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通知(2)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09 我要投稿
【www.unjs.com - 学人智库】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2014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笔试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对照《简章》及《岗位简介表》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考生笔试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4)报考时,考生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泰州医药高新区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高新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申请,经批准后,由高新区人社局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和报名现场公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日上午12:00。凡申请添加,但未在网上和报名现场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5)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报考单位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8月3日上午8:30~11:30,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身份证、报名费收据到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最低合格线

  为保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素质,报考考生笔试、面试等考试(测试)成绩低于笔试、面试设定总成绩60%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高新区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14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社会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6)面试费100元/人。

  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