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货代行业的影响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1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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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营改增税制全面范围内深化改革是我国“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有利于促进相关行业的专业化分工与互相协作的水准,给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快递行业带来机遇与挑战。本文首要分析营改增改革对快递行业产生的有利与不利影响,接着说明营改增过程中快递行业应该关注的主要问题,最后就如何适应营改增税制改革提出应对策略。

关键词:快递行业 营改增 策略

信息网络化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增强对快递服务行业的需求,由电子商务产生的快递服务需求量占总需求的50%以上,2013年,我国快递行业累计业务量完成92亿件,同比增长61.7%,业务规模居世界第二,累计业务收入达1441.7亿元,同比增长36%。近几年来,我国快递服务行业属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营改增税制改革会对现代快递服务业产生重要影响。

一、营改增给快递行业带来的利好消息

(一)有利于快递行业转型升级

快递行业属于现代服务业,营改增之后有关基本设施如生产设备和信息系统等购置所花费的成本可以按照增值税进项税进行扣除,如此可以加速企业大力投资、加速更新先进设备改善工作效率,并且可以使快递行业发展更标准化、信息网络化和高度自动化。同时增值税按照各生产环节中创造的增加值进行税额的征收,可以避免重复征税现象有利于实现行业不同生产环节之间的分工协作。

除此之外,营改增可以充当连接快递行业与其上下游相关产业如交通运输、电子商务、制造业等之间的桥梁,通过进项税抵扣链条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推动上下游企业之间功能的整合优化以及服务链条的延伸,形成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的完美融合,促进快递物流业向综合型运营商转化,创造出整个链条中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营改增,货物出口快递服务免征增值税,有利于国际运输服务的开展,加促国内快递行业“走出去”步伐,国内外网络整合可有效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我国快递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营改增可有效逐渐降低快递行业的税负

国家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推广范围逐渐扩大,不同行业之间形成的进项税抵扣链条不断延伸,从而保证快递行业更多的进项税可以进入抵扣范围使其所面临的税负逐渐降低。根据试点阶段的政策要求:快递行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并且计税方式可以进行适当简化;营改增后将实现快递纳税方式从营业税的“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增值税的“环环抵扣、增值征税”转变,企业购买的物料、油料、车辆、机器设备等货物以及接受的加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代理报关等服务所含增值税将纳入抵扣范围,基本消除重复征税。因此,从快递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其所承担的税负会逐渐降低的,尤其是在快递行业快速发展转型时期,需要进行车辆运输、外包服务以及机械设备等的购置,可以抵扣大量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此快递行业的负担减轻效果更为明显。

(三)营改增有利于快递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化

就目前快递行业的运营发展情况而言,快递物流服务属于“一票到底”的模式发展,信息系统内外之间有关财务的结算相对比较复杂繁琐,即使实施内部结算程序的众多企业也面临着发票管理不严谨而衍生的财务结算规范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快递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为了能够尽可能多地进行进项税的抵扣以减轻税务负担,就会选择具有健全规范化财务核算程序和正规性发票开具的供应商,双方通过公开透明化的结算方式已索取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的合法凭证,有利于理顺合作企业之间的财务结算关系。另外,快递行业实施“分别核算,区别纳税”的制度,快递中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按照“收派服务”适用6%税率,快递中的交通运输服务适用11%税率,对于核算不清或者未进行核算的业务收入要按照11%的税率进行征收增值税,如此情况下,快递企业就会选择规范化的财务核算机制,严格区别“交通运输服务”和“收派服务”。

二、营改增给快递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对于快递行业而言,营改增虽说可以进行税额的抵扣,但是快递行业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不规范,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很难很好地进行有关抵扣额的核算,况且快递服务一般是通过租用民用房或者通过加盟商的方式开展业务,并不能取得可以进行抵扣的票据凭证,因此就会出现企业营业成本不能抵扣的现象。

快递服务业属于大范围网络化布局,通过直营加盟的方式扩展企业营业网点,日常性的办公用品基本处于零散性开支不能进行集中报账也很难取得正规发票凭证,车辆运输过程中油料的添加也并不是固定的,报账凭证无法取得进而需要缴纳更多的税额,给企业的运营带来很大的负担。

三、快递行业“营改增”试点中应注意的关键问题

(一)合理认定快递行业的性质,确定合适的应税税率

就目前情况而言,各地快递行业营业税的征收政策存在差异,邮政通讯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三种管理模式均有存在,然而,营改增试点政策实施之后,快递业只是进行了两大不同的分类,况且每一种类使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快递企业注册划分为交通运输业范围,其增值税税率为11%,若是注册为部分现代服务业,其税率为6%,快递行业的执行的不同设定需要实施的税率也不相同,这样容易造成同一行业内不同企业之间面临的税收负担不同,缺乏相互之间经营状况的可比性,不利于快递行业的发展。

(二)高度关注分地区试点对快递业整体健康发展的影响

目前,营改增税制改革仍处于试点阶段,况且各个试点区的政策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快递行业的营改增试点地区的开展会对快递行业整体的发展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一方面,快递行业营改增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之间的竞争有失公平性,非试点地区仍执行征收营业税,相对而言承担的税收负担重,况且与客户之间也不能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使其不能与试点区的企业进行公平合理的竞争;另一方面,不同试点地区之间的政策也存在差异,不利于快递服务多环节、多企业的一体化整合,阻碍企业跨地区乃至跨境发展,不利于快递行业标准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规范化财务结算程序的形成,不利于快递企业做强做大和带动众多中小快递企业健康发展。   四、快递行业营改增应对策略分析

(一)将快递业按照“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营改增”试点

营改增试点方案的实施设定两种不同的税率,在保证不改变地区试点方案基本政策框架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快递企业物流的活动特点和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合理调整使快递企业注册纳入“部分现代服务业”项下的“物流辅助服务业”,使其按照较低的税率标准进行增值税的缴纳并逐渐扩展全国范围的谁该工作,从而保证快递企业整体税收负担基本持平或者略有下降,从而提升其运营的经济效益。

(二)制定和完善快递业“营改增”试点相关政策

快递行业营改增税制深化改革取得良好效果的基本前提条件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以保证税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全面推广。具体而言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第一,强化快递行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抵扣程度,快递企业试点开始一年之内购置的固定资产设备,可以分期5年进行资产的折旧抵扣处理,以达到鼓励企业加快设备的更新的目的,从而加速快递行业的转型升级;第二,规范扩充快递行业的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油料耗费取得的普通发票一律按照17%税率抵扣,考虑偏远地区油料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的难度相对比较大,则采用直接扣减销售收入的方式进行变通,达到抵扣同等的其成本纳入所得税;第三,依据上海试点的做法制定过渡期的政策,由于税率变动给企业带来增值税税负负担明显超过原来3%营业税的实施即征即退的措施;第四参照国际经验,对国际快递出口业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以促进我国快递业参与国际竞争。

(三)以快递业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营改增”全行业试点

营改增税制改革自开始实施以来,试点行业包含交通运输业、六大现代服务业、铁路、电信等,其中所包含的快递企业有限、征收获得税收总量较小,进而全行业试点推广难度比较小,税制改革引致的税收幅度的变动不会特别明显,为在全行业开展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性工作和施展的可能性。为此,应结合快递业的行业性质及发展情况,加快研究全行业试点的税改方案,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营改增”分地区试点中出现的税率不合理、抵扣范围较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延续享受过滥、税务核算与征管成本过高等问题,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汇总纳税等方面完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