
第十三条销毁国家密级图纸或测绘成果,必须经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被销毁的档案必须与销毁清册无误,为防止遗失和泄密,严禁将档案卖给废旧物资收购部门或收购人员。档案被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以示负责。 鉴定报告、销毁清册及审批文件,应存档保存。
第三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及电子文档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归档范围及保管制度。
第二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必须按要求及一定的编号原则进行编号归档;归档的资料应当齐全、完整,分类整理立卷,案卷首页为案卷文件目录并编制档案著录卡,案卷标题简明确切,案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第三条不得擅自改变档案分类、组卷、编号方法。
第四条对归档的成果资料应做好完整的登记表登记,并录入计算机中以便查阅,同时将登记表进行统一管理保存。
第五条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禁止使用红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书写,只能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以利长期保存。
第六条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必须附有清单,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并填写移交(接收)登记簿。
第七条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工作。
第八条所有档案必须登记,详细到文件级,尽量用数据库或电子表格进行登记。
第十条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本公司档案管理之规定操作。
第十一条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
第十二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确需复制的,应报领导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十四条处理、传输、存储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联网装置。涉密计算机和载体介质未经批准不得带出保密档案室。使用和维修涉密计算机系统,须有专管人员监督。
第十五条保密、防虫、防霉、防盗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档案资料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各部门必须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测绘资料,做到职责分明,并应设置资料室和铁柜,存放测绘资料。
第十七条将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工作列入总工办工作日程,并由总工办或其指派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第四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使用登记和审批制度
第一条为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和企业的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室应当根据工作的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编和各种档案参考资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司服务。
第三条档案室保管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利用,不属于开放利用范围。对外提供利用须经领导批准。
第四条对各类档案均按规定的查阅范围提供利用,查阅人员要如实说明查档的目的和内容,符合查阅条件的办理手续后,方可查阅,且只能在档案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阅览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本单位工作人员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内的档案,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外的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借阅。
第六条利用者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借阅机密、绝密档案材料,需经主管经理及保密责任人签署意见,报总经办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七条利用档案一般在档案室查阅,确需外借利用者,须经档案公司领导批准。会计档案借阅,不得拆散原卷册,并按期归还。
第八条利用者必须注意保护档案,不得拆散案卷,不得折叠文件,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勾划或作其它标记,不得污染文件。未经许可,不得转借他人和随意复制、摘抄档案。
第九条科技档案项目的腊底图、计算单、概、预、决算档案,概不外借;确需复制件的,须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需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处理。
第十条未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能在档案阅览室内进行,利用者对涉密内容要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利用者,对所借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拆散或损毁档案,不准拆卷、抽页,不得在档案原件上划线、加注、勾抹、涂改、圈划、污损等,未经许可,不得摘抄或复制档案,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二条借阅国家密级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须经国家密级测绘成果提供部门批准,并按原密级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查阅者应按规定及时清退档案,清退档案时,档案人员必须当面严格检查核对,如发现与原卷册不符,须酌情处理。
第十四条查阅者必须保守档案机密,凡损坏档案和私自泄露档案内容,给国家、公司(集体)、个人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应按《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档案室应注意搜集档案利用效果反馈信息,不断总结开发利用档案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第五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条为了保守档案机密,维护党、国家、人民和企业的利益,严格执行《保密法》、《档案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条档案文件密级的界定、变更、解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档案密保存的档案不属于开放利用的范围,只限于公司职工利用,不对外提供利用。外单位需要查阅、利用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查阅、利用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利用者须持本公司介绍信(查阅科技档案须经本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跨单位或部门查阅档案。须同时经归档部门领导的同意,借阅机密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利用者借阅档案必须说明利用的目的和范围,不得要求查阅与利用目的、范围无关的档案,尤其是机密档案。
第六条利用者必须维护档案机密的安全,不得在个人存储设备或其他记录工具等私人用品上记录档案机密。不得扩散档案机密。
第七条档案案卷只限于在阅览室阅读,未经许可不得抄录档案内容。确需借出档案,必须经领导批准,借出档案须按时归还。
第八条非档案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档案库房。
第九条非档案人员必须注意档案库房门窗的关闭情况和防火工作。尤其是在重大节假日,档案人员更应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档案文件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第十一条档案室一般不向利用者提供机密档案的复制件;确需复制件的,须经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须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凡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登记造册,报经档案鉴定小组审查、批准并进行监销。
第十三条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对外泄露档案机密,对泄露档案机密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萧县大地测绘有限公司,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xxxx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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