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调研报告(2)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08 我要投稿
【www.unjs.com - 学人智库】

  一是加大农业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禁限用农药使用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2011年开展农资市场检查24次,检查农资经营铺面42家,有效杜绝假劣农资流入我县和发生坑农害农事件。2012年不断强化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联合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认真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发放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73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5200多人次;检查农资市场12个,检查农资经营铺面147间,查处违法案件3起,有力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2013年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115人次,检查农资市场(企业)33个,检查农资经营店151间,立案查处农资案件26起(种子案件11起、农药案件5起、调解10起),挽回经济损失7.41万元。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有资净化了我县农资市场,有力遏制了违禁农业投入品投入生产,从源头上保证了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的最小化。二是加大了节肥、节药等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如示范推广“猪—沼—果(蔬菜)”、“桑基渔塘”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积极推广生物农药和生物有机肥的使用,重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三品认证”工作。开展例行的蔬菜农残样品抽检工作,2011年抽检样品1224批次,合格率为98%;2012年抽检样品1240批次,合格率达98.87%;2013年,共抽检蔬菜农残检测样品2030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8.8%。全县农产品连续三年省级以上监测检查未发现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农产品食用安全程度不断提升。四是积极引导、彭励、帮助县内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三品”认证,截止目前,全县18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共获得11个农产品质量认证(绿色食品7个,有机食品4个)、6个云南省名牌农产品称号;全县五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通过农业部认定并获得证书,整体认定面积达65024公顷(包括水产品、蔬菜、林果、粮油)。五是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降低农业面源污染。近3年来,全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面积平均每年在16万亩次左右,并且逐年增加。同时,倡导农户使用可降解农膜,增施有机肥,逐步减少化肥施用量,有效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六是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最大限度减少因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中废弃物的不合理排放、不规范堆(弃)放造成的农业污染。

  二、大姚农业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农业环境监察保障机制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无专职农业环境监察员,导致工作中存在监察不到位,监管乏力的问题。

  (二)农村能源建设中存在投入总量不足、补助标准偏低、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技术开发能力和产业体系薄弱问题。

  (三)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完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和应争处突多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

  (四)生态循环农业在我县还处于起始阶段,对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所起的作用还不明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低。

  (五)缺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激励机制。

  三、下步工作思考

  (一)建议加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按照《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之规定,配备专职的农业环境监察员,建立健全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网络。

  (二)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力度,整合农业、林业、科技、环保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推动我县节能减排工作,建设山青、水净、天蓝的美丽大姚。

  (三)大力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加快“猪—沼—菜”、“猪—沼—果”、“猪—沼—鱼”、“猪—沼—药”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的推广应用。要通过循环方式,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和污水,把废弃物作为农业生产肥源,从根本上解决污染物的去向问题,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要加强农村生态能源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沼气池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确保农户能放心、安全地使用沼气,彻底改变“重建轻管”甚至建后荒废不投入使用的情况发生。

  (四)鼓励适度规模经营以提升生态农业的效益。以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为目标,以农业招商为抓手,因地制宜加快发展高效、特色的水稻、蔬菜、高粱、辣椒、魔芋、食用菌、百合等特色高效农业,研究出台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大对农业产业扶持资金的投入,不断提高产业的档次和规模。

  (五)加快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如对维护产地优良环境、使用绿色农资、采用生态循环模式、节水灌溉等给予补贴;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提供补贴,推动生态认证,使生态农产品的价值可以通过市场得以充分实现,引导农业生产者、农产品加工企业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要注重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环境,注重引导转变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方式,从严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象。

  (六)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证步伐,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建立从产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可追溯体系;不断推进农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进程,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七)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各项法定职责,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系建设,并逐步探索建立地方性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