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作文

时间:2021-06-10 19:04:42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精华】高中的作文七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中的作文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高中的作文七篇

高中的作文 篇1

  很久以前的故事。

  其实也没多久。微机派位结束,我被分到了该地区参加派位的学校中较好的那一所。高兴。说真的,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还不知道什么是微机,而什么又是重点中学。就这么混吧。

  开学第一天,我走过了狭窄的巷道,来到了绿树成荫的校园。人山人海,有排队的,有攥着钱不知道干什么的,有三五成群聊天的,还有找妈妈的。各种各样的陌生人挤满了不宽敞的校门口。我跟着妈妈快速穿过了人堆,来到了班级的门口。原来初中就是这番模样,不过除了六年级教室在4楼,而现在初一教室在1楼之外,我还没有发现什么值得发现的地方。

  交学费的队伍排在了外面,从前门一直排到后门。我理所当然的告别了正在排队的妈妈走进教室,找到小学的同学聊了几句便坐了下来。

  “门口那个是班主任吗?”

  “不对吧,应该是后门那个女的。”

  “唉,男老师很少见吔。”

  “哪有,我们以前那个跳到外国语的老师不就是男的吗。”

  嗯,好像是吧。这样的对话真无聊,和半生不熟同学的开场白往往都是这么样。

  家长渐渐散去,或者是远离了教学楼,一堆堆地扎在操场上,等待放学。有我们这群小孩子在,自然是安静不了多少。吵吵嚷嚷的过了不多久,进来了一个谁也没见过的人。胖胖的大叔,戴个银色边框眼镜,看上去可能要比实际年龄老上三五岁,也可能这位大叔只是一个大学毕业没几年的小伙。他穿着一件七匹狼的白色T恤,一条牛仔裤,外加一串钥匙丁零丁零的在腰间。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班主任,我姓马。”说着转身在黑板上写了一个“马”字,“你们可以叫我马老师……”接下来便是开学军训的安排。

  三天的军训过去了,我对这位老师没有任何印象,军训时他的出镜率很低,我们每天面对的只是一个对我们很凶的新兵,关于这个教官,班主任自然也是管不着,以至于我对他没有什么额外的感觉。另外,我只知道他姓马,教政治。因为他是我学生生涯里第一位男班主任,所以我对他还是有些好感的。

  第一节政治课,也是我第一次上政治课,虽然教材是《思想政治》,但是我们一直把这门课称作政治。马老师上课很好,他风趣的言语很快吸引了我,课时不断穿插一些还不算过时的笑话,时不时地调起了课堂的氛围,所以我听他的课也是格外认真。不过他的课上得好不好于我后来高中选择理科没有直接关系,只是个人喜好。他是一个好老师,比起我小学那个只会强调在学校订豆浆的班主任来说,他更是一个好老师。作为初一的班主任,马老师自然也要处理一些告状之类的事件,比如谁谁谁拿了某某的橡皮啦,哪两个人又打架啦,谁弄丢东西啦,等等。不过他胖胖的脸上总是挂着微笑,总是耐心地处理这些琐事。

  过着过着,男生的个头渐渐都超过了女生,打架告状的也没有了,桌子上的书也渐渐堆了起来。马老师那副普通的银丝眼镜后面,似乎隐藏了些光芒。越到最后的日子,老师越忙,不过他依然可以以各种方法应对着我们这群调皮的学生:对付放学以后上网的同学,可以采取晚放学的办法;早上抄作业的,如果正好赶上突击检查,连教室门都进不了;还有上课讲话的,就站在后面听吧……

  再后来,中考过了,我们依然以许多途径与马老师保持联系,每次对话,他都会问起一些平常的问题,但这些问题中,无不包含这老师对学生的爱。

高中的作文 篇2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老师,是我初中时候班主任---李老师。

  她身材苗条,戴着一副眼镜,说话总是爱笑,而且笑的时候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牙齿也全都露出来了。

  每次周记本发下来的时候,;我都会看到一些幽默的话语。比如,哈哈,首尾呼应。今天,骂我的心情有点不好,当我打开周记本的时候,瞬间心情大好,正因为看到了李老的那些评语。

  今天,我很伤心。因为没有和好朋友分到一个学习小组。李老师发现了我的情绪很低落,便知道了是什么原因。后来,回寝的时候,李老师把我叫住,然后,边走边跟我说她的想法,让我的心情变得好了起来。

  今年,是我在学校过的第一个生日,这个生日既特别又太突然,当第一个晚自习下课的时候,李老师对我们说:“今天我们班有一个寿星,正好我们都是寄宿生,那让我们一起来庆祝她的生日吧,。有请我们今天的寿星,李晶同学上台。我怀着激动的心情上了讲台。李老师拿出比脸还大的月饼说:“都说十五的月亮圆,今天我们的寿星来帮我们切月饼吧”。我那时不知道有多感动,我可以说那是我过得最快乐的生日了。

  校运会男子200米比赛时,有一个个子不高的男生突然跑到一半是摔了一跤。当时那个场景正被我旁边的李老师看到了,她本来想进去,但又怕影响比赛秩序。然后就鼓励那名同学说,加油孩子,站起来!你是最棒的!人生的道路上还有很多挫折,你不能就这么备一点小挫折给打败。不管名次怎么样,只要努力了就行了,你能成功的。接着那名运动员站了起来,忍着疼痛跑完了接下来的比赛。那名同学并不是我们班的,我问李老师为什么要鼓励那名同学。李老暗示慈祥地说,因为他是学生,我是老师。当时我站在李老师旁边,看到李老师焦急的神情,听到了她焦急的声音,感受到了一名老师对学生的爱。

  看,这就是让我印象深刻的老师,一个关心学生,理解学生,热心的老师。

高中的作文 篇3

  我是一个非常平凡的人,没多大本事,平时喜欢开点玩笑,大家都说我这是幽默。幽不幽默我不知道,除了一米七六的个头之外并无其它过人之处。但这并不妨碍我良好的人缘关系,想当年我的人气与人缘简直非常火暴,一点都不逊色于明星,尤其是女人缘。当年好多女人一见到我就争着想亲我抱我。你们还别不信,母亲说我之所以这么受欢迎主要是长有两个“下巴”,还有我手和脚的关节处都长了摺子,跟一节节莲藕似的。这些人中上至风骚少妇下至无知少女甚至还有一些上年纪的老太婆都对我不怀好意,也不问我愿不愿意上来就亲,直到我“哇”的大吼一声她们才稍微收敛点抱着我轻轻拍并轻声说:“乖!不哭哦”!

  后来人缘渐渐少了点,再后来就没人缘了,人气也变成气人了。我“非常热情”的跟左邻右舍帮了点忙他们不但不感激还经常跟我父母告状,说我给他们帮了一些倒忙。看我人缘都到什么程度了,这些都不算什么,令我想不通的是竟然连鸡狗都不高兴见到我。但尽管这样我却一点也不介意,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它们。拿着棍子整天在后面追它们,一直追得它们飞的飞跳的跳。但追了好几年它们也没喜欢上我,唉!我想它们是不可能会喜欢我的了。于是我想我不能老把时间浪费在追它们上面。我得懂事了,得帮父母分担些责任了,比如帮他们读书呀什么的。尽管他们骗我说这是在帮我自己读书。可他们自己为什么不读,还骗我说将来考上大学了可以过上好的日子,还可以找个漂亮MM,哼!我才不稀罕呢,漂亮MM有什么了不起我可没放在眼里。还没有跟伙伴们在地上玩弹珠好玩呢。直到很久以后才发现原来玩弹珠确实不如追漂亮MM那么好玩。当然这是后话。眼下我得先帮父母把书读好,几年下来后我发现原来读书还真的蛮好玩。尤其是给同桌和其它的女同学扔纸条,既新鲜又刺激。

  可我的诚心却没得到多少女同学的回应,甚至有几次遭到白眼与抗议并举报给老师,但我热情依然不减。有一次正和同桌女同学埋头研究纸条内容,被老师揪着耳朵从坐位上请到讲台上跟同学们“分享”经验。跟我一起分享“经验”的还有和我同桌的那位女同学。到底是女生胆太小,一上去脸红得跟柿子似的。老低着头一声不吭的在那玩她的衣角,我真不明白这衣角有什么好玩的,最后玩着玩着还玩出了眼泪。我可不一样,我头抬得老高,撅着嘴鼓着腮帮一双眼斜看着窗外。一直坚持到下课铃响了也没肯跟同学们分享成功“经验”。

  打那以后那女同学见我跟见了鬼似的,别说再跟我“研究”纸条了,连跟我说话都不敢了。我有这么可怕吗?真是!

  考试了,有好多同学都领了奖状,评了“三好学生”。我也还不算差,我也被评了个“三坏学生”,其实也就一字之差,有什么关系呢。最让我想不通的是回家被老爸给K了顿。隔壁的朱胖子考了个“鸭蛋”他父亲都没K他,我明明已经及格了还挨K。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顿K多重要,因为经过这顿K后我被扶正了,将“三坏学生”变成“三好学生”了。

  后来又过了几年我懂事了,真的懂事了。我就想不通一些同学明明家里条件并不好却还要到上海北京这些大城市去读书,而且一读还得读四年。害得父母们到处借钱供他(她)们读书。真是一点都不孝。这些父母也真奇怪借钱供这些“不孝”子孙读书竟然还喜笑颜开。我可不能这样,我得孝顺,帮父母省钱。我就不去这么远的地方上学。而且干脆最后连书都不读了,多省点钱。可父母并不领情,一个劲失望的摇头……

  后来就参加工作了,所谓的参加工作就是帮父母到田间地头干些杂活。那时还是农村户口还没转非呢,那活累不说简直跟读书没法相比。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锄头比笔重多了,但为时已晚。

  晚上闲时也会和一帮像我一样读书不争气的哥们一道游荡在马路上,扯着嗓子对着马路上过往的姑娘们大声唱着“我曾经问过不休,你何时跟我走”的伤感情歌。希望姑娘们能感动得回报个温柔的'笑容,这个时候姑娘们通常会送我们一句非常温柔的话:“神经病”,然后再免费赠送一个白眼。但我们就像是一群处在青春期的公牛,依然扯着公牛般的嗓子唱得昏天黑地……。

  直到不久后的一天,一个可爱的姑娘走进了我的视野。我才知道原来灵魂是怎么出窍的。但偏偏这个时候却没了在马路上扯着公牛般嗓子喊唱的胆量了,不敢对着姑娘表白,一直到姑娘去了广州才捶胸顿足的后悔没跟姑娘表白。当时我想如果再有机会我一定不会再让自己捶胸顿足了。这个机会直到几年后才出现,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武汉打拼。事业受了点挫折刚回到家乡。当我再次遇见她的时候我想我是再当一次狗熊呢还是当一回英雄。整整想了几天我终于决定做英雄了。

  面对我迟来的表白,姑娘当时好像似乎没有思想准备。好朋友突然要转换成女朋友这个角色对她来说似乎有点仓促。但对我来说却是十分漫长了。最后终于在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政策攻心”下姑娘缴械投降了。

  初入爱河的我才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让人心动神怡的河,我想即使淹死在这样的河里我也愿意,好温暖,好温馨,好惬意呵……

  可好景不长,梦还没醒的我还真差点在这条河里淹死了。女友再次到广州去说要我跟她一起去由于我当时身份证丢了还是什么原因结果没去成,就这样姑娘再次在我的视野里消失了。而且消失得那么干脆,再次得到消息的时候她已经是别人的新娘了……

  还好,命大的我终于没被淹死,但淹得半死不活了。我不得不面对现实。原来这河看似很美,但不小心它一样会要人命。这之后我不大相信爱情这东西了,爱情这东西可能是属于有钱人跟无聊人的玩意。我资本太少,玩不起。

  马路上公牛般的声音依然唱得昏天黑地,只是其中少了我的声音。我觉得我应该静下心里修行,于是跟象棋结下了不解之缘。整天杀得昏天黑地的我从来没想过会在这上面杀出个老婆来的,跟我整天调兵遣将的棋友的老婆突然有天跟我说给我介绍个女朋友,当时下得正酣的我低着头“嗯”了一下,没想到第二天她真的把她的同事也就是我现在的老婆带来了。

  从此我的命运开始发生了变化,如果当初知道会发生后面的这个变化,打死我也不会去下棋了。唉!造化弄人啦。你们看,本来婚前我只洗一个人的衣服,有时候还母亲帮我洗。饭也是母亲做好。虽没什么山珍海味倒也过得自在。可婚后再看,我不但要自己洗衣服,还得多洗一个人的衣服。碗也是,以前本来饭吃过后碗一推就自由了。可现在不但洗衣服还得洗碗,更令我受不了的是没过多久竟然突然莫明其妙的多出了一个人来。这个人可不更不得了啦!不但一天到晚要我洗万国旗还跟我吹胡子瞪眼,稍不如意就大吵大闹。

  后来这个家伙竟然管我叫爸,我战战兢兢的应着。唉!我那是他爸呀,看着满屋子被他扔得乱七八糟的玩具我真想叫他“爸”。

  不过现在我不想叫他“爸”了,从我的剃须刀被他拆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我想管他叫“祖宗”。

  写到这我都不想再往下写了,因为我与这个“祖宗”之间的故事才刚刚开始。我的自传就暂且写到这吧,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呵呵……

高中的作文 篇4

  时代不断地发展,语言定会一同进步。最新修订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因记录了随时代发展出的新潮热词而备受关注、

  有人为修订结果点赞,也有人认为这样做恶紫夺朱,使词典失去了原本应有的意义和作用。而我认为这次修订是值得我们赞赏的。

  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若不常年混迹于各大热点媒体、网络论坛,难免时有与时代脱节之感。对“热词”来说,尽管已经被广泛使用,却难免有不知其大意之人;又或有不少只知其引申义,却不知其渊源之人。而随着“热词”热度的退减,它们很可能会被遗忘。而用词典将其记录下来,未来也就有据可查,对未来的后人来说,可能还是有力的史据。因此,将部分热词记入词典,是对中华文化的一种保护,更是对中华文化随时代发展的记录,是值得提倡的。

  况且,词典收录热词并非仅此一次。我仍清楚地记得旧版词典中,曾有粉红色纸的附录,收录着当时人们所认识的“新潮词”——如指代希腊字母“α”的“阿尔法”;还有不少词语有着特别明确的释义和出处,而现在这些词语中的大部分经整合已经归入了常用词汇中。因此我们如今所见的奇词在多年后,也许也将变得平常。况且此次修订中所添加的词汇也比较合理,并不单以流行度为标准,仍把握了应用的准则;而像“神马”“有木有”这类因发音问题产生的热词,确实不应加入词典。

  一种语言的词典,应被视为一种语言的官方教科书,是应当被恭敬、严肃地对待的;但同时因为有巨大的影响力与覆盖面,因此更需要与时俱进,及时补充,反复修订。况且,比起内带插画例句的牛津词典,我们汉语词典的解释能力稍逊一筹。因此我想,不仅是加入“热词”,我们可能还要向词典中加入更多新奇的东西,让我们的词典不再是死气沉沉的古板老先生,而像是更富有活力的年轻人,这才更有利于我们在飞速发展的时代中,发张出更富活力的文化,增强文化软实力,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中国有着五千年的深远的文化血脉,要想使它延续,我们不能总希望从中“挖掘”出什么,而应去“发掘”。并记录下“发掘”的成果。词典修订,正是文化进步的体现,我们理应支持,理应为之奋斗。

高中的作文 篇5

  首全部登上单曲榜前十名。在舞蹈上,他同样敢于创新。1983年,3月24日晚,杰克逊在地下室的一间厨房里联系着一个从电影《灵魂列车》中学来的新舞步。他对舞步进行了改良,当他表演出来时,全场都惊呆了。这就是独一无二的太空舞步。只有打破束缚才有创新,只有创新才能领先。是勇于打破规则的创新,成就了杰克逊音乐之王的梦想。

  是创新让”苹果“站了起来,是创新让乔布斯成就了梦想。

  当洛基亚还在创造全键盘手机时,乔布斯的苹果公司已经明白手机的按键应越少越好,当iphone一上市,理科以他时尚简约的外形,简单易学的操作和其简单外表成反比的大量功能迅速的占领了全球的手机市场。以至于现在”苹果“每推出一部新机,即使价格比普通手机高出几倍到几十倍,抢购热潮仍会引起万人空巷的局面。这便是创新的力量。为何中国出不了乔布斯,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制造国。上到精密电子,下到袜子、打火机,中国制造创业的发展日新月异,但是为什么中国就出不了“乔布斯”?就是因为创新的缺乏。只有中国制造,中国创造却不够,少有“颠覆新”产品出现。所以是创新让“苹果”脱颖而出,是创新让乔布斯功成名就。

  创新让毕加索把抽象派进行到底,让《公牛》在抽象中包含形与神。

  毕加索擅长在其他画派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将作品提高到新的境界。比如抽象派常常用几何图形去变现意蕴,到了毕加索那里,则简而又简。1945年12月日,毕加索画了一头公牛,他把公牛画得十分逼真,但他并不满足。在以后的一个多月里他一共画了九次公牛,每一次公牛都比前一次更“消瘦”,许多多余的东西被删掉,当人们看到成品时很难想象,画家花费许多心血画就的寥寥数笔,却精炼的表现了公牛的形与神。是创新让毕加索在抽象画上圆了自己的梦,是创新让《公牛》昂首向前。

  创新与梦想就像一对暖生的兄弟,不管是杰克逊、乔布斯还是毕加索。有梦想的人一定勇于创新。勇于创新的人,我相信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梦想,成就自我。

高中的作文 篇6

  在我小学五年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老师教过我。但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五年级的班主任―郑树真老师。

  郑老师长得不是十分漂亮,但也让人过目不忘:一张有形的瓜子脸,然后挺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幅亮晶晶的眼镜。眼睛虽小,但也炯炯有神。头发不长,却也很直,很顺。

  第一次见郑老师的时候,感觉他很严肃。平日总板着脸,好像干什么都很严谨。但一到了课堂上,那张平日板着的脸,也渐渐有了笑容。讲课那真是一流啊!讲的生动活泼,不一会,这些知识我们就全掌握了。

  郑老师平时也很关心我们的生活。

  记得有一次,那是考试的前夕。我不留意把同学的手弄破了,办理的同学都吓坏了,然后连忙跑去叫老师。不一会郑老师来了。看了一下那位同学的伤势,就放下了自己手头的工作,陪受伤的同学去了医院。过了好长时间,老师才带着那位同学回来。回来之后还不停地安慰我,让我很感动。

  还有,平时郑老师就像一个邻家大姐姐一样,愿意和我们一齐进步。

  那是五年级下半册的时候,一个炎热的夏天。学校通知我们上下各个班级做墙扳。大家苦苦思索,也没有想出什么新鲜的点子。这时班主任郑老师来了。郑老师和我们一齐探论,仔细的听取了大家的意见。

  当墙报走出来的时候,说实话,大家都被吓了一跳,不仅仅仅是因为栩栩如生的画和优美的文笔,也有郑老师精心的设计在里面。你看!那五彩的蝴蝶在花丛中飞舞,然后路边的自行车整齐的排放着。一颗感恩的心,记录着五四班的往事,一切都是那么美。

  这些事,永远不会忘!

  啊!老师,您就像一只春蚕,到死不忘吐丝,为人奉献。啊!老师,您想一支蜡烛,照亮了别人,牺牲了自己。啊!老师,您就像一只粉笔用尽了自己,将知识传授给他人。啊!然后老师,您就是一位园丁,终日养育我们这些祖国的小花。

  师生之情如手足,师生之情如家人,千言万语但是一句话:“老师!我们忘不了你。”

  我祝天下所有的教师:工作顺利,事事顺心。说一声:“老师您辛苦了。”

高中的作文 篇7

  漫无目的飘落的花朵,它纯洁、美丽,井然有序的形状使它披上了一层迷离的面纱,它如仙女,来时静美优雅,去时静无声息。但为什么,它的美,显得是如此凄凉呢,像是它那冰冷的外表,沉默寡言。当人们用温暖的双手去接捧时,感受到的却是一个令人寒颤的温度。难道,它本就是那么不亲近人吗?

  雪花,落在了一位少年的肩上,晶莹剔透。

  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贴身衣,让他的身材更好的体现了出来,峰腰猿背,衬上一条修长的白色长裤。一个复古的手表,松懈地戴在左手,在他那大眼睛中,透露着不解的迷茫,而这迷茫,全是来自他眼前的这位面容冷漠的少年。

  比起白衣少年,他则是穿着一身墨黑色西装,瞳孔微闭,在其中泛着令人心寒的眼神,正如此刻这漫天飞絮的雪花,是那么的冰冷无情。

  雪下的越来越大了,他们肩上的积雪已经堆积的很厚了,其实只要一斜身,就可以抖掉,但他们谁都没有动,静静地望着彼此。

  慢慢的,白衣少年先开口了:“羽,当年的事是我不对,你不能原谅我吗?让我们回到从前,好吗?我一定不会再让你伤心了。”

  那位被称为羽的少年,顿了顿,然后带着冰冷的目光朝白衣男子看去,缓缓地说:“你以为我是什么,只是一个你想怎样就怎样的玩偶么?莫萧笙,死心吧,我不会忘记曾经的事,更不会忘记你这张令我厌恶的脸。”说完,便想转身就走。

  莫萧笙见他想走,顿时感到手忙脚乱,连忙拽着他的手,让他坐在了旁边的木椅上:“我知道错了,我不应该弄坏你脖子上的项链,我是不小心的,而且我也不知道那是你爷爷留给你唯一的东西啊!”说到这,莫萧笙不禁呆住了,从何时起,眼前这位少年对自己的叫法改变了,从原来的“小笙”,变成了现在的直呼全名。

  雪已经末到脚跟了,雪花在树上堆积成了团,北风像一匹饿狼,野蛮的肆虐着一切,但羽与萧笙,却一个也没有动,静静地感受着那冰冷的气温。

  羽疲惫的闭上了眼睛,幻想着曾经他与萧笙拥有过的一切:快乐、惊喜、伤心、感动。

  但现在,他好像什么也不剩了,只剩下那憎恨。他又望了望眼前正沉默着的萧笙,他何尝不是想与眼前这少年和好,但是,真的能再回到从前吗。

  在此时,雪停了,天上的云朵快挡不住那耀眼的陽光了,已经有一丝丝的陽光洒落在大地上。

  “其实,我早想给你看个东西了,可是我没有勇气,怕你还 是会生气。”

  羽听了,朝他的手中看去。萧笙的手缓缓摊开,露出了紧篡在其中的项链,项链还 有着体温,在他的中间,有明显的裂痕,但在萧笙细心的修复下,已经好很多了。这条项链在雪的映衬下显得分外漂亮。

  这不正是当年被他弄坏的那条项链吗,没想到他

  羽又望向萧笙,只见他一脸笑容地看着自己,那笑容就仿佛那已经破云而入的陽光。

  他怔住了,随后,在他的脸上,出现了已经许久不再出现的笑容。

  “谢谢你,小笙。”

  萧笙愣了愣,然后热泪就不自觉地盈上了他的眼眶:“不谢,我的朋友!”

  太陽的光芒,温暖着整个大地,它柔和、平静地照耀着他们重归于好的友情,映衬着他们的欢声笑语,也解冻着路旁堆积的雪。

  他们都感觉到了,而且异常清楚,那层堆积的雪,在此刻开始,消融、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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