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学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中学生管理制度1
一、学生按学校指定的`房间入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
二、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和熄灯。
三、宿舍里学校配有固定的设施,不得将学校其它地方的物品拿到宿舍使用。
四、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宿舍卫生”标准,做到“整齐清洁、团结友爱、爱护公物、确保安全”。
五、学生在宿舍内做到:
1、禁止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大声喧哗、嬉闹。
2、禁止往窗外、门外泼水、抛杂物。
3、禁止往便池、水槽倒剩饭、剩菜等杂物。
4、不随地吐痰。
5、禁止私自拆、改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
6、禁止使用功率较大的电热设备。
7、不在宿舍内打球、踢球等。
8、不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乱挂。
9、不在宿舍焚烧物品。
10、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在宿舍内留宿他人和在校外过夜。
六、宿舍内住宿学生每天轮流值日,积极清扫卫生。
七、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闭水龙头,禁止从暖气内采水。
八、室内无人时要关好门窗,以防被盗。
九、凡上述违规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
中学生管理制度2
为了加大学生自主化管理力度,发动学生管理学生,加强学生自我教育。经教导处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规范和加大学生自主化管理。
一、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
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由11人组成。主席1人,下设纪律部6人,卫生部4人。成员由每班的11名组长组成,每周轮流一个班,周周更换,负责本周全校的学生管理。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主要检查教室及清洁区卫生、课间跑操及疯狂英语、晚放学路队及古诗词朗诵。检查时要头戴小黄帽,手拿笔和本子,随时做好详细记录。由教导处负责将检查记录每天进行一次汇总,每周于星期五第五节上课之前将汇总结果交教导处审核,审核后交值周老师进行算分汇总。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由教导处负责培训,组织检查。
二、年级志愿者协会
各年级志愿者协会由6名成员组成,分别由各年级六个班、每班1名志愿者组成,负责本周本年级的学生管理。成员坚持周周更换。年级志愿者协会主要负责检查本年级学生的`课间行为、教室卫生、仪容仪表、楼道秩序。志愿者协会由年级安排专人负责筹建,由本年级的值周老师组织及指导学生检查。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汇总,每周星期五第五节上课前将汇总表和年级排名上交该年级值周教师。年级主任负责协调志愿者协会相关工作以保证其正常运转。
三、值周员
学校每周的值周员分别由三个年级各一名老师组成。值周员主要检查考核学生的主动捡拾、主动问好、自主学习、师生出勤及老师课前蹲班看守学生行为。值周员对以上五项内容的检查记录每周不能少于一页,并保证各项内容都有记录。主动问好采取统一的抽查方式,利用课间每次抽查一个年级,每次抽查班级最高分不得高于0.3分,原则上坚持一人得0.1分,两人得0.2分,三人及三人以上都得0.3分。对主动捡拾垃圾学生每人次加0.1分,对自主学习有问题的学生或班级每次扣0.2分。对迟到学生每人次扣0.3分。对三提前到校在教室走动或站立长达2分钟以上的老师视为看守学生行为,每次扣除班级0.2分。周五下午三名值周员依据检查记录进行准确算分汇总。
四、考核汇总
值周员负责三块算分汇总,年纪志愿者协会的检查记录原则上都按每次记录0.1分加减分(年级主任可根据需要做适当调整)。各年级值周老师依据协会检查记录组织学生进行汇总算分并排出六个名次,第一得0.6分,第二得0.5分,依次类推第六得0.1分。对自主管理委员会记录(总分为50分)和值周员记录(总分为40分)算分时必须依据原始记录准确核实。汇总不再要求排出16各名次,但必须客观公正。汇总结束后值周员将算分结果与各项原始记录一并上交教导处。
各班每周考核分别由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考核分、年纪志愿者协会考核的名次分和值周员考核分三部分组成。各班的周考核分累计最终合成学期考核分,学期考核分与教导处附加分合计为班主任考核分。每学期第一名班主任得4分,第二名得3.95分,依次类推第18名得3.15分。班主任考核名次分与班级总成绩名次分(班级总成绩排名中初一、初二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按60%折合计入总成绩,然后进行排名)合计为班主任全学期最终得分。班级总成绩名次分年级第一得0.6分,第二得0.5分依次类推第六得0.1分。每学期班主任得分最高为4.6分,最低为3.25分。
中学生管理制度3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寝室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寝室纪律
1、熄灯后在寝室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一次扣寝室全体1分;
2、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2分;
3、带外来人员到寝室就寝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二、寝室卫生(卫生分10分)
1、地面(3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寝室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2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2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铺中间;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物品(2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放;
5、墙壁(1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乱挂物品、无蜘蛛网等。
其他:
1、在寝室内外乱扔垃圾、乱倒脏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损坏寝室公物者,扣寝室全体2分;
3、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扣1分;
4、在寝室打牌,玩游戏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检查、奖惩
1、各寝室设立一名寝室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如有情况及时向相关老师反映;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寝室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情况;
3、寝室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教师检查完成,并且纳入管理范围。
4、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根据每周积分情况,第一名寝室评为“文明寝室”。
中学生管理制度4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要求。(课外读物承载着重要育人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4)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视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学生自有课外读物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
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中学生管理制度5
一、依据:
1、本校《阳江市第一中学学生奖惩条例》第八条第4点“学生携带之物品足以影响学生专心学习或干扰教学活动进行者,教师或学校得暂时保管,必要时得通知家长或监护人领回。”
2、本校学生奖惩考察实施要点及生活辅导实施需要。
二、目的:
为维护教师课堂教学品质及学生生活秩序管理,增进学生有效学习,并使学生放学后方便与家长联络,特定本办法。
三、手机使用规范:
1、教学区域或休息时间,学生需将手机关机,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机。确有需要,可使用学校办公电话或公用电话。
2、非必要请尽量不要携带手机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扰。
3、请勿携带价值昂贵手机到校,以免遭窃衍生困扰。
4、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5、学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个手机号码,学生更换手机号码,须重新申请。
四、惩戒办法:
1、未申请被查获者,记小过一次,手机(含卡,下同)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2、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警告一次。
3、第二次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4、第三次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并记大过一次。
5、违反使用规范第四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没收,考试成绩零分计算,全校通报,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之处分,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后由家长领回。
完成申请手续,请将申请表缴回班主任电子登记后由交年级保管。
中学生管理制度6
一、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3.未经宿管办楼长批准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4.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宿舍内做到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不准往走廊倒水。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摆摊设点,叫卖或推销物品。 6未经学院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7.寒、暑假,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一律将寝室内卫生打扫干净,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关好门窗。
8.严禁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
9.严禁朝窗外乱扔垃圾,泼水。
10.严禁将宠物带入宿舍。
11.床卡必须对位粘好,寝室内同学不可随意调动损坏或丢失必须进行补办。
12.查房时,寝室内人员一律不允许窜房。
二、学生宿舍卫生规范化标准
1.床铺要求: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2.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划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摆放其他杂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干净明亮;无水迹痰迹等。
4.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一、整洁。
5.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杜绝蝇、蚊等虫子;注意个人卫生。
6.墙壁要求:墙壁无乱贴乱画;保持墙壁洁白;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粘贴的装饰物具有美感且不影响室内光线;窗弦上无灰尘;窗帘整洁。
8.窗台要求: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适,具有美感;无水迹、痰迹等。
9.内务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0.整体效果要求: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保证宿舍安全;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观方。
11.宿舍氛围要求:宿舍成员团结友好;宿舍间和睦相处;宿舍成员共同营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有本宿舍特的宿舍文化;对待来客礼貌方,热情接待。
三、学生宿舍学生违章处理细则
(一)内务
内务检查等级分为“最佳”、 “较好”、“一般”、“较差”、“最差”五个等级;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佳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表扬并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差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纪律
1.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扣操行分3分并对违章宿舍或个人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给予院通报批评并没收违章电器具扣操行分5分。
2.对夜不归宿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并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内喝酒、打架、斗殴、起哄者,视其情节扣操行分1至5分,情节恶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私调寝室床位或占用其他房间者,责令搬回原处。
5.凡在宿舍楼内声喧哗、打球、跳舞等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者,给予口头警告,对聚众哄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
6.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水、乱倒垃圾等破坏公共卫生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0.5分。
7.在公共场所涂写、刻划、乱贴字画、标语,污损墙壁者,除责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在宿舍楼内焚烧物品,使用明火者,给予口头警告;若导致火警、火灾,根据后果给予相应违纪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9.将宠物带入宿舍者,学生会有权将其宠物没收并上报学生处。
10.生活部查房时,一经发现有请伪假、代房等一切违规行为者扣操行分2分。
11.对不配合管理人员工作,无故拒不开门接受各项检查;或刁难、谩骂、无理取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扣操行分2-5分。
附:内务检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0:00;如有特殊情况则周六和周日检查
中学生管理制度7
一、责任及管理制度
1、学生会干事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2、学生会干事应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修养。
3、学生会干事在工作中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4、学生会干事应该热心服务同学,责任心强,工作扎实肯干,积极主动,有奉献精神,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5、学生会干事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学生会干事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7、学生会干事应服从各部部长的安排
8、严禁利用学生会名义做损害学生会这个集体的事情。
9、学生会全体干事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使学生会成为学校一个具有坚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集体
二、考勤制度
1、学生会干事必须按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
2、学生会干事每次活动、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请假。活动或会议时,迟到者、未请假着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缺席者都将给予相应扣分、
3、学生会干事和部长请假,必须向主席或副主席请假,获准后方可生效。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干事。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9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2分以下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干事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认真参加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缺席一次扣0.1分。
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0.2分。
C、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
D、无故缺席扣0.3分
②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0.1~0.5分。
③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无故不参加者:扣0.2分。
B、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0.1~0.3分。
C、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0.1分。
④若学生会干事违反校纪校规,情节较轻,采取扣分并作书面检讨,情节严重者,经主席团联合各部部长投票表决是否开除会籍。
三、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和分部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1、时间:例会据情而定,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初一一分部学生会办公室。
3、参加人员:主席、副主席、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
4、会议内容:
(1)会上,各部部长汇报工作情况。
(2)会上,各部部长要及时、全面的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的反应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
5、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有书面请假条,且必须得到主席团干事或主持会议的老师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干事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干事在场。
四、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主席团存档。
(二)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三)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每学期期末,召开全体干事的表彰大会,由团委根据考勤情况,活动情况等,决定奖赏或惩罚学生会干事,对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给予奖励。
五、总纲
(一)、各部门职能
大同中学初一一分部学生会由七个部门组成,分别是:宣传部、纪检部、文艺部、体育部、卫生部、学习部、生活管理部。
1、主席团
负责分管七个部门的工作,其七个部门之间是平等互助的`关系。
⑴主席
①负责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积极加强与学校各部门的关系,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物的管理,维护学生利益。
②组织召开学生会干部例会,布置工作任务,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及建议。
⑵副主席
①协助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分管各职能部门,及时向主席和主席团汇报工作的执行、开展情况。
②指导、帮助各部正副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⑶主席团干事
①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各部门及其部长、副部长的工作开展情况。
②指导、帮助、督促、协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③监督学生会干事的纪律遵守,对违纪人员及时做出处理。
⑷各部部长、副部长
各部部长、副部长在主席、副主席的指导下认真负责、活泼大胆、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坚决服从安排。
2、宣传部
做好校团委布置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板块、海报设计、张贴和宣传工作。
3、文艺部
⑴配合学校、团委开展文艺活动、组织大型文艺汇演。
⑵组织开展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元旦晚会等文艺活动
⑶接纳广大学生建议,开展更多的文艺类活动,丰富广大学生的课余生活。
4、纪检部
⑴做好每日文明监督岗工作。
⑵检查督促好学生仪容仪表情况,对于不符合中学生仪容仪表的同学进行制止并勒令其改正。
5、卫生部
⑴做好日常性的班级检查工作。
⑵检查督促好各个班卫生情况。
⑶做好年级流动红旗评比工作。
6、体育部
⑴协助体育组做好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有关工作。
⑵接纳广大学生建议,开展跟多的体育类活动,丰富广大学生的课余生活。
七、附则
1、本制度由大同中学初一一分部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保留其修改权。
2、本制度在实行过程中欢迎广大干事监督批评,提出宝贵意见、
中学生管理制度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
为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主要领导兼任。资助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纪检监察审计处和财务资产处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二、资助原则
(一)扶贫扶志,“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三)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四) 学校建立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贷、勤、补”和“绿色通道”的资助体系;
(五)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公布各类资助项目及受助名单,以保证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已受到资助的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上应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依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的对象。
四、资助方式
资助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担保和抵押,但需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国家、云南省政府、校级的奖助学金
国家、省政府、校级奖助学金的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特殊困难补助
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特殊困难管理办法》执行。
(四)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按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五)社会资助
社会团体及个人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资助者的意愿和要求,并按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受资助学生的管理和复查
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对资助的贫困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和复查。如有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取消资助:
(一)有经济来源,无需资助即能维持学习、生活基本费用的; (二)有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的,铺张浪费、不勤俭节约的;
(三)不诚实守信的.;
(四)学习不刻苦,一学年内不及格科目超过2科次的; (五)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六)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纪律处分的。
六、资金来源
(一)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由国家和省政府划拨;
(二)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提取部分学费用于专项助困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xx〕140号)文件的规定,学校按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费收入的10%提取贫困生专项助学经费,按学校规定的用款比例实行专款专用;
(三)社会各界捐赠的助学金;
(四)学校师生捐赠的助学金;
(五)其他。
七、附则
(一)学院要根据学校总体资助政策和办法,认真研究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院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中学生管理制度9
为了尽快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规范化,为实现班级工作由以抓纪律为主转向以抓成绩为主扫清障碍,实现成绩的大幅度提升,特做如下规定:
1、树立正气,形成班级文化氛围,弃恶扬善,让良好的班级文化和风气从根本上清除学生的不良行为,让学生感觉到犯错误受到良心的谴责,有损于班级荣誉和自身人格的下降。
2、培养班干部,大力树立班干部威信。
(1)班干部分工要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大力提高班干部的管理水平和人格影响力。
(2)班里的一举一动都应反馈给班主任。班主任要做到对每一个学生的表现都了如指掌,从而进一步掌控个别学生,管理好班级。
(3)大力树立班干部的尊严和威信,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何种理由,只要不服从班干部管理、顶撞班干部,都要严惩不怠。
3、一切工作都要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先导。做任何工作前,一定要给学生讲清道理,做好动员,使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学生理解每项工作的意义,理解老师的苦心。同时我们对学生和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创一流,才能够成功的、高效的完成目标任务。
4、做好个别学生的思想工作,严格管理每一个学生让其先成人,再成才,绝不能放任自由,千万不要让他们成为害群之马;要严爱相加,刚柔相济;处理违纪学生绝不能手软,要严惩不怠(批评、教育、做检讨、记过处分、留校查看、停课反省、劝退、开除);同时,避免在班内造成过于紧张的'气氛。
5、抓好过程管理,测控全程。
(1)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每天和每周的班级量化、宿舍量化和成绩量化;做到全程测控及时发现问题,立即解决问题。
(2)密切关注学生的行为和思想发展趋势,做好思想工作,将其不良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班主任工作事无巨细,只有每一项工作都做好了,班级才会呈现强大的活力,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班风正,学风浓,学生思想积极健康,他们在学习上才会紧张、愉快、充实,享受学习和生活,学生才会热爱学校、热爱班级、热爱老师、热爱同学,成绩才会大幅度提高,学生才会品学兼优。
中学生管理制度10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纪律
1、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寝室长的领导。
2、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定员定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3、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宿舍每晚23:30关门,23:00熄灯,熄灭灯后不得谈笑,不得照电筒,不得听收音机mp3,mp4等,不得发出任何声音。
4、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需持班主任证明,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晚归者须登记,方可进入宿舍;多次无故晚归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5、爱护公物,寝室用的设备和门、窗、床、门锁不得损坏,墙壁不得粘贴。损坏者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受处分。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贵重物品不带到学校来,暂时不用的钱可交班主任保管。除家长外,不带外人进入宿舍。寝室钥匙不要交给外寝室的人;看到校外的'人擅入宿舍、寝室,同学都有责任查问;离校必须关好门窗。
7、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或播放大音量的音响,午休时间与晚上熄灯后,不准开放音响与吹奏乐器。不准在宿舍楼内打篮球和踢足球.
8、未经允许不得拿走或使用别人的东西。
9、没有生活老师或值日老师同意,男生不进入女寝室,女生不进入男寝室。
10、不准吸烟、喝酒、打牌、看小说,一经发现按学生管理制度给予处分。
二、寝室卫生
1、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打扫寝室,垃圾每次清扫必须倒,值日生要监督寝室卫生的保洁和物品的整齐摆放。
2、被子折好后统一放在床上靠窗的一头,枕头放在上面,干净衣服折好放在枕下或柜子里,换洗衣服放人桶子里,褥子铺平拉直,床上尽量少放其它东西,必须保持整洁。
3、生活用品一律统一排放整齐,详见“物品摆放一线化要求”。
4、不准在室内、窗外、楼下和廊上乱丢废物、废纸,洗用水不准在走廊上乱倒。
5、使用自来水要节约用水,离开时必须关好自来水笼头,早晨值日生必须关掉灯,搞好卫生工作。
6、不准在宿舍内用餐。
7、个人卫生应该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澡及换衣,勤漱牙齿;不随地吐痰及乱丢果壳纸屑,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不躺在床上看书。
中学生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学生上下楼梯时出现拥挤现象。特作如下规定:
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请全体教师和学生遵守执行本管理规定。
第2条学生平时上下楼的时候,应该靠楼梯右边行走。学生集体上下楼梯的`时候,严禁逆向上下(学生集体上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下楼梯;集体下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上楼梯)。
第3条学生上下楼梯应小心行走。严禁学生在楼梯上、转弯处打闹玩耍。严禁跑步下楼。
第4条各班级按学校作息时间实行错时定位。楼梯安排如下:
中学生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年级。
第二章教学活动时间安排
第三条每学年教学时间40周,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机动时间2周(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艺术节、运动会、科技节、社会实践和劳动枝术教育等),复习考试时间3周。各年级要严格按照汉寿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开学、放假。
第四条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和标准课时制。标准课时为45分钟,周学时和在校周活动总量,全校统一为: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4课时,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课时。星期一上午上第一节课前组织升国旗仪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每天上午、下午及晚自习的第一节课提前5-10分钟打预备铃,其余节次的课教师必须提前2—3分钟候堂。
第五条高三年级可以适时调整教学计划,实行月休制度,但规定的节假日要给予保证,每月休息时间不少于4天。
第六条高三年级可以在寒暑假共增加不超过一个月的学习时间。
第三章学生到校、离校时间
第七条通学生到校、离校时间:
1、学生上午到校时间。夏秋季(“五一”假后至十月底,下同)不得早于6时45分;冬春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底,下同)不得早于7时10分。
2、学生下午离校时间。夏秋季不得迟于17时45分;冬(春)季不得迟于17时35分。
第八条寄宿制学生作息时间
1、寄宿学生起床时间不早于6:00,就寝时间各年级不迟于22:00。
2、学校的作息时间须在实施前三天送发到各科室馆组、各位任课老师手中。
3、加强早晚自习的管理和指导,不得利用早晚自习时间上课,早晚自习时必须安排老师下班辅导、答疑。
第四章法定节假日时间
第九条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寒假时间不得超过3周半,暑假时间不得超过8周,学校将组织适当的文体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严格坚持师生自主选择、自愿参与的原则。具体起止时间依县教育局的具体安排,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各级政府安排的`时间执行。
第十条全校严格实行每周五日工作日制,严禁教师利用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第五章课外(家庭)作业时间
第十一条各年级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两个小时。
第十二条教师要求学生在作业上更改错误,不得重复2次以上。
第十三条课外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保证学生课业负担适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的作业。
第十四条各年级组要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和安全管理,促进学生进一步全面、主动、和谐、健康发展。在组织学生集会和户外活动时,要制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各年级组、各班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观、考察、远足等,应报请校长室批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执行学生作息时间情况,将作为考核各科室馆组工作的重要指标。学校将不定时对各科室馆组执行课程计划和学生作息时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执行课程计划和违反作息时间的年级组及教师,要依照规定严肃查处。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从严查处。
中学生管理制度13
为了体现党和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及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更有效地开展帮困、助困,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行优良,无违纪违规现象; 2. 需提供家庭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管理所)出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 学习认真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 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含社会志愿者、义工等); 5. 不盲目消费,生活简朴,勤俭节约;
6. 需经民主评议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困难认定标准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家庭人均月收入为基本参考指标,以家庭成员工作情况、健康状况及其他情况为附加参考指标,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综合、客观的认定。
参照当年城镇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校困难认定标准设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基本分档标准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特别困难:
1.孤儿、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的困难家庭;
2.被当地民政部门列为特困户或低保户的困难家庭;
3.父母患重大疾病需承担巨额医疗费用,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 4.因一些不可抗拒原因或家庭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特殊困难的。
突发事件是指:
1. 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因突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 2. 家庭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直系亲属人身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 3. 家庭因直系亲属伤亡导致家庭经济收入锐减或丧失。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1.被当地民政部门列为贫困户或低收入的困难家庭;
2.务农、父母离异、单亲或父母下岗(失业)等其他经济困难家庭。
四、困难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困难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认定工作,学生处兼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职能,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各学院(院区)应成立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和审核本院系的认定工作。
3.各学院(院区)应分别成立以专职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具体负责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5%。成立后将小组成员名单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
五、困难认定申办程序
困难学生一学年认定一次,认定结果当学年内有效,认定程序如下:
1、在校生6月底前到学院(院区)辅导员申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表格也可到学生工作部主页下载;新生由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通知书寄发。
2、9月开学前,学生本人按要求准备好由学生家庭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由经办工作人员签名、加盖公章的《调查表》及其他佐证材料,内容涂改、信息不完整的《调查表》无效。
佐证材料包括:
(1)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或贫困户、低收入家庭,须出具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凭证(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本人为孤儿者,应提供当地乡镇(或街道)一级政府出具的证明; (3)本人为烈士及优抚子女者,烈士子女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和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出具的烈士子女身份证明;扰抚子女必须提供军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所属部队政治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明。
(4)父母为残疾者,需详细说明残疾程度,并提供残疾证等相关证明; (5)父母有重病者,需详细说明重病起始时间、程度,并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病历卡、医疗诊断书、住院证明等;
(6)父母下岗、协保者,需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同时需要详细说明父母下岗、协保者,是否曾经从事或正在从事其它临时性或固定性工作,以及工作收入情况,劳动手册不能代替失业证明、协保证明;
(7)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者,需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8)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学生本人突遭变故造成经济困难的,必须由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由经办工作人员签名、加盖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3、9月前两周,申请学生向学院(院区)提交《调查表》及佐证材料,填写《上海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除经认可的特殊情况外,凡逾期申请登记者均作放弃。
2.9月25日前,各学院(院区)认定工作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及困难认定。
(1)对提交材料的学生开展民主评议,并认真填写“民主评议意见”,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评名单报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为基础,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核实导致其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初评名单,并按困难认定标准划分困难等级,确认名单。
审核通过初审名单后,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本学院(院区)各等级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对师生提出异议的同学情况,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应做出修正。
3.10月15日前,学生处完成复核,确定最终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学校审批通过后,根据每生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类型进行资助。
六、资助类型
本实施细则所涉及的资助范围,主要包括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
(一)新生“绿色通道”
为保证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新生凭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困难证明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国家助学贷款
凡向学校提出各项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鼓励学生自强自立。
1.生源地助学贷款:非上海生源学生,入学前可先与生源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手续,在当地银行贷款,入校前可解决学费问题。
2.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新生入学后与经办的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银行分年进行发放。在校期间,每位学生只能签订一次贷款合同。具体要求详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三)专项助学奖学金
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评审细则》中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申请。
(四)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高校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要求详见《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五)学费减免
对特殊困难群体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按学校规定,烈士子女、孤儿减免学费的50%,其他特殊困难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的.10%—16%。
(六)临时困难补助
主要用于因突发事件(如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的学生。一次性给予补助300—500元。
七、工作要求
1.各类资助申请的评审均以认定工作为基础,凡没有经过困难等级认定程序或者认定为不困难的学生,不能获得相关资助。
2.学年中因家庭突发情况需临时认定的,本人提出申请,参照正常工作流程进行补充认定后,再进行资助。
3.受资助的学生,应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或志愿者活动,每学年开学两周内,可至各学院(院区)办理勤工助学申请,学校将尽可能为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的勤工助学岗位。
4.学校和学院(院区)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每学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其受助资格,停发其资助款:
(1)违反校纪校规,并已受到学校处分的;
(2)学习主观不努力,上一学年课程考试有2门(含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3)不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的; (4)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不愿参加公益劳动的经济困难学生;
(5)各项困难资助,没有用于自己的学业费用,而挥霍浪费,有抽烟、酗酒、赌博等行为或购买高档奢侈品者;
(6)有休学、退学、参军、出国等学籍变动的。
八、本细则解释权归学生处和财务处。
中学生管理制度14
学生宿舍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与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其安全稳定是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基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为根本、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为学生的成长与成才营造良好的氛围与和谐的环境。为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入宿
1. 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安排,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学生如需调换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经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至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调换。各类申请表格请至xxx下载。
2. 学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中心,并凭本人有效证件交款后补配。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门锁的,须报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备案。费用学生自理。
3. 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住宿费每新学年初缴纳一次。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而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4. 安装空调的寝室,住宿学生应按照《空调租赁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二、作息制度
1. 学生宿舍的晚间熄灯时间:
周日-周四:23:00
考试期间:24:00
周五、周六、节假日:通宵供电
装有空调的学生寝室,应按照熄灯时间自觉熄灯。
2.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晚间熄灯之前必须回到宿舍。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不得无理要求延迟熄灯时间;在熄灯同时,由宿舍值班员关闭宿舍楼大门。
3. 学生熄灯后归来的,应向宿舍值班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对于无特殊原因而经常熄灯后归来的学生,宿舍值班员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关学院反映情况。
三、宿舍安全
学生入住前,统一签订《住宿协议书》与《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明确权利义务,承担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诺言。
1. 宿舍楼内严禁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主要包括①电热类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毯、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取暖器等;②高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电水壶、电夹板、卷发棒等;③烹煮类电器如电饭煲、电热锅、电磁炉等。
2. 严禁损坏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公共设施,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3. 严禁使用明火如焚烧、蜡烛、酒精炉等,严禁拉闸,严禁私自改动电表,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在床上使用交流电电器,严禁使用超长接线板与充电应急灯等。
4. 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充电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
5. 严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寝室成员住宿。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7. 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8. 严禁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楼内禁止饲养宠物。
9. 严禁宿舍内放置管制刀具。
10. 严禁高空抛物。
11. 提高安全意识,发现漏电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机停、人离寝室切断电源。
12. 严格执行值班室会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务人员须佩带有效证件出入宿舍,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四、行为规范
1. 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 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
3. 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 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的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 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 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五、用电管理
1.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月免费使用5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该宿舍住宿学生自行支付。学生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购电站购电,电费价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电价格。
2. 每学期开学初,各寝室可根据住宿人数至购电站一次性免费领取6个月的用电额度。
3. 电表有购电提醒功能,当电表剩余电量低于20度时,电表会自动断电一次作为提醒。此时,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到购电站购电,以恢复供电。
六、退宿手续
1. 毕业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办理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等有关物品。
2. 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住宿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入住。
3. 毕业生在办理离校退宿过程中,须接受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玻璃、门锁、灯具、水电、电话等设施设备的验收,如有丢失、损坏的,按照《住宿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照价赔偿。
4. 提倡文明离校,毕业生在离开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
5. 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原因退宿时,凭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 学生办理走读需退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校外住宿登记表与校外住宿承诺书,经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走读手续。
七、三级建家
1. 学生宿舍开展“三级建家”评比活动,每学年评选出“合格之家”、“优秀之家”与“模范之家”。
2. 每学年初进行“三级建家”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寝室进行检查评审,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第二学期末进行总评。
3. 凡被评上的寝室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该寝室内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时给予加分。
4. 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类奖学金获得者所在寝室必须为“合格之家”。
5. 学生党员、市级各类评优所在寝室必须为“优秀之家”。
6. 每学年卫生成绩平均16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合格之家”的申报评选,17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优秀之家”的申报评选,19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模范之家”的申报评选。
7.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检查寝室内务,对寝室每周的卫生平均成绩建立数据库管理,并在宿舍楼内公布。
8. 寝室卫生检查中,每学年中有两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发黄牌警告,通报学院。第三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寝室卫生项目为零分。
9.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定期抽查申报三级建家寝室情况,并汇总反馈相应学院,学期末与学年末在网上进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评为“优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寝室,均可获得年度“文明寝室”的称号。
八、违章处理
1. 学生在宿舍楼内的违章处理实行扣分制度,处理种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取消住宿资格、校级行政处分等。每位住宿学生每年起始总分为10分,凡违反以下规定的,按相应分值扣除,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2. 内务卫生成绩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内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从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其他破坏或阻碍学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斗殴,破坏公物、高空抛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学生在宿舍楼内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窃电、私自改动电表、私拉电线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学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楼发生火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1—5分扣分处理。
9. 凡认识态度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3分追加扣分处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开具白色警告单。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黄色警告单,并抄送学院。
11. 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5分的,在宿舍楼内通报批评,取消“三级建家”评选资格,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将相应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10分的,取消住宿资格,在楼道内张榜公示,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扣分情况每月在宿舍楼内公布一次,以学年为单位累计。
12. 凡取消住宿资格的,学生必须于两天内搬离寝室。需要申请再次住宿的,一个月后,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处理。
13. 凡给予校级行政处分的,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实,经核准后报学工部(处)。留校察看以下的违纪处分报学工部(处)部(处)务会议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由学工部(处)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各类处分结果必须由违纪学生本人签字并向全校公布。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读学生,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学生管理制度15
一、晨练及晨读
1、学生早上起床时间为6点15分,起床后应迅速洗漱6点25分前所有学生离开宿舍,迅速、有序赶往操场指定位置集合,先到达操场的同学大声朗读口袋书,6:30分前集合完毕。
2、晨练期间,要求全班学生着校服,周一升旗按要求统一着礼服、领带(领结)、白色运动鞋,升旗时,行注目礼、唱国歌、校歌。
3、做操要求:精神饱满、姿态挺拔、朝气蓬勃、自信大方,动作准确、到位,整齐划一,节拍分明,与音乐节奏协调一致。刚柔适度,具有韵律感和节奏感。
4、跑操要求:队形整齐美观,步伐、节奏一致,口号声音洪亮,班级间距把控得当。
(1)要求全员参加
(2)队形要求:根据班级人数每排6至8人,前高后低,右高左低,口令员一名,站于队伍左侧,最后一排同学左侧对齐。
(3)身体姿态:挺胸抬头,姿态挺拔,双手握拳提于腰间。双臂以肩为轴前后自然摆动(前不露肘,后不露手)
(4)班级口号:共四句,每句四字,符合跑步节奏,能够提升班级气势。
(5)跑步节奏:口令员与全体同学交替喊“一二一”要求节奏明确,发音短促有力(与呼吸配合)
(6)整齐度:节奏统一,步伐一致。
横排:余光左侧对齐
纵排:前后半臂距离
(7)速度:三圈匀速跑动(弯道处左侧排头速度不便,外侧同学保持节奏、增大步幅)
5、晨练完毕后,各班排队后,整齐有序地离开操场,第一批就餐同学前往食堂就餐,第二批就餐学生回宿舍整理内务,值日生打扫寝室卫生。
二、就餐及清扫
1、就餐后学生有序、右侧通行回到教室,值日学生打扫班级室外卫生区和教室卫生,要求:打扫及时迅速、干净彻底。
2、卫生区标准:甬路、球场要清洁无饮料瓶、尘土、树叶、包装袋、面巾纸等垃圾;草坪无树枝,无较多落叶、包装袋、面巾纸等垃圾;
3、7点35分前,各班学生必须在教室内做好晨读准备,在老师或领读员的组织下,有序开始晨读,要求所有学生精神饱满、书声琅琅,各班可以采取齐读、自由读、相互提问等多种形式,读书姿势、声音等可以有个性化要求。
三、午餐、晚餐
1、午餐、晚餐时间,高中部学生必须在本班教室门口排成两列纵队,在值班老师或班干部的组织下,整齐有序地前往食堂就餐。在队伍行进中保持安静,右侧通行,不赶不抢,不插队,做到文明就餐。
、就餐要求:按指定就餐楼层有序排队打餐,排队时要读口袋书;打餐后到指定位置就餐,整个就餐期间禁止大声喧哗,餐具轻拿轻放,按需就餐,不浪费。
四、课堂及课间纪律
1、华迈中学学生要保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否则将按照校规,予以严肃处理。
2、预备铃响起后,所有学生应立即返回座位,准备学习用品,准备上课。
3、上课期间,应积极配合老师完成本课学习目标,多思考、多提问,不睡觉、不做与本课学习无关的事情。
4、课间休息时,应做适当的放松,禁止在楼道和教室内大声喧哗、奔走打闹,去卫生间或打水有序右侧通行。
五、有序参加集会
1、体育课或大型活动集会时,各班要及时组织学生整齐、有序地前往指定地点集合。
2、做操和集会时,各班要保证队伍整齐、服装统一、安静有序。
3、体育课和集会完毕后,各班需有序列队离场,按指定路线和通道返回,禁止学生私自脱离队伍或不按指定路线返回。
4、眼保健操时间,各班值班班干要组织本班所有学生整齐、正确做操。
六、社团活动及活动课
1、各班的活动课时间,应首先保证不干扰其他年级、班级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有序地展开。
2、活动课的具体内容由各班班主任全权负责,所有学生应服从班主任对活动课的安排和指导。
3、社团活动时间,所有学生必须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本社团的活动,有特殊情况的'一定要提前请假,并经班主任和本社团相关负责人(社长)同意后方才准假。
4、活动课和社团活动时间不可提前、延迟,必须准时开展,且不能违反华迈实验中学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七、班级的环境管理和卫生清洁
1、各班要爱护和负责管理班级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公共财物。
2、各班要每日定时安排值日生清扫教室内外卫生,并注意保洁。
3、各班室内外物品的摆放要整齐有序,并符合华迈实验中学学生的定位。
4、班级卫生标准:玻璃、墙壁干净,无乱贴乱画;桌椅摆放横竖成排,桌面书籍摆放有序;地面无垃圾、整洁干净;班级不存放垃圾;班级文化设计版面整洁、内容积极向上,布置美观;
八、两休
1、晚休时间,各班要统一整齐列队,有序按指定路线返回,行进中不得喧哗、打闹,回到寝室后,要及时洗漱,不在寝室中做影响其他年级的学生休息的事情。
2、两休时间,要服从宿管和值班老师的管理,按时安静休息,不做违反华迈实验中学宿舍管理条例内容的事情。
3、宿舍内的环境卫生由宿舍全体成员共同承担。
九、仪容仪表、着装要求
发型(女生不允许留刘海,一律要求马尾辫不能过长或齐耳短发;男生不留长发)、不佩戴饰品,佩戴校卡;校内不允许披散头发、不允许穿拖鞋、不允许穿短裤;校服拉拉链、礼服扣好扣子,衣服干净、整洁、不允许随意修改或乱画一些不文明词语、写字等。
十、其它
1、在校内外,都要维护华迈实验中学的声誉,不做违反华迈实验中学学生行为规范的事情。
2、要尊重学校全体师生和工作人员,服从相关管理和安排,遇到有异议或有争议的事情,请冷静、正确处理,以合理和理性的渠道向学部、学校相关部门提出质疑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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