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时尚作文700字

时间:2021-03-01 17:23:21 作文 我要投稿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品味时尚作文7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1

  当今社会是信息社会,亦或是说,现在是属于信息的一个时代。用数学的思维来想,信息是我们现代社会这个大函数的一个值域,无论你是以三角函数周期性的乱蹦,还是对数、指数朝∞延伸,你都逃不出信息这个值域的掌心。而时尚,亦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而与人们的生活更加密切。他时时刻刻都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可时尚究竟为何物?

  在我看来,时尚不仅只有一层含义。用辩证的眼光去看,有真正意义上的时尚和假“时尚”。为此,我先给时尚加上双引号。

  先来说说假“时尚”。既然说是假“时尚”,这必是消极的一面。要知道,真正的时尚并不等同于跟风。英国古典经济学就指出,人们在消费时,会有从众心理和攀比心理。似乎觉得“大家好,就是真的好”。比如说,众所周知的Iphone。在我看来,iphone早就不是单纯的一部手机了。很多人购买iphone的目的,不是为了那一大串是否会用到的功能。而是为了让别人看到那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标志罢了。用iphone,只是为了告诉别人,我有iphone。或者是因为身边的亲戚朋友都买了iphone,自己若是没有则会显得“没面子”,所以也买iphone。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这从众心理和攀比心理,很多人在购买手机时一定不会选择iphone。为什么?因为iphone的高价,实际使用价值优势不明显……由此看来,这种“时尚”,就已经与时尚的本意背道而驰了。甚至可以说,这是人们一种病态的心理,或者是一种不健康的社会现象。这种假“时尚”,不如不要。

  再来看看真正的时尚。一件事物成为时尚,众人便喜爱它、追逐它。实际上,这应是一种相反的关系。因为这件事物所具有的某种优势、某种特点令众人所喜爱,受众人的追捧,所以才成为了时尚。这样的例子就更多了,大多数的体育运动都“遵从”这“时尚定论”。各种运动都有各自的拥簇。另外,时尚也不是单纯的喜爱,它也可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或是一种习惯。一种跟随自己内心的自在的生活,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总的来说,时尚就是跟随自己的内心,并切记时尚不是盲从。这就是我所品味的时尚。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2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3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

  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

  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4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5

  品味时尚——北京与上海的对话 背倚燕山,傲视四方,有着君临天下的大气,这是北京陆地的尽头,大海的起点,这是上海。当国人都羡慕这两座城市时,他们却在互诉衷肠。 "海弟",每天你注视着扬子江从脚下浩浩荡荡流入东海,迎着海风欣赏从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阳,夏天到沙滩上避暑,冬天不心穿羽绒服,夜晚的你不会孤独,外滩璀璨的灯火将伴你至天明。" "京兄",早晨你会在钟楼悠扬的钟声里醒来,闲了提着鸟笼到公园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馆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戏院看一出《定军山》,黄昏到天桥看一看杂耍,伴着"冰糖葫芦"行云流水般的吆喝声,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韵味。 "只是,我没有陆家嘴那样多的高楼,没有那么多的豪华跑车,没有你那样时尚。我只有古旧的四合院,破旧的三轮车,人们为了追求时尚,把四合院拆了开一间麦当劳,星巴克,把三轮车扔了换成冒着黑烟的四轮怪物。急功近利的人们,没有发现我骨子里浓浓的京味啊!" "京兄,其实你那京味便也是时尚啊!想来奥运会后,中国风席卷全球。那舞动的"京",在鸟巢里幻化成翩跹起舞的仙女,飞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刚的"飞天"服,成了中华民族探索的不竭动力。

  传统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领着我们前进,不也是一种时尚么?" (北京颔首思索)"而我,众所周知小弟无悠久历史,却有着令人称道的时尚。而人们批评我只顾吸收别人的时尚,空有浮华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海弟,看那外滩万国风情的别墅群,正是你兼容并包的象征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你用这宽广的胸怀接纳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对呀,我们都在品味着自己的时尚,为何还要在苦恼中不能自拨?" "应该提醒人们,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文化,品味着自己的时尚,切不可舍近求远,失掉自己的特点!" 北京奥运会将北京展现给世界,上海世博会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品味着不同的时尚,却又携手发展,演绎着明天。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6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喧闹的酒店大厅时,人们似乎没有发现少了一份紧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了忙忙碌碌的筹备,便少了互相帮上一手的暖暖之语。没有了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便听了过年的“滋味”。只是吃顿饭,那还何需在外远游的人风尘仆仆地赶回吗?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7

  当沾染暮色的晚风湮没最后一声虫鸣,西天的最后一朵云彩也温柔地卧进了远山,黄昏的晚钟又如期响起,悠悠向远……

  喧腾了一天,静默的时光易惹遐思:为了一个袒臂露背的少女,一张古铜色的老脸慌转过去;为了一群纵情欢歌的红男绿女,一个烟袋锅子圈着微弱的叹息弥漫,似乎又听见何处的“九斤老太”抱怨着“一代不如一代”。

  时尚,在新旧的冲突中逐渐变了味。谁会花时间去认识那个风华绝代美艳绝伦的“仙草”呢!看,“芙蓉姐姐”来了,“国家辣妹”在一孔子像前扭动腰肢,声称是多少代儒学传人。一个一生都克己复礼的伟人培养出如此时尚的后辈!林妹妹化一缕香魂归逝了,悼念着“何处有香丘”;唉,都云你太痴,谁知你心衷!

  喧腾是短命的别名,余秋雨如是说。在觊觎辉煌、走红的时刻,在做弄潮手的雄心壮志面前,别忘了,时尚也代表着一种幼稚。新生的力量无论好坏,终是脆弱。人们在用电子邮件代替问候的同时,也失去了那妆楼禺页望的泪眼;失去了再别康桥的凄美;更不会体味那离别后天南地北遍地皆是的离愁。一封别书,更能撩起千年的悸动,刻骨铭心。

  不知何时,人们又开始热衷买雕牌洗衣粉,穿NLKE运动鞋,用拉芬洗发露。往往在享受天堂的厚遇时,魔鬼也正屏息嗅着你的气味。时尚应学会包容,却不能纵容泥沙俱下。学会在交错杂陈的时刻坚持原则,我们可以让塞北的朔风吹出一部《狼图腾》,也可以让江南的柔波滋养出《妻妾成群》,可以高唱“大江东去,浪淘尽”,亦可低吟“杨柳岸,晓风残月”。和谐共荣,才是传统与时尚的平稳过渡。看看那黄梅戏,听听那塞外鼓角、大浪淘沙。在雅俗之间,在厚重与轻盈之间,驰骋、感悟。时尚,从不是刻意摒除一切。

  星几斗,月一弯,梦里依稀,我变成持戟的勇士,摇着鞭丝,挺着长枪,征衫划过吁喘的前胸,让剑锋似霜花般飞舞,赚取红襟翠袖。谁成想,她竟是穿着婚纱的新娘!原来一切都可以共生!

  明日,我要走过阡阡陌陌,走上古塬,看芊芊芳草,绿遍天涯。耳朵里正塞着新潮的耳机呢!时尚,无处不在,随时可为。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8

  时尚,我们普通的理解就是跟上潮流,让自己不落后时尚。让自己有一个特点。可是,时尚真正的含义是什么?是人们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被别人嘲笑,只是为了追上别人的步伐,学别人。这和跟屁虫有什么不同?

  品味一下时尚,时尚有表面上的装饰,有其他的装饰,也有内心的不同,反正时尚就是与普通人不同。追求另类。这是为什么?其实是为了与别人的步伐一致,和别人站在一起,不落后别人。要不,可能被那些时尚的人称作“不懂时尚的人”。正是人们害怕这个称号,害怕落后社会,只好和他们一样。因为大家都是这样如此罢了!

  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追求时尚?难道不追求不行吗?我觉得追求时尚其实只是被时尚的开发者玩弄了。他们开发时尚其实是为了让我们追随他们,让他们觉得我们很蠢。因为我们看到稀奇的东西就会去看看,一旦觉得好,便会想拥有它,而其他人看到大家都这样,也会忍不住去跟随一下。最为时尚的开发者,他们便会觉得好笑,觉得光荣。因为他们觉得我们蠢,觉得自己是时尚的首领,很自豪。

  为什么我们要跟着别人?有着自己的特点不好吗?追着别人,往往会丢失自己,丢失自己的人格,丢失自己拥有的特点,这样,我们只是一个学别人的机器人。没有任何特点。这样,大家都是一样的行动,一样的想法,一样的思维,全世界都一致的话,这还是高级动物的领土吗?

  作为地球上的高级动物,人类,我们应该有自己的主见,不能因为有人领导一群人,而那个诱饵很新奇,很有诱惑力,就追随他们。因为这样,我们就算不上是高等生物,比低级动物还要笨。我们也可以有自己的团队,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团队,有自己的天地,有自己的空间。和自己一样的人生存在一起。这样,生活就有了意义,有了色彩,有了活着的道理!

  我们要有自己的思维,有自己得想法。我们不要因为人多就与他们一体。我们要有自己做人的原则。只有自己选择,才能生活。没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主见,你再厉害,也无用武之地。

  追求时尚,应根据自己的喜好,不能因为人多就去追求。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9

  时尚是社会这条大河上刮起的一阵风,它总能在这条奔腾的浚河上掀起一个又一个的浪头。20xx年,要问哪浪最高,告诉你,那就是魔术。

  春节联欢晚会上,台湾魔术师刘谦用那两根橡皮筋征服了亿万观众,一刹那,这个令人惊叹的表演走进千家万户,魔术师如雨后春笋一个个都涌现出来。中央电视台、湖南电视台、安徽电视台、争先恐后组织魔术表演,大变活人,瞬间移动,斗转星移。读心术—一个个令人诧异的表演把观众带进了魔术的城堡。

  魔术它到头来只是一种技术,而不是魔法。只是魔术师用他们娴熟的技术,飞快的身子,巧妙的科学原理骗过了观众的眼睛,给人魔幻的感觉。其实它并不是一项新兴的节目,早在几千年前它就诞生了。

  魔术最早起源于古埃及,古印度,中国随着历史的进步和各项科学理论研究,以及各民族不同的文化风格魔术越来越精妙,越来越具有可观性,终于20xx它引发了中国魔术热!

  说到印度,很多人会想到瑜伽。作为印度传统的健身法,瑜伽的很多动作令人菲疑所思。瑜伽高手可以将自已身体缩小为球的大小,或是用双腿夹住头部,其动作优美,运动幅度夸张。说到这很多朋友应该想到了“大变活人”不错,“大变活人”中很多项目就是从中演变而来的。要问古代文明中,谁的数学研究深入,那非埃及莫属,瞧、那一座座金字塔正是最好的证明,如此复杂的问题都可解决,试问52张小小扑克对他们有何难度呢!

  中国文化讲究技巧,古装片中最常见的就是:“喷火”“耍杂”这些杂技经过时间的冼礼,如今摇身一变,赫然就是舞台上的“斗转星移”吗!

  由此说来,那些令人费解的魔术竟是从古典文化走来的。其实,当今社会每一阵潮流之凤,它都出自于古典文化的天端。当你疯狂的热衷于这一件时装,那一种表演时,你是否想过,它背后蕴藏着什么?其实当你发掘时尚背后的古典,你会得到更多的乐趣。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10

  时尚,听起来十分“现代”,是时代的步伐。时尚有时就是一只风向标,指向当今最流行的色彩、款式和语言。

  我本以为自己是不太关注时尚的。外面流行什么,与我何干?再时尚,如果不合我的口味,也没什么可在意的。

  我呢,喜欢淡色的衣服:米黄、浅蓝、浅紫配白色,都是我心仪的颜色。

  因而我很长时间内都对时尚毫不关心。

  到小学六年级时,我才加入班级qq群,这才发现我已经“落伍”很久了。大家在网络上的一些流行语,我有许多不了解意思。既然交流起来很困难,那么久以不变应万变,在群中“潜水”,揣摩意思吧。

  如今我在群上活跃了许多,发现开启qq的红钻、黄钻等,已经是一种时尚。我们这些互联网时代的人,已经把qq当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在现实中,我们也许不比别人强,在网上我我们可以为自己在群体中拔得头筹而快乐不已。

  原先对“时尚”不甚关注,慢慢地,我发现“时尚”一词是有排他性的。你知道这个词的意思,我就与你为友;你若不知,我就排斥你。“时尚”的产生,就是为了寻找自我认同。

  现在,时尚不是“高大上”,而是体现在生活中。比如,日前流行在头上戴花草形状的发卡。近几年来,各种古时的锦绣图案出现在大街小巷。我还曾在一家店里看到许多以云锦做装饰的衣服。

  这些时尚,有些是长久的,有些如过眼云烟。

  像复古之风,寻求简朴、自然,是人们在节奏越来越快的都市生活中的需要,因而经久不衰。只要是人们本性中追求的东西所形成的时尚,都可以说是有内涵的,因而成为了经典。

  如暴风雨般袭来,又转眼间退去的时尚,大多也只是盲目的跟风。比如商场里的时髦衣服,上柜不久马上就被标上“大甩卖”的标签。一时的时尚,并不能长久。

  时尚,并不完全是虚荣的表现。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时尚,自己喜欢的,便是时尚。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11

  邓丽君的歌声如碎玉空灵,经久不衰的是美好的记忆;网络歌手的嘶吼在两个月后便销声匿迹。

  红楼里的花魂月魄植入我心,化作睡梦里的笙歌,时兴的爱情小说在一场雨后化为子虚乌有先生的`轻咳。

  它们都是曾经的时尚,却有的转眼成了明日黄花,唯有值得品味咀嚼的才成了永恒的经典。尼采有言:一切文字,余独爱以红书者。当今文人才子的作品也得有些至诚的内容,才能化为时尚经典。创新而出的作品总有其生命力,但若想让这生命力长久,仍需要不断地为其注入新的源头活水,不能以“我新我怕谁”而横行于世。于丹的《庄子》,易中天的《三国》,都是新树立而起的文化墙,然而只是将老庄的话、刘备的语水煮一番,何可长留于大众心灵深处呢?

  一切实践活动,倘若没有精神目标为动力,没有精神价值为追求,无论其表面多么轰轰烈烈,其实质还是空洞、乏味的。我以为周国平此语正道出了时尚的关键。时尚的需要有值得人追捧的亮点,时尚的要有存活于世的资本,那便是其中的精神价值。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无论搬出哪一角的砖,哪一块不是时尚化为的经典?三闾大夫的行吟泽畔,柳屯田的浅吟低唱,李白的唐诗典章,数不尽的珍宝,说不完的美好。如今的时尚,难道不该向它们看齐?所以让时代的弄潮儿们不可忽视自己的价值追求,不能只满足于让大众了解那些灯红酒绿的繁华墟场里的琐事。

  时尚的仍需不断创新,模仿的也要挖掘出属于自己的品牌。山寨之风吹遍大江南北,多少人在追问,它究竟能够走多远?如今的它,的确是众人追捧的明星,它,抓在谁的手里都炙热如火烧,可谁能够保证它在那舞台上永远丰华绝代。所以,它仍需不断向前跑,找出自己的优势,利用科技知识武装自己,提升自己的活力,立起自己的品牌,让时尚成为永远的时尚,让岁月磨不光精神的棱角,多年后,依旧光亮如初,美丽,动人。

  时尚,它踏着现代的步子走在舞台上,举手投足间朝气蓬勃。

  经典,是洗去铅粉的女子,素面朝天,却依旧不减当年的风采。

  我希望,所有的时尚都能成为明日的经典。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12

  要品味时尚,首先要弄明白时尚是什么意思,时,一时之意也;尚,风尚之意也。合在一起,时尚便是一时的风尚。

  要成为时尚,首先得抓住这个“尚”字。尚原义是喜欢,只有喜欢的人多了才能成为一种潮流,才有可能成为时尚。

  但除了这个尚字,还需抓住一个时字,一种潮流只有在一段时间内以风卷残云之势席卷全国乃至全球,才能称之为时尚。

  可现在看来,诸多时尚如此短命的原因也往往出在这个时字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就比如说,前些年很流行的《百家讲坛》吧。易中天、刘心武等一批学者的讲座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升腾起一股读《三国》读《红楼》的时尚,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手捧丛书仔细研究的老幼妇孺。可现如今呢,只能说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了。这股时尚降温之快与其升温之快一样令人咋舌,这不禁让人费解,难道就没有永恒的时尚吗?

  答案是当然有。还是举个文化界的例子吧!奉旨填词的柳三变一改北宋词坛当时文风浮华的局面,将市井俗语引用到词作之中,一时成为风尚,按照当时的说法是“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不得不承认在那时,柳永的词已风尚一时,但是千年以后,柳词却未因时代久远而失其魁力,这又是为何呢?

  思前想后,或许想不出头绪。但原因很简单,这便是创新与模仿的区别。创新是时尚的生命。

  柳永敢于创新,为前人之不敢为,所以他建立的时尚历久弥新;而现在的学者陈袭旧章,按图索骥,美其名曰“独特见解”的也只不过为博人眼球而故弄玄虚罢了,所以他们的时尚便是过眼烟云。

  真正的时尚就如同一杯普通的水,平凡却能够让你每次都在其中品味到新的东西,而暂时的时尚,却是用光怪陆离的色彩掩盖住的一杯普通的盐水而已。

  时尚就如同历史,是创新和重复永不停歇地互动,敢于创新的时尚成为经典流传万代,因循守旧的时尚只能湮没在时光的无情中。

  品味时尚,品味重复的单调,品味创新的魅力。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13

  他说,你来人间一趟,要看看太阳。于是,那时,“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成了许多人眼里向往的时尚。

  时尚,不应是名表豪车么?有人反问。一本《小时代》将许多人对时尚的认知带入英文字母组成的品牌里。屏幕里红毯上明星举手投足间用物质堆砌起来的华丽,被许多人用两个词概括——时尚。所谓的时尚。

  愈来愈多的杂志把自己定义为时尚,每一页封面都要是引领时尚潮流的。款式各异的服装加上互相碰撞的颜色,人物不苟言笑,居高临下颇为自得。像是手表里精致的零件,均分的时间严肃的态度。更像是平面里无法理喻的奇怪吧。这,就是所谓时尚?

  那好吧,换一种。像海子一样“做一个幸福的人”,升学,考试的压力置之不理。作业本上潦草的字迹叫“放达”,毫无纪律的违规叫“不羁”。像陶渊明一样“不求甚解”,洋洋自得的笑他人的迂。直到有一天,学霸们在抱怨错了一道选择题,只考了97,自己却拿着卷子,看着那个正好相反的分数。桌上有一摊液体,还好,那并不是我的悲伤。

  纸上孤单地写着“时尚”二字,周围是无数种被划去的可能。到底何为时尚?它真的真实存在在我们的生活里吗,还只是有名无实的让人向往?女生辫子上频繁更换的饰品;男生嘴里脱口而出的网络用语;镜子前偷偷穿上大人的衣服;梳妆台上悄悄抹上姐姐的妆。自已为是的时尚成了老师父母眼里的问题学生,素面朝天的校服帆布鞋才是青春的主旋律。可是,这又怎么不是时尚?

  周围的女生开始学着偶像剧里留长发,而我依旧是短发素颜。所谓时尚,并不一定是披金戴银,也没必要把自己活成另一个人的样子。校服帆布鞋里的青春,素颜短发里的自然,一切的一切又怎会担不起时尚之名?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上对的事,对的人,适逢花开的惊喜便是时尚。即使生在小时代,我也愿走在街上,去看看太阳。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14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人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品味时尚作文700字15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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