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幼升小,哪些房产符合要求

时间:2021-07-12 14:39:21 幼教之友 我要投稿

非京幼升小,哪些房产符合要求

东城区

非京幼升小,哪些房产符合要求

在东城区实际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有效房产:

1.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管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幼升小网

   

2.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

无效房产: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地下室、非合法建筑等开具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西城区

 

在西城区实际居住地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有效房产:

(1)申请人在西城区购房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登记的合法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每个购房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购房人直系子女入学一次。

(2)申请人在西城区租房的,需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和居住地街道居委会出具的流动人口登记证明。非法私建房、已拆迁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为开具证明的依据。每个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一名适龄儿童入学,并有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住所要适宜居住,能保证适龄儿童的安全。

租住单位公房的',需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复印件。

无效房产: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办公用房、地下室、商用房及商住两用房等不能作为开具证明的依据。

海淀区

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

有效房产:

1.申请人在海淀购房的,要提供住房建设部门登记的合法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使用性质应为住宅或公寓,其他用途的无效。

2.申请人在海淀租房的,要提供规范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房屋适宜居住(使用面积人均不低于5平米),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其中:

(1)租住单位公房的,出示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租住农民个人房且无房产证的,须出示以下三种证明之一:①房屋地契证明;②建房屋审批证明;③村委会开具的,有村长、书记联合签字的房屋情况证明。以上三种证明都需经镇政府审核并加盖镇政府公章。

(3)租住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村、镇负责审核并加盖镇政府公章。

3.凡租房的申请人应提供能证明在合法居住地址实际居住的相关票据和材料(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

无效房产:

4.在违法建设及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规定的建筑上出具的居住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在不得转租的公有住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以及办公用房、地下室等非居住性质的房屋证明无效。

朝阳区

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有效房产: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住建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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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缴纳日期距2015年5月1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出租房屋纳税发票、房主房产证(或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等)、房主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且提供出租方与承租方签定的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3.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距2015年5月1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无效房产:

4.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业用房、小产权房、人防空间、非合法建筑等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丰台区

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有效房产: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与暂住证地址一致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完税证明、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住所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的证明。

其中:

(1)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和交纳房租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2)租住无房屋产权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无效房产: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违法建筑、不符合防火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不得认定为实际住所。

石景山区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有效房产: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住建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每个购房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购房人子女一次入学申请;小区配套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9年内协调购房人子女一次入学申请(符合国家政策的二胎子女除外)。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房主依法缴纳出租房屋的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缴款书及完税发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签订日期为2015年3月20日前。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同时要提交《租住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单位公房必须是住宅。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

无效房产: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军产房转租证明无效。租住军产房需由部队房产管理部门开具证明。

同一处房屋地址6年内只能解决租房人子女一次入学申请;小区配套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9年内协调租房人子女一次入学申请(符合国家政策的二胎子女除外)。

小编独家解读:

通过以上内容的综合整理,小编相信家长们也基本了解了非京籍幼升小五证审核细则中对于买房、租房入学的基本要求,另外小编针对五证对房产的要求给家长们提供一些个人的看法和建议,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

1、根据近几年幼升小入学要求,暂住证的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必须保持一致, 2016年要求父母双方都提供暂住证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建议父母双方都要准备好暂住证。

2、2015年的幼升小有部分区县要求同一处房屋地址6年内只能解决租房人子女一次入学申请,也就是一个房产名下6年内只有一个入学名额,因此欲买房、租房的家长需多方调查该房产下是否已经有孩子上学了,以免耽误孩子入学。

从小编了解到的情况,目前仅有西城和石景山区规定了 6年内只能解决租房人子女一次入学申请,且均是近两年来制定的细则,因此不排除今后其他区也会出台相关政策。

3、关于上文内容中注明无效房产的部分,家长们一定要多多注意了,千万不要购买或者租住了无效的房产,这样是没有办法办理五证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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