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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6周岁,男。在一家小餐厅打工。前天跟部长说第二天休假好休假。然后她又反悔。说人手不够。不让休。没办法。矿工了(旷工一天扣2天工资)。今天一来老板就跟我说我今天没来餐厅损失很大。要我负责。我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初中毕业了。而且没签合同。我们餐厅的人都没签。)
[关于劳动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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