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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展民办高校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1-10-01 10:50:31 教育论文 我要投稿

对发展民办高校的几点思考

●据有关统计,我国多数民办高等学校的行政事业费基本上可以通过收取学费和自筹方式加以解决,但在需要扩大学校基础建设增添急需现代教学设备时往往感到十分困难,国家如能适当提供资助或提供无息低息贷款,将能解民办高校燃眉之急。根据我国国情,特别是在教育经费短缺的情况下,对民办大学实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不失为政府间接资助民办高校的有效方式。

  ●从1996年我国高校的科类结构看,大多偏重于理工教育,人文社会学科所占比例一直偏低,特别是一批面向第三产业的财经和政法类学科专业。据有关专家预测,到本世纪末,我国至少需要高中级财经类毕业生累计约100万人,政法类毕业生约40万人,1992年,普通高校财经类毕业生数为6.5万人,政法类毕业生为1.2万人。如果维持这个培养规模,1993年-2000年,普通高校可培养财经类毕业生50多万人,政法类毕业生约10万人,尚缺30多万人,再加上人才的自然减员,可见单靠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很难解决的,民办高校的兴起和发展,正好拾普通高校之遗,补普通高校之短。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有一套较为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有较为稳定的行政管理人员。民办高校的评估指标主要由办学方向,办学条件,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办学效益等若干大项组成。

  ●纵观世界上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日本)以及发展中国家(如智利和韩国)私立高等教育发展进程,我们不难发现,政府和私立高教部门之间,大体上都经历了从"控制"到支持和从"反控制"到争取资助的历史转变。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公有制实现的形式可以是多样化的。与经济体制的多种所有制结构相适应,我国高校也可以实现多种所有制。民办高校作为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多元化的一种重要形式之一,应该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及办学效益,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当前,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必须从教育行政部门与民办高校本身两方面做好工作。  

  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起到积极引导、扶持与管理的作用

  1、对民办高等教育应树立正确的观念

  目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民办高校的调控,代表性的意见主要有两种,其一认为,既然民办高校面向市场办学,政府主管部门就不必过多地去干预、控制,只要在政策方向上把握住就行了。没有必要去限止、用条条框框去"管"去"卡",让其在市场中"自生自灭"。其二认为,高等教育有其周期性和规律性,不能放任自流,要吸取过去办高校"一哄而上"的经验教训,对民办高校的管理完全应该按照现有公办高校的要求来参照,而对有些民办高校的专业,只需在现有的公立高校基础上扩大招生数就可以解决,因此民办高校不宜发展过快。  

  从高等教育改革的实践表明,管理体制改革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而办学体制改革又是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因为只有搞活办学体制,才能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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