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自查自纠报告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6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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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项目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温纪通【20PC】5号文件要求,3月3日—3月5日,我局对科技局专项资金使用进行了自查,坚决查处和纠正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的违规行为,确保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专款专用。现将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组建了工作机构。我局召开了局班子会及全体干部职工会认真学习了,温纪通【20PC】5号文件,并将检查工作列为3月份主要议程,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局长李福茂为组长的科技专项资金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了工作职责。对检查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了具体分工,将检查的项目落实到具体负责人身上,力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开开展检查工作。

  (三)确定了检查对象和范围。检查范围为20PC年—20PC年度,科技局专项资金。

  (四)细化了检查内容。围绕科技专项资金实用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性开展,检查工作主要是对制度建设,制度执行,资金申请,资金分配,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资金监管资金效益8个方面来进行检查,以项目任务合同书为具体要求,分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逐项逐条进行检查比对。

  (五)制定检查表格。根据工作要求,我局制订了检查表格,详细列出每个项目名称,立项时间,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和资产、负债项目的明细和金额,并要求有关检查企业实事求是进行自查填写上报,对科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发票要求复印上报,确保突出检查重点。

  二、存在的问题

  科技项目后续管理相对薄弱,需完善绩效跟踪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监管和指导。

  三、整改工作

  建立科技项目联系制度,要求每年到企业检查指导不少于2次,企业必须每半年上报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科技项目资金必须用于项目相关的支出,必须专款专用。企业未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市科技局有权提前收回项目资金。

  科研项目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教育部和吉林大学有关科研经费自查自纠相关文件要求,公共卫生学院于20PC年4月18~24日在全院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院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公布上学院网络平台,布置以科室为单位全面梳理学校现行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行为规范情况,实行负责人自查、科主任审核、院职能部门汇总管理。

  (二)管理现状。逐一理清学校现有科研项目、经费总量,并建立电子档案。同时建立科研管理交流平台,实现网上实时交流,确保信息通畅。建立起科研评价体系,并与学院工作量化考核、职称晋升相结合,对科研工作突出者给予奖励,极大促进了教师的科研热情。

  (三)预算管理。组织课题负责人全面对照国家和学校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检查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科研项目是否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学院制定科研经费自查自纠组织机构和具体的实时方案,督促负责人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执行。20PC年度及20PC年度学院总计拨付到位科研经费合计1225.7681万元。

  (四)支出管理。制定统一的数据统计表格,组织课题负责人全面排查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科研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科研经费行为。20PC年度及20PC年度学院总计支出科研经费611.0746万元,其中未按照预算执行或者与预算有出入的经费均作出明确说明,主要包括:

  (1)由于财务管理与课题经费预算有不一致之处,经与财务处协商进行了经费调整;(2)有一部分经费系项目结题后余额,在20PC-20PC继续使用;(3)差旅相关费用稍有出入,主要体现在物价上涨及其带来的成本增加。

  综合全院科研课题自查结果,各负责人均认定无财务违规使用情况。

  (五)绩效管理。近年来学院间接费计提使用情况包括:(1)科研项目配套经费;(2)学院自立科研项目;(3)用于学院科技奖励酬金发放。鉴于科研管理经费计提全部用于从事科研的教师,极大推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六)监督机制。学院实行“三委会”管理制度,即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全面参与监督管理,由科研秘书担任经费管理执行秘书,全面检查、监督科研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科研项目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科技系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科发[20PC]16号)文件要求,我市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科技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于8月10日至9月6日,对我市近两年承担的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重点对我市20PC年省科技计划中单项经费数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20PC、20PC两年承担科技经费合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看会计帐薄、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了科技计划资金到位与使用、项目进展以及项目管理规范等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近两年我市承担科技经费合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共有11项,资助资金3100万元。11个项目按获得资金支持额度划分,其中获500万元支持项目3项,400万元支持项目1项,300万元支持项目1项,200万元支持项目3项,100万元支持项目3项;按技术领域划分,其中新材料4项,新能源2项,生物技术2项,高技术服务2项,资源与环境1项;按计划类别划分,11个项目全部为高新区及产业化基地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2、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本次检查的11个项目全部为20PC年度省级科技计划,涉及资金金额3100万元。从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看,各计划项目资金于20PC年底前均按时足额到帐。从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看,获得支持的3100万元科技计划资金,实际支出资金1821万元,占资金总额的58.7%。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看,购置科研仪器设备支出987万元,占资金总支出的54.2%;支付大院大所等合作单位的科研试制费等支出485万元,占资金总支出的26.7%;其余资金全部用于购置原材料、燃料动力费、专家咨询评审等支出。总体看,各项目单位都能够按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单设科目,做到专款专用,帐目清楚。

  3、项目进展及管理情况

  目前,11个计划项目均进展顺利,实施情况较好。从本次检查的11个项目看,各项目单位都能够按照省、市科技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从项目申报、立项到管理,都有专人负责,项目配套措施与经费落实情况较好,无虚假项目以及套取资金的行为,项目经费使用合理,管理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省科技资金的投入激发了各项目承担单位的科技创新热情,保证了科技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从项目资金的投入以及使用情况看,主要有以下方面的问题:

  1、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数量偏少,单体项目资助额度偏低。近两年,我市获得100万元以上资金支持的项目有11个,单体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281万元。从本次检查的情况看,项目获得的财政科技拨款仅占项目已投入资金比例较低,偏少的项目资金相对企业项目研发只是杯水车薪,对企业只是引导与鼓励,科技专项资金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不突出。

  2、计划内容全部为创新平台建设计划,资金支出受到平台建设进度影响。从检查的11个项目看,有4个项目的科技计划到位资金全部支出,占总项目数的36.4%。由于项目内容全部为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计划,部分计划需待主体楼建设完工后,才能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因此虽然部分项目单位已签订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合同,却因主体科研楼尚未完工,不能发生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等支出,致使科技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3、资金账目需进一步加强规范。从检查情况看,多数单位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使用账目记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但个别企业也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的问题。

  三、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为切实做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省科技计划实施及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自检自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局党组对此项监督检查工作十分重视,召开了党组会,及时传达贯彻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自检自查工作。并由市科技局牵头成立了营口市开展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检查领导小组,小组由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有关人员组成,由检查领导小组成员联合对我市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2、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明确工作重点,落实目标责任。市科技部门与市发改委重点对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内容组织实施等内容进行检查,市财政部门重点对项目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到位,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划和相应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检查。由于职责分工明确,保证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制定工作计划,保证检查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按照省科技厅要求,下发了《营口市开展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制定了自检自查工作计划。我市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共分四个阶段,包括安排部署阶段、检查阶段、整改阶段和总结工作阶段。由于自检自查工作安排周密,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