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作文

时间:2023-09-14 10:36:27 中学生作文 我要投稿

中学生作文3篇[经典]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学生作文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生作文3篇[经典]

中学生作文 篇1

  他――是我见过最让人哭笑不得的人。每周黑板上总会出现他的名字,他老不喜欢把校服穿好,所以总会露出他时尚的T恤衫,因不戴校拍被罚着扫地已经不计其数的他却丝毫不动与衷,被老师叫做“最让人头疼的人”。似乎说明了他并不是个好学生。但私底下我觉得他是一个好同学。

  他――总是乐颠颠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肥皂香,每当他走过你身边,你就可以清楚的嗅到。我很喜欢这种味道,让我纳闷的是,为什么一个想混混一样的男生身上会香喷喷的?说他像混混一点也不冤枉他,他老是喜欢在别人和自己的书上写上“Hip―hop”,老是有事没事的惹祸,有时会突然跳起来,指着一个人大骂:“你这个神经病!”因而常常遭到班上的女生“群欧”,所以他的书上到处都是女生们的“文笔”那叫一个惨啊,连他的校服也不能免遭毒手。就连我一个旁观也忍不住心寒,当我问他你不心疼呀?他还一副“我很自豪”的表情说道:“看见没有,这就叫酷!”

  他――总是笑眯眯的,一双眼睛笑得弯弯的,露出他漂亮的牙齿,虽然没有韩国帅哥的效果,但看起来还蛮随和的,若不是他的眼里隐有一丝狡猾与奸诈,看起来不像好人,我真的觉得他笑起来是我们班笑得最好的。不光他自己笑,坐他周围的人也常常发笑。俗话说:“一个小丑胜过一打医生。”我们都说:“一个XXX,胜过一车医生。”如果你有失眠、多梦等症状,你就到他身边坐上十天半拉月的,保证“药到病除”!他最经典的一个动作就是:一手作拈花指状,一手拿着一本书,用那双因玩电脑而红肿的眼睛望着你,“含情脉脉”地说:“我是西施!”一定要你边笑边吐,每次我都拍着桌子朝他大喊:“你去死吧,你让我对古代的美女都失去了信心!”换了的是他一脸自恋的微笑。

  他――总是晕忽忽的,就在考试前夕,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在主课上埋头大睡,我总会拍着他的桌子,习惯性的用平声调问:“你又通宵玩电脑了?”他睁开如兔子一样红肿的眼睛,眨了眨,望着我,无力的点点头,呢喃了一句:“我是全区第三!”又睡死过去。这之后,老师就会默契的出场,拧着他的大耳朵叫他坐好,可保证不到5秒中,他又趴下了。

  他――总是喜怒无常的,有一次,当我突发奇想的.告诉他,我要写一篇他的作文。他不是以往的嘻嘻哈哈,而是低头不说话,这倒让我一愣,我还微微看见他黝黑的脸上发红了。本以为他会大笑对我说,把我写得帅点呵!没想到这个脸皮比地壳还厚的人,既然脸红了!

  我并不喜欢他,只是觉得他很有趣。我喜欢那些成绩、人品好的同学,而他,恰恰反其道而行之:他的成绩真的不好,人品也是人见人恨。但我们班因为他这样的人而温馨了不少,也就自然而然的接受他这个“伤风败俗”的家伙了。

  真是一个可爱的人。

  黑色?傻气

  他是我见过最黑的人。如果你不认识他,你会认为他是从非洲移民回来的。但他又说着一口过分流利的中文,才依稀让我们记得,他――是中国人。

  他――总是傻呼呼的,刚开学时,我们上美术欣赏课,有一幅很著名的壁画,名曰《创世界》,上帝创造亚当时的景象。某同学无聊,嘴老是念叨着亚当,突然,不知怎的,回头喊了一声:“亚当!”他竟然傻傻的应了一句:“干吗?”

  从此以后,我们给他赐了个雅号:黄亚当。他也不是什么好人,每天都要来学校抄作业。每次被我们发现,只能傻傻的被我们威胁,还用那种小孩子的声音乞求道:“各位大姐姐,放过我吧!呜~呜~呜……”这使得我们更变本加厉,他也不懂还击,真是傻到家了。我都为他可怜。

中学生作文 篇2

  这是我的第一次军训,这次军训使我永生难忘。

  记得在军训之前,我认为军训是一件不仅苦而且乏味的事。可没想到的是,军训其实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它教会了我们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使我在军训后一下子成长了好多。

  在8月15日的早晨`,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以及对军训的好奇与憧憬来到了位于固安的军训基地。在这里,我们认识了要与我们共同军训7天的陈教管。

  在这7天里,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迎难而上、挑战自我等等。

  军训的第一天我们学习了拔军姿,在这之前,对于没军训过的我来说,认为拔军姿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我想:“不就是立正么,肯定很简单的!”可是,当我真正体验到了拔军姿的威力后,我不禁心头一震。

  拔军姿首先要立正,抬头挺胸,两眼目视前方,然后大拇指要贴于食指第二节,两手必须紧紧地扣在裤子上,中指要紧贴裤缝线,腿一定要挺直,不能有弯曲的趋势。

  其实,光是这些还不算什么,重要的是要保持这样的姿势站立很长时间,即使身体上的哪些部位痒痒或是有虫子之类的生物在身边飞也不能动弹。

  拔军姿真的很锻炼人,它教会了我们什么叫毅力,什么叫坚持,更告诉了我们部队有铁的纪律,不能因为自己的小动作而影响了整体。

  在这里,我想到了那些战士们,他们是国家的护卫军,更是勇敢、无私的象征。多少个佳节他们只得在远方默默地思念着亲人,孤独地在夜空下站岗执勤。我不禁对他们产生了崇敬。

  学完军姿,我们又学习了起步走和正步走。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正步走。当我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听着脚落地的整齐的“啪啪”的声音时,我感受到了集体的团结。因为只有团结才能使我们的心合在一起,才能使我们踏出那么整齐的正步。当我们踏着正步走过主席台时,我真的很激动,同时我也感受到了身为中国人的那种自豪。

  此外,我还学习了女子防身术,通过这次学习,我从一个柔弱的女生蜕变成了一个坚强的人。当我们喊着口号用力打出漂亮的一拳时,真的很有气势,这种气势足以使在场的每个人为之一振。

  军训生活除了训练,还有吃饭和睡觉等等,没有军训过的人可能会笑:“吃饭和睡觉有什么好说的?”可是我要说,在这里的'日常生活个家里的完全不一样。每天早上听命令起床,绝不能晚。吃饭前要喊番号,晚上要按时熄灯等等。在这里,一切的一切都要军事化管理,不能有丝毫的马虎。

  这里的条件虽然艰苦,但也教会了我们许多:吃苦的上上境界不是忍,而是甘之如饴。

  耳边回荡了一首歌“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还有伤,还有痛,还要走,还有我……”

  小学毕业了,回想过去的美好时光,真的很舍不得,毕竟同学之间已有了六年的深情厚谊,一起哭过,一起笑过,一起走过了六年的风风雨雨……

  六年的光阴似乎在一瞬间就过去了。我们注定要分别,但是为什么还要我们相识呢?最后一次春游,最后一次开运动会,最后一次考试,其中的点点滴滴都使我记忆犹新,我们彼此珍惜对方,珍惜对方之间的友谊。

  快毕业的时候,教室的空气中弥漫着一种伤感的气息,大家都在沉默中表达自己的依依惜别之感。毕业典礼上强行挤出来的笑容之中,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阴云。

  想起和同学相处的日子,我是多么不愿和他们分开.六年,和他们一起上课,做作业,和他们一起嬉戏,玩耍,和他们一起进步,经历挫折.欢声笑语回荡在我耳旁,他们的笑脸也不断涌现.我怎能忘记呢?

  在这六年的时日里,我曾以黑板为背景,以老师为榜样,以同学为伙伴,走过六年的风风雨雨.如今要毕业了,让我们挥挥手说声再见。再多的思念也换不回来和同学在一起的日子,再多的想念也换不回来我们在一起的快乐,与其在这怀念我们以前快乐的时光,到不如接受事实,将这种思念变成回忆埋藏在心底。

  “毕业”这个词语使人高兴又使人伤感

  高兴是因为我们跨入中学,随着我们的跨入,我们的知识也向前走了一步,也意味着我们又长大了。能去享受那些早已向往又渴望的初中生活和体验。学习那些更深一层的知识,充实自己的知识宝库;伤感又是因为我们会跟在一起六年的同学分开。

  老师们也说过“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自有强中手”。我们也不知道在中学里又会遇到什么样的事情,在这陌生的学习环境中,有从各个学校来的学生自然而然会有比你成绩好许多的高手。到那时你就会产生一种学习压力,使自己被功课、学习压得紧紧的喘不过气来,由于到了初中作业量也随之增加,而休息时间也随之越来越少。有“熊猫眼”的机率也随之增多,上课会周公的同学们也越来越多.

  到了初中我的担忧与伤感和兴奋也都会现实,我们抓住偷偷溜走的时间,在这仅有的时间里努力奋斗。

  再见了,亲爱的同学们!再见了,亲爱的老师!再见了,亲爱的母校!虽然我们分别了。但是,我依然要继续我的生活,我依然要努力,依然要奋斗,为了梦想,为了现实,仅此而已!步入初中的生活,相信自己,明天会更好!。

中学生作文 篇3

  作家是个大类,往下分还有许多,如畅销作家、文学作家等。这无非是作家的价值取向决定的。是艺术,还是金钱?然而,艺术和金钱是分不开的。

  我们得先明白,作家这一职业是做什么的。顾名思义,写。所以,身为职业作家,你先得不停地写,同时也得有目的。书写,用字用词造句,之于作家就像运动员每天的训练一样,不断地刺激使大脑维持状态。

  作家的人格也不能完全以其作品的高低贵贱来判别,至少人家是敬业的,而是既然书出版了,想必就会有读者,便承担了服务大众的责任。

  当今的阅读取向,无非是快、准、狠,有故事有情节有人物有创新,如此必能在图书市场掀起一股风浪。畅销作家就像应试,熟练了做题技巧(对应过来是写作),还得应出题者(即读者)的需求而变。再者,写出自己的幻想而出的玄幻世界的作者不见得都比连自己在写什么也不懂的纯文学作家低端;读张嘉佳的读者也不见得比读卡夫卡、普鲁斯特都读不懂的'读者水平低下。

  可是回过头来,还是价值取向的问题。席勒有言:“哲学家和有思想力的作家的任务和使命,即是脱离于当代的束缚,成为任何时代的同代人。”由此观之,大部分畅销作家,也许是自认的,选择了影响同时代的人,收去这小名,再赚得大利,过好这一生。

  到了纯文学领域,则复杂得多。诸如托尔斯泰、普希金之属,他们有显著的贵族身份和足够的物质财力支撑,不必为谋生而早早交上文稿,像《安娜·卡列尼娜》等著作可以用上好几年去斟酌,成为艺术性极高的作品。反观陈忠实、卡佛等作家,他们在贫穷中坚守着,生活着写作,写作着生活,在各方面巨大的压力下积聚苦痛,诉诸文字,以其独特的创作手法表现生活中的瞬间,一鸣惊人。

  以上两者的归宿是永恒,但痛苦在精神和生活上的程度各不相同。

  当然,异类并不是没有。异类作家大都是遇上了好的出版社,结识了有想法的编辑,可让其作品在抒发自己的心情、表现个人意识、寄托自我理想之时不失畅销性。“首当其冲”的便是拉美文学大爆炸运动的扛旗手之一略萨,以及独揽日本文学市场的村上春树。

  而在这新新时代,如此异类会越来越多,会不会像染色体畸变的重复一样,重复的个体多了,重复后的基因反过来,成了正统呢?

  心之所向似是可以调和,正如段首所言的金钱与艺术的不矛盾。可冯骥才先生说:“如今中国画家们聚在一起,不聊谁的画质好,只聊谁的画价高。”不知是否值得悲哀?

  毕竟作家是文艺工作者,心之所向,还是艺术为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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