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2 01:02:01 好文 我要投稿

用电管理制度15篇(优选)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用电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用电管理制度15篇(优选)

用电管理制度1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分公司及校区用电、用水管理制度,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对办公用电、用水作如下规定:

  一、空调使用说明:室内温度在3℃以下以及28℃以上方可使用空调。空调温度需设置成统一模式(该模式在人体舒适范围内):夏天温度调成28℃,冬天温度调成26℃,风速统一调成低风模式。要做到随用随开,随走随关。

  二、电脑使用说明:办公电脑在长时间(超过半小时)不使用的情况下,请自觉关闭;若实在不能关闭主机,可把显示器单独关闭;所有办公电脑设置成十分钟后自动待机,以节约用电。

  三、电灯使用说明:除了公共区域的照明、景观灯之外,其他区域的电灯做到随用随开,做到不开无人灯,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各部门办公室和工作区域的电灯由使用部门人员负责管理。

  四、离开办公室后,请相关人员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场所的`,要自觉关闭空调、电脑、照明灯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

  五、全体员工应树立节约用水意识,爱护水设施和设备,做到及时关闭水龙头,避免造成浪费。爱护供水设施,发现供水设施损坏应及时部,以便安排有关人员及时给予修理,确保供水正常。

  六、处罚制度:行政部将于执行之日起不定时抽查,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包括未按规定关闭用电设备)的行为,用电、用水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人员将当场乐捐20元(乐捐款项不计入公司,将纳入公司工会基金,作为工会活动使用,工会将定期公布工会费用使用情况,做到透明、公开)。

  七、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南通分公司行政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用电管理制度2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住宿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宿舍发生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有关维修部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第三条严禁在宿舍内、走廊和卫生间等宿舍区内私自拉接电源。

  第四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热棒、电炉和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热器具。违章用电设备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予以收存保管,5日内由违者本人写出检讨,领回物品并妥善处置,不得再次在宿舍内使用;超时未领回的物品将按无主物处理。

  第五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违章用电设备将予以收缴销毁,对初犯者给予通报批评,对屡犯者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第七条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违反者承担修复费用,并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第八条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者,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若同一宿舍在一学期内三次违反本规定,而无人承认使用或拥有上述禁用电热器具的,取消该宿舍集体及所有成员个人该学年的校内一切评先资格。

  第十一条凡违反本规定应受校纪处分者,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相关部门会签后,按照有关学校规定发文处理。

用电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办公室电源的管理,做到节省用电,削减办公室能源开支,现就办公室各用电设备作如下规定:

  第一、留意节省用电,不用时顺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公司全部办公场所要依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杜绝"长明灯'现象(特别批准的除外);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电灯,关好门窗。

  其次、下班后,要自觉关闭办公室空调、电灯以及办公电脑(包括显示器)等全部用电设备,以杜绝铺张。尤其是最终一个离开办公场所的`,有义务对该办公室的电器设备是否关闭进行检查,若电器设备开启,应马上关闭。做到人走关灯、关空调及其他用电设备。

  第三、空调开启后不行开门开窗办公,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空调、关上门。夏季室温不高于25℃时(室内温度),冬季气温不低于12℃时(室内温度),均不行开启空调设备。

  第四、办公室严禁乱拉、乱接照明灯具,严禁更换和乱接电源、插座等违章用电行为。

  第五、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备等违章用电行为。禁止私拉、私接电源线、宽带线和照明工具,需要时应向公司申请办理。

  第六、严禁在办公场所内使用任何个人大功率耗电设备,不准有明火。

  第七、禁止任何损坏空调、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的违规行为,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公司员工发觉用电隐患应马上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至相关部门。 第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开头执行。

用电管理制度4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学校每季度请县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用电管理制度5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的权利和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场所私接电线及用电器。

  3、学生宿舍使用灯泡不能大于40瓦。

  4、晒衣服的铁丝、线绳要和电线保持足够的距离(不少于3米),不准在电线上晒衣物。

  5、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6、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7、不准用手触摸灯头、插座及其他家用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的现象要及时找电工修理或更换。

  8、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9、学生劳动需开挖地面时,必须先找电工联系,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10、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电源,以防发生事故。

  11、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私自进入配电室。

  12.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必须掌握用电专业常识。

  13.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必须掌握用电安全常识。

  14.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在用电时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15.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在用电时如发生用电事故必须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用电单位及用电人视事故情节负有相关责任。

  16.学校用电重要部位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承包。

  17.学校用电重要部位的用电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允许用电单位或用电人使用。

  18、本制度之公布之日起执行。

用电管理制度6

  管理制度:

  一、禁止学生不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火种等进校园,禁止班级内焚烧可燃物品、使用明火;

  二、学校厨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三、在学校范围内需临时使用明火,电气焊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学校教务处办理动火证,做到“一批三定”(动火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

  四、学校内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非持证电工不得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

  五、对电气设备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六、各班级、功能室放学后,应关闭所有电源,并安排专人检查电源关闭情况;

  七、禁止在教师宿舍内使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用电管理制度7

  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为了加强管理,做到节约用水,规范用电行为,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总务处根椐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用水、用电制度,现公布如下:

  一、职责:

  1、各处室、教研组组、班级及教学功能室,主任、班主任及功能室负责人,作为节约用水、用电的第一责任人。食堂、学生宿舍及传达室,管理员、生活老师及门卫为第一责任人。全校师生要自觉保护室内外一切用水、用电设施,杜绝浪费现象,养成安全节约用水、用电的好习惯。

  2、学校成立安全用水、用电管理检查小组,负责检查校内各场所的有关水、电设备及使用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造成学校水电设施损坏和浪费的现象,追究其赔偿责任。

  二、要求:

  1、用完水后,要及时拧紧水龙头,见到滴水的龙头要及时拧紧。

  2、用自来水时,水龙头尽量开小一点。

  3、发现损坏的`龙头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杜绝长流水。

  4、各班级要根椐学生进教室人数多少增开室内照明灯数,严禁一人到校,灯亮一片的现象。

  5、晴天教室内不要开灯,教室内无人时要随手关灯。

  6、教室的照明、电脑、多媒体等应有专人管理。严禁学生私自拆装教室内电气设施。严禁教师学生在教室内进行各种电气的充电。

  7、放学后或晚自习后,必须关闭照明、吊扇、电脑等电气设备的电源。

  8、学生宿舍严禁使用任何电器。

  9、学生宿舍白天要关闭卫生间的照明灯,严禁长明灯,晚上熄灯铃响后,寝室内的灯一律关闭。

  10、门卫在晚上打开校门囗路灯和院内照明灯,早上应及时关闭,严禁长明灯。

  11、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灯应及时关闭。

  12、各处室、年级组及教学功能室的照明、吊扇、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电气设备的电源下班后应全部关闭。

  13、办公室、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气设备,防止用电发生火灾。

  以上制度均纳入班级、宿舍的考核评比,违反本制度或造成财产损坏的将进行处罚赔偿。

用电管理制度8

  一. 目的

  规范办公室及宿舍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二.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工办公公共区域及宿舍。

  三. 职责

  3.1 安物办负责监督办公区域和宿舍的安全用电情况。

  3.2 人事总务课负责落实办公区域和宿舍的用电安全。

  3.3 维修系负责用电设备及线路的布置安全。

  3.4 办公室的电器使用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加强责任管理

  四. 定义

  安全用电是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使用和维修电工设备。

  五. 内容

  1、 办公室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

  1.1. 办公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由人事总务课负责;办公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生产中心-维修系统一办理。未经生产中心-维修系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生产中心-维修系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1.2. 办公室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生产中心-维修系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生产中心-维修系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必须经安物办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1.3. 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1.4.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5. 各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物办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6.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 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 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1.7.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 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 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 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1.8.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生产中心-维修系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1.9.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生产中心-维修系检查、修理,确认 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0. 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生产中心-维修系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 1~2 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11.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办公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2、 职工宿舍区域安全用电管理:

  2.1. 职工宿舍区域安全用电管理由人事总务课负责;宿舍住宿职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供电设施。

  2.2. 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等。

  2.3. 禁止使用电热毯、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电锅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依据《员工奖惩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4. 住宿职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人事总务课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负连带责任。

  2.5. 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人事总务课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2.6. 住宿职工应该做到“人走灯关”,白天禁止亮灯以节约用电,违者按规定处以罚款。

  六. 本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用电管理制度9

  一、配电室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办公医疗、生活、用电线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小型电器的安装工作,保证正常运转。

  2.配电室全部机电设备,由配电室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医院内有关上级部门因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工程主管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并通知当值领班开门后进入,同时在《机房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室内温度控制在35度以下。

  4.建立运行记录,每班至少巡查一次,每季组织检查一次,每年大检修一次,查出问题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项目部经理。

  5.每班巡查内容:室内是否有异味,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补偿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理与报告。

  6.供电线路操作开关部位应设明显标志,检修停电拉闸必须挂标志牌,非有关人员决不能动。

  7.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确需要,报管理人员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8.严禁违章操作,检修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绝缘工具、鞋、手套等。

  9.配电房每周清扫一次、保持室内清洁,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

  10.配电室的应急照明、灭火器材应保持完好。

  1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医院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总务科为医院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3.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4.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消防器材

  5.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6.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7.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总务科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8.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三、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四、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维修科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总务科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五、汛期防范措施

  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6.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办公室和总务科报告。

  六、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总务维修科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用电管理制度10

  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1.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1.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配电所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1.6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2.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

  (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d)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2)电缆

  a)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平行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

  0.10

  0.50

  控制电缆之间-

  0.50

  城市街道路面

  1.00

  0.70

  建筑物基础(边线)

  0.60-

  排水沟

  1.00

  0.50

  2.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 s 16

  16 s<35 s/2

  2)防雷保护: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2.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延用旧电器

  ,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开关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循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即: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2)熔断器和插座

  a)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b)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c)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d)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e)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一类电气设备应先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a)本工程选用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电动工具上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b)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c)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d)移动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e)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以上电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头控制,其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f)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需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g)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墙上。

  4)电焊机

  a)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b)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

  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c)电焊机的外壳有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

  d)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e)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不宜大于5m。

  f)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塔吊、施工电梯及提升井架

  a)塔式起重、施工电梯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吊身设置两个探照灯,给予工作面上投光,以便夜间施工。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b)提升井架在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6)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a)平板振动器及水泵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应小于0.1s。

  b)在潮湿的环境时,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4照明

  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3)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照明线,除橡胶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孔,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臂时应套绝缘管。

  4)照明电源线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挂在金属架上,在脚手架上空装临时照明时,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5)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应有保护罩;

  c)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d)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e)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和接零措施。

  7)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用电管理制度11

  安全用电是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为确保师生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用电管理制度:

  一、格遵守用电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加用电容量等,须事先通知学校,不得私自拉线及安装电器,如有特殊需要,由学校统一安装。

  二、教室用电线路必须规范,严禁超负荷用电。

  三、学校用电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不用时要关闭电源。

  四、要认真遵守学校用电管理制度。除照明、风扇外,不得使用其它电器,特殊情况须学校批准方可使用。

  五、要珍惜、爱护学校内的电器及线路,不得随意损坏。

  六、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

xxx小学

xxxx年xx月xx日

用电管理制度12

  为保证公司服装厂、印刷厂、土建工程队及大学生公寓日常用电需要,最大限度地节约用电成本,减少电能的直接和间接损耗,实现合理利用和发挥用电效率之宗旨,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上述部门用电由设备质管部负责监管,包括各部门制定节约用电规章制度,发布节约用电信息,监督、指导公司上述部门的节约用电工作及负责每个月的用电统计、成本核算与控制工作。

  二、上述部门工作、生活期间必须履行节约用电义务。平时应注意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提高全员节约用电意识。

  三、本办法用电范围包括服装厂、印刷厂、土建工程队生产及办公照明用电及大学生公寓的生活用电。

  四、各类灯具、印刷设备、缝纫设备、电动工具、饮水机、热水器、取暖器、电风扇、电视机、空调及车间电力设施、设备、用电工具等均列为日常用电管理对象。

  五、公司设备质管部每月指派电工对办公、生活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管理对象进行检查,每季度形成工作小结。电工平时发现用电隐患应立即解决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设备质管部。

  六、办公、生产生活用电实行各部门专人负责制(大学生公寓及租赁三套矿大学生住房归口综合办公室管辖),各部门各自负责本区域内的用电工作。

  七、结合公司安全检查情况,设备质管部不定时、不定期对各区域用电情况进行督查,其中大学生公寓、服装厂及印刷厂为重点督查点。

  八、注意节约用电,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不准在办公室里使用任何个人用大电量电器,不准有明火。公司所有生产场所和办公场所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及时关闭电源开关,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杜绝“长明灯”现象。不需要使用电灯或电风扇时,立即关掉开关;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电器开关、关上门。

  九、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施。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办公室严禁乱拉、乱接照明灯具,严禁更换和接电源、插座等违章用电行为;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电暖气、电热器、电饭煲、电磁炉等大功率耗电设备,需要时应向设备质管部申请办理。

  十、空调开启后不可开门办公,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空调器开关、关上门。夏季室温不高于30度,不可以开启空调设备。

  十一、杜绝电焊机、电动机等用电设备的长期空载运行。

  十二、禁止碘钨灯取暖。每台取暖器须有专门安全责任人

  十三、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十四、用电部门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部门无专设电工的,报设备质管部安排解决。

  十五、下班后,请各位工作人员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场所的,要自觉关闭空调、电脑、照明灯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

  十六、每月自供电公司电费发票送达起,三日内设备质管部组织复查,对超常用电的有限关负责人给予合理解释,对不明原因的过度消耗,将采取限电措施。

用电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1配电系统设置及保护方式

  1.1.1本工程施工用电采用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供电,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总配电室、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控制,总配电室、开关箱两级漏电保护)。

  1.1.2各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一锁”配置开关箱。

  1.1.3架空导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在施工现场任何地方均不允许使用裸体导线。

  1.1.4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专用线,其截面面积不少于相线的1/2,且绝缘铜线不小于10mm2,绝缘铝线不小于16mm2.

  1.1.5在电源进入现场总配电室电源侧分别设置工作接地(引出工作零线n)和保护接地(引出保护零线pe)(接地装置见附图),其中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

  1.1.6保护零线接至以后各配电箱和用电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中间不允许间断,不允许接入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开关、保险丝等,且与各用电设备连接应采用不小于2.5mm2的多股绝缘铜线。

  1.1.7分别在空压机房、钢筋加工车间、搅拌站、临时用电箱制作重复接地装置(做法同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1.1.8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严禁相连,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必须与保护零线相连接。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1、工作接地2、隧道洞外保护接地3、施工现场保护接地

  接地装置示意图

  1.2漏电保护器保护

  用电线路中采用二级漏电保护,前级应采用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5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快速动作电流型漏电保护器,末级应采用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不大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在使用过程中应由电工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入电工巡检维修记录。(见附表)

  1.3电器设备的设置:

  1.3.1总配电箱内配置按系统图及功能和用电量配置隔离开关,按各分路用电量配置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各配电线路应做编号,注明用途标记,配电盘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有人维修,禁止合闸”标志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由专人监护执行。

  1.3.2分配电箱应用1.2~2mm厚的铁皮制作,箱内非绝缘配电板应与箱体和保护零线可靠连接,进出电箱的电线一律由箱体下部开口处引入引出,配电板上应分设置工作零线(n)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pe),并明确标注:n或pe。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1.3.3各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做好防雨、水设置,固定式电箱中心点高1.4—1.6米,移动式电箱应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高0。8—1.6米,并保证箱前通道畅通,无杂物。

  1.3.4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一般不应大于30米,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一般不大于3米。

  1.4电器设备操作与维修人员:

  1.4.1电工及维修人员必须持有效电工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电气操作和维修。

  1.4.2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新用设备的基本性能。专业电气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发现问题应立即排除并向上级汇报,及时处置。

  1.4.3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上锁。搬运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1.5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1.5.1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电箱的相应电源开关拉闸断电,挂停电检修标志,并锁好或派专人看护,严禁带电作业,对于漏电保护器动作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送电。停电检修标志牌。(见附图)

  1.5.2成洞地段及一般场所的照明电压为220v,工作面及环境潮湿和易潮的场所照明电压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移动照明及行灯电压不大于36v。

  1.5.3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

  1.5.4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开关箱,对固定式的安装高度要求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3—1.5m,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移动式开关箱,内装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口一律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且有防绝缘损坏措施,整个施工现场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在配电箱和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使之具有分级分段的保护功能,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无杂物。配电箱的采购、安装、维修均应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1.6.电缆敷设:

  1.6.1地埋敷设电缆时,电缆沟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左右均匀铺设不小于10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最后覆盖土。

  1.6.2从底部至作业层的电线电缆,应沿作业层上固定好的膨胀螺栓敷设,挂网将电缆固定于钢丝绳上,固定间距不大于3米。固定后电缆应不承受拉力。

  1.6.3电缆接头盒或电缆插座应设置于地面上,并能防尘、防水、防腐和防机械损伤。

  1.6.4施工现场的水泥罐、搅拌站等高的机械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防雷引下线可利用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

  二安全用电制度

  2.1技术交底制度:

  开工前应由物设部在安全人员的监督下,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介绍临时用电方案内容,安全用电措施和注意事项,完毕后履行签字手续。

  2.2安全检查、检测制度:

  专业电工对工作接地、重复接地、线路绝缘电阻进行检测,以后每月定期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对于漏电保护器

  电工应定期对试验按钮进行试验,检查是否动作。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各工区每月、项目部每季度分别按附表《临时用电检查评分记录表》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打分,对发现问题要落实到人并限期整改。

  2.3电气维修制度:

  电气故障应由专业电工进行维修,电工应以预防为主,加强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记录。(维修记录表见附表)

  2.4安全用电防火措施:

  按总配电图正确接线。电器电缆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各电气连接头应压接牢固。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加强领导,配备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专用灭火器及砂箱等。使用电焊、气焊时要执行安全用火制度,并有专人监护。

  三事故应急预案

  电气事故应急预案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一环,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危及社会的稳定。因此,应根据工程结构施工现场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有效及时地进行事故处理,防止事故的扩大。

  事故应急救援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唐其全

  副组长:王兴周玉良王建辉唐兴华何胜明

  成员:吉小库(各工区长、现场安全员、电工、班组长、)

  3.1发现有人触电,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及事故应急救援组组长;同时,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现场。

  3.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3.2.1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3.2.2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3.2.3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及以锄头)切断电源。

  3.2.4救护人可带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3.2.5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或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相应的办法把电源切断。

  3.2.6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m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m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

  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3.3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3.3.1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3.3.2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3.3.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3.3.4当触电者处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3.3.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3.4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

  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3.5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

  应使其舒适地平卧,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

  3.6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

  当判定触电者呼吸或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

  3.7应急救援工具:

  施工现场应备有必要的应急救援工具。如:绝缘手套、绝缘棒、电工绝缘钳、药箱、担架等。

  四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

  4.1:参加工程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4.2:所有新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工作前一定要检查机械、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4: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件绑在一起,各种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或接地保护,如停电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作业和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转动范围内。

  4.6: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保护零线(pe线)中严禁装设开关和熔断器。

  4.7:用于电器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绝缘导线。

  4.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小于1.5mm2,其芯线颜色为黄绿双色。

  4.9:施工现场的所有的用电设备,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设立漏电保护装置。

  4.10: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4.11:开关箱附近不得堆放有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等。

  4.12: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开关箱配箱,应装设在牢固的支架上。与地面垂直高度不小于0。6m。

  4.13:配电箱内所有的开关应按规定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或松动,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4.14:配电箱内连接线应要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体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4.15: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及不合格的电器及开关。

  4.16: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专用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在一个开关上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4.17: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与电源进行隔离,移动开关箱及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4.18:配电箱内严禁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清洁。

  4.19:熔断器开关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格熔体或铜丝、铝丝代替。

  4.20:电动施工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4.21:震动器、震动棒、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yhs型防水套橡皮电缆,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4.22: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

  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材和器具。

  4.23:严禁在施工现场各种工作平台上及其它非固定场所使用220v碘钨灯。各种工作平台及隧道内未成洞地带必须使用经安全隔离变压器输出的不大于36v的安全电压的照明灯具。

  五配电箱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管理施工现场的配电箱,特做出以下规章制度:

  1、电箱内已安装好的各种电器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区值班电工联系,由工区电工妥善解决,如发现擅自私拉乱动者,一次给予100~200元罚款。

  2、电箱内配制有三孔插座,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如发现照明设备及小型机具不经过插头随意插在或挂在插座及闸刀上,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并没收所有电源线及机具。

  3、在使用电焊机或其它设备时,必须使用四孔插头(即三相火线一相地线),配制不全或没有者,将对其处以50~100元罚款。

  4、所有从配电箱内引出的电源线必须离开地面,如发现放在地面或脚边被车辆或其他硬体物件对电线的碰撞、挤压破损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施工现场使用的照明设备或其它小型机具严禁放在钢筋或其它导体上,违者罚款50元。

  6、配电箱安放在固定位置上,发现乱搬乱移者,一次罚款50元。

  7、配电箱内严禁放置任何物品,发现乱放物品者,一次罚款50元。

  六其它事项

  本制度中未尽事项要严格按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用电管理制度14

  为了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保障学生正常权益,更好为学生提供服务,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规使用电器,学生宿舍内实施智能控电管理,单个用电器功率不得超过800w,每个学生宿舍实际设计最大用电总功率1200w,若某宿舍总功率超过1200w,系统立即自动断电,恢复正常功率后,系统将在两分钟内自动恢复该宿舍的供电。累计超功率15次后,系统不再自动恢复,需到用电管理员处说明情况,经调查没有发现违规后手动恢复。

  2、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或网线、乱装灯、乱装插座和配电设施线路上乱挂物品等破坏公共设施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责任。

  3、寝室内供电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执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时供电。

  4、学校将为每个学生每月无偿提供5度电。每间寝室每年按10个月供电、供电度数按所住学生数×5度,提供正常生活学习用电保障。

  5、学生应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合理用电,对超额使用部分按国家用电收费标准收取,学校会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

  6、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收取时间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缴纳超额用电费用的,系统将作自动断电处理。

  7、20xx年4月7日起实行计量收费。

  8、交费地点:后勤集团二楼,交费时间: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办法由后勤处水电科、学生处宿管科负责解释。

用电管理制度15

  1、各项目工程部的施工现场应配有至少一名持证电工人员,工地的生产、生活用电、设备的安装、用电线路以及开关的布设等有关电方面的工作,均由电工人员完成。

  2、电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3、电工人员上岗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穿戴,严禁酒后上岗。供电期间,当班机电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要密切注意电机、发电机、电控箱等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当班领导。

  4、施工期间值班电工注意观察各用电设备的工作状况、接头、闸刀线路以及电源输出端的情况,有异常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必要时停机修理。

  5、电工人员进行发电机操作须严格按《发配电操作规范》进行。

  6、按机械保养规定或根据发电机说明书,定期对发电机组各部位进行保养,保持发电机组处于良好状态。

  7、发电机附近不准挂烤、吹各种物品,以免妨碍操作或因之造成事故。

  8、新增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或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9、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10、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

  11、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不低于1kω/v(如对地220v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22mω)'的规定,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12、不可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无骨架的'灯罩,灯泡与可燃物应保持一定距离。

  13、变(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的通风。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如食物等)。

  14、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15、当电线上穿过墙壁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当在电线上套有磁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绝。

  16、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17、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电闸箱应配锁。

  18、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19、每年雨季前要检查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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