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办法

时间:2024-02-23 07:13:28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仓库管理办法

仓库管理办法1

  为了加强仓库管理提高物资防护能力,保证物资使用完好率,特制定本办法。

  1、物资的保管要根据不同性质、包装、体积、出厂时间等,采取不同的保管方法进行管理。

  2、严格按区域对物资实施保管和防护。

  3、根据物资的.形态和特性确定货架、货位和保管方法,分类后定量成行码放,防止磕碰、挤压。

  4、物资进库管理人员必须检查包装是否有损,点清实物量是否与入库单相符,数量正确、包装完好办理入库认收签字,并进行登记和标识,以示区别。

  5、物资搬运、码垛要轻拿轻放,进行搬运作业时,保管员必须到场,发现混箱、包装损坏及时改正和更换,保证物资出库完好。

  6、物资出库本着先进先出,防止物资存放时间过长、防锈油漏失造成物资锈蚀影响质量。

  7、库房设施应符合物资防护和保管要求,保持仓库干燥、通风,防止受潮和霉变。

  8、每月对库存品进行盘点,出入库时严格清点,及时改台账、卡片,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9、如发现因管理不善造成物资损坏、锈蚀,应及时报告生产供应部,采取补救措施。

  10、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其他物资的仓储管理

  老河口众鑫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二零xx年十月

仓库管理办法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医药仓库是储存医药商品、物资的重要场所。

  其基本任务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储存多,进出快、保管好、费用省、损耗少,为促进医药生产和流通的发展服务。

  为加强仓库管理、保管养护好医药商品和物资,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医药工商企业所属的各种仓库(以下简称仓库)。

  第三条 各级医药主管部门和工商企业,必须加强对仓库的领导,健全仓库机构,搞好仓库建设,加强仓库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业务技术培训,关心职工生活。

  仓库要配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新招收的职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第四条 仓库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执行国家政策和法令。

  要依照客观经济规律,积极实行经营责任制。

  第五条 仓库要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

  仓库主任对本库的工作和财产负责;货区小组负责人对本区的工作和财产负责;保管员对所管区域的商品、物资和财产负责;警卫、

  消防、验收、养护、堆码、分装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责任对本职工作负责。

  第六条 仓库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县(或相当县)以上仓库要开展创“四好仓库”竞赛活动。

  第七条 仓库要大力推进技术进步。

  组织并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实验活动。

  逐步实现仓库管理现代化,养护科学化。

  仓库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

  第八条 仓库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努力学习。

  提高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 商品、物资入库、出库

  第九条 仓库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商品、物资出入库的验收复核制度、作业程序和工作质量标准。

  大、中型仓库要设置验收组,小型仓库设专(兼)职验收员。

  要严格验收复核。

  假药、劣药或质量有严重问题的商品、物资不得入库、出库,严防流入市场或进入生产厂,车间。

  第十条 仓库要根据业务部门提报的月、季、年度商品、物资进出库计划,编制储存计划。

  大宗商品、物资进出库。

  业务部门应事先通知仓库;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新品种入库。

  应要求业务部门提供其性质和保管要求。

  进口商品,物资入库应要求业务部门(或委托单位)将合同副本和检验报告单送交仓库。

  第十一条 商品、物资入库要把好验收关。

  仓库依据入库凭证对商品、物资的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感观验收。

  具体项目、标准、比例、方法、时间等内容和要求,按有关规定办理。

  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

  经过验收的商品、物资,验收人员要在凭证上签字或盖章。

  并做好记录;对拆件验收的商品、物资要在外包装上加注验收标记。

  仓库在验收中发现问题按下列办法处理:

  外地到货、发现商品、物资的品名、规格、等级、数量等与入库凭证不符,或包装破损、雨淋水湿、以及被盗、破碎等问题,

  由运输人员做出记录,仓库暂行接收,及时采取挽救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处理。

  发现商品、物资质量有问题暂不入库,会同质检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本地产品,发现数量与入库凭证不符,按实际数量在凭证上注明签收;如质量、品名、规格、等级或包装等不符合规定。

  仓库有权拒绝收货。

  第十二条 商品、物资出库,必须有正式凭证。

  仓库要认真审查出库凭证。

  在有效期内发货。

  凭证如有问题,必须经原开票单位重开或更正盖章后方为有效。

  对“白条”及手续不符的,仓库应拒绝发货。

  对救灾、抢险、抢救危急病人等特殊情况,仓库应按企业规定的有关制度或应急措施。

  及时发货,不得延误;事后必须及时补办手续。

  第十三条 商品、物资出库要把好复核关。

  仓库必须按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出库的商品、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志清楚,并向提货人或运输人员办清交接发货人必须注销提货凭证。

  并开具出门证。

  商品、物资出库,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办理;特殊商品、物资出库,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由仓库分装、改装、换装的商品、物资,以及零货拼箱,包装要整洁,箱外加注标记,箱内放置装箱单;进口商品、物资出库,要加注中文标记。

  仓库接到查询要及时答复,认真处理。

  第三章 商品、物资储存

  第十四条 商品、物资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特殊商品、物资如贵细、毒品、危险品等,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专库(柜)储存,指定专人保管。

  严禁将其相互混存或与一般货物混存;对于性质互相抵触。

  互相串味,以及养护、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物资,必须分开存放。

  效期商品、物资储存。

  必须有特殊标志。

  第十五条 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

  合理利用仓容。

  要留有适当的墙距、垛距、顶距、灯距、底距,并做到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要爱护商品、物资、堆码、装卸要遵守操作规程,实行文明作业。

  第十六条 仓库必须设保管帐(卡)。

  正确记载商品、物资进、出、存动态。

  坚持货位编号、层批标量、动碰复核、日记月清、月对季盘等方法。

  保证帐(卡)、货相符。

  帐簿及有关凭证必须按财会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七条 仓库要通过商品、物资进、出、存等活动,随时了解有无冷背积压、不配套、近期失效、盲目进货,

  仓库存货而门市脱销等问题,积极向业务部门反映情况,以利改进工作。

  仓库要建立催调制度,对于存放期过长的商品、物资要催请业务部门及时处理;催调不动的,仓库应向企业领导反映。

  请求督促处理。

  已经报废的商品、物资,仓库要将其分开存放并催请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不得长期占用仓库。

  第十八条 仓库不得动用储存的商品、物资;不准个人动用包装物料和其他财物;不准在存货区放置个人物品。

  第四章 商品物资养护

  第十九条 仓库要建立健全养护组织。

  配备必要的养护设备仪器,推广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努力改善仓储条件。

  大中型仓库要设养护组,其他仓库要设专(兼)职养护员,负责本库商品、物资养护工作,总结、推广养护经验,针对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活动。

  不断提高养护技术水平。

  第二十条 仓库要维护商品、物资的质量。

  根据商品、物资性质、仓储条件和气候变化,安排适宜的储存场所。

  堆码要有利于养护。

  要加强温湿度管理,正确采用通风、密封、吸潮、降温等养护方法和措施。

  切实保证医药商品、物资的疗效和使用价值。

  仓库要搞好库房、货场和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

  药品、原料和精密医疗器械等。

  不得露天存放,其他商品、物资也要尽量减少露天存放现象。

  第二十一条 仓库要监督商品、物资的质量。

  对经过验收入库的商品、物资,要配合质检部门定期进行循环质量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有效期的商品、物资,要建立登记和催调制度,认真实施。

  第二十二条 仓库要建立商品、物资养护档案。

  配合质检部门做好质量信息反馈,协助业务部门把好进货关。

  第五章 仓库核算和定额管理

  第二十三条 仓库要根据本单位的条件,实行独立核算。

  半独立核算和简易核算。

  并配备相应的财会核算人员。

  核算的项目、内容、方法按财会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仓库必须加强财产管理。

  仓库的建筑物、机具、苫垫和包装物料等各项财产。

  要设置帐册,设立使用和维修责任制度,定期保养,及时维修。

  第二十五条 仓库要实行定额管理。

  大中型仓库定额的主要项目:

  一、单位面积储存量(吨/平方米)。

  二、收发货差错率(万分)。

  三、帐货相符率(%)。

  四、平均保管损失(元/万元)。

  五、平均保管费用(元/吨)。

  六、人均工作量(吨/人)。

  小型仓库定额的主要项目为上述的一至五项。

  第二十六条 各项定额指标,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先进合理的原则进行制订。

  经企业领导批准后,落实到班组和岗位。

  六项定额计算方法,按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商业四好仓库竞赛活动实施办法》办理。

  第六章 仓库安全

  第二十七条 企业和仓库必须有领导干部主管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要建立健全治保、消防等安全组织。

  经常开展活动。

  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工伤事故、防自然灾害、防霉变残损等工作,确保人身、商品物资和设备安全。

  第二十八条 仓库要制订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生产作业的操作规程。

  经常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使职工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政治责任心。

  严格照章办事,杜绝违章作业。

  掌握各种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九条 仓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仓库的防火工作要实行分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

  按区、按级指定的防火负责人,防火负责人对本责任区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仓库的存货区要和办公室、生活区、汽车库、油库等严格分开。

  不得紧靠库房、货场收购和销售商品,规模很小的基层仓库也要根据具体条件尽量分开,以保安全。

  新建、扩建、改建仓库,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办理,面积过大的库房要设防火墙。

  第三十条 仓库必须严格管理火种、火源、电源、水源。

  严禁携带火种、危险品进入存货区;存货区禁止吸烟、用火、临时性特殊用火必须经企业领导批准,并备好消防器材,派人现场监护。

  机动车辆进入存货区要加戴防火“安全帽”。

  仓库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老旧电线要及时更新,库房照明线和路灯线须分别设置。

  每次作业完毕要将库房、货场的电源切断。

  仓库的消防用水要经常备足,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第三十一条 仓库必须根据建筑规模和储存商品、物资的性质,配置消防设备,做到数量充足、合理摆布、专人管理、经常有效、严禁挪作它用。

  大中型仓库和雷区仓库要安装避雷设备。

  仓库消防通道要保持经常畅通。

  第三十二条 仓库实行逐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

  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后要对本人负责区检查一次;货区负责人、仓库主任、企业领导要定期检查。

  遇有灾害性天气或有特殊情况,仓库工作人员要及时检查,加强防范。

  各级医药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在汛期、霉雨、夏防、冬防等时期和重大节日前都要组织力量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

  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做好记录,责成有关单位或人员限期解决;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并及时上报。

  上级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处理。

  不得拖延。

  第三十三条 仓库发生火灾或其它事故,必须按照规定迅速上报。

  企业和仓库领导要抓紧对事故的清查处理。

  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第七章 奖 惩

  第三十四条 企业和仓库对正确执行政策,认真贯彻本规则,积极促进医药生产和流通,做出显著成绩的仓库、班组或个人。

  应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五条 凡违反本规则。

  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员。

  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根据情节轻重。

  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应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各级医药主管部门和工商企业要督促、检查所属仓库执行本规则,并可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自下达之日起实行。

  原《国家医药管理总局仓库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备 注

  1.第九、十九、二十五条中的“大中型仓库”,是指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仓库,不足此数的为小型仓库。

  2.第三十三条损失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损失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商品物资被盗事故或造成人员死亡的各种事故,在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的同时,必须报国家医药管理局。

仓库管理办法3

  一、仓库物资管理目的

  为保证本工程正常有序地进行,规范物资供应管理程序,提高物资管理工作效率,使物资管理更加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依据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程序文件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巴新公路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物品分类

  1、土建材料

  2、安装材料

  3、装饰材料

  4、施工工具

  5、测量工具

  6、劳保用具

  7、机械工具

  8、临时用电用水器材

  9、试验工具

  三、物资部门人员职责

  一、项目物资部部长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及程序文件中有关物资管理的程序。

  2、组织制定《项目仓库物资管理办法》、《项目油库安全管理规定》、《项目劳保用品发放制度》等相关业务管理办法。

  3、组织编制并执行《物资需用计划》、《物资申请计划》、《物资采购计划》。

  4、组织项目所需大宗物资的招标采购。

  5、组织物资供方的调查、评审、选定工作。

  6、组织物资采购合同的谈判、评审和签订工作。

  7、组织收集、汇总、上报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各种报表,收集和整理有关物资管理的质量记录,组织收集物资统计、核算资料。

  8、对材料使用、消耗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材料的使用、消耗情况组织统计、分析及核算。

  9、对所属项目的物资标准化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10、协调、配合其他相关部室做好有关物资采购、管理、控制、核算工作。

  11、定期向项目领导班子汇报物资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及物资的采购、库存情况。

  二、项目物资部材料员职责

  1、负责对物资供方的调查和评价工作,收集和整理供方的有关资料,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并形成名册。

  2、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按程序文件的规定进行各类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

  3、负责收集《材料进场通知单》、《产品质量证明书及试验状态登记簿》。

  4、负责项目急需材料的申请、进货及结算工作。

  5、具体负责分部自购材料的备案记录工作,形成每月进场材料清单。

  6、负责建立物资明细帐,对下进行材料转账,做好物资的统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各种报表和台帐。

  7、配合部长做好施工材料使用前的计划、使用中的监督、使用后的核算。

  9、做好部长布置的`其他物资管理工作。

  四、物资的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与采购人员一起,依据送货单及采购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填写商品验收单。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商品验收单,做好入库登记并做好台帐登记。

  3.商品验收单的填写必须正确完整,且要有经手人、验收人、主管签字方可有效。对于一些电器及设备工具等须详细记录保修日期。

  4.入库时,如发现以下情况可,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a.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

  b.未经批准采购的物资

  c.要求不符的物资

  5. 原则上采购物品要先验收入库再领用出库,但特殊情况下,如填写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未能或不需入库的物资,库管员到现场核对验收无误后填写商品验收单,并做好入库出库手续。

  五、物资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工具、设备的运转零部件,要分类摆放整齐、稳固、高度要适当。精密工具、量具应妥善放置。

  2、搬运有刃毛刺或涂油的工具及零配件要戴手套,货物应放置稳当,不准超出货架。

  3、工具零部件,不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线上。

  4.已入库的设备物品的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维修卡等证件,统一保管在料库办公室文件柜内。

  5.根据储存物资的特点,做好“五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老鼠;做好“十二防”——防潮、防压、防腐、防火、防盗、防雷、防虫、防爆、防漏电、防尘、防冻。

  6.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别分区码放、编号,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即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7、货物堆放距屋顶、墙壁、灯具不得少于50厘米,距屋柱或货垛之间不得少于20厘米。

  8、针对公司固定资产,例如:沙发、茶几、电脑等家具、电器,分类别编号,统一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负责保管。对于其他个人使用物资则由使用者或领料人负责保管,而公用物资则由主管或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自然损耗除外),由相应部门或责任人按原价赔偿。

  9、发现库存物资不良时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处理,严格区分开库存物资报废部分、采购入库来料不良不能退回报废部分,并分别保管做好标示。

  10、对于报废品、处理品、剩余回仓品单独设立科目台帐。

  六、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

  1.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各部门公用物资只允许各部门主管或指定人员领用。

  2.严格遵守“物料领用登记表”的要求来领发物料,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并及时做好台帐,库存数量要明确。

  3.对于借用物品,则填写“物品借用登记单”(需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损坏程度、借出及归还时间)。

  4.所有工具坚持以旧换新原则,在领用新的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仓库处理。

  5.原则上规定每周一、三、五进行物资的领发,各部门应先做好领料计划,特殊情况除外。

  6.贵重物品的领用、外借需征得总经理或使用部门的主管签字同意,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7.不良物资不予办理领用、外借手续。

  七、其他管理制度

  1.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仓库、不得私自拿取仓库物品,必须服从仓管员管理。

  2.任何人进入仓库不得携带火种,不得乱动任何物资。

  3.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确实需要临时存放必须取得总经理或者主任同意。

  4.仓库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符合消防规定,配置干粉灭火器。

  5.仓库现场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仓库物资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执行。

  6.仓库的卫生工作可在空余时间或上下班前清扫。每天下班前都需仔细检查仓库门窗是否关好。如若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反映处理。

  7、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如若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上级汇报。

  八、料库安全注意事项

  1、防火灾、配备灭火器。

  2、防有害气体,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气体,门窗要通风!

  3、防自然,保持料库内干燥,防高温,常通风!

  4、定期对料库货物堆码、消防设施、货架结构等进行检查。

  5、上班前、下班后注意关闭料库门窗,防止盗抢造成的人员安全、财产损失。

仓库管理办法4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秉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规范仓库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的防范能力和处置能力,保障仓库管理的物资、国家财产以及员工、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纪律及风险防控规范,以及《**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急管理工作应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综合协调,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等原则,强化公司系统上下贯通和地方部门多方联动。重点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升安全意识,立足防和控,全体人员有权制止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切实做好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迅速处置”。

  第三条应急管理体系纳入仓库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物资器材保障、事故应急响应处置以及后续管理等。

  第四条仓库成立以库主任为组长,副主任、总会计师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在仓库安办(保卫科),负责应急事务日常管理,制定工作职责和各项规范,并督促落实。应急工作人员为仓库安办主任和安全员、现场作业保管员、装卸公司安全员、保安巡查员及视频监控系统工作员等。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明确相关工作纪律和要求,严格考核奖惩;并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确保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五条仓库成立全员兼职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明确队伍的工作纪律和要求。人员由仓库领导及各部门员工组成,并将外包及协作作业工作人员加入,明确各成员在事故应急抢险组织机构或抢险救援队中的职务、职责及履职要求;落实奖惩措施促进自身加强学习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第六条仓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仓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含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以下统称应急预案)的全面管理。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等工作。仓库编制的应急预案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在***总公司的集团应急预案框架下,协调地方相关机构,结合仓库实际进行编制,至少每三年修订完善一次;若有关主要事项发生变化也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须通过地方安监部门的形式审查和评价备案后,报上级总公司备存,其相关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规范;

  (二)全覆盖仓库库区所有环节,包括外包作业和协作作业,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与**市**区(以及**镇)政府,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环节的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加强联动协调,避免单打独斗,发挥协同效应;

  (四)保证应急处置能力与事故风险担当相适应,避免自身无力控制的局面出现而不寻求外部支援;

  (五)指挥、抢险相关组织机构的分工明确,人员及责任落实;

  (六)应急响应程序、处置和保障措施科学适用,清晰具体,操作性强;

  (七)体系内的综合预案与分项处置方案相互衔接,要素完整,危险性分析准确,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明确、要点突出、文字简洁便于掌握;

  (八)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准确有效。

  第七条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增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树立科学救援、安全救援的理念,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全员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仓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强化员工的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处置能力;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演练记录、总结并向应急预案备案部门提交评估报告,落实改进提升的.措施。

  第九条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保证经费和物资供应,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医疗品、通讯系统等的保障工作,并对应急救援装备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应急使用时发挥作用;使用后必须及时修复及补充完善。

  第十条加强应急值守。仓库实行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值班制度,明确值守电话为***-*******。结合生产工作实际加强管理,仓库领导带班,落实精干员工驻库值守,节日及重要活动节点期间的值班安排上报分公司和地方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值班人员负责督促安全保卫、作业点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及流程规范,做好巡查监测预警,接受相关情况报告,发现问题、隐患,准确记录、及时上报带班领导,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并规范处置,执行相关指令和协调相关应急事项,做好上传下达。

  第十一条做好预判与预警。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警预测机制,建立预警预测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着力提高安全风险辨识和防范水平,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做好隐患及事故的统计分析,加强内网信息、文件、会议、通讯、库务公开及现场告示等形式的预警。应急值班人员要充分预测事态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熟练应急报警方式、方法,掌握应急控制警示的手段。结合仓库智能化视频监控、安全巡查,采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手段,提升应急预警能力。

  第十二条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参与仓库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抢险,降低损失。与地方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加强沟通与协调,与上级总公司,以及地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防汛等部门加强联系,配套地方各级相关应急预案及专业应急组织,与周边具有事故抢险能力的企业、应急组织机构相互衔接好,确保应急响应的有效互动。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可与相关救援中心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仓库自身不能高效、安全处置的事故,请求救援中心快速予以支援。

  第十三条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抢险指挥部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首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严控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区域问询、摄像,阻碍抢险救援;严格组织纪律规范信息发布,只能经授权后才能接受媒体采访,控制不实宣传。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接受地方安监部门组织的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评估,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规范处理。

  第十四条应急管理费用纳入仓库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管理,由仓库主任负责审批,纳入预算管理体系予以保障。

  第十五条应急管理规范建立在仓库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区管控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预防管理,强化作业工单制度控制,要在网格化全覆盖并落实责任人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下,切实做好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处置。

  第十六条应急管理主要为安全生产事故,包括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也包括突发社会公共事件、群体性治安和涉及企业稳定性事件,其应对管理更加强调政治纪律规范、统一指挥,做好预判,规范信访工作,协调地方政府、公安派出等机构,严格组织程序参与事态的控制,减少影响,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七条严格奖惩,促进责任落实。对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或不切实履行职责造成损失的,严格从严治企的相关纪律、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通报;管理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发相应绩效工资;受到上级公司及地方管理部门通报的,加重处罚。不及时报告和规范处置相关应急事项的,预警不及时的,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由于管理人员脱岗,违规未能担负责任防止事态扩大,或没有按照规范进行有效处置的,严格组织纪律和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情节轻微的,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较重的,加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仓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仓库管理办法5

  仓库可容纳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作业程序包括按照客户要求将商品拆散并重新成组化,其目的在于将商品成批量地按存货清单入库,并按客户订单要求出库。

  仓库的主要搬运目的是准确地按照客户的要求将入库的货物分类。这三种搬运活动是收获入库、库存搬运和出运。

  一、收获入库

  搬运的第一步要求是卸车。由于商品的特征不同,因而多数卸车是靠人力完成的。当前,只有有限的能够适应不同商品特征的自动化和机械化方法被开发出来。如为了提高效率,可在货板上或SSH上将商品堆垛以组成一个单位载荷,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利用传输机快速地卸车。但在更多的情况下,则是商品从开进仓库里的卡车上直接卸下来。因此,集装化或成组化可以大大地减少卸货时间。

  二、库存搬运

  库存搬运包括货物在仓库设施内的所有移动。仓库收到商品后,为了库存和拣选的需要,有必要在仓库内搬运货物并将其定位。当商品需要出运时,就将商品集中起来并将其运送到出运区。仓库搬运包括搬运和分选两种活动。

  一般说来,商品在仓库中至少要有2次(有时是3次)搬运。第一次移动是将商品搬运进库并防止在指定的'储存位置上。如果商品是用货板或SSH托运的,那么这次搬运可由叉车来完成。第二次移动是在仓库内部进行的,这次移动是为了商品分选。当需要分选时,商品就被搬运至拣选区。如果商品体积大(如洗衣机),则第二次移动就可省去。第三次移动是把客户要求出运的分类商品从仓库运到出运区。

  分选是仓库的主要功能。分选操作是将商品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归类。为减少搬运距离,仓库里通常建有专门的分选区。一般情况下,分选处理是由计算机控制系统协同进行处理的。仓储自动化主要集中在分选处理自动化上。

  三、出运

  出运包括查验以及将商品装运到运输车辆上。与收货入库一样,多数系统的出运也是由人力完成的。由于组成单位载荷装车可以节省时间,因此使用单位载荷装车正日益普遍。单位载荷是将成组货物放在货板上,不象普通垛那样直接在地面上堆垛。当货物由于运输的缘故而改变所有者时,查验操作就是必不可少的。查验一般仅限于一箱一箱地检查,但有时为了确保客户订单上的所有货物都将出运,一件一件地检查核对标签、尺寸等也是必要的。

仓库管理办法6

  一、仓库是企业物资周转储备的重要环节,其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确保数量准确,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提供服务。

  二、仓库要根据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三、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规格是否一致,按要求在交货(入库)单上签字。

  四、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根据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加以区分,在堆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做到过目见数,清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五、库存物资应加强保管,非仓库人员不得随便出入,仓库内要严禁烟火,保管员需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识。

  六、物资发放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特殊物品须经请示同意后方可发货。

  七、仓管员发货时必须与领货人当面交接点清,以防差错出门。

  八、仓库内设立进、出帐簿,记帐人员要字迹清楚。相关进出库单据、凭证,应妥善保留并交财务部门记帐。

  九、仓库备有库存物资详细清单,并于每月底进行盘点、核查。

  十、仓库保管员应以身作则,不得私占、挪用库内物资。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发货出厂。

仓库管理办法7

  随着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集约化管理深入推进,如何规范仓储管理、优化业务流程,统一建设管理标准将为集约化要求奠定基础性工作。通过建立标准化仓储管理体系,规范库存业务管理,同时结合现场收发货管理和仓库作业管理功能从而达到仓储管理精益化水平。

  一、仓储管理原则

  (一)合理储备。库存物资储备以保证电网建设,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为前提,制定储备定额,确定储备策略,控制库存总量。

  (二)加快周转。合理布局仓库网络,综合平衡库存物资种类和数量,利用平衡利库,加快物资周转,提高库存物资周转效率。

  (三)保质可用。库存物资应定期检查,及时组织检验,保证库存物资质量完好,随时可用。

  (四)永续盘存。物资收、发、转储、退库等信息应在当日内完成信息记账,确保账、卡、物相符。

  二、物资储备定额管理

  1.物资储备定额由各专业管理部门提出,物流服务中心编制仓储定额配置计划,经物资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2.物流服务中心以物资储备定额配置计划为依据,根据定额储备物资耗用情况,提出补充储备采购需求,平衡后形成库存物资补货计划,按公司采购规定组织采购。

  3.对列入储备的物资,应采取分级限量储备的方法储备,尽量避免重复储备,减少资金占用。

  4.充分利用供应商资源,除集中采购的物资外,凡市场上可以随时采购到的物资,仓库要减少储备量,或不予储备。

  5.建立健全库存物资供应和消耗的基础数据收集与管理机制,分析、检查定额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定额应定期进行修订完善,使各项定额指标切实可行,先进合理。

  6.公司对物资需求坚持“先利库、后采购”的原则,实行利库管理。物资需求部门提出的需求计划,由物流服务中心进行利库后调配。

  7.供应商协议储备物资和寄存物资纳入储备定额统筹管理。

  8.物资要在定额管理的基础上加快周转,按物资类别、物资价值,并结合物资全寿命周期制定周转率考核标准。

  三、仓库作业规范

  (一)物资入库管理

  1.物资到货后,物流服务中心按照供应商提供的配送单及物资到货验收的有关要求,进行核对验收。即验品种、验规格、验数量、验外观。对于特殊物资或重要设备应组织需求部门、技术主管部门等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参验部门共同签署到货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收货。

  2.物资到库验收完成后3天内,凭到货验收单在系统中办理入库手续。

  3.项目暂存物资入库,要明确项目名称、暂存原因及暂存时限。如果超过暂存时限,该物资仍然没有出库,要及时向暂存单位反映,督促其尽快领用。

  4.项目结余物资入库,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提出结余物资退库申请,经审核后办理退库手续。

  5.废旧物资入库,要对废旧物资进行实物盘点,在核实报废审批手续和废旧物资移交明细目录后办理入库手续。

  (二)物资出库管理

  1.领料单和调拨单是物资出库的依据和凭证,其用途、规格、数量必须清楚,签字印章齐备,其它非正式凭证一律不予发放。

  2.物资出库依据“领料单”和“调拨单”进行发料,发料完毕后领料人必须签字确认。“领料单”和“调拨单”一式三份,一联交财务部门作为财务核算依据,一联仓库留存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领料部门作为物资消耗凭证。

  3.物资出库前必须按照领料单或调拨单,核对编码、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发货。物资出库时,即时办理出库手续,并及时更新库存台账。

  4.物资出库发料时,凡附有合格证、化验单、试验记录、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应一并交予领料人员;有配套设备的,必须配套齐全发放(包括附件、工具备件等)。

  5.如遇紧急事故不能按正常手续发料时,可凭物资管理部门签字确认的证明发料,但三日内必须补办手续。

  (三)物资退库管理

  1.物资必须按照实际需求领用,减少物资退库;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确实需要退库的物资,要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重新建立库存台账,纳入仓储管理。

  2.物资领料后不能一次性使用完的物资,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3.对工程竣工后未使用完的结余物资,领用部门应及时提出退库申请,填制“退料申请单”,报主管审批生效后退料入库,入库验收核对无误后办理“退料单”,并重新建立库存台账,纳入仓储管理。

  (四)物资盘点管理

  1.物资盘点是对仓库保管的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查,要做到账、卡、物相符。盘点时应协同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并及时在ERP系统操作,对于盘盈、盘亏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盘点采用实查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或是由于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错误。

  3.盘点工作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编制盘点报表,并对其认真进行分析、查出不符原因、提出改进意见。重大不符合项应及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盘点时应注意物资的摆放,盘点后应对物资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摆放顺序。

  5.按照日常盘点和定期盘点相结合原则,物资部门应每季度组织一次物资盘点工作,根据实盘数量如实分析盘点差异原因,编制盘点差异报告。财务部门根据盘点差异报告负责财务盘盈盘亏调整。

  四、仓储管理要求

  (一)库存信息管理

  1.仓储网络规划范围内的物资仓库通过ERP系统进行管理,实时记录和更新库存物资信息。

  2.物资的出入库业务须实时录入ERP系统,更新库存数据,确保当日实物与账面数量一致。若不具备实时录入系统条件时,应在实物交接完毕后3日内,完成系统操作。

  3.库存物资信息每周及时、准确的通过系统更新,实现公司系统库存“一本帐”管理。

  4.库存手工单据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晰,日期要以实际填写时为准。手工、系统单据应保存完整,作为月底结账核对的依据。

  5.通过系统自动实现对入库、在库、出库、退库、补库、盘点等的'统计分析功能,定期编制月度、季度、年度分析报告。

  (二)物资保管保养管理

  1.仓库根据物资性质、物资类别、库区库房和仓位(货架)设置,合理规划物资的仓储区位和堆码方式。

  2.各类物资要按其储存要求的环境和摆放方式进行存放,物资堆放应做到场地安排合理,码放安全科学,摆放整齐便于发放盘点,保证物资不变形、不损坏、不变质。

  3.码垛要求为轻启轻放、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标志直观清晰,标签朝外;四角落实,整齐稳当;袋装货物定型码垛,重心应倾向垛内,纸箱包装和桶装货物箱口应向上,破包货物要另行堆放。为了方便计量,宜采用 “五五”堆码法。

  (三)仓库消防管理

  1.仓库负责人为仓库消防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库区的消防车道、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位置,严禁堆放物品。

  3.物资存放应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易燃易爆物资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并建立台账记录。

  5.仓库的各种防火标记应醒目,仓库保管员应正确掌握报警和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

  (四)安全保卫管理

  1.外单位机动车辆需登记后方可进入库区,并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入仓库。

  2.仓库员工或本单位员工进入仓库,应主动出示工作证,配合安保检查;到仓库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门岗值班室登记;提货人员未经仓库保管员许可不得随便进入仓库内。

  3.进入库区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帽;行车、叉车必须由持证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动用;起吊工具使用前需仔细检查,确保装卸工作安全。

  4.所有物资出库均应凭物资出门证出门,若物证不符的,门卫有权拒绝放行;外来施工队伍因施工需要带进仓库的工具、器材,应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以便出门时核对。

  5.仓库保管员应做到每天四“检查”,即上班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经常检查调整库内温度、湿度,保持通风;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资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四、检查与考核

  物资部负责制定公司仓储标准化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定期对仓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并逐步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和同业对标。

仓库管理办法8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的连续性和秩序,使仓库作业合理化,减少库存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销售、办公所需各种原辅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物、备品备件、工具、办公、卫生用品等物料的库存管理规定。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公司实行仓库分散管理体制。各类物料分别由其使用部门设立仓库保存。其中,原辅材料仓库由采购部主管,在制品、半成品、包装物仓库由生产制造部门主管,成品、备品备件、工具仓库由营销部门主管,办公、卫生用品仓库由行政总务部门主管。

  仓库管理应保证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需要,不缺货断档,并使库存物资、采购成本总额资金费用最小化。

  公司各仓库根据仓库工作量和重要性,设专职或兼职仓库管理员。

  仓库对各类物资进行分类统计,分为A类、B类、C类,分别以重点、次要和一般性级别管理。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时间特点,制定仓库入、出库工作时间。

  三、存货计划与控制

  仓库以适质、适量、适时、适地之原则,供应所需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和供货不足。

  仓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销售记录与计划、生产计划等制定最优订购点、订货理、安全库存、订购提前时间等标准。

  仓库对订有标准的物资品种进行控制,实际库存量降到订购点时,即可提出补充采购计划申请。

  四、入库

  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退货、领后收回,均应由仓管部门检验后方准物品入库。

  办理入库手续时,对照物品与订购单、提货单、验收单、发票所列的品名、型号、或规格是否相符。如发现品名、型号或规格或包装破损的',应通知采购主办处理。

  仓管员于物料入库时发现问题,未及时于次一个工作日内报告处理的,该物料视为合格。

  仓库管理员对所有入库物品及时入帐,对在存仓库物品造册登记。

  五、出贷

  凡持经各级主管签批的领用单、领料单经确认后,方可领料出库。仓库管理员对所有库物品及时入帐。

  仓管部门对领用要求,于规定的时间内发货或调拨。如缺货或不足,则应回复预定或供货的日期。

  供领双方在确认出库物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后,均应在一式多联领料单据上签字,各联分送、留仓管、领用、财务等有关部门。

  领料人于物料出库时发现问题,未及时当场处理的,该物料视为合格。

  物料出库提运过程中,禁止领料人随意进入仓库内部场所,对不听规劝的可拒绝出货并报主管。

  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按批准数量、质量领取、发放物品。仓库管理员态度和蔼,热情主动服务。

  对非常设仓管员的仓库可规定特定时间领用物品。对紧急事项可即时领用。

  六、物料保管

  仓管对各类物料的储存要项:

  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征决定堆码方式及区位;

  仓库物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

  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于盘存和领取。

  对危险物品隔离管制;

  地面负荷不得过大、超限;

  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

  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

  七、仓储物资入、出库按先进先出原则堆放和提取。

  八、仓管员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盗、防潮、防漏、防虫工作,注意清洁卫生,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九、建筑队、维护仓库装卸、计量、传送、消防、监测和其他设备、器械,保持良好使用状态,须更换维修的应及时上报。

  十、仓库严禁吸烟,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入内。

  十一、仓库建立库存物资台帐、总帐、明细帐、库存卡系统。应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及时做好日常帐簿登记、整理、保管工作。

  十二、定期结仓库盘存。

  小盘点,每月底一次。主要查核是否帐实相符及呆滞物料增减情况。

  中盘点,每半年一次。各灯仓库查核是否帐实相符,并矫正成本。

  大盘点,每年一次。公司资产全面盘存。

  每年年终,仓管部门会同帐务、营销部门总盘存。对盘点情况,填写库存物资统计表,各方在清册上签名。

  对盘点出的过期、变质不能使用物品及时处理。对盘盈、盘亏情况,报主管批准后调整帐目;涉及仓管员责任短缺的,由其赔偿。

  十三、仓管员岗位调动的,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员办理清册移交及必要的产物清点工作。

  十四、仓管员每日作出物料入出库的统计报表,以及每月和年度的入出库和库存统计。各种统计报表一式多联分送有关财务、生产、营销部门。

  十五、仓管员会同财务人员分解库存费用,努力减少库存消耗,降低库存成本,提出建议,改进仓库管理。

  新购物料从车、船、机货场到公司仓库的运输问题由采购部门与供货厂商协商解决。

  本仓管单位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出入库货物的运输工作,包括运输人员、运输车辆、车辆调配、包装托寄、保险索赔等事务。

  物料装运前,仓管员应妥善处理装箱,包装、搬运等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交运时将运输物料详细明示于运单上,并开具出门检查证件。

  十六、附则

  为提高仓库管理效率,公司鼓励引进电脑化进销存管理软件系统。

  本办法由仓管部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颁发生效。

仓库管理办法9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下同),省、市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含县政府调控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省、市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省、市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省、市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省、市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X年度中央储备粮和省、市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xx年和X年中央储备粮和省、市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移库粮)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储存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已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家富为组长,县发改局、商务局、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报表汇总组、案件核查组和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xx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级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级人民政府复查工作组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全省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组织和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将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

  省级复查由省政府复查工作组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省级复查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深入检查,并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做出评估。

  自查、普查、复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xx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另发)执行。

  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县人民政府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

  领导组办公室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发[X]118号)精神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和下发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在省、市培训的基础上,20xx年3月中旬前,完成对参加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和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相关人员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以《20xx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20xx年3月下旬,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它准备。县领导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阶段

  4月10日前,由县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级领导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4月20日前,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对本市区域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普查范围与3月末国有粮食库存统计月报口径一致。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与市普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由市领导组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进行。

  (四)复查阶段

  4月底前,省领导小组组织对全省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省、市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对上述四种性质粮食的抽样比例要大致均衡并考虑地区布局。

  (五)抽查阶段

  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点省(区、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个省(区、市)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个。

  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县领导组办公室要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对库存检查结果要严格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县领导组办公室各工作小组要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xx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细则,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县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县领导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均由各部门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这次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市储备粮食(县级政府调控粮)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各地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全部由财政负担,并拨付县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和使用。对清仓查库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开支要严格审核,如实申报,任何人均不得把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以确保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七、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

仓库管理办法10

  JIT作为一种先进的生产方式,通过看板等工具的应用,保证了生产的同步化和均衡化,实行“适时、适量、适物”的生产,效果明显。

  JIT的基本原理是以需定供、以需定产,即供方(上一环节)根据需方(下一环节)的要求,按照需求方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时间、地点等要求,将生产物资或采购物资,不多、不少、不早、不晚且质量有保证地送到指定地点。

  看板管理是JIT生产方式中最独特的部分,是JIT生产现场控制技术的核心,他将传统生产过程中前道工序向后道工序送货,改为后道工序根据“看板”向前道工序取货。看板管理方法按照准时化生产的概念把后道工序看成用户,只有当后道工序提出需求时,前道工序才允许生产,看板充当了传递指令的角色。

  看板的机能:生产以及运送的工作指令、防止过量生产和过量运送、进行“目视管理”的`工具、改善的工具。

  仓库库存管理办法:再订货点库存法

  再订货点是用来明确启动补给订货策略时的货品单位数。一旦存货量低于再订货点即补给订货。当需求量或完成周期存在不确定性的时候,须使用合适的安全库存来缓冲或补偿不确定因素。

  再订货点=采购提前期消耗量+安全库存。

  企业为了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必须提前若干天数购入存货,提前的天数就是订货提前期。一般情况下,订货提前期应等于交货天数。提前进货的条件下,企业再次发出订货单时尚有存货的库存量,就是再订货点。一般情况下,在考虑到保险库存时,再订货点(R)的数量应等于交货时间(L)与平均每日需求量(d)之积再加上保险储备量(B)。再订货点模型的表达式为:R = d x L + B

  仓库库存管理办法:ABC重点控制法

  ABC重点控制法的基本点是:将企业的全部存货分为A、B、C三类,管理时,对金额高的A类物资,作为重点加强管理与控制;B类物质按照通常的方法进行管理和控制;C类物资品种数量繁多,但价值不大,可以采用最简便的方法加以管理和控制。

  上述ABC三类存货中,由于各类存货的重要程度不同,一般可以采用下列控制方法:

  (1)对A类存货的控制,要计算每个项目的经济订货量和订货点,尽可能适当增加订购次数,以减少存货积压,也就是减少其昂贵的存储费用和大量的资金占用;同时,还可以为该类存货分别设置永续盘存卡片,以加强日常控制。

  (2)对B类存货的控制,也要事先为每个项目计算经济订货量和订货点,同时也可以分享设置永续盘存卡片来反映库存动态,但要求不必像A类那样严格,只要定期进行概括性的检查就可以了,以节省存储和管理成本。

  (3)对于C类存货的控制,由于它们为数众多,而且单价又很低,存货成本也较低,因此,可以适当增加每次订货数量,减少全年的订货次数,对这类物资日常的控制方法,一般可以采用一些较为简化的方法进行管理。常用的是“双箱法”。

  所谓“双箱法”,就是将某项库存物资分装两个货箱,第一箱的库存量是达到订货点的耗用量,当第一箱用完时,就意味着必须马上提出订货申请,以补充生产中已经领用和即将领用的部分。

  仓库库存管理办法:库存盘点实践法

  (一)定义:

  盘点,又称盘库,即用清点、过秤和对帐等方法,检查仓库实际存货的数量和质量。

  (二)任务:

  查清实际库存量是否与帐卡相符;

  查明存货发生盈亏的真正原因;

  查明库存货物的质量情况;

  查明有无超过储存期限的存货。

  (三)目标:

  确保帐、卡、物相符。

  仓库库存管理办法:经济批量法(EOQ)

  经济批量法是确定批量和生产间隔期时常用的一种以量定期方法,是指根据单位产品支付费用最小原则确定批量的方法,也是确定批量和生产间隔期时常用的一种以量定期方法。

  (1)在一定时期内,确知某项库存的耗用量/销售量,这一数量在分析期保持不变。

  (2)每次订货成本固定不变。如订购原材料所花费的定单费、接收验货费用等。

  (3)单件库存储存成本固定不变,如仓库保管费、保险费以及库存资金占用的机会成本等。

  (4)库存能得到及时补充,因而不考虑保险库存。

  经济批量法的应用是有一定限定条件的,或者说其应用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分析对象的使用或减少必须是均衡的。

仓库管理办法11

  仓库管理问题及措施任公司中高管,了解公司情况后,就是开展工作,先从公司急需解决单位着手,下面列出对仓库改善事例通过调查、观察及询问,仓库社区现从仓库组织结构、流程、收、管、发、盘等多方面将仓库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同时提出解决措施,具体报告如下:

  一、仓库组织结构不合理,责任不清

  1、问题现状:仓库无具体组织结构图,仓管员无具体工作职责分工,三个仓管员职责不明,未设立仓库班长或组长(直接责任人)。

  2、产生弊端:现由生产计划部的XXX代管仓库,真正仓库无责任人,再加上三个仓库管理员无具体工作职责,分工不清,职责不明,容易造成“三个和尚无水喝”的局面。

  3、改善措施:重新合理设置仓库组织结构图(具体在9月8号完成),仓库属计划部管,仓库设一班长(建议由XXX担任,此人工作主动性强,缺点:仓库管理经验欠缺),负责管理仓库工作,向XXX报告,合理设置管理层次。仓库各人员工作职责具体确定清楚,做到职责分明,有分工有合作。(仓管员工作职责计划于9月8号完成)。

  二、仓库管理流程及规范不适用,制度缺失

  1、问题现状:20xx年3月订立物料入出库管理、仓库管理一直未修订过,里面内容简单,以前也许公司规模小,适合当时情况,而现在公司经营发生变化,不能适应现公司需用,如文件里无:成品进仓管理规定、成品出仓管理规定、仓库盘点管理规定、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物料退库控制管理等。

  2、产生弊端:管理流程及规范不合理,不能按流程化进行,随意性大,造成管理混乱,对于仓库收、发、管、盘、账等方面工作将无据可依、出现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3、改善措施:对原有仓库管理流程、物料入出库管理规范进行修订,增加缺失的管理内容,完善后流程制度会适用现在公司仓库管理,通过制度的细化(标准化、流程化)来解决,并要求仓库强力执行。(修改流程及规范计划9月10号完成

  三、副料管理有缺失

  1、问题现状:制造领取副料不用开领用单,拿多少由产线说,使用人只需在登记表上登记且不需核准,仓库就可发放,仓库自行登记在电脑系统中,发放时未进行以旧换新,月底没统计月发放统计分析等,会造成副料混乱,将是一笔糊涂帐。

  2、产生弊端:副料管理,基本上属失控的,它助长任意挥霍,浪费的行为,副料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着品质,它还在成本中占据一定比例,产线对研磨工位消耗材料有管理,每月计算消耗费用,但只是一部分。

  3、改善措施:制定副料进出管理表,产线据需要填写领取,并规定每周领取时间(特别情况除外)。规定副料领取为新领和更换(以旧换新)两种,新领需制造经理签字,更换(以旧换新)需车间组长签字,而更换下物品统一定期报上级批准后处理。

  制定具体副料管理办法,包副料分类、领取、发放、保管、盘点、申请等内容。(副料管理办法计划于9月9日完成)。

  四、副料申购不合理

  1、问题现状:副料申购由仓库申请,按最低安全在库数进行申请购买,每月可能多次购买,有时与生产脱节,购进数量会过大。

  2、产生弊端:使用单位制造部每月不进行副料消耗统计,未统计单台实际消耗量,仓库只按最低库存申请,没据生产计划进行申购,容易造成盲目编报购买计划的现象,增加资金占用情况。

  3、改善措施:原则上每月初定期申购一次(特别情况除外),每月底统计所有副料库存量,每月发放统计汇总,参考月生产计划,月底填写申购副料,月初统一购回。副料管理办法中将明确予以规定。

  五、易燃危险品未隔离管理、未设危险品仓

  1、问题现状:易燃危险品(如酒精)一次购置数量多,虽有放置于三号仓库,但未隔离设专门危险品仓,工作中仓库为图方便,在原材料仓库内放置四箱酒精(9月4号见到)。

  2、产生弊端:易爆易燃危险品,如遇特别情况,会给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改善措施:在三号仓库划出一区域设为危险品仓,单独放置危险品,有条件可隔间设危险品仓,如无条件可进行区域设置,单独存放,严格发放制度,不可放于材料仓中,领取从三号仓库的危险品仓发放,加强危险品的管理。

  六、胶水特殊副材,未特别管理

  1、问题现状:3XXXX(A胶),3XXX(B胶)放在箱内,螺纹胶放在胶盒内,且分不同区域放置,研XX1瓶出产日期20xx年5月,进货20xx年8月,超过一年使用期限。

  2、产生弊端:胶水有一定的保存条件,超过一定温度或有效期限等原因会造成胶变异,导致性能劣化发生,影响产品品质,严重的会造成成批产品损失。

  3、改善措施:由技术统一对胶水类等特殊性副材,列出管理规范,确保保存条件,防止胶水变异,导致性能劣化发生,同时注意胶水有效期限内使用。

  七、副料没分门别类,没区分管理

  1、问题现状:副料没分类摆放,如:工具类,辅料,消耗品。而消耗品体积大(如所看见纸盒),不经常发放的,也放于材料库,导致材料仓库空间更小。

  2、产生弊端:不进行分门别类,发放时间过长,浪费时间,又不方便取料、盘点,效率低。并且还容易造成发错的事故。

  3、改善措施:副料初步想法设在二号仓库,设定货架,分类摆放。 原则上要求每周定期(二次/周)发放(特别情况除外),仓管员在二号仓库发放。

仓库管理办法12

  仓库管理方法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物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特制定仓库管理方法。

  一、 物资供应计划

  二、 设计最佳库存

  1、主料:库存情况要根据生产订单、材料消耗定额、供应商状况、最短供货时间以及资金的周转情况等确定;

  2、辅料:根据平时生产时的消耗量、最短供货时间、资金的周转情况等确定;

  3、主料、辅料都必须在生产需要时给予满足,但又不能积压太多。

  三、严格进库程序

  1、所有物料进库前采购员必须要申请检验(或由仓库管理员兼检);

  2、检验员必须认真负责。对物料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在数量上与仓管共同把关,实施监控;

  3、物料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

  4、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5、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6、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7、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8、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9、检验员对合格(质量、数量)的物料办理合格手续(或在入库单上签章);仓管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入库单);

  10、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三份,仓库一份、供应部门二份(一份存根、一份在财务结算时与发票一同交财务);

  四、强化仓储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

  2、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

  3、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返修品等应分别建账反映。

  4、必须严格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

  5、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卡、物一致。如有变动及时向主管领导及相关 职能部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6、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7、各种物料码放、搬运入库时应先内后外、先下后上;出库时应先外后内、先上后下,先进先出,防止坍塌伤人及损坏机械设施。各种物料不得抛掷。

  8、 供应部门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

  9、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10、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X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11、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12、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5S要求及各仓库的具体规定执行。

  13、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管理人员办公室。

  五、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

  2、物料(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各单位领用物料必须有单位主管领导和领料员的签字。

  3、领取物料时,仓管员要在领料单上签字,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

  4、成品出库必须由相关部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5、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一份、仓库二份(一份存根、一份交财务核算)。

  六、仓管员工作职责

  1、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严格按照材质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的或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月报、季报和年度报表。

  5、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6、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7、认真做好仓库发料工作。发料原则:先进仓的.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8、认真做好退料工作。退料原则:经技术部确认后不合要求材料及时通知采购员退回供货商并报财务;车间的剩余材料及时回收仓库保管。

  9、认真做好各车间材料使用的监控工作,避免重复领料和材料浪费。

  10、认真做好手动工具和机具等借收登记工作。

  11、有责任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建议。

  12、认真配合各单位(供应部门、车间)做好各项材料管理和保护工作。

  仓库管理计划书20xx年已经来到,为了更好的做好新一年的仓库管理工作,在此,制定如下计划:

  1)、注重形象,多参加一些公司组织的企业活动,每天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面对工作。

  2)、农业企业的竞争已到白热化,单一的工作技能不能满足顾客的需要,自己争取在新的一年里多加学习做到懂得更多,做得更好!

  3)、多与同事沟通,保持良好的沟通方式,吸取好的建议。悉心听取领导的点评,对自己不好的做法即时予以改正。

  4)、加强对自己的学习,真正掌握物品进、出、存的工作流程,使物品能起到物流顺利周转,同时也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的作用,使其仓库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改进。积极配合同事,对库存物品的积压进行整改,避免物品日期太长,促销部分呆滞物品,并改善仓库物品和堆放的紧缺现象。

  5)、努力提高仓库管理水平,争取每月的工作失误次数≤1次。

  6)、物品现场所有标识清晰,明确,对库存信息准确率达99.7%。

  7) 、对货品进仓库数量严把关, 对于进货管理的不断完善与维持。

  8)、时时做好仓库的6S工作,保持环境整洁,所存放的物料井然有序。

仓库管理办法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监管,规范保税仓库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第三条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第四条保税仓库中专门用来存储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称为专用型保税仓库。

  专用型保税仓库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

  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是指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规定的,专门提供石油、成品油或者其它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保税仓储服务的保税仓库。

  备料保税仓库,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存储为加工复出口产品所进口的原材料、设备及其零部件的保税仓库,所存保税货物仅限于供应本企业。

  寄售维修保税仓库,是指专门存储为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零配件的保税仓库。

  第五条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

  (一)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二)转口货物;

  (三)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四)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五)外商暂存货物;

  (六)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七)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业务。

  第六条保税仓库不得存放国家禁止进境货物,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第二章 保税仓库的设立

  第七条保税仓库应当设立在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

  第八条经营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三)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四)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

  (五)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

  (六)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

  (七)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保税仓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海关对保税仓库布局的要求;

  (二)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三)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四)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符合会计法要求的会计制度;

  (五)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六)公用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xx平方米;

  (七)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容积最低为5000立方米;

  (八)寄售维修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xx平方米;

  (九)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保税仓库由直属海关审批,报海关总署备案。

  第十一条企业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应当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备齐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主管海关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海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主管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直属海关审批。

  直属海关应当自接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件,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1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第十二条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自海关出具保税仓库批准文件1年内向海关申请保税仓库验收,由直属海关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验收。申请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验收或者保税仓库验收不合格的,该保税仓库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保税仓库验收合格后,经海关注册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以下简称《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方可投入运营。

  第三章 保税仓库的管理

  第十四条保税仓库不得转租、转借给他人经营,不得下设分库。

  第十五条海关对保税仓库实施计算机联网管理,并可以随时派员进入保税仓库检查货物的收、付、存情况及有关账册。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会同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双方共同对保税仓库加锁或者直接派员驻库监管,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应当为海关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第十六条海关对保税仓库实行分类管理及年审制度,具体办法由海关总?鹆硇兄贫ā?span class="br">第十七条保税仓库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海关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海关监管规定,接受海关培训。

  第十八条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应当如实填写有关单证、仓库账册,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仓库月度收、付、存情况表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定期以计算机电子数据和书面形式报送主管海关。

  第十九条保税仓库经营企业需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前向直属海关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变更事项、事由和变更时间;变更后,海关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对其进行重新审核。

  保税仓库需变更名称、地址、仓储面积(容积)、所存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等事项的,应当经直属海关批准。

  直属海关应当将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及保税仓库的变更情况报海关总署备案。

  第二十条保税仓库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经营保税仓储业务的,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应当向海关申请终止保税仓储业务。经营企业未申请的,海关注销其注册登记,并收回《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

  保税仓库不参加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海关注销其注册登记,并收回《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

  保税仓库因其他事由终止保税仓储业务的,由保税仓库经营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审核后,交回《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并办理注销手续。

  第四章 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保税仓储货物入库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报关入库手续,海关根据核定的保税仓库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对报关入库货物的品种、数量、金额进行审核,并对入库货物进行核注登记。

  入库货物的进境口岸不在保税仓库主管海关的,经海关批准,按照海关转关的规定或者在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保税仓储货物可以进行包装、分级分类、加刷唛码、分拆、拼装等简单加工,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

  保税仓储货物,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第二十三条下列保税仓储货物出库时依法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

  (一)用于在保修期限内免费维修有关外国产品并符合无代价抵偿货物有关规定的零部件;

  (二)用于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

  (三)国家规定免税的其他货物。

  第二十四条保税仓储货物存储期限为1年。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可予以延期;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年。

  第二十五条下列情形的保税仓储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办理出库手续,海关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管理和验放:

  (一)运往境外的;

  (二)运往境内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或者调拨到其他保税仓库继续实施保税监管的;

  (三)转为加工贸易进口的`;

  (四)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的;

  (五)海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保税仓储货物出库运往境内其他地方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填写进口报关单,并随附出库单据等相关单证向海关申报,保税仓库向海关办理出库手续并凭海关签印放行的报关单发运货物。

  从异地提取保税仓储货物出库的,可以在保税仓库主管海关报关,也可以按照海关规定办理转关手续。

  出库保税仓储货物批量少、批次频繁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办理集中报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保税仓储货物出库复运往境外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填写出口报关单,并随附出库单据等相关单证向海关申报,保税仓库向海关办理出库手续并凭海关签印放行的报关单发运货物。

  出境货物出境口岸不在保税仓库主管海关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在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按照海关规定办理转关手续。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保税仓储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保税仓库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保税仓储货物在保税仓库内存储期满,未及时向海关申请延期或者延长期限届满后既不复运出境也不转为进口的,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海关在保税仓库设立、变更、注销后,发现原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应当责令经营企业限期补正,发现企业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保税仓库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海关责令其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一)未经海关批准,在保税仓库擅自存放非保税货物的;

  (二)私自设立保税仓库分库的;

  (三)保税货物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的;

  (四)经营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第十九条规定办理海关手续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198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仓库管理办法14

  1.0目的

  制定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以确保公司库存商品盘点的正确性,达到仓库商品有效管理和公司财产有效管理的目的。

  2.0范围

  盘点范围:仓库所有库存商品

  3.0职责

  仓库部:负责组织、实施仓库盘点作业、最终盘点数据的查核,校正,盘点总结。

  财务部:负责稽核仓库盘点作业数据,以反馈其正确性。

  IT部:负责盘点差异数据的批量调整。

  4.0管理流程

  4.1 盘点方式

  4.1.1 定期盘点

  4.1.1.1 月末盘点

  4.1.1.1.1 仓库平均每两月组织一次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第二月的月底;

  4.1.1.1.2 月末盘点由仓库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4.1.1.2 年终盘点

  4.1.1.2.1 仓库每年进行一次大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年终放假前二周;

  4.1.1.2.2 年终盘点由仓库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4.1.1.3 定期盘点作业流程参照4.2-4.7执行;

  4.1.2 不定期盘点

  4.1.2.1 不定期盘点由仓库自行根据需要进行安排,盘点流程参考4.2-4.7,且可灵活调整;

  4.2 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4.2.1 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

  4.2.2 盘点时注意商品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商品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摆放顺序;

  4.2.3 所负责区域内商品需要全部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记录;

  4.2.4 参照初盘、复盘、查核、稽核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4.2.5 盘点过程中注意保管好“盘点表”,避免遗失,造成严重后果;

  4.3盘点计划

  4.3.1 盘点计划书

  4.3.1.1 月底盘点由仓库和财务部自发根据工作情况组织进行,年终盘点需要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4.3.1.2 开始准备盘点一周前需要制作好“盘点计划书”,计划中需要对盘点具体时间、仓库停止作业时间、帐务冻结时间、初盘时间、复盘时间、人员安排及分工、相关部门配合及注意事项做详细计划。

  4.3.2 时间安排

  4.3.2.1 初盘时间:确定初步的盘点结果数据;我司初盘时间计划在一天内完成;

  4.3.2.2 复盘时间:验证初盘结果数据的准确性;我司复盘时间根据情况安排在第一天完成或在第二天进行;

  4.3.2.3 查核时间:验证初盘、复盘数据的正确性;我司查核时间安排在初盘、复盘过程中或复盘完成后由仓库内部指定人员操作;

  4.3.2.4 稽核时间:稽核初盘、复盘的盘点数据,发现问题,指正错误;我司稽核时间根据稽核人员的安排而定,在初盘、复盘的过程中或结束后都可以进行,一般在复盘结束后进行;

  4.3.2.5 盘点开始时间和盘点计划共用时间根据当月销售情况、工作任务情况来确定,总体原则是保证盘点质量和不严重影响仓库正常工作任务;

  4.3.3 人员安排

  4.3.3.1 初盘人:负责盘点过程中商品的确认和点数、正确记录盘点表,将盘点数据记录在“盘点数量”一栏;

  4.3.3.2 复查人:初盘完成后,由复盘人负责对初盘人负责区域内的商品进行复盘,将正确结果记录在“复盘数量”一栏;

  4.3.3.3 查核人:复盘完成后由查核人负责对异常数量进行查核,将查核数量记录在“查核数量”一栏中;

  4.3.3.4 稽核人:在盘点过程中或盘点结束后,由总经理和财务部指派的稽核人、和仓库经理负责对盘点过程予以监督、盘点商品数量、或稽核已盘点的商品数量;

  4.3.3.5 数据录入员:负责盘点查核后的盘点数据录入电子档的“盘点表”中;

  4.3.3.6 根据以上人员分工设置、仓库需要对盘点区域进行分析进行人员责任安排;

  4.3.4 相关部门配合事项

  4.3.4.1 盘点前一周发“仓库盘点计划“通知财务部、采购部、客服部、销售部、IT部,并抄送总经理,说明相关盘点事宜;仓库盘点期间禁止商品出入库;

  4.3.4.2 盘点五天前要求采购部尽量要求供应商或物流将货物提前或延后送至仓库收货,以提前完成收货及入库任务,避免影响正常发货;

  4.3.4.3 盘点三天前通知采购部,要求其在盘点前4小时完成检验任务,以便仓库及时完成商品入库任务;

  4.3.4.4 盘点前和IT部主管沟通好,预计什么时间将最终盘点数据给到,由其安排对数据进行库存调整工作;

  4.3.5 物资准备。盘点前需要准备A4夹板、笔、透明胶、盘点盘点卡;

  4.3.6盘点工作准备

  4.3.6.1盘点一周前开始追回借出商品,在盘点前一天将借出商品全部追回,未追回的要求其补相关单据;因时间关系未追回也未补单据的,借出商品数量作为库存盘点,并在盘点表上注明,借料(商品)单作为依据;

  4.3.6.2 盘点前需要将所有能入库归位的商品全部归位入库登帐,不能归位入库或未登帐的进行特殊标示注明不参加本次盘点;

  4.3.6.3 将仓库所有商品进行整理整顿标示,所有商品外箱上都要求有相应商品SKU、储位标示。同一储位商品不能放超过2米远的距离,且同一区域的商品不能放在另一区域上。

  4.3.6.4 盘点前仓库帐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4.3.6.5 帐务处理完毕后需要制作“仓库盘点表”;并将完成后的电子档发邮件给对应财务人员);

  4.3.6.6 在盘点计划时间只有一天的情况下,需要组织人员先对库存商品进行初盘;

  4.4 盘点会议及培训

  4.4.1 仓库盘点前需要组织参加盘点人员进行盘点作业培训,包括盘点作业流程培训、上次盘点错误经验、盘点中需要注意事项等;

  4.4.2 仓库盘点前需要组织相关参加人员召开会议,以便落实盘点各项事宜,包括盘点人员及分工安排、异常事项如何处理、时间安排等;

  4.4.3 盘点前根据需要进行“模拟盘点”,模拟盘点的主要目的是让所有参加盘点的人员了解和掌握盘点的操作流程和细节,避免出现错误;

  4.5 盘点工作奖惩

  4.5.1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4.5.2 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错误,丢失盘点表,随意换岗;复盘人不按要求对初盘异常数据进行复盘,“偷工减料”;不按盘点作业流程作业等(特殊情况需要领导批准);

  4.5.3 对在盘点过程中表现特别优异和特别差的人员参考“仓库管理及奖惩制度”做相应考核;

  4.5.4 仓库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4.6 盘点作业流程

  4.6.1 初盘前盘点

  4.6.1.1 因时间安排原因,盘点总共只有一天或时间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可安排合适人员先对库存商品进行初盘前盘点;

  4.6.1.2 初盘前盘点作业方法及注意事项

  4.6.1.2.1 最大限度保证盘点数量准确;

  4.6.1.2.2 盘点完成后将外箱口用胶布封上,并要求将盘点卡贴在外箱上;

  4.6.1.2.3 已经过盘点封箱的商品在需要拿货时一定要如实记录出库信息;

  4.6.1.2.4盘点时顺便对商品进行归位操作;

  4.6.1.3 初盘前盘点作业流程

  4.6.1.3.1 准备好相关作业文具及“盘点卡”;

  4.6.1.3.2 按区域的先后顺序依次对区域上的箱装(袋装,以下统称箱装)商品进行点数;

  4.6.1.3.3 如发现箱装商品不满时,可根据经验拿出一定数量放在箱内;保证箱装商品为“整十”或“整五”数最好;

  4.6.1.3.4 点数完成后在盘点卡上记录SKU、储位、盘点日期、盘点数量、并确认签名;

  4.6.1.3.5 将完成的“盘点卡”贴在或订在外箱上;

  4.6.1.3.6 最后对已盘点商品进行封箱操作;

  4.6.1.4 初盘前已盘点商品进出流程拿出商品后在外箱上贴的“盘点卡”上予以记录拿货日期、数量、并签名;

  4.6.2初盘

  46.2.1 初盘方法及注意事项

  46.2.1.1 只负责“盘点计划”中规定的区域内的初盘工作,其他区域在初盘过程不予以负责;

  4.6.1.1.2 按储位先后顺序和先盘点散件商品再盘点箱装商品的方式进行先后盘点,不允许采用散件商品与箱装商品同时盘点的方法;

  4.6.1.1.3 所负责区域内的商品一定要全部盘点完成;

  4.6.2.1.4初盘时需要重点注意下盘点数据错误原因:商品储位错误,商品标示SKU错误,商品混装等;

  4.6.2.2 初盘作业流程

  4.6.2.2.1 初盘人准备相关文具及资料(A4夹板、笔、盘点表);

  4.6.2.2.2 根据“盘点计划”的安排对所负责区域内进行盘点;

  4.6.2.2.3 按散装商品的储位先后顺序对散装商品进行盘点;

  4.6.2.2.4 散装商品点数完成确定无误后,根据储位和SKU在“盘点表”中找出对应的商品行,并在表中“散装商品盘点数量”一栏记录盘点数量;

  4.6.2.2.5 按此方法及流程盘完所有散装商品;

  4.6.2.2.6 继续盘点箱装商品,也按照箱子摆放的顺序进行盘点;

  4.6.2.2.7 在此之前如果安排有“初盘前盘点”,则此时只需要根据商品外箱“盘点卡”上的标示确定正确的SKU、储位信息和盘点表上的SKU、储位信息进行对应,并在“盘点表”上对应的“箱装盘点数量”一栏填上数量即可,同时需要在“盘点卡”上进行盘点标记表示已经记录了盘点数量;

  4.6.2.2.8 如之前未安排“初盘前盘点”或发现异常情况(如外箱未封箱、外箱破裂或其他异常时)需要对箱内商品进行点数;点数完成确定无误后根据外箱“盘点卡”上信息在对应盘点表的“箱装盘点数量”一栏填上数量即可;

  4.6.2.2.9 按以上方法及流程完成负责区域内整个区域商品的盘点;

  4.6.2.2.10 初盘完成后根据记录的盘点异常差异数据对商品再盘点一次,以保证初盘数据的正确性;

  4.6.2.2.11 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不能正确判定或不能正确解决时可以找“查核人”处理。初盘时需要重点注意下盘点数据错误原因:商品储位错误,商品标示SKU错误,商品混装等;

  4.6.2.2.12 初盘完成后,初盘人在“初盘盘点表”上签名确认,签字后将初盘盘点表复印一份交给仓库经理存档,并将原件给到指定的复盘人进行复盘;

  4.6.2.2.13 初盘时如发现该区域商品不在所负责的盘点表中,但是属于该区域商品,同样需要进行盘点,并对应记录在“盘点表”的相应栏中;

  4.6.2.2.14 特殊区域内(无储位标示商品、未进行归位商品)的商品盘点由指定人员进行;

  4.6.2.2.15 初盘完成后需要检查是否所有箱装商品都有进行盘点,和箱上的盘点卡是否有表示已记录盘点数据的盘点标记。

  4.6.3 复盘

  4.6.3.1 复盘注意事项

  4.6.3.1.1复盘时需要重点查找以下错误原因:商品储位错误,商品标示SKU错误,商品混装等;

  4.6.3.1.2 复盘有问题的需要找到初盘人进行数量确认;

  4.6.3.2 复盘作业流程

  4.6.3.2.1 复盘人对“初盘盘点表“进行分析,快速作出盘点对策,按照先盘点差异大后盘点差异小、再抽查无差异商品的`方法进行复盘工作;复盘可安排在初盘结束后进行,且可根据情况在复盘结束后再安排一次复盘;

  4.6.3.2.2 复盘时根据初盘的作业方法和流程对异常数据商品进行再一次点数盘点,如确定初盘盘点数量正确时,则“盘点表”的“复盘数量”不用填写数量;如确定初盘盘点数量错误时,则在“盘点表”的“复盘数量”填写正确数量;

  4.6.6.2.3 初盘所有差异数据都需要经过复盘盘点;

  4.6.6.2.4 复盘时需要重点查找以下错误原因:商品储位错误,商品标示SKU错误,商品混装等;

  4.6.6.2.5 复盘完成后,与初盘数据有差异的需要找初盘人予以当面核对,核对完成后,将正确的数量填写在“盘点表”的“复盘数量”栏,如以前已经填写,则予以修改;

  4.6.6.2.6 复盘人与初盘人核对数量后,需要将初盘人盘点错误的次数记录在“盘点表”的“初盘错误次数”中;

  4.6.6.2.7 复盘人不需要找出商品盘点数据差异的原因,如果很清楚确定没有错误可以将错误原因写在盘点表备注栏中;

  4.6.6.2.8 复盘时需要查核是否所有的箱装商品全部盘点完成及是否有做盘点标记。

  4.6.6.2.9.复盘人完成所有流程后,在“盘点表”上签字并将“盘点表”给到相应“查核人”;

  4.6.4 查核

  4.6.4.1 查核注意事项

  4.6.4.1.1 查核最主要的是最终确定商品差异,和差异原因;

  4.6.4.1.2 查核对于问题很大的,也不要光凭经验和主观判断,需要找初盘人或复盘人确定;

  4.6.4.2 查核作业流程

  4.6.4.2.1 查核人对复盘后的盘点表数据进行分析,以确定查核重点、方向、范围等,按照先盘点数据差异大后盘点数据差异小的方法进行查核工作;查核可安排在初盘或复盘过程中或结束之后;

  4.6.4.2.2 查核人根据初盘、复盘的盘点方法对商品异常进行查核,将正确的查核数据填写在“盘点表”上的“查核数量”栏中;

  4.6.4.2.3 确定最终的商品盘点差异后需要进一步找出错误原因并写在“盘点表”的相应位置;

  4.6.4.2.4 按以上流程完成查核工作,将复盘的错误次数记录在“盘点表”中;

  4.6.4.2.5 查核人完成查核工作后在“盘点表”上签字并将“盘点表”交给仓库经理,由仓库经理安排“盘点数据录入员”进行数据录入工作;

  4.6.5 稽核

  4.6.5.1 稽核注意事项

  4.6.5.1 仓库指定人员需要积极配合稽核工作;

  4.6.5.2 “稽核人”盘点的最终数据需要“稽核人”和仓库“查核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4.6.5.2 稽核作业流程

  4.6.5.2.1 稽核作业分仓库稽核和财务行政稽核,操作流程基本相同;

  4.6.5.2.2稽核人员用仓库事先作好的电子档的盘点表根据随机抽查或重点抽查的原则筛选制作出一份“稽核盘点表”;

  4.6.5.2.3 稽核根据需要在仓库进行初盘、复盘、查核的过程中或结束之后进行稽核(具体时间参照“仓库盘点计划”);

  4.6.5.2.4 稽核人员可先自行抽查盘点,合理安排时间,在自行盘点完成后,要求仓库安排人员(一般为查核人)配合进行库存数据核对工作;每一项核对完成无误后在“稽核盘点表”的“稽核数量”栏填写正确数据;

  4.6.5.2.5 稽核人员和仓库人员核对完成库存数据的确认工作以后,在“稽核盘点表”的相应位置上签名,并复印一份给到仓库查核人员,有查核人负责查核;查核人确认完成后和稽核人一起在“稽核盘点表”上签名;如配合稽核人员抽查的是查核人,则查核人可以不再复查,将稽核数据作为最终盘点数据,但数据差异需要继续寻找原因;

  4.6.6 盘点数据录入及盘点错误统计

  4.6.6.1 经仓库经理审核的盘点表交由仓库盘点数据录入员录入电子挡盘点表中,录入前将所有数据,包括初盘、复盘、查核、稽核的所有正确数据手工汇总在 “盘点表”的“最终正确数据”中;

  4.6.6.2 仓库盘点录入员录入数据以“盘点表“的“最终正确数据”为准录入电子档盘点表中,并将盘点差异原因录入;

  4.6.6.3 录入工作应仔细认真保证无丝毫错误,录入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找相应人员解决。

  4.6.6.4 录入完成以后需要反复检查三遍,确定无误后将电子档“盘点表”发邮件给总经理审核,同时抄送财务部,采购组,客服主管,IT部主管;

  4.6.7.最终盘点表审核

  4.6.7.1 仓库确认及查明盘点差异原因

  4.6.7.1.1一般经过仓库确定的最终盘点表在盘点数据库存调整之前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查核,只能先将“盘点差异表”发给IT部调整再查核未查明原因的盘点差异商品;在盘点差异商品较少的情况下,需要全部找出原因再经过总经理审核后再调整;

  4.6.7.1.2 在盘点差异数据经过库存调整之后,仓库继续根据差异数据查核差异原因,需要保证将所有的差异原因全部找出。

  4.6.7.1.3 全部找出差异原因后查核人将电子档盘点表的差异原因更新,交仓库经理审核,仓库经理将商品金额纳入核算,最终将“盘点差异(含商品和金额差异)表”呈交总经理审核签字;

  4.6.7.1.4 仓库根据盘点差异情况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4.6.7.1.5 仓库对“盘点差异表”进行存档;

  4.6.7.2 财务确认

  4.6.7.2.1 在仓库盘点完成后,财务稽核人员在仓库“盘点表”的相应位置签名,并根据稽核情况注明“稽核商品抽查率”、“稽核抽查金额比率”、“稽核抽样盘点错误率”等;

  4.6.7.2.2 总经理审核完成后“盘点差异表”由财务部存档;

  4.6.8盘点库存数据校正

  4.6.8.1 总经理书面或口头同意对“盘点表”差异数据进行调整后,由IT部门根据仓库发送的电子档“盘点表”负责对差异数据进行调整;

  4.6.8.2 IT部门调整差异数据完成后,形成“盘点差异表”并发邮件通知财务部、仓库组、总经理;

  4.6.9 盘点总结及报告

  4.6.9.1 根据盘点期间的各种情况进行总结,尤其对盘点差异原因进行总结,写成“盘点总结及报告“;发送总经理审核,抄送财务部;

  4.6.9.2 盘点总结报告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说明:本次盘点结果、初盘情况、复盘情况、盘点差异原因分析、以后的工作改善措施等;

  4.7表单

  4.7.1 盘点表

  4.7.2 稽核盘点表

  4.7.3 盘点差异表

仓库管理办法15

  为加强公司氧气、乙炔仓库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体系及职责

  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小组,由第一责任人(单位主管供应领导)、直接责任人(供应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仓库保管员)组成,全面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其职责分别是:

  1、安全员是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和安全保卫措施的实施者和落实者;

  2、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位安全保卫管理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二、氧气、乙炔仓库的安全保卫操作规程:

  1、非本库人员禁止入内,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仓库保管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2、库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穿带钉子的鞋,入内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3、装卸氧气、乙炔瓶要按规定轻拿轻放,禁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收发有登记手续。

  4、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

  5、照明灯具及电器设施应达到防爆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定期检测,确保状态良好。

  6、本部位配置 KG干粉灭火器 具,放置在 ,仓库保管员要做到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态,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掌握“三懂、三会”的内容(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及自救逃生的常识和方法,公司综合事务部要做好“三懂、三会”的培训工作。

  三、本部位安全保卫检查

  仓库保管员每天检查一次、直接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第一责任人每月检查一次、公司综合事务部该业务管理人员要每半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

  检查内容:

  1、查仓库周边的.防火情况,严禁一切烟火;

  2、查仓库周围有无危及仓库安全的作业;

  3、查仓库门窗和安全防范设施有无损坏;

  4、查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5、查仓库警示标识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仓库保管员要坚持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重大问题立即向主管领导和公司综合事务部(电话:xxxx)报告,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6、查安全保卫责任体系运行情况,查各类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四、考核

  1、因不执行本办法或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和职工个人财产损失在500元以下的,由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安全员及其他责任人按所负责任划分全额赔偿;500元以上超出部分按20%的比例赔偿,赔偿总额不超过5000元。

  2、在仓库内违章吸烟的给予违章人经济处罚200元。

  3、仓库保管员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考核其100元。

  4、违反本办法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公司仍追究内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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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办法11-04

外事管理办法11-04

学籍管理办法11-15

出入管理办法02-14

文件管理办法06-10