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政策

时间:2021-11-05 10:49:46 资料 我要投稿

山东高考政策

2014山东高考政策

山东高考政策

2014年起,山东省夏季高考考试科目实行“3+综合”模式,取消此前“3+X+1”中的“1”,即技能素质考核科目。“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是必考科目。“综合”分综合1和综合

2。综合1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综合2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

为高校录取时对考生体质等要求的参考依据。

取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户籍限制。从明年起,凡具有我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统一全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从2014年起,全省统一划定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规范高考加(降)分政策,取消“奥赛生”等两类保送资格,以及体育三类考生可加10分等政策。加(降)分项目分值与高考的文化成绩一并计入总分,供招生院校录取时使用。省属本科院校推行专家参与录取的招生模式。

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试点范围和规模,将新评出的省级技能型特色名校列入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范围。凡参加当年我省春季或夏季高考取得成绩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向纳入试点范围的高等职业院校申请注册入学。推进中职学校和本科院校“3+4”、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3+2”分段贯通培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从2014年起,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职在岗人员中的技能拔尖人才,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实,免于春季高考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单独划线,由应用型本科高校择优录取到相关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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