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文(9)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09 我要投稿
【www.unjs.com - 学人智库】
㈢、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㈣、监管本会各部门的日常职权行使。

  第二十条 本会策划组行使下列职权:

  ㈠、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㈡、协助金融部开展各项专题活动;

  ㈢、组织与金融企业等的学术交流活动;

  ㈣、负责本会的宣传招新工作、招收会员;

  ㈤、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一条 本会金融部行使下列职权:

  ㈠、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㈡、组织开展各项专题活动,管理分支部门;

  ㈢、组织协调各项金融活动;

  ㈣、管理会员;

  ㈤、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二条 本会外联部行使下列职权:

  ㈠、与社会团体展开友好合作计划;

  ㈡、协助金融部开展各项专题活动;

  ㈢、管理会费;

  ㈣、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㈠、会员缴纳的会费;

  ㈡、接受机构与个人的捐赠;

  ㈢、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㈣、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本会按照协会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五条 本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由学会理事会外联部负责。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六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要经过严格的会计记录并准时公布。当经费管理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