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

时间:2021-04-06 12:41:48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精品】高中作文锦集6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中作文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品】高中作文锦集6篇

高中作文 篇1

  周末的时候,小娜邀请我到她家去玩。她的爸妈工作都特别的忙,连周末有时都加班,所以我去她家的时候,也就是她一个人在家。

  宽敞的房间,装修的很高档,睡房里都是铺的地板,进去可以直接光脚踩。

  我和小娜是在客厅玩的,在那里我看到了她不少的“宝贝”,有小时候玩过的钢制小琴,有二胡,还有一些价格有点高的玩具。

  我对那台小琴很有兴趣,它只有十几个键盘,但是声音特别好听,而且不用电池,只要轻轻一按,都有清脆的声音,小娜学过音乐,所以随手一弹就能弹出一首简单的乐曲。

  之后小娜还向我表演了她拿手的二胡,弹了一首万马奔腾的曲,虽然我不太懂,但看她的手法就觉得很厉害。

  在她家呆了一下午,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她很喜欢和我一起玩,因为大多数时候她都是一个人在家的,也难怪她放学时总喜欢和我一起在操场上散步一会再回家。

  当然,她的爸妈给予她的成长条件也是非常优沃的,只是凡事都有利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小娜也非常理解她的爸妈。一个人在家的孤单,也培养出了她独立与勇敢的性格。这一点,我很替她开心。

高中作文 篇2

  蝉鸣在黑暗中传出,萤火虫把这个小村庄打扮得星光闪闪。村民老王身上背着个破喇叭,里面播放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提着灯笼,望着那正对着村大门的茅草屋,暗叹一声“唉,还等着呢”。

  门前一个佝偻的黑影,坐在一把吱吱呀呀直作响的破木椅上,手中持着把蒲扇,身旁还放着一朵大红花,虽然破,但仍然鲜亮,面向那蜿蜒的山间小路,希望那约定的暗号出现在她眼前……

  那一天,村里来征兵参加八路军,全村的汉子、小伙都去报了名,她的孩子张雷也去报名了。张雷这孩子长得高高瘦瘦,被招了去当报务员。当人们即将离去之时,她儿子张雷急匆匆跑来说:“娘,你不用担心,我会回来的,你也不要天天在家等我,只要打跑了小日本,儿子马上回来孝敬您,让您好好享福!”

  儿子转身要走,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似的,接着说:“这样吧,娘,怕您眼睛看不见,在我回乡前,我会放三声鞭炮,这样你就知道我回来了。”

  车开走了,她努力想看清她儿子的身影,却只看到满车鲜艳亮丽的大红花……

  一年了,又是一年了,沉闷的村子里终于响起了噼里啪啦鞭炮声,家家都像过大年似的,纷纷涌出来找多年未见的孩子,整个村像开了锅似的。她走了出来,看见一朵又一朵的大红花从身边闪过,却没有看见一个跑过来叫她“娘”的人。一个身着军装看起来身居高位的军官走了过来,并不是她儿子,他手捧着十枚奖章以及一朵大红花,放在了她的手上,又庄严肃穆地敬了一个礼。

  车渐渐散尽了,所有的村民都喜气洋洋,但经过她时,都自觉地合上了上扬的嘴,无不带着怜悯、安慰的眼光看她。她站在那儿,像个傻子,整整一宿……

  从此以后,村里人都说她疯了,她已哭干了最后一滴眼泪,只是安静地生活着。每从傍晚起,都坐在门口,身旁放着那朵大红花,等着儿子回来。有人劝,劝她回去歇着吧,她不听,劝急了,就开始骂:“你儿子早死了,在这瞎折腾什么呀?”

  她一点都不恼,只是一遍又一遍重复:“我要等儿子回来,回来!”

  那人后来急得乐了,自嘲道:“我和一个疯子争什么?”转身走了。

  无数个日日夜夜过去了,岁月消逝。一天早晨,村民老王又经过了那家门口,见她还端坐在木椅上,手里紧紧攥着那朵大红花。老王走上前,叫了一声:“九娘,都这么早了还坐着?”

  许久都没有反应。

  老王皱起眉,他想起来一件事,一件可怕的事,他颤颤巍巍地举起手放到她的鼻前,果然……

  九娘去世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村子,特别是她是在等儿子时去世的。村民们都默默垂泪,他们决定,把她葬在村口那座最高的山上,好让她看到自己儿子回乡……

高中作文 篇3

  中国人很聪明,敢于探索未知的科学。这本来是好事,但有时也会带来麻烦。比如他们搞了个“特色道路”,结果实验不久就出了问题:新生了大批官僚、买办、投机资本家……当然,失败是成功之母,他们并未灰心,继续做着另一项重大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科学实验。这种精神是值得肯定和赞美的。

  新实验的代号叫“鹤人”,属于高度机密,据说是集中了全国所有精英专家论证了很久,才开始的。实验的出发点是基于人类的本能——即人的“永不满足”欲望。他们想创造出一个既长寿又聪明的新型人类。使用的理论是“转基因工程学”。客观方面的原因是,他们找到了一具外星人尸体,又知道外星人的智慧是人类无法想象和比拟的。长寿问题,原来选择乌龟,但乌龟是水生动物,和人类差距太大,所以决定选用陆生动物仙鹤的基因——因为仙鹤的寿命也远远长于人类。最后一个重要问题没有解决,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人做实验本体。

  官僚资本家?不行。万一实验不成功,泱泱大国没有当官的怎么能行?那不成了无政府主义状态。使不得,万万使不得!买办、投机资本家?也不行。万一实验失败,他们可是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啊。再说没有这一批人,官僚资本家从哪里弄钱?普通老百姓吧,议了很久,还是不行。因为资本家们的钱最终是从老百姓那里来的,没有老百姓供养,资本家们会变成穷光蛋——当然那就不是什么资本家了。再退一步说,没有老百姓做比较,资本家们就没了优越感,那样的话生活会无聊无趣死的。

  思来想去,最后做出决定:选择重刑罪犯。好处显而易见,罪犯是社会不安定因素,即使实验失败了,也剔除了一块心病。何乐而不为呢?

  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一切条件都成熟了,科学家们进入了紧张而有序的科学实验过程。他们把外星人的智慧基因和仙鹤的长寿基因转移嫁接到罪犯身上,一切顺利,只等奇迹发生。

  奇迹终于发生了,几年后一个新型人类诞生了,他长着一对硕大的翅膀,能一飞冲天,并且具有了人类无法想象和比拟的智慧,长寿自不必说——也不好说,但按现在的情形看肯定没有问题。可是,科学家们疏忽了一个问题,这个新型人类有一颗邪恶的犯罪心,破坏力极强。人类自己的智慧已无法控制他,而任其自由。现在新型人类已有了后代,他们正在这个古老而文明的国都里为非作歹,人们深受其害,但又无可奈何。

  邪恶一旦披上智慧的外衣,将是人类最大的不幸。

高中作文 篇4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纳兰容若浅斟初见的纯净,留下后世一片喟叹感伤。曾经的我以为这不过是容若一时的乱发风骚,等到自己真的也见识过生命的变迁,才懂得所谓初见的珍贵。

  20xx年1月份,是一段非常重要的日子,我等待新概念公布复赛名单,达到了癫狂的地步。元旦一过我就进入高度紧张状态,一直保持到1月26日公布结果。我住校,这段时间每当我路过电话亭都会忍不住心里发痒,跑过去刷卡,打个电话回家问问名单公布了没有。我甚至会在某个课间忽然心血来潮,迅速地奔下五楼去打个电话询问。我的关心已经到了如此痴狂而恐怖的地步。这还不够,我还非常迷信,认为冥冥之中是有运数使然。我开始回忆去年冬天我进入新概念决赛之前做了什么事、穿了什么衣服、理过怎样的发型,然后去刻意复制。这样做了以后我心中便特别快慰,甚至当我手臂上长出一个和去年冬天相似的脓包时,我都为此兴奋不已。

  然而,结果却不如我设计这般运行。1月26日,官方公布的发布名单时间,我在那个阴沉的下午带着一种很怪异的心情拿起了电话机。刷卡,拨号,彩铃,世界在这段时间安静而滞,等到我终于听到母亲的声音用一种极委婉的说法道出我落榜的事实,我的心情从诡异的复杂归为了单纯的空白,真的只是空白而已,没有别的情绪了。

  其实我是用了很大的勇气才决定今天就知道结果的,因为第二天就是学校的期末分班考,我怕比赛结果如果不如意会影响我次日的发挥。我很庆幸在刚知道结果的时候我挺住了,只是空白,没有崩溃,根本没有流泪的欲望。在通知了我之后,母亲并没有马上挂断电话,同样比较迷信的她也根据自己的认知在另一端絮絮叨叨。我本来很坚强,听着她的叙说却渐渐有些坚持不住了,泪水上涌,越发对母亲的声音无法忍。这时旁边有一个男生,大概也是跟家长打电话打得气起来了,大喊一声“多了,我不想听你讲了”,便凶猛地挂断电话离去。那一瞬间,我以为自己幻听到了自己嘹亮的心声,但我还是坚持着听完母亲的叙说离开。

  离开之后我并没有马上哭泣,因为事实上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再进一次,但我真的很想。从很早的时候开始,进入新概念决赛便是类似于我梦想的东西,我把它看得异常神圣而瑰玮。自我去年参加了决赛游历了上海以后,我便更是爱上了这个美丽的比赛,做梦都想再去一次。我分析,去年我是高一B组,现在进入A组名额变多,并且我也有了一定进步,应该很容易进的。可为什么……

  后来我终于是撑不住了,变得僵硬而颓丧。我并不是有多痛苦,只是没收到想得到的礼物。所以原想大哭一场好好释放,到最后只挤出了几滴眼泪。第二天考试难得到达了变态而令人发指的地步,我理所当然考得一塌糊涂。回忆去年上海的美丽场景,我穿着一件藏蓝色厚呢子风衣,对这一切美好都尚有些无法适应。我忽然忆起了《百年孤独》中的一句话: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然痛定思痛方为真人生。我开始回顾我走上写作这条路时所经历的所有事。最初的我,什么都不懂,在导师的劝说下开始写五千字的长文章。刚开始憋得异常痛苦,写出来的东西幼稚而生涩,现在的我都不敢承认那是我写的。但那样无知的我,却是如此执着而勇敢,枕着的,是对文字单纯的热爱,一往无前地书写。那时的我,勤奋得有些可怕,无时无刻不在写。那一年,我也想比新概念,赶制了几篇文章,用一种很幼弱的心态填了表格,寄出,连它什么时候公布复赛名单都不知道。现所当然,那时的我没有获奖,但是完全在意料之中,丝毫没有气馁。我依然很努力地写,很用心地写,很热地写,写我编的没逻辑的小说,写我对远行的渴望,写我因牛仔裤与父母引发的矛盾,写我的`真性情。那样的我,理应成功。

  很快,我就在一次作文比赛中拔得头筹崭露头角,从此发迹,一路势如破竹得了各种奖,最后竟然彻底出乎我的意料,进了新概念决赛!获奖时的心情,我此生再没机会经历。

  但后来,我的心态变了。现在我懂了,那叫患得患失。已经取得了很多成绩,我更痴迷于各种比赛,想全部都得奖,也很害怕失败。结果,接下来的一年中,我无数次失败,到现在的新概念令我心痛欲绝。我忽然觉得,一切都逝去了。

  真的都逝去了,从我患得患失开始,从我对比赛急功近利开始,我甚至发现,我不那么爱文学了,至少不是无怨无悔,每次失败之后我都会深深地怀疑文学。我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对文学一往情深,毫不气馁。这样的我,即便是运数都不会眷顾。

  记得南派三叔曾在小说里写过,说他自己很怀念最开始自己毫不出名的时候,怀着试一试的心理把第一章发到网络上,然后躲在角落,默默等待喝彩。那种时候,有一声喝彩也是幸福的。但到后来名气渐大,喜欢他的人很多,骂他的人也越来越多了。我也一样,也喜欢最开始自己默默努力的日子,没人看得见我,唯有这样,我才能努力得奋不顾身。我好怀念那段不露棱角的日子,那固然苦涩,但也许正应了马尔克斯所说“平庸将你的心灵烘干到没有一丝水分,然后荣光才会拨动你心灵最深处弦。

  那么想必我是遗失了我干净的初心了,也在此刻真正懂得,“人生若只如初见”并不是所谓的矫揉造作。

  犹念泰戈尔的小诗:

  露珠对湖水说道:

  你是荷叶下的大露珠,

  而我是荷叶上的小露珠。

  我莫名地觉得这就是今我和旧我的对话。因为我,我曾经如此努力地把自己挤上荷叶,却不知能站在荷叶上的只能是露珠而已;唯有将自己置于荷叶之下,才能享生命的盛大。而如何才能说自己甘居荷下?唯有永葆初心。人生,真的只如初见就好。

高中作文 篇5

   回望历史,历史犹如一条奔流不息的大河,每个人都是其中的朵朵浪花。有的浪花来去匆匆,墅而远逝;有的浪花奋勇击打在两岸,激起万丈惊澜,留下澎湃之声流传万代。而在千年之后的今天,我邂逅了你

  “彼可取而代也。”你站在街道旁,望着秦始皇的车队浩浩荡荡地疾驰而过,脱口而出。一旁的项梁急忙掩住你的嘴,道:“毋忘言,旋矣!”他自然不会想到,你一句豪言竟会成为历史上华丽的一章,另一战争局面的兴起。

  秦末乱世中,你尽情挥洒你的青春与抱负。从会稽引入八千子弟兵起义到巨鹿之战破釜沉舟大破秦军。当初年少英豪的你逐渐成长为一名统帅千军的将领。只是当年的少年烂漫,儿女情长,轻生重义。铁骨铮铮仍深深地烙在你的心头。鸿门一宴,范增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你默然不应,是珍惜对手,还是傲视群雄?樊哙闯帐,你且道“壮士——赐之卮酒。”可见你对英雄豪杰的珍惜,亥下一战,你与虞姬生死相依,一首《亥下歌》饱含着牵挂与豪迈,裹着霸王别姬的柔肠,回荡在江东水乡的蒙蒙细雨中。乌江河畔,你不忍杀乌骓,赐予乌江亭长,独自一人杀汉军数百,何人敢敌?面对敌人,你只道“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汝德。”便自刎献友。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跨越古今,纵横寰宇,你浑厚的歌声久久地回响在我的耳畔。我仿佛觉得自己就是当年的你,站在街道旁,喃喃自语:“彼可取而代也。”是的,我与君相知。

  我懂你,你年少壮志,不甘为燕雀,只想做那鸿鹄翱翔于九天,将百二秦关,神州大地尽收眼底,做一个胸怀天下之人。

  我懂你,为了能让自己的生命在世界上燃烧的更亮丽,为了不辜负江东父老的期盼,你大义凛然地领导义军推翻秦朝残暴的统治。你的责任感与使命感铸就了你半壁江山的荣耀!

  我懂你,秦皇扫六合,兼并天下,创古今帝王之大举。如此雄伟帝国,你也敢视之为草芥,覆手即灭。你表现出来的大智大勇。“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让我深深折服!

  我懂你,你宁可光荣地战死,也不肯苟且偷生,那乌江畔的横刀一抹,要多大的决心和勇气,那苍劲的江风,吹来了你的悲壮情怀!

  古人云:“大丈夫手提三尺剑便可以纵横天下。”也许今日我们是默默无闻的有志少年,明日便是顶天立地的铮铮伟人。我们要用我们的勇敢与坚毅,在历史的长河中,惊起汹涌的大浪。

  上邪!千古澎湃,与君共勉;冥冥之意,与君相思。

高中作文 篇6

  虽然说,孔乙己是在封建社会末期下酿成的一个悲剧人物,但是我们可否想一想,要是他拼了命后考取了秀才,继而考取了进士,那么会怎样呢?可否往好的地方想想?如果他真的成为了举人,他会怎样,周围的人会怎样,尤其是酒店老板、丁举人会怎样?我想,那一定是一副很好笑的场面吧。

  让我来改一改情节:且说他在被丁举人打断腿的时候,拖着只断腿(但愿只是断了骨头),一点一点地爬着离开了这个小镇,运气不错,他遇着了一个瞎了眼的乞丐,空碗里面还有几十文大钱呢,恰巧周围又没人,他便悄悄地好不客气地连钱带碗一起拿走了。“但我之后怎么办?这几十文能用到几时呢?我这断腿可没本事再偷了。”孔乙己落魄地想到。

  来到一家小酒馆要了一碗美酒,一碟茴香豆,“坐”着边喝边想,恰巧看见那些去考科举的书生,“罢罢罢,我的生死存亡就赌在这件事上了,中了固然好,没中……那就顺其自然吧。”他哈哈大笑,不知他是高兴,还是太过伤心,生与死对于他来说,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

  他颤巍巍地“走”到考场,一路上忍受着冰冷嘲讽的目光,慢吞吞地来到考场,还差点被踢出来,在考场里,那些年轻的书生也没比短衣帮好到哪里去,依旧是抱以歧视和嘲笑的目光看着这位“断腿书生”。

  也许老天有眼,这次出的题目正好是一些他小时常常背诵学习而那些平常书生不学的东西,“回的第四种写法是什么?哈,简单啊。”孔乙己洋洋得意地答着考卷。时间到,整个考场的书生除了孔乙己以外,全都是垂头丧气地出来的,唯独孔乙己,是欢欢喜喜地“走”出来的,等着中举的名单公布。一天、两天、一星期、一个月,可是到了中秋时节,名单还没公布,他一天比一天灰心,想往脖子上抹一刀,可是刀也要钱啊,没钱那里来的刀呢?他卖了自己的长衫,回到鲁家客栈,想喝最后一碗他最喜欢的美酒,不料,却遭到“老熟人”的冷嘲热讽,可心力交瘁的他已经无力反驳,他们连孔乙己那最后的一点做人的尊严都不放过。

  就在这之后的两三天,“孔大人在哪里?”一个御史模样的人来到鲁家客栈问道,“什么孔大人?”酒店老板不耐烦地说,“孔乙己啊,孔乙己!”“不!知!道!他还欠我十九文钱呢!”老板愤恨地说,“等等,你刚才叫他什么?老爷?他什么时候成老爷了?”“你不知道么?孔乙己大人前几个月考取了进士,现在是老爷啦。我现在正在找他给他报喜呢。”

  “啊!你说什么?举,举,举,举,举人老爷?来人啊,快!快把孔乙己找来!”店老板着慌了地说,大家也没闲着,整个镇上的人都去找孔乙己。孔乙己是给抬来的,他已经已经面目全非、半死不活了。

  “给老爷净身。”老板发话了,将近十几年没洗过一次澡的孔乙己终于变得干净整洁了,“给我点吃的……求你了……”意识模糊的孔乙己颤巍巍地乞求老板,老板吓得跪下了,“不敢当!不敢当!您要什么?茴香豆?花生米?哦不!这太寒酸了,来一碗上好的‘竹叶青’吧!这样可以使您精神一点!”孔乙己喝了酒,稍微恢复了点气色,“吃的……吃的,我快一星期没吃东西了,钱……”酒店老板打着躬说“不碍事,不碍事儿!我们会给你准备一桌上好的酒席的!老爷您尽管休息,尽管休息!”“老……爷?我?你们认错人了,我是孔乙己,孔乙己啊!钱我付不起的!”他吓得连连后退,“老爷莫怕,恭喜您考取了县上第一名,我们是来给您贺喜的!”老板笑盈盈地说,孔乙己一听这话,刚喝下去的酒又涌了上来,晕死过去了。

  再次醒来时,已经身穿锦缎长袍,桌上摆满了山珍海味,脚上专门被包扎了起来,豪华的家具,孔乙己思忖“这不是丁举人家么,哦,对了,我考取了功名,好像是第一名……”“孔老爷,这是丁老爷给您准备的饭菜请您尽情享用。”山珍海味、锦衣玉食、琼浆玉液,这是孔乙己从未享受过的,他一饱口福,幸好他知道举人吃饭应该文雅点,不然他肯定会被噎死或撑死。“孔兄弟呀,这饭菜如何?和不和兄弟你口味啊?”丁举人热情地走过来问,“棒!我孔乙己这辈子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啊呜呃耶……”孔乙己因为吃着东西,有些口齿不清,“十分抱歉打断了您的腿,几个月前的偷盗事件,我们已经查明是我们的佣人胡编乱造的,这是赔罪的一点意思。”丁举人歉意地边说边打开一个箱子,里面盛满了金银珠宝,“那次的确是我偷的啊。”孔乙己不解地想到,“不过没关系,您只要在我家静静地养上一两个月,腿一定会好!”丁举人还在说,可孔乙己却陷入了沉思。

  孔乙己现在虽风光满面,对任何一个人却是毫不吝啬,当年被他拿去几十文钱的那个乞丐,孔乙己将每次那些人送来的钱都分给他一半,剩下的,他要么拿来施舍给其他穷人,要么就将它送还,人们都说他是个清高的大好人,他却常常感叹,“真是‘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啊。以前我再苦再饿,也没人来嘘寒问暖,而现在,我拿着皇帝老儿的俸禄,衣食无忧了,却天天有人来拜访,并留下几块银子,这分明就是在讨好我,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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