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

时间:2021-05-10 11:37:08 作文 我要投稿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最爱,有爱睡觉的,有爱唱歌的,也有爱运动的,而我,最爱下围棋。我从小就学围棋,与围棋结下深厚的缘分。有时,我会在无聊的时候下一盘来解除烦恼,久而久之,围棋成为我的最爱了。

  我爱下围棋不仅仅因为它是一种娱乐,更多的是因为它可以让我学到许多东西。我可以在下棋的时候学习到怎样排兵布阵,每一枚棋子就像一位战士,随着我的号令冲锋陷阵;下围棋还能让我学会怎样才能顾全大局,用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舍弃无用的子去换取生存,最后取得胜利;下围棋更能让我学会怎样在劣势下反超对手,怎样在优势下保持领先,最终取胜。而这些,不恰恰是以后生活必要的智慧吗?

  我爱围棋,还在于它能让我在急躁中平静下来,我以前十分急躁,遇事不冷静,所以往往事倍功半。学习围棋后,我那颗急躁的心也在慢慢地平静下来,使我在学习时,遇到难题能静下心来不断思考、探索解题思路,最终攻克难题。

  我喜爱围棋还在于他让我体会到怎样做人。一盘棋,从开始布局,中盘的厮杀,到后盘的收官结束,就好像是人的一生,从出生开始,成长中的拼搏,到后半生的衰老落幕直至死亡。棋局如人生,下棋的过程亦如人生的经历,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选择,不断进取,直到一切的终结。

  我爱围棋,爱它的变幻莫测,更爱它的精髓所在和给我带来的颇深感悟!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2

  民以食为天,纵使天下美食那么多,可我最爱的却还是那一包包不为人称道的辣条。

  从上小学起,辣条就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食物。尽管爸爸妈妈一直告诫我,辣条不卫生,少吃点。可我一旦闻到它那诱人的香味,就仿佛被勾住了魂非得吃上几包才行。那时候,学校最火爆的辣条是“大刀肉”,它不但好吃,而且还很便宜。于是我常常和它们打交道,每次进入小卖部,从兜里摸出两块钱,就可以换来满满一兜的“大刀肉”。还没等到走出小卖部,我就再也压抑不住舌尖的渴望,一把拆开它那油腻腻的包装,麻辣喷香的气味便扑面而来安抚我内心的焦急。大快朵颐等到只剩最后一包时,再吃就带有一些不舍和怜惜。吞下口水,直直地盯着它,在大拇指和食指巧妙的配合下,将其撕成两块,吃完其中的一块,因贪恋它的美味,所以又把剩下的一块撕成了两小块,慢慢递入口中,在舌尖和上齿颚之间稍作停留将饱满的红油压榨完了再细细地咀嚼,香味是越嚼越浓,一直在我的唇齿间徘徊,滋味悠长回味无穷。听完我上面的讲述你是否以为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不不,可能刚从小卖部出来,不到三分钟,我又一头扎了进去。

  直到现在,我对辣条依旧是情有独钟。即使是如此繁忙的初中生活,也没能让我戒掉这些磨人的飞旺、卫龙和大刀肉们。一出校门,就控制不住双腿往路旁拥挤的小摊跑去,买上两包辣条。一包是在回家的路上慢慢享受,另一包当然是在房间里背着大人偷偷品尝啦!凭我“老司机”的经验,每次都能完美的把握好从学校到家的时间,并且能在走到小区门口的垃圾桶前刚好吃完。用洁白的纸巾抹掉嘴角残余的红油,然后张大嘴巴猛吹几口气,好让嘴里的辣条味尽快消散,不被姑姑发现。吃着辣条,看着傍晚浉河的景色,愿意思考就思考,不愿思考就不动脑,这段时间,是我忙碌一天下来最大的慰藉。

  辣条,虽没有生命,却带我满足与放松,陪伴了我的童年。它的滋味,必定不会被成长冲淡!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3

  以前的每个星期天,我都会坐在阳光扑撒来的小花园里。这时,我的心被阳光照得美滋滋。

  外公的小花园是我最爱呆的地方。我每次来时都会坐在那个小摇篮里,听着鸟儿的婉转;闻着花儿的芳香;看着蝴蝶的飞舞;感着春天的气息。

  我也经常走到那课樱花树下,侧下身子躺着,双目闭着,双脚交叉着。想象那樱花飘落的情景,像绵雨,轻轻地,柔柔的。这时,我便真的在梦境中了。我弯下腰来,拾起一片花瓣,把它放在我的手心中。渐渐地,花瓣被我手心里的汗打湿了,我便不满的把花向地上扔去。外公不知什么时候到了我的身后,他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笑道:“你这么不爱护花,小心蜜蜂蜇你哦!”那手上沾满了花的香味。我眯着眼睛笑了,笑得那么天真,那么无邪,外公用那慈祥的面孔望着我。

  我玩累了,便坐在摇椅上看外公修剪花草,外公那熟练的神兽是我当时一直敬佩的:眼睛一瞄一个准,用手提住剪刀,另一只手扭起一棵草,揪起来,剪刀“咔嚓”一声,这根小草的杂部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我坐在椅子上看得欣喜若狂,不一会功夫,一大片就剪完了,可我当时没注意到的是,地上已经有了外公的汗水,走进时甚至可以听到外公急促的喘气声,却不忘的朝我笑了笑。继续埋下头去做他的事,远看就像一只忙碌的小蜜蜂。我总是想试试。可外公个总是严词拒绝,便惹得我在花园里大哭一场,我哭完后,外公便走过来安慰我一番,这时我便活蹦乱跳,好似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现在,我坐在明朗的教室里,写下一笔一划,思念那乡下的小花园,那里现在不再仅仅是个小花园了,还是有我那珍贵的儿时记忆。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4

  若说中华艺术是一条长河,歌与曲便是那泠泠的水声,与河水击起水珠,折射出炫目瑰丽的光彩。

  陕西秦腔

  黝黑宽大的脊背,闪着灼热的阳光,黄河滩上的石块烤着一双赤脚。面向奔涌的黄河,积于胸腔底部的情感爆发而出。这歌声融进了涛声,也盖过了涛声;这歌声震撼了身后的万道沟壑,在黄土高原上回荡。汉子的热血沸腾了,涨红了脸,憋圆了腰,把热血和着家乡的味道唱给了黄土,唱给了黄河,唱给了家中的父母和婆娘。久久不息……粗犷的北方汉子用歌声演绎着黄河的澎湃,高原的坦荡和男儿胸中的豪迈。这震摄人心的歌唱让我最爱。

  国粹京剧

  胭脂晕红了脸颊,凤冠戴在了头上;吊起的凤眼,及腰的发辫,尽展东方女子之美。醉酒的贵妃,舞剑的虞姬,出塞的昭君;口中的酒杯,手中的佩剑,怀中的琵琶;眉眼间流出情愁,剑梢指向泉路,指间拨出离别的心音;眼泪浸湿了脂粉,鲜血滋润着剑锋,琴弦的颤动惊起了塞上的尘土。凄婉的唱腔,妩媚的身姿,一招一式中透出女子之妩媚与坚强。姿式唯美的花旦,用她们特有的单凤眼、兰花指、京味腔展示着中华民族的绚彩历史。这精致柔美的招式为我最爱。

  江南小调

  斜倚着凭栏,凝望着空中的雁。精心整理了发鬓,仔细擦上脂粉,朱唇的开合歌出对情人的思恋。歌声飘入和风,融进细雨,迷了蝉儿,醉了鸟儿。轻风抚乱了青丝鬓,雨珠打湿了佳人妆。蝉鸣得心惊,鸟唱得凄婉。歌声没有止住,反而愈是唱出了江南女子的清秀与江南小镇的宁静。江南佳人用轻柔甜美的嗓音唱尽了江南的秀美,唱醉了无数人的心。这清澈秀气的声音为我最爱。

  在歌声中我享受着艺术长河的瑰丽。歌声继续流淌着,于是沉醉了……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5

  梦幻般的舞台上,五彩缤纷的荧光灯下,一位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忘情地翩翩起舞,那优美的舞姿吸引了无数观众的眼球,那就是我,一个热爱舞蹈,渴望跳舞的小女孩。

  舞蹈不仅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还陶冶了我的情操。它是我的梦想、幻想和希望。我从三岁起便开始学习舞蹈,在这几年的舞蹈学习中,我尝尽了酸、甜、苦、辣各种滋味。虽然练习时很辛苦,但一想到那是我心中的光芒,便将苦转化成一股斗志,使我更上一层楼。

  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跳中国舞最讲究基本功,下腰、劈叉、踢腿,别看那么一个个简单的动作,可做起来,还真不容易!记得刚开始学时,我是全班最小的学生,理解力、记忆力都比不上其他人,基本功更是我的弱点。一做到抱后腿这个动作,我就头疼。无论怎么做,就是做不好,不是抓不住脚,就是抓到脚后绷不直。看着其他姐姐们都学会了,我眼红极了,但越着急做得越差,常常摔到地上。几次下来,老师只好让我回家练习。回到家里,我让妈 妈按照老师教的方法练习。我抱住妈 妈的腰,抓着往头顶上拉,让我的腿和头靠在一起。一阵阵剧烈的疼痛,我的眼泪唰唰地直往下流。我不要练了,好痛!我坐在地上大哭起来,这时妈 妈说道:舞蹈就是锻炼一个人的毅力,如果你遇到困难就退缩,那你实现你的梦想呢?在妈妈的鼓励下,我每天都坚持练习。终于,我学会了抱后腿,其他的一些基本功,也被我一一攻克了。

  学舞这几年,是汗水、泪水交织的动人乐章。每当站在舞台上,听着掌声响起的时候,所有的辛酸和眼泪都值了,我学到的不只是跳舞,更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坚持不懈的毅力,这些将使我终身受益!

  舞蹈,我的希望,我的最爱!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6

  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最爱,有人最爱运动,有人最爱音乐,有人最爱画画……而我的最爱则是书,一本本意寓深刻的书,一本本使人受益匪浅的书。

  不得不说,书应该是每一个人都必须拥有的一位好朋友,它不仅能够给予我们的启示,使我们明白许多道理,还能开阔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大脑,可谓一举多得,在休息的时候读一读,品一品,一定能够使自己得到许多感悟。

  在我的书架上,放着许多书,《三国演义》、《繁星。春水》、《老人与海》、《海底两万里》等书,它们都是我的最爱。若有时间,便会拿起一本跟着书中的文字在书海中遨游,去感受作者心中所想,去体味作者在这书中寄托的情感,慢慢地、慢慢,就仿佛自己已经进入了书中,书中的每一个情节都是那样生动、形象地展现在眼前,我也变成这书中的一员了!

  我走进了《十万个为什么》,在书中,我和大家一起探讨有关动物、植物、气象,人体等各个方面的奥秘;我来到了《昆虫记》,在这里我和法布尔一起研究昆虫们的心性,停发以及生存方式;我跨入了《海底两万里》,在海底,我和船员们一起领略了海底两万里的神奇、美丽、变幻莫测……

  当我看见《名人传》中贝多芬那不屈的身影时,我明白了,做人,不能一味地屈服于命运,在遭遇困境时,要勇敢起来反抗命运;当我看见《鲁滨逊漂流记》中鲁滨逊不被困境吓倒时,我了解了,做人要有理性和智慧,要用它们去解决困难,当我看见《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汤姆被困山洞后,面对着黑漆漆的山洞依然不放弃,最后终于走出去时,我懂得了做人,要永远保留一份信心,永远不要灰心丧气,努力地克服所有困难!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是人们精神上的源泉。是人们精神上的食粮。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让我们紧紧抓住这把阶梯不断进步,不断向上爬,不断探索,不断思索,最终达到一种别人达不到的境界吧!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7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爱莲说》中的这句诗为我们描绘了“花中君子”——荷花。在娇艳多姿的美丽牡丹和冷艳清雅的菊花,优雅纯洁,平易近人的荷花中。我和周敦颐一样,偏爱那芊芊荷花。

  在骄阳似火的夏天,漫步于水波不兴的清清小塘,抬望眼间觅到二三株荷花,在烂漫盛开的百花丛中显得如此不合群,她独自伫立于池塘之中,仿佛是一位美丽的女子在远眺风景。这使我不由得想起那“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动人诗句。她静静的开放于百花丛间,在世间的喧闹浮华中不为所动,她那碧绿的荷叶好像一把宽大的雨伞,为她承载这世间的喧杂,阻碍着繁华的侵蚀。她那傲然绽放的花儿仰着头,俯瞰着世间的嘈杂,却仍能保持宁静淡雅的心境。还真是有着“结庐在人境,不闻车马喧。”的高尚情操。她那深深扎根于淤泥之中的茎条,虽受泥泞包裹却能不染一丝一毫。这大概就是人们称莲为“花中君子”的缘由所在吧。

  说起莲,那就不得不说这样一位如莲般清雅脱俗的君子,陶渊明。他不为五斗米折腰,坚持远离官场,归隐山林,放弃那身居官位不用每天为吃穿担忧的优越条件,回归每日躬耕垄亩、采菊东篱的贫苦生活。不得不说,乡野生活是非常艰苦的,陶渊明厌恶尘世的喧嚣与嘈杂,不被官场名利所束缚,勇敢的顺从本心的意愿,从物质条件极好的官场回归到环境艰苦的山林,从而守住了自己内心的那份宁静。他用一生的执着表现了自己如莲般的高贵品质和坚守本心,但求宁静的高尚追求。

  在当今社会中,缺少有莲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纯洁高尚和“濯清涟而不妖”的淡雅随和的精神的存在,我们应该要像莲一样去保持自身的高尚人格,在喧嚣嘈杂的世间自得宁静,不为浮华所束缚,自成一线风景!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8

  漆黑的夜空,闪烁着点点繁星,一轮弯月当空炫亮。这样的夜真美啊!我喜欢这样的夜,不仅仅是因为这黑白两色的纯洁,更因为夜包含了许多,白天的喧嚣成为过往的回忆,傍晚的宁静开启心门……

  刚刚17岁,过完了这个寒假我就能直接看见令我百感交集的中考了!对于现在的我,夜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漆黑。我与夜的交往更深更深了,不同的是夜再也听不到我的苦诉了。只要在家的时候,每晚上床之前我都会在院子里小立一会儿,抬头仰望,若见到星点群媚,皎月当空,心情便也开朗了,躺在床上我也不忍心睡去了,即不想错过,也不愿让夜独处,所以,从书架上抽几本书,将纸笔预备,读读写写,妙不可言。偶尔一首诗会从心头流出来,稿纸上于是便浸透着夜的问候。在夜里我总会回忆起过往,在夜里我也可以洗刷灵魂,啊!这样的时光,多么完美啊。似乎这时光只属于我一个人。

  因为——夜,是我的最爱。

  记得我是在14岁是开始爱夜的。那——正是有梦的年龄啊,那时候我刚刚上初中,因为在城里寄宿,高楼亮夜,所以几乎看不到星宿满天追捧明月的美景!因此那时候我爱的夜仅仅是床榻上的那份安宁。回想起来那时候的我真的很脆弱,除了夜晚,没有那个时间的我不在难过的,其实我也说不出为什么,只有夜能给我躲藏的地方,每当想起自己因为任性而遗失了很多东西时,便想伸手去抓,依然没有改掉任性、自私的我只触到了泪滴。也许,总有些痛苦会留在生命最底处,深深浅浅的痕迹,当思绪轻轻拂过,已不会感到疼痛,只有一份麻木。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9

  “恩饶——,别看了,要回家吃饭了!”

  奶奶在叫我,她的叫声打破了我专注的大脑系统,把我从书的美梦中拽回现实。

  我跟在奶奶身后,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想:“多比会成功吗?小新可以救精灵王国吗?”

  回到家里,已经快下午一点了,妈妈埋怨我们怎么回得这么晚。

  奶奶听了,向妈妈数落起我来:“饶饶半路上要去新华书店看看,我说不要去了,时间不早了。她非要进去,结果一进去,她就被一本书迷住了。我看当时正好12点,就想让她看一会儿,结果她越看越起劲,我不停地催,不知不觉,一下子就过了半个小时。她这家伙呀,就是个小书虫,看书看得饭都不要吃了!”

  妈妈听了,用指尖摁着我的鼻子,狠狠瞪了一眼……

  我爱吃,爱玩,爱弹琴,爱游泳,爱画画,但最爱的还是看书。我只要手上有钱,全用来买书。现在,我书架上的书已是层层叠叠的了!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像《西游记》《红楼梦》《淘气包马小跳》《福尔摩斯》这些厚厚的书,我都喜欢看。除了家里的书以外,我还经常去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

  我非常爱我的弟弟,他要是分我手中的零食吃,我会毫不犹豫地给他,但他要是撕坏了我的书,我就会大怒一场,甚至还会打他。久而久之,弟弟便不会随便搬弄我的书了,他似乎也知道,书是我的最爱。

  我上学已经四年多了,从老师那里,从书本上,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这些知识丰富了我的生活。三年级暑假时,我去颐和园游玩,我使劲地在长廊上寻找岳母刺字的画面;游览万里长城时,孟姜女的哭声在我脑海里回荡;观赏爱晚亭时,我情不自禁地默诵起杜牧的《山行》,还联想到毛主席写的《沁园春·长沙》……书中的知识让我赏玩得更有意思和意义。

  书是我一生的老师和朋友,是我的最爱。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10

  初上初中,经历了数学、地理分数的残酷,我发现“语文” 才是我的最爱。

  我当数学老师让我做题时,我都很苦恼,每次都是同学们做完题了,我才会写完一道题。在数学式子中随处可见的方程,等式,总是马虎不得,代错一个式,整题分数就没了。相比,我发现了,语文是多么的“可爱”,并在其中发现了许多乐趣。

  步入初中,我读了许多本课外书,例如吴承恩的《西游记》,曹雪芹的《红楼梦》,四大名著我都通篇全读,也乐在其中。虽然他们都很好,不过我还是喜欢吴承恩笔下那栩栩如生的孙悟空。他是那样的聪慧,无畏,坚持,吃苦耐劳等很多精神品质吸引了我,似乎他的优点太多了,以至于我想不到更好的词来形容他,不过,这可能就是我喜欢他的原因吧,并且因为他的那种独特的精神。才有了展现在人们眼前最完美的西天取经的结局。

  我感谢语文,让我认识了他,并且也会向他学习。记得一位名人曾说过“所有的天才都是1%的智商,99%的汗水,才会收得果实”,所以我相信,只要我如孙悟空一样坚持,吃苦耐劳,付出辛勤的汗水,也会收获果实。

  每次做阅读,我都很认真的分析标题,审题,理清线索与思路。当然,我知道我每经历的数次考试优分,是我收获的果实,也是我吃苦耐劳取得的“真经”,但是我也知道,未来的路还很长,所以我会更加的努力,知道真正的如孙悟空一样“取得真经”。

  “语文”你是我的最爱。我掌握了学习你的简便方法,把语文做为是乐趣的前提下,去学习,让我在苦中作乐,抱着这样的心态去学习,我相信我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11

  一大早起床,洗漱完毕,在书柜里随意挑出一本书,泡一杯淡绿茶,坐在阳台的藤椅上,看着黎明,低头打开手中的书。一阵凉风吹来,吹乱了我的头发。

  这是最愉快的事。

  记得小时候第一次翻开蓝色皮革包裹的书,只觉得一股浓浓的香味。多么独特的一本书!之后每天必须做的一件事就是闻闻书的香味,然后翻一翻书里可爱的插图,让我爱上了书。

  长大后,我不再满足于书本和插画,而是努力品味文字的芬芳。这时,我真的爱上了读书。文字就像一壶浊酒,完全让我着迷。我会一生向文字的美低头。遇见书真的像一场浪漫的恋爱!

  八岁的时候,我读了《哈利波特》。魔法飞天扫帚,魁地奇,魔法石都是那么新奇,让我对魔法这个词的理解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多么神奇的魔法世界!当然,没有JK。以罗琳的异想天开,人们永远找不到这个世界的大门,永远探索不到一个真实的魔法世界。

  十岁那年,《假如给作文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什么是坚强。想象一下,一个又聋又哑又瞎的人,在无尽的黑暗中挣扎着活下去,活得那么精彩。多么值得我们敬佩!海伦凯勒做到了这一点,赢得了别人的钦佩。那三天的光芒,在她心里已经成了永恒。

  十二岁开了《安妮日记》。在日记中,面对法西斯对犹太人的压迫,安妮表现的不是悲伤和绝望,而是对未来和美好生活的渴望。我就像笼子里的小鸟,却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这本日记就像黑暗中穿过混沌的一道光。留给世界的是世界面对死亡威胁的期待!

  于是,我试图把文字的美运用到我的写作中,但我笨拙地模仿着。我向老师求助。郭老师说:每一个字都是作者情感的体现。要打动读者,就要全身心的投入到情境中,用心去感动自己,感动别人。在郭老师和书的帮助下,我的写作水平终于有所提高,我尝到了书的美,我从书中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书是我人生的路标,是我一生的伴侣,有书陪伴真好!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12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对书籍有一种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情感。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我们只有读书才能变得聪明。

  儿时,五颜六色的小人书是我的最爱。短小的文章,精美的图画,将奇妙的故事活灵活现的展示出来。每当翻开这些有趣的书籍,就让我陶醉在这片知识的海洋之中。同时,也使我积累了更多词汇和知识,让我在成长的道路上踏出了第一步。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转眼,我已经是九年级学生了。因为我热爱读书,所以养成了饱读诗书的习惯。不仅读书的种类更加丰富了,而且数量也增多了。《爱的教育》、《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这些书籍都让我受益匪浅。其中,《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也要乐观、充满信心的对待生活,因为人不应该被困难吓倒,而应该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战胜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才能战胜困难。

  记得有一天,妈妈要出去有事,在家里吃饭,而爸爸正好出差了,中午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在家。妈妈刚走,我便拿起现在正在阅读的书_由丹尼尔·笛福创的'《鲁滨逊漂流记》。我细细的品味着书中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甚至每一个字。品味它哪里写得好,换上什么字或词语会更好。我认认真真地读着,生怕错过了一个精彩的片断。一会儿,我被主人公一个惊心动魄的危险冒出一阵冷汗;一会儿,我又被他独自困在荒岛上感到恐惧;一会儿,因为他脱险得救而感到高兴;我完全进入了书中,自己好像就亲临其境一般。

  书,能带领我们走入远古时代,让我们了解恐龙的生活世界;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幻想、快乐的世界中,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能引领我们走向未来,让我们逐步登上科学的顶峰。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如果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如同鸟儿没有翅膀。爱书吧,朋友,有了书,你的生活会更加充实、精彩,人生会更有意义。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13

  你闻,那一丝丝清香,缕缕思情;你闻,那一阵阵甘甜,一一怀旧。

  ——题记

  大海般的天空没有鱼儿的痕迹,仙境般的人间没有本真的宁静,他们筑起的城墙,是守护神的寄托。

  “奶奶,我回来看你啦!”一张幼稚的脸颊微扬起笑靥,踮起脚尖却还摸不到门铃,皱起眉头,无意闻到一丝丝清香,缕缕恩情勾起了桂花树的沉睡。

  “哦——来喽!”

  随之,门“哗啦”一声开了,奶奶又变矮了,皱纹被挤地揉在了一起,没有多余的语音,大大的拥抱,便是真挚的问候。

  还是那个院子,池塘里的金鱼都还在,竹林里的小乌龟已经长大,金丝雀还在不厌其烦地唱歌。屋顶上的板栗树日渐苍老,对天弯了腰,池中的橘子树顽强地生长着,一角的石榴树禁不起风吹雨打,便依偎在一旁枇杷树的怀里,山楂树已及屋顶之高。

  物是人非。

  奶奶的背好像再直不起来了……

  真香,板栗焖鸡的味道;真香,芋头焖肉的味道;真香,回锅豆腐的味道。

  真香,吃了十三年的味道。

  不管它们多么好吃,我还是先尝了奶奶做的鸭汤炖红藕。它经历了六个小时的煮炖,没有城市里的味精,也没有浓烟中的熏煮。

  多熟悉啊,家的味道。

  清丝丝的汤,大葱不加掩饰地飘着,红藕出头,搅拌,还会有阵阵甘甜,一一怀旧。

  你看,奶奶明知道累怎么写,她还要去碰。她制造了家的味道,我们在传承。

  你看,奶奶明知道菜场至少有一里地,她还是五点起床去买鸭,我们潜移默化。

  你看,奶奶明知道我们下午就走,她还是露出笑容,毫不有留的意思。

  还是你,还是我,再坚固的城墙也拦不住空气中的清香,那是家的味道啊。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14

  每当看到足球场上出现了足球的影子,我便会迫不及待地冲上场去秀两脚。

  足球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承载着众人的目光跃入球门,这样的情景无论重复多少次,我都仍然如痴如醉。因为,能够使足球避开守门员的手进入球门,这中间要有多少次合作啊!足球的团结精神让我对他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感情。

  在一次足球比赛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团结的重要性。我邀了几个伙伴到运动场踢球。踢了一阵子,我突然从中场接到一个传球,我由于私心太重,不想让别人分享胜利的果实,全然不顾在对方禁区前等着我的传球的王建华,独自带球突破,结果不一会儿就被拌倒了。而对方抢到我的球后,来了个长吊球,对方的李阳在我方禁区内将从空中飞来的球用头顶进了我方大门。“耶!”对方的球员欢呼雀跃,互相击掌来庆贺通过合作获得的胜利。

  从这场足球赛中我领悟到了一个道理:不与别人合作,只顾自己,必将失败;与别人合作,一起团结起来,肯定会成功。简单地说:团结就是力量。正是这一点,我感受到了足球不单单只是力量、速度上的比拼,同时也在考验着每一个球员的集体观念。

  回忆中国男子足球队惨败给巴西男子足球队的那场比赛,巴西球员的脚法精湛,这是世界公认的,而巴西队的合作精神更让人叹为观止;如果中国队能够提高合作精神,再加上把粗糙的球技练得纯熟一些,我相信中国男足一定能够在世界足坛上傲视群雄!

  我爱足球!更爱足球的团结精神!

  让我们团结起来,一起携手建设祖国,让中国永远屹立在世界的顶峰!

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最爱15

  “看看那冷雨,听听那冷雨,嗅嗅那冷雨,舔舔那冷雨……”读着余光中先生描写雨的诗句,我的思绪又飘回到童年……

  回想儿时,最恼的就是雨天。雷鸣电闪,狂风雨骤,令人惶恐万分。因此,每逢雨夜,我便龟缩在被窝里,以幼稚的心灵感受大自然的神经。每次都是带着惶恐,迷迷糊糊的进入梦乡。所以那夜半听到的雨声,在我看来并不是一首抒情诗,它带给我的是一种湿漉漉地难受和一层苦涩涩地无奈。

  不知从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雨,不仅是和风细雨,而且更喜欢狂风骤雨。不管那雨是淅沥沥地下,还是哗啦啦的下;也不管是号啕雷雨,还是绵绵细雨,总能给大地无限生机,滋润万物。若只有风,只有雷,只有闪电,总感觉缺少震撼心灵的力量。

  不论是窗外的雨,还是林中的雨,总是一个爱跳舞的少女,每当看到它跳跃,又叫我如何不想与它共舞一曲华尔兹呢?它总是时时挑逗着我的心。

  想起戴望舒的《雨巷》,便有一种想与友人共撑一把伞,漫步于林间小道,怡情于雨景中的冲动,在雨中,我们谈古论今,倾听那忧国忧民的杜甫放声高歌:“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还有李建勋的“春霖未免防游赏,唯到诗家自有情。……闲忆昔年为客处,闷留山馆阻行行。”春雨所引发的是诗人对过往岁月的一种深情的怀念和咀嚼。还有“下雨天,留客天……”“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因为雨,曾给人们带来了不少趣事,它带给人的财富不逊于阳光。

  我喜欢雨的潇洒,说来说来,说走说走,不留恋什么,也不放弃什么,其实我更爱雨的豪迈奔放和有时的委婉和轻愁。就如同欣赏一件巧夺天工的艺术品。

  但是,最美的应是“风雨故人归”了,那是多么感人的一幕。

  因此,我最爱雨——为什么?只因为我喜欢雨给予我的所有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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