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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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管理制度【优秀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内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内控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内控管理制度1

  投融资管理

  ●按年度预算做好全年投融资计划。

  ●组织协调各商业银行和与非金融机构贷款,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供应。

  ●负责到期贷款还本付息计划工作。

  ●负责年度资金平衡计划工作。

  ●负责向各商业银行和非金融机构提供评级授信和贷款资料报送工作。

  价格与成本费用管理

  ●组织公司制定成本核算规程、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制定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公司编制产品成本计划和短期预测。

  ●负责组织公司做好公司费用指标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月、季、年度成本异动分析报告。

  ●负责公司成本费用考核工作,指导公司开展车间班组成本核算。

  ●监督关联交易价格,规范公司与合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

  税务与关联交易管理

  ●负责组织公司对税法规定的贯彻落实及税收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负责组织公司进行税收筹划,提出合理的纳税方案,督办公司减免税业务。

  ●负责定期组织公司的税收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

  ●配合稽查、审计、税务等部门以及上级公司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监督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降低关联交易引发的税务风险。

  资产股权管理

  ●制订并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调拨、损毁、报废、处置等相关的制度、流程。

  ●对公司所辖资产的使用及维护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定期组织公司资产盘点,编制资产盘点报告。

  ●制订并规范股权管理等相关的制度、规定和流程。

  ●负责公司股权的管理,动态跟进下属公司股权结构。

  ●参与、监督公司股权收购、转让、重组、清算等事项。

  财务绩效管理

  ●负责财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司及公司关键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负责制定财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负责财务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财务人员培训工作。

  项目成本管理

  ●负责建立、完善、落实《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负责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审计对项目完工进度、项目决算进行审核。

  ●负责对合同付款及投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与跟踪,及时反映在建项目的成本控制情况。

  ●参与及监督项目的招投标审核工作。

  ●参与工程项目的概预算审核,组织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协调开展决算审计。

  ●负责建立非生产性支出超预算预警机制,对预算外重大非生产性支出的合理性进行监督与审核。

内控管理制度2

  一、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现存不足

  当前,我国县级公立医院在在国家相关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规范下,坚持了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以及适应性原则,在不断对医院财务管理具体业务细节梳理过程中,建立了针对性的医院财务风险防范预警机制、财务内控管理方法、财务内控管理标准等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虽然各种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当在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一)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理念缺失

  当前,依然存在较多县级公立医院运用传统经验型管理模式对医院财务进行管理,管理过程中习惯于以行政方式来管理,而缺少内部控制管理意识,使当前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在执行中缺乏先进理念基础。在这种缺乏先进理念基础的管理模式下,虽然财务管理人员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却忽视了医务内控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制衡性和适应性原则,必然会导致内控制度形同虚设,使一些有章不循的财务管理行为滋生。

  (二)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体系不完善

  虽然,国务院颁发了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准则,且县级公立医院制订了相关医院财务内控管理方面的制度,但由于当前县级医院财务内控管理人员缺乏内控管理的知识体系,导致县级公立医院相关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执行缺乏一定的可行性,再加上当前县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人员设置相当不合理,也导致县级公立医院相关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实行过程中缺乏执行力。

  (三)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投入不足

  财务管理的执行效果会随着内控部门的设置而逐步显著,但设置内控部门无疑会增加县级公立医院的运行成本,如信息化办公及后续监督均会不断增加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成本,因此大多数县级公立医院不愿意在医院财务内控管理中投入大量资金,直接导致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投入不足,导致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执行的刚性效用下降。

  二、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在思想意识上:强化管理人员内控意识

  要不断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全员对财务内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将内控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到科室及个人,在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实施过程中做到全员参与,进而促进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在良好的氛围中实现其效果。

  (二)在体系构建上: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体系

  健全的内部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体系是县级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建设内容,只有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体系才能协调公立医院的经济运行中的收支平衡,才能实现对医院财务监督的目的,因此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内控管理制度,完善医院内控管理程序,在医院中实施钱帐分离,并建立医疗物资责任管控制度,才能促进县级医院各部门的财务内控管理,发挥财务内控管理的现实意义。

  (三)在业务执行上:加强日常收支业务监督

  医院财务内控管理是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及现代经济管理等众多管理有机融合的产物,因此,会计核算与监督的财务管理基本职能在县级医院财务内控管理中的重要性不容小觑。县级公立医院不仅要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做好收支账务核算等基础工作的同时,根据医院财务运行情况,做好医疗器械、医疗物资、医疗科研项目资金等医院内日常资金的流向监督,以避免医院资产的流失。

  (四)在成本管控上:实现自身节约成本效益

  加强医院成本管控是医院财务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一定要完善費用成本开支标准,尤其加强药品成本、科研项目成本、公费报销、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的成本管控,以期实现自身节约成本,从而提升县级医院财务内控管理效果。

  (五)在监督审计上:强化财务审计的执行力

  财务监督审计是县级公立医务财务内控闭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公立医院应定期实行药品成本、科研项目成本、公费报销、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的专项审计,以便随时发现医院财务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整改,从而扬长避短,强化财务审计的执行力,在医院中形成良性而优质的财务内控管理。

  三、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创新举措

  (一)管理结构创新

  县级公立医院应在财务内控管理中严格管理人员岗位授权,严格管理人员职能分工,坚持审计监督人员与财务管理人员岗位相分离原则,不断对会计职能岗位结构进行优化,实现管理岗位轮换制和回避制,从而在管理结构创新方面为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提供组织保障。

  (二)管理制度创新

  内控管理本身就是对一项管理制度进行有效执行,但仅仅加强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建设是不够的,还需要其他相关制度的有益补充才能彻底改善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执行的环境。因此在加强完善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基础上,还应加强药品、器械、科研项目、公费报销等制度,从而全方位完善医院管理水平,促进医院财务内控管理的执行。

  (三)资产保护创新

  资产保护与医院财务管理密切相关,是县级医院财务内控管理的重要环节。县级公立医院资产保护主要包括药品器械的采购、验收及领用等,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及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只有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下,才能保障医院资产的完整性,才能确保医院资产各尽其用,才能做好资产保护这个县级医院财务内控管理的重要环节。

内控管理制度3

  一、设立招标采购小组

  组长:校长

  联络员:总务科长

  成员:纪委书记分管后勤校长总务科专项负责人采购员使用单位负责人一名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前期准备

  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四、议事规则

  (一)基本宗旨

  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

  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四)评标方法

  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地讨论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标方式或其它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做出《招标记录》,招标小组成员要当场签字,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考。

  (五)大型采购项目,联络员不参与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确定(组长负责);

  2。项目公示(联络员负责);

  3。应标单位材料送达(联络员负责);

  4。相关市场调研(申请单位及联络员)

  5。项目说明会(应标单位参加、联络员负责通知);

  6。工作组和议,敲定购买对象与应标单位;

  7。履行法律手续,公示结果。

  六、几项原则

  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一次采购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

内控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和金融企业审慎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包括:

  (一)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二)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公司的经营

  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三)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四)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第五条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一)内部控制环境。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三)内部控制措施。

  (四)信息交流与反馈。

  (五)监督评价与纠正。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

  董事会负责保证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责审批组织机构;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从而创造全体员工均充分了解且能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十条公司应当设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专门部门,负责具体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以确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涵盖各项业务、全行范围的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成文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在全公司范围内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并保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应当事先制定有关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内部控制的评价制度,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回顾和检讨,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公司组织结构、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明确划分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下级机构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

  涉及资产、负债、财务和人员等重要事项变动均不得由一个人独自决定。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其性质,赋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各个岗位应当有正式、成文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报告关系。

  公司应当明确关键岗位及其控制要求,关键岗位应当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各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地区经济和业务发展需要,建立相应的授权体系,实行统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权。

  授权应适当、明确,并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利用计算机程序监控等现代化手段,锁定分支机构的业务权限,对分支机构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控。

  下级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的决策,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核对、监控制度,对各种账证、报表定期进行核对,对现金、有价证券等有形资产及时进行盘点,对柜台办理的业务实行复核或事后监督把关,对重要业务实行双签有效的制度,对授权、授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记录,建立完整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档案,妥善保管,确保原始记录、合同契约和各种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测试。在意外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应急处置,以预防或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业务持续开展。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部门或岗位,统一管理各类授权、授信的法律事务,制定和审查法律文本,对新业务的推出进行法律论证,确保各项业务的合法和有效。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实现业务操作和管理的电子化,促进各项业务的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整合,做到业务数据的集中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实现经营管理的信息化,建立贯穿各级机构、覆盖各个业务领域的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做到及时、准确提供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数据,并及时、真实、准确地向中国银监会

内控管理制度5

  完善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特别是确保医院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也是实现医院各项经济活动与业务活动合法合规的关键保障。然而,现阶段,我国医院在内部会计控制管理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完善、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监督不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因此,加强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管理,规范医院的经济活动与财务管理,已经成为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这对于提高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1 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主要内容分析

  内部会计控制主要是为了确保在管理中各项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而在内部管理中采取的一系列制度管理措施。对于医院而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医院的货币资金控制管理。主要是通过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岗位制约、职务权限划分等一系列的制度管理措施,对医院的现金收支、存款、流动资金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等进行的'控制管理,以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2)固定资产管理。主要是对医院内部的大型医疗设备、器械等固定资产从采购到使用、维护、盘点、处置等环节的控制管理,以确保资产安全可靠,并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3)药品及耗材采购支出控制。重点是对医院的耗材、药品等在采购、领用等环节的控制管理,避免管理环节中出现漏洞,确保合法合规。

  (4)收入控制。收入控制主要是为了确保医院各项收入的真实可靠,而对医院的票据、账务、退费等进行的内部控制管理,以保证医院收入的安全完整。

  (5)债权债务控制。主要是通过采取清欠核查、账款催缴、清理、欠费管理、债务授权审批、合同签订等一系列的制度,以加强医院的债权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医院的应收账款。

  2 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内部会计控制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有的医院对于内部会计控制管理重视不足,尤其是未能在医院内部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有的制度也存在着执行不力的问题,内部会计控制管理流于形式。

  (2)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管理中,有的医院不按照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开展核算,有的甚至存在着账簿设置不合理、记账凭证不全等问题,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可靠性也得不到保障。

  (3)内部会计控制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在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管理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内部会计监督力度不足,内部审计未能有效开展,造成了内部会计控制中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发现解决。

  3 加强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管理的措施

  (1)科学的设置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在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管理中,应该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现阶段在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管理中需要有效应用的会计控制制度主要有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批准控制、会计凭证与账簿控制、财务报告控制、会计核对控制、全面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风险控制与信息技术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

  (2)提高医院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医院的内部会计控制管理,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提高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在医院的财务会计工作开展过程中,首先应该加强医院的财务现金业务授权审批管理,确保每一项财务收支手续合法完整。其次,应该加强医院的票据管理,通过核查管理制度,确保票据的规范使用。同时,还应该加强医院内部现金、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盘点核算,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管理中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此外,为了提高医院财务会计工作效率,在财务会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该尽可能的采用信息化的手段,通过会计信息系统,确保各项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同时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

  (3)加强医院内部会计审计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对提高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管理的有效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内部会计控制管理体系的设计方面,应该重点加强设计工作。首先,应该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建立具有一定独立性与权威性的内部审计部门,常态化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其次,在审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该重点加强绩效考核审计,检查医院各项经营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财务收支的规范和理性。

内控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目标设定,是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内部环境,是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三)风险确认,是指管理层确认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

  (四)风险评估,是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五)风险管理策略选择,是指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选择风险管理策略。

  (六)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七)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八)内部监督,是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重大投资管理、财务报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等。

  第七条公司内控制度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包括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职务授权管理、定期沟通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内部环境

  第八条公司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九条公司应当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第十一条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二条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须加强文化建设,培训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观念,强化风险意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须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三章风险评估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六条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第十七条公司识别内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一)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十八条公司识别外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十九条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章控制活动

  第二十三条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第二十四条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指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五条授权审批控制是指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二十六条会计系统控制是指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财产保护控制是指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公司须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二十八条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二十九条公司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营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第三十条公司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五章信息与沟通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三十四条公司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公司获得内部信息的方式是: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办公网络等渠道。

  公司获得外部信息的方式是: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

  第三十五条公司内控职能部门须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公司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公司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最高管理层。

  第三十六条公司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

  公司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十七条公司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公司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公司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三十八条公司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第六章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管理层应通过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十条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办法,该办法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一)执行董事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授权;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机构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配合义务;

  (三)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项目、时间、程序及方法;

  (四)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方式;

  (五)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相关责任的划分;

  (六)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激励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高级管理层须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第四十二条检查监督工作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须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中据实反映,并在报告后进行追踪,以确定相关部门已及时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

  第四十三条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将列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项目。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工作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

  第四十四条公司高级管理层须根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第四十五条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内控制度是否有效实施。

  (三)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情况。

  (四)内控制度及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风险及其处理情况。

  (五)对本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价。

  (六)完善内控制度的有关措施。

  (七)下一年度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计划。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内控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对已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与付款业务,还要执行政府采购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采购与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四条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一)成立财政局采购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和局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采购需求科室的负责人、采购需求科室的其他人员1人为组员,财监人员为监督人员。采购小组负责制订采购文件、拟定供应商备选名单、会审(签)采购合同条款。

  (二)请购与审批:由采购需求科室根据批准的预算和实际需要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和计划采购的标的物清单,报分管领导核准,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大宗商品须依照《合同法》签定供货合同,并由业务部门审查质量技术指标,财务部门审查结算金额和付款方式,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才能订立。

  (四)采购与验收:购入的商品须由采购人员之外的专人负责验收,并登记相关验收入库记录,再由申请人办理领用手续。

  (五)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采购记录(包括合同)由办公室保管,验收记录由验收部门保管。

  (六)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采购及验收过程完成后,由业务部门提出付款申请,财务部门对所有的凭证、票据审核无误,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予以办理付款。

  第五条审批人应当根据采购与付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对于审核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采购与付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六条单位对于重要和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集体决策,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三章请购与审批控制

  第七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商品采购,由业务部门牵头、财务部门配合,按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请购与审批后,由采购小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要求进行办理。

  第八条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每年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采购。建立采购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度,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

  第四章采购与验收控制

  第九条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经批准的订单、合同等采购文件,由独立的验收部门或指定专人对所购物品或劳务等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对验收过程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部门或人员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付款控制

  第十条单位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要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纪检监察部门要不定期检查采购与付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采购与付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采购与付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大宗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

  (三)有关单据、凭证和文件的使用和保管情况。重点审查凭证的登记、领用、传递、保管、注销手续是否健全,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第十四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所称的采购,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控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进展的需要,按照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办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方案、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加经营投资决算、有效通过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所有包办,以防止浮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采取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状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举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全都。

  其次章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采取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收支预算。

  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

  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元

  经销部××元

  综合部××元

  工程部××元

  办公室××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采取限额开支审核报销方法。

  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 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 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准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

  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手续。

  单项低于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准时报销,不得跨月。

  单项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准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需坚持先收后付,不转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

  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

  除记下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

  全部现金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

  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

  其他特别状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

  全部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

  付款支票必需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

  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离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

  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举行记下。

  第十二条收付款项要利用会计填制记账凭证。

  全部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利用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

  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普通应利用银行举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准时记下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

  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离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

  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整其相符。

  第四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长久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久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举行可行性讨论,考虑资金的时光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讨论打算后方可实施。

  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看法,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催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状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记下保管和严格记名记下制度。

  主管长久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具体记录,分离建立记下簿。

  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记下于企业名下,切忌记下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久投资项目做好具体记录,实施定期盘点。

  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清点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状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需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状况。

  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离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

  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

  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久投资浮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须要时,公司视详细状况授权财务部或托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举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

  普通根据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记下―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记下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久投资方法举行。

  3.短期投资如浮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状况举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

  如亏损较大,公司可托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举行审计。

  第十七条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

  普通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约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具体记录,准时入账。

  第五章销货与收款内部控制

  第十八条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

  销售业务普通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营业部按照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方案,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其次十条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记下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送部门发运或送货。

  其次十一条销货业务的货款,应所有利用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

  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互相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其次十二条由营业部制定价格名目或定价方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举行审核监督。

  其次十三条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维修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第六章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

  其次十四条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给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

  购货和付款业务普通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其次十五条供给部应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状况编制选购供给方案,对方案选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

  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晰、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其次十六条市场暂时选购,由使用部门按照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给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选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其次十七条全部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准时、运送便利等。

  其次十八条选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举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其次十九条不论是方案合同订货还是市场暂时选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给部办理。

  第三十条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给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给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把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状况。

  第七章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

  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全部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条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重视创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

  注重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生产成本、运送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切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

  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八章存货与仓库内部控制

  第三十八条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需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全都。

  第三十九条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采取“永续盘存制”。

  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与账面结存核对的方法。

  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对存货采取“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采取“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存货计价办法。

  1.按实际成本举行日常核算的,采纳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方案成本举行日常核算的,采纳方案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纳一次摊销。

  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利用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九章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

  第四十三条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准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根据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举行。

  并按照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对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导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规矩,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

  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

  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对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按照成本核算方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创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第四十八条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送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所有准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送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互相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所有准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准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切、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节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挨次和一定比例举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连续弥补。

  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第五十四条采取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记下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修理。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普通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强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举行可行性讨论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工程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工程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按照固定资产购建报告,以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各保管使用部门提出看法,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举行处理,并报财务部审核后作财务处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可根据行业的特点,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淌比率=流淌资产/流淌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淌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税率=利税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内部,采取分部核算。

  核算单位采取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方法。

  第十三章内部审计

  第五十九条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十条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举行一次年度例行审计。

  第六十一条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有须要,可随时对所属公司举行专项审计。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公布之日起采取。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财务部。

内控管理制度9

  第1条 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条 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条 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条 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条 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条 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条 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 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条 销售合同审批规定

  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万~500万元的,由销售副总审批,予以订立。

  (4)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订立。

  第10条 发货的审批

  1.销售合同订立以后,销售业务员需开具发货通知单,经销售经理审核后,送至仓管员处以便备货。

  2.仓管员核对发货通知单,并严格按照发货通知单中各项目内容准备货物,并做好货物出库记录。

  3.运输主管负责办理货物发运手续,并组织运送货物,确保货物的安全准时送达目的地。

  第11条 客户退货的有关规定

  1.销售业务员接到客户提出的退货申请,需经销售经理审批并报销售副总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质检员负责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检验证明。

  3.仓管员对退回货物进行清点后方可入库,并填制退货接受报告。

  4.销售部对客户退货原因进行调查,并确定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12条 应收账款主管负责编制企业应收账款明细表,督促销售部及时催收应收账款。

  第13条 销售会计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第14条 合同办负责为企业制定诉讼方案,以应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

  第15条 销售会计对确定发生的坏账报财务经理、销售副总审批后作出会计处理。

内控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有效防范和管控内部运营风险,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促进公立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其他部门举办的公立医院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在坚持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为了实现合法合规、风险可控、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运营目标,医院内部建立的一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业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制度;是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运营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的一系列方法和手段的总称。

  第四条医院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保证医院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第五条医院内部控制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第六条医院内部控制应当以规范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有序开展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突出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建立与本行业和本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权贵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办事、推进廉政建设、保障事业发展。

  第七条医院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要把内部控制要求融入到单位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形成内部控制监管合力。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医院党委要发挥在医院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主要负责人是内部控制建设的首要责任人,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医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第九条医院应当设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组织体系,审议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审议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建设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组织内部控制文化培育,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常态化。

  第十条医院应当明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职能部门或确定牵头部门,组织落实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包括研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编订内部控制手册;组织编制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并实施;推动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组织编写内部控制报告等。

  第十一条医院由内部审计部门或确定其他部门牵头负责本单位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并实施,编写评价报告等。

  第十二条医院内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内部权力运行监控;建立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和评估等制度。

  第十三条医院医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医疗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工作,加强临床科室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的引进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范相关内涵经济活动的医疗业务(即实施该医疗业务可以获取收入或消耗人财物等资源)风险,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等。

  第十四条医院内部各部门(含科室)是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有效性负责,应对相关业务和事项进行梳理,确定主要风险、关键环节和关键控制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持续改进内部控制缺陷。

  第三章风险评估管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风险评估,是指医院全面、系统和客观地识别、分析本单位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存在的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及风险应对策略的过程。

  第十六条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业务活动、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风险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七条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或确定的牵头部门应当自行或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单位设定的内部控制目标和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地选择风险评估对象。风险评估对象可以是整个单位或某个部门(科室),也可以是某项业务、某个项目或具体事项。

  第十九条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组织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建立领导小组,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部门间的内部控制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等。

  (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是否体现内部控制要求,相关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等。

  (四)内部控制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是否建立相关工作人员评价、轮岗等机制;是否组织内部控制相关培训等。

  (五)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建立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流程;是否将科学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流程嵌入相关信息化系统;内部控制方法的应用是否完整有效等。

  (六)其他需要关注的内容。

  第二十条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医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本单位战略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等。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价格和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提供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审批,是否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等。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归口管理;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管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等。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是否及时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等。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行建设项目归口管理;是否按照概算投资实施基本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等。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建立并执行合同签订的审核机制;是否明确应当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等。

  (七)医疗业务管理情况。包括医院是否执行临床诊疗规范;是否建立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管控机制;是否建立按规定引进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设备的规则;是否落实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是否定期检查与强制性医疗安全卫生健康标准的相符性;是否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等。

  (八)科研项目和临床试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科研或临床试验项目归口管理;是否建立项目立项管理程序,项目立项论证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批复的预算和合同约定使用科研或临床试验资金;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技术成果;是否建立科研档案管理规定等。

  (九)教学管理情况。是否实现教学业务归口管理;是否制定教学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按批复预算使用教学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

  (十)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包括实现互联网诊疗业务归口管理;是否取得互联网诊疗业务准入资格;开展的互联网诊疗项目是否经有关部门核准;是否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电子病历及处方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十一)医联体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医联体业务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内部责任分工;是否建立内部协调协作机制等。

  (十二)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信息化建设归口管理;是否制定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是否符合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将内部控制流程和要求嵌入信息系统,是否实现各主要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信息系统安全等。

  第四章单位层面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二十一条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建设主要包括:单位决策机制,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决策和执行的制衡机制;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关键岗位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

  第二十二条医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应当围绕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制订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医务、教学、科研、预防、资产(药品、设备、耗材等)、医保、财务、人事、内部审计、纪检监察、采购、基建、后勤、信息等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二十三条医院应当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在职责分工、业务流程、关键岗位等方面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运营管理制度、组织决策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并将权力制衡机制嵌入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建立定期轮岗机制。医院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运营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医保结算管理、资产管理、基建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绩效奖金核算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医教研防业务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管理等。

  第二十六条医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机构,明确会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配备具备资格条件的会计工作人员,加强会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医院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充分发挥会计系统的控制职能。

  第二十七条医院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将内部控制流程和关键点嵌入医院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平台化、集成化建设,实现主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包含但不限于预算、收支、库存、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科研管理等模块;应当对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推动信息化建设,减少或消除人为因素,增强经济业务事项处理过程与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第五章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二十八条预算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涵盖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和绩效评价等内容。

  (二)明确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牵头部门、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的职责,分级设立预算业务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重大事项需要集体决策。

  (三)合理设置预算业务关键岗位,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经济业务活动的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决算编制与审核,决算审核与审批,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与审批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建立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的分析考核工作流程及业务规范;加强预算论证、编制、审批、下达、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五)强化对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基本建设等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医院业务活动全过程。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十九条收支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收入、支出业务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应当涵盖价格确定、价格执行、票据管理、款项收缴、收入核算等内容;支出管理制度应当涵盖预算与计划、支出范围与标准确定、审批权限与审批流程、支出核算等内容。

  (二)医院收入、支出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各类收入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各项收入必须纳入医院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账外账;支出业务应当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各类业务事项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设立收入、支出业务的分类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重大经济活动及大额资金支付须经集体决策。

  (三)合理设置收入、支出业务关键岗位,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明确其职责权限,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确认和执行、收入款项的收取与会计核算、支出事项申请与审批、支出事项审批与付款、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规范收入管理、票据管理、支出管理、公务卡管理等业务工作流程,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收费、退费、结算、票据、支出业务审核、款项支付等重点环节的控制。

  (五)医院应当依法组织各类收入。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价格政策和医保政策,定期核查医疗行为规范及物价收费的相符性;定期核查收入合同的`履行情况;加强票据管理,建立票据台账,专人管理。

  (六)医院应当严格支出管理。明确经济活动各项支出标准和范围,规范报销流程,加强支出审核和支付控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按照财政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七)医院应当建立债务管理制度。实行事前论证和集体决策,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医院应当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范风险。

  (八)医院应当加强成本管理,推进成本核算,开展成本分析,真实反映医院成本状况;加强成本管控,优化资源配置,务实绩效管理基础,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采购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阳光操作、严格监管的原则,涵盖采购预算与计划、需求申请与审批、过程管理、验收入库等方面内容。

  (二)采购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明确各类采购业务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建立采购、资产、医务、医保、财务、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相互协调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合理设置采购业务关键岗位,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采购预算编制与审定、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保管、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采购执行与监督检查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医院应当优化采购业务申请、采购文件内部审核、采购组织形式确定、采购方式确定及变更、采购验收、采购资料记录管理、采购信息统计分析等业务工作流程及规范,并加强上述业务工作重点环节的控制。

  (五)医院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及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等集中采购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规定选择采购方式,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

  第三十一条资产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涵盖资产购置、保管、使用、核算和处置等内容。资产业务的种类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等。完善所属企业的监管制度。

  (二)医院资产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明确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固有资产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关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及权限,确保增减资产执行与审批、资产保管与登记、资产实物管理与会计记录、资产保管与清查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建立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各类资产工作流程及业务规范,加强各类资产核查盘点、债权和对外投资项目跟踪管理等重点环节控制。

  (五)医院应当加强流动资产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货币资金核查;定期分析、及时清理应收及预付款项;合理确定存货的库存,加快资金周转,定期盘点。

  (六)医院应当加强房屋、设备、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管理。严禁举债建设;按规定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并开展使用评价,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依法依规出租出借处置资产;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定期盘点清查。

  (七)医院应当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投资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主管及财政部门审核审批;加强项目和投资管理,开展投资效益分析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八)医院所办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第三十二条基本建设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议事决策机制、项目工作机制、项目审核机制和项目考核监督机制。

  (二)明确建设项目决策机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资产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建设项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建设工程的立项、设计、概预算、招标、建设和竣工决算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强化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资金支付控制、竣工决算办理。

  第三十三条合同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业务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监督机制、纠纷协调机制。

  (二)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合同承办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法律部门、采购部门、院长办公室等内部相关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合同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以及合同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确保合同签订与合同审批、合同签订与付款审批、合同执行与付款审批、合同签订与合同用章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合同前期准备、合同订立、合同执行、合同后续管理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相结合。

  第三十四条医疗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诊疗规范和诊疗活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诊疗项目的收费应当符合物价部门、医保部门政策;明确诊疗项目和收费的审查机制、审批机制、监督检查机制。

  (二)医疗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内部医务管理部门、医保部门、物价部门在医疗活动和诊疗项目价格政策执行方面的职责。

  (三)医院应当合理设置诊疗项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明确诊疗项目的内部申请、审核和审批权限,确保诊疗项目的申请与审核、审核与审批、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医院应当加强对临床科室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的行为;诊疗活动的收费应当与物价项目内涵和医保政策相符合;建立与医保部门、物价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分析诊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执行医保、物价政策风险,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五)医院应当设置行风管理岗位,定期检查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过程中的行为规范以及各临床科室是否严格执行本部门的申请机制,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查处药品耗材设备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六)医院应当建立与医疗业务相关的委员会制度,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和运行机制,加强对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的专业评估和审查,各临床科室应当建立本部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的内部申请和决策机制。

  第三十五条科研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明确科研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科研项目组织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采购部门、资产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科研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科研项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审批与实施、项目资金使用与付款审核、项目验收与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科研项目申请、立项、执行、结题验收、成果保护与转化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加强科研项目研究过程管理和资金支付、调整、结余管理,鼓励科研项目成果转化与应用;建立横向课题和临床试验项目立项审批和审查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十六条教学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业务管理制度,建立教学业务工作的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明确教学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教学业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采购部门、资产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教学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教学业务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教学业务预算编制与审核、教学资金使用与付款审批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教学业务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建立部门问沟通配合机制;按批复预算使用教学资金,专款专用,加强教学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十七条互联网医疗业务内部控制

  (一)开展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互联网诊疗服务与收费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诊疗行为和费用监管。

  (二)医院应当明确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临床科室、医务部门、信息部门、医保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互联网医疗业务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权限。

  (三)建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沟通配合机制,对互联网医疗业务管理的关键环节实行重点管控。

  第三十八条医联体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联体牵头医院负责建立医联体议事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医联体相关工作管理制度,涵盖医联体诊疗服务与收费,资源与信息共享,绩效与利益分配等内容。

  (二)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医联体相关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医联体经营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医联体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第三十九条信息化建设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涵盖信息化建设需求分析、系统开发、升级改造、运行维护、信息安全和数据管理等方面内容。

  (二)信息化建设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建立相互合作与制约的工作机制。

  (三)合理设置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岗位,明确其职责权限。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不相容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规划论证与审批、系统设计开发与系统验收、运行维护与系统监控等。

  (四)医院应当根据事业发展战略和业务活动需要,编制中长期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从全局角度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信息系统建设进行整体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风险。

  (五)医院应当建立信息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信息归口管理部门应当落实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数据共享与交互的规则和标准;各信息系统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建设,能够完整反映业务制度规定的活动控制流程。

  (六)医院应当将内部控制关键管控点嵌入信息系统,设立不相容岗位账户并体现其职责权限,明确操作权限;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遵守相关业务流程及数据标准;应当建立药品、可收费医用耗材的信息流、物流、单据流对应关系;设计校对程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校对。

  (七)加强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建立用户管理制度、系统数据定期备份制度、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和泄密责任追究制度等措施,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可靠,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第六章内部控制报告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报告,是指医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编制的、能够综合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四十一条医院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医院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应当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

  第四十三条医院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内部控制报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医疗机构报告后,形成部门内部控制报告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

  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单位年度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为支撑,按照财政部门发布的统一报告格式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会议纪要、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流程图、风险评估报告、内部控制培训材料等。

  第四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通过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第七章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或确定的牵头部门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监督,是指内部审计部门、内部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医院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医院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已提供内部控制建设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不得同时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第四十八条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监督的职责、权限、程序和要求等,有序开展监督工作。

  第四十九条医院内部控制评价分为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评价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评价。

  (一)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评价应当关注以下几方面: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要求;是否覆盖本单位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是否涵盖所有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关键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和工作任务;是否对重要经济活动及其重大风险给予足够关注,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是否重点关注关键部门和岗位、重大政策落实、重点专项执行和高风险领域;是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自身条件的变化,适时调整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

  (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评价应当关注以下几方面:各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在评价期内是否按照规定得到持续、一致的执行;内部控制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执行业务控制的相关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权限、资格和能力;相关内部控制是否有效防范了重大差错和重大风险的发生。

  第五十条医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真实性声明、评价工作总体情况、评价依据、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风险及其认定、风险整改及对重大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评价结论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医院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医疗机构报告后,形成部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医院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根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批结果组织整改,完善内部控制,落实相关责任。

  第五十二条医院依法依规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门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及时整改落实,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xx〕227号)中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内控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为促进公司制度建设的系统化、一体化、流程化、表单化、信息化,促进公司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之内控制度建设管理是指对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批、执行、检查、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第二章内控制度分类及部室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之内控制度分为组织管理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规范三类。

  具体分类(略)

  第四条根据内控制度内容分类:

  1、制度基本内容:目的、适用范围、制度正文约束条例、考核条例。

  2、制度操作流程:制度操作的流程图,通常可用visio编。

  3、制度操作表单。

  第五条根据管理活动的特点、性质及其范围大小等,管理制度的文体基本上可分为:章程、条例、职责、守则、办法、制度、规定、细则。

  第六条公司制度按其效力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在集团范围内生效的制度文件;

  二级:限于总公司本部、分公司、事业部和子公司内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三级:总公司本部各部门内部、分公司各部门内部、事业部各部门内部、子公司各部门内部及项目部内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第七条内控制度建设的归口部门为审计部(内控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度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根据风险评估及外部监管要求向各管理部门提出制度编写要求;负责制度的初审与会审管理工作;负责制度起草部门编写制度的指导工作、流程编制的辅导与完善工作、培训情况检查、落实情况检查、执行效果评价;负责统筹制定制度优化方案,并负责逐项督导落实;定期在审计工作和专项内控建设工作中对各项内控制度进行评价、梳理和建议;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第八条公司的制度责任部门即公司制度的编制及督导执行部门为公司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制度的制定及督导执行(包括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编写培训教案及培训计划并进行授课、编制制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与意见反馈、申请修订等),以及制度整改建议落实等。

  第九条制度的责任部门必须对每一项制度确定制度责任人,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对负责的制度进行培训、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制度档案(包括制度建设各个环节的内容)等。

  第十条综合部负责制度文件编号、发文、整理建档等工作。

  第十一条培训部负责按照培训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培训,达到培训效果。

  第十二条证券部负责再次审核及发布需要对外公告的内控制度。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指流程就是指做事情的顺序,业务流程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利用多部门或单位之间的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过程。

  第三章内控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

  第十四条内控制度编制的流程: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对制度编制需求进行识别与确认→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起草初稿→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组织与制度相关部门进行研讨并征求意见(包括公司对口管理部门的意见)→内控制度建设管理人员(审计部或内控部)初审→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组织会审或会签→经总经理室或董事会领导审批后以红头文件下发或经局域网发布(审批时须附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制度审核单、制度定稿及文件审批单)。

  第十五条内控制度的修订流程: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提出制度修订的书面申请或建议→审计部(内控部)审核→提交公司例会审定→执行制度编制流程。

  第十六条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每年定期于12月末依据流程对由本部门负责的制度进行检查更新并及时对外公布以贯彻执行。对于文件名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的制度,必须事先确定后试运行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室或董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内控制度的废止流程

  1、对原制度进行修订后,原制度废止。

  2、对不能适应现实状况要求的制度进行废止,按如下流程进行:制度编制部门(制度责任部门)提出制度废止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审计部(内控部)审核→提交总经理室或董事会审定→决定是否废止。

  第四章内控制度的督导执行

  第十八条制度的贯彻:公司制度下发一周之内,各部门各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对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发一周内,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贯彻。

  第十九条制度的培训:制度下发前,制度责任人要编写制度培训教案和培训计划,填写制度培训计划单,并提交到总公司审计部(内控部),在制度下发的15天内,审计部(内控部)牵头会同制度责任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制度的'执行:各级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各单位检查管理制度在本单位执行情况时,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检查执行情况的原始纸质记录,且记录一定要真实、全面,要留下管理的“痕迹”,以作为检查、督导和明确责任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制度执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认为制度脱离实际难以落实时,要及时与制度起草部门或审计部(内控部)书面沟通,如无异议就要对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负责。

  2、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重大情况确实不能按制度执行的,制度的执行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履行请示报批程序,经制度责任人及以上层级领导同意后方可灵活处理,并要对此过程留存纸质档案备查。

  第二十二条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

  1、前两个月,制度责任人对各单位执行情况每月都要进行检查;制度下发两个月后,制度责任人要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需形成相关报告

  2、审计部(内控部)在开展一年一度的各机构内控审计或内控建设专项工作的过程中,将视需要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上市监管标准和制度的差异、制度与实际执行的差异)

  第五章内控制度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定期评审:每年12月初,审计部(内控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各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一次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以供决策参考。

  第二十四条不定期评审:发生下列情况时,审计部(内控部)应适时组织公司制度体系或有关制度的评审活动。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重要法律法规实施、竞争对手的竞争态势发生变化等影响公司经营环境改变时。

  2、公司资源配置、经营方向和领域、组织机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3、公司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进行重大调整时。

  4、其他改变公司外部或内部经营条件的事项发生时。

  第二十五条制度评审结果的运用

  1、识别并确定公司制度建设的需求。确定公司有关内控制度的培训、编制、修改、执行中止、废止等事项;确定公司制度管理改进创新的空间和实施措施。

  2、编制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评估报告。审计部(内控部)在每年的12月底,应根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评审结果,结合制度日常检查和有关数据与信息的情况,编制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综合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3、将制度评审的结果作为公司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其中一项依据。

  第六章内控制度的存档管理

  (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所有内控制度的解释权均归制度制定部门,本办法由审计部(内控部)负责起草和修订、培训和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

内控管理制度12

  一、企业资产内控管理存在的缺陷

  企业在内控管理中为了节约成本,往往会选择缩减人力开支,在岗位设置上实施一个或几个保管人员同时管理和维护多个设备。保管人员一般也只是监督和管理设备的完整性,一旦设备出现故障,由于其缺乏足够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无法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正因为如此,很多企业的一些设备往往不能正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企业对自身拥有的资产掌握不够,有时候甚至还没有对资产进行盘点,就不知资产的去处。这些问题的存在与企业内部管理成本缩减存在漏洞直接相关。

  二、企业资产内控管理的制度建设

  (一)明确企业资产内控管理程序

  企业资产的内控管理工作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做好资产金额的预算工作,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购建。在整个购建工作完成之后,验收部门还要再次检测资产情况,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在使用资产时,企业要注意维护资产,安装企业会计制度来进行折旧计提工作,相关管理部门对资产使用情况要进行详细的'记录,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领导对盘点结果要进行及时的批复与处理。企业要建立健全资产处置制度,确保实际资产与账务记录情况相符,杜绝谋取私利现象的出现。

  (二)构建完善的内控管理环境

  企业资产内控管理需要在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下进行,企业领导要注重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构建财务部门、验收部门、采购部门等多个机构,确保每个机构明确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各个机构的作用。各个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互相邦之,管理人员根据相关内控管理准则开展各项工作。企业对资产内控管理的相关岗位的管理规则应当进行详细的制定,明确各关键岗位的内容,例如不同岗位的选聘标准、工作人员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不同岗位的职责和道德标准以及关键岗位的概念与范围等。此外,企业领导还要注意提高自身的风险控制意识,严格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及时分析企业存在的风险,并作出相应对策来控制风险。

  (三)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工作

  企业在进行资产内控管理时,应当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工作,将企业的资产管理细则进行下传,财务人员要做好财务记录工作,领导应严格审核各项财务记录状况,确保企业资产状况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在财务信息中,对内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企业要不断优化内部管理人员的结构,提升内部管理人员的素质,使得人尽其用,确保每位管理人员都能够严格执行监督与管理工作,通过规范的内部监管制度来提高企业内控管理水平,弥补内控管理存在的缺陷,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结束语

  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其发展目标是在经营管理中获取最大效益。而企业的经济效益与企业资产内控管理有着直接的关系。在企业资产内控管理中,相关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不断总结内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找漏洞、补救漏洞,避免出现较大的损失。通过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久发展。

内控管理制度13

  为了进一步加强业务经营的安全性、规范业务操作,努力防范风险,明确各自职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内勤会计出纳工作:必须按时签到、签退,离柜必须暂退,柜员卡严禁串用,密码不能泄露于他人。

  2:新开户必须核实客户真实身份,身份证必须是18位数字的新身份证,登记真实地址。办理福祥卡必须留有本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大额现金支付必须查验取款人真实身份证件,是否属本人支取,并经负责人签字批准,实行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制度。外地取款必须核对取款人身份证件,是否属本人支取。

  4、挂失必须是本持身份证,留有复印件方可办理。

  5、出纳员按时上班,实时授权,保管好自己的柜员卡与密码,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对每笔业务进行认真复核、仔细查业务传票,以免出现支付当存入。坚持票面登记,做好现金回笼和供应工作,保管好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

  6、实行四双制度,库房钥匙实行双人分管,库款实行双人碰库。

  7、严格凭证管理制度,借据、收贷收息等重要空白凭证由会计上锁保管。收贷收息由会计经办,严禁外勤人员经办,以此避免少息、减息、收息不入账的现象。出现问题、案件由会计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8、严格实行审贷分离制度,贷款发放必须坚持“四坚持”“四核对”“五不进账”的原则,严禁信贷员自带凭证外出办理业务。

  “四坚持”:坚持借款人本人到场,本人持身份证,持授信材料,需担保的,担保人持身份证到现场签订好担保合同。

  “四核对”:内勤必须对对借款人的'真实身份、身份证、授信材料、印鉴进行核查,对借款人的由内勤会计监督签字,没有印鉴的统一按借款人右手拇指指摸,并将借款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借据下。

  “五不进账”:非借款户本人未经办的不进账,超权限的不进账,无批准人和责任人未签字的不进账,借据要素不齐全的不进账,抵押担保手续不健全的不进账。内勤人员违反规定不认真审查所发生案件损失的,内勤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损失赔偿。

  9、遵守业务操作规程,必须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审核其内容再录入,加强监督与管理,相互复核,账务必须达到“五无、六相符”,账务做到日清月结。强调每个季度会计人员要进行一次账据核对。

  10内勤会计、记帐员要按日、按月、按季、按年末分别打印有关资料,将会计凭证、资料及时整理、装订、保管入档。

  11、严格实行“双人押运制度”,不是双人押运的总社不予接受。

  12、严格用电制度,营业终了必须做到“人离电断”。

内控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经济合同管理,保障本单位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本单位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本单位合同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本单位办公室对本单位所有合同进行专门管理,本单位内部承办部门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合同管理的职责:

  (一)负责拟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标准合同文本;

  (三)参与本单位特殊合同、重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四)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五)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七)负责合同的保管、归档工作;

  (八)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第五条 承办部门合同管理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二)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三)负责按照本单位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按时向本单位办公室提交与合同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章程等文件规定能够代表本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章,同时加盖本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

  授权签章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托的范围内签订合同,超越权限范围所签订合同无效。

  第七条 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所有合同由承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交由本单位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批,最后交由本单位法人代表批准。特别重的合同由局党组会批准。

  第三章 合同编制与审核

  第八条 本单位根据对市场情况的分析和了解,合理选择合同对方。

  第九条 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先对合同对方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

  (一)对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二)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三)对方技术和质量指标保证能力;

  (四)对方市场信誉、产品质量等

  对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与之签订合同。

  第十条 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一般由本单位起草合同文本,重合同或特殊合同的起草,本单位可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参与。

  由对方起草合同协议的,本单位承办部门和办公室应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内容准确映本单位诉求。

  本单位也可选用国家或行业示范合同文本,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 实行合同会审制度,由本单位办公室组织召集有合同条款涉及的部门人员参加,对合同进行会审,其审核要点是:

  (一)经济性。合同协议内容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可行性。签约方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具备签约资格;资金来源合法,担保方式可靠,担保资产权属明确。

  (三)严密性。合同协议条款齐备、完整,文字表述准确,附加条件适当、合法;合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明确,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准确;合同协议有关附件齐备,手续完备。

  (四)合法性。合同协议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合法;合同协议订立的程序符

  合规定,会审意见齐备;资金的来源、使用及结算方式合法,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齐备。

  第十二条 本单位对外招标合同,签约人员不得更改合同的条款和内容。

  第四章 合同订立控制

  第十三条 本单位正式订立的合同协议,除即时清结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等。

  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等原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形式合同的,应当在事后办理补签手续。

  第十四条 本单位正式订立的合同,除小型物料采购合同外,一般应留存三份以上的.合同正本,一份由本单位办公室存档,一份由本单位财务部据以办理结算,一份由承办部门保管和履行。

  第十五条 经本单位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由本单位办公室盖章和编号,统一登架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全的合同、协议,办公室应当拒绝盖章。

  第十六条 对于重要合同协议,原则上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对于确需企业先行签字并盖章,然后寄送对方签字并盖章的,应当在合同协议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 根据规定有些合同需要经过批准、登记、公证后才能生效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凡涉及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合同,有关知情人应注意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第五章 合同履行控制

  第十八条 合同签订后,本单位应积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并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合同对方可能发生违约、不能履约、延迟履约等行为的,或本单位自身可能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本单位总经理报告。

  第十九条 已经订立的合同,如果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已经或可能导致本单位利益严重受损,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向本单位总经理报告,并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或扩。必要时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对原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条 本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第二十一条 在合同执行中如对方发生违约情形,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收取违约金,给本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可申请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如果由于本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违约情形,合同承办部门应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与合同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合同承办人员应当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六章 合同归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第二十四条 合同签订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有关材料(如:合同文本、合同会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补充协议、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本单位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保管期限为长期保存。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控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提升银行风险防范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营和稳健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本银行全体员工。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银行的内部控制架构、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要求、内部控制职责、内部控制流程等内容。

  第三条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银行业务的合规性、稳健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风险,增强内部管理,提高业务效率。

  第四条银行内部控制的原则是全员参与、层级分明、责权对等、风险可控、全面覆盖、持续改进。

  第二章内部控制架构

  第五条银行内部控制架构包括三个层级:董事会/监事会层级、高级管理层层级和操作层级。

  第六条董事会/监事会层级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和计划,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决策和管理层面的调整。

  第七条高级管理层层级负责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和标准,提出内控改进措施,协调各部门间的内控工作,为操作层级提供指导和支持。

  第八条操作层级负责具体的内控活动,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和标准,开展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工作,及时报告风险状况,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第三章内部控制目标与要求

  第九条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障银行业务的合规性、稳健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内部控制的要求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监督与审计、信息与通讯、业务和运营流程的有效性、内部控制意识和培训等要求。

  第十一条风险评估要求银行对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及时发现和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预案。

  第十二条风险控制要求银行制定风险控制政策和流程,建立风险控制体系和内控指标,开展风险防控工作,并对风险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第十三条监督与审计要求银行建立内审部门,对银行的全面风险进行监控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风险扩大。

  第十四条信息与通讯要求银行建立健全的信息和通讯系统,保障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及时传达内部控制政策和要求,加强内部控制人员的沟通和协作。

  第十五条业务和运营流程的有效性要求银行要建立起规范的业务和运营流程,确保各项业务能够按照规定流程和方法进行,提高业务效率,降低操作风险。

  第十六条内部控制意识和培训要求银行要加强内部控制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理解,组织内部控制培训,提升员工的内控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内部控制职责

  第十七条董事会/监事会层级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和计划,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决策和管理层面的调整。

  第十八条高级管理层层级负责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和标准,提出内控改进措施,协调各部门间的内控工作,为操作层级提供指导和支持。

  第十九条操作层级负责具体的内控活动,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和标准,开展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工作,及时报告风险状况,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第二十条内审部门负责对银行的`全面风险进行监控和审计,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提出内部控制改进意见,加强内外部合作,提高内控水平。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负责落实和执行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本部门的内控制度和流程,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第五章内部控制流程

  第二十二条风险评估流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和执行。

  第二十三条风险控制流程包括风险控制政策和流程的制定和执行、风险控制体系的建立、风险控制指标的设定和监测、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和效果评估。

  第二十四条监督与审计流程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和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信息与通讯流程包括内部控制政策和要求的传达、内部交流和沟通、内部控制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第六章内部控制的执行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银行全体员工都应当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和要求,按照相关流程和程序履行内部控制职责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内部控制部门应当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内部控制的宣传和培训。

  第二十八条内审部门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提出内部控制改进意见。

  第二十九条监管部门应当对银行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七章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

  第三十条银行应当建立内部控制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提升内部控制的水平。

  第三十一条银行应当根据经营发展和业务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进行动态调整和改进。

  第三十二条银行应当积极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内部控制的效率和精度。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并在银行内部进行广泛宣传。如有需要修改的,由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修改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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