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作文

时间:2021-03-09 17:05:42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推荐】高一作文十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一作文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高一作文十篇

高一作文 篇1

  我仅仅是一个奴隶,呵呵,一个奴隶。在西周,奴隶如同野狗一般贱,做着牛马般的重活,受着猪一般的侮辱。。。但是生活却远远不及猪狗牛马。生活?可笑,一个奴隶有什么生活可言?

  我从小就是一个奴隶,小的时候是个小奴隶,长大了,就便成了大奴隶了。“这,就是你们的命!”主人们说。想必我爹娘也是奴隶吧,奴隶的儿子是奴隶,这比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还要名正言顺。我的这个主人是我有记性以来的第三个主人了,他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也不敢做什么坏事,当然,好事和坏事都不是对我们奴隶而言的。

  我的主人很富有,当他母亲死时,陪葬了三百个奴隶,他们与猪羊一同埋在一个墓坑里,活埋。他们其中,有我认识的,但更多的是我不认识的。因为我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主人的书房和千百个卧室中的一个里度过的。我是一个小奴隶,并且我显得乖巧,我只做主人要我做的事情,不做主人不要我做的事情。因为我知道无论怎样,主人都是我的神。这是一个小小奴隶的生存法则,在黑暗奴隶主的统治下,它适用与每一个奴隶。

高一作文 篇2

  清晨骑单车是一件很享受的事。

  太阳刚刚探出头,既给大地带来了光亮,又还处于柔和不炙热的状态。

  今天是一个晴空万里无云的天气。我选择了一条新开辟的柏油路骑行,虽然那里有个不算轻松的叙坡,但是路两旁的风景很是漂亮。

  当你慢慢地骑行地时候,抬头看向远方,蔚蓝色的天空背景,两旁的风景树,有些树叶已经泛黄,形成了一道金黄的“仪仗队”,温暖又耀眼。当然,还有一些已经掉光叶子的大树,它们并没有光秃秃地迎接冬天,而是在那灰白色的枝桠上开出了艳丽的花朵,有鹅黄色的,有玫红色的,一簇簇地,把一棵棵没有树叶的大树,点缀成了一道道美景。

  停下车,打开摄像机,挑选一个适宜的角度,定格下那一个场景。不过好多次看回看那些照片时,总觉得再好看的光影,还是不及眼睛亲眼所见的靓丽。机器一直在更新,但是人眼才是最美的摄影机,只是大多数时候,我们已经习惯把眼睛锁定在手中的一方小小屏幕上,忘记抬眼看一下大千世界真正的美。

  时而骑行,时而漫步,这样的方式,居然减少了爬坡的疲惫感。

  阳光正好的天气,如果刚好有时间,还是把眼睛从小方屏前移开,多看看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吧。

高一作文 篇3

  我觉得我有义务将这一声音记录。它不唯美,它不动听,它甚至不能入你双耳。然而毋庸置疑,它是一种存在过的,并且存在着的却即将消亡的事物。

  第一次听到它时,我觉得这声音中蕴含了点沧桑,渗透着些历史。我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笑,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觉着这声音是如此无聊。这是剪刀者的歌声。这声音似是在丹田内沉积了很久,在胸腔内徘徊了很久,被喉咙温润了很久;又似在突然间,歌声如长虹般极具气势地从唇齿间贯出,若长江的水流经了三峡跌宕起伏,若江南的丘陵绵延不断……这歌声,像是孤寂又无畏的苍鹰回旋在空阔的天穹,在古老与现代交界的地方,它迂回在灰浊的空气里,强韧而有力地涤荡着渐靡的心灵。

  我已经好久没有听到类似的声音了。十多年前,是个幼童,居住的地方由一条河隔成了南北。当河南立起高楼幢幢时,河北依旧是青瓦粉墙。青年们纷纷移至河南,老人们依旧守护着河北。而唯有在河北,我才能听见卖麦芽糖敲铁片的声音,补碗时发出的“丁丁”声,还有那弄堂尽头小店铺里老伯编竹篮竹筐时发出的簌簌声。这些声音似是乐曲,使年幼不知愁滋味的我在当时看似是永恒的时间里品尝到了那似要把人牙齿黏下来的甜,使只知在夏日午后捉知了钓龙虾的我在大榕树的荫庇下见证了一只只破碗的重生,使爱望繁星点缀天空的我在竹藤的柔和细语中安然入睡……

  然而,那些声音似是消失了。

  当现代化的洪流席卷了河北,青瓦粉墙偷换为了林立的楼房。我再一次回到当初走过的地方:铁片声不在,“丁丁”声不在,簌簌声也不在了;榕树不在,河塘不在,被繁星点缀的天空也不在了。河北的一切像是一场淳朴又遥远的梦。

  但现实告诉我,这不是梦。

  我依旧可以在街上看见挑着担子敲着铁片的伯伯,五六十岁的样子。伯伯笑起来没了牙齿,让当时的我疑惑他是不是吃了太多糖而软了牙?我依旧可以在偏僻角落里看见一个抽着烟眉头紧锁的爷爷他的身旁放置着一套补制杯碗的工具;而在城市最深远最幽暗的地方,我依旧可以听到熟悉的簌簌声。只是这一切都无人问津了。

  歌声正在流浪,似年老之人的缕缕哀愁;歌声正在呼唤,回归最本真的生活;歌声恍如钟声,是对沉醉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的人们的警醒。

  歌声,依旧在荒野中响起。隐隐约约,愈来愈远。

高一作文 篇4

  黄昏的风中夹杂着几许微甜,夕阳正努力发散它的光芒,浅紫淡金的色彩,勾勒出晚空微笑的弧度。

  我在这样一个美好得令人心醉的傍晚低着头缓缓前行,心中始终弥漫着淡淡哀愁。

  四顾,是那些成群结伴的欢声笑语;低头,是脚下漫着尘土,渺茫无期的道路。绝望、孤独都化作悲哀,深藏于心底。

  前方似乎有蓝色的身影,是那熟悉的色彩,我禁不住加快步伐,走近时却发现是陌生的面庞。晚风徐徐地吹,我依旧沉默向前,有些迷失了方向。终于还是在落日融进漫长的黑夜之前等到了母亲。

  她依旧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头发松散地扎着,她瘦弱的身躯,不知为何在暮色下显得有些佝偻。她细心地为我套上外套,我感到鼻子一阵阵的酸疼。

  母亲,你为我做这么多,我却无以回报你。我想着,坐上车。她用有些苍老但是温慈的声音对我说:“妈妈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的,别难过。”回过头来朝我淡淡微笑,像是一汪春水漾开来,我的心如同水草般,被这微笑撩动。

  我强忍着眼角的泪水,但它仍是划过鼻尖,轻轻滴落。我在心里发誓,这一定是我最后一次哭泣。

  因为有了你的微笑,就是有了你的爱,母亲,我不再感到孤独和悲哀;有了你的微笑,就是有了你深切的希望,母亲,我不再觉得所做的一切都徒劳无功;有了你的微笑,就是有了最巨大的力量,母亲,前行的道路上无论遇上什么,我都能勇敢下去。

  我想到,你向我微笑时,眼底流露出温暖的光芒射向我,我觉得,自己的心灵变得澄澈坚定;我想到,你向我微笑时,眼角泛出细密的皱纹,我觉得,我应当让你看到我的微笑;我想到,你向我微笑时,在霞光中昭显出如此自信美好的姿态,我希望,我能时常看到你的微笑,也愿你能看到我如你一样灿烂的微笑。

  风吹着,泪已风干。我望着天际,远方的天空依旧有着微笑的弧度,这笑容渐渐扩散开来,暮色深沉。我微笑着,因为心中装存了你的微笑。

高一作文 篇5

  儿子要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省城去读高中,临行前,他妈妈一再地叮嘱:“每个周末,有事没事,一定要给家里打电话。”

  7月25日,学校组织夏令营,一周后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夏令营后,还会有一周的休息时间,要回家,学校要求必须有家长接,才放行。”“那就回来吧,我让你哥哥去学校接你。”

  8月13日,学校组织军训,一周后又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学校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参加,军训后,也有一周的休息时间,想回家。”“那好吧,爸爸赶过去,顺便接你回家。”

  8月31日,学校正式开学,又是一周了。一大早,他妈妈就跟我说:“今天不用出去了,在家等儿子的电话。”于是,两口子呆在家里,不敢外出,一直在静静地等儿子的电话。就这样,一天在漫长的等待中过去了,儿子没来电话。他妈妈就像霉头的苍蝇一样坐卧不宁,连残运会的开幕式都看不到心里。“会不会有什么事?会不会有什么事?”一个劲地念叨着,弄得人心里怪不是滋味。开学以后,学校不让学生带手机,一时还无法与他联系。看来,只有死等他电话了。

  星期天下午,儿子的电话来了。一声“爸爸”,清脆而悠扬,看来,这几天过的不错。一下子将几天来的郁闷一扫而清。急忙问了一些,需要知道的学校情况。儿子一一做了回答后,很懂事地告诉我们:“周六,由于有事没来得及打电话,因此,才推到了周日。”他妈在旁边迫不及待地将电话抢了过去,又是一阵无休止的生活嘱咐……

  儿行千里母担忧啊!真是不养儿,不知道父母的恩情深。简简单单的一个电话,儿子的电话,似乎承担了太多的亲情,太多的挂念,太多的说不清,道不白的人生情感。当他妈,一再地叮嘱儿子,要往家里打电话时,我还有点不以为然。那么大的孩子了,不用给他太多的挂念,让他自己去飞吧。现在,看来是我错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挂念?有时实际上,就是,一声简单的问候,一个或有或无,不太经意的电话!儿啊,从今往后,不论是高中,还是大学;不论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眼前。只要你有时间,希望你,给爸爸妈妈打个电话,因为,你的电话才是消解你爹妈,心中思念最好的灵丹妙药!

高一作文 篇6

  日暮时分,独自坐在桥边上,任阳光在脸上跳跃,任秋风一扫而过;梧桐树叶子如蝴蝶般旋转纷飞,滑过面颊。一切远离城市的喧嚣与繁华,这里的夕阳特别美。

  夕阳的余晖映衬着白墙黑瓦的房子。经过一天的忙碌,阳光不再那么耀眼,不再拼命地释放热量;流光溢彩的天空,荡漾着村民的微笑,条条纤细的云霞如轻纱一样游走在空中,空气中奏弹着快乐分子……

  村庄躺在夕阳的怀抱中,安逸恬静。满山遍野一片淡黄,只是河边的柿树点缀着淡黄,一个一个的小小灯笼燃烧般地在风中摇摆,充满活力。

  秋风惬意地拂面而过,是谁在那河边牧羊?如血的夕阳将天空染透,暮色为她镀上了一层华丽的黄;她手中拿着一根竹鞭,微微发胖的身子立在那里,照看着羊群犹如一位母亲照顾着自己的孩子,神情是那么地亲切。她转身,含蓄的目光投向那一片夕阳。她的嘴角微微抽动一下,似乎有着刚历经沧桑之后的感慨。那深沉地凝望是因为她还有未完的梦想吗?还是她还留恋着这个世界?

  花开花落,斗转星移,生命不知不觉走向了尽头。她拥有过一次青春,是否也曾像花儿一样怒放过?她、花和我,对于茫茫宇宙来说其实都一样,只要是曾经辉煌,像流星划过天际,在瞬间摩擦发光发热,展现美的极致,生命的久远与短暂又有何妨?

  只要美丽一次就够了。人生亦如太阳那般,如果没有穿越茫茫宇宙照到地球上,如果没有尽量的释放热量,哪有这么美的黄昏可供欣赏。只是韶光易逝,岁月无情,有多少坚持原来的方向一路走下去的?

  太阳收起了光茫,天空褪去了最后一抹淡淡的霞光,四周的树木,远处的房子浸透在黑暗之中。我辨不清方向,但我知道只要顺着原来的路走,就一定会到达。

高一作文 篇7

  大自然的宁静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城市的喧嚣。人们将自己关进匣子,空间越来越小。

  窒闷的空气使抑郁,我在漆黑的夜里摸爬滚打,试图寻找一扇和谐的门,使心胸宽广,使眼睛明亮。

  夜晚,行走在大街上,冰冷的空气在人与人之间凝聚,才发现,原来彼此之间中如此的陌生。五彩的霓虹框出现代的"物质文明",闪耀在大街小巷,刺眼的光线照得我晕眩,于是低下头寻找安详。

  沿着人行道无目的地行走,心中的低落不曾消逝,开始后悔想以漫步的方式来缓解心中的不快。呵,真是一个愚蠢的念头。一张落叶飘落在肩上,一片紫色在眼前掠过,我还是想起了河边的紫云英……

  仍是深秋,大自然不再生机勃勃。隔着篱笆我瞧见了一朵紫云英,一朵已不应该存活的奇迹。鲜亮的紫色让我欣喜,于是我摘下它。

  我以为无尽的爱可以使一个奇迹永存,可我错了。不久,它凋谢了。

  这是闯进我心里的第一个朋友。我们欢笑于山间小径,我们曾嘻闹于那片紫色的岸地……不久,她要离开故乡,她决心已定,不再回头。我极力反对,请求,争吵,沉默……

  她还是走了,给我留下一封信,只有一句话:爱我,就让我自由。信中夹着曾经的紫云英。

  回忆使我不知不觉地来到了海边。走一步心便变得平静一些。这里没有城市大街的喧闹,也没有刺眼的光线。眺望远方,只有一片绿蓝,海与天已找不到地平线。面朝绿蓝,闭上双眼,感触浪的温度,倾听风的诉说。

  终于,我跨出了黑匣子。无论我们生活在何方,我们都在同一片天空下。工作,学习中的压力算得了什么,坚定心中的信念,我们终将踏向远方——目标在前方。

  天边铆上了一颗星,很亮。

高一作文 篇8

  暖,其实很简单,很单纯。那是一份爱的表达,那是一份爱的传递。我会将这份暖一直保存下去。静静守护属于我的那份暖……

  特别喜欢黄昏的时候。夕阳西下,那温暖的余晖照耀在我的身躯上,暖暖的,同时照亮了埋藏在内心的那个永远也无法抹去的身影。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站在天台上看着夕阳西下,可又谁知道那断肠人却在天涯的何方呢?其实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记录人生的点滴,而不喜欢那些太过官方正统的文字去描绘文学在我心中的内涵。望着脚下的车水马龙,远处是迷茫的夜色,看着天空星星点点内心的惆怅无法用言语形容。我是一个平凡而普通女孩,不会用太过华丽的言语来表达我内心的情感,只是简单的表达我最朴素的爱。我无法忘记那个叫“阳光”的女孩,是她给了我生命的希望,是她给了我获得五彩世界的机会,是她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她是我生命中无法忘却的暖。

  三年前,我的视神经出现了问题,很不幸我住进了医院,但又很荣幸我认识了她。她是一个患白血病的女孩,她看起来很虚弱,但他仍然乐观的面对的生活,我很佩服她,但她的勇气或许我永远也不曾拥有。检查结果出来,我的视神经严重受损可能会失去光明,那是我是绝望的,无助的。在我将变成盲人的最后一天,我送她进入手术室,可是由于太多的原因,她还是不幸的离开了我们。但他给了我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那份温暖的爱,让我带着她的爱看这个世界,我也在为她努力的过着生活,用欣赏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我相信这份“阳光”会一直暖到心底。

  现在的`写作对我来说不是消遣,是一种爱的表达,我写的每一片文章都在传达着我对她的暖爱。我喜欢写作,我的文章不是为了一种目的性而作的,还是一种“暖”真情的流露。

  每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无故的想到很多事情,或者一个人自言自语,默默的想着她——那个叫“阳光”的女孩。或许她会在我的记忆中随风而逝,或许她会在我心中永不褪去。

  每个人都有一段不一样的人生,每个人都应该精彩的活着,每个人都应该在这匆匆几十年里不后悔,不遗憾的过着。我的每一篇文章都在纪念这一个人,纪念心中一直照耀我前行的“阳光”

  夕阳西下,余晖再一次将我内心那份爱深深的照亮,我相信,只要一直善良下去,幸福一定会向我靠拢;我也相信,你内心那份冷漠已被那抹暖阳彻底温暖,我要重新开始,开始新的生活。

  暖暖的心,暖暖的人生,暖暖的前行。

高一作文 篇9

  一个下着大雪的冬天,我搭乘一辆马车前往S城。马车上除我以外还有四名乘客:三位S城的年轻人,还有一位可爱的小姐。

  这位小姐是走到哪里都能成为万众瞩目的女王的人。为了回应我的自我介绍,她轻声地报了一个姓——罗斯。接着我又追问她听了我的名字为何会如此惊慌,罗*小姐怯怯地说:“我听过一个传说,好像是在这附近的一片荒原死过人,凶手就跟您同姓,姓葛拉斯……”接着她猛地抬起头,满面通红:“您千万别见怪!”

  我只好竭力安慰她,说我不会在意。这时,前面的马车夫缓缓地说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发生在二十年前的一个深冬。被害者是一位夫人。我们过一会儿就会经过那片荒原。”

  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气氛尴尬至极。最后,一名叫威尔逊的年轻人打着哈欠,懒洋洋地说:“我才不信什么邪。人都死了二十年了,还有什么好怕的?我父亲是S城的警察,这样的杀人案遇到了可不止一次两次。”“哎?这么巧!我父亲也是警察,就在S城,不会是同事吧?”长着大眼睛的平克欣喜地说。“我父亲是侦探,在S城警局工作。”有着青白色死人般的皮肤的兰格幽幽地来了一句。“您呢,葛拉斯先生?”平克问我。我淡淡地笑着:“我父亲是商人,没什么特别的。”

  于是气氛又活跃了起来。尤其是我和罗*小姐。当我们俩之间的称呼终于由“您”变为“你”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车夫布莱克跳下车,对我们发表了一篇极具权威性的演讲,最后得出一个结论:由于恣意肆虐的大雪、苍苍茫茫的夜色以及险峻崎岖的道路,行车变得非常危险,应该在天明之前停止前进。

  “那我们住哪儿?”威尔逊嚷道。

  车夫布莱克一指前方一小山坡顶的别墅。“不瞒各位说,我们已经到了传说中的荒原。那座房子就是已故的卡斯维尔太太的家,已经空了整整二十年啦!”

  “您是说……这就是那所凶宅?”罗*小姐颤抖着问。

  “别管那么多!有地方住就行!”威尔逊毫不客气地第一个下车。我只好一边安慰着罗*小姐一边往上走。

  空屋比我们想像得要好得多。虽然陈旧腐朽,但顶风挡雪,车夫布莱克甚至还找到了一个破烂的马厩。我们撞开了生锈的大门,在勉强能用的壁炉里燃起几乎被蛀空的木柴。我们舒适地围坐在一起。

  “那么,那个传说又是怎样?”平克问。

  车夫搔了搔头发,讲述起来:“那是在二十年前,我还不满二十岁的时候……”

  温泽·葛拉斯与艾琳·拉萨*相爱了。但双方父母都不同意过门婚事,认为自己的孩子应该找个更好的配偶。于是,趁温泽外出经商时,葛拉斯夫人写信告诉她儿子:艾琳变心了。温泽在绝望中迎娶了另一位女子。拉萨*夫人对女儿说:温泽已有了妻室。艾琳在哭泣中由父母许配给了卡斯维尔先生。数年后,当温泽·葛拉斯先生与艾琳·卡斯维尔夫人相遇时,两人只能遥遥相望,默默流泪。卡斯维尔太太为了避免这种让人心碎的会面,劝丈夫把家搬到荒原。可温泽却追到此处,趁卡斯维尔先生带女儿外出之际,冲入别墅。他最终由爱生恨,刺死了卡斯维尔太太,然后逃离。可S城的一名侦探和两名警官却在温泽家中找到了带血的衣服。在他们揭露温泽的时候,温泽用凶器刺进了自己的心脏。

  罗*小姐轻叹一口气:“多么悲惨……在那之后这里就没人住了吗?”

  “是啊。”布莱克点点头,“从那以后,卡斯维尔先生带着年幼的女儿离开此处,永远不再返回这个伤心之地。”

  于是气氛又尴尬起来,只剩下柴火燃烧的噼啪声和窗外狂风的尖啸声。不知怎的,那风的声音竟宛如一名女子的惨叫。

  雪下得大了起来,猛烈地敲打门窗。这座旧屋噼啪地发着抖,仿佛随时都要炸开似的。罗*小姐轻声叫了声“吉姆”,然后往我身边缩了缩。我们就在这种环境下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我正做着梦,突然一声凄厉的惨叫把我惊醒。那一刹那,我差点儿以为是卡斯维尔太太的鬼魂出现了。

  我跳了起来,看见大家都醒着,并一脸惊恐。罗*小姐有点儿歇斯里底,看样子驱走睡魔的就是她了。她使劲摇晃我的胳膊:“吉姆、吉姆!兰格先生他不见了!”我定睛一看,果然不见了那个冷漠、高瘦的年轻人。尽管我心里没底,但还是努力安慰她:“安娜,兰格先生可能只是随处逛逛。这房子可大得很呢!”

  “要不这样吧,”布莱克说,“葛拉斯先生、威尔逊先生还有我一起分头找找。平克先生留下来陪这位小姐。”大家都表示赞成,可罗*小姐抓着我的手不放:“吉姆,不要丢下我。我也去。”我轻轻地把手抽出,搭在她的肩膀上:“安娜,听话,这里很危险,乖乖待在这儿”我轻吻她的耳垂,悄然低语:“到了S城,我就和你结婚。”罗*小姐执著地盯着我,莹亮如水晶的眼眸竟风平浪静,像是要把我看穿似的。

  “走啦!”威尔逊挥挥手。

  于是我们一行三人分头寻找。我经过一扇哗哗作响的窗户,外面的一片雪白和夜空的漆黑形成强烈反差,把我吓了一跳。

  我着了魔似的凝视着面前。我看到一个眼神高傲的男人和一个黑发女人,哀伤地看着我。二十多年前,是什么造成了这里的悲剧?争吵、哭泣、狂怒、惊觉……还有鲜血。

  我们的寻找和叫喊毫无结果。我和威尔逊在约定的地方碰了面。我说“我和威尔逊”,是因为老布莱克已是一具尸体。他倒在漆黑的路口——一把匕首刺穿了他的心脏。

  罗*小姐吓得哭了起来:“同样的死法!一定是鬼魂!卡斯维尔太太和温泽——”“不,应该是兰格。”我打断她,“一定是他故意躲起来,引得我们分头行动,然后趁机行凶夺取财物。你看,布莱克先生的衣袋可是被翻过了。“可是兰格何必如此?难道他想把我们一个一个宰了然后满载财物驾驶马车扬长而去?”威尔逊提出异议。“正是因为这些都不知道,”我说,“才使这起惨案更加可怖。总之,我们不要再单独行动了。”

  于是大家又胆战惊心地坐了下来。我点燃一支烟。恐惧还是压不倒睡意。大家又入睡了。

  一个女人在黑暗中盯着我,黑色的卷发披散着,脸如纸一般惨白。“葛拉斯……”她轻唤,声音仿佛在另一个世界颤抖,“葛拉斯……”

  当我昏昏沉沉地醒来,恐惧与不详的预感再次占据我的心头。当我睁开眼时,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那柄杀死老布莱克的匕首被拔了出来,更恐怖的是:它被转移到了平克的胸口。我这时才真正地惊恐了。到底是谁,这风雪中的杀戳者?如此残忍地杀害两条生命!是兰格吗?在这黑暗的布满灰尘的凶宅!

  我再也忍受不住,大叫起来。

  只剩三个人了。我们围着壁炉坐着,沉默着。

  风呼啸着好像在发生在屋中暴行而咆哮。我又听见了那梦里的低吟,“葛拉斯…葛拉斯…

  这所屋子似乎真的承受不住风雪了,散架一般的无力地呻吟。狂风肆虐,雪花纷飞。没有人再能平静坦然了。

  “窗户没关好。”威尔逊说,“壁炉里的火都快熄了。”我这才感到寒冷。“应该是在隔壁,我去看下。”他说着站起了身。我也站了起来。“我去旁边检查一下。安娜,不用怕,就在旁边。”我说。

  威尔逊走到另一间屋子。风雪的巨大噪声使这里完全听不到别处的声音。风裹着雪花由一扇开着的窗冲进来。威尔逊低声骂了句,关上窗。他回身时却愣住了,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因为一个人举着滴血的匕首正盯着他,而那个人,竟然是——没错,就是我。

  “葛拉斯……是您?”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微笑着走近:“没错,就是我,吉姆·葛拉斯,温泽·格拉斯的儿子。”“怎么……怎么会!”“你放心,在杀死你们之前我都会让你们知道死的原因。”我的声音听上去非常甜美。“我…们?”“先是兰格,再是布莱克,再而平克,最后是你。我趁你们熟睡之际刺死兰格,藏在马厩的草堆中,却被布莱克撞见。于是我干掉了他。然后,我点燃那支特制的雪茄,让你们入睡,再杀死平克。本来我还在考虑要不要放过你,可你竟不听我的劝告,独自行动……”我把他逼到角落。“可是……为什么!”他绝望地大喊。

  “二十年前,兰格侦探、平克警察和威尔逊警官侦破惨案,逼得温泽·葛拉斯——我的父亲自杀。我的祖父犯心脏病而死亡,祖母因痛心撞墙自尽,母亲精神失常,今年秋天刚死。他们三个,也就是你们三个的父亲害得我们家破人亡!父债子偿,你们还不该死吗?“我狞笑起来,“这么多年来,我随身带着匕首,四处漂泊只为作个了结。现在……我终于……”我挥刀刺了下去。“住手!”一声叫喊划破黑暗,可是晚了,匕首刺进了威尔逊的心脏,他那惊惶恐惧的表情永远定格了。

  我回头一看,罗*小姐站在门口,一点儿也没有慌张的样子,那双眼睛好像是在燃尽的死灰,不能在复燃一般的绝望与平静。我顿时感到暴风雪都停住了。“我刚才在你的旅行袋中,发现了布莱克先生和平克先生的钱夹。你为了栽赃兰格先生,故意偷走了它们,不是吗?”罗*小姐冷冷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不叫安娜·罗斯,我叫安娜﹒罗斯·卡斯维尔,卡斯维尔太太的女儿。我初遇你时,就知道你的身份。但我不点破,因为…我认为你是真心爱我的。”说到这她的声音似乎哽咽了,但仍然昂起头继续说,“我早已知道死亡事件的真相,却还想竭力为你寻找无罪的证据,可是——”她晃晃手中的钱夹。

  这回轮到我慌乱了,手都不知该往哪儿放。

  她没有看我,只是无神地望向窗外的风雪,缓缓指向门口:“我不管你怎样,赶快离开我的屋子!我不想再见到,杀人犯葛拉斯!”

  我由她身边跑出门去。与她擦身而过的一瞬间,我看到一粒莹亮的泪珠划过她白皙的面庞。

  我跌跌撞撞地跑出门去。残忍地风无情地割裂我皮肤,尸体般冰冷的雪在我身上融化成水,我却无知无觉。我就这样迷茫地跑了不知多久,直至跌倒在雪中。我回头看,却被这场面惊呆了——一团雄壮的火焰燃烧在山坡上,炽热的火光照亮了整个荒原。

  火光中,我迷离地看到:温泽紧紧地抱着艾琳,艾琳惨白的手无力地扶在胸口的匕首上。温泽泪流满面地大喊,“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我?艾琳!你回来呀!不要再做卡斯维尔夫人了啊!不好吗?我要你做艾琳·葛拉斯!听见没有?葛拉斯夫人!”艾琳无神地望着正前方,哀伤地笑了:“为什么这么晚呢?温泽,你早点回来该有多好……”残酷的风雪淹没了温泽声嘶力竭的哭喊。

高一作文 篇10

  记得林黛玉说过一句:“我最不喜欢李义山的诗,只爱这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你偏要叫人拔了它们去。”朱门绣户,文人雅士,楼高湖低,残荷听雨,的确风流。不过,我想残荷听雨之意,未止于风雅。

  花凋观叶,叶残听雨,我们接受一次次的缺憾,一次次的不完美,却能从中发现触及灵魂的美。这种美,来自残缺,来自风雨,来自磨难,来自心灵与生命的对撞,他零落成泥却从尘埃中开出花来,在生命低处兀自美丽,等待人们不经意的发现。好比断臂女神维纳斯,它的断臂是千万的谜题,是阴差阳错的人间杰作。是缺憾,更是美丽。

  滚滚长江东逝水,淘尽古今英雄。回溯历史,看那些时光风沙也抹不去的哀痛与残缺,岁月洪流也掩盖不了的骄傲美丽。

  错为君王,以词人之殇,葬送一脉江山,换得一册千古绝唱。李煜,血泪之词成就“词中之帝”“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昨夜你是否又梦到了玉砌雕栏,梦中的女子是否朱颜依旧?东去之水送走人生长恨,锦绣江山画尽古今离愁。西楼月如钩,独锁眉头,春逝梦空,故国不在,情何以堪。但是,正是这种悲痛,这种残缺“变伶工之词为士大夫之词”后世千年,高山仰止。

  缺月疏桐,谁在唱“大江东去”?山高月小,谁在赤壁赋诗?风雨兼程,谁在说“一蓑烟雨任平生”?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苦难,成就了苏轼。“问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是辛酸还是豁达,无人知晓。“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几度起用几度被贬,流离失所半生辗转,功业未成华发早生,苏轼生命中那轮明月,几多蒙尘,难得团圆。后人扼腕长叹,他却豁达的说“此事古难全”这是何等的胸襟何等的气度。叶嘉莹说过“天以百凶成就一词人”正是人生的残缺与苦难,成就了苏轼。

  人生几多风雨,岁月几多忧愁。史铁生在他年华正好时失去双腿,后来又患严重尿毒症病痛折磨,却引发了最深刻的生命探讨。他语言平静,却烛照人心。“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看他留下来的这些文字,关于生与死﹑残缺与人生﹑苦难与信仰……如听雨打残荷,平静而寂寞。

  “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残荷听雨声。”残荷听雨,是悲中之喜,是残缺之美,是浮华尘世中的一壶淡泊,是多舛命运中的一份豁达。残荷听雨,听的是古痴今狂,是人生悲欢,是“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无奈,更是“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欢喜。残荷听雨之人,必有一份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的自在。

  人生一梦,白云苍狗,是是非非,起起落落,又有几人看清。待历经千帆,风霜百年之后,所有的悲欢离合都成过往云烟,所有的是非成败都转头成空,听江湖夜雨打残荷,几分心绪,几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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