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的作文

时间:2023-09-26 10:39:39 叙事作文 我要投稿

叙事的作文(范例6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叙事的作文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叙事的作文(范例6篇)

叙事的作文 篇1

  努力,并不一定成功;但放弃,则一定会失败。坚持就是胜利,在最后一秒还未到来之前,结果永远是未知的……

  生活中,我们无法回避挫折,只能面对。重要的是在挫折中能坚持到底,永不言弃,直至击败挫折。还记得刘翔永不言弃的速度,中国女排永不言弃的顽强,爱迪生永不言弃的勇气。他们之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坚信挫折是人生的考验,这不是看你的技术,靠的是毅力,是否有毅力是决定成败的关键。这一切都告诉我们,永不言弃是一种品格,更是一种顽强,永不言弃的人总会胜利。

  老鹰是最顽强的动物之一,当一只雏鹰出生后不久,便会接受一次生与死的考验。雏鹰父母会在雏鹰生长的`合适时期把它从悬崖的巢穴上扔下去,让它学会做鹰的关键——飞翔。如果调整不当,雏鹰便会有生命危险。在雏鹰坠落的时间内,雏鹰必须学会飞翔。雏鹰在做最后的努力,它挣扎着,努力使劲地拍打着自己的翅膀,如果雏鹰这时候放弃的话,它便会被摔下悬崖而死。但是它做出了最后的努力,克服了困难。终于,它感觉到自己已经浮在了空中,它学会飞翔,它在空中自由自在地翱翔,它想:永不言弃的感觉太棒了!

  永不言弃的人,看到的永远是希望;而轻易就放弃的人,等待他的后果只会是绝望。

  永不言弃的人,心中总会是一个乐观安适的心态;而轻易放弃的人,心绪烦恼万分,终日生活在苦恼与悲观之中。

  永不言弃的人,往往会享受到胜利与成功给他带来的喜悦;而轻易就放弃的人,失败永远是他心中无法抹去的一道阴影。

  ……

  如果你正在家里舒服地享用美食,享受生活,那么请你抽出时间来想一想:如果没有爱迪生的永不言弃,生活便没有光明;没有革命志士的永不言弃,我们便没有幸福;没有科学家的永不言弃,我们便没有科技……

  总之,永不言弃后会是胜利!加油吧!

叙事的作文 篇2

  自从沈老师弄起了一个佳作投票活动,爸爸妈妈就到处找人帮我投票,有亲戚,有同学,有同事。不过,谁都没有我舅舅厉害,每次获得第一名时,其中有50%是我舅舅的功劳。舅舅每天必做的事情就是帮我投票、拉票。

  以前投票的时候,我和对手总是你追我赶。一会儿你比我高,一会儿我比你高,不分上下。可是,只要我舅舅一出马,就能马上可以得第一。我不知道舅舅是怎么拉来这么多票的。听舅舅说,他每次上QQ的时候,都让大家帮我投。认识的叫他投,不认识的也叫他投。记得我也曾经在自己班的群里叫同学帮我投,可总是被人踢出群。真不知道舅舅用了什么妙计,找了这么多“粉丝”帮我投票。第一次投票的时候,老师还惊奇地问我:“你家是不是开网吧的啊?得票数怎么比谁都高啊?”

  有一次,我出去旅游的`时间刚好是我投票那个月的最后几天。这可惨了我,又不能把电脑带出去,可怎么观察投票情况。但是不出去,就失去了一个宝贵“玩”的机会。最后考虑再三,我还是决定出去旅游。可是,第二天,妈妈的同事就打来电话,说我变成了第二名,离第一名差几十票。我听了紧张极了,妈妈立刻给舅舅打电话。舅舅知道了,连忙在QQ群里狂发信息。不到几个小时,就赶上了。那天晚上,也就是投票最后一天晚上,我和对手你追我赶,不分上下。不过最后还是我以五百多票赢得了第一名。过了晚上12点,妈妈的手机还响个不停,都是来祝贺的。我想:这次得了第一名,大多是舅舅拉票拉来的,拿来奖品一定要让舅舅先挑。

  现在,我每次投票都是第一名,我真是挺佩服我舅舅,他太有能耐,太有号召力,让我不得不夸他。

叙事的作文 篇3

  小学毕业升初中那年,我刚好12岁。邻家大哥,武大中文系的在读高材生,送给我一份特殊的成人礼:“进入初中后,要学好所有的功课,尤其要学好语文,因为那是我们的母语。我们的母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大哥的激情激发了我对语文的热爱,让我对未来的语文学习充满了憧憬和期待。

  可天不遂人愿,进入初中后的第一位语文老师犹如冰山雪水,不但浇灭了我学好语文的豪情壮志,还让我滋生了对语文学习的厌恶。

  那位老师姓王,矮矮的个子,胖胖的体型,说话特别啰嗦——“习惯成自然”、“习惯铸就命运”之类的话常常挂在嘴边,那些花样繁多的“习惯”更是让我们吃尽了苦头。

  “六个一”是写字的习惯。具体就是:一篇美观、一行整齐、一处不涂、一字不错、一笔不草、一笔不苟。这“六个一”执行起来,是一丝不苟。就连我这个在小学受过“高人”指导、书写不坏的人也受尽了“摧残”:不经意带出的笔划,触犯了“一笔不草、一笔不苟”,他罚我抄写了整整三十遍的“习惯铸就命运”。

  “四个要”是朗读习惯:口齿要清楚、声音要响亮、语速要适宜、姿态要大方。为了落实“四个要”,他规定,语文课前三分钟,每个同学轮流到讲台朗读一段文章,台下的'同学既是听众、观众,又是评委,要对台上同学的朗读作点评。

  此外,还有什么“不动笔墨不读书”、“不打腹稿不动笔”的诸如此类的习惯。一切的一切,让我腹诽不已:“习惯,习惯,除了习惯,大概也玩不出什么新花样了,哪有一点语文老师的文采斐然、风流潇洒啊?这水平,还不如小学的语文老师呢!”

  更过分的是,他还指定了包括我在内的几名同学作为演讲的培养对象,说是提早训练,准备参加初二的演讲比赛,每天中午训练一小时。我烦透了:作业都没时间做,哪有兴趣干这个!?

  对他的厌烦与日俱增,别人是爱屋及乌,我是“厌屋及乌”:语文学习、语文课堂对我没有丝毫的吸引力了,只盼着初一快快过去,初二重新分班换一个语文老师。

  老天保佑,初二开学后,王老师改行调走,我们换语文老师了。新接手的语文老师对我们赞不绝口,夸奖我们学习习惯好,书写漂亮,朗读能力强,说随便拉一个出去,都能胜任学校活动主持人。夸得我们乐滋滋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再提到前任语文老师时,那个大不敬的绰号“企鹅”,就怎么也叫不出口了。

  演讲比赛如期举行,我们几个提早训练的“种子选手”囊括了前几名。我一路夺冠,夺得校第一、县第一、市第二的好成绩,被老师同学称作“演讲王子”——让我这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乡村小子很是自得了一阵。

  开心之余,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在我的心里潜滋暗长……很久很久以后,我终于确定,那种感情是思念:那个胖胖的矮矮的身影,那让我厌恶至极的别样的习惯,如今却是我最最珍贵的回忆,最最宝贵的财富。

  如果时光能倒流,我真的好想再回到初一,再听听那句“习惯铸就命运”的唠叨……

叙事的作文 篇4

  老房子里慵慵懒懒的阳光,亦或是爬了满墙翠绿的青藤,终究是那年的景,那年的追忆,蓦然回首,终是万般的留恋,抑制住了成长的脚步。——题记

  至少在四年前,我住的还是那栋老房子。屋外的矮墙上,爬墙草又翻出了新绿,延伸出大片的阴影。脚下的石板凌乱的拼凑出弯曲的小路。房子中央有一块极大的空地,阳光总能毫无阻碍的投射进屋中的每一个角落,就像老房子里的一切都会将我的心填补的没有空缺一样。我总会在大房子里来来回回的穿梭,或许那时年幼,我喜欢生活里充满跳跃的节奏。十年的记忆像是一张张空白的纸,被累积成一字满页的书。这老房子里的记忆虽然快乐,却料不到有一天会成为了我成长的枷锁。

  要搬家了,房子当然得拆掉。我被父母牵着手在往常回家的路上倒转了方向。我回过头,看着那栋灰青的老房子在我的视线中摇摇晃晃,最后变成一个黑点直至消失。我走进棕红的防盗门,一切陌生。深红的地板,洁白的墙壁,甚至没有一丝自然气息的家具。一切整洁完美的让我害怕。真正住了下来,我才发现变得不只是房子还有我的心。公寓房的阳台虽然很宽敞,窗外却没有青藤的矮墙,墙壁虽然洁白,却没有矮墙上生动的壁纹,地板虽然光滑却没有了白地砖能倒影出来的影子。我开始认为公寓房里的一切都失去了我原来熟悉的古朴,甚至半夜醒来跑到客厅也没有老房子里如水的`月光。直到有一次,我兴冲冲地跑回原来的老房子那里,却发现老房子不复存在。推着车一步步往回走,望着水洼里自己落寞的倒影。我是否还在抓着回忆不放。老房子的消失让我重新审视自己。我不时地的在镜子里看我身后的背景,崭新的世界。墙壁洁白,至少能让我舒心,宽大的阳台,没有了矮墙,至少视野不会只囚禁在一隅院落。没有了白地砖,至少走在地板上的回响,能让我感受到现代生活的味道。我只是在重新的审视中,发现我需要遗忘。

  成长需要独立,总要摒弃一些东西,过多的留恋拖慢了我前进的脚步,我需要从回忆中解脱,遗忘反而是对新生活审视与接受。

叙事的作文 篇5

  突然意识到高一已经结束了!只觉得时间匆匆而过,似乎昨天的我才刚刚初中毕业啊!

  在这大半年里,我似乎做了很多事又似乎什么也没做。现在想想大概是该做的事无力做好,用杂乱的其他来填补空白罢了!

  高一生活就这样溜走了,我不想,其实也无法,伸手挽留。

  无奈,流年早已一去不复返,努力做只微笑的鱼吧!在时光的河流中全力的向前游曳!

  军训结束,进入了向往以久的高一生活。坐在教室里,周围都是陌生,可爱的面孔,庆幸自己又可以结交那么多同学了,心情一直都很好,每一天都是美好的。

  不知道是不是新鲜感过了,一段时间后,觉得高一并不象我想象的那么完美,就象有些人说的——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能控制的!

  一年过去了……

  我的高一生活就这样模模糊糊的过去,一直都在想——这一年,我找到了什么?从来都没好好珍惜……

  学着一个人成长,一个人歌唱,梦想……以找不到踪迹。压力,第一次懂得它的厉害。好害怕,想什么都不管。去到我的天边,我的世界,我的快乐地方——即使那是个虚幻的地方,我的心仍能在那里找到我要的寄托。

  高一一去不回,面对我的又是新的一天,我要我去挑战的一天!

  当尘世的琐碎伴随着岁月的繁芜从指隙间飘然而逝,当白衣飘飘的年代在生命的进程中不知所踪,当最伤感的笑容在落叶悲秋寒风高木中被一小束洁白月光照亮到支离破碎。铅华落尽,斯人独憔悴。

  白岩松说过:回望的道路,总让人惊心动魄。可谁又说过:忘记,意味着背叛。如果说我的高一是快乐的,那是因为我看到每个人都在笑。我感觉自己的感情若水龙头里的水,可以随开随关。我可以爱上任何人,换句话说,我也无法爱上任何人。我的'同学们在不涉及利益的前提下对我很好。笑可以敷衍一切。至少我清楚记得尼采的话:人类遭受巨大痛苦,从而被迫发明了笑。对一群最熟悉的陌生人,我又能有什么其它动作。

  我总是……

  我觉得我是个很宽容的人,就像把一只刺猬的刺全拔光,竟然还能存活。我一刀一刀把自己打磨得光滑无比。夹起尾巴做人,做沉默的大多数,我像一枚完卵一样潜伏,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永不爆发。原谅我的无病呻吟。因为我真的很健康。至少当再也找不到同伴的时候,就只有走自己的路。

  我过得不好,恍若浮生一梦。或者说我的高一过得太好,因为任何痛苦都是一笔财富。我并不相信明天会更好之类的废话。亦是不能确定明天的道路、以后的生活、最后的结果、最初的梦想

  高一过去了,毫无征兆的过去了!我依旧秉承着我原来初中的生活方式,我行我素,一副仗剑走天涯的豪情壮志已被时间和人情冷暖磨得没了原来的锋芒!浑浑噩噩地活着我不想,可也没有什么激情!生活不敢说是充实,但也算是凑合活着!

  也许高一只是让我确定了我以后地路,一条很慢长曲折,坎坷,遍布荆棘地路。青春如同一闪即逝的流星,虽华美夺目却短暂的很!我没有时间叹息人生苦短,只能在坚硬的石板上踏出一个个坚实的脚印!因为一旦那脚印踩得浅了,便容易被风沙磨平,然后消逝在无尽的虚无中……

  飘散在空中的尘也终有一天会落地,所以不要等待!

  其实四季都是很美好的:春美在生,夏美在盛,秋美在实,冬美在静!高一是什么我不知道,也许是夏吧,炽烈,昂扬,绚烂,缤纷!可现在我已有点抵不住它耀眼的光芒了,想找个地方避避!可是没有地方会给我一片荫凉!

  我知道埋怨叹息毫无用处,除了浪费一些生命的光辉罢了……

叙事的作文 篇6

  午夜的钟声如约而至,前一刻还寂静得只能听见鸦雀声的乡村,如今却是另一番截然不同的景象:各家各户都打开了屋前的灯,照亮了自家小院。不似城里,楼房密密麻麻,拥挤不堪,乡村的小屋通常相隔一定距离,点起灯,好似点缀夜空的一颗颗疏星。

  每一个人都从屋里出来了,同家人一起,站在或坐在小院中,呼吸着乡村独有的新鲜空气,抬起头,期待着即将上演的空中表演。

  “嗖”的一声突然响起,紧接着,一点亮光刹地出现在黑暗中的某一处,似一支离弦的箭,直冲云霄,划破了夜空。伴随着那“砰”的一声响,绚丽灿烂的烟花出现在夜空中,宛如一朵完全绽放的华丽花朵,将自己的魅力淋漓尽致地展现在了人们眼前。

  仿佛事先有约似的,随着这颗烟花的绽放,四面八方都开始有点点亮光蹿出,变幻为一支支利剑,将夜空划成许多碎片,接着,绽放。红色,紫色,金色,绿色,数不清的.色彩接二连三的出现在天空,交相呼应,交相辉映,将那一片漆黑的夜空也渲染得五光十色。

  以天空为背景,以夜色为衬托,这,是一场属于夜空的精彩“春晚”。

  多彩的光芒照亮了夜色,小孩们早已兴奋不已,追逐着,打闹着,孩童特有的稚嫩笑声在田野间回荡,光芒照亮了小孩们天真无邪的笑脸。辛苦工作了一年的大人们看着孩子活泼,父母健康,回想起一年里自己所遇到的种种困难,也觉得算不了什么了,光芒照亮了大人幸福满足的笑脸。而老人们,看着儿孙满堂,家庭幸福融洽,自己又陪伴他们走过了一年,光芒照亮了老人欣慰、高兴的笑脸。

  这多彩的光芒啊,照亮了夜空,照亮了这难得一次的大团圆,照亮了来年的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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