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检验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检验管理制度1
1.目的
对原料、辅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验,为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提供保证。
2.范围
适用于原、辅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3.检验内容
3.1原辅材料:主要检查查看外包装、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必要时,由化验室采样进行指标的检验。
3.2过程质量检验
3.3出厂检验:净含量、感官、菌落总数、
4.依据标准
GB19295-20xx速冻面米制品标准。
净含量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执行。
感官按速冻面米制品标准B19295-20xx执行。
菌落总数按GB/T4789.2 检验法执行。
5.检验周期、频次
5.1每批原辅料入厂前必须进行经检验、验收,合格后许可进厂。 每批次投料前至少检查/检验两次
5.2产品的过程检验由各工序的质量安全员负责,按照工艺标准及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检验和监控,各种状态分隔清楚(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处理)。
5.3产品的成品检验(出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员必须对产品过程检验和控制全面了解,确定无误再进行成品检验。每(班)批次至少化验一次,不合格产品禁止出厂。
6、检验记录及保存
原、辅材料进厂检验,过程质量检验,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及与检验活动相关的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为2年。
7、检验结果处理
执行《产品纠错和预防措施》和《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①贯彻执行化验室管理制度、化验规程和标准,确保产品的出厂检验项目在受控状态下进行,保证出厂检验项目的真实有效,并及时将信息反馈车间,确保生产的有序进行。
②负责化验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按照设备管理制度和使用规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③贯彻实施规范的卫生要求,保证化验室设备、环境及个人的清洁卫生
9、检验员的能力要求:检验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方可上岗.
9.1检验员应具备的工作技能
9.1.1化验测试仪器的'调试、校正和操作技能; 9.1.2测试样品的采样能力;
9.1.3测试结果的判断能力;
9.1.4对化验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力;
9.1.5对化验样品的分类保管能力.
10.化验室管理
10.1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0.1.1数据要保持其完整性。
10.1.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验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10.1.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10.1.4操作者必须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10.2化验室药品玻璃仪器、仪器管理制度
10.2.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10.2.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10.2.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
10.2.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10.2.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报告,经厂领导同意后处理。对法定的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后,方可使用。
10.3检验制度
10.3.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10.3.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保持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10.3.3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试剂盒方法步骤的检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10.3.4每次检验结果均须报告工厂质量负责人,若有细菌超标,通知车间隔离产品,加样抽检查明原因由工厂质量负责人决定产品的去向。
10.4化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10.4.1化验室每天要清扫,保持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保持干净。
10.4.2检验用的样品要存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10.4.3一切不容物质或浓酸、浓碱,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蚀水管, 浓酸浓碱应稀释到适应浓度后才能倒入下水道。
10.4.4对细菌污染的地面、台面要先用药品消毒,擦拭干净,各种废物要丢到指定的污桶中。
10.4.5消毒时要认真仔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使用。
10.4.6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11.“*”检验项目检验计划
11.1目的: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完善生产工艺。
11.2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的“产品”食品 11.3检验项目:、按标准规定检验项目执行。
11.4时间安排:第一次:3月下旬,第二次:8月下旬 11.5负责部门:质检科
11.6送检单位:赵县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所 11.7要求:①严格按计划时间进行送检; ②严格按规定进行样品抽取;
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抽查结果,可做为本季度的检验依据,计划时间顺延。
检验管理制度2
1.总则
1.1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1.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 参考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术语和定义
3.1资质认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2检验检测机构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3资质认定评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4.评审要求
4.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4.2.2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4.2.4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4.2.5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4.2.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培训计划应适应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
4.2.7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3.1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
4.3.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4.3.3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4.3.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使用和进入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4.4.1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
4.4.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和设施的配置、维护和使用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
4.4.3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并标识其状态。
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出现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检验检测机构的参考标准应满足溯源要求。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4.4.4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应加以唯一性标识。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并对其进行正常维护。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核查。
4.4.5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使用、隔离或加贴停用标签、标记,直至修复并通过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设备能正常工作为止。应核查这些缺陷或超出规定限度对以前检验检测结果的影响。
4.4.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管理程序。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
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4.5.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4.5.2检验检测机构应阐明质量方针,应制定质量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
4.5.3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明确文件的批准、发布、标识、变更和废止,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
4.5.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偏离、变更应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
4.5.5检验检测机构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体现分包项目,并予以标注。
4.5.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明确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验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4.5.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保持与客户沟通,跟踪对客户需求的满足,以及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
4.5.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的程序。明确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
4.5.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的处理程序,明确对不符合的评价、决定不符合是否可接受、纠正不符合、批准恢复被停止的工作的责任和权力。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该程序包含检验检测前中后全过程。
4.5.10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当发现潜在不符合时,应采取预防措施。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5.1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记录管理程序,确保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符合要求。
4.5.1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以便验证其运作是否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内部审核通常每年一次,由质量负责人策划内审并制定审核方案。内审员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内审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应:
a)依据有关过程的重要性、对检验检测机构产生影响的变化和以往的审核结果,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审核方案包括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
b)规定每次审核的审核准则和范围;
c)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
d)确保将审核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者;
e)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f)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做出审核结果的证据。
4.5.13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的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施,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应保留管理评审的记录。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信息:
a)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
b)与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
c)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
d)质量目标实现程度;
e)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f)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
g)内外部审核的结果;
h)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i)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
j)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
k)资源的充分性;
l)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m)改进建议;
n)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员工培训。
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内容:
a)改进措施;
b)管理体系所需的变更;
c)资源需求。
4.5.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方法控制程序。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应优先使用标准方法,并确保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在使用标准方法前,应进行证实。在使用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前,应进行确认。检验检测机构应跟踪方法的变化,并重新进行证实或确认。必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作业指导书。如确需方法偏离,应有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和批准,并征得客户同意。当客户建议的方法不适合或已过期时,应通知客户。
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的使用,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并告知客户相关方法可能存在的风险。需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开发自制方法控制程序,自制方法应经确认。
4.5.15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需要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
4.5.16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媒介上的数据予以保护,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的程序。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应形成文件,使用前确认其适用性,并进行定期、改变或升级后的再确认。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以确保其功能正常。
4.5.1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抽样控制程序。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当客户对抽样程序有偏离的要求时,应予以详细记录,同时告知相关人员。
4.5.1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样品管理程序,以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并为客户保密。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品的标识系统,并在检验检测整个期间保留该标识。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记录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样品在运输、接收、制备、处置、存储过程中应予以控制和记录。当样品需要存放或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环境条件。
4.5.1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质量控制程序,定期参加能力验证或机构之间比对。通过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偏离预先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质量控制应有适当的方法和计划并加以评价。
4.5.20检验检测机构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并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结果通常应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形式发出。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a)标题;
b)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适用时);
c)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的地点(如果与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不同);
d)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确保能够识别该页是属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结束的清晰标识;
e)客户的名称和地址(适用时);
f)对所使用检验检测方法的识别;
g)检验检测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
h)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重大影响时,注明样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验检测的日期;
i)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影响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
j)检验检测检报告或证书的批准人;
k)检验检测结果的测量单位(适用时);
l)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所检验检测样品的符合性情况。
4.5.21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说明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增加或删减,以及特定检验检测条件的信息,如环境条件;
b)适用时,给出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声明;
c)适用时,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声明。当不确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的指令中有要求,或当对测量结果依据规范的限制进行符合性判定时,需要提供有关不确定度的信息;
d)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释;
e)特定检验检测方法或客户所要求的附加信息。
4.5.22当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抽样检验检测时,应有完整、充分的信息支撑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4.5.23当需要对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解释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将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形成文件。意见和解释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注。
4.5.24当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包含了由分包方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时,这些结果应予以清晰标明。
4.5.25当用电话、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应满足本准则对数据控制的要求。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格式应设计为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种检验检测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
4.5.26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签发后,若有更正或增补应予以记录。修订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标明所代替的报告或证书,并注以唯一性标识。
4.5.27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4.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符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的评审补充要求。
检验管理制度3
检验科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设立《微生物实验室菌种登记表》,其内容包括:菌种编号、菌种名称、菌种来源、保存日期、数量、保存条件、存放位置、保管人。
第二条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建立详细的台账和分类。
第三条根据菌种的特性选择适宜的保存方式,采用双人管理。
第四条根据菌种情况定期检测菌种品质,发现菌种变异或退化时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
第五条菌种的发放需要双保管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每次使用标准菌株都应做好使用记录,包括标准品的'名称、编号、使用时间等。
第六条购买的标准菌株初次复苏使用时,应批量保存在菌种管,-20度以下保存。
第七条新的标准菌株复苏后传代最多不超过三次,如超过三次,将不再作为标准菌株使用。
第八条标准菌株保存管一经解冻使用后不得再次冻存。
第九条菌种必须装在密封的专用容器内,高压灭菌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十条菌种、毒株失窃时要及时报告,并有相应的应急预案。
检验管理制度4
医院检验科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维护科室运行秩序的关键机制。它旨在规范检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防止医疗差错的发生,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
内容概述:
医院检验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检验流程管理:规定样本采集、运送、处理、分析及报告发布等环节的操作规程。
2. 质量控制:设定定期的`质量评估和内部审计程序,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3. 设备管理:对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校准和故障处理进行规定。
4. 人员培训:制定员工的培训计划,提升专业技能和医学伦理意识。
5. 安全卫生:强调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预防生物、化学和物理危害。
6. 数据管理:规定检验数据的记录、存储、传输和保护方式。
7. 患者服务:设立投诉和反馈机制,优化患者服务体验。
检验管理制度5
建筑项目经理部原材料检验、试验制度
1.生产组核查材料质量证明,无证时拒绝使用。对检查不合格时,技术组按《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程序文件执行。
2.材料进货的检验:试验员对进场材料负责标识,标牌按贯标规定的`尺寸,用颜色分明材料受检状态。材料组提供材料供应合同相关附件给技术组,技术组、生产组和采购员、保管员共同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检验。
3.施工试验:技术组编制试验计划,试验员负责安排试验取样、制作、清理、送试、取单。
4.材料复验:按技发字03号文执行。原材料复试结果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5.机电设备使用前的检验和试验,由技术组提供检查标准,同生产组共同检验。
6.材料使用:对原材料需做复试的必须复试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并退还厂家或降低标准使用,对使用的部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检验管理制度6
1、本单位安排专人建立气瓶登记台账和档案,对气瓶状况采用“气瓶动态管理系统”进行计算机管理;
2、进入电脑管理系统的气瓶必须技术资料完整,气瓶登记台账应做到一瓶一卡,内容应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气瓶检验合格证、气瓶使用登记证等。
3、气瓶上应涂敷本单位标志、气瓶编号和打本单位标志钢印。
4、本单位气瓶外表的颜色、字样和色环应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气瓶的附件应保持完好,如发现颜色不清、附件损坏的情况必须及时修复。
5、本单位所使用的气瓶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验,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气瓶不得使用。
6、当气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及其它可能影响到使用安全的情况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7、气瓶必须专用,不得充装与气瓶标志不一致的其它介质。
8、气瓶平时应注意维护和保养,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9、夏季应防止曝晒,严禁敲打、碰撞气瓶,气瓶罐装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检验管理制度7
1.目的:确保公司安全护卫服务过程井然有序,文明服务,礼貌待人,防止违反安全护卫规章的行为出现和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2.适用范围:公司安全护卫工作。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抽检。
3.2管理处安全主管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
4.内容:
4.1安全护卫服务过程的.分类与检验过程工作分配。
4.1.1安全护卫服务过程包括:
4.1.1.1道口护卫作业;
4.1.1.2大堂护卫作业;
4.1.1.3车(库)场护卫作业;
4.1.1.4巡逻护卫作业。
4.1.2检验
4.1.2.1抽检:
安全部依据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每季度对各管理处安全护卫工作进行一次不定时的检查,检验结果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和反馈到各管理处。
4.1.2.2日检(包括夜间查岗)
各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依据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对各护卫班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管理处管理人员负责每周不少于三次的夜间查岗。
4.1.2.3对以上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上报质管部;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认真填写预防措施报告上报质管部。
4.2质量记录
4.2.1管理处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填写《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和《夜间查岗记录表》。
4.2.2.安全部正确填写《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验表》。
4.2.3《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和《夜间查岗记录表》由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保存,保存期为一年;《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验表》由安全部保存,保存期为一年。
5.相关文件与记录:cop13.1不合格品(服务)的控制程序各种规章及职责
《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
《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
《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验表》
《夜间查岗记录表》
《纠正措施报告》
《预防措施报告》
检验管理制度8
检验科医院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检验流程管理:涵盖样本采集、送检、检验、结果报告及异常处理等环节。
2. 人员管理:涉及人员资质、培训、职责分配与考核。
3. 设备与试剂管理:包括设备的'采购、维护、校准及试剂的存储与使用。
4. 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设立质量标准,实施内部和外部质量评估,推动科室持续改进。
5. 数据与信息安全: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6. 应急与危机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内容概述:
1. 标准化操作程序(sops):制定并执行各类检验的标准化步骤,确保操作一致性。
2. 员工培训与发展: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
3. 设备管理规程:明确设备的操作、保养、故障报修流程。
4.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全面的质量监控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评审。
5. 安全与卫生规定:确保实验室环境的安全与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6. 服务与沟通规范:优化与临床科室、患者及家属的沟通方式,提升服务体验。
检验管理制度9
一、紫外线灯监测
1、日常监测: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 2、强度监测:每半年一次。
检验科紫外线灯使用管理制度
1、室内空气消毒:要求每立方米不少于1.5W,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检验科规定1小时,灯管距离地面小于2米。
2、物体表面消毒:灯管距离物体表面不得超过1米,应使照射表面受到直接照射,且应达到足够的照射剂量。
3、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灯管表面清洁,一般每二周用95%的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4、使用紫外线直接照射消毒,必须在无人的情况下进行,医务人员监测时必须注意防护。
5、空气消毒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湿度适宜。
6、紫外线消毒灯,做好使用记录,每半年测定照射强度一次,并有记录。新灯≥90UW/cm为合格,使用中≥70 UW/cm为合格,使227、新紫外线灯厂家必须提供使用1000小时和照射强度(≥90UW/cm)的说明,使用前必须进行照射强度监测,监测照射强度2<90UW/cm不能使用。 2
检验科工作人员手卫生制度
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感染一、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
1、所有检验科工作人员加强手卫生的意识,掌握必要的手卫生知识,保证洗手和手消毒达到规定的要求。
2、严格按照洗手与手消毒指征、手卫生方法认真洗手或手消毒,洗手或消毒后应防止手部的再污染。
4、静脉穿刺时洗手或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二、手卫生设施
1、流动水洗手,非手触式水龙头。
2、肥皂和皂液。滤水功能肥皂盒;每周清洁,有污染随时清洁;皂液一次性包装。
3、热风吹干机。
4、速干手消毒剂;
三、洗手与手卫生消毒指征
1、洗手:当手部被血液或其他体液污染时,处理体液标本后;微生物接种、鉴定、药敏前后,要求用肥皂或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2、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操作微机前、静脉穿刺前,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可代替洗手。
3、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在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进行洗手与卫生手消毒。
四、洗手方法和原则
1、在流动水下,使双手充分淋湿。
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7)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五、速干手卫生消毒方法和原则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洗手方法和揉搓的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六、手卫生合格的判断标准
卫生手消毒,细菌数应≤10cfu/cm。
检验管理制度10
一、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ISO 17025)》的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制订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实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各专业实验室要制订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做到日有操作记录,月有小结、分析,年有总结。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为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捡、报告。
四、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进或维修后的仪器须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五、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七、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八、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九、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 查。
急诊检验制度与范围
一、急诊检验制度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工作。
(2)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时送检验科。
(3)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
(4)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患者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范围
(1)急诊患者。
(2)门诊危重患者。
(3)急诊观察室患者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重症患者或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的基本项目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DIC诊断项目、疟原虫检查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尿沉渣镜检、尿糖、尿酮体、
尿隐血、尿胆原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大便常规检验: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和定量、氯化物定量、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葡萄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血气分析,心肌标志物测定,氨基转移酶,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6)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其他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检验仪器管理制度
一、检验仪器应由专人负责,并制定操作规程。仪器与仪器资料不能分离,应妥为保存,以便查询。
二、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自动分析仪器运行参数的设置应规定权限,不得随意或私自更改。
三、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护、修理记录。
四、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进修、实习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六、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
七、选购仪器应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及专业人员经多方考察后,按正常渠道进货,并组织验收,培训人员,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账。
八、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九、科主任要经常了解、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检查试剂管理制度
一、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二、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账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三、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名。发票须经科主任或顺位规定签字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四、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访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五、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暴品要远离水源、火源,存放于安全的沙堆内;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六、确需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置量及配制人。
检验管理制度11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每月向科主任申报所需试剂,列入请购单内,由科主任负责处理。
2.科内确定由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请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
3.所有试剂的请购、进货均由科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常,有批准文号,有生产日期和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各专业实验室应做好本室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浪费、变质、过期,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
检验管理制度12
1检验科要根据具体条件,需要拟订安全技术规范,切实遵守,并定期检验落实情况。工作人员要熟悉电路总开关,灭火水龙头,灭火器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2菌种、毒种、剧毒试剂及贵重仪器物品应指定专人保管,要有防偷防盗措施,单独建立帐册,记录进货及领用数量、领用人及日期。科室要有严格的定期检查制度。
3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如触电、失火、玻璃割伤、针头刺伤、烧伤、不慎中毒、传染性标本的污染等,实验室应有应急处理的方法,有关人员均应熟悉。
4实验室的.用电设备、电源线路、煤气、给排水系统的安全性是否符合使用要求,要正确使用,特别不能带电检修仪器。
5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下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火灾和爆炸等时间发生。
6注意门、窗安全,防盗防窃。
检验管理制度13
检验科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中确保检验工作质量、效率和安全的核心规范,它旨在规范科室运作,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同时也为医疗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通过明确职责分工,优化流程管理,强化质量管理,预防和控制医疗风险,检验科管理制度对于提升整个医疗机构的.运营效能具有重要作用。
内容概述:
检验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限,确保每个工作人员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
2. 检验流程:规定样本采集、处理、分析、报告等环节的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过程的标准化。
3. 质量控制:设立内部质控体系,定期进行设备校准、试剂评估和结果比对,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4. 安全管理:制定生物安全、化学安全和辐射安全等规定,防止职业暴露和环境污染。
5. 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系统进行样本追踪、报告发布、数据存储,提高工作效率。
6. 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
7.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应对突发情况,如仪器故障、样本丢失等。
8. 客户服务:设定患者咨询、投诉和满意度调查的处理流程,持续改进服务体验。
检验管理制度14
一、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制定医疗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熟悉差错、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旨在杜绝或减少检验差错的发生,保证医疗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务实验室从事检验技术工作的全体人员。
3、职责:
3.1科主任对检验科医疗安全管理负总责。对医疗安全定期检查、督促并负责处理差错事故。
3.2实验室组长负责落实具体措施。
3.3各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检验报告负责。
4、医疗差错、事故防范:
4.1 、加强对职工的医疗安全意识教育,紧紧绷牢医疗安全这根弦。科主任要及时发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提出防范措施。一旦发生差错或纠纷,科主任要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对差错定性,必要时在全科会议上通报,组织全科人员讨论分析,使其它同志引以为鉴,防止再发生类似差错或纠纷。
4.2、进一步改善职工的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特别是服务窗口,是最容易与病人发生口角的地方,因此,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及与病人沟通的技巧都很重要。
4.3 、进一步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规范,如检验结果审核制度、急诊管理及危急值报告制度、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异常结果复检规定、血球仪复检和镜检要求等,科主任经常性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
4.4 、严把检验质量关,加强检验报告审核工作。报告单发出前必须认真、仔细核对,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明显不符、阴性与阳性临界值结果、自相矛盾不能解释的、离谱的结果均要给予复查,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对血清外观异常者也要注明,必要时与病区沟通。
4.5 、坚守工作岗位,急诊标本及时检测,及时报告。属“危急值”结果必须立即复查确认,并按“检验结果危急值质量管理及报告制度”流程及时报告给临床。
4.6 、做好实习生带教工作。实习生必须在老师指导下从事操作,检验结果必须由带教老师审核后签发。实习生发生的差错由带教老师承担责任。
4.7 、加强标本的'管理,认真采集和验收检验标本,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防止标本错采、错收、张冠李戴。不合格标本须及时退回并电话通知重新采集送检,以保证检验质量。已测标本和未测标本分开放置,标本存人冰箱前必须检查是否已检测过(即是否有未测标本混入其中);下班前也要检查操作台上、水浴箱及离心机内是否有未测标本,确保检验标本不遗失并保证及时报告。同时,作好记录,以备查询。为便于标本复查及查找差错原因,检测后的标本必须冰箱保存一周,骨髓片、染色体制片则要长期存档保存,征兵标本需保存三个月以上。
4.8、加强对职工的业务培训,除每月开展一次业务学习外,还要结合本科的工作实际,对职工进行技术考核,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
4.9 、工作期间严肃、认真、细致,不闲聊,不脱岗。
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标本必须到人到位,交接双方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字。
4.10 、加强法制观念,不使用三证不全的试剂(无论质量多好),以防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4.11、科主任二线值班,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意外事项(如仪器故障、急诊标本太多需临时加人等),保证值班期间人员、仪器正常。
5、差错、事故处理及报告程序:
5.1 、科室职工收到临床对检验质量的反馈(口头或书面),均统一转交给科主任,科主任应及时查实情况,作出相应整改措施,并给临床答复。如反馈内容属于差错性质,应按差错标准定性及时记录、上报。
5.2 、发生一般差错。当事人应主动向分管科主任汇报,分管科主任及时登记并处理,每月全科汇总一次,月底填表上报医务处。
5.3 、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交待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亲临现场与当事人一起进行应急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将差错降低到最低水平。
5.4 、发生差错的标本及有关记录等均须妥善保存,以备查对。
5.5 、发生严重差错及事故,其汇报路线:当事人→科主任→医务处。
5.6 、发生一般差错,科主任应在科室会议上通报。发生严重差错及事故,应在三天内组织全科讨论分析,当事人须在会上作深刻检查,由科主任向医务处作出书面汇报。
5.7发生差错的责任人除通报教育外,根据相关奖惩条例,给予恰当的奖金处罚。
二、实验室安全制度
1、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职责包括防火、安全、安全教育、安全事故分析、上报、毒害试剂管理、菌种毒种管理等
2、危害性化学品如:易燃、可燃、腐蚀、剧毒品分类放置专人保管。
3、易燃、易爆药品,贮存在专用的品库,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4、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制度。
5、生物性传染标本必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防护守则。
6、传染性垃圾集中送焚烧处,传染性液体消毒后倒入下水道。
7、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管理。
8、各种带电设备必须接地,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卸。
9、每个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安全通道、灭火器放置地、最近消防栓地点。
10、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11、使用煤气的实验室,要防止煤气中毒或失火事件的发生。
12、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防护,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13、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水。
检验管理制度15
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实验室运作高效、安全和可靠的关键工具。它旨在规范试剂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废弃处理等环节,从而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减少误差,保护患者权益,并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
内容概述:
1. 试剂采购管理:明确试剂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制定采购流程,确保试剂的质量和合法性。
2. 试剂验收与存储:规定试剂的验收程序,设定适宜的'存储条件,防止试剂变质或失效。
3. 试剂使用管理:规定试剂的领用、配制和使用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4. 质量控制:定期进行质量监控,对试剂性能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5. 废弃试剂处理:制定废弃试剂的处理方法,遵守环保法规,防止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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