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挚友_

时间:2021-03-17 14:47:25 作文 我要投稿

我的挚友_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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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上最惬意的事情就是在宁静的夜晚,挑起一盏灯手捧一本老人与海,此时耳边萦绕着主题曲,熟悉的旋律……

  “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是老人与海中最令人熟知的一句话,然而人只有懂得敬畏自然才能在自然生活中生存这句话令我痴迷。

  在老人长达70多天的航行中,最危险的就是他弹尽粮绝之时,在这样危险的时刻,老人并痛惜他,三天的精疲力尽和最近的千辛万苦所换来的只是一无所获,可命运给了他转机当他行驶在太平洋海面时,他的船东倒西歪颠簸不停,但这一切的来源并不是个明媚的晴日,而是那条马丁鱼从中作梗。他并不愿放弃这个契机,而是竭尽全力的也要将那条马丁鱼捕获终于将鱼刺死并拴船头。

  然而这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只是老天同他开了个玩笑。一条鲨鱼盯上了那条,看起来比老人的船还长三英尺的马丁鱼鲨鱼有着来自于身海的神秘,以至于老人起初根本没有发现她。任凭鲨鱼绕着马丁鱼段鲨鱼坐骑码钉鱼便向远处游去老人任凭鲨鱼拖着小船游走。

  有的人认为老人不堪一击,惧怕然而关注到老人。回到村庄后所说的话,才顿时醒悟他的行为是对自然的敬畏和尊重。若是此时影响他的并不是鲨鱼,而是恶劣的天气,他也会无可奈何,他相信命运的安排,他敬畏自然自然给予他生存的机会,在我们的生活中破坏自然的事。可司空见惯,反而我们也不在乎了,当我们仍无限度的消耗自然送给我们的礼物时。

  你可曾知道海平面因全球变暖而上升,最终我们是在用自己的手毁灭自己,尊重自然。刻不容缓,敬畏自然,时不我待。

  敬畏和尊重是相互的。这本书的阅读就像与一个好友,相识相知的过程。书,我的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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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生的旅途中,陪你走到最后的人一般都是你最为要好的朋友。题记

  某个平凡的午夏,我坐在躺椅上静静的消磨着时光,一个高高瘦瘦的背影顿时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冰封的记忆渐渐的融化了,变得鲜活了起来,那个我儿时的玩伴,人生的挚友,同校的学长。

  我的学长,带着一副酷酷的眼睛,如果单单看他的外表就会认为他是一个极度高冷的人,哪知道他可以与朋友们打成一片火热,他还是我们的开心果,若有一个人哭了,随便一个从他嘴里蹦出的笑话都可以让他人破涕为笑,别人开他的玩笑他也不恼,若是做得过火了,便会平静的说出一句话使那个人恼羞成怒。他就是如此的随便。

  他热爱运动,几乎所有球类他都会,并且精通它们,常常会在一个凉爽的下午与我这个篮球队校队的队员战得火热。

  这样舒散的好日子没有过几天,在我12岁时,我搬家了。

  在我搬家那天,没有蒙蒙细雨,也没有乌云密布,我们更没有如同电视上一般哭得很伤心,只是觉得很沉重--心,很沉重。感觉有一块大石头压在心上,沉,很沉,沉得我们喘不过气来。

  那个下午,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静静的坐在那。

  在我们要分离的时候,他说:三年,三年后我们去一所中学,在那,我们当永远的兄弟!好!我带着哭腔回答道,那次我哭了,第一次哭了,可能是因为关系太好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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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会说:“书给我们带来通往知识殿堂的钥匙。”书,让我们的生活充满色彩。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读着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突然,妈妈说:“儿子,给我买包味精回来。”然后就去做饭了,可是我却把妈妈的话当成耳边风一样。过了快一个小时了,妈妈开始不安了:怎么买包味精都这么久?她从厨房里探出头来一看,我还在看书呢!她像一头发怒的狮子,对我吼道:“还不快去买包味精回来,不然看我怎么修理你这个淘气包!”这声音震耳欲聋,让我不得不服从老妈的命令。我到小区附近的小卖部门口,我才想:要买什么来着?妈妈说……要买纸巾!然后我走进店里说:“关羽,来包纸巾。”可是老板没反应,我又说:“关羽,来包纸巾。”老板还是没有反应。这时,我才发现好多人都在看着我,我才恍然大悟,改口说:“对不起,来包纸巾。”我回到家里,心想,终于可以安心看书了。当我把纸巾交给妈妈时,她说:“你买错了,粗心的家伙,我要的是味精。”我只好再跑一趟。完成任务后,我又舒舒服服地看起书来,妈妈看着我说:“还真是一个小书虫!”

  还有一次,我在新华书店看到一本叫做《战场上的蒲公英》的书,越看封面,越觉得好看,我像一只饿狼翻着那本书,越看越带劲。当我要买这本书时,妈妈说:“下次再来买吧!”但是等我下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那本书已经卖完了,我只有伤心离去!

  这就是我读书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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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她,让我浑身一抖,她应该是一座随时可能爆发的活火山。

  她火山爆发的记录可以用历史手册来记载。

  昨天,就有一起,说出来怕她打死我,我偷着告诉你们。

  这是“历史”上第二个杀伤力最大的火山爆发事件。而且,是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他够倒霉的吧!第一次是在小学的时候,她受到了邓燕的当头一击,事情的经过,我好像不太记得了。第二次,好像是因为他(名字就不用说了,怕他丢面子)把拖把上的水,扬向空中,顿时,脏水四溅,都洒落到了邓燕身上,稀稀淋淋的到处都是,这一个可遭殃了,岩浆喷出来了,恐怕,躲不掉了,邓燕拿起洒水壶。哇塞,谁浇花都没有这样浇的,这时候不是他在流泪而是桌子,也许他的心在滴血吧!当然,书也湿了。也许是他的心态好没有生气。

  也许,邓燕是因为受了委屈,她哭了,我从来没有看她哭过,我一直以为她很刚强,原来她也有柔弱的一面,她更需要别人的保护。

  每次总是她在为我们出头,不许别人欺负我们女生,我也要关心关心她,别让她受委屈。

  也许,是因为她受到过许多挫折,从原本老实的她转变成了暴力的她。中间的故事,我略知一二,她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让别人欺负她。

  就因为我看见了她的经历,我与她一起从小学到了初中。这些年她的转变很大,我们从小学就是朋友,她心事、性格我都知道,她的这个性格也许是她最大的优点。同时,也是她最大的缺点,我们俩的经历促使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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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不能抹去我对往事的回忆和对哥们们的思念。暑假里,课外班多了,玩伴却少了,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赫一涵---我的好伙伴。

  赫一涵,瘦瘦的,黑黑的,很结实。他的性情很温和、善良,也很讲义气,从不说别人的坏话,在别人危难之时,总爱帮助别人。他踏实能干,凡事做在前面乃是他的最大特点。

  我们俩结交不早不晚,在二年级。那时,他已比较出名了,因为他是我班双胞胎兄弟(他的哥哥叫赫一楠)之一。甚至当时是我认识他,他却不认识我。但我们成为朋友却是在四年级。俗话说“不打不相识”,真的,朋友是打出来的。就在四年级的某个星期四,我们在操场上打了起来,他和哥哥一起联合攻击我,我恼了,一下将他打倒在地…,但就是从那一次,我们成了朋友。

  五年级时,我和他成了同桌,可以称得上“至交”。每天,我们都在一起讨论“国家大事”,我把手搭在他的肩上,他也一样。真可谓亲密无间!在小组讨论中,我们俩也是最佳“搭档”呢!

  “小赫”我都是这样称呼他。他人老实,话也不多,所以总是有人欺负他,不过他还有另一个哥们于恒总会“挺身而出”,而我也会“拔刀相助”的。

  小赫成绩很不错,就说这次期终考试吧,它以语文98·5,数学100,英语98位居班级前三名呢!小赫有时在小考中会失利,但在大考中,便会令人瞠目结舌,刮目相看呢!他已连续五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威信很高哦!嘿嘿!

  小赫很爱创作,尤其是诗词改编,什么“春眠不觉晓,处处蚊子咬”等等都是他的杰作。为此,他在班上可是小有名气的哦,我们都愿意和他交朋友。

  开学就是六年级了,听说我们可能会重新分班。我还没有买同学录送他以作纪念,我只希望我们还能一班。若有缘,还做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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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晚上,我又从妈妈手机上获得了一个陪我走过小学阶段,乃至一生的“挚友”,他就是惊天动地的89分……。

  从听到这个消息以后,我十分地伤心,整整一夜没有说话,不禁一次在心里问自己:怎么会又考了89分?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身旁的妈妈也沉默不语,我胆战心惊地望着妈妈,那伤心而又生气的表情,我仿佛听见妈妈大声地责骂、感受到爸爸无声的责备,看到婆婆的一顿狠揍……此刻我不寒而栗。

  这个消息像一只乱转的小鸟一样,很快,传播到家的每个角落,婆婆开始舞刀弄棍,二话不说,就把我狠狠地揍了一顿。妈妈则坐在一旁语重心长地说道:他并不是错在基础题和课内阅读上,关键就是错在课外阅读这个知识点上,没有认真理解。当我被婆婆修理得狼狈不堪时,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那一刻,我已经感觉不到痛,因为我的心在痛,我这才领悟到谢老师曾经所说过一句话:“今天的小落后,明天它可能就是你的大落后”。

  想到这,我情不自禁地低下了头,心里感到无比的惭愧。我怎么能够这么粗心大意?我怎么对得起爸爸妈妈每天一大早起床给我煮的那顿饭?怎么对得起每天风雨无阻来接送我的婆婆?怎么对得起老师对我的教导和关照。我痛定思痛,这也许不是件坏事,这89分它不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分数,它还是可恨的89,可耻的89,可它又拥有提醒我的作用,它让我时刻铭记着一定要认真学习,仔细答题,一定要克服课外阅读的困难,绝对不能再一次粗心大意,绝对不能再同一个问题上跌倒。

  89分!你让我无论何时何地都来不得半点马虎,让我随时随地保持高度认真、仔细。

  我看好你这个“挚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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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像一本笑话书,时刻让你开心;朋友像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温暖心头;朋友像一盏明亮的台灯,照亮黑暗;我就有这么个朋友,他就是葛铭元。

  记得,那是很早以前的事了,星期天下午我约了三个同学去打篮球,正当我们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天突然暗了下来,太阳也不知道藏到了哪里。篮球也打不成了,大家沮丧地收拾着东西准备回家。可正在这时忽然就下起了雨,而且越下越大,就当我想着怎么回家的时候,我的好朋友葛铭元不知道从哪弄来一张很大的塑料纸,他气喘吁吁说:“我们一人抓住一个角,慢慢往家跑。”大家立马同意。可我看到那张塑料纸有个角明显烂了,而且有个洞,谁要抓住那个角肯定会被淋湿的,所以我心想,不如我来抓这个角吧!可就要我马上要抓住时,葛铭元一把抓住了那个角,并让我们抓住另外三个角,快速跑回家。

  雨越下越大,我的袖子快被淋湿了,所以我用力把塑料纸往我这边拉了拉。这时候我忽然注意到了葛铭元,雨水正从那个烂了的地方淋了下来,他全身都湿透了,那个烂了的角根本挡不住雨水,雨不停地打在他身上。看到他这个样子我不禁有点感动。我为自己刚才自私的行为感到羞愧,于是我对他说:“往这边来点吧!你都淋湿了。”他打了打身上的水笑笑说:“没事,没事,赶紧走吧!”我很是感动,只好继续往家跑!

  终于,我们跑到了我家,看见他湿淋淋的样子,头发全部压了下来,衣服全部贴在身上,不禁有点好笑而又感动。我让他去我家换个衣服,可他却摇摇手说:“不用了,你快点回家吧!别感冒了,我先走了。”说罢,他就飞快地往他家里跑去。

  通过今天这个事情,他,让我感觉到了有一个朋友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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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热爱读书。

  在我小的时候我就已经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是从那个时候书走进了我的生活与我成为了挚友,并伴我成长。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无论是科普读物,还是小说散文,他们自有自己的妙处,读书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我曾经有一段时间疯狂迷恋科技类的书,起初仅仅是因为爱好一目十行的浏览一遍后便就过去了,可后来一次科学课上。我解答了一个大家都很迷惑的问题。这可不是因为我聪明,能解答这一难题可都要归功于读过的科普读物。从那一刻起,我才明白书籍是一个多么大的宝库,而我差点错失了他。

  自那以后,我买了很多的科普读物并开始认真地阅读学习。于是手机里的游戏越来越少,而桌上的书却越摞越多。但我似乎在探索这个宝藏的路上误入了一条弯路。

  上次吃到甜头后,我对于科普读物越来越痴迷,可对于其他类型的书却一概不关心了。说不关心也有些偏差,其实我对于别种书目还是有渴求欲的。但我觉得只有科普类读物才能让我学到什么。可实际上我又错了,事实给了我狠狠一击。

  为了在课上卖弄知识,我抓紧每分每秒都在“学习”。课上老师给的名家名篇阅读时间也被我拿来读。当交流汇报时,一个字也没读的我看着侃侃而谈的大家瞬时傻眼了。我瞬间意识到我又错了,任何书都能带给我们知识,只要你认真阅读。读书也不是为了卖弄知识,而是为了积累。人生也是如此,很多事也许并不事事顺心,但在其中你总能找到或甜或苦的果实。总结经验,日积月累才是学习的正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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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许多的名言警句中,我们都可以看出读书的重要性。是的,读书也使我受益巨大。

  在我小学时,姑姑在日本送给我了一本棒球书籍,我起初还不懂什么叫棒球,就看书来了解。看着看着,我愈发地对棒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书中,介绍许多种战术,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其中的“反牵制”。在跑垒者离开二垒后,投手牵制二垒,并在二垒手传球给投手时走下投手丘,在返回投手丘时,如果跑垒员离垒,捕手就立即发暗号给投手。投手再次牵制二垒,造成夹杀局面。当时我还不太懂,就继续读了下去,读到废寝忘食,我如一头饿狼般,狼吞虎咽地吸取着书中的知识。我到现在都忘不了书中的一句话是“棒球,不是看谁有多酷,技术有多好,别忘了最重要的,棒球教给你做人的道理以及礼仪。”

  在狼吞虎咽的读书下,我用三天时间把整本书读了个通。知识,技术和战术已经无法满足我的需求,我开始自己训练,非常刻苦。

  一次遇然的机会,学校成立了棒球以,我积板地报名参加,并成为了队长,在每次训练最累的那时候,我都会不忘初心。“棒球是我一生中最爱的运动,我不会放弃意它,就像他没有放弃过我一般。”这我始终牢记这句出自教练口中的话。

  在紧张的学习与训练过程中,我没有忘记读书,不仅是关于棒球的,还有文学的',科幻的。六年级了,我的目标是市重点中学,在两次面试都没有过的情况下,我依旧没有放弃,因为我能够靠棒球这项特长进入这所学校。最终如我所愿,我以特长生进入了中学时代。

  如今,我仍在练习棒球,并保持着读书的好习惯,如果没有书,我可能现在在一所不知名的学校中在学习,我也不会接触棒球一一我的梦想,要说我有两个挚友,那么。一个是棒球,另一个就是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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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是我们的挚友,也是一位良师,它们无声地传授知识,使我们增长见识。在我还是幼儿的时候,书就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每天我都至少得看半小时书,否则就浑身不舒服。

  有一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每天我都被书中精彩的内容吸引着。一次,我正在看《窗边的小豆豆》,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妈妈却把正沉迷在“书中世界”的我“拉”了出来,说:“我要出去一会儿,你自己在家里小心哦!”“哦。“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过了一会儿,就忘记了。后来,我把整本书看完以后,突然想回忆起妈妈刚刚说的话,但是却怎样也想不起来了。于是,我便打算去问一问,可是却找不到她。最后我干脆不管了,拿起另外一本书看了起来。直到吃晚饭时我问妈妈,才知道,原来她出去了。

  你知道吗?书,不仅仅是我们的挚友、良师,还是一部小小的影院呢!暑假的一天,爸爸推荐我看《哈利波特》,看了一会儿以后我就已经迷上了。于是,我便疯狂地看,看完一本又一本。结果有一天,我发现自己竟然跟哈利波特和他的同学成为了好朋友,每天都和他们一起上学,一起玩。经过他们的帮助,不久后,我也成为了一名魔法师了!”叮铃铃,叮铃铃妈妈用她那高八度的声音叫醒了我,可我仍然以为自己在梦里,便问:“哈利,你的声音怎么变得这么像我妈妈?你用了变声魔法吗?”“才没有呢!”妈妈笑着说。我觉得不对劲,便抬起头看,啊!原来真的是妈妈呀!

  我是一只快乐的小书虫,每天都在书中遨游。所以我爱读书!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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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夜的雨好大,我爬在窗台上,看雨浸润整座城市。弦子,你现在是否也一样正在透过窗子看向远方。这个暑假过的似快又似慢。我在姥姥家玩的很开心。我很喜欢看姥家院子里的鹅在温暖的阳光下反刍,这时在总会想,它们真好啊,每天无忧无虑,我也想这样。雨下了一夜便停了,第二天早晨的阳关很刺眼。我的几个好朋友找我玩,我们赤着脚在大大的水坑里走着,偶尔会恶作剧的向对方泼水,有时也会被姥姥看见,她总会叫住我,我会假装没听见继续向前走。而且越走越快。这让我回想起了饿们小时候踩枯树叶的情景,发出啪啪的声响。有时会突然起大风把树叶转成圈,这时我们就会大喊;

  是龙卷风诶然后跑进去,仿佛自己是到凡间游历的仙人,踏着龙卷风而来。我想你一定还记得吧。你一直喜欢看圣斗士星矢之冥王神话,你也让我看,可我不爱看,但在你的软磨硬泡之下也只好妥协,后来我好像也被你感染了,喜欢看冥王神话。我想我就是里面的天马,你就是亚伦,尽管亚伦后来变成了冥王,但我知道亚伦还是亚伦。时光的尽头,仿佛有两个孩子快乐的牵着手奔跑在旷阔无垠的草地上,好像米伽和小优,但那影子总是很模糊,影影绰绰的让人怎么看也看不清,于是我就很害怕。所以我想造一座乌托邦,然后我们住在里面,该多好。每当这时,你总会说那是不可能的啊,但我还是要说,因为我知道你也希望,不然怎么会每次在我说时露出傻傻而又向往的表情。我们也曾有过豪情壮志,做个古人,着长衫,习文弄墨,隐居避世。每当你把写好的诗拿来给我看时,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好像整个天下都是你的,那表情真想让人好好把你揍一顿。今晚的星星很亮,抬头看时,仿佛穿梭在星海之中。弦子,再到什么时候,我们才能一起共道桑麻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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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朋友。但是朋友之中的挚友却为数不多。有些人的挚友就是好朋友,有些人的挚友是书,是老师,是父母。而我的挚友却是你们都意想不到的,那就是我的宠物——两只小仓鼠。

  大家可能都不会相信吧!是啊!有谁会相信呢?一个人的挚友是两只仓鼠。可是它们俩真的“教”会了我了我很多东西,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两只仓鼠刚来我家的时候,就因为可爱活泼所以深受我家人的喜爱。

  仓鼠第一个教我的是坚持。我每次给它们喂食的时候,逗它们玩的时候,他们都会站起来坚持的拿到食物,而且还在不停的轻声叫唤。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小主人,你以后做人也要想我们一样的对一个目标坚持到底。

  而仓鼠“教”会我的第二个东西是——克服懒散。以前为每个星期六和星期天都要早上睡到9:00多才起床,而现在不同了,因为每天早上,不知怎的,仓鼠都会发出唧唧的声音叫我起床。我想它们大概是想叫我起床和它们玩吧!但是从此我也改掉了爱睡懒觉的习惯,仓鼠们,谢谢你们。

  它们最后教我的,也是最有价值的——有东西要和别人分享。每次,我扔一两片水果进去给他们俩,它们也是从来不抢,一“人”吃一“人”的。所以,我也从它们身上学到了有东西要和别人分享。

  仓鼠,你们真的是我的挚友,更是成为了我们家的一员。也是最重要的“人”之一。

我的挚友_500字13

  书像是伙伴,以它不同的面孔陪我漫步人生路。无论是否会有变故,它依然如此……

  ——题记

  从公主裙到如今的校服,我已走过人生十三载。朋友有的各奔东西,有的聚少离多。但它却依然坚守着我。那便是我的挚——书。

  记得五岁左右,我还是那个天真地穿着公主裙的小孩子。总是幻想着成为公主,于是便缠着妈妈给我讲童话。白雪公主的那颗神奇苹果,灰姑娘美丽的水晶鞋……总是伴我入梦,连梦都是那样香甜,美好。

  那个时候的书,像是一个可爱的小姑娘。蹦蹦跳跳地陪我玩耍,悄悄为我带上想象的翅膀。

  直到上了小学,褪去了稚嫩,开始了青涩的小学生活。我总是喜欢听爷爷用并不标准的普通话给我讲唐诗宋词。我至今仍记得在《词综》中看到苏轼的“花褪残红青杏小。”寥寥几笔,便让我看到了美好风景。

  那时的书,如一位青年。带我游历大好河山。给予我内心的充实,更让我沉淀下来。

  如今,我阅读的篇目开始变得深奥。《活着》令我思考人生的复杂。书中一个个家人的离去,接连的打击。最终只剩福贵一人,看得让我揪心。在那个乱世,有那样一位老人倍受煎熬。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个为县长夫人献血失去生命的福贵的儿子。他对医生说:“我头晕。”换来的却只有冷漠的一句“没事”的回应。而在他生命消逝的那一刻,也没有人珍视。一颗有着大好前途的星,却令人惋惜地陨落。我开始思考人性复杂。

  这时的书,如一位智者。褪去我的青涩,让我看到人性的复杂。让我明白,只有努力方能成功。

  书,我的挚友,像各种面孔的人。它陪伴我,鼓励我走过人生的起起伏伏……

我的挚友_500字14

  有人说最快乐的就是交朋友。在这六年里,我转过几个学校,自然也交过许多朋友。许多朋友的名字渐渐的被我忘记了,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最好的朋友非那个文静、乐观、爱看书的女生。

  她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总是在后脑袋扎着一个马尾辫;弯弯的眉毛;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在眉毛下面,一张嘴总是合不拢,一副笑哈哈的样子。

  文静

  你听,下课铃声响了。你看,男生女生像似逃脱了鸟笼的鸟儿似的,到处乱跑,疯狂的在教室里打闹。你再看,几个男生正和几个女生在“大战”。你打来,我打去,不依不饶。然而,她却没有加入这个行动中来,只是在一旁看着。

  乐观

  说她乐观,其实一点也不假。你看,她脸上笑容时刻不在,我从没见过她伤心,愁眉苦脸,严肃的样子。上课铃声响了,老师发试卷了,一看她的成绩,80多分。同学们有的欢喜,有的伤心,有的愁眉苦脸,正在想办法怎么告诉家长。我问她回家后怎么办。她说:“没事,下一次考好就行了。”她边说边把试卷放进书包里。仔细一看,嘴角边还带着几丝微笑,根本不紧张,不伤心,丝毫没有慌张的样子。

  爱看书

  记得有一次,我正坐在椅子上看书。她向我走来,看见我手里捧着一本她从来没有看过的书,便立刻问我是谁的。向她撒了谎,说是我妹同学的。因为赵?不让我告诉别人是她的。后来,我没办法,只好告诉她,这本书是赵?的。于是,她又向赵?借书去了。

  她是不是很爱看书呢?

  她的名字叫李瑶琪。

  你想认识这个文静,乐观,爱看书的女孩吗?

我的挚友_500字15

  小时候,我有童话书陪伴我就足够了。在梦幻世界中,我可以成为美丽的白雪公主,可以成为悲惨的灰姑娘……是它们让我可以无尽的发挥想象,创造一个属于我的世界。在那里可以用魔法给我一辆南瓜车,给我四个车夫,给我一件美丽的舞裙,给我一双红舞鞋,给我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给我无数的欢笑,给我一个骑着白马飞驰而来的王子……就像一盘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光品尝一口,就可以让人回味无穷。

  等我长大了,令我流连忘返的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却又是最让我痴迷的一本。一段从石头开始的故事,又是以一段最悲惨的情节来结束的故事。“冷冷清风黛玉泪,凄凄迷梦宝玉情”,这段千古流传的情缘,终了结在那一晚。一切只因王熙凤的一句话,几个字,一件偷梁换柱的主意,就让宝玉在迷迷糊糊地与宝钗成婚,让黛玉在泪中离世。且不说宝钗的“终身误”,黛玉的含泪而死,可谁又能遗忘黛玉那“枉凝眉”,宝玉且又能在“无事忙”中看破红尘,实现当初与黛玉之间的诺言。敢问,谁能不为宝黛的这段感情而叹息?谁又能不为这家族兴衰,人事情感而反复咀嚼?

  书,我的挚友,在我失落时,给予我慰藉;在我迷茫时,为我指引方向;在我高兴时,与我分享喜悦。有此挚友相伴,此生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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