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篇【实用】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1、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及保管工作;
2、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劳保用品的发放须依据各部门、各工种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发放劳保用品必须落实执行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
4、对消耗品实行按需采购,节约领用;
5、非消耗品采用交旧领新制,更换非消耗品(如笔、手套、刷子等)需提供原有破损物品,以旧换新。
6、对劳保用品进行规范堆放,标识清楚,定期清扫与整理;并采取必要的防虫、防潮、放火、防盗的安全措施;
7、对失效、报废的'劳保用品,要认真填写报废单,写明名称、价格、数量、金额、报废原因后,经总经理审核批准方能报废;
8、物品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进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
酒店劳保用品的领用管理规定
对各区域和各部的劳保用品将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则进行发放,如因使用人员不合理使用造成过早损坏,使用人将自行解决。(所有的劳保用品已经由各区各部负责人统一进行过科学的分析,已考虑到每个人的'须求)
如因紧急和特殊事件的须要,须由餐饮部总监审批。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
i、后厨每人每月双
ii、水台房每人每月双
iii、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
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职责,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办公用品由行政部集中管理,办公外包服务商负责实施,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回收处理。
第3条本制度办公用品包括:书写工具系列、纸本系列、文具系列、名片与图文系列、办公生活用品系列、专项办公用品系列、套餐系列、it耗材系列。(详见附件“x办公用品清单”)
第二章办公用品计划
第4条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使用状况,每月29日前提报下月办公用品领用计划,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行政部。
第5条行政部专员查对办公用品领用计划与办公用品台账和库存,提报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负责人审签后传送至仁通科技。
第6条采购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办公用品时,须报请总经理批准。特殊办公用品能够经行政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第三章办公用品采购
第7条办公用品采购采用即时供应、不间断配置、7x24小时服务的`办公外包模式。由行政部直接对口仁通科技进行管理。
第8条办公用品采购计划传送至仁通科技后,仁通科技给予反馈,按协议要求配置办公用品并即时配送、应急服务以及市场价格动态等。
第四章
第9条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一份用于台账登记。
第10条行政部接到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领用单》后,进行核对并做好登记,填写一份《办公用品分发通知书》交给仁通科技,仁通科技将所需用品备齐分发给各部门。
第11条办公用品领取后发现不适用或未用完部分,由仁通科技统一调换或回收。
第五章办公用品管理
第12条对于列入公司固定资产和耐用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管理,其他低值易耗等办公用品由仁通科技管理,其发生的库存、丢失、损坏、价格波动等风险均有仁通科技自行承担。
第13条仁通科技对办公用品的使用状况作月度报表,会同行政部反馈办公用品当月开支费用、浪费结余、办公效率等状况,参与企业办公管理。
第14条使用中的办公用品出现问题及故障,由仁通科技负责退换、保修、维修、配件等事宜。
第六章附则
第15条本制度由行政部会同仁通科技制定,行政部做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4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则
2.1 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2.1 各种劳护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必须按规定发放。
2.2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2.3 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用品。
3 职责
3.1 人资行政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 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劳护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 管理办法
4.1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4.1.1 人资行政部根据各职能班组及车间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人资行政部部长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4.1.2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1.3 如有特殊情况(如新项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对个别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的,按“4.1.1”程序进行。
4.1.4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人资行政部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有人资行政部经理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2 劳保用品的采购
4.2.1 仓管员于每月25日以前,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劳保用品采购单,经财务收集各需要部门班组提供月计划需求起草采购汇总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
4.2.2 采购员根据采购单于每月3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
4.3 劳保用品的发放
4.3.1 仓库管理员于每月5日,通知各部门主管开领料单领用劳保用品。
4.3.2 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3.3 仓库管理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4.4 劳保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4.4.1 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劳护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4.4.2 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4.4.3 特殊工种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6
对各区域和各部的劳保用品将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则进行发放,如因使用人员不合理使用造成过早损坏,使用人将自行解决。(所有的劳保用品已经由各区各部负责人统一进行过科学的分析,已考虑到每个人的`须求)
如因紧急和特殊事件的须要,须由餐饮部总监审批。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
(1)后厨每人每月双
(2)水台房每人每月双
(3)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
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落实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安〔20xx〕90号)和《中铁六局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办〔20xx〕18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护企业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用人单位应配备的必需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是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防护用品和一般防护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较短,或价值较低(单价在20xx元以内)、容易损坏、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用具物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的规定。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发、停发、少发和延期发给职工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也不是福利待遇,不得随意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发放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要严格执行《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安〔20xx〕90号)规定,职工由于工作需要从事多种作业时,按高工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标准中未列入的工种、新派生的工种由安质部比照相邻工种标准制订发放标准。
第六条、相关部门职责
1、项目物资部是劳动防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发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从公司物资部门采购、发放、统计。
2、项目安质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提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
项目部物资部负责劳务用品的采购管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从指定供应商处采购。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授权采购的,必须在签署销售准入证的单位内货比三家,询质比价,选择有资质、符合国家及企业产品标准的生产厂家进行采购。授权采购的特种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企业安全质量标准。授权采购的劳保用品实行会签制度,由物资部门签订采购合同,经项目部相关部门和项目领导会签评审后实施。
第八条、劳保用品的验收管理
安质部要与物资部共同负责劳保用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和架子队队长、材料员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毒用具等应按规定时间定期检验、鉴定,及时更换、报废。项目安质部、物资部和架子队安全员、材料员负责对班组自带的劳保用品进行验收和检验,对于使用不合格劳保用品的班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停用和整改,并报项目部经理。第九条、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
项目部采取全员定期、按期发放职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即全员统一规定时间发放,到周期后再进行下一次的发放。以公司安监部下发的`发放计划时间为准。对于特种劳保用品的发放由物资部门按标准进行发放,出现报废时由安质部提出需用计划,使用人凭需用计划表到物资部门领取。物资部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和职工个人使用卡片,员工在调动时,该卡片应随即调转新单位。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台帐,以电子版报公司物资部备案。第十条、劳保用品的结算管理
劳保用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即物资部门凭公司内部的发(领)料单或发票点收后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项目部本部人员的费用列入项目部安全生产费,架子队人员的费用列入架子队安全生产费,纳入架子队费用考核范畴。项目部擅自采购的防护用品和未经安质部签认的,财务不得报销。
第十一条、特种劳保用品的报废管理
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和架子队队长、材料员负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鉴定、报废管理,物资部门负责收回和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计划
低值易耗品实行购买前申请制度。项目部各部门和架子队在使用前提出需用计划(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预计单价、金额等)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低值易耗品采购
低值易耗品实行无库存管理,由办公室依据批准的需用计划负责实施采购。低值易耗品采购要到正规商家、厂家或批发市场,货比三家力求质优价廉,严禁采购不符合使用标准的伪劣产品。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结算
低值易耗品采购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并办理实物验收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及细目单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十五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项目部本部部门的费用列入项目
部科目,架子队的费用列入架子队费,纳入架子队费用考核范畴。第十六条、办公室是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是低值易耗品的保管部门。办公室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收发、保管台账及卡片,各使用部门要建立保管卡片并进行实物管理。
第十七条、保管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调离项目部、退养、退休时,应将其所保管的低值易耗品交回,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保管人应自觉爱护所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不得随意损坏或丢失。非本人原因造成损坏的,报办公室确认,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维修;因本人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由当事人按照核定的价格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届满或因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使用管理人员填制“低值易耗品注销(赔偿)单”并说明原因,经办公室组织物资管理小组确认,报项目经理审批后,予以注销。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8
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化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分类
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非消耗性办公用品、消耗性办公用品。
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汽车等;
2、 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电话机、订书机、剪刀、纸刀、白板等;
3、 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中性笔、胶棒、钉书钉、墨盒、a4纸、白板笔等。
二、办公用品入库
1、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行政部门、物品采购人及内勤人员共同对办公用品进行验收,行政部负责登记入库;
2、对不符合要求的,由该物品采购人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三、办公用品发放
1、公司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注明物品领用日期、品名、数量、领用人以及所在部门,待填写完整无误后,方可领取;
2、为了降低资金成本,按照“物尽其用”的原则,办公用品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按需领取;
3、办公用品领用、使用要执行以旧换新制度,做到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四、办公室用品归还
1、公司各部门归还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归还登记表》,注明办公归还日期、归还品名、数量、所在部门并确认签字,待填写完整无误后,由内勤人员进行核对,方可归还;
2、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离职,须将其所领取的`办公用品归还。
五、办公设备管理
1、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电话机、桌、椅等)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2、要求各部门将所需的办公设备连同办公用品一并进行申购,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予行政部门进行合理采购。
六、办公用品的维护
1、凡领取办公用品的所有本公司员工,将遵循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请爱护并保管好公司的财物。
2、严禁个人浪费和人为损坏,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或挪作私用(部分消耗性物品除外,如:笔记本、中性笔),如发现挪作私用的罚款200元/次,因挪作私用,造成办公用品损坏的,责任人应按照该物品市场价进行赔偿。
3、员工离职时应由该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门合作对其办公用品(消耗品除外)进行检查,若有损坏的,从其当月应发工资中按该物品市场价扣除相应金额,并重新交回行政部门再做发放。
4、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由该部门员工共同负责看管使用,人为因素丢失或损坏,由该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9
一、各栋号工程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其材料员按计划购买。具体发放标准由项目经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并认真实施。
二、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购买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推荐或合格产品。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影响工人的安全与身心健康。否则、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在特殊和剧毒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各种安全防护器材和用品及保健补贴,确保工人的'安全与健康。
四、在一般环境中,作业的各工种人员、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足够数量、质量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五、公司工会和安全科、技术科,将定期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质量,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0
一、原则
1、按节约有效的原则发放。
2、不同劳动条件下配发的劳保用品和更换周期不同。
3、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严重污染无法继续使用时,经审批可以“以旧换新”。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三、职责权限
1、安环科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职工岗位制订、审核发放标准和范围,监督劳保用品的使用和到期更换情况,建立员工劳保用品使用台帐。负责对新员工及岗位变更人员、因破损需提前更换劳保用品申请的审批,并做好审批记录。
2、生产生产技术科和安环科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3、物管中心负责劳保用品的保管,按生产技术科审核的领料单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4、各部门负责按期更换劳保用品,负责提出新员工、岗位变更人员及未到期损坏更换的领用申请和初审。
四、劳保用品的配备和发放
1、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备不同的劳保用品,见附表《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
2、发放办法
(1)新员工入职安排工作岗位后,由部门按照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填写领料单,由生产技术科审核后,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后的领料单交仓库保管员,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劳动用品自安环科审核领用后计算使用期限。
(2)因提前更换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用途,经综合部审核批准后,可以发放。
(3)换发领用劳保用品,须缴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的领料单及旧的`劳保用品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4)材料式样的选择。劳保用品的选购必须到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店购买,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以保证安全可靠。
(5)工作服需按现有色系(灰白)、材质和样式配备(夏装轻薄透气,秋装厚暖),并绣制企业标志,由总务部按批量比质比价采购。
(6)安全帽采购要达到安全帽国家要求技术标准,选择小沿边安全帽,重量最好不超过400G;强度:经高温、低温、淋水处理后冲击力≤4900N;耐温性能:在—50摄氏度到100摄氏度情况下不变形;材质要求为ABS高强度工程塑料制成的。硬度高、强度塑料含量高、硬而不脆。具有良好的抗冲击、阻燃性能;衬里应透气排汗,保证头部气流畅通。颜色为红色。
(7)其他劳保用品由生产部按不同岗位通用配备技术标准要求,在保证安全使用的条件下,比质比价,统一采购。
五、使用管理规定
1、员工必须爱护使用劳保用品,劳保用品的使用应工作范围、时间内,不得作其他用途。
2、不同区域生产、工作人员需按规定穿戴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工作服及相应的防护用品。
3、员工在大型衡器事业部生产现场应穿戴的工作服装(包括安全帽)。
4、个人劳保用品由员工自得妥善保管、劳保用品在使用期内如有遗失,由个人按未到期时间折价后予以赔偿后更换。
5、试用期内员工离职,不满7个工作日需上交归还全部劳保用品(不包括日消耗劳保用品),且工作服,劳保鞋清洗干净;超过7个工作日,工作服、劳保鞋按旧服收回,公司按其原价在工资中扣除。
6、员工在工作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保用品,违者予以扣发奖金50~100元。
7、人员劳保用品由所在部门负责申请,实习结束后应清洗干净全部上缴,如丢失或损坏按原值折价赔偿。
8、违反劳保用品使用规定造成工伤安全事故的,扣发所在部门安全奖。
9、库管理员对回收的旧劳保用品,能继续使用的,应妥善保管好,发放使用;不能继续使用的,如劳保鞋应定期进行销毁处理,工作服可剪成条状擦试设备。
10、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按照安全规定检查员工的劳保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规定,严格督促公司员工严格执行劳保用品穿戴规定,对不符合穿戴的员工进行扣罚,每季度末形成员工劳保用品使用情况形成报告,交安环科。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与使用员工劳保用品,以保护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安全、适用、节约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
1、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发放劳保用品。
2、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范围。
1、由公司生产准备部负责制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2、凡是本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而定。
3、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岗位定编定员及时调整,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对于季节工,在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后,需至财务部交100元劳保用品押金,方可办理领用手续,在离开本单位前,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将劳保用品全部归还后,可退还押金。
5、凡是调离本部门的员工,负责人必须责成其将所使用的劳保用品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1、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初(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3日前),由各分厂工具室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报经理办进行核对签字,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生产准备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
2、生产准备部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采用集中招标采购,根据生产需要分批供应。对于特种防护用品应“三证”齐全,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
3、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15日(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6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由各分厂工具室负责,保管员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各分厂对本单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明细及人员进行记录和登记,每人一本。详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本》
5、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须以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由各分厂负责销毁,不得传外。
6、对于损坏或丢失的劳保用品,各分厂结合自身情况对领用人给予相应罚款(使用一年内,扣款100%,使用期限一年以上者,扣款80%),方可重新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同时收回已损坏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本》中进行登记。
7、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8、对于新入职员工和临时工,工作未满6个月内离职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报各分厂负责收回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劳保鞋、防护眼镜等)。
9、备用防护用品,除小件、消耗品发至个人使用保管,大件和特殊防护用品一律由各单位工具材料室负责保管和发放,不得私人占有。
10、因工伤事故,如火灾、爆炸、机器绞缠等特殊原因造成护品损坏者,经单位领导查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方可领取新品。
11、发给职工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是预防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性措施,非生产时间严禁使用。并不得自行改变式样和涂改标记。对于涂改标记和改变式样的护品,一律不办理报废和领新手续。
12、对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的劳动保保用品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各分厂上报采购计划,由生产准备部进行一次性采购。
13、由财务部对各分厂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情况进行季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纳入各分厂经营目标考核内容。
14、公司经理办负责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与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15、各单位的领取、发放记录应齐全、详细。
16、本规定由生产准备部负责解释。
17、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2
一、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领用和使用的管理,结合本公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劳保用品发放范围
本司根据各个生产岗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保用品种类
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
A.劳保鞋 、绝缘鞋、雨鞋
B.防护服、雨衣
C.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D.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护眼镜 、墨镜
G.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四、 劳保用品管理部门
公司物流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管、登记、发放、退库后的废弃处理。
五、 劳保用品管理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进行不断修订,执行“既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费”的原则;不强调平均或攀比。
2.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3.劳保用品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各事业部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交旧才能领新。
4.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物流部为各事业部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各事业部在发放时详细记录每位在职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 情况,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签字确认。
5.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6.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用时,经所在部门主任及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7.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假、事假、工伤、外出学习培训等情况连续未在生产岗位超过一周的,在发放生产作业用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由物流部与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配合执行。 若当月未能执行的,则顺延到次月执行。
8.以旧换新回收的劳保用品,由物流部负责统一分类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报申请进行再利用或废损处理。
9.劳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业部必须及时汇总情况,并将剩余劳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换领新的劳保用品。 若因员工在使用中人为损毁或丢失,则当月劳保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
六、劳保用品发放时间及以旧换新界定
1.劳保鞋、绝缘鞋、雨鞋
A.公司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及岗位危害给职工配备劳保鞋、绝缘鞋或雨鞋,以避免职工职工脚部伤害事故。
B.职工经培训合格后进入车间工作应在当日或次日由所在事业部安排人员至库房免费领用1双劳保鞋、绝缘鞋、雨鞋(依据岗位不同领用)。
C.公司为专职的高压电工、电器车间职工配发高压绝缘劳保鞋。
D.员工在职期间请假连续超过15天的,劳保鞋换领期限则按该员工请假的天数顺延。
E.不在更换期内的无特殊原因进行领用或以旧换新的需按公司购买原价的20%现金补偿后给予发放,半年内因丢失或不能以旧换新的按公司购买原价的50%现金返补偿后给予发放。
F.不在更换期内的职工因辞职、离职、辞退人员,安全鞋、绝缘鞋、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个人必须退还公司物流部处理,若未退还应按公司购买的实际价格给予赔偿,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给予扣除。
G.劳保鞋、绝缘鞋、雨鞋领用不满半年的人员离职时,公司按劳保鞋、绝缘鞋、雨鞋的全价对个人进行扣款。
H.个人购买的不在换发范围内
2.防护服、雨衣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防护服。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防护服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防护服,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防护服只用于在工作间内工作时按生产作业要求规定穿着。
D.雨衣按照发放标准一年一领,以旧换新,交一领一。
3.手套等(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手套。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手套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手套,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沾染油污的线手套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并移交至危废库。
4.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口罩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口罩,交一领一。
B.公司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配置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顶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6.防护眼镜、墨镜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副防护眼镜。或墨镜
B.防护眼镜、墨镜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7.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A.公司为噪音超标岗位(打磨工、整形工、铣工、钳工、步冲机操作工、数控铣工)配备防噪音耳罩。 同时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执行以旧换新管理,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8.一次性劳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胶手套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产岗位限额领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3
1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根据科研、生产过程中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劳动条件、不同工种,发给科技人员和其他职工劳动保护用品。
2 、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和标准,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不延期、,不收旧,到时领取,免费发放。
3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解释,各单位要严格发放标准,不准任意扩大和缩小发放范围。
4 、职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不受劳动保护用品,只转劳保卡片,调出公司以外单位,按使用时间长短折价收费。
5 、对于长修人员和其他不上班人员,一律停发劳动保护用品。
6 、劳资部门要严格控制工种变动。变动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换发,只补发新工种部分特殊劳动保护用品。
7 、劳动保护用品丢失、损坏,要按价计算,一般不补发,特殊情况须经劳动批准后方可补发。
8 、凡公用劳动保护用品,要登记造册,专人保管,按规定依旧换新。
9 、服务人员、非生产性人员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一般按公司职员标准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的制做、发放、领用工作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共关系部负责制订工作服的制作标准及款式设计要求,报营销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工作服的发放标准,报行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劳保用品发放种类及标准,报行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总务部负责管理和发放工作服及劳保用品。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服发放标准
第七条
管理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西装,3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服装工本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服装工本费。
(三)穿用满二年不满三年者,按10%交服装工本费。
第八条
管理岗工作人员及工作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内衣,包括:衬衣、秋衣、秋裤,3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购置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购置费。
(三)穿用满二年不满三年者,按10%交购置费。
第九条
车间工作鞋为2年发放一次,每人3双,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购置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购置费。
第十条
其他部门员工的工作服,因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一律交回总务部。
第三章领用程序和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领用工作服和劳保用品须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人力资源部核查后,由总务部发放。
第十二条
新员工必须凭录用通知单,依第十一条规定领用。
第十三条
员工上岗必须着工作服,且工作服必须保持整齐洁净,违反者按《员工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服丢失者,必须到总务部办理报失手续并以成本价重新购买。
第十五条
因岗位调换者,其工作服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务部制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总务部负责解释,总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有抵触的规定自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
(一)劳保用品的发放规定: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应严格按照《立恒钢铁责任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执行。
各级领导必须督促、强调员工按规定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各级工会、安全管理部门和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劳动条件,针对易受危害部位而确定,必须坚持“该发的一定要发,不该发的坚决不发'的原则。
供应部门供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劳动保护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生产单位应持有”检验中心“发给的《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劳动保护用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
从事有烧、灼伤害、高温辐射或低温作业的工种。
从事接触散发毒性、腐蚀性刺激性物质作业的工种。
从事特别肮脏的大量粉尘环境中作业的工种。
从事露天、潮湿、严重磨损衣裤、机械外伤或物体刺割、击伤环境下作业的工种。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
从事可能电击伤等危险的电气作业人员。
与生产经营过程相关的人员。
生产技术与装备部队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发放进行跟踪检查。收集职工意见,并向营销供应公司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营销供应公司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组织、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实行“层层包换、包退”的办法。认真执行发放登记卡制度,按标准凭卡核对发放。并做好汇总工作。
对于劳保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二劳保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延长或缩短。凡从事多工种混合作业的职工,应按照主要作业工种的劳动条件发给防护用品。新工种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经由安全处核准。
凡外单位来厂人员(包括培训、生产、技改、检修、试验、劳务等)其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我厂规定穿戴,由他们自备。
职工应病、伤、产、事假和学习离开岗位3个月以上,应相应延长其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饿使用期限;长期离职,应停发劳动保护用品,待重新上岗时再按规定标准发放。
职工更换工种,应按新工种标准折算发放期限。
新进厂职工上岗前可一次性领用一套工作服和工作鞋,提前发放部分按发放标准定期限顺延。
集体领用安全带、绝缘鞋、防毒面具等重要防护用品,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检查,如发现损坏失效,应及时修理更换,以保证这些用品安全有效。
营销供应公司对部分劳动保护用品如口罩与防尘口罩、肥皂与洗衣粉按等价原则供职工选择发放。
禁止转卖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用品的使用规定:
公司全体员工上班变按规定要求着装。
员工上岗必须按岗位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员工上班禁止敞怀、挽袖子、挽裤子。
员工上班禁止穿高跟鞋、喇叭裤。
5.机加工业禁止戴手套。
6.工作服应该保持整洁、完好、三紧(领口、袖口、下摆)。
7.如有遗失和被窃等情况,一律按价结合使用期限折算赔偿。计算办法:使用期未满二分之一的赔100%;满二分之一的雨衣、雨鞋赔70%,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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