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文(3)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09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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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出学生会委员罢免议案,提出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的任免议案,呈交学院党委审核批准;

  (五)全面负责学生学生会工作,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统筹负责各班级学生干部的培训、考核和评优工作;

  (七)学院学生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学生会基层组织

  第二十条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为各班委会。

  第二十一条 各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执行学院学生会的决议。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班级自行规定。一般情况下学生会不参与班级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在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上通过并生效。

  (四)各社团规章制度

  1.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本社团中文全称为“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数学学院青协。

  第二条 本社团经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批准成立,直属于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学学院,接受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指导,是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的青年志愿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社会,通过组织指导青年志愿者的社会公德服务活动、发扬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精神、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为宗旨,以“阳光送温暖、爱心献人间”为精神指导,以“热心社会、关心他人、互助互勉、共同进步”作为行动口号。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四条 本协会的服务范围包括:

  1、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3、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4、为有需要帮助的残疾人、老人、有智力障碍的儿童、心理或精神上需要辅导或帮助的人士、需要帮助或辅导的学生提供服务。

  5、培养青年志愿者自我管理和组织能力。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的在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