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10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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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公布了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其中每月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6847元,职工每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在此基数上,按照其单位规定的比例进行缴存,记者注意到,该缴存基数较去年的15523元增加了1324元。

  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按照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我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6847元。记者发现,这一上限比去年的缴存基数15523元增加了1324元。缴存基数下限则为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这只是一个高限,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按照这个基数进行缴存,具体的金额,还要根据每位职工本人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算。”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上限适用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市公积金中心提醒,2017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通知》规定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7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6847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主城9区等23个区以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其余区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两档都较现在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涨了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