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作文

时间:2024-03-17 12:39:12 学会欣赏 我要投稿

【必备】欣赏作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欣赏作文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欣赏作文

欣赏作文 篇1

  我们班李小明是全校有名的淘气包,上课不好好听讲,经常欺负小同学,有时用弹弓打鸟,鸟儿没有打着,却总是把学校的玻璃打得四分五裂。有一天,班主任找我谈话,要我帮助李小明,并与他结成好朋友。

  我想方设法接近李小明,但他每次都把我拒之千里之外。经过观察,我发现他每次放学回家时,都要到路边一个小商店买橙子饮料喝。我想投人所好也许是接近他的一个好办法吧。有一天,刚出校门,我就和他一起走,过了一会儿,我拿出一瓶橙子饮料送给他,他非常生气地说:“不要以为我买不起饮料,你太瞧不起我了!”他狠狠地把饮料摔到地上,我目瞪口呆地站着一动不动。李小明觉得自己太不近人情了,马上捡起饮料还给我。他又离我而去,但是我却欣赏他有一点人情味。

  过了一个星期后,我在放学路上走着,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喊我,我转身一看是李小明,他和颜悦色地跑到我面前,从他的画夹里拿出一张素描,我看了惊奇地说:“这不是数学老师的.头像吗?简直太像了!”李小明好像是第一次有人欣赏他的艺术天才,他显得有些洋洋得意。我并没有责怪他上数学课偷偷画画,而是和他商量一件事:我要他画一幅孔子像,并放在一个相框里。他满口答应,问我干啥用,我神秘地回答:“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李小明把画像带到学校送给我,画像被包裹的严严实实,从中可以看出它十分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我把画像拿给班主任看看,班主任也惊奇地说:“画得太好了”。班主任决定,把这幅画像挂在教室左面墙上。全班同学都对小明的画像赞不绝口,都非常欣赏他的艺术才华。从这以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似得,学习和为人样样好,有一次他还代表学校参加全市画画比赛,他得了第三名,他又在全校出名了。

  有句格言:打动人最好的方式就是真诚地欣赏和善意地赞许。李小明变了,这是欣赏带给他和所有人的一种魅力。

欣赏作文 篇2

  仍记得故乡背后的那片竹林。

  最初栽这片竹林的人,他并不像山一样高大,带着用绒线织成的帽,嘴角叼着一个老式的烟管,时不时吐出烟圈来,他就是我的阿祖。

  听奶奶讲,先前,故乡的四合院后面是一片荒漠。怎么看都不顺眼,就像是头上秃了一块,白花花的鸡蛋中滚出来一块干巴土豆。阿祖便带着朋友,拿着砖头,提着竹子上去,用砖头把一节节竹子打进土里。大家都说他白忙活一场,他只是笑笑,什么也没说。结果那竹子居然活了过来。

  阿祖喜欢竹,基本上每隔一周就要去竹林里晃晃。我小时候,他带我去竹林避暑,拍着一棵竹子说:“你看,这棵竹子,它冲破了坚硬的岩石,把根扎在这岩石里,看它多么挺拔。人也应该如此啊。”我很吃惊,阿祖没有读过书,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实在让人佩服。

  阿祖生活的年代是国家困难时期,他原来是商人,跑过很多地方。走一方,他的扁担就走一方,每一筐都很沉。卖得好,就饱一顿;不好呢,就饥一顿,每天都很累。有时,他会走到竹林里去,竹子很高,阿祖显得很低矮,那些苦日子。他曾想过去死,但他不忍心,他一个人走了,孩子怎么办,这个家怎么办。

  阿祖没有跌入深渊,咬牙度过了困难的年代。但积劳成疾的阿祖病倒了,后来做了手术,好了一点。但再也不像原来那么结实了,走路需要有人扶,健忘,口齿不清。再强壮的人也有老的那一天。

  每年我都要扶着阿祖去竹林里。这时,阿祖总会伸出他那像树皮一样的手,嘴里支支吾吾,说些什么。

  直到两年前,在一个晚上,阿祖在睡梦中去了另一个世界,那一年,阿祖96岁。

  又到清明时,我走进记忆里的那片竹林,阿祖的背影会浮现在我的眼前。阿祖这一生,活得挺像竹子的,我很欣赏他……

欣赏作文 篇3

  关爱与幸福,正如阳光与空气,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残酷的生活并不是童话,但许多感动的瞬间却令我们感觉到了幸福的温暖与被爱。听听这些真情讲述的故事,当幸福在不经意间敲你的门时,请你珍惜这份微小的美好。

  懒惰的儿子

  在一个小村庄里住着一位父亲与他懒惰的儿子。

  父亲病入膏肓,无法再继续劳作,对整天只知道游手好闲的儿子忧心不已。

  一天,他妻子说现在要给儿子留点财产了。

  “啊,反正也是要给他留财产的,就给他留个好的本钱,让他自食其力吧?”

  但自己手上也只有那么一点儿钱,对于十块钱都没自己挣过的儿子,他决心不给儿子留一分钱。

  “啥也别说,就跟你爸说这是你自己挣的钱。”

  儿子“爸爸,这个......这是我自己挣的钱。”

  .本以为父亲会很高兴,父亲却一声不吭地把钱扔进了火盆。

  “啊,爸爸怎么这样!”

  儿子只好动身离开家,咬紧牙关在工地上干起了体力活儿。

  他挥汗淋漓地工作,这样过了一个月。

  儿子拿到了平生自己亲手挣的第一笔钱,想起了爸爸,于是赶回家。

  “妈妈!”

  “哎呀,我的儿子,让我看看你,嗯?”

  儿子来到郁愤成疾的父亲的病榻钱,自豪地拿出钱来给父亲看,母亲喜极而泣。

  “这是我在工地上砌砖挣来的钱。”

  “哎呀,我儿子最棒了!”

  父亲却与高兴的母亲不同,这次还是把钱扔进了火盆。儿子大吃一惊,急忙把钱从火盆里掏出来。

  “父亲,您太过分了。这钱您不知道我是多么辛苦才挣回来的?”

  父亲这时才紧紧抓住儿子的手说道:

  “这才是我真正的儿子啊,你回来了真是太好了!”

  曾太公宗麟,生于乱世,猝于安平,享年约九十。尝闻少时好酒嗜赌,然,岁月荏苒,时光偷换,赌之于彼渐不可闻,唯杯中之物如故。彼和善慈爱,舐犊情深,贪恋贻儿弄孙之情,为一可敬,可爱之长者。--序

  有那么一个词,是岁月的见证者,承载者,这一个词,闻之感伤,感伤蕴含在这个词里面的孤独,苍凉,萧瑟,无奈,无助······这个词就是老人。岁月匆匆流过,老人已老,不复未老时,岁月便带走了老人当年的半生繁华,带走了老人当年的飒飒英姿,带走了老人当年的雄心壮志,带走了老人当年一切的一切,岁月,终究是是无情的。无情的岁月在带走老人的一切之时,却又留下了老人那安然的音容相貌,岁月,无情却有情。那一份安详,是老人一生的积淀,是走过了沧桑岁月,遍阅了人世百态,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的明悟,睿智,淡然。老人,当老人已老,不复当年之时,和时间赛跑了一生的他们,晚年最欢乐的事莫过于,儿孙绕膝,最想做的事莫过于安享天伦之乐。

  十年前的那个夏天,曾祖父走了,走的很安详,为寿终正寝,享年约九十。十年沧桑变化,十年之前曾祖父依旧可见其和蔼安详的音容笑貌,十年之后,却只能时不时触碰那根记忆的弦,回忆那印刻在脑海深处,烙印在时间里的那张笑脸,慢慢品味那不知名的辛酸,苦楚。每每如此,总有一种欲哭,却无泪的感觉,若魂悲,在叹息,这是在悲,在叹息那永远逝去于时光轮回里的那些年,那些人,那些事吗?

  有些事,有些人,也许曾经印象深刻,似是不可磨灭,但却终究挡不住时光的力量,于时光深处慢慢褪色,慢慢淡化,慢慢模糊,直至完全消散在时间里。但有些印刻心田的人、事,任时光荏苒而不变。祖父,祖母,曾祖母,于我虽有记忆,时光的洗礼下,却终将慢慢淡去,不甚清晰。幼年时与曾祖父的时光,却似定格了一般,仍旧那么的清晰,可见,然却已不可触摸,已回不去了······

  记忆中与曾祖父的相处,要从孩提之时,刚记事说起,彼时,我年约三四岁。那个时候的我,及妹妹,偶有堂哥,晚饭之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去到曾祖父的房间,爬上床,争先恐后地替曾祖父,曾祖母捶背,捏肩。捏肩、捶背之际,有一句,没一句的与曾祖父,曾祖母聊着,说着,是那么的温暖,和睦。老人看着我们那天真无邪,幼稚可趣的言行,总是乐不可支,间或“打赏”几个小钱与我们,这或许也是那个时候我们潜意识中最开心的事了。而每每这时候,总是能从曾祖父那见证了岁月的脸庞里露出和蔼,安详的笑容,那笑容,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可亲,那么的慈爱。也许,老人最大的快乐莫过于儿孙绕膝,安享天伦之乐。只是,这一段捶背、捏肩的岁月,却渐渐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在减少,慢慢在减少,直至,再也没有。

  曾祖父喜杯中之物,每餐一杯,必不可少。而我,也有了一个必不可少的特定任务,打酒,替曾祖父打酒。至今细细想来,曾祖父那“呼儿将出换美酒”的情景依稀可见。在那一段时光里,散落着一幕,总是时不时有那么一个提着酒壶的孩提走在时光里,走在岁月中,兴冲冲地跑去店里打酒。此后,或许习以为然了一见到曾祖父的酒壶空了,立即自告奋勇打酒。“曾祖父,你的酒没了,我去帮你打酒吧。”“呵呵,好呀。”曾祖父慈祥地答到。此事,时隔十年后,前段时间暑假,聊天之时仍听姑婆提到过,及此,却是勾起了我与曾祖父的“陈年往事”,只是,往事不堪回首,回首空余悲。

  曾祖父,老人未老之时,学的一些手艺,手很巧,因此,每逢庙会,皆会由曾祖父扎一些道具, 依旧清晰记得,诸多道具中最常见,扎的最多的要数马了,这也是我印象中最深刻的,因为,里面亦有我的小小汗水。每当要扎道具之时,我与堂哥总是会成为曾祖父的助手,为他打下手,为他沾一些浆糊呀,贴一贴剪纸而成的马毛呀等等诸如此类,那时的我,是那么的兴奋,既觉得好玩,又似觉得能成为曾祖父的助手而沾沾自喜。曾祖父的手艺很好,扎的东西都很生动,栩栩如生,,特别是马,完工之后的马,远看似乎真的就有几匹马在那并步而行,那马是那么的高大健壮而充满线条美。我几乎怀疑,曾祖父未老之时是否半生与马为伴,不然为何他扎的马如此的逼真。

  除马之外,是我印象深刻至今不可泯灭的就是一套双龙戏珠的道具。双龙道具早已于那一次庙会之后毁坏,龙珠亦有损毁,唯留把柄与铁球,即“龙珠骨架”,似此“龙珠骨架”我亦曾拿来把玩过,不过因当时年幼,觉之太重,把玩几下之后便对之索然无趣了。对于曾祖父的手艺,幼时我便已有浓厚兴趣,曾幻想着等长大了我也要扎一些这么生动逼真的玩意儿来把玩。然而,直至曾祖父逝去,他的手艺我终究未能学会,此手艺亦就此而觉绝,每每思之,常引以为憾。

  不管老人未老之时脾气如何,当老人已老之时,有的,便只会是那一份慈祥与和蔼。与曾祖父一起,我总会从他身上感觉到一种护犊之情,我对此亦是非常享受,渐渐的相处下来,不自觉的对曾祖父有了一种孺慕之情。曾祖父很疼我们几个周家小辈,特别是我与堂哥。曾祖父八十几岁的高龄,身子骨依旧硬朗,常爱走动,而我与堂哥二人,则成为了曾祖父的“左右护卫”,常伴左右,而曾祖父无论是去赶圩也好,去哪也罢,都是带着我与堂哥一起结伴而行。而今回想起来,那时情景,是那么自然,那么的温馨,可却又是那么的伤感,往日时光,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于小孩而言,童趣的很大一部分源自于玩具,玩具,是每一个小孩皆向往之的。我至今依旧记得,我的第一个游戏机,是一次陪曾祖父赶圩时曾祖父给我买的。我的儿童时代,流行着一种游戏机,也许,每一个玩过的孩子都会着迷,我,也不例外。一次的陪曾祖父赶圩,我站在一台游戏机面前不动了,两眼不时瞄去,许是曾祖父察觉到了,对我说,“喜欢吗?喜欢就买吧。”当时这类游戏机是五六块钱一块,或许于大人而言,不算什么,可对于还是上小学的我而言,却是一笔天文数字了,因此,之前对游戏机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自从有了这台游戏机,我对它是视若珍宝,不仅仅因为钟爱,还因为这是曾祖父买的,里面蕴含了曾祖父对儿孙的情。可惜的是,这部游戏机在不久之后,终归是不翼而飞了。

  也许是渐渐长成的原因,也许是由于读书的原因,也许······不管如何,渐渐长大,陪着曾祖父的时间也跟着渐渐减少了,有谁听见,在这时光背后那一声声老来孤独的无奈与叹息。在这一声叹息面前,任何的也许,任何的理由都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

  自我七岁始,曾祖父先后送走了曾祖母,祖父,祖母,白发人送黑发人,唯留曾祖父一人于世,曾祖父更显孤独了。而我们也便成了曾祖父孤独心灵里的寄托,可是,这寄托却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松开了,使得曾祖父犹如大海里的一叶扁舟,再无所依靠,再无所寄托,这对曾祖父是一种残忍。现在每每回忆,便觉胸口堵塞,呼吸不畅,可恨当年的自己少不更事,不识老人心。有些事,过了,便过了,不会重头再来过,无论是多么的悔恨痛惜,都已于事无补,今天的太阳已非昨日光阴,时光不会重头再来,。“你们和那几个小孩多久没来看过我了,多久没陪我说过话了,你们就那么的忙,忙的抽不出一点时间吗?这样也许哪一天我死了你们都不知道······”这是某一天,不记得什么时候了,曾祖父对母亲说的。母亲至孝,平日里很是孝顺曾祖父,也因此,曾祖父能在母亲面前交心,诉说那老人已老的悲凉,无奈,与无助。曾祖父随叔公一起住,因此或由于各忙各的,或由于不住在一起的原因,平日里也就去曾祖父房间的时间少了。当时我听到曾祖父这一席话之时,双眼微红,心在隐隐作痛之时,也充满了羞愧之感。

  是呀,老人已老,已走到了人生的隆冬之际,所求何为,不就只是家人常伴,说说话,聊聊天,谈谈心而已吗,也仅此而已,所求,不多。然而,现今又有多少子孙晚辈能真正满足老人的那显得微不足道的要求,用自己一颗热忱的孝心去温暖老人的冬季,使他们不再有冬天的寒冷与萧瑟悲凉。人啊,你们要记住,世间万物,逃不过一个生老病死。也许今天的你,人未老,鬓未衰,但是人皆有白发苍苍,垂垂老矣的一天,今天的老人,明天的你。百善,孝为先,珍惜当下事,珍惜眼前人,当回忆往事时,不因昨日而悔恨。

  曾祖父已离开十年之久了,都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无论伤的有多深,伤口有多痛,都抵不过时间的流逝,慢慢愈合,至多只是留下那么一些微不可见的疤痕,却已无伤,无痛,无觉。可是为何,十年的淡化,十年的渐忘,十年的愈合,时至今日想起终究会心中隐隐作痛,为何?曾经的存在,既已存在,任他岁月无情侵蚀,也终究抹不去那存在于岁月中的痕迹。淡忘,只不过是把心灵最脆弱的一部分深深埋葬、尘封起来,不忍触动,不忍掀开,不忍直面,然而当某一天这最脆弱的部分被揭露于阳光下时,便会有如利箭刺入心口,痛彻心扉。

  时光记忆里,时不时传来的一声声叹息,孤独,苍凉,无奈······闻者心伤,那是谁在叹息,叹息人老鬓衰,叹息老来孤独,叹息流年不复。时光隧道里的你,可否听见,可否用心倾听过那一声声吞吐着萧瑟秋风的叹息,又是否走进了这时光记忆里,去抚慰,去温暖那一颗隆冬岁月里渴望温暖的孤独,苍凉,萧瑟,无奈的心·····

欣赏作文 篇5

  星期六,为了让我锻炼身体,一大早妈妈就叫我去爬山。

  爬呀爬,爬呀爬,也不知是爬了多久,我的脚像灌了铅似的,抬也抬不起来。

  好容易到了半山腰,我再也爬不动了,就坐在石头上休息。也许是早上起得太早,又或许是昨晚的暴风雨搅得我无法入眠,坐在石头上的我竟就这样打起了盹儿。吱——吱!突然,鸟儿的嬉闹声把我惊醒,我猛地抬起头来环顾四周,不禁发出惊叹;‘哇,好美!

  看那蓝宝石般的碧空中飘着几朵悠闲的白云,高大的树木似撑天的巨伞,重重叠叠的枝丫,只漏下斑驳细碎的日影。小溪犹如流动的`水晶缓缓向前。凤姑娘拨弄着琴弦,发出美妙的天籁之音。

  望着眼前的玉宇琼楼,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我之前的疲惫全部一扫而空。我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准备向山顶进发。

  不久后便到了山顶,眺望群峰,我一时感慨万分。我本书怀着快点儿到山顶的心态而盲目前进,却忘了自己内心真正渴求的。其实生活不也是这样吗?我们总是为了目标而不断追求,却忘了最初的梦想,不断地前行却只带来阵阵迷茫。

  月明星稀,鸟鹊南飞。蒙德在跃马横刀的乱世征途中仍有欣赏风景的逸情,无怪乎在那飘零的乱火中能够携天子而令诸侯,煮酒论英雄。

  愿有所息而后强。只有那些会欣赏沿途风景的人才能在浊世中闪闪发光,在纷乱红尘中隽永,在逆境中自强不息,在诱惑中仍有一颗赤子之心!

  我们在向上的同时不忘留意身边点滴的美好,才是人生旅途的真正意义。

欣赏作文 篇6

  瘦小的身材,有着一双小眼睛,看似一副弱不经风的样子,其实有着巨大的能量。或许他并不完美,但他所变现出来的一切都令我不由赞叹。

  他总是第一个到班级也是最后一个离开的。

  记得开学之后的某一个晚自习结束,教室里的人一下子都如逃难似的`快速离开了,只剩下了几个同学。恰巧那天我有事留了下来,这时我发现了他,他坐在位置上若有所思,我问他怎么还不回宿舍,他说:“我要最后一个走,负责锁门啊。”语气中全无抱怨,我紧接着问:“你每天都最后一个走吗?”他快速回答道:“是啊”我疑惑的问:“为什么你不让最后一个离开的锁门,却要在这里等呢?”他只简短的回了句:“没差啊。”那是我在心中想,我们真幸运有这么一个负责的劳委,毫无怨言的最后一个离开,锁门,为了我们这个班级。

  而且每天早上他总是第一个到班级开门的人,一次偶然我问他:“为什么每天那么早进来,不困吗?”他说:“困啊,但是没办法,需要开门啊,不然其他人进不来啊。”我说:“你可以把钥匙藏在一个地方,跟同学们说一下”他说:“那样不安全,而且没有地方藏。”

  他就是这样默默付出着,不求回报,我很庆幸我有这样一位同学,我们班有这样一位劳委。

  细节处的不平凡!

  他或许不是最优秀的,我们班的值勤或许也做的不是很好,但是有这样尽职的劳委,我想我们会做的更好,十班也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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