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推荐)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1
一、账簿和托管账、卡、表的设置:
1、总务部门必须设置固定资产账。
2、托管财产部门必须设置托管账、卡、表:有专职托管员的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托管账和托管物品卡,有兼职托管员的部门,设置托管物品卡。
3、会计账簿应设置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科目,用以记录学校固定资产的变化。
4、总务部门必须设置借用物品登记表。
二、账务要求:
1、对购入、调拨或自制的教学设备,无论是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或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财产管理员签字验收。
2、财产管理员取得凭证后,应当根据凭证上的'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3、各类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行,如发现错误不得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注销字迹,必须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线注销,然后在划红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盖经办人章。
4、年终应对财产进行全面盘点,重点是账物核实工作。
三、记账凭证:
1、规格统一用设备站统一印发的《固定资产增减表》、《财产报废注销审批表》和《红桥区教育局物资调拨单》。
2、用法统一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一律使用《固定资产增减表》,固定资产属于报废等一律使用《财产报废注销审批表》,本区内物资调拨一律使用《红桥区教育局物资调拨单》记账。
3、会计及财管员,有关责任领导、经手人签字的发票及增减表各一份,会计据以做连锁会计分录记入会计总账。
四、记账要求:
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按会计制度要求设立、分类,账目要随时反映固定资产的总数量、总金额,同时必须随时反映该物品的具体增加或减少的数量与金额。
五、账务处理:
1、经盘点确属漏账的,要以实物为准,进行补登记有关账目。
2、对于固定资产的调出或购入,要做好《固定资产增减表》,凭此表反映记账凭证。
3、对于固定资产的报废、注销以《财产报废注销表》为凭证做好账务处理。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勤俭办学,反对浪费,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的财产、物资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的物质条件。管好、用好财产是贯彻勤俭办事业,节省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对待,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认真执行本制度。
2、财产实行归口管理,加强维护。按照财产物资的类别和使用情况,分别由各年级组(班级)、教研组(室)等有关职能部门专管专用,按使用和管理的权责结合。(附各室责任人及财物管理范围)
3、校财自我批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共同配合,健全核算制度和管理制度,经考核详细记载。每学年六月上旬核对全校财产,发现溢、缺要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赔偿(详见赔偿制度),并相应调整帐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据相符,家底清楚。
4、新添财产(包括赠送、调拨等物)必须先办理入库手续后交专人保管,方可报销。
5、私人或外单位需借用财物,需凭借条或介绍信经管理责任人同意并报总务处批准备案才能出借,并在限期内由责任人督促归还。贵重物品如电脑、摄录音像设备、高级乐器等或教室场地出借必须经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才能借用。
6、集体宿舍根据学校财产库存适当配备少量家俱,使用时必须办理借用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挪用。必须增减使用时先要报校总务处办理借退手续。
7、低值易耗品中的卫生用品(扫帚、拖把),各班级实行经费包干,一、二年级每学期定为20.00元,三~六年级每学期定为40.00元,超支不计,节约可补充班会费。各室卫生用品限量配备,使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8、确系使用年久,无法修复的财产物品由管理责任人填写报废单办理报废手续,报废手续、权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9、教工调离学校必须办理清退校产手续,向借用物品管理部门责任管理人办理清退手续(填写财物清理单),由各物品管理部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10、各室组责任管理人员必须对库存财产物品经常进行核查,对易燃、易爆、剧毒的危险物品必须建立安全措施,领用必须专人审批,限量发放。
11、要克服重钱轻物的思想,努力挖掘现有财产物资的潜力,做到物尽其中用,科学保养,修旧利废,综合利用。提倡自己动手修理两机一幕、门窗玻璃、开关电器等简单设施,严禁无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随意拆修电脑、音像摄录等贵重设施。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3
一、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学校的教学器材、图书资料、文化设施、活动设施、花草树木、办公用品、房屋设施等均为国家财产,必须由全校师生共同管好、用好,管理部门要做到合理安排、妥善管理,全校师生员工家属有责任爱护公物,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
2、对于学校财产,保管室要有总帐,实验室、微机室、电教室、语音室、图书馆、资料室的财产必须建立分帐,造册登记,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以加强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将公物占为己有。在调换管理人员时,必须按册办理移交手续,如有损失,应分清责任负责赔偿。保管人员对学校财产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贵重物品更应倍加保护。防止腐蚀霉变、鼠咬虫蛀、失火、失盗、爆炸等意外事故发生。
3、凡学校购买或由上级拨发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等,都必须经过有关人员验收登记后方可办理借用或领用手续(家属无权借用学校物资)。凡借出物品原则上用后及时归还,损坏赔偿。校内财产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应凭单位介绍信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并限期归还。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4、各处室、办公室向学校借用的一切财产都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撮动、改装,不允许转借他人。在调离本校时,必须向保管室办理归还手续,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手续不清不予放行。
5、学校的财产、用具首先供应教学需要,办公室的家具不得搬回宿舍使用。
6、学校财产属正常使用多年后,已报废不能使用的,需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废,然后由总务处组织专门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报损,同时列出报损物资清单,存查。此外,处理废旧物资所得款项,应上缴学校财务部门。
7、学校店面出租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签定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押金和租金,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二、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1、凡各班集体购买或捐赠的耐用物品,在该班级学生毕业后,应上交学校,收为公有。凡社会捐赠、赞助学校物品、校获纪念品、奖品,经手人必须及时上交学校保管室收存、登记,任何人不得隐瞒、侵吞。
2、教室内财产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负责维修、配齐,开学后进行登记。各班的门窗、玻璃、课桌凳、灯具等财产由各班主任负责保管,对于破坏者应予追究并按规定给予赔偿。各班主任要管好本教室的锁,不能出现不锁门或随便把钥匙交给别人的现象,不能私自把班上财产和教室借给他人使用,如因此出现问题由班主任承担责任。但对于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室出租工作,班主任必须积极支持,不能抵制(教室出租应有合同)。
3、若教室课桌凳被损坏,班主任必须及时交学校进行维修,并按规定交纳维修管理费用,不得擅自拆御或丢弃,更不能到其它教室更换。若门或窗户损坏需要进行维修,也必顷及时上报总务处,以便安排维修人员及时进行维修。
4、教室内的日光灯管或启辉器、电灯开关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班主任必须先申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派维修人员进行检修,班主任应填写维修材料更换情况表。
5、天晴时,教室内不得开灯,如因天气不好或初三晚自习需要用灯,各班放学时必须及时关灯,否则一经发现未关灯者,学校将对有关班级进行罚款处理。对于照明和教学外的其它用电,如电风扇等,有关班级应按规定向学校交纳电费。
6、如班主任发生变动,原班主任必须如数将本班财产移交给新班主任并请学校保管员做中介人办理移接交手续。办理移接交手续后,原班财产由新班主任负责。若原班主任未办移接交手续,班上财产出了问题由原班主任负责。
7、总务处对班上财产(包括班费)每学期清点一次。对于各班损坏的窗玻璃、课桌凳数量要如实地进行登记并督促有关班主任及时交纳维修费用。对爱护公物好的班级应提出表扬或奖励,差的则应受到批评,公物保护得好与差将与评选先进班集体和班主任的效益工资挂勾。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4
一、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人尽其职、物尽其用的原则。
二、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三、学校财务财物进出要有审批意见,要办理进出库(室)借还手续,谁借谁还,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无理强行借物和无偿使用。管理人员也不得擅自将财产、物资出借,一经发现,必须追查责任。
四、学校财产、物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或破坏。对财产实行管理责任制。按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定期检查,谁用谁管,明确责任。
五、学校财产如有丢失、损失等,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如遇抵赖或无理取闹不赔偿者加赔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六、学校的房屋、场地、设备,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租、交换或出售。
七、财产物资管理人员及教职工,工作调动要办理交接手续,负责和使用学校的财产、物资都要清点交出,不得自行带走。
八、财产管理人员要勤勤恳恳,廉洁奉公,一视同仁,敢于坚持原则。所有物品要做好验收、保管,严格手续制度,做好收发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九、加强对学校财产物资的维修保养工作,平时加强检查,发现有损坏,立即向总务处汇报,及时维修,延长财物的使用寿命。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5
学校的一切财产是国家和人民的公共财产,全体教职工,学生都应自觉爱护和妥善管理,为了延长财产的.使用周期,提高使用率,不使学校财产遭到不应有的损失,更好地为教学和师生服务。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各校区总务处是财产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统一收发、调配、登记入帐,保管和核对等工作,全体师生必须协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财产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校产、校具及采购物品的登记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清点。
三、财产使用实行分室管理,落实保管使用责任制,各校区每学年进行一次清点、维修和报废。校产维修、报废要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主管校长批准,并要办好报废手续,填好清单。
四、借用公物及领取有关教学用品,必须有出借手续,任何人都不准私自拿用公共财产。
五、归还物品(器材)时要验收,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按规章办事。
六、贵重仪器的购置和出借,必须经校领导批准。
七、爱护公共财物,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八、节约水电,放学下班要关好电源,发现浪费现象要予以批评教育。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6
一、班级财产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
二、班主任应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建立监督机制,课桌凳由学生自己负责保管使用,其他财产要有专人负责。
三、各班财产,学期初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调配完好,班主任清点后,正式执行制度。
四、每个学生都应自觉爱护班级财产,文明使用。
五、财产在使用过程正常损坏,由班主任到总务处报告登记,经验审后,由学校负责维修更换;若属管理不善,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由学生或班级承担;故意损坏,加倍赔偿,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六、每学期结束,学校总务处与班主任共同检查班级财产的使用情况,并做好记载,损坏财产没有落实到人的,从班费或班主任津贴中扣出。
七、财产管理每学年评分一次,纳入班级考核,作为评选“文明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对管理严格、财产完好的班级,学校公开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八、学年初班级财产登记因按时上交总务处,否则视班级财产完好处理。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7
财产物资是学校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工作计划所必须的物质条件。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为了能更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务于教育教学,必须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制度。
一、正确区分b学校固定资产与库存材料,配备专人负责。
分别由固定资产保管员和材料保管员对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进行专门的管理工作,学校财务部门对其进行总额控制。
1、学校的校产校具以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物;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保管员应根据这六类进行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工作,并按固定资产分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设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管理,随时做好固定资产的增减核算工作。
2、学校的库存材料是开展教学及其它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流通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通常直接为某项活动购置的一次性就消耗完的物资直接作支出外,其余为耗用而储存的物资必须由材料保管员验收入库。
二、明确专人分部门、分室保管,总务处应明确保管人员的保管责任制。
1、固定资产保管员要结合学校部门特点和自身管理需要,分别组织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文体器械室、医务室及食堂等部门进行分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分室兼职保管员由固定资产保管员与处室负责人共同确定,名单拟定后报校长室与财务部门备案,并与他们签订保管责任书,同时对他们进行有关保管业务(如建帐、固定资产明确帐的登记造册建卡、保管、整理、盘盈、盘亏及报废等)指导,建立一套严密的固定资产保管网络。
2、固定资产保管员每月要与各分室保管员核对帐目,使固定资产一级明细帐与二级明细帐相符,同时与财务总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保管员与分室保管员要定期对学校固定资产盘点(暑假、年末前各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实行使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
1、开学初,总务处固定资产保管员与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签订保管责任书(一式三份)总务处、政教处、班主任各执一份,将教室、宿舍、桌、凳、椅、门窗玻璃等交班级使用并负责管理,学期结束时需验收交还。对有缺损的,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赔偿、整修或报废处理,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帐目。
2、对各处、室、组办公用具实行包干使用,及时调整增减,年底盘点核对,缺损的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赔偿,整修或报废处理,并重新办理续管手续。
3、对各班级、处、室、组在一年中固定资产使用保管认真负责,为学校节约资财成绩显著的,保管员应报经总务处及校长室批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损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负责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凡在学校报支的图书资料、软件等都必须先入图书馆固定资产帐,须用人员应按图书馆的借书手续办理。
四、在明确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责任制的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确保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安全可靠,务必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经常保养、整修,保障教育、教学、生活、学习所需。
五、学校一切校产、校具都必须由固定资产保管员登记造册。
特别要加强固定资产、物资的调拨、自制、改制、融资租入及接受捐赠的登记造册工作,都要入固定资产及材料帐,避免资产的“体外循环”,杜绝变相“小金库”的发生。
加强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购建(采购)、验收(入库)、使用(领用)、调拨、报废、清查环节的管理,严格各项审批、领用手续。
1、购建(采购)环节的管理
(1)要根据需要与可能,努力用现代科学技术装备充实和改善办学条件。但是要反对不切合实际的贪大求洋标新立异讲排场摆阔气的不良之风,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固定资产的购建计划。
(2)库存材料的采购一定要按教育教学及业务的需要,制定消耗定额,按计划进行采购,要防止积压和浪费。材料储备定额由材料保管员制订报校长室和财务部门备案。某种材料储备定额=某种材料全年耗用量/360天×单价×储备天数。
(3)购建前,必须按计划填制请购单(一式两份)。如果是基建项目还必须有可行性研究决策分析报告和设计概算资料。
(4)购建时,要做到集中统一,由采购人员按批准的计划采购,按照内控制度规定,业务经办与财物保管员属不兼容职务,必须分开。采购要货比三家,大宗同类物资要集中批发采购,按物资的最优性价比挑选采购。专业设备或贵重物品要吸收专业人员一起采购。
(5)采购财产物资的折让、回扣或搭售的物品都必须如实反映并缴财物部门入帐,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2、验收(入库)环节的管理
(1)固定资产、库存材料购建后必须验收入库,仓库保管员凭请购单、购货发票进行实物验收,如发现实物与请购单或与发票所载内容不同,暂缓验收,待查明原因后再处理。如果一致,则开出验收入库单,并在发票上加盖“已入库”戳记,并在验收栏签章,分别固定资产或库存材料登记明细帐,是固定资产的还要填制固定资产卡片。
(2)采购人员凭请购单、发票及财产、物资验收入库单,先送有关人员审核,再送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3、使用(领用)环节的管理
(1)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进度的`需要领用物资,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和库存材料的效能。
(2)按部门领用,保管的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3)严格领用的审批手续,领用财产物资一般以部门为单位,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出库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对于手续不全的领用单,保管员不予受理。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当期的支出当期入帐,月底(每月25日前)保管员要将出库单(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材料)随月报表,报财务会计进行核算,对手续不全的出库单财务部门不予受理。
(4)凡领用的固定资产,材料物资,只作办公、公务之用,不得私自挪用它处。
(5)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合有关部门,对师生员工加强行为规范和爱护公共财物教育,保持勤俭治校,厉行节约的好作风,树立以节约爱护公物为荣,浪费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到最需要用的地方。
(6)加强多余财产物资的退库管理。财产物资领出后,因某些原因未用的设备,工具和材料等,或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剩余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须纳入单位财物的统一管理和核算,退库由原领用部门和人员将多余物资及时缴回仓库,由仓库保管员做好验收并填写入库单(注明是退库)。若是固定资产,还须在财产卡片上填写有关内容。不需用的固定资产验收入库,保管员只需将固定资产卡片从原领用部门抽出,插入库存。
(7)做好财产物资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做好固定资产大修和小修的管理工作,及时调整有关固定资产存量和固定基金余额。
4、调拨环节和管理
学校财产物资的调拨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批准。学校财产物资原则上不得外借,更不得借给私人。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调剂使用或借用的,必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办好有关借用手续,约定归还时间方可借出(必须同时开出门证),到期及时催还,经保管员检查验收无损后入库。
5、报废环节的管理
财产物资有一定的存放、使用期限,在使用过程中亦有人为
损坏现象。对于规定期限外已不能使用或我校已用不上的财物、对于人为损坏已办理赔偿手续的财物,应按规定报废或转让处理。
(1)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 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教育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
(2)固定资产报废发生的变价收入减清理费用的净值,必须入帐,计入修购基金,同时核销固定资产。
(3)非固定资产的报废与转让,由材料保管员列出清单,注
明原因,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财务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清点后办理有关报废和转让手续。
6、清查环节的管理
(1)财产清查制度作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所以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之前必须进行财产物资清查。
(2)固定资产保管员,分室保管员及材料保管员要对自己所
管财产物资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每年至少两次,年底前必须彻底盘点,由总务处配合),按规定做好帐务处理工作,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财产物资检查,做到“家底”明了、真实。
(3)通过清查工作,使保管员掌握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盘盈、盘亏、损耗和报废报告,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做到帐、物、卡相符。
(4)财务管理部门要会同学校内审小组成员在保管员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清查或局部清查,对检查结果要报告校长室及处室负责人,并提出处理意见作为对保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意见之一。同时要求保管员每月帐目要与财务部门核对一致,每季末报财产物资清册一式三份,保管员、财务会计及校长各一份。
六、严格执行照价赔偿制度。
通过清查盘点,如有人为因素发生的责任事故损失,一旦查实,照价赔偿。学生毕业、工作人员调出、离退休人员离开学校时,要与保管员办清有关公物的归还工作,如缺少、损坏、丢失的要照价赔偿,人事部门方可办理有关转移手续。
七、固定资产保管员每年要积极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局。
做好学校固定资产的年检,核证等有关管理工作。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8
为规范学校财产管理,明确责任界限,减小财产损失,特制定班级财产管理责任制度:
一、责任界限
1、班级教室、班级所属学生宿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实施,属班级共同使用的财产,由班级师生共同负责,由班级师生共同赔偿,其班主任作为赔偿责任人。
2、班主任对两室财产全面负责,应经常对学生开展爱护公物方面的教育,叮嘱学生管好财产,不损坏公物,如有损坏,责成当事人赔偿。
3、总务处、政教处对两室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除及时维修外还应作好记录,上报情况,兑现赔偿,问题严重者,报校领导按规定处理。
二、交付使用与验收办法
1、学期初,学校总务处将教室、宿舍的一切设施进行维护,保证能正常使用,交付各班级使用,班主任核实并在责任书上签字,其班级财产管理责任,由班主任承担,政教处、总务处进行督促。
2、学期中,政教处会同总务处对班级财产管理组织督查,每周班级财产专员应组织自查,并报告班主任和政教处。
3、学期末,班主任必须向总务处申请,由总务处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毕,班主任管理责任终止,如不按此程序操作,其责任在班主任,除赔偿外并按规定处罚班主任。
4、学期中,班主任如调整或离职等,应向政教处、总务处申请办理移交手续,方式同第2条规定。如果其他处室或个人借用班级财产,须经班主任同意,用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失,班主任应责成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班主任调整时,应提前36小时书面通知总务处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如果班主任调整后,其班级财产没有按上述第2条规定办理移交者,总务处办事人员承担责任。
5、如果政教处、总务处没有尽到检查、落实和管理责任,造成班级财产损失者,政教处、总务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予处罚。
三、财产名录
1、班级财产名册
课桌张;椅子把;窗帘幅;
讲台张;清洁工具把;监视器个;
黑板面积;电视机台;吊扇个;
门窗玻璃(完好、有损、缺等情况)其他情况:
2、宿舍财产总册
铁床张;桌子张;窗帘幅;
椅子把;床板幅;
水龙头;开并(插座)洁具(完好、有损、缺等情况)门窗玻璃(完好、有损、缺等情况)其他情况:
四、检查验收
1、财产检查验收,应填写详细记录,重要问题向上汇报。
3、有损坏赔偿及需修理的情况,专报总务处。
4、重大修缮项目,需直接报总务处。
五、财产损坏赔偿
1、一旦财产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主动上报,否则作恶意破坏处理,除赔偿外,加倍处罚。
2、师生员工离校,由总务处责任管理员验收上报财产使用情况至学校主管领导最后审验,决定罚、赔金额,由财务执行。
爱护公物是每个青少年的美德,是履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的具体表现,是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树立新校园的实际行动,为此订阅下列管理办法。请各班遵守执行,做到公物从爱护、人人负责、相互督促。
1、各班由班主任、生活委员及班级指定的财产管理员组成财管组,负责保管本班财产。
2、各班财产管理员按每学期开学移交的`财产清单,认真负责地做好保管工作,当有公物损坏时,及时告知总务处保管员,由总务处负责处理维修。
3、教室的门窗应轻开轻关,严禁脚踢或冲撞,上体育课等全班离开教室时,必须关好门、窗、关闭日光灯、电扇,放学时应将教室的所有电气开头关闭,锁好门、窗。
4、遵守各实验室、图书馆、机房等馆室的规章制度,爱护各馆室的设施财产,如随意损坏财产按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赔偿、教育及处分。
5、教室清洁工具要爱惜使用,统一摆放,妥善保管,禁止用此打闹,戏耍、严禁乱扔粉笔或在黑板上乱写乱画。
6、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擅自进入花坛,严禁攀枝折花、采摘果实。赔偿、扣分、奖励条例附后。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9
一、学校财产分固定财产、低值易耗两部分,保管人员分别建立帐本和领物登记册。
二、图书、仪器、体育器材、医疗机械、文娱设备、教具等固定财产专人分管,并造册登记,定期清查。
三、固定财产要根据需要分配使用,分室登记保管并建立严格的赔偿制度,对低值易耗品要规定使用期限并办理领发登记手续。
四、学生用的课桌、凳、照明设备等,开学初一次配齐,并由班主任填写使用登记表,使用中途若有变动要及时办理增减手续,期终检查评比。
五、教职员工调动时,所用财物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不能私自转让他人使用。
六、学校公物一般不能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由借方出据,经总务主任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期限交还。
七、消耗用品,严格管理,注意节约,对用量过大、消耗过多的,要请主管领导批准,对有些低值易耗品及体育器材、小型电教器材等物资要领新交旧。
八、保管人员要经常对公物进行检查,需要修缮的`及时提出,经校委会会议研究及时维修,对任意破坏的,要及时批评教育。
九、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发现好人好事及时表彰,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优良品德。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10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分管校长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每项公物都应分类登记建帐,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拨的物资、下发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帐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分管负责,建立总帐,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各类功能室、各类器材室、门卫室等都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单,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固定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一般低值易耗品和建筑材料由总务处保管员建帐和保管,各部门的消耗品由各部门负责保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学期初、学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凡分配给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每学期初由总务处会同各部门管理员编写固定资产清单,一式两份,一份张贴部门,一份存总务处,学期结束时由部门管理员清点给总务处。
五、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需调入调出,须经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维修,由班主任申请,总务处审核,学校审批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六、各管理员应经常向使用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谁使用谁保管,人人爱公物,物物有人管。
七、学校公物出校,须凭总务处签发的出校证明,经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验收方可出门。
八、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分管领导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九、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班级公物如有损坏要按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级财产检查制度,每周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资产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11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
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
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
实验器材管理由古刚义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同廖长清负责,团队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张凤仙负责,油印资料老大需要教导处先登记,再由张凤仙记录及油印。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会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黄泽林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伙食团公物由李建辉负责,段学良负责对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12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克服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思想,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管理组织系统
第一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
各教师财产负责人为本人;
各班级财产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
各专用室(含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微机房、语言室、中心机房、课件室、电教设备、音、体、美、劳室、体育馆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
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承包业主;
学生寝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班主任/宿管员,田径场(含篮球、排球、羽毛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
小卖部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
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第二条、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账并立下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账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
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仪器、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三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品德。
第二章 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四条、学校添置财产,先由各处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分管校长审核,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五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六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账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第三章 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八条、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九条、班级和学生寝室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一条、校长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四章 赔偿制度
第十二条、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第一款 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 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第三款 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 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 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分块负责班级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 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
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
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
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职责任。
第七款 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 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四条、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的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十五条、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班级有关设施损坏赔偿金额参见《甘泉县高级中学班级财产自查赔偿金额参考表》。
第十六条、赔偿途径
第一款 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 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第三款 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财务处缴纳赔偿经费(由负责人直接向财会室缴纳)。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 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 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当场开具由财会室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会室。
第六款 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会室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 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第八款 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付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申请,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九款 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寝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填写离校通知单,最后校长签字后由校办公室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级规定。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提交XXXXXX教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执行。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13
1、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分管领导(校长)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2、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或送货单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购入固定资产时,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后勤保障中心-设备组《货物验收单》入帐。
(2)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3)财产保管员和相关领导及相关组室必须每一年度对全校财产作一次盘点清查。
3、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登记账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发票相符合。
(4)学校校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造册登记情况。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4、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并收取保存有效出借单。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6)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7)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5、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废申请,经有关部门确认、领导同意后财产管理员作统一登记,所有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会计签字。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减少损坏,防止浪费,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一、财产内容:
1、班级配备讲台桌、黑板、课桌椅、电视、门窗、吊扇、开关板、插座、日光灯、玻璃等设施;
2、学生宿舍配备床、桌椅、柜子、门窗、卫生间洁具、洗涤用具、吊扇、开关板、日光灯、玻璃等设施;
3、学校其它公共财产、设施。
二、财产管理:
(一)后勤管理: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思想。
2、学期初,学校后勤处将教室、学生宿舍的一切设施进行维护,保证能正常使用后交付各班级学生使用。经班主任核实并在责任书上签字,其班级财产管理责任由班主任承担。后勤处、学生处进行督导。
3、学期中,后勤处会同学生处对班级财产管理组织督查,每周班级应指派专人进行自查,并报班主任。如班主任有调整或离职等,应向后勤处申请办理移交手续,没有办理的由原班主任承担责任。
4、学期末,班主任必须向后勤处申请,由后勤处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毕,班主任管理责任终止。如不按此程序操作,其责任由班主任负责。
5、后勤处、学生处对教室、学生宿舍的财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发现问题,除及时维修外还应做好记录,上报情况,落实赔偿。问题严重者,报学校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
6、后勤处对班级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在寒、暑假进行维修,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使用。
(二)班级管理:
1、班主任对教室、学生宿舍的`财产全面负责,应经常对学生开展爱护公物方面的教育,叮嘱学生管好财产,不损坏公物.如有损坏,责成当事人赔偿。
2、教室、班级所属学生宿舍的所有财产,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实施。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照价赔偿。其班主任作为赔偿第一责任人。
3.教室课桌椅,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监管。学生人数增减,班主任把增减人数通知后勤处,由后勤处增设或收回桌椅.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更换桌椅。
4、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校长同意后,班主任会同后勤处相关人员办理变更手续。
三、奖励与赔偿:
1、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人在开门窗,人走关门窗。开关门窗动作要轻,勿用脚踢门。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2、多媒体、机房、实验室等公共场所设备,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丢失要照价赔偿。
3、课桌椅要爱护,不乱刻乱画,不准私自调换。人为损坏或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
4、看管好班级的其他财产,不能分清责任的财产破坏行为,由集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地上拉绳晒衣。故意损坏花草树木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6、赔偿和修理后,由后勤处财产管理员核销。
7、举报他人破坏公物者,经核实给予相应奖励。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15
1、学校所有财产、教具、办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数。按规定上帐,统一管理。此项工作后勤全面负责。
2、财产管理采用分岗专人负责。后勤每学期至少要清点核对一次,以便维修、补充、报损,并急事登记新的`物品。
3、本校职工或外单位人员借用物品,必须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不能私自借出。传达室要问清情况,方准出门。
4、学校财产发生损坏、丢失情况,要由具体保管人员负责,由后勤负责执行。按有关赔偿制度及时处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财产保管人员要加强责任感。对保护、修复学校财产有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失职、损坏财产的予以批评、处罚。
6、各办公室共用财物由组长负责,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师负责。
7、学校贵重财产(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由专人保管的,填写保管纪录,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保管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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