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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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院综合档案的科学管理,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更好地为学院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档案是指学院在从事教学、科研、基建、财务、党政管理及其它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院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和实物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院档案工作是维护学院历史真实面貌、办好学院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学院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必须把学院档案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学院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任务
第四条综合档案室主管学院档案工作,对全院的档案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本部门档案材料的管理,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建册以及档案移交前的保管。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规划全校档案工作;(二)制订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开展档案的开放或利用工作;
(五)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六)参加档案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开展多方面协作,进行档案信息交流;
(七)负责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
(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工作
凡是反映本院重大工作与活动,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声像制品、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均应按照规定向学院档案室移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七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党政管理类
主要包括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本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会议记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
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
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
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
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
主要包括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
主要包括学校有关人员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含在国内举办的)、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进修及学校聘请的外籍、港澳专家与教师在教学、科研及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授予中、外学者、着名社会活动家名誉职务的有关材料等。
(十一)财会类
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以上各类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八条归档时间
(一)学校各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4月底前归档;
(二)各教学部门和能按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学年10月底前归档;
(三)科研、基建等部门,应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
第九条归档要求
(一)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要求字迹、图像清楚,用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工整。
(二)有关部门应自觉配合档案室将该归档的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做好立卷工作。
(三)在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学院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均应按照规定向院档案室移交,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交,或将档案据为己有。
(四)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的规定,准确划分保管期限:凡反映重大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料等,有长期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凡是反映学院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列为长期保管;凡是在短时间内对学院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列为短暂保管。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第十条学院档案室应做好档案的安全与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案卷,做好立卷、鉴定报告、交接凭证、检查记录等。
第十二条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建立档案借阅、调档制度,确定档案利用范围,严格履行档案借阅、调档手续;未经院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超工作范围借阅档案。
第十三条任何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复制卷内文字材料,不得泄密、遗失和涂改。
第十四条学院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理领导汇报,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在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和同意,并造册报经分管院长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的档案。销毁档案时要指定专人监销,并建立销毁清册。
第十六条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都应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档案馆应建立检查、考核和评估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对档案形成部门及专(兼)职档案人员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提供利用做出显着成绩的。
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着成绩的。
3、将重要或珍贵档案捐献给学校的。
4、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且表现突出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轻者学校给予批评并责令其改正;重者,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档案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或随意处理,造成损失的。
2、不按规定归档或一拖再拖,以种种理由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3、拒绝学校档案馆督促、检查、指导的。
4、损毁、丢失档案的。
5、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档案的。
6、涂改、伪造档案的。
7、出卖、转让档案,或将档案卖给、赠送外国人的。
8、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综合档案室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为规范本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使用、保管、借阅和销毁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公司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目的和范围
(一)目的
本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护公司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可靠性和机密性,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权益。
(二)范围
本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级部门、各职能部门、各生产车间、各支公司等所有工作人员参与处理的公司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
(一)公司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部门
1、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对全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2、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档案管理规定和程序,保证各级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本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公司档案管理人员是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核心力量,负责本公司所有档案的整理、归档、查询、借阅、保管、销毁等工作,保证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档案资料的安全可靠。
(三)业务人员
业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档案管理职责,遵守本档案管理制度有关要求,积极参与档案获取、登记、整理、归档、质量保证等工作,做好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收集
1、档案收集要求来源严格,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2、档案采用电子和纸制两种形式,电子档案应采取数字签名或加密等手段进行保护。
(二)档案整理
1、档案整理工作要按照公司的操作规程进行,保证档案材料齐全、清晰、规范。
2、档案需要分类整理,标明档案类型、档案名称、档案编号、档案责任者、档案题名、档案制度、档案密级等信息。
(三)档案保管
1、档案保管要求:安全、稳定、准确、可靠。
2、档案保管时,针对不同的档案性质设立不同的保管措施。
(四)档案查询
1、档案查询应符合工作、学习和研究的需要。
2、档案查询可使用手段如电子查询和实物查询。
(五)档案借阅
1、档案借阅使用要求合法,做好借阅文件登记、借阅目的及时间维护。
2、借阅后,需保证归还完好。
(六)档案销毁
1、定期对公司档案进行档案销毁清理工作。
2、档案销毁应根据档案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销毁,确保档案的无害化处理。
五、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档案标准化管理
档案标准化管理是本档案管理制度的重点,包括档案的目录管理、卷内纸质档案整理、电子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等,要求标准化、规范化,保职责、先审后评、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安全。
(二)档案管理流程
档案管理流程是档案管理服务用户的主要途径,要求整理档案的程序、清晰流程,依据设计图进行工作内容操作,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流程监管。
(三)档案安全保密
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安全保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包括对档案的物理安全及保密管理、对涉密件的保管、分级处理等,要求档案保护措施到位、安全可靠。
六、档案管理监管
(一)领导监督
本公司领导应常常召集专题讨论和检查工作,加强工作监督和指导,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益。
(二)司法监督
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对公司档案的司法监督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信誉度。
(三)职能部门监督
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本部门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
本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领导批准后实施。对本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管理工作的不适应和口服性等问题,应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行调查和解决问题。
档案管理制度3
一、归档范围
1、医院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各类审批文件(合同、工程的审批)。
2、重要的会议纪要,医院的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的讨论决议。
3、医院与上级单位的交流文件,包括向上级单位的递交材料以及上级单位的批复文件。
4、医院的医技人员及医疗辅助人员的任免决议、奖励以及相关的处分文件。
5、医院的'年终总结、各类重要会议的报告性文件。
6、医院重大事迹的照片、音频影像材料等电子数据。
7、医院人事资料、各职工入职信息、身份信息、相关资质证书。
8、医院各项论文杂志、学术、科教资料。
9、医院的各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10、医院的患者病历、手术记录、会诊记录等相关医疗类记录。
二、归档时间
1、各科室于每个星期对档案进行分类、总结、按统一归档要求整理立卷。
2、每月最后一日为档案总结归类时间,各科室需要将已归纳好的档案材料统一交于各档案管理人员处。
3、1月为总归档时间,各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对全年档案汇总、梳理、排序、分类,并向医院办公室上交统一的档案汇总报告。
三、归档条件
1、归档材料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则必须是原件。归档材料如有电子材料需要一并存档。(电子材料应统一归档名称)
2、各科室的归档材料必须保证材料干净整洁无污染,书写规范,不能随意涂改、添加与归档材料不相关的内容。
3、合同、协议类文件应符合医院关于合同、协议的签订标准,需要加盖公章的原件,如合同内容有修改,应注明修改内容,并经承办人签字入档。
3.1、医院的单次付款(收款)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医疗材料、机器设备(产品)采购(销售)业务,均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3.2、合同承办部门对经办的合同,经审查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办理签约手续。
⑴所经办合同必须先经由法务部门审核,并经院长签字确认方可签约;
⑵依据合同性质确定合同类别,正确使用合同示范本本。
3.3、合同的保管:
⑴各类合同,医院至少保留两份原件。医院办公室一份,科室负责人一份,如科室需额外保留原件,应在合同签订时明确规定份数(此项不包含劳动合同)。
⑵合同的实施进度由经办人督促,并保证医院方于约定合同期内完成相关义务。
4、照片、音频影像等电子数据材料需要统一拷贝、并编排文件夹,拷贝份数为两份,其中一份为母版,不提供任何人使用,另一份可供日常使用。
四、档案归档处
1、医疗类(即患者病历、手术记录等)档案统一交由病案室存储。
2、非医疗类(采购、营销、行政等)档案统一交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处。
3、医院的影像资料等宣传资料由宣传部管理。
4、医院的人事材料、职工信息由人力资源部管理。
5、医院的医生资质证书由医务部管理,护士资质证书由护理部管理。
五、档案借阅
1、院内各部门人员需要借用档案,须在医院各总档案负责人员处进行借用登记,如医疗类的需要找病案室档案负责人、非医疗类找办公室档案负责人,以此类推。
2、各部门人员需要借出档案时,必须出示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档案借出单》(可参考附件1)。借出档案时必须保证档案不污染、不破损。严禁在借阅出的档案上增改、填划、圈写。
3、查、借阅者不得私自泄露档案内容。
4、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要核实验收,保证借出的档案无缺失、无损害、无修改方可入档。
六、归档责任
1、各科室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不得私自涂改、伪造。
2、各部门负责人应承担起管理档案并督促各部门下属员工及时制作档案、跟进档案的义务。
3、任何员工都不得因私用而对档案进行留用、复制、拍摄。
七、档案库存
1、档案入库必须要办理交接,所有档案必须要经各总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核对,确定档案内容无瑕疵、质量无破损、无缺失后,所在部门负责的经办人员在《档案入库登记表》(可参考附件2)上签字。
2、所有档案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编号科学规范、标志明显、查找方便。(编号可参考附件3)
八、档案保密
1、档案管理人员须严格保管档案,不得跟无关人员讨论档案内容,不允许无关人员随意翻看档案。
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接收登记制,保证一案一登,不漏登,不错登,不乱登。
3、档案柜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未经允许不得交由他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钥匙。
4、不得将医院档案随意带出档案管理处,若因工作原因需要携带档案资料,携带档案员工须做好保密工作。
九、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xxx医院
20xx年6月2日
档案管理制度4
一、安全生产档案员职责
1、负责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和资料进行管理。
2、负责对本公司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3、负责档案资料的查询、借阅、发放回收及文件的销毁或隔离存放。
4、负责安全档案的放火、防潮、防盗等。
5、保证安全档案资料的安全,不得泄密。
二、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
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包括:安全检查日志、安全会议纪要、各种设备的检修、运转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调度简报、每月生产记录,测风记录、防坠实验记录、各级部门检查整改记录、工伤事故分析会记录、“三违”罚款单、安全生产文件等。
三、档案文档一般要求
1、字迹工整、书写清楚,各种原始记录封面做好标识记录。
2、破损文件材料要及时修复。
3、标识签署齐全。
4、按文件资料同组卷分类保存,跨年度资料按年月排列。
四、安全档案借阅办法执行—qms—c01文件。
档案管理制度5
每个学校或单位对于档案的管理都有着自己的一套实行办法,以下是辽宁省档案人员的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档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教育培训的质量,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推进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章第九条和《辽宁省档案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我省档案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个人。法律、行政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人员教育培训,指的是由市(地级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由省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经与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协商进行的、档案人员参加的各种形式的档案专业知识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专业兼职教师,是指在省内各级档案局(馆)及机关、企业、事业档案部门中,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同时,能够胜任档案专业培训教学任务的在职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专业教育培训证书,是指由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参加了档案专业培训、成绩合格的有效凭证。
第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领导,应支持和保证本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培训,以提高专业素质,适应档案工作的要求。
第二章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的分类及内容
第七条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可以分为岗位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和专题培训。岗位资格培训指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人员的档案专业基础理论、技能的学习和训练。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岗位资格培训可以分为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资格培训和档案管理岗位资格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是指已取得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知识更新补充、拓宽深化和能力提高的培训。根据专业职务的层次不同,继续教育培训可以分高、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培训。
专题培训指根据档案业务工作的需要,就某一内容进行的学习、训练等。
第八条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的人员在调人档案专业岗位前或当年内,应参加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的学习;市、县(区)档案部门新到任的领导应参加省级档案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同志,在任职期间应参加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学习。
第九条岗位资格培训内容由档案法规、档案人员职业道德和档案学基础学科等部分组成;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由档案学理论深化及相关科目的学习、档案工作实践新问题探讨及现代知识技能的训练等部分组成;专题培训内容是就档案工作中的新要求、新规定进行的学习训练。
第三章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
第十条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由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负责专业教育培训的机构主管,其主要职责是对专业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组织、审批、评估等。
第十一条举办培训班的单位,在开班前一个月,应向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主管专业教育培训的机构报告备案(附表)。
第十二条档案教育培训班采用的教材应是省内统编教材,或由省档案局教育培训机构指定的教材。
第十三条在档案教育培训班中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除在校任教的档案专业教师以外,都应当持有省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兼职教师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举办档案教育培训班的单位要为培训班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建立健全班级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规范的教学、教务管理。
第十五条档案教育培训班在结业时,要对学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岗位资格培训班基础学科的试题,应由省档案局所建的题库中选出,其中一门学科由省档案局主考。
凡考试或考核合格者方可结业。
第四章档案教育培训证书的管理
第十六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分为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含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资格证书和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题班学习证明。
第十七条普通大中专院校(合成人教育)档案专业的毕业生,到档案工作岗位后,可持毕业证书,办理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分别有以下作用:
岗位资格证书:
表明持证人的`专业知识水平符合所在岗位的知识规范要求,从而具备从事档案工作的资格;
在晋升初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时,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之一;
是档案人员领取档案岗位保健津贴的凭证;
在档案定升级目标管理工作中作为考核单位档案人员业务素质的依据之一。
继续教育证书:
是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第十九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自取得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到期由发证单位负责登记、审核、验印。在证书有效期内,档案人员工作单位如有变动,在档案工作岗位不变的情况下,证书继续有效。逾期不验印者,证书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由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负责档案教育培训的机构管理发放。
第五章档案教育培训的经费
第二十一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班的经费,可向学员所在单位适当收费,不足部分,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补助,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章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的评估
第二十二条省级档案教育培训机构每年要对三分之一的市级档案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和程序将依照每年教育工作要点制定,评估结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辽宁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在此前辽宁省档案局颁发的有关档案教育培训的规定继续有效,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档案管理制度6
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制度,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2、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财务科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会计档案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4、各种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
(1)5年保管期:会计月、季报表
(2)15年保管期:总帐、明细分类帐;
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3)25年保管期: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4)永久性保管期:会计年度决算报表;
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职工工资及奖金发放清册。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由档案室、财务科共同派员监督。监销人在销毁后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领导。
6、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留存,以便备查。
档案管理制度7
1、应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各类档案按系统分类:园林植物、草坪、给排水、广场道路、景观小品等统一存放档案盒并贴上标签。编制档案目录,内容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2、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应按时记录、及时上报,并符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养护档案做到完整、真实,不弄虚作假。
3、应建立绿化养护数据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动。
4、考勤登记表每月由工程师填写,月底交项目部。
5、借阅档案须经相关管理人员批准并记录。
6、及时完成园林绿化局和绿化管理站下达任务,按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达到绿地养护要求。
7、养护负责人应按时参加由绿化管理站召集的月度工作例会、专项养护等会议,
档案管理制度8
1总则:
1.1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本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1.3公司技术职能部门、车间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1.4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技术部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综合档案室在技术主管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形成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向公司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2.2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2.3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家和企业标准的规定。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2.4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责任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5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在未办理借阅使用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据为私有或拿走。
3综合档案室的任务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3.1综合档案室的任务:
3.1.1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严重者调离岗位。
3.1.2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1.3承担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提供技术资料为全公司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
3.2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3.2.1认真贯彻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技术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积极主动地为生产、开发提供技术资料。
3.2.2科学地管理全公司技术档案,承办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定、统计以及绘制检索工具等工作。
3.2.3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2.4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3.2.5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4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4.1认真做好技术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因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复制后,原档案保管期限为半年。因修改内容而更换的档案,原档案报废,保管期限为一年。4.2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有关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必须及时归档。
5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5.1对接收来的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管理,编制《档案查阅目录》,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方便利用。
5.2认真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并于12月30日以前整理出检查报告,交技术主管审查。技术主管根据检查报告的结果,对出现的问题勒令档案管理员进行整改,并对检查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复查。
5.3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经常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和防盗。防止档案被虫蛀、鼠咬、霉烂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5.4技术档案的保密制度:
5.4.1全公司职工必须严守机密,维护技术档案的安全。凡借阅重要的档案(包括外来、外购的资料,随仪器、设备回公司的文件资料,原始底图等),要由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4.2技术档案如有丢失、被盗、泄密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作妥善处理。
5.4.3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技术档案。
5.5技术档案的借阅:
5.5.1凡本公司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因生产需要都可借阅技术档案。由管理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5.5.2技术档案和各种设备说明书等,均在公司内控制使用,档案原件不得借出档案室,仅供在室内查阅。若需借出室,应办理手续,借出副本。如无副本时,需经技术主管批准方能借出。
档案管理制度9
为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一)奖励种类
1、颁发奖状;
2、通报表扬:
3、物质奖励;
4、晋升工资或晋级;
5、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多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纸、杂志或学术研讨会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干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三)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一)甲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卡;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私自使用公司打长途电话;
11、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12、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无帮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和活动;
15、一月内无帮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10分钟以上、早退超过10分钟。
(二)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钟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撤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一月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辨、吵闹;
5、在社区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社区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13、旷工一天。
(三)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事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一年累计被用户有效投诉达3次以上;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当月旷工3次或季度累计旷工7次以上;
10、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
11、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及国家法律行为。
三、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发并报人事资源部审核备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警告,并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
3、最后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当月基本工资;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罚款处分;
5、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工作满三个月的方能退还岗位培训押金(先处罚后补各种费用);
6、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签发'警告通知书'
四、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书》,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批并通报部门;
3、领班级以下的员工违纪处罚,由部门主任、经理审批;
4、主管级以上的员工违纪处罚,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五、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原警告处分。
六、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三日内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提出申诉(员工亦可向公司工会申诉);人力资源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将对员工的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档案管理制度10
1、档案属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部门保管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材料,属借阅部门经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非本部门经办的档案、材料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部门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调阅或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资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11
一、立卷归档制度
(一)、国土资源管理每一项工作完成后,有关部门应将一套收集完整的成果材料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确保档案的归档率、完整率、案卷合格率。
(二)、归档的材料必须做到内容齐全、完整、准确,图件清晰,字迹工整,发文规范,装订整齐,审查手续完备。
(三)、国土资源管理档案所涉及的地籍管理类、土地利用规划类、耕地保护类、建设用地管理类、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类、矿业权管理类、执法监察类等材料,应在办理完毕后按归档目录,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即向档案部门移交。第一年度的文书档案必须在第二年上半年向档案部门移交。会议材料在会议结束后及时交办公室归档。其它归档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整理立卷后,在第二年一季度向档案部门归档。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
(四)、双方在办理移交时,档案部门发现案卷质量不合格,要求补充完整或改正后再移交,移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缓交或任意添加与本案卷无关的材料。
(五)归档材料由兼职档案员或指定的专人向档案部门移交,交接后经清点审查无误,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备查。
(六)、档案部门对移交的成果材料应及时登记、造册、编目、录入计算机管理,档案实体送专门库房上架保管,并提供利用。
二、档案查阅制度
(一)、查阅、利用、复制档案,应有明确的目的、范围、时间。单位利用档案,须持有合法证明;个人利用档案应出具身份证明,申报具体用途,可利用个人捐赠、寄存、移交的档案和与个人有关联的`档案;不得跨越利用范围,查阅所在单位和他人的档案。
(二)、隶属下级单位利用上级单位档案,需征得上级单位同意,持上级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方可利用档案。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持介绍信或调查专用证明,有权利用与本公务有关的档案资料。
(四)、律师利用档案资料出示律师调查证明、委托书、律师证,利用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的档案资料。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并可在我局局域网上公开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不属于自己所有的档案。
(六)、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依照(国土资源部第14号令《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执行。
(七)、保护期内地质资料查阅利用依照(国土资源部第16号令《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章执行。
(八)、咨询。
(九)、内部利用档案按局规执行。查阅档案在查阅室,公务借出,需注明借出时间,经局领导同意,限期归还。
(十)、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应爱护档案,不得任意添加材料、不得遗失、涂改、拆散、勾画、剪裁、污损、批注、转借和泄密。
三、图纸管理制度
(一)凡归档的底图或蓝图应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二)修改补充图纸底图应经领导书面同意,修改内容较少时,可在图上“杠改”或“刮改”,并在修改处标注“修改标记”。修改内容较多时,另绘新图,与原图一并保存,并作说明。
(三)图纸管理一律以地域或地图分幅分类。放入图柜管理的图纸按坐标分幅号和象限行列式平放或吊挂;案卷附图采用折叠手风琴式;大图幅采用卷放保管。
(四)归档图纸必须齐全完整,分类编号正确。
(五)定期对存放的档案、图纸进行检查、补充,发现破损、变质应立即修复或复制。
四、档案保密制度
(一)公民有保守和履行国家秘密的义务。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加强保密教育。
(二)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在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中,应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政策和保密制度。
(三)档案资料的管理实行岗位分工负责制。提供利用档案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四)经审查,属保密范围的档案、资料应在保密载体上加以标识,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定期进行定密项目的检查、修订和升解密工作。
(五)开放档案报请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后公布。
(六)利用档密的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无权修改。
五、档案销毁制度
(一)建立由分管领导、保密领导组成员和专职档案干部参加的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二)经过鉴定,对没有保存价值或者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销毁。
(三)由档案部门提出准备销毁的档案清单,经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小组和主管档案业务和审批部门批准。
(四)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应继续保存一段时间后再销毁,防止因疏忽或因某些档案潜在作用未被发现而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五)销毁档案应在指定的地点,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在销毁档案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销毁人员和监销人员在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六、档案库房技术管理规定
(一)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库技术管理由档案人员负责。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检查指导。
(二)档案库房设置防盗、防火、防晒、防尘、防有害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三)档案库房温度控制在14—24℃ ±2%,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5%;复印室温度控制在18—28℃,相对湿度控制在50—65%;声像库温度控制在20—25℃,相对湿度控制在50—60%;磁带库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有设备的库房日变化幅度不超过±5%;选用白炽灯作人工照明,照度不超过100勒克斯。
(四)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五)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卫生环境,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奖惩规定
(一)大力宣传和表彰热爱档案工作,熟悉档案业务,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埋头苦干,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的档案干部。
(二)对在国土资源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提供利用和现代化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由档案部门每年评选一次,予以表彰和奖励;并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考核和评定技术职称的依据。
(三)在国土资源管理档案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档案损失、丢失、泄密、涂改,擅自提供复制以及由于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个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主要领导人,由其所在单位的上级机关,依据《档案法》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本规定,没有及时将国土资源管理档案进行收集归档的部门或单位,在年度档案互查中,由档案检查小组提出申请报告,经审议后,由其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责任人应给予行政处分。
档案管理制度12
档案保管权限、期限与类型
1档案保管权限
1.1 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
1.2 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
1.3 医院证、章、信由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
1.4 其它各类档案由办公室保存。
2档案保管期限
2.1 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2.2 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2.3 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2.4 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2.5 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 3 年至 5 年。
2.6 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
3文档的保存形式:
3.1 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3.2 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
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公室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
3.3 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
4档案类型
4.1 行政档案,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对内、对外收、发的《通知》、《决定》、《函》、《总结》、《报告》等各类正式公文;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流程、领导讲话稿、声像图片等相关资料;各部门(含财务、医务科室)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流程等;院级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医院年度(季、月、周)工作计划汇总表;《办公房屋租赁合同》、或自置房屋产权证等固定资产档案;购置车辆所有权证、购置税证、保险、行驶证(复印件)等车辆管理档案;对外签订的`各类购买(租赁、服务)性质的合同文件;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2 人事档案,包括: 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勤打卡数据;工资、社保等薪酬相关资料;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3 财务会计档案,包括:各类审计帐册及报表;各类会计帐册及报表;固定资产资料;其它须保存文档。
4.4 药械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台帐;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及维修联系方式;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更新改造记录;设备管理制度;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
4.5 医疗档案,包括:档案内容由医疗管理部门提供。
档案查阅与复制
1院长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
2病区、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科室所有档案。
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后可借阅有关档案。
4文档查(借)阅应在办公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
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并进行相关登记。
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院长审批。
档案的销毁
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保管期限每年 3 月前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院长
审批。 2院长审批同意销毁计划后,必须指派两名(含)以上监销人员监督档案销毁过程,并进行签字确认。
3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有关目录中注销。
档案管理制度13
(一)某现场采用的塔机为300KNm,平衡臂长约9m,起重臂长40m,被安装在一个20m×30m的天井中,天井旁仅留出了一个宽6m、高4m的混凝土现浇结构的出口,天井周围被12层高的建筑物包围,因此,采用常规的拆卸方法根本无法实现。通过仔细观察,看到该塔机靠近塔帽的那根拉杆所拉的一段起重臂长为12m,塔机中心距东西两侧的建筑物距离各长15m。
因此,采用了以下的拆卸方法:
(1)首先降塔,使塔机的起重臂靠近楼面,并在楼顶塔机起重臂下方的塔设支架,拆下该塔机起重臂的前半部分及一根拉杆。然后固定小车,利用该塔机起重臂的后半部分将楼面上已经拆正气的起臂等部件分别吊至地面。(2)反穿塔机起重钢丝绳,利用塔机自身卷扬机将该塔机平?臂上的平衡块依次拆卸并吊至地面。
(3)在该塔机未拆卸起重臂段的端部加装一固定滑轮,并通过该滑轮重新穿绕起重小车牵行钢丝绳,使小车能在该段起重臂自由移动,再重新穿好小车上的吊钩起重钢丝绳。
(4)以该塔机塔身为支点,重新计算塔机的起重臂及平?臂的力矩,并利用该塔机能移动的小车,在某一幅度处吊起适当的重物,使塔机起重臂和平衡臂的力矩重新处于平衡状态。
(5)将该塔机的起重臂转至正常拆卸位置,用顶升机构正常拆卸。
(二)塔机为250kNm,臂长30m,平衡臂长8m,被安装在15m×15m见方的天井中心,天井周围为高8层的建筑物。该塔机靠近塔帽的一段起重臂长9m,而塔机到天井任一角的`距离均大于9m,该塔机的顶升油缸位于塔岙中心。我们将该塔机起重臂的前节拆下,将其全部移出并绑在该塔朵未拆下的最后一节起重臂的前端上,不再拆卸平衡重。然后再按照上述方法,保持平衡臂与起重臂力矩的平衡,将该塔机起重臂转到天井的对角线上,采用常规操作程序拆塔。
在拆卸以上两台塔机时要用上述方法,力矩平衡是塔机拆卸时的关键,所以都能安全、顺利地进行拆卸。
档案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烧结厂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我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属各部门。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执行原则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是指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管理职责
3.2.1安全科
3.2.1.1负责烧结厂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车间、科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2.1.2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烧结厂安全记录使用、保管、统计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各专业职能部门
3.2.2.1负责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归口管理工作,明确本专业所涉及安全记录的编制、填写、保存等具体要求。
3.2.2.2负责对涉及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作业区进行监督、检查和提供业务指导。
3.2.3各车间
3.2.3.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及烧结厂下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落实烧结厂下达的档案工作要求和有关部署,在业务上接受烧结厂专业职能部室的指导和检查。
3.2.3.2负责填写、收集、整理、保存、利用本车间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3.3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资料分为以下类别:
3.3.1安全管理综合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3.3.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3.3.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3.3.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3.3.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3.3.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注册安全工程师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3.3.1.7年(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
3.3.1.8与主管单位及内部各部门、车间、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验收、考核记录;
3.3.1.9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记录;
3.3.1.10其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记录。
3.3.2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学习、活动资料;
3.3.2.2三级安全教育资料、试卷;
3.3.2.3全员教育、专项教育记录;
3.3.2.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资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管理台帐;
3.3.2.5其它安全教育工作记录。
3.3.3安全会议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3.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3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等记录、纪要;
3.3.3.4其它安全会议记录。
3.3.4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4.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3.3.4.2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基本特征、相关图纸和图片;
3.3.4.3重大危险源监测及监控措施;
3.3.4.4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4.5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检查、监控(考核)记录;
3.3.4.6其它危险源管理工作记录。
3.3.5职业健康管理台帐
3.3.5.1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3.3.5.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3.3.5.3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放射源管理登记表,检测用具、工具登记、校验等管理记录,剂量笔发放登记管理记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录像资料)等;
3.3.5.4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监测点分布明细表;
3.3.5.5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职业健康体检记录(岗前、岗中、离岗、退休),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书等;
3.3.5.6其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记录。
3.3.6相关方管理档案
3.3.6.1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安全告知等;
3.3.6.2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3.3.6.3外委、保驾、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记录;
3.3.6.4相关方安全绩效考核记录;
3.3.6.5其他有关记录。
3.3.7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3.3.7.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3.3.7.5隐患整改通知书、指令书、整改记录;
3.3.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3.3.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3.3.8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台帐
3.3.8.1应急救援机构(队伍);
3.3.8.2应急预案及目录清单;
3.3.8.3应急预案评估报告;
3.3.8.4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3.3.8.5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3.3.8.6其它与事故应急有关的记录。
3.3.9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9.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3.3.9.2职工伤亡事故、事故调查报告;
3.3.9.3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要;
3.3.9.4工伤认定批复书;
3.3.9.5其他有关记录。
3.4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要求
3.4.1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3.4.2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3.4.3安全生产档案(台帐)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行(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装订成册。
3.4.4安全生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本规定未涉及的其它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执行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3.4.5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3.4.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15
a.物业部客户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
1、及时上行下达客户与管理中心之间的知会、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发给相关客户的文件应做到谁接收谁签字,谁放放谁签字,并做好归档整理工作。
2、协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3、做好与客户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4、接听客户投诉,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解决投诉问题;
5、听客户工程报修电话,认真填写维修单,及时联系修复。
b.客户档案管理
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一般客户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1、收集客户公司资料
2、客户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3、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4、客户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5、客户资料补充:
'客户联络资料,客户相关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客户紧急联络人的资料
'客户日常工作联系人的人事变迁资料
'客户申请铭牌资料
'客户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年审资料
6、客户与管理中心往来文件
7、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8、客户请修记录
9、客户投诉记录
10、客户拜访、回访记录
11、客户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及施工方的相关资料(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
c.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资料在纸张、格式上符合公司要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笔等书写材料。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真实。
3、所有同租户有关的.各种事项均应填写清楚,存入租户档案内。
4、所有文件资料必须及时归档。
5、档案内文件按签发日期的先后顺序保存,并建立详细目录,以便日后查阅。
6、所有租户(企业资料)与管理公司及相关单位书面往来文件均需存入租户档案,不得遗漏。
7、档案的接收、转移、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出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d.档案销毁
1、如有任何文件无需继续存放,需做销毁处理,不可随意乱丢。
2、保密文件(如租户档案等)应使用碎纸机处理,如是普通文件且文件较多,应撕毁后处理。
3、所有存档的文件均应定期进行检查,以避免文件受潮或有蛀虫、腐蚀等问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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