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个答辩组由三名以上教师组成。论文指导教师不参加他(她)所指导的学生的论文答辩。
2. 教师在参加论文答辩前应仔细阅读学生完成的论文,并准备好答辩中要向答辩者提出的问题。参加答辩的老师在阅读学生的论文时如发现语言方面的错误有责任向该生提出修改意见。该生应根据答辩教师的意见对论文作文字方面的修改。
3. 答辩以学生的陈述开始。陈述时间为五分钟,内容包括:为什么要写这篇论文,论文的结构及各部分的主要内容,为了写这篇论文作了哪些研究等。
4. 由教师就论文提出相关问题,学生逐一回答教师的提问。问题数不得少于三个。对教师提出的问题与答辩者的回答,答辩组应作好书面记录。
5. 答辩的评分标准是:
1)内容陈述: 30分
2)问题1 15分
3)问题2 15分
4)问题3 15分
5)语音语调 10分
6)流利程度 15分
每一位同学完成答辩后,答辩组的教师都应按上述标准给该同学一个评分。答辩组以各位老师评分的平均成绩作为该生的答辩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