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
一、每天由值日行政与值周老师对学校各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二、值日领导和值周老师要密切关注学生动向。晚上检查校园内每一个角落,排除不安全因素。严禁学生在晚就寝后擅自离校外出。
三、对外来人员及时查询,阻止外来人员直接找学生,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教室、寝室,不准外来人员在寝室内住宿。
四、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平时由校值日小组、保卫干部负责,节假日和非常时期,由保安队临时确定。保卫人员在工作期间要认真负责,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失职的要追究责任。
五、学生放假日值日行政和值周老师要到校门口维持学生上、下车秩序,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制度
一、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和红绿灯指示。二、上学、放学靠右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在车辆临近时穿越公路。
三、严禁追、爬车辆、强行拦车或用石块击打来往车辆。
四、文明乘车,不坐无营运牌照的车辆,不乘超载车。从车身右侧上下车,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五、学校不准学生骑摩托车上学,骑自行车或步行上学时,应靠右行,不抢道、不赛车、不带人、不并排骑车、不骑“三无(无铃铛、无刹车、无锁)”自行车、不单手或放开双手骑车。过马路或转弯前须减速,看清来往车辆,伸手示意。不得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按指定地点存放自行车,不乱停乱放;出入校门要推行,校内严禁骑自行车。
六、班级外出活动,应做到:班主任写出申请,得到安全保安队织批准,才可执行。班级不得自行决定集体乘车或骑自行车。
七、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如发现交通违规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应当劝阻和制止。涉及学生的.问题要向学校报告。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2
我校地理环境相对复杂,常常有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学校,严重威胁了学生的人生财产安全。对此情况,提出一些浅见,望能在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的过程中有所帮助: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工商、卫生、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学校保卫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外,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人员
对学生进行骚扰以及遇到其它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严格值日教师制度,遵照学校有关制度。值日教师上班提前一些,下班晚一些,多巡视,多观察。
总之,长久以来学校周边环境是个老大难问题,但为了学生的安全,我们应当多做一些,多看一些,以自己最大的关怀来让学生有个安全、舒适的环境,茁壮成长。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1、坚持开展安全文明法制常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2、学校开展任何活动,安全工作都要摆在首位,针对活动特点,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
3、每周一的晨会定为我校思想安全教育课。
4、每学期定时聘请校外治安员来我校作一次安全文明或法制教育报告。
5、每周出一期安全法制教育黑板报。
6、特别要加强假期中安全教育,消灭事故隐患。
7、安全治安小组领导成员要深入各班了解学生的情况,教育引导学生不得违规做不安全的游戏,使学生掌握自我监督及预防伤害事故的.方法。
8、大力开展安全文明工作的争优创先活动,对有突出成绩的班级和个人,每学年进行一次表彰。
二、学生安全制度。
1、严禁哄抢进出校门、上下楼梯。
2、禁止课间追逐打闹,禁做危险游戏,杜绝不安全因素。
3、未经允许,学生不准动用带电的教学设备。
4、学生排队放学,师警护送,安全过马路。
5、上学期间,禁止教师责令学生回家及学生私自离校,严禁学生翻越围墙进出校园。
6、禁止在校园内乱扔纸屑、烟蒂,不准随地吐痰,要讲究卫生,杜绝传染病的流行与蔓延。
7、校园内严禁打架、斗殴。
8、体育活动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危险活动,教师要注意保护,必须加强运动技术指导。
9、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坚持“谁体罚谁负责”原则。
10、严禁十二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上学。
三、值班保卫制度。
1、值班员必须遵守我校规定的值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值班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员要对学校进行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
4、值班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不得有误。
四、消防安全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用电用水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防盗、防爆、防火、防毒工作。
2、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能从事与火有关的游戏活动。
3、严禁学生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节假日燃放时,一定要有大人看护、指导、正确燃放。
4、禁止在校园内违章使用电器。
5、教育学生在发生火灾时,采取科学的自救措施。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必须实行科学管理,各种实验器具、物品必须分类摆放。
2、任课教师要熟悉各种教学仪器、药品性能。做好仪器、药品的保管使用等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3、在实验前,教师必须要根据实验特点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
4、要求学生在实验室内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乱动危险物品。
5、教育学生在实验时安全使用家用电器、照明用电等。
六、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1、发生传染病疫情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减少传染范围。
2、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及时拨打120请求援助,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3、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及时拨打110,同时汇报主管部门及公安局。
4、发生火灾时及时拨打119,同时汇报上级部门。
5、值班员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保卫组长和校领导汇报。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4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餐厅、小卖部从业人员应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食堂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5
1)学校内供电系统由工程部控制、检查并维修。
2)电器设备、电源和照明灯具等,要由正式电工安装和管理,严禁非合格电工人员操作。
3)工程部必须有上岗证方可上岗,上岗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任何部门不得私自乱接电源线盒使用私人电器。
5)外来施工单位给人需要用电时,必须经过工程部允许并由工程部专业人员接电、拉线,严禁擅自拉线、接电现象,所有电源必须采用橡胶电缆。
6)严禁超负荷用电。
7)必须接临时电源时,应在临时电源附近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并熟悉使用方法。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6
保障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和校园环境秩序,确保学校师生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对出人校园的机动车辆作如下管理规定:
1.校园场地仅限于学校公务车、教职工私车停放及经学校同意进校的外来办事人员车辆的临时停放。
2.开车进人校园的外来人员,要在学校传达室进行车牌号登记,否则不许进入校园。
3.凡进人校园的机动车必须按学校划定的区域和泊位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办理公务的`车辆,经主管领导批准,按保安人员的指定区域停放。
4.全校性大型活动和重要活动时,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临时性车辆停放。
5.教职工及学校机动车出、人校园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限速5千米/小时,严禁鸣号和开启大灯。在中午和大晚自习放学时,机动车一律延时10分钟(比照下课时间)出入校门,门卫有权对违规车辆限制通行,严防事故的发生。
6.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车辆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非学生在校时间,未经允许也不能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
7.严禁在校园内学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和驾驶无合法手续的车辆;严禁外来车辆在校内存放。
8.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一律无条件放行;出租车严禁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9.在学生进校期间、广播操期间,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垃圾清运车辆限制在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出人校园,同时要求进校园车辆限速在10千米/小时。
10.机动车进人校园,应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学校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遇到学生应停车避让。凡在学校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应负全责。
11.机动车驾驶员要爱护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和公私财物,如有违反予以赔偿;车主应及时关锁好门窗,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7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责任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的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员工,建立奖罚管理制度,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档案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自查,并留存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间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整改,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对加工操作间要进行次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出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8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
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一、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二、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三、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四、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五、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六、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七、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八、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使用城乡统一的自来水。
二、认真做好学生饮用水工作。对提供学生饮用水的企业必须进行科学性的考察,签订供应合同,坚持索证,做好日常的质量监管。
三、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记工作。
四、定期开展饮用水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
一、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三、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四、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
五、冷荤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
六、学校食堂要将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名单,报学校校长室备案,总务处签订供应合同,并预收l—2万元质量安全保证金。
七、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一、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
三、学校食堂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自购食品的卫生等。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四、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的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校园商品准入三项制度
一、进货验收备查制度
1、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必须采购新鲜、卫生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杜绝采购《食品卫生法》等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或原料。
2、须向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采购粮油、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及其他定型包装食品须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3、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要实施定点采购制度。原则上不得采购卤肉类熟食制品;如需采购使用,需经彻底加热处理后出售。
4、学校必须指定专门人员作为食品采购验收员,验收人员需对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料进行认真清点与查验;验收人员应拒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原料入库,并交由学校将其销毁处理。
5、采购与验收人员均需在食品采购登记单上签名,认真进行登记,并将有关资料保存归档。
6、若因食品采购把关不严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相关责任。
二、不合格食品下柜制度
1、严把质量关,对“三无产品”、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主动及时下柜。
2、对师生或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然后提交有关部门组织鉴定,经鉴定合格的商品可重新上柜销售,鉴定为不合格的商品立即停止销售。
3、对已销售的不合格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及时予以追回,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供应商和工商部门。
三、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积极配合工商、消协处理消费者投诉。消费投诉举报电话号码12315。
3、对消费者投诉,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消费者先行协商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与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联系,妥善处理。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昌航空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和行人,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及来校的人员和车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所有车辆和人员,都应当提高交通安全观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进出校园均应服从学校执勤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第四条保卫处是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行部门,负责对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校内交通事故处理。
第五条在校园道路行驶的一切车辆均应做到“车让人”,优先让行人通行。
第六条全校各单位(部门)都有责任维护校园交通安全和停车秩序,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所属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章道路管理
第七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交通标线。
第九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提前征得后勤基建规划部门的同意,并报保卫处备案。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做好安全警示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在校园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保卫处可以规划设计停车泊位,后勤管理(基建)处负责建设。
第十一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保卫处有权对校内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但应当提前公告。
第三章机动车出入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公用的机动车、教职工及其配偶的机动车,应当按规定向学校保卫处进行登记并办理《机动车免费通行证》。
第十三条进校办理公务的外来机动车,由相关单位按规定提供由保卫处统一制作的《公务通行卡》,免费通行。
第十四条在学校从事经营、务工或租住在校园内的校外人员的机动车,应当按规定向学校保卫处进行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后办理《机动车通行证》,凭证进入校园。
第十五条除军队、公安、消防、急救等特种车辆外,其它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经许可进入的应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第十六条携带、运送贵重物品或大宗、大件物品离开校园的车辆,须持有物品所属单位或物品所有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并主动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查验。
第十七条驻校基建工程队用于施工的机动车,由后勤管理(基建)处向保卫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从指定校门进出,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并严格遵守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章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
第十八条非机动车应当靠近道路右侧行驶,并不得在道路中间或中心线边行驶。非机动车不得与机动车抢道,横过道路时应注意两边车辆,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通过。
第十九条行人在设有人行道的路段行走时应当走人行道,在未设人行道路段行走时应在道路右侧靠右行走。不得在道路中间或中心线上行走,不得成群结队在道路上行走。行人横过道路或经过十字路口时应注意两侧车辆,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通过。
第二十条非机动车辆不准乱停、乱放,应当有序地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地点。
第二十一条保卫处负责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停放点、停车棚的规划,后勤管理(基建)处负责设计、建设和维修。
第五章通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在校园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自觉遵守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严格按照校内交通标识、标线、交通信号灯的提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停车。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在校园内应减速慢行,校园道路限速为30公里/小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十字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时,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以非机动车和行人优先的原则通行。机动车出入校门时应减速缓慢通行,根据管理需要保卫处有权规定车辆进出校门的时间和方式。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校园内超速、超载、鸣喇叭;夜间行车须开启夜行灯,禁开远光灯;禁止机动车逆向、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禁止在校园道路上学驾机动车、无证驾车、酒后驾车;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噪声过大、废气排放超标以及车身严重脏乱的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第二十五条禁止任何人在校园路道上追逐打闹,未经保卫处许可,不得占用道路从事各类活动。
第六章车辆停放管理
第二十六条实行各单位门前停车秩序包干负责制,学校将校园内所有楼栋的门口空地、绿化草地和人行道等划片到各单位,由各单位负责维护其日常车辆的停放秩序。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进入校园后,应按照停车指示、标志有序停放在车位内,确保道路与消防通道畅通。严禁车辆停放在学校严管路段(车位除外)、人行道和绿化草地。遇有执勤人员现场管理时,应当听从指挥。
第二十八条校内大型活动的举办单位应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车辆进出和停放的.管理方案,提前三天向保卫处报备,并负责维护好车辆的停放秩序。
第二十九条非机动车应有序停放在停车棚或指定停车点内,不得乱停乱放,校园所有楼栋内的通道严禁停放非机动车。
第七章违章处理
第三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各类车辆,保卫处有权采取贴条警告、锁车告诫、校内曝光、清障拖车等措施,并可以根据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者,禁止进入校园。
第三十一条凡擅自占用校园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且告知后不予立即纠正的车辆及物品,保卫处取证完毕后,可将有关车辆、物品搬移现场,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二条道路施工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不采取现场安全措施的,保卫处可责令其停止施工,后勤管理处可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八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三十三条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拨打122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保卫处。
第三十四条保卫处接到校内交通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协助抢救伤员、维持现场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和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凡是符合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尽快将车辆撤离事故现场,不得妨碍交通。
第三十六条在校园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等设施设备以及花草树木毁损的,事故责任人应当赔偿损失。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和范围
1. 目的:
(1)保障校园内学生、员工等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维护校园内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3)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校园安全意识,降低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率;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 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校园内所有人员,包括学生、教职工、访客等。
二、制度制定程序
(1)确定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范围等相关问题;
(2)成立安全管理工作组,负责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3)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等信息,制定具体内容;
(4)将规章制度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5)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和宣传;
(6)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规章制度。
三、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1.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校园内所有人员。
(2)目的:确保校园内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内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3)内容:
①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措施,规范校园内人员行为;
②建立校园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校园安全状况;
③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校园安全意识;
④对违反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惩处。
(4)责任主体: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组。
(5)执行程序:
①规定校园内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②建立校园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
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校园安全意识;
④对违反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同时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6)责任追究:对违反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部规定惩处。
2. 《校园饮食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校园内所有餐饮服务场所。
(2)目的:保障校园内学生食品安全和健康。
(3)内容:
①餐厅环境要求:环境整洁、干净卫生、通风良好;
②食品采购要求:严格控制食品来源,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
③食品加工要求:保持食品加工的卫生环境,遵守加工规范;
④食品储存和保管要求:避免食品受到污染,保持食品新鲜;
⑤食品供应要求:严格把控食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
(4)责任主体:餐饮服务场所负责人。
(5)执行程序:
①确保饭菜食品的健康与安全,随时进行检查监管;
②对于在食品安全方面工作不到位、管理严重不规范等行为,要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③在餐饮服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要求,保证食品安全。
(6)责任追究:对违反校园饮食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部规定惩处。
以上是部分内容,具体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1
1)厨房内煤气管道、阀门接头、仪表、开头、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露。如发现泄露应立即关闭阀门,及时通知,严禁明火检测和启动电源开关以及启动易产生电火花的设备。
2)电烤炉、绞肉机、切菜机、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不得超负荷运行,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并作定期检查。
3)油炸食品时,锅内的油不要超过三分之二,以防油溢出遇火燃烧,熬油时工作人员不能离开。
4)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需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火源、电源后方能离开。
5)厨房内抽油烟机罩、抽油烟管要定期清洗。
6)清洁时须防止各种电器及插座进水受潮,以免引起电源短路。
7)厨房除配置常用灭火器外,还应配置灭火毯,以备油锅起火。
8)严禁挪用、遮挡、损坏消防设备。
9)每日下班前应关闭电挚、抽油烟机、煤气、供油系统等,并认真填写《每日消防安全检查自检表》,及时反馈上报安全隐患情况并防患未然及时进行检修。
学校火灾特点及消防安全重点保护部位
火灾特点:
1、人员伤亡大。学校是教师和学生高度集中的场所,这类人员防火意识薄弱,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极其匮乏,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2、影响极大,后果严重。
3、学生宿舍为火灾多发部位。
4、特大火灾多发生在夜晚。
消防安全重点保护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医务室)、体育场(馆)、会堂(礼堂)及其他文体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
(三)车库、气库等部位;
(四)图书馆、档案馆;
(五)供水、供电、供气、等系统;
(六)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监控中心;
(七)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如财务室、档案室;
(八)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九)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发展观,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三、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
5、各种设施安全隐患排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栅栏、栏杆及其他公共设施)。
四、排查工作采用依序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五、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六、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七、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校园的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院的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使校园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公安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发布相关规定,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医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按章依法管理原则。
第二条:医学院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范围,指在学院教学科研区和学生生活区道路上,各种车辆和行人所从事的交通安全行为。
第三条:全体师生员工及进入医学院的社会人员和车辆,应有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规范的交通安全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学院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各种车辆和行人应靠右通行,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控制车速,确保行人的安全。
第五条:驾驶各种车辆进入医学院,应服从学院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指定的地点停放。参加大型活动的.车辆,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
第六条:凡学院举行重大活动,学院的各停车场(库)管理由学院武保处统一安排。
第七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助动车在行驶时,均应遵守机动车在校园行驶的限速规定。
二、机动车管理
第八条:凡属于医学院部门或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应凭武保处下发的《医学院停车证》进入校园;需要进入学院的社会车辆必须从大门进出(特种车辆除外)。
第九条:各类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应严格控制车辆的安全行驶速度,确保行人的安全。所有车辆必须服从学院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照指定的地点停放。
第十条:学院楼宇前禁止机动车辆随意停放。严禁机动车在校园鸣号。严禁各类机动车在校园道路上进行教练和试车。
三、 助动车管理
第十一条:本院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助动车须领取出入凭证进出校园,并在规定地点停放。
第十二条:进入学院的助动车,应确保车辆各项性能的完好。驾驶助动车的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三条:驾驶助动车在校园行驶时,应按照院内机动车的限速规定控制车速,严禁在校园内超速穿行。禁止助动车带人和鸣号。
四、 非机动车管理
第十四条:在校园行驶的各类非机动车,应确保车辆的各项安全性能完好,并有效控制车速,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第十五条:严禁在校园道路上骑车追逐玩耍、双手脱把、单手撑伞和带人。
第十六条:非机动车通过转弯路口时,应注意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并应伸手示意。
第十七条:进入校园的非机动车应按规定的地点停放。
五、行人
第十八条:行人在校园道路上应靠右行走,并注意避让过往车辆。
第十九条:行人不得在校园道路上站立交谈阻碍交通。严禁在道路上踢球、打闹、玩耍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条:儿童进入校园应由成年人带领和看管。
六、 交通管理
第二十一条:校园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学院武保处负责;具体工作由学院武保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不听劝阻的机动车、助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由武保处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拒绝学院管理人员执行本规定,影响校园治安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上述条款,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本规定并参照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4
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学秩序、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日查
1.班级安全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有专人检查班级水、电、门窗等的安全状况。每周一上交前一周的安全周报表到安全办。
2.楼层值日教师值日当天负责检查该楼层的安全隐患及学生安全违纪情况,督促班级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
3.值日行政值日当天负责检查校园周边及校园内的安全状况,全面管理检查监督当天的校园安全。
4.学校保安要依《xx学校保安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每天认真检查学校安全隐患,出入的外来人员和车辆,放学后检查各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的门窗、水电是否关闭。
5.学校总务处必须每天安排人员检查学校食堂安全。
二、周查
1.每周安全办要不定期检查值日教师是否按时到岗且认真负责,检查学校保安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学校保安每周五放学后要认真细致检查校园各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的安全状况。
三、假期安全检查
1.假期实行教师值班制度,值班教师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检查与监督。
2.放假前一天放学后,学校行政会同保安队长要对学校进行全面的`安全巡视和检查。
四、对学校不同活动场所和活动器材、活动过程的安全由活动组织者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领导负责检查督促。
五、对安全检查情况,相关人员要作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甚至提出整改意见。
六、学校对安全督促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或不负责任的行为,将依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5
xx年3月25日是第xx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推进“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活动,结合我园实际,决定将3月25日至3月29日作为安全教育周,扎实推进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本次安全教育周旨在提高师幼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能力,整治校园安全隐患,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一、活动主题
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
二、活动时间
xx年3月25日—29日
三、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活动安排
1、举行一次以“安全教育日及安全教育周”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2、开展一次安全紧急疏散演练。
3、各班利用家园联系栏和网站出一期安全教育专刊,向家长宣传安全教育知识,并请家长们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4、在校园内悬挂安全教育标语。
5、各班利用安全教育课和每日安全教育五分钟的时间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楼道、饮食、户外活动安全的教育。重点加强对饮食安全、户外活动安全、预防各种流行性的传染病等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6、组织观看安全警示片的录相。
7、幼儿园安排一次消防隐患、消防器材大排查。 六、活动要求:
1、各班级要按照此方案强化幼儿的安全教育和行为指导,组织幼儿认真参与紧急疏散演习,将安全教育工作做得更细致。
2、各班主要把安全教育作为本周班级常规教育的重点,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幼儿开展专题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知识入脑入心,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3、学校安全教育领导小组要结合本次安全教育日及教育周活动,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幼儿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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